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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广东考区报考简章

2023-06-28,全文共 3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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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广东考区报考简章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向社会全方位开放,用于测试应试者英语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外),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

本考试不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考;严禁考生一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一、开考级别及考试时间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下半年PETS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PETS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考手续

(一)报名

1.注册ETEST通行证账号。本次PETS报名须使用ETEST通行证账号。考生在2023年6月28日9:00后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ETEST通行证页面(https://passport.neea.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取得ETEST通行证。

ETEST通行证账号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所有使用ETEST通行证的报名系统中通用。

未注册考生可登录https://passport.neea.edu.cn/网站,使用电子邮箱或手机注册ETEST通行证账号。如果考生已注册通行证,在PETS网上报名时无需再次注册。

2.报名。2023年下半年我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报名考生须在报考时间内使用ETEST通行证账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PETS页面(http://pets.neea.edu.cn)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

3.推荐浏览器:谷歌、火狐、IE9+、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

(二)缴费

已报名考生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本次报名失效,不予保留考位。报名网站支持支付宝及网上银行(务必使用推荐浏览器)进行缴费。

报名时未一次性完成缴费流程的考生可登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网站,继续完成缴费(注意考生缴费时间不得超过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

(三)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可自2023年9月14日9时起,登录PETS报名网站进入“报考信息”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与证书

本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档。笔试得分60分及以上为笔试合格,口试得分在3分及以上为口试合格。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自2019年3月考试起,对考生前次单项合格成绩进行自动保留。考生相邻两次考试的姓名和证件号码完全一致,且当次参加考试的科目(笔试或口试)与上一次另一科的考试科目(笔试或口试)的成绩都合格时,可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核发相应级别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两次报考不同级别的科目,即使不同级别单项科目均合格也不能获得合格证书。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并可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单(pdf格式)。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而只有单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下发笔试或口试单科成绩合格证。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点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结果由考点告知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方便考生快捷领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自2021年3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以电子版证书代替原有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以往发放的纸质版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可查询并选择本次可报考考点,考点可接受的考生数量有限,额满即止。

(二)考生缴费时间不得超过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

(三)听力残疾考生完成报考后可申报笔试听力部分免考,具体指引见附件。

(四)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等),并自觉接受考点身份验证,同时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五)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笔试当天上午8:45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口语考试上午9:00后、下午2:00后禁止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

(六)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一、二、三级笔试考生须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粘贴至答题卡上规定位置,考生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笔试和口试成绩均无效。

六、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440115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瑞兴新街7号

020-83370467

440124

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422号

020-84999906

440148

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大坦沙校区

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

020-81763005

440170

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同和校区

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握山北东街五巷16号

020-37386174

440187

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棠德路121号(棠德花苑内)

020-37286273

440188

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9号

020-84263057

440189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下塘西校区

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1号

020-83574832

440190

广州理工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638号

020-87478434

440191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1111 号

020-37247710

440310

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9号

0755-28924141

440322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3号

0755-83942925

440333

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坪山区创景南路13号

0755-23678668-1402

440344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教育城学子路4号

0755-27590357

440355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9号

0755-29199440

440366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69号

0775-89383312

440377

深圳开放大学

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6号

0755-82116766

440388

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左侧

0755-29686442

440390

深圳市华强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景田南四街1号

0755-83904046

440395

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南博二路28号

0755-84354555-8207

440399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

0755-25104655

440413

珠海市卫生学校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10号

0756-6296180

440503

汕头大学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

0754-86502623

440514

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汕头市嵩山路69号

0754-83960690

440520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35号

0754-88557071

440633

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东B1号

0757-28911969

440715

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广东省江门市胜利北路40号

0750-3281480

441501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

0660-3386863

441801

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学府路

0763-3930670

441910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87号

0769-23100823

441912

东莞理工学校

东莞市横沥镇职城路2号

0769-82920368

441914

东莞市商业学校

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23号

0769-22661611

441920

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

东莞市虎门镇威远环岛路353号

0769-85569662

441923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1号

0769-89287178转8830

445211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发展大道南段

0663--878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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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考公务员报考指南(条件+流程+常见问题)

2023-10-16,全文共 16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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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3.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答: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6.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哪些倾斜措施?

答: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中央机关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可以单独或者综合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同时从中拿出一定数量职位面向当地户籍或者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招考简章》中提出的学历要求应当如何理解?

答:对于2024届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对于其他人员,均应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比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8.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答:在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相关工作(学习)时间是否计入服务年限?

答: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考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1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12.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否可以报考定向招考职位?

答: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职位计划。报考定向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当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3.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市(地)级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公安特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为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线干警职位的报考年龄条件,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以后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报考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14.报考者在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15.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多少?

答:除2024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4年7月外,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

二、关于报名

16.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答:报考者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在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者可以更改。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但不可再次报考原职位。

17.《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何时提供?

答:所有报考者均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纸质《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一般在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

18.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

答: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需要填写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个别招录机关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关于资格审查

19.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答: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一般应当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招录机关根据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退回补充资料”3种情形。

21.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和专题网站查询。

四、关于笔试

22.笔试考务费用是多少?哪些人员可以减免?

答:笔试考务费用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具体情况请向承担笔试考务工作的当地考试机构咨询,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查询。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23. 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4.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金融监管财经类职位、金融监管综合类职位、金融监管法律类职位、金融监管财会类职位、金融监管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5.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证监财金类职位、证监会计类职位、证监法律类职位、证监计算机类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2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如何安排?

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23年11月25日下午的专业科目笔试,然后参加11月26日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27.如何选择考试地点?

答: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其中,对于8个非通用语职位、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将统一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参加考试。

28.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

答: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确定合格分数线。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分别划定。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五、关于面试

29.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30.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24年3月底前进行。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或者招录机关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31.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答: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32.为何有些职位需要组织调剂?

答:个别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可以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33.体检应当在哪些机构进行?

答:在京的招录机关,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京外的招录机关,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应当在市(地)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答: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5.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答: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者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答: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7.哪些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答: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可以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一般不高于2:1。省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录用标准的,不得录用,如有需要,招录机关可以顺延递补后续考生进行考察。

38.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39.报考人民警察职位,需要参加体能测评吗?

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需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七、关于违规违纪人员处理

40.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1.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42.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3.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44.对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

答: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5.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6.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7.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答: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48.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答: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49.报考者应当如何备考?

答: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50.《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第二章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使用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推荐使用谷歌、IE、360、火狐浏览器访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如使用IE浏览器,请选择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浏览。

2.请考生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早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

3.《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中,下载的文件类型有:*.rar、*.zip、*.doc、*.xls、*.xlsx。*.rar文件用WinRAR打开;*.zip文件用WinZIP打开;*.doc文件用Word打开;*.xls、*.xlsx文件用Excel打开。(注:“*”代表文件名称)

如在专题网站下载的招考简章出现无法打开的情况,请将浏览器更换为谷歌或360极速模式后再次下载。如出现下载的招考简章文件名为乱码的情况,请文件名中的乱码修改为英文字母,“zip”前面的“_”修改为“.”,即可正常解压文件打开。

4.考生登录网站,必须完成“考生注册”“完善个人信息”“职位填报”等操作并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后,才能将信息提交至招录机关审核。

5.为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6.报名截止后,考生将不能进行注册,无法补充、修改或删除任何个人信息(含考试地点),也无法进行职位填报和修改(含改报、职位恢复和退订)操作。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招录机关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职位提交操作,否则招录机关将无法看到考生信息。

7.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考生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考生注册

1.如何注册新用户?

通过首页的“个人中心”或“考生报名入口”注册新用户。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我同意”后进行注册。考生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弹出注册成功提示,完成注册。

2.注册时如何填写姓名?

姓名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并且与身份证件一致。

3.注册时如何设置密码?

密码为8—30位的组合,必须包括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4.忘记密码怎么办?

可以凭借注册邮箱和账户安全问题找回,请确保注册邮箱准确有效;或者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5.保存注册信息时,没有弹出注册成功提示,怎么办?

有可能考生所在地区网速比较慢,建议考生避开报名高峰时段进行报名。

6.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怎么办?

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7.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

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清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

8.往年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

不能用。

9.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

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个人未注册但在注册时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

三、个人信息填写

1.如何填写个人信息?

注册完成首次登录后,页面弹出完善个人信息对话框,点击“完善个人信息”,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填写个人信息;也可以在“报考职位”页面中,点击“完善个人信息”按钮,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是否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确认页面信息填写无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基本信息”页面中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考生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能超过限定的字符数,考试地点是考生选择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地点。

2.如何填写备注?

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请在此处说明;如没有,请填无,不能不填写内容。

四、职位填报

1.如何进行职位填报?

建议考生提前在首页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招考简章》,查看所有职位。

职位填报过程包括“我要报考”和“职位提交”两步:

(1)点击“个人中心”的“职位查询”按钮,按筛选条件进行职位选择后,点击职位列表最后的“职位说明”按钮,进入职位详细信息页面,认真查看后点击“我要报考”按钮。

(2)在“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点击“职位提交”按钮,完成职位填报。

2.报名信息提交后,网页显示的报名信息没有更新怎么办?

(1)请点浏览器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浏览历史记录”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网页时”选项;

(4)点[确定]-[确定]。

3.如何使用职位收藏功能?

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或“报考职位”中的“职位填报”后,点击所选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职位收藏”按钮,此后可在“职位收藏”页面中快速找到该职位,按照职位填报流程完成报名。

五、资格审查状态查看

1.如何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登录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的“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资格审查状态。

2.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在此之前请不要进行退订职位或改报操作,也不要修改任何信息。

3.资格审查状态为什么一直显示“待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需要一个过程,请考生向招录机关咨询。

4.为什么“报考职位”页面中有职位信息,但没有资格审查状态?

未按要求进行“职位提交”操作,重点检查是否点击“职位提交”按钮。

5.如何查看某职位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定时更新,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通过“职位收藏”页面查看。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职位查询”后,点击需查看职位的“职位说明”,点击下方“收藏职位”按钮,点击确定后,即可在“个人中心”的“职位收藏”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2)通过“报考职位”页面查看。若已报考职位,可点击“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的 “报考职位”页面中查看所选职位的待审查人数和审核通过人数。

六、信息修改

1.如何退订职位?

职位未提交前,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职位提交后,进入“个人中心”页面点击“报考职位”后,点击“撤回修改”按钮,点击“退订该职位”按钮,点击“确定”按钮,弹出退订职位成功提示,完成职位退订。

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后,无法退订职位。

2.如何修改个人信息?

职位未提交前,点击“个人中心”左上角“修改个人信息”按钮后可进行修改。

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撤回修改”,再点击“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直接点击“补充资料”按钮即可修改个人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退订该职位才可修改个人信息,一旦退订,将无法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修改个人信息。

3.如何改报职位?

职位未提交前,需退订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

职位提交后,资格审查状态为“待审核”的,需先点击“撤回修改”,再点击“退订该职位”,之后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如需报考原职位点击“报考职位”页面的“重新提交”按钮,如需改报其他职位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需先点击“退订该职位”再进行职位改报,并提交,但不可再次报考审核不通过的职位;资格审查状态为“审核通过”的,不可改报职位。

七、信息安全注意事项

1.为防止信息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访问专题网站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点击浏览器菜单中[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5)请在登录完成相关操作后,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

2.每台电脑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同时进行报名操作,且避免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建议每位考生报名完毕点击“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或关机重启电脑)后,下一位考生再重新打开浏览器开始报名。

3.每次访问专题网站时,请直接输入http://bm.scs.gov.cn/kl2024进入,避免通过其他网站跳转的方式进入报名网站,防止进入假的“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70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日8:00—18: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8日8:00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注册密码登录专题网站考生报名入口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

二、什么是“照片处理工具”?如何使用?

“照片处理工具”是对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的专用照片处理软件。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源照片要求: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照片处理工具”可于2023年10月26日后下载使用。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下载使用方法: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点击下载” ->按要求处理照片并保存。

三、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一般采取网上确认的形式。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24:00,在此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进行报名确认。

各地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可在专题网站查询。

无法办理网上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到考试机构现场确认。

四、如何办理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流程为:“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阅读报名确认须知”->“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

(1)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

报考人员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登录页面,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即可登录。

(2)阅读报名确认须知

报考人员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确认注意事项》页面,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3)上传照片

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选择考点城市

为方便报考人员参考,同时考虑实际需要,本次笔试拟在200余个城市设置考点(具体名单可在报名确认时查询)。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示“该考点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

(5)确认信息

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

(6)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缴费页面。报考人员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网上支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框,点击“是,我要缴费”按钮,生成订单,并跳转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完成后,自动跳转回报名确认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以下报考人员还需要按当地考试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①符合减免考试费用要求且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

②其他经当地考试机构确认需现场办理的人员。

这些报考人员应关注确认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拨打咨询电话,按考试机构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注: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的页面左下方点击“常见问题”,查看有关政策问题、考务问题、技术问题解答。

2.网上报名确认应注意哪些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前,须仔细阅读首页《重要提示》相关内容,并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个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确认须知,熟悉考场规则、相关考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规定,并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时间截止前,需按要求进行上传照片、选择考点城市、确认信息、缴费操作。网上报名确认截止后,未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未确认,无法参加考试。

(4)为便于顺利完成报名确认,请报考人员尽量避开开通首日及结束日等高峰时段。

(5)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登录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3.网上报名确认流程的状态标识

(1)未完成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灰色”,表示该步骤还未完成。

(2)正在进行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红色”,表示该步骤为正在进行状态。

(3)已完成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表示该步骤为已完成。

(4)不可修改状态

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且标有红色“—”符号,表示该步骤已完成且不可修改。

4.常见问题

(1)报考人员照片已经上传成功,能否修改?

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未缴费报考人员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缴费报考人员不可修改。

(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出现“文件流丢失”,如何解决?

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若出现“文件流丢失”的提示信息,请检查使用的浏览器是否为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即可解决。

(3)网上支付成功,但系统显示还未完成缴费,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由于网络或其他因素导致支付平台支付信息无法返回报名确认系统。若银行卡确实扣款,请记录支付订单号,联系当地考试机构进行支付记录核对,无需重复缴费。

(4)使用支付宝时,点击“支付”进入支付宝系统出现“错误代码 ILLEGAL_EXTERFACE”,无法进行支付,如何解决?

该问题是电脑安装软件环境造成的,报考人员可更换其他电脑登录系统进行支付。

(5)点击“支付”按钮,无法跳转至支付平台,如何解决?

首先检查电脑是否安装并开启360安全卫士、360杀毒、腾讯电脑管家或金山毒霸等杀毒软件,如已开启,请临时退出,重试支付操作。

如还未解决,该情况可能是由于IE浏览器安全设置造成的,请按以下步骤操作:IE浏览器菜单栏->工具选项下“Internet选项”->隐私选项卡中将倒数第二个复选框“启用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取消勾选,最后点击“确定”。

(6)推荐浏览器使用版本。

推荐在1280*1024分辨率下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9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

五、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的方式和时间由各地考试机构自行确定。

六、如何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选择“考生考务入口”(或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网址)进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仔细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知并同意”,点击“下一步”按钮,显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完成准考证打印。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七、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2. 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卡印制在试卷封底内页,考生答题前请沿裁切线先行撕下,并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4.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5. 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6. 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7. 不能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答题卡。

8. 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9. 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报考人员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答卷雷同,对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

10. 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1. 如对试卷、答题卡等有疑义,请现场提出,以便及时、妥善处置。

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八、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九、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2024年1月,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十、如何获得笔试成绩单?

本次考试不下发考试成绩单。报考人员确实需要的,可在2024年2月28日前向当地省级考试机构申请,由当地省级考试机构负责出具成绩证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66、0531-66680723、0531-66680779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每日8:00—20:00;11月19日至11月26日,每日8:00—20:0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66、84237866、84237802

咨询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工作日8:30—17:00

报考人员也可通过点击报名确认及准考证打印系统首页的“在线咨询”图标咨询相关考务或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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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2023-11-15,全文共 2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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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将于11月21至12月1日进行。具体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8日14:00至12月1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29日10:00至12月2日17:00。

特别提示:2023年10月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27日公布,请考生关注。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特别提示: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在广东自考管理系统内通过照片上传验证等程序,完成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5日后不再受理。

(二)考生报考

1.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2.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

四、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五、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2月底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二)成绩复查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另行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六、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七、其他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

2.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

4.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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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肇庆选调生报考咨询电话汇总

2023-11-23,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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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
0758-227123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端州区委组织部0758-2738690(政策咨询,下同)
鼎湖区委组织部0758-2622969
高要区委组织部0758-8392391
四会市委组织部0758-3366685
广宁县委组织部0758-8618928
德庆县委组织部0758-7781932
封开县委组织部0758-6885261
怀集县委组织部0758-5523303
肇庆市委组织部0758-2100616

电话咨询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8日工作时间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

2024年广东省选调生报考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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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肇庆选调生报考岗位一览表

2023-11-23,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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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肇庆选调报考岗位一览表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于11月24日开始报名,肇庆市共设88个职位,计划招录128人。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职位吧!

点击下载职位表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粤讲粤政”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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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手续

2024-02-02,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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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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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对象

2023-10-23,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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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年、2023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等敏感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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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岗位表

2023-10-23,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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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用人单位及招考岗位
用人单位
序 号
用人单位
名 称
岗位类别岗位
名称
从事工作招考数量入围比例
2024001913D241137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干事(九级文员以下)机关组织工作11:3
2024001914D241137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助理员(九级文员以下)综合管理保障11:3
2024001915D241138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干事(九级文员以下)国防教育工作11:3
2024001916D241138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干事(九级文员以下)机关组织工作11:3
2024001917D241138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助理员(九级文员以下)综合管理保障11:3
2024001918D241139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参谋(九级文员以下)国防动员相关工作11:3
2024001919D241139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干事(九级文员以下)机关组织工作11:3
2024001920D241140广东省德庆县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干事(九级文员以下)宣传文化工作11:3
2024001921D241141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助理员(九级文员以下)综合管理保障11:3
2024001922D241142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武装部行政管理干事(九级文员以下)宣传文化工作11:3
2024024231D243094武警部队某支队医疗医师心理科医疗有关工作11:3
2024024232D243094武警部队某支队医疗医师临床医疗11:3

点击查看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公告全

点击查看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先面试后笔试岗位)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不含先面试后笔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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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考时间安排

2024-01-12,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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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考时间安排

考生报名前务必看清考试日期、考试地点,考试测试时间段以最终准考证通知为准。

2024年2月第一批测试安排

考试时间:2月25日、28日、29日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7日10:00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缴费时间: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9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月20日起可打印准考证

场地属性:社会人士考场,报名费用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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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考温馨提醒(一)

2023-10-30,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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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考温馨提醒(一)

一、关注并熟知2024年拟在粤招生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已于2021年汇总并发布了全国在粤招生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拟参加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的考生应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gd.edu.cn/xkcx2024/),查看在粤招生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了解自己的选科情况与目标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以《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关注特殊类招生政策变化情况

(一)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变化情况。

1.报考条件:2024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2027年起,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2.文化成绩要求:2024年起,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

3.报考专业要求: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我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考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考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变化情况。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三、关注艺术类招生政策变化情况

(一)省统考变化情况。

1.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全覆盖。2024年,我省将开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共6类省统考,取消广播电视编导类统考。省统考相关艺术类专业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点击可查阅)。

2.完善了省统考考试科目和内容,各专业类别制定了统一的考试说明。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二)高校校考变化情况。

1.省统考已经覆盖的专业,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

2.严格控制校考考试规模。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现场考试规模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3.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三)部分艺术类专业变化情况。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招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四)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合成变化情况。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具体艺术类招生政策变化情况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相关链接)。

上述内容如教育部有新规定,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请广大考生家长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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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军队文职人员报考时间+报名入口

2023-10-23,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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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军队文职人员报考时间+报名入口

报考时间: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

报考平台: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3年10月23日8:00至31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3年10月23日8:00至11月2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0月31日18:00至11月2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不含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报考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岗位并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3年11月4日8:00至5日18:00期间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11月5日18:00至6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11月6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5.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11月4日8:00至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点击查看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公告全

点击查看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先面试后笔试岗位)

2024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不含先面试后笔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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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选调生报考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2023-11-23,全文共 5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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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选调报考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提示:内容较多,建议大家使用Ctrl+F,快捷搜索想要查询的问题!

1.选调生录用后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选调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如何认定?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2023年11月24日以前取得国防部统一制作的退出现役证人员,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3.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报考本次选调职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为2024年毕业生,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高校,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本次选调职位。

4.“双一流”建设学科(Ⅲ类高校中括弧内学科)的毕业生如何把握?

本次选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所学专业是否属就读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报考者需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填报,若不明确应及时咨询就读高校的相关部门。网上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供就读高校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5.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如何把握?

Ⅲ、Ⅳ类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近3学年的总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网上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否需要具备《公告》“选调条件”第五款所列4项条件之一?

需要。

7.“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具体包括什么?

校级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若为其他同级别奖学金,需报考者在推荐表中予以说明,内容为“该项奖学金视同为校级奖学金”。

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包括: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除三好学生表彰外的其他表彰,需报考者在推荐表中予以说明,内容为“该表彰视同为校三好学生表彰”。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所获荣誉或奖励均应填写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及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栏,标注荣誉或奖励名称、授予或表彰机构名称、授予或表彰时间。

在国(境)外知名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应为校级表彰奖励。

8.职位表中“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选调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了专业设置。

(1)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如:某报考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哲学”,专业目录中列有“哲学(B010101)”,该报考者即需以“哲学(B010101)”报考相关职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如:某报考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国际金融”,在专业目录中属旧专业名称,该旧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对应“金融学(B020301)”,该报考者即需以“金融学(B020301)”报考相关职位,在报名时本人专业需选择“金融学(B020301)”。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选调机关同意后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者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9.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及对应的学位报考?

不可以。选调职位中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为:国内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学历学位。

10.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选调机关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报考者可登录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通过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可自主选择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职位,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12.其他资格、证件等取得或通过的截止日期如何把握?

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

13.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市、县、乡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地的选调职位;省直、市直、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单位(系统)的选调职位。

14.如果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选调或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者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选调或录用为公务员,报考者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专项选调的有关程序,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人选。

15.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如何报名?

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报名注册时,请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6.如何查询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11月24日至26日,每天9时、16时前后发布各职位完成报名的人数。11月27日至28日期间适时公布报考人数较少职位情况。

17.报考者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内报名。建议报考者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及早确定报考职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堵塞影响报名。

18.填写报名系统中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选调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19.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报名期间开通技术、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公告附件5《咨询电话》。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20.如何查询职位排名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公布。

21.报考者笔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如何处理?

笔试成绩相同的人选,均进入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22.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的报考者,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如何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职位(含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中的部分职位)录用公务员,其相关项目应按照该标准执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体检标准仍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其他部门招录公务员,都要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4.对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视力有何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

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类职位,司法行政部门狱医、心理矫正类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色弱者不能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类职位。

25.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2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考察有何特殊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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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考肇庆考区报考条件

2024-01-16,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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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省考)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报考地级以上市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3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除外)。

5.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限报服务(入伍)所在市、本人户籍(生源)所在市或省直机关相关职位;此类人员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专门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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