沧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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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十月限行规定一览

2023年沧州十月不实施限行措施,包括其下辖的任丘、黄骅、河间、泊头等市,以及孟村、盐山、南皮、东光等县,还有高新、开发、市区等区,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2023-10-23,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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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沧州全市自2023年6月5日起就不限行。自2023年10月23日起,河北省全省都不再限行。

以下为北京和天津的最新限行措施:

2023年10月2日起,新一轮尾号限行规则即将执行。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星期限号
星期一2和7
星期二3和8
星期三4和9
星期四5和0
星期五1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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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运河游船沧州坊码头票价

2024-04-22,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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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运河游船沧州码头票价

答:沧州坊码头游船票价如下:

航行路线沧州坊码头一永济路桥北200米一沧州坊码头,航程约4公里,航行时间约30分钟。

运营班次

每日9班,09:30、10:20、11:10、14:30、15:30、16:30.19:30、20:00、20:30各发一班。

票价

1.日 航

现代式、仿古式游船48元/人、1优惠票40元/人。

2.夜 航

现代式、仿古式游船67元/人、优惠票50元/人。

3.免 票

身高1.0m以下儿童(一个成人限带1个免票儿童)

优惠票适用人群(按照门市成人价5折)

1.身高1.0m-1.2m的儿童(需成人陪同)及70岁(含)以上老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现役、退役军人,需持本人有效证件。

3.中、小学生(无需证件)、持证大学生

4.残疾人,持国家颁发的第二代残疾证原件。注:本地市民凭身份证购成人票,日航可享6折,夜航可享6.7折(下单即折后价)。

注意事项

1.遵守排队要求,不聚集、不扎堆,有序上船。

2.购票采用实名制,游客可通过搜索“狮城运河景观自助购票小程序提前网上预约购票或现场扫码购票,限乘当日当次船由于每个航次座位有限,请谨慎选择购票方式。

3.距开船前20分钟不允许退票,开船前5分钟停止检票,登船当天提前10分钟到达码头,因个人原因没有赶上开船无法退票,可以乘坐下一班船。

4.船上将严格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消杀,严禁携带宠物登船,为游客创造文明、安全、卫生、有序的游览环境。

5.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哮喘病、传染病及孕妇和严重晕船者需要有法定监护人陪同登船,如果乘客隐瞒有上述情况,船上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负。

6.运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游客服务电话:0317-203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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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限行尾号规定最新

2024-03-19,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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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年3月19日】

问:沧州目前限行

答:不限号、自2023年6月5日起沧州主城区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目前没有新的尾号限行措施。

自2023年12月30日20起,保定、刑台、辛集、定州、石家庄、邯郸等六市解除限行,至此河北省所有地市不在限行。

沧州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禁行区域:南绕城道路(含)以北、新安大道(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含)以南、经八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三、禁行时段:24小时

拓展

北京限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机动车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市交管局提示市民,1月2日工作日,尾号2和7的车主请不要驾车上路。

天津限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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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限行尾号规定最新

2024-02-29,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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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年2月29日】

问:沧州目前限行

答:不限号、自2023年6月5日起沧州主城区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目前没有新的尾号限行措施。

自2023年12月30日20起,保定、刑台、辛集、定州、石家庄、邯郸等六市解除限行,至此河北省所有地市不在限行。

沧州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禁行区域:南绕城道路(含)以北、新安大道(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含)以南、经八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三、禁行时段:24小时

拓展

北京限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机动车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市交管局提示市民,1月2日工作日,尾号2和7的车主请不要驾车上路。

天津限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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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最新规定

2024-02-28,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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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

道路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积极推动持续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政策,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赋予部分中型厢式货车享有与轻型货车同等的城市道路通行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运河区、新华区、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道路,准许部分中型厢式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享有与轻型货车同等的城市道路通行便利(工作日7:00-9:00;17:00-19:00高峰时段除外;御河路、解放路、迎宾大道道路除外;危化品运输车除外),以上车型准许通行时段不再办理货车通行证,但仍需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交通管理规定

二、本《通告》自2024年2月22日0时起实施。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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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黄牌货车限行规定(时间+范围+绕行路线)

2024-01-05,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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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行区域

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路段,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其中不含经八路—104国道,包含104国道—西三环路段)以南、经八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二、通行时段

每天6时至22时时段上述限行区域禁止黄牌货车(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通行,执行任务期间的工程救险等特种车辆除外。

每天22时至次日6时时段准许国五(含)以上黄牌照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在南绕城道路(含)以北、西三环(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含)以南、经八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御河路、解放路、迎宾大道道路除外),准行时段通行不再办理货车通行证,但仍需执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交通管理规定

三、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中心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的车辆绕行环城高速,通过黄石、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就近选择路线绕行。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黄石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二)普通国省道绕行路线。

过境沧州市中心城区车辆可以根据以下路线,就近选择普通国省道绕行。

南北方向绕行路线:青县—S381(津保南线)—G105(原廊泊线)—泊头,或青县—G104—S331(沧州市北绕城)—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S220(沧德线,原G104)—南皮、泊头,或青县—G104—S331(沧州市北绕城)—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G104(原沧宁线)—南皮。

东西方向绕行路线:黄骅—G205—盐山—G338(原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G106—献县、河间,或黄骅—G205—盐山—G338(原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G105(原廊泊线)—S331(保沧线)—河间,或黄骅—G307—经八路—G307(沧州市南绕城)—S220(沧德线,原G104)—泊头—G338(原正港线)—G106—献县、河间。

温馨提示: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型,需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国三、国四车辆通过深度治理达到国五排放标准(深度治理车辆需随车携带检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检测报告及深度治理证明),车主或驾驶员需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证)后,再行进入限行区域,进入管控区域后应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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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限行尾号规定最新

2024-01-05,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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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年1月3日】

问:沧州目前限行

答:自2023年6月5日起沧州主城区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则。目前没有新的尾号限行措施。

自2023年12月30日20起,保定、刑台、辛集、定州、石家庄、邯郸等六市解除限行,至此河北省所有地市不在限行。

沧州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二、禁行区域:南绕城道路(含)以北、新安大道(含)以东、北绕城道路(含)以南、经八路(含)以西区域内道路。

三、禁行时段:24小时

拓展

北京限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机动车限行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市交管局提示市民,1月2日工作日,尾号2和7的车主请不要驾车上路。

天津限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机动车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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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元宵节沧州文庙游玩指南(时间+预约入口)

2023-12-22,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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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馆安排:

开馆时间为:周二至周日9:00-16:30,周一闭馆(节假日除外)

入馆须知:

游客通过“乐游冀”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后即可预约成功。

门票价格:免费

预约入口:点此进入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晓市街9号

咨询电话:0317-2012583

免费服务项目:

旅游咨询服务;行李寄存;急救医药箱;针线包;手机充电等

交通攻略:(该数据是从市中心出发到达该点的终点站,由百度地图提供)

附近的公共交通站点

3路-南湖公园站步行210米到达

16路-南湖公园站步行210米到达

18路-新华书店沧州书城站步行458米到达

615路-华西小区东站步行260米到达

158路-人防大厦站步行647米到达

从当地机场/车站出发去

沧州西站:

高铁西站上车,乘坐[T31路]到[南湖公园站]下,步行210米可达

沧州站:

火车站上车,乘坐[16路]到[南湖公园站]下,步行233米可达推荐阅读:2023年沧州文庙元宵节有什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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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医保就医规定最新

2023-12-22,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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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保就医规定

1、省内就医无异地。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无需备案,享受与本市相同的医保待遇。

2、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不需要开具转诊转院证明,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即可在就医地出院直接结算。

3、京津冀取消异地备案。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保人员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京津两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不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4、手工(零星)报销。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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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公交冬季运营时间调整表

2023-12-14,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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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交冬季运营时间调整

2023年公交冬季运营时间调整表
路别首班时间末班时间
1路
火车站6:30
公交加油站6:20
火车站19:30
公交加油站18:50
3路
火车站6:40
南绕城公交站6:40
火车站19:00
南绕城公交站18:10
8路
西客站6:40
市委党校6:40
西客站18:30
市委党校17:40
9路
火车站7:00
华涌驾校6;5C
火车站18:40
华通驾校17:50
10路
火车站7:00
沧廊处6:50
火车站18:10
沧廊处18:10
11路物华市场家具城6:30物华市场家具城18:40
11路B二医院东院区6:30二医院东院区18:40
13路
火车站6:50
输油公司6:50
火车站18:15
输油公司17:40
16路
火车站6:30
高铁西站6:30
火车站19:10
高铁西站19:10
17路
棉纺厂7:10
绿元尚邦6:50
棉纺厂18:20
绿元尚邦17:30
18路
火车站6:40
宏宇亚龙湾6:40
火车站19:00
宏宇亚龙湾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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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自考申请毕业时间安排

2023-11-20,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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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自考申请毕业时间流程: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二)材料确认和提交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11月26日(9:00--11:30);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6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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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2023-11-18,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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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023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二)材料确认和提交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11月26日(9:00--11:30);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6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申请学位的考生,建议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的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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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中央企业专设岗位招聘残疾人

2023-11-17,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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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与中国残联按照《关于共同开展2023年“助残就业

拉手圆梦——中央企业面向残疾人专场招聘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中央企业招聘残疾人工作。

中智招聘平台(可点击进入)和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可点击进入)开通助残就业专区,残疾人求职者可以通过以上任一平台投递简历。

此次线上招聘活动,将推动中央企业带头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定义务,助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

招聘活动将持续至12月底,可扫码下方二维码投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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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3年普通话考试缴费时间

2023-11-17,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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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0:00-11月19日17:00

报名费

50/人

推荐阅读:沧州2023年11月份普通话考试缴费指南

拓展

沧州普通话考试准考证怎么打印

准考证打印网站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可点击进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0时后

操作流程

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界面无照片者请更换浏览器重新上述操作

注意事项

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请参测人员持准考证、缴费记录截图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测试点进行身份验证

咨询电话

0317-31706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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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限行尾号规定最新

2023-11-08,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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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11月8日】

问:沧州目前限行吗

答:沧州自2023年6月5日起就不限行!自2023年10月23日起,河北省全省都不再限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

通告

沧政告[2023]2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市民群众出行,定于6月5日7时,解除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4日后续若有新消息小编会持续更新!!!

以下为北京和天津最新限行措施:

2023年10月2日起,新一轮尾号限行规则即将执行。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星期限号
星期一2和7
星期二3和8
星期三4和9
星期四5和0
星期五1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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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河间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

2023-11-06,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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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为加强我市化工园区专业管理,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化工专业背景的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人员4名(2男、2女);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河间市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师)。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报考。

(二)选调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品行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为化工相关专业,包括: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化工安全工程、精细化工、制药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等。(如所学专业名称与上述专业不一致,但课程一致或相近,可携带有关材料到报名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确定)

4、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理解和处理事务的能力。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选调要求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河间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7日下午17:00前到市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3766821、15512889020)。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格材料进行审查。

报名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测评考核。测评考核工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成立考核组,首先对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满分为100

分。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座谈等方式方法,全面了解掌握考核对象的综合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

(四)总成绩合成。按面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考测评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对体检合格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选调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待此次选调工作,并将选调通知内容传达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人员。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河间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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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军队文职报考加分政策一览

2023-11-04,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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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军队文职报考加分优待政策

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享受加分优待:

(一)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二)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三)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加10分。

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考试时间及内容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12月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其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共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区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按各专业领域和学科门类设置。报考人员可点击下方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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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怎么报销

2023-11-04,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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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省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3%,单个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不设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拓展

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分别为 15万元、65万元,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二次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35万元,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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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职工个人医保住院报销待遇是怎么算

2023-11-04,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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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工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河北省内和北京市、天津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和900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1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9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3%。

参保居民在河北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之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设定为: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8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20%。

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在第一次起付标准基础上减半执行,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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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限行尾号规定最新

2023-11-02,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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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年11月2日】

问:沧州目前限行吗

答:沧州自2023年6月5日起就不限行!自2023年10月23日起,河北省全省都不再限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

通告

沧政告[2023]2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方便市民群众出行,定于6月5日7时,解除中心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沧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4日后续若有新消息小编会持续更新!!!

以下为北京和天津最新限行措施:

2023年10月2日起,新一轮尾号限行规则即将执行。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星期限号
星期一2和7
星期二3和8
星期三4和9
星期四5和0
星期五1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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