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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考试专题栏目,提供与宝鸡考试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宝鸡考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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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2023-12-01,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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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军队考生报名四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结束后,请仔细检查核对考点、身份证号码、申报级别、申报专业、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等个人身份信息及报考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二)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2023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由各报名点(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职工、临聘职工,由单位统一负责现场确认。各委管医疗美容门诊部、体检中心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相应县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点不再受理。

非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人员,因人事档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经现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确认后,统一到档案存放地报名点(各县区卫健局)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符。

2、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执业类别范围与报考专业类别范围,执业地点与申报单位相一致。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报名表信息与相关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

5、历史考生使用原档案号报名,报考专业前后保持一致。

6、报考人员须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报名点须在报名表及确认单相应位置签署意见。

7、报考人员需向报名点提交《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由各报名点统一收集保管(存档时间为1年)。

8、各报名点按考点规定时间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考点进行复审。

(三)资格复审: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宝鸡考点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见附表。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以下资料按照系统确认顺序进行排序:

1、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2、申报初级士、初级师、中级资格考试,考生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硕士、博士必须提交学位证书)、规培证(按申报条件要求提供)。

(2)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的人员,须同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直接报名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需提供规培证。

(4)申报初级师、中级须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

(5)《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单》。

(6)一线人员报名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和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

3、2023年度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历史考生,如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网报后自动确认,考生仅提供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即可,对学历资历原件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四)军队考生报名: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2024年1月3日至7日期间,到宝鸡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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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有哪些

2023-11-21,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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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专业: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鸡市共开考专业32个,其中停考过渡专业4个(专业名称后用*号标记),专科层次13个(专科),本科层次19个(专升本)。在宝鸡报考的考生,只能报考宝鸡市开考的专业。宝鸡市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如下:

(一)、本科(19个专业)

序号

学科门类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经济学

金融学类

金融学

020301K

2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3

法学

法学类

法学

030101K

4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3

5

教育学

教育学类

教育管理*

340101

6

学前教育

040106

7

小学教育

040107

8

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050101

9

外国语言文学类

英语

050201

10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050301

11

工学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12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13

土木类

土木工程

081001

14

农学

植物生产类

农学

090101

15

动物生产类

动物科学

090301

16

动物医学类

动物医学

090401

17

医学

护理学类

护理学

101101

18

管理学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

120201K

19

会计学

120203K

(二)、专科(13个专业)

序号

专业大类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新闻传播

大类

新闻出版类

新闻学*

960101

2

教育与体育大类

语言类

汉语言文学*

970201

3

英语*

970202

4

电子与信息

大类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5

医药卫生大类

护理学类

护理

520201

6

财经商贸

大类

金融学类

金融服务与管理

530201

7

工商管理类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8

工商企业管理

530601

9

经济与贸易类

市场营销

530605

10

电子商务

530701

11

教育与体育大类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

570103K

12

公安与司法

大类

法学类

法律事务

580401

13

公共管理与

服务大类

管理类

行政管理

590206

注:1.所列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排序。

2.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专业代码后加T的为特设专业。

3.专业名称后加*的为停考专业,凡停考的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3年、2024年安排2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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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4卫生资格考试初审时间

2023-12-01,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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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2023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由各报名点(各县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职工、临聘职工,由单位统一负责现场确认。各委管医疗美容门诊部、体检中心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在相应县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点不再受理。

非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单位的申报人员,因人事档案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人才交流中心存放的,经现工作单位、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确认后,统一到档案存放地报名点(各县区卫健局)现场确认。

各报名点资格初审及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符。

2、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执业类别范围与报考专业类别范围,执业地点与申报单位相一致。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4、报名表信息与相关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致。

5、历史考生使用原档案号报名,报考专业前后保持一致。

6、报考人员须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报名点须在报名表及确认单相应位置签署意见。

7、报考人员需向报名点提交《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由各报名点统一收集保管(存档时间为1年)。

8、各报名点按考点规定时间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考点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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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报名流程

2024-01-05,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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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5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6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仅审核考生填报的项目是否规范齐全,不对考生报名条件和信息真实性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正确的信息,逾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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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2023-12-01,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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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宝鸡考点各报名点及各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序号

报名点

咨询电话

1

金台区卫健局

0917-3516270

2

金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3153836

3

渭滨区卫健局

0917-3128200

4

渭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3216447

5

陈仓区卫健局

0917-6225628

6

陈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6212198

7

高新区卫健局

0917-3780128

8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3803112

9

凤翔区卫健局

0917-7216059

10

凤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7219015

11

岐山县卫健局

0917-8214882

12

岐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8215513

13

眉县卫健局

0917-5557319

14

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5541595

15

扶风县卫健局

0917-5218453

序号

县区

咨询电话

16

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5211386

17

千阳县卫健局

0917-4249396

18

千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4245469

19

陇县卫健局

0917-4609121

20

陇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4607633

21

麟游县卫健局

0917-7962339

22

麟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7961691

23

太白县卫健局

0917-4956083

24

太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8700730052

25

凤县卫健局

0917-4764651

26

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17-4762305

27

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917-39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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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方式

2023-11-08,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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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8日10时

二、查询方式

1.中国教育考试网

网址:http://ntce.neea.edu.cn/ntce/

2.中国教育考试网微信小程序

使用微信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3.中国教育考试网百度小程序

使用百度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4.中国教育考试网支付宝小程序

使用支付宝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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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考试报名流程

2023-11-06,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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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宝鸡普通话考试报名流程

附普通话水平测试官网:点我进入

1.进入官网后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2.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在线报名

3.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

4.阅读报名公告,点击同意并填写相关资料

5.选择测试站和测试时间并缴费

6.预约好地点和时间后打印准考证

7.详细报名流程图

报名采用电脑端网络报名,不支持现场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bm.cltt.org/),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按照提示进行(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测试计划报满后,报名窗口将自动关闭。

报名完成后,请于测试日期前三天,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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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金台考区考生须知

2023-10-13,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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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对信息

1、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后认真核对照片、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2、如信息有误,请于10月20日12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选定的报名点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3、信息与所持二代身份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参加考试

1、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应于考前知晓所在考点位置,做好交通规划,防止迟到无法参加考试。

3、按照全国成考考务工作规定,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大门后须通过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等安检程序后,方可进入考场;

4、原则上考生将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应自行保管;无保管条件的,可统一存放在考点规定位置;考生若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不论是否使用,按作弊处理;

5、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需的考试用品于考试前一个小时达到考点,以便顺利通过安检进入考场。

三、考试规定

1、所有考生应按照考生须知和考务要求参加考试,主动接受违禁物品检查;

2、考生若不遵守考试规定,不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违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公安机关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处罚。

3、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4、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生方可交卷;提前交卷不听监考员劝阻者,按违纪处理;考生交卷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但不得离开考点,等待考点通知后,有序离开考点。

5、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离开考场,等待监考员收齐答卷、答题卡、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金台区考试管理中心地址:店子街4号金台教育中心7楼

咨询电话:0917--322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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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卫生资格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2023-12-01,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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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宝鸡考点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时 间

单 位

12月18日

上午

市中心医院 市口腔医院

下午

市中医医院 市第二人民医院

12月19日

上午

市康复医院 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

下午

宝鸡第三医院 宝鸡高新医院

12月20日

上午

市人民医院 宝鸡西机医院蔡家坡医院

下午

市妇幼保健院省荣军医院宝钛医院

12月21日

上午

解放军九八七医院 解放军96607医院

下午

市疾控中心 市中心血站 其他涉及的委管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2月22日

上午

岐山县 千阳县

下午

扶风县 陇 县 太白县

12月25日

上午

眉 县 麟游县

下午

凤翔区 凤 县

12月26日

上午

金台区陈仓区

下午

渭滨区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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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时间

2023-11-21,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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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报名备考,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现将宝鸡市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时间、课程安排等公告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上半年3月初报名,下半年9月初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2024年上半年4月13日至14日,下半年10月26日至27日。

附:2024 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

点击查看详细考试课程安排:downfile.jsp (baoji.gov.cn)

附: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6楼620室

电话:0917-2790612

路线:乘坐1、7、21、22、31、36、53路公交车到宝鸡市教育中心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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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教资考试打印准考证

2023-07-03,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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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考试

2023年9月11日开始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点由各考区根据报考情况安排在辖区内区县标准化考点考试。考试时,将采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等智能设备进行考生入场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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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考主观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10-08,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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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将于10月15日举行。为便于广大考生适应计算机化考试答题方式,熟悉计算机化考试答题要求,司法部于9月28日上线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

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www.moj.gov.cn)进行模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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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下载入口

2023-12-01,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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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下载入口点击下载

资格复审: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

各报名点提供审核材料如下:

1、毕业证原件。

2、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3、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单。

4、报考人员还需提交《报名申请表》《考生诚信承诺书》,由各报名点统一收集保管(存档时间为1年)。

1至3项按照系统确认顺序进行排序,身份证信息由各报名点自行审核,报名申请表需加盖报名点公章,确认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院校报送的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人员顺序需和招生简表人员顺序一致,在花名册上加注考生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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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2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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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认真阅读《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见附件),注意各考区学段确认时间安排以及确认审核的方式。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四)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0∶00至11日18∶00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二)信息确认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按照《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见附件),及时查阅所报考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报名公告,按所报考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考生要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如有疑问,及时咨询所报考区。

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1月8日10∶00至14日24∶00。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面试报名费:240元/人·次。

四、面试时间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至10日。考生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六、成绩查询与资格认定

(一)2024年1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结果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成绩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七、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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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要求有哪些

2023-12-08,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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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考要求

(一)转出要求

1.考生须取得转入地考籍,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

(二)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转出要求,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拟转入我省的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

4.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市(区)自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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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3下半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时间

2023-12-04,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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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办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考生登陆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自考服务-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按流程提示办理本人毕业网上申请。

申办条件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的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课程免考(替代)符合《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

程实施细则》(陕考办〔2012〕1号)的规定和有关要求;

5.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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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2024卫生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时间

2023-12-01,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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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报名: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考生自行登录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个人网上预报名结束后,请仔细检查核对考点、身份证号码、申报级别、申报专业、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等个人身份信息及报考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要求

(一)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本县区、本单位的报名工作。

(二)各报名点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名人员资质认真审核,对违反政策规定和把关不严的用人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并追究本单位职改(人事)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考试报名按“属地管理”,各报名点按要求统一组织本县区、本单位人员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宝鸡考点不受理考生个人报名和越级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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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宝鸡教资考试报考条件

2024-01-05,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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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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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时间

2023-10-16,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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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为2024年3月30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30日考试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3月31日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

考试时间安排表如下:

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在此基础上,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自行选择参加考试的科目。

考场安排

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考点设在乡(镇)的,市级考试机构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考试质量。

考试要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确有困难的,经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可将考点设在安装有视频监控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点,考场监控录像至少保存半年以上,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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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宝鸡普通话考试测试内容

2023-11-06,全文共 18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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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内容

一、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

本测试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缩写为PSC)。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本大纲规定测试的内容、范围、题型及评分系统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和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是国家测试机构编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

三、试卷构成和评分

目前,国内大部分地区测试的试卷由4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 普通话水平测试单音共有100个音节(不包括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1.目的:

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

2.要求:

(1)100个音节中,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100个音节中,每个声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个韵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4个声调出现次数大致均衡。

(3)音节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二)读多音节词语

普通话水平测试多音字共有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1.目的:

测试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词语的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声母、韵母、声调出现的次数与读单音节字词的要求相同。

(3)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4个,轻声不少于3个,儿化不少于4个(应为不同的儿化韵母)。

(4)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三)朗读短文

普通话水平测试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1.目的:

测试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续语流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2.要求:

(1)短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中选取。

(2)评分以朗读作品的前400个音节(不含标点符号和括注的音节)为限。

3.评分:

(1)每错1个音节,扣0.1分;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分。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5)朗读不流畅(包括回读),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6)超时扣1分。

(四)命题说话

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40分。

1.目的:

测试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2.要求:

(1)说话话题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中选取,由应试人从给定的两个话题中选定1个话题,连续说一段话。

(2)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3.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5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1分、2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有方音但不明显。扣5分、6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方音比较明显。扣7分、8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9分、10分、11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10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1分、2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4)缺时扣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

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

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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