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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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任丘养老保险多久资格认证一次

2023任丘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每半年进行一次,在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前,下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通知,明确认证时间和方式。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2023-09-22,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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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登记

受理条件

县级经办机构每半年应至少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资格认证。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前,下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通知,明确认证时间和方式。

办理地点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政府名称联系电话
出岸镇人民政府
0317-2698099
沧州市任丘市大石路北汉乡政府
0317-2871038
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街道办事处
0317-2213022
永丰路街道华北石油井下社区
0317-2287403
…………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需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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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领办理流程

2023-09-23,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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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申领登记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政府名称联系电话
出岸镇人民政府
0317-2698099
沧州市任丘市大石路北汉乡政府
0317-2871038
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街道办事处
0317-2213022
永丰路街道华北石油井下社区
0317-2287403
…………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法定工作日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上报县级部门

需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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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登记

2023-09-23,全文共 362 字

+ 加入清单

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登记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

办理地点

各个乡镇的乡镇府

政府名称联系电话
出岸镇人民政府
0317-2698099
沧州市任丘市大石路北汉乡政府
0317-2871038
沧州市任丘市西环路街道办事处
0317-2213022
永丰路街道华北石油井下社区
0317-2287403
…………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上报县级部门

需要材料

身份证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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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任丘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在哪办理

2023-09-22,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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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并丧失国籍的、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保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办理地点

任丘市燕山南道5号(任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其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共需约15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公安户籍注销证明

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229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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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参保

2023-09-22,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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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办理地点

任丘市燕山南道5号(任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注:可打电话咨询具体位置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共需约15个工作日)

需要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1

身份证原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2293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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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人社app社保待遇资格怎么认证

2024-03-20,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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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人社app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指南(仅限沧州市范围内使用):

第一步:扫描下图的二维码,下载“沧州人社”APP,进行安装。已安装的,略过此步。

图源:沧州人社

第二步:在手机中打开沧州人社APP。

第三步:选择“待遇资格认证”,点击进入。

第四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身份证。

第五步:查看待认证的计划。点击“去认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六步:认证完毕,提示认证成功。点击“安全退出”退出本次操作。退出后可以查看已认证的记录。

图解如下:

推荐阅读:沧州2024年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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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流程(河北人社app)

2024-02-29,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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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app社保资格待遇认证流程

第一步:在扫描下图的二维码,下载“河北人社”APP,进行安装。已安装的,略过此步。

(图源:任丘人社,下同)

第二步:打在手机中找到如下图标,打开河北人社APP。

第三步:选择“待遇资格认证”,点击进入。

第四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身份证。

第五步:查看待认证的计划。点击“去认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六步:认证完毕,提示认证成功。点击“安全退出”退出本次操作。退出后可以查看已认证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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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沧州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步骤

2024-02-29,全文共 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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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社app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第一步:在扫描下图的二维码,下载“河北人社”APP,进行安装。已安装的,略过此步。

图源:河北人社

第二步:打开手机,找到如下图标,打开河北人社APP。

图源:河北人社

第三步:选择“待遇资格认证”,点击进入。

图源:河北人社

第四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身份证。

图源:河北人社

第五步:查看待认证的计划。点击“去认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图源:河北人社

第六步:认证完毕,提示认证成功。点击“安全退出”退出本次操作。退出后可以查看已认证的记录。

图源:河北人社

易人社app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易人社系统”,或者登录应用市场搜索“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仅限安卓手机)。

图源:沧州人社

第二步:首次使用需要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依次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手机号(两遍),并勾选《易人社手机APP 用户条款》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人员跳过第二步)。

第三步:登录易人社,输入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和密码点击登录即可。

第四步: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为本人认证。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下方的“本人认证”,页面跳转提示模板照片及姓名等信息,点击开始认证,进入刷脸认证界面,如未提示模板照片,则需前往经办机构建模后再行认证。

开始刷脸,确保光线充足,正脸对准取景框,等待扫描线检测,完成刷脸,提示“恭喜您认证成功”,表示本次认证周期资格认证已完成。

2.帮亲友认证。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下方的“帮亲友认证”进入亲友列表。点击右上角的“+”可新增亲友,可手动输入姓名、身份证号,也可扫描身份证自动录入,点击确认,即可新增亲友。

已经新增成功的亲友,直接点击列表中姓名,即可进入认证界面,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认证。

拓展——线下辅助认证

如果待遇领取人员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完成认证,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社保经办窗口,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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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2024-02-29,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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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开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河北人社”下载安装二维码

图源:沧州人社

“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二维码

图源:沧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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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公告

2024-02-28,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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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2024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

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规范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维护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全市待遇领取人员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沧州市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证次数和人员范围

1、全年认证一次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

2、全年认证两次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和相关规定

1、全年认证一次的,自2024年1月10日至6月30日为全省自助认证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请务必于5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自助认证。

2、全年认证两次认证的,第一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4月30日;第二次全省自助认证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请务必分别于4月底、9月底之前完成2024年度两次自助认证。

3、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于每个待遇领取人来说,距离上次自助认证时间间隔不能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应立即停止发放其待遇,待核实情况后再依规做相应处理。

三、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河北人社APP、易人社APP进行刷脸自助认证。

“河北人社”下载安装二维码

“易人社系统”下载安装二维码

资格认证关乎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切身利益,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待遇领取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知单位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同时,社保待遇认证工作接受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受理对于死亡冒领、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损害社保基金行为的举报,并认真核实,依法依规查处。

四、咨询举报电话

沧州市本级:3206635

南皮

8866456

东光

7721766

河间

3239369

南大港

5897830

任丘

2230377

中捷

5481094

孟村

6724506

沧县

3059857

吴桥

7275006

肃宁

6125020

泊头

8280561

献县

6010358

运河区

3050563

海兴

6629786

新华区

3016297

黄骅

88877265263313、5263318、5263327

高新区

8692523

开发区

5508268

港城

8883887

盐山

6227113

青县

4326640

临港

7559682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北人社APP认证操作指南

附件2:易人社APP认证功能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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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人社怎么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2024-02-28,全文共 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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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下载“河北人社”APP,进行安装。已安装的,略过此步。

第二步:在手机中找到如下图标,打开河北人社APP。

第三步:选择“待遇资格认证”,点击进入。

第四步:在输入框中录入身份证。

第五步:点击“刷脸认证”按钮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第六步:认证完毕,提示认证成功。点击“安全退出”退出本次操作。退出后可以查看已认证的记录。

推荐阅读:沧州2024年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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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2024-01-02,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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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应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一并退还给本人。

拓展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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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居保待遇怎么算

2024-01-02,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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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居保待遇怎么算

答: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额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按规定计发的固定数额,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拓展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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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2024-01-02,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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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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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能补缴吗

2024-01-02,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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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

答:若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时间还不满15年,这样的情况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若未到参保年限或中断缴费年限不能补缴。因单位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无故拖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年限或中断缴费年限不能补缴。因单位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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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能补缴吗

2024-01-02,全文共 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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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补缴

答:能

参保人员携带其身份证和社保卡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即可;如果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该年限。

沧州社保经办机构:点击查看

拓展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有以下处理办法:

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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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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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机关事业单位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8%。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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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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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镇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答: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拓展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机关事业单位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8%。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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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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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机关事业单位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8%。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拓展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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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附缴费标准)

2023-11-05,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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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补贴标准为100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2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

缴费100元、200元补贴30元;

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

缴费1000元补贴75元;缴费3000元补贴90元;

缴费5000元补贴105元;缴费8000元补贴120元。

缴费档次: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于政策规定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仍按照100元档次进行缴费。拓展内容:

参与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所需材料:

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度残疾人应同时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特殊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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