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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工作

宝鸡工作专题栏目,提供与宝鸡工作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宝鸡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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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

2023-11-04,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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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

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中“是否取得体检资格”列中标记为“是”的考生,携带资格复审合格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2张2寸彩色照片于11月6日(星期一)早7:30在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红色雕塑下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320元左右,费用考生自理,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医院支付。

3.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禁水、空腹。

4.体检结束后,现场发放《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函》。《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按《考察函》和《考察表》要求完成考察事宜。

5.请考生登录全国征信网完整打印个人有效期内的征信查询结果,和《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等资料一并于11月15日前交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722室,联系电话0917-3262997),未按时交的,视为自愿放弃。

6.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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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鸡市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开展通知

2023-10-27,全文共 5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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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省2023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3年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专业

1.在我市、县(区)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3.评审专业为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建设、土木、水利、化工、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申报专业不在我市评审专业范围内的,将委托省内其他有评审权限的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近5年来个人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严禁超岗位申报。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四)工作能力与业绩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均需提供检索收录及查询结果截图、合著需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部分字数证明材料(封皮、目录、正文、扉页,提供查询网址、截图等);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专利证书、专利报告及说明书、专利查询结果证明);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工程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工程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表彰奖励证书及文件等);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封皮、目录、前言、颁布实施文件及相关部门证书等);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五)继续教育

申报人应完成继续教育要求,须提供2019年至2023年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基本合格、不合格;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对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全市通报批评并延迟3年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报送材料要求

2023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不得以照片代替,确保上传资料清晰、完整。

(一)信息公布(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转发高级工程师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聘任中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需进行职称系列(专业)转换评审或职称资格确认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推荐单位审核(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目,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参评人员。

(四)主管单位审核(2023年12月5日前完成)

1.县(区)人社部门通过内网登录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市级部门(主管单位)复核,市级部门(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结果上传至宝鸡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评审函,并通过系统导出《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传至宝鸡市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申报日期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包括主管单位)均不能通过系统提交信息。

(五)评审结果公示

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高级工程师,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职称资格确认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须在工程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陕人社函〔2019〕18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视同具备相应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应在其聘任工程师后,近五年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四)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乡村振兴人才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间全职完成驻村扶贫等工作满1年,参加职称评审,可减免一项科研成果或一篇论文,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减半;驻村工作满2年,对科研成果不作要求,免除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并且在职称评审时,给予总分值10%的附加分,驻村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岗位优先聘用的重要依据。

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执行。

4.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

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选择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时,可采取视频通话答辩或免除答辩。

5.高技能人才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五)年限及论文要求。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任职资格年限起算时间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岗位聘用标准权限正式聘任的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六)证书办理。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五、有关要求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应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详见网上申报系统主页),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申报(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县(区)人社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在评审通知发布后,之前已申请过登录账户的不必重复申请,其他用人单位须向上级单位申请本单位登录账号。

3.各用人单位在出具委托评审函时,应对参评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在岗人员。对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评审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5.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高级工程师评审每人收费400元。参评人员因提供虚假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评审答辩,交纳的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6.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7.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0日,各县(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送审上传时间截止2023年12月5日。

8.申报工作结束后(2023年12月5日后),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将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中一次按申报渠道退回,有关单位须及时通知参评人员,在审核意见规定时限(5个工作日)内,集中一次完善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在规定时限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未收到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重新补充提交材料后,经审核仍不符合条件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退回补充或完善材料。

9.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核参评材料过程中,对存疑的电子材料,可要求参评人员提交纸质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经查实,若确属参评人员弄虚作假提交材料的,对有关申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取消参评人员申报资格,纳入全市失信“黑名单”。

10.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民营企业)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审工作通知申报。

11.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

联系方式(评委办):0917-3260195

技术支持:029-85211087、029-82210159

QQ群:942668188(参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加入,申请时需注明单位和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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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鸡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2023-11-06,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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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咨询投诉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投诉电话

宝鸡市教育局

0917-2790258

宝鸡市渭滨区教育体育局

0917-3959301

0917-3959300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体育局

0917-3520742

宝鸡市陈仓区教育体育局

0917-6212738

宝鸡市高新区教育体育局

0917-3780134

宝鸡市凤翔区教育体育局

学:0917-7211525

中:0917-7211525

普通高中:0917-7211570

宝鸡市岐山县教育体育局

学:0917-8213076

中:0917-8213076

普通高中:0917-8212435

宝鸡市扶风县教育体育局

0917-5230902

宝鸡市眉县教育体育局

学:0917-5548562

中:0917-5548562

普通高中:0917-5548846

宝鸡市陇县教育体育局

学:0917-4602593

中:0917-4602593

普通高中:0917-4604416

宝鸡市千阳县教育体育局

0917-4241219

宝鸡市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0917-7963645

宝鸡市凤县教育体育局

0917-4805918

宝鸡市太白县教育体育局

学:0917-4952116

中:0917-4952116

普通高中:0917-495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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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2023-11-04,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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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的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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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公告

2023-12-04,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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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办将于12月11日开始。为方便考生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确认个人信息,现将宝鸡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网上申办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考生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考服务-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按流程提示办理本人毕业网上申请。

申办信息确认及照片信息采集

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考生本人向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社考科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现场进行身份验证、申报信息确认、毕业证照片采集。

注意事项

1.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者,可在我市申办毕业证书。一是首次在我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符合毕业证书申办条件的我市在籍考生;二是考籍由外省转入我市,在我市合格4门(本科)(专科需合格5门)及以上课程且符合毕业证书申办条件的考生。

2.申办条件、申办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即将开始申办公告》(http://www.sneea.cn/info/1032/13504.htm)。

3.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须持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2012年4月以后考试无需课程合格证)、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从陕西省自学考试服务平台上打印)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社考科进行毕业审核。

申办本科毕业证书者,须持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

信息确认及照片信息采集地址:宝鸡市大庆路29号市教育中心科教楼6层620办公室。联系电话:0917--27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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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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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公告

一、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申领

适用范围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申请人。

办理流程

( 一)线下申请 : 申请人可在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或其任一派出机构金台、渭滨、陈仓、高新道路运输服务所)服务大厅,提交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申领要求的,直接向申请人发放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 二)线上申请: 申请人可在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 互联网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办理

二、从业资格证件换证、补证程序

适用范围

以下5类申请人 :

1.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

4.道路危险货物爆炸品运输驾驶员

5.道路危险货物爆炸品运输押运员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可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或其任一派出机( 金台、渭滨、陈仓、高新道路运输服务所 ) 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向申请人发放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 二)申请人也可向凤翔区及各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向申请人发放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电子证照使用

即日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首次申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办理换证、补证时可申领电子证照。

各级道路运输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再核发纸质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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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凤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政策

2023-11-11,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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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①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笔试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3年凤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3年凤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加分证明》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县(市、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带有效证明材料交凤县民政局审核,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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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经济工作安排

2024-01-10,全文共 3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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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强市建设

1、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紧扣13条重点产业链,推动宝鸡机床数控产业园、中一科技先进电子材料产业基地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力抓好航天液体动力制造产业基地等91个技改和70个新增产能项目,力促比亚迪零部件、大窑饮品等项目建成投产。

全年新增产值150亿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000户。

2、坚持科技创新引领

抓好氢能装备、智能钻机等20个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支持秦川机床牵头创建国家工业母机创新中心。

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户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户以上,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800户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亿元。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园、电信视觉超算中心、移动宝鸡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壮大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传感器与物联网、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等重点产业集群。

培育两化融合贯标企业100户以上,争创全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市。

4、持续强化项目招商

全力抓好总投资1985亿元的369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持续完善精准招商、定期调度和揭榜认领等工作机制。

全年引进落地10亿元以上项目40个,内外资分别增长10%和6%以上。

城乡融合发展

1、强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力促宝鸡机场一季度开工,关环、鄠周眉高速、310国道改扩建和银昆高速两条连接线形成大干局面,眉太、麟法高速建成通车,确保北过境和钓磻高速控制性工程年内开工、城南客运枢纽6月底前投入运营。

加快南峡沟等3座水库建设,力争普化、冯坊河、粮食沟3座水库年内开工,实施西部山区等36个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完成17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2、持续提升城市建设品质

高起点编制中心城区控制性详规和城市更新规划设计,高标准推进昌荣、龙山、新福园等重点片区改造提升,按期完成龙丰片区、南关路片区居民返迁安置,打通高新二路等4条断头路,力促连霍高速市政化改造二期尽快建成通车,完成渭河生态公园一二期改造提升。

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

建设城市生命线及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施麟游至市区天然气管道、宝鸡南330千伏输变电、输水一号管线更新改造等项目,完成公园路、斗中路等12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

4、扎实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支持岐山县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统筹抓好3个全国特色小城镇和1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

加快岐山“一碗面”、扶风汽车零部件等98个专项资金项目进度,力争县域经济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文旅商贸提质

1、提升旅游带动力

加快天台山、吴山景区规划报批,推进关山草原5A级、鸡峰山4A级景区和大水川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完成石鼓山实景演艺、旅游城市氛围营造、核心区亮化等重点工作。

确保渭河城市景观带堤防加固工程6月底前开工建设、南山农业观光休闲带取得实质性突破、北坡公园改造提升一期工程全面完成。

办好宝鸡马拉松、酒展会等特色品牌活动。

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力争全年接待游客1.3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0亿元。

2、提升文化吸引力

扎实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快周原、秦雍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完成青铜器博物院、北首岭博物馆陈列展示改造提升。

启动创建国家关中文化生态保护区,举办首届文化艺术节。

3、提升商贸聚合力

推动高力奥莱小镇春节前试运营、恒太城商业综合体“五一”前投入运营、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6月底前开工建设,新增限上商贸单位50户。

深化改革开放

1、坚持把扩大开放作为战略之举

以港务区和综保区为最大开放平台,尽快完成港务区总规和专项规划编制,加快阳平铁路物流基地二三期、综保区智能电子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力促物流产业孵化基地等4个新建项目一季度开工,港务大道一二期、智诚一体化数字工厂、保税仓库二期年内建成投用,推进蔡家坡创建国家级经开区,陈仓区、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创建省级经开区。

设立宝鸡对外贸易服务中心,年内新培育外贸主体50户、总量突破500户,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20亿元以上。

2、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关键一招

强力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融媒体中心改革方案落地落实,支持发展集团、工发集团做大做强,推动城建、文旅、农发等集团实体化运作,继续推进西凤集团营销体制改革,全方位加强国资监管。

3、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源头活水

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深化“标准地”“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再出台100项“放管服”改革举措,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市。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按期完成民营企业账款清欠任务。

乡村全面振兴

1、坚决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实施东风水库等3个中型灌区配套工程及节水改造,恢复改善灌溉面积8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建成小麦良种繁育基地14万亩,粮食面积稳定在451万亩以上。

2、把产业振兴作为重中之重

加快太白县、陈仓区国家级蔬菜产业集群建设,建成万只奶山羊示范场4个,万亩苹果高质高效示范基地2个,改造提升低效果园10万亩,新发展标准化蔬菜基地10个。

3、不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完成420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1062个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项目,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新改建农村户厕1.3万座,实现“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覆盖。

4、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支持陇县、千阳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

深入实施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年内收入50万元以上村达到350个,打造乡村振兴示范镇10个、示范村50个。

美丽宝鸡建设

1、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持续开展秦岭区域问题排查整治,加大尾矿库治理和矿山生态修复力度,严格落实林长制,全年营造林30万亩。

2、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统筹抓好工地扬尘、面源污染等综合治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推动空气环境质量排名不断前移。

落细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进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全面完成小韦河出境断面“消劣”和黄河流域55座小水电站清理整改任务。

3、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

深化“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支持眉县、麟游县开展低碳近零碳试点,推动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防范化解风险

1、紧盯煤矿、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应急救援基地、县区卫星通信便携站等基础建设。

2、稳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遏增量、减存量,严禁超出财力水平铺新摊子上新项目,确保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双下降。

3、“一楼一策”稳妥处置房地产风险,强化预售资金监管,按期完成保交楼任务。

4、扎实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

保障改善民生

1、强化就业扶持

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劳务品牌培育、就业服务提质三项工程,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确保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

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编制出台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和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持续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抓好宝鸡中学科技新城校区、高新三小北校区等29所学校新改扩建项目。

3、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抓好市人民医院科技新城院区、市口腔医院高新院区等36个卫健项目,确保市中心医院港务区院区、市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建成投用。

4、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新建27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施17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21个大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开工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确保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年内建成投用,实现公立托育机构县区全覆盖。

5、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参保补助机制,适时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居民医保住院报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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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2023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政策

2023-11-11,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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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在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现工作社区所在县(区)的加10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报考县民政局审核,并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笔试加分审核地点:太白县民政局

笔试加分审核时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笔试加分人员公示时间:11月22日-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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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市区公租房申请工作指南

2023-11-03,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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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区公租房申请工作指南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市区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度为3365.67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 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40%(14.4万元)。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24.42平方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3)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4)申请人父母过世,且已成年。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区城镇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非市区城镇户籍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毕业未满5年。

2.在市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持有市区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持有市区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财产准入条件同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4.42平方米。

三、在哪里申请市区公租房?

城镇家庭(单身人士)由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不纳入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城中村城边村名单

(一)渭滨区

神农镇(5):1.姜城堡村、2.陈家村、3.峪泉村、4.茹家庄村。

石鼓镇(8):1.石咀头村、2.党家村、3.相家庄村、4.赵家庄村、5.石坝河村、6.王家河村、7.张家沟村、8.刘家村。

高家镇(9):1.桑园铺村、2.三合村、3.孔家庄村、4.巨家村、5.符家村、6.塔稍村、7.高家村、8.苟家岭村、9.太寅村

(二)金台区

西关街道办事处(5):1.太平堡村、2.福临堡村、3.罗家塄村、4.玉涧堡村、5.新春村。

中山西路街道办事处(2):1.金台村、2.胜利村。

中山东路街道办事处(1):金陵村。

群众路街道办事处(4):1.北庵村、2.柳沟村、3.五星村、4.八里村。

卧龙寺街道办事处(3):1.刘家台村、2.龙丰村、3.南坡村。

陈仓镇(4):1.李家崖村、2.东岭村、3.进新村、4.金星村。

(三)高新区

马营镇(10):1.郭家崖村、2.永清村、3.东星村、4.明星村、5.旭光村、6.朴西村、7.下沟村(2组、3组)、8.凉泉(不含凉泉堡)、9.郭家村(不含郭家村11组)、10.温泉村(不含杨家山组、廖家沟组及姚家岭组)。

八鱼镇(3):1.淡家村、2.姬家店村、3.孙家滩村。

千河镇(4):1.底店村、2.李家堡村、3.冯家咀村、4.魏家崖村(原陈家崖村范围)。

(四)陈仓区

虢镇街道办事处(5):1.东堡村、2.西堡村、3.南堡村、4.北堡村、5.高家堎村。

千渭街道办事处(4):1.光芒村、2.大众村、3.水莲寨村、4.李家崖村。

东关街道办事处(4):1.五一村、2.西秦村、3.土桥村、4.贾家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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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2023-10-21,全文共 2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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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招委〔2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高考报名,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

(一)省级统考报名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在高考网上报名及缴费的同时,完成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高考网上报名相同。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或省级统考科类变更申请。

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考生只能在其中选择1个科类报考,不得兼报。音乐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分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2个招考类别,考生可以兼报;音乐表演招考类别又分为声乐、器乐2个方向,考生只能在其中选择1个方向报考,不得兼报。表(导)演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考生只能在其中选择1个方向报考,不得兼报。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还须填报或上传相关资料,具体方式详见报名系统公告。

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考生须在省级统考报名前咨询拟报考院校,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我省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各招生院校要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我省省级统考的科类(招考类别、方向)。

(二)高校校考报名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如须提供《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5日后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

二、考试

(一)省级统考

各科类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负责省级统考的组织实施。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音乐学院。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外国语大学。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工程大学。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考试的组考工作由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各科类(方向)考试时间和考点安排如下:

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科目,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组考院校网站下载并打印。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详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高校校考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

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我省相应类别省级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省级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三)成绩发布

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将于2024年1月底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在规定时间内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有漏评(漏阅)、漏统(漏登)、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保密制度。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要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务必确保试题(卷、卡)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要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严格考务管理。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要制定详细严密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演练,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三)严格评分评卷。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评分工作,不得选用以往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凡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严禁开展艺术类专业招生的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勾连牟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考点院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严禁考点院校参与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活动和教学指导活动。组织或参与任何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的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与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工作。建立考评人员“黑名单”制度,凡在考试中有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参与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四)严格责任追究。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是艺术类省级统考全覆盖首年,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组考工作。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出现违规问题的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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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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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经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时间和分组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微型课)方式进行,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微型课加技能展示(技能展示可串在微型课中或单独展示)方式进行;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类岗位(含党校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分为上午组和下午组分别进行。

3.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2023年下半年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及分组》。

三、面试地点

眉县城关第二中学。

四、面试程序

面试考生按照分组安排,面试当日上午场考生在早7:00前进入考点,下午场考生在下午13:00前进入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查验证件(有效期内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由引导员依次引导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试讲面试的人员先到备课室备课30分钟后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微型课试讲参考教材

职教中心英语教师试讲教材参考《普通高中英语(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职教中心数学教师试讲教材参考《普通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幼儿园教师试讲教材参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中人员分组情况,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地点、分组等情况,按时到场参加面试。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及盖有“审核合格”印章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面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抽签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微型课试讲的考生除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外,不得携带其他教辅资料、教学器具、技能展示服装进入备课室、考场。

5.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有关信息将在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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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10-30,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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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经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时间和分组

1.报考宝鸡技师学院语文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18)、宝鸡技师学院英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19)、宝鸡技师学院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20)、宝鸡技师学院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21)和宝鸡技师学院计算机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22)采取试讲(微型课)面试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上午;

3.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见附件:《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三、面试地点

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具体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蟠龙大桥北头向西300米。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7路、21路、22路、36路、46路、53路教育中心站下车)。

四、面试程序

面试的考生在11月4日早7:00前到达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查验证件(有效期内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抽取考场号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由引导员依次引导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试讲面试的人员备课30分钟后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试讲参考教材

1.宝鸡技师学院语文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18)试讲教材参考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册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宝鸡技师学院英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19)试讲教材参考“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英语》(基础模块1)(高等教育出版社);

3.宝鸡技师学院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20)试讲教材参考“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数学》(基础模块上册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4.宝鸡技师学院物理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302420021)试讲教材参考全国技工院校公共课教材《物理》(第六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5.宝鸡技师学院计算机教师(岗位代码612302420022)试讲教材参考全国技工院校公共课教材《计算机基础与应用》(Windows7及Office2010版)(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中人员分组情况,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地点、分组等情况。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面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抽签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不得携带教辅资料和教学器具等进入备课室、考场。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等后续环节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附: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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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公告

2023-11-04,全文共 9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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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的办法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

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中“是否取得体检资格”列中标记为“是”的考生,携带资格复审合格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2张2寸彩色照片于11月6日(星期一)早7:30在宝鸡市行政中心南广场红色雕塑下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愿放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320元左右,费用考生自理,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向医院支付。

3.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禁食、禁水、空腹。

4.体检结束后,现场发放《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函》。《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应聘人员按《考察函》和《考察表》要求完成考察事宜。

5.请考生登录全国征信网完整打印个人有效期内的征信查询结果,和《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等资料一并于11月15日前交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722室,联系电话0917-3262997),未按时交的,视为自愿放弃。

6.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附件1: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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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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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麟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经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报考麟游县综合管理类岗位、医疗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报考麟游县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试讲方式面试。

三、面试时间

结构化面试: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全天。

试讲面试:2023年11月12日(星期天)半天。

四、面试地点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面试地点:麟游县西街小学(麟游县九成宫镇永安路14号)。

五、面试程序

(一)结构化面试程序

考生在11月11日早7:00(中午13:00)前到达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盖有“复审合格”印章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查验证件抽取考场号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按照面试抽签号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参加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个人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引导离开考场。

(二)试讲面试程序

考生在11月12日早7:00前到达考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盖有“复审合格”印章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查验证件抽取考场号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按照面试抽签号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参加面试。

面试前,候考室工作人员按照面试抽签顺序依次引导考生进入备课室,按照抽取的面试题目在指定座位进行备课。备课时间到,由各组引导员引导到所在小组讲课室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试讲结束当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个人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引导离开考场。

六、试讲参考教材

高中外语(日语)教师试讲参考教材:其中高中英语试讲教材参考《英语选择性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高中日语试讲教材参考《标准日本语(第二版)初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化学教师试讲参考教材:《化学选择性必修1(化学反应原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政治教师试讲参考教材:《思想政治必修4(哲学与文化)》(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物理教师试讲参考教材:《物理必修(第三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高中地理教师试讲参考教材:《地理选择性必修1(自然地理基础)》(湖南教育出版社);

高中历史教师试讲参考教材:《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人民教育出版社);

职高信息技术教师试讲参考教材:《网页设计与制作案例教程》(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职高数学教师试讲参考教材:《数学(职业模块 工科类)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职高音乐教师试讲参考教材:《音乐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中人员分组情况,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地点、分组等情况。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盖有“复审合格”印章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面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抽签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试讲的考生除携带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外,不得携带其他教辅资料、乐器或其他教学器具进入备课室、考场。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等后续环节将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以防错过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

附件:1.2023年下半年麟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xlsx

2.2023年下半年麟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讲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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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扶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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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扶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分组

经资格复审(含递补复审)合格的考生,共计95名取得面试资格,其中:综合管理类岗位57名;医疗卫生类岗位11名;教师类岗位27名。面试人员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2。

二、面试方式

综合管理类及医疗卫生类岗位(共68人)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教师类岗位(共27人)面试采取微型课试讲方式进行,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共19人)采取微型课加技能展示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

四、面试地点

扶风县初级中学(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敏行楼。

五、面试程序

(一)结构化面试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11月4日早6:30前进入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经查验证件、清点人数、抽取考场号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由引导员依次引导进入考场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二)微型课试讲程序

参加面试的考生11月4日早6:30前进入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经清点人数、查验证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由工作人员按照面试顺序号依次引导考生进入备课室,按照抽取的面试题目在指定座位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备完课后由引导员依次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试讲。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六、微型课试讲参考教材

职教中心中职信息技术教师试讲教材参考《信息技术(基础模块)》(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主编:余乃钊、李林、廖朝翠);

特殊教育教师试讲教材参考四年级《生活语文》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幼儿园教师试讲教材参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见附件3)

七、重要提示

1.请考生仔细阅读面试公告及附件内容,熟悉面试的时间、地点及自己所在的分组等情况,按时到场按要求参加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考场将不再公布考生分组等任何信息。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及盖有“复审合格”印章的《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 原件进入面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考生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微型课试讲的考生除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外,不得携带其他教辅资料、教学器具进入备课室、考场。

5.面试结束后,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各环节有关信息将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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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翔区2023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加分政策

2023-11-11,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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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和《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2012年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给与笔试成绩加分:

①在凤翔区城镇社区工作3年以上(截至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上述1、2、3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笔试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2023年宝鸡市凤翔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3年宝鸡市凤翔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人员加分证明》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区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11月20 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带有效证明材料提交凤翔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翔区民政局)审核,并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在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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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千阳县就业创业登记证年审工作通知

2024-01-02,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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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决定对《就业创业登记证》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年审地点

千阳县公共实训基地(行政审批大厅)

三、年审对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就业创业登记证》。

四、要求:

1、办理年审时,需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验,未年审《就业创业登记证》将不能继续使用。

2、在《就业创业登记证》年审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的停止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一是未按时参加年审和没有年审的;二是领证人员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三是未将持证人员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录入信息库并打印在《就业创业登记证》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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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太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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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太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太白县咀头小学(县城东大街35号原太白县黄凤山小学校地址)

四、面试形式。综合管理岗位、医疗卫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五、面试程序

早7:00到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盖有“复审合格”印章的《2023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考点,在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清点人数、查验证件、收缴通讯工具,抽取考场号后引导进入候考室进行考前培训,参加面试抽签。抽完签后,由引导员依次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每人时间为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由引导员引导离开考场。

六、重要提示

1.请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及附件中人员分组情况,熟悉本人面试时间、地点等情况。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盖有“复审合格”印章的《笔试报名登记表》原件进入面试地点,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点。

3.考生应严格遵守时间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抽签开始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等后续各环节将在太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18700730053

附件: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太白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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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扶风县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笔试加分政策

2023-11-11,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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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加分

①在扶风县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止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扶风县内社区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2012第163号令),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三类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的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笔试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报《2023年扶风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3年扶风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市县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带有效证明材料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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