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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周口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所需要的办理材料是什么呢?便民100小编为你提供周口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的办理材料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2014-11-10,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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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注:澳门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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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2014-11-10,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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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注: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出国人员、华侨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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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2014-11-10,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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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注:台湾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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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2014-11-10,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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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注:香港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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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个人婚姻状况保证书样板(公积金提取材料)

2017-12-20,全文共 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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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姻状况保证书

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叫____,身份证号:____,现工作单位:____,在此郑重保证:

□至____年__月__日,本人未登记结婚。

□自____年__月__日离婚后,本人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自配偶去世后,本人至今未再登记结婚。

本人对保证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对由此引起的系列问题负法律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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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材料

2017-12-20,全文共 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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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材料

(1) 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2份、《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1份(10人以上附excel电子版);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预留印鉴申请表》及预留印鉴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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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登记

2017-12-20,全文共 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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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申请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2、小一寸免冠照片6张

办理程序:受理—办理—到银行签订银行代扣协议书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周口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电话:0394-8231962

办理地点:周口市工农路北段人社局社保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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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一览

2017-12-20,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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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建立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家庭账户(个人账户)计入额度不超过我市参保居民当年人均缴费额的60%;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重特大疾病是指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比较昂贵的病种(或治疗项目)。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的病种(或治疗项目)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病种统一、待遇统一、流程统一;

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17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

为了照顾儿童和多次住院的患者,《办法》规定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放化疗期间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

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按规定缴费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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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医保报销规定(最新版)

2017-12-20,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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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医保报销起付标准规定

1.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

2.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见附件)。

3.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4.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5.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住院放化疗期间只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6.参保居民出院后24小时内以同一病种再次住院(含按规定上转)的,只负担两次住院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居民经诊治可转往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不再负担转入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应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院后24小时内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并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急诊、异地就医相关手续或自行到参保地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但其就诊医疗机构必须为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且其医疗费用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属实、符合规定。

(2)按规定办理急诊住院手续的参保居民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大中专学生放假回原籍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办理异地居住备案的参保居民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参照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相应医疗机构级别标准报销。

(3)参保人员经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其因急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视同住院按规定报销。

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

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患疾病、诊断及主要治疗方法符合我省规定的重特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的人员,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标准及管理办法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新生儿医疗待遇。

新生儿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需要缴费)。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先选择母方,母方不具备条件的,方可选择父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其母或父一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按规定到新生儿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不需要缴费)后,方可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父母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未正常缴费的,按规定到新生儿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后,方可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参保手续及缴费应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办理时应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明、父母参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同时有生育合并症、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其医疗费用不再实行定额支付,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项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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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材料

2017-12-19,全文共 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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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报工伤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

根据职工受到的伤害种类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有所不同,通常需要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证明。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

6.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两人以上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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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原通办理材料

2017-12-19,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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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办理中原通ETC相关业务时,请按照以下要求,前往周口市ETC服务网点办理(办理货车中原通卡时,不用开车到现场)。

1.个人办理:

①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含临时)、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通行证、武警警察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④驾驶车辆到客服网点

⑤办理在车辆所有人名下

⑥车辆所有人银行卡卡号

2.单位办理: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③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车证必须与悬挂车牌一致)

⑤单位对公账户信息,固话、传真

⑥驾驶车辆到客服网点

⑦如车辆所有人不属于该单位,则需提供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租赁双方《租借车辆ETC业务申办情况说明》、《车辆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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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待遇

2017-12-19,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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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得了病如果不去住院,要通过什么途径报销?

答:

(一)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报销。我市建立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参保居民可以使用家庭账户(个人账户)基金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二)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共十八个病种: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糖尿病并发症、高血压并发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重型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癫痫病、非耐多药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帕金森氏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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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居民办理身份证手续

2017-12-19,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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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3.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4.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申领:凭本人居民户口簿。

2.换领: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3.补领: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并办理挂失手续

办理流程:先到照相室照相(要求本人来、不染发、不戴首饰),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合格回执,再到户籍室办证窗口凭回执、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凭领取凭证到原办理处领证。

办理地点:区县分局及属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早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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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护照申请材料详情

2017-12-19,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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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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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材料

2017-12-19,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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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

另: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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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港澳通行证T签签注材料

2017-12-19,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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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亲属在香港定居的。

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2)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

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3)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

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在澳门定居的。

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5)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

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6)亲属在澳门就业的。

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7)亲属在澳门就学的。

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8)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温馨提示:两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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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2020-08-28,全文共 1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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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周口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职工为2828元-14142元,自主缴存者为3771元/4714元/14142元

2020年周口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单位和职工各为5%-12%

自主缴存者:10%

根据有关规定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周口市就调整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

2020年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0年度周口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依然维持在5%至12%之间,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一致。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

1.单位缴存标准

周口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周口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6562元。根据相关规定,周口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142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上限为3394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828元,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存总额下限为283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核准,可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8〕26号文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2.自由职业者自主缴存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自主缴存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为三个档次。

(1)周口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2)周口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3)周口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周口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比率统一为两个10%。按以上三个档次计算,2020年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分别为3771元、4714元、14142元;缴存总额分别为754元、943元、2828元。月缴存额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保持不变。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综合组成的规定核定。

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

月缴存额为职工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之和。计算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时,其金额各四舍五入保留至元。

职工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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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导游证查询指南

2019-08-21,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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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导游考试成绩如何查询?周口导游证个人信息怎么查询?本文为您介绍周口导游证查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成绩查询

周口导游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hnta.cn/2014/

查询须知: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采用机器阅卷,如果考生没有按照填涂要求引起的成绩错漏不予更改。口试成绩以《口试评分表》平均分为准。

周口市导游考试成绩查询指南信息查询

个人信息查询:http://tourguide.12301.cn/unauthorized/login

查询须知:

1、在查询条件中输入导游证号、导游卡号、身份证号任意一项。

2、身份证号可输入15位或18位均可。

3、输入任意一项查询条件后,点击搜索按钮即可得到查询结果。

周口导游员个人信息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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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2017-12-20,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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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提取新政有哪些?

答:我市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新政概括为三个放宽、二个取消、二个简化。三个放宽:

①放宽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购买或装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凭5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提取住房公积金。

②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凭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租房协议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③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凭当年缴纳物业管理费票据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个取消:

①取消提取公积金余额70%的限制。

②取消解除劳动关系满5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凭解除用工合同或协议,可一次性销户提取本人公积金。

二个简化:

①简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手续。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凭提取人身份证办理。

②简化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手续。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借款合同、借据、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再次办理时只需提供身份证。

2.我前年买的房子想提公积金需要啥手续,可提取父母子女的吗?

答:购房提取公积金可持五年内的房产证、契税发票、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家庭关系证明)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房价款。

3.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因患有重大疾病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提取。应出具:在支付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的确诊证明、医疗费用专用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记录)、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患者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次性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应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4.租房能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能。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内,凭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5.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凭解除用工合同或协议,可一次性销户提取本人公积金。

6.公积金能用于支付物业费吗?

答:可以,缴存职工凭当年缴纳物业管理费票据每年可以据实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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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2017-12-20,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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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的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规章,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交通违章行为在事故发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判定的,而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的根本原则。

(1)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2)违反让行规定的;

(3)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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