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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10-25,全文共 2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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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一览: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8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境)内外博士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11月1日。

2.报名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通过山西农业大学公开招聘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211.82.11.10:8083/zp.html。应聘人员同时在报名系统的附件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硕、博期间取得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农业大学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农业大学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安老师、吕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354-6285291

监督(举报)电话:0354-628528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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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芮城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3-11-11,全文共 1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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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芮城县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一览: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三)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三、招聘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19年-2023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运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单位

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范围为:社会管理和乡镇(社区)就业服务站公益性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2.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书2份;

3.公益性岗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1);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4050”人员,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招工表复印件(需档案存放单位盖章),主管单位开具“下岗失业证明”。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零就业家庭证明,所有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失业证明材料、《就业创业证》;

③长期失业人员(城镇户籍),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县级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所有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

④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

1.人事档案托管协议书2份(档案需托管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

4.其他证明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提交父母双方的《就业创业证》;

(2)属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交贷款原始凭证;

(3)属于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需提交低保证明和本人失业一年以上的证明;

(4)属于残疾人的,需提交《残疾证》。

五、待遇及标准

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上岗情况做到严格管理,对有冒名顶替、套取等违规违纪现象,承担全部责任。

七、申领《就业创业证》

申领《就业创业证》所需材料(人民之家二楼人社局大厅办理):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

(三)1张2寸红底照片和1张小于50KB电子版红底照片。(U盘拷贝)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程序、地点

1.在县人社局三楼308室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通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县人社局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30日。

咨询电话:0359—3023566。

附件:1.芮城县公益性岗位申请表.pdf

2.芮城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pdf

3.芮城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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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运城中央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3-10-31,全文共 5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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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一览: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副处长职务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二级科员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9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者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4,以下简称“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人员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报名2个工作日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除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外,报名人员只在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或者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者选调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11月21日8:00至11月25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面试人员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遴选职位和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通过遴选选调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和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的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各部门负责,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将在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部门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者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部门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中央机关。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本部门网站、遴选选调专题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或者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或者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情况将在面试公告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未设置试用期的,在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中涉及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和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开遴选职位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报考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和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公开遴选或者公开选调职位的,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010)84209211、84209271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010)84209235、84209236

(时间:2023.10.29—11.7,每日8: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10)87901806

(时间:2023.11.13—11.25,工作日8:30—17: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010)87901906

(时间:2023.11.21—11.25,每日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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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永济中学招聘公告(各学科均有)

2023-10-24,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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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永济中学招聘公告一览:

一、招聘对象

1、山西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运城籍2024届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体育 计算机 心理学

三、应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教学应用技术,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四、岗位待遇

1.学校为新入职公费师范生提供单身公寓供周转(结婚后一年交还学校)。

2.新入职公费师范生享受永济市委、市政府《永济市高素质青年人才支持办法》相关政策。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初选2023年10月18日—10月30日,学校接收简历,请将个人简历、获奖证书扫描件等资料打包发送到邮箱:563669054@qq.com,学校将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选。(注:简历以统一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张某——XX大学XX专业)

2.综合素质考查:

(1)时间:11月2日8:00报到,9:00开始。

(2)地点:汇智楼(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携带物品:身份证、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

(4)综合素质考查分2项:讲课20分钟(使用现行高一教材)、面试。

六、联系方式

张老师:13994864148

办公室:0359-8067261 8067618

七、学校地址

山西省永济市市府西街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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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3下半年自考成绩查询公告

2023-11-16,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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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3下半年自考成绩查询公告一览:

一、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1.网上查询考生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在首页的考生登录→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山西自学考试信息服务平台,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密码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然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查询中心”点击“当次成绩查询”即可查询到个人本次考试的成绩情况,点击“打印”按钮可打印相应信息。

2.现场查询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所在市的县 (市、区) 自考部门查询

二、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信息和答题卡是否一致,主观卷是否漏评,合分是否错误

(包括小题分、大题分)。复核结果由各市自考部门通知考生。

考生对主观卷成绩有异议的,可于11月20日至21日到当地县 (市、区) 自考部门办理申请复核手续,逾期不子受理。

三、其它事项:

1.查询时,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其他支持极速模式的浏览器,系统不支持手机登录。

2.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当次合格成绩将归档至“合格成绩查询”处,“当次成绩查询”处将清空考生本次成绩,考生可在“合格成绩查询”处查看本人历次合格课程及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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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3下半年普通话考试公告

2023-10-25,全文共 1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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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3下半年普通话考试公告一览: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0月30日—11月2日,开始进行在线报名,本次测试限额1200人,报满自动截止。网址:http://bm.cltt.org(请使用谷歌或搜狗浏览器),线上报名仅支持电脑端报名,暂不支持手机报名。请考生提前注册,牢记注册账号和密码,严格按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报名要求

(1)本次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中职中专在校学生由学校组织本校学生统一报名,在校大学生原则上需回所在高校报考。从事职业栏教师请在“教师”类中选择,非教师考生请选择“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

(2)如近期参加过普通话测试的考生,本次普通话测试报名须在前次考试成绩发布后才可再次报名。

(3)上传照片要求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规格为:390×567

(宽x高)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B,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畸变;拍摄时建议穿深色有领衣服;不能使用合成、翻拍、化浓妆或过度修图的照片。

(4)线上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撤销,报名信息与证书信息一致,如有错误,将影响证书使用,责任自负。

3.网上缴费

11月7日网上缴费。考生可关注“山西财政缴款服务公众号”,凭借20位缴款码识别缴款;若未收到短信,输入身份证号亦可缴费。考生收到“20位缴款识别码”后,须在24小时内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6〕96号)规定,每人缴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35元。

4.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11月10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bm.cltt.org),用报名时注册的账号登录,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严格按照准考证的时间参加测试。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14日—11月16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纪律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测试室,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四、测试方式

测试方式为计算机辅助测试。测试流程:验证、拍照、测试。在线学习网址:http://www.isay365.com,手机APP:畅言普通话。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一级乙等以下成绩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后可查询;一级甲等成绩查询顺延15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2.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版证书下载: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栏下,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人脸识别后即可添加。在图标上点一下,出现电子版证书,下载另存并打印。

3.纸质证书领取信息请关注“运城教育”微信公众号。纸质证书寄回我市后,将在公众号发布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测试机构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六、注意事项

1. 请考生在线报名时认真阅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流程和注意事项”,熟悉测试流程。

根据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取消备测室和备测时间。正式测试时,系统在第四项命题说话答题前增加30秒准备时间。普通话水平测试试题均来自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并公开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朗读作品和说话题目作为重点测试项目均已公开,请考生务必认真准备,提前熟悉测试内容。

2.考生测试当天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二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如未按时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

3.测试当天需现场采集照片,应试人注意仪容整洁,尽量着深色有领上衣,不化浓妆,发型和首饰不过度夸张,不能遮盖本人脸部,保证本人自然相貌。

4.运城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不会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代报名、代培训、代收费,所有社会考生均可按以上要求报名参加测试,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9-2216283 202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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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最新九价hpv接种公告

2023-10-17,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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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九价hpv疫苗最新接种公告一览:

1、预约时间: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天时间,上午8:00开始手机操作,至当日限量疫苗预约完毕结束。

2、收费标准: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3、接种地点:

运城市盐湖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红旗西街173号▪市中心医院西院大门东侧),咨询电话:8751225 8751226

4、微信预约流程:(点击查看预约步骤)

①打开手机→②点击“微信”→③点击“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④点击“关注”→⑤点击“疾控服务”→⑥点击“预防接种服务”→⑦绑定“本人信息(成人)”→⑧点击“接种预约”→⑨选择“9价HPV疫苗”→⑩选择“高家垣社区卫生服务站成人门诊”→⑪选择“接种时间”→⑫点击“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约单”中查询预约记录。

5、接种禁忌:

①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②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③备孕期妇女;④妊娠期、哺乳期妇女;⑤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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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开展关于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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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关于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工作公告一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犬类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犬只引发的治安和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养犬市民整体素质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整治范围:

一户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违规遛犬,流浪犬只扰民等。

二、整治时间:

自1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三、整治措施:

1、强化社会宣传。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运城养犬管理规定》、《运城市限养区禁养烈犬名录、大型犬标准》、《盐湖区限制养犬划定范围》,增强居民文明养犬意识。

2、加强重点整治。以一户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及烈性犬、违规犬等为目标,严按照《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借助新媒体进行曝光

3、加强收捕工作。依托涉流浪犬警情流转机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统一收捕清理工作。

四、法律依据:

《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个人在限制养犬区内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

第十九条:禁止个人在限制养犬区内饲养、繁殖和销售烈性犬、大型犬。

第二十条: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一点五米以内的牵引强牵领

2、携带养犬登证、为犬只佩戴犬牌;

3、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便;

4、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

5、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6、 在人员密集场合或者乘坐电梯时,应当采怀抱、装入犬袋犬笼或者佩戴嘴套等有效措施主

7、不得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带犬只乘坐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的同意。盲人携带导盲犬、肢体残障人士携带扶助犬的除外。

养犬人或携犬人未依照本规定有效约束犬只,致使犬只危害交通安全、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对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并送至犬只留检场所;发现狂犬的,应当立即子捕杀。城市管理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助公安机关开展流浪犬只的处理工作。

《运城市限养区禁养烈性犬名录、大型犬标准》

(一)禁养烈性犬名录如下 :1.

马士提夫犬,2.俄罗斯高加索犬,3.意大利那不勒斯犬,4.法国波尔多犬,5.阿根廷杜高犬,6.西班牙加纳利犬,7日本土佐犬,8.雪达猎犬,9.

波音达猎犬,10.寻血猎犬,11.牛头梗,12. 大丹犬,13.苏俄牧羊犬,14.

拳师犬,15.大白熊犬,16.纽芬兰犬,17.比特犬,18.圣伯纳犬,19.伯恩山犬,20. 灵提犬,21. 比利时牧羊犬,22. 藏犬,23.

德国牧羊犬,24. 威玛犬,25.多伯曼犬,26. 阿根廷犬,27.可蒙犬,28. 法国狼犬,29.大犬,30. 马雷马犬,31.

比利猎犬,32.阿富汗猎犬,33. 爱尔兰猎狼犬,34.兰西尔犬,35. 大蓝加斯科涅猎犬,36.

大加斯科圣通日犬,37.埃什特雷拉山地犬,38.捷克福斯克犬,39.拿波里赘犬,40.斗牛赘犬,41.斯皮诺犬,42.罗德西亚背脊犬,43.比利牛斯犬,44.贝林登梗,45.边境梗,46.凯利蓝梗,47.美国斯塔福梗48.沙克犬,49.杜高,50.

杜宾,51. 巨贵,52罗威纳犬以及含有上述犬血统的杂交犬。

(二) 禁养大型犬具体标准如下 :犬体高(犬肩峰最高处至地面的垂直距离)超过 60 厘米或体长(犬肩点至臀端外缘之间的距离) 超过 80

厘米(含体高60 厘米,体长 80 厘米 )的犬只为大型犬或成年犬只体重超过 30

公斤为大型犬只。盲人携带的导盲犬、肢体残障人士携带的扶助犬不受大型犬标准限制。

点击阅读:运城在哪里办理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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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鼎路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封闭施工的公告

2022-09-18,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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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鼎提升改造工程道路封闭施工公告

万荣县宝鼎路提升改造工程(南内环—孤峰街)排水工程已完工,现拟对该路面进行提升改造,需对南内环至孤峰街路面进行全封闭施工,封闭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至2022年10月25日。

封闭期间孤峰街、汇源街东西方向可通行。

请沿街各单位、居民及商铺提前做好生产生活准备,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因道路施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点击查看:2022运城市大型货车限行区域汇总(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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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关于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的公告

2023-11-14,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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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关于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公告一览:

1、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统一网上报名已于11月10日结束,目前,还有少数考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经研究决定,凡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11月14日8:00—15日18:00进行高考网上补报名,11月16日18:00前到报名点(站)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经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名点(站)发给考生考生号和初始密码,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进入“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补报名。网上补报名完成后,考生必须于11月16日18:00前到报名点(站)完成摄像、核查报名信息等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注:请考生一定要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补报名和现场确认。

点击阅读:运城202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确认考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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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新绛中学招聘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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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新绛中学招聘公告一览:

一、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体育、美术、舞蹈、书法、心理学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山西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21日——11月20日,将个人简历、获奖证书扫描件等资料打包发送到邮箱:xjzx2008@163.com

我校将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选。简历以统一格式命名:学科+姓名+大学及专业名称。

五、报名联系人

张老师:13835971712

支老师:1383447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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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永乐宫景区票价最新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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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永乐景区最新门票通知一览:

运城永乐宫景区11月1日起执行淡季门票价格。

1、淡季营业时间:

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

9:00—17:00(16:30停止入园)

2、淡季门票价格:

成人:50元/人

半价:25元/人

3、门票优惠政策:

免票对象:

对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学院学员),凭有效证件执行免门票优惠政策;对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军队离休干部荣誉证书、退休证、士官退休证免头道门票;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发的《优待证》免头道门票;公安民警凭警官证免头道门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

优惠对象:

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等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及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点击阅读:运城永乐宫游玩攻略(购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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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4年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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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4学业水平考试公告一览:

一、报名对象:

(一)具有山西省2022级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具有山西省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自愿参加合格性考试的在校学生;

(三)具有山西省户籍,完成初中阶段义务教育,达到初中毕业水平,需要参加合格性考试的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2023年10月24日8:00—10月28日18: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流程报名基本流程为:

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选择考试科目→网上缴费→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一)考生登录网站考生报名须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选择“考生登录”→“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选择“2024(2022级冬季)”,点击“网上报名”功能按钮,进入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页面进行报名。

(二)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1.已报考过我省2023年(2022级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在登录网站后,系统将自动显示本人夏季填报的信息,考生只需对已有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信息发生变动,可自主修改变动信息。

2.首次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登录网站后需先进行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姓名、性别、考生类别、班次号、手机号码等,同时要自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及本人身份证照片(图像信息要求: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其中社会考生还必须同时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照片,经报名系统比对无误后,提交保存。

(三)考生选择报考科目:

2024年(2022级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物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9科。

1.考生本次必选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5科,其中外语科目还需选择考试语种;选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

2.考生若已报考过2023年(2022级夏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则之前成绩已合格的科目,本次不得再次报考;之前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科目,本次方可选择报考。

(四)考生完成网上缴费: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12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网上报名资格审核:

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填报信息均须经网上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才报名成功。

考生需不定时关注本人网上报名审核状态,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可按审核备注提示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若需要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须按审核备注提示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若因不符合报名条件、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的,将不予退费,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四、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1、数学:1月5日上午9:00至10:00

2、物理:1月5日上午10:15至11:15

3、思想政治:1月5日下午3:00至4:00

4、外语:1月5日下午4:15至5:15

5、语文:1月6日上午9:00至10:30

6、历史: 1月7日上午9:00至10:00

7、地理: 1月7日上午10:40至11:40

8、化学: 1月7日下午3:00至4:00

9、生物学: 1月7日下午4:40至5:40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2022级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的方式。自12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网上服务平台,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首次报名,需设置登录密码。考生要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切不可泄露给他人。任何部门、学校、个人无权要求考生提供登录密码或代替考生操作。若因自身保管不慎而泄露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若考生不慎将登录密码丢失或遗忘,可通过手机短信重置密码,在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进入重置密码界面,输入身份证号,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将验证码发送到预留的手机号上,输入验证码、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或用手机扫二维码进入人脸识别页面,识别通过后进行密码重置;也可持考生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密码重置。

(三)考生本次考试成绩如有不合格的,若不合格科目是考生首次报考的科目,则还有1次补考机会,但不单独组织补考,可报考我省下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若不合格科目是考生第二次参加考试的科目,则之后再无报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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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化中学招聘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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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化中心招聘公告一览:

一、岗位设置:

语文2人、数学2人(初中1人)、英语2人、物理3人、化学3人、政治3人、地理3人、历史1人(初中)、心理1人。

二、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3.能服从学校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热爱工作,有上进心和团队意识;

5.乐于学习,乐于奉献,对教育工作充满热情;

6.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入职前取得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方式:

1.意向者先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2.意向者将个人简历、获奖证书扫描件等资料打包发送到邮箱sxycyhzx@163.com。(注:简历以统一格式命名。如:高中语文——李某——XX大学XX专业)

四、资料审核:

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意向者简历将作删除处理。

五、面试安排:

对符合条件的意向者,学校会适时通知来校面试。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七、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府东街172号

2、联系电话:

0359-2229019

13603598708(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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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开往河津最新城际快线开通公告

2023-11-17,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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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开往河津最新快线开通公告一览:

11月15日上午,运城至河津城际快客开通仪式在河津市客运中心站隆重举行。

营运车次:

运河城际快客线路共投入12辆班车,增加了14个站点,运城中心站始发,终点站为河津市安康小区。

营运时间:

早班6:30,晚班18:30,间隔30-40分钟一班,全天40个班次。

票价:

票价为阶梯式票价运城至南张10元、南张至河津5元。

营运路线图:

图源:乐行运城

点击阅读:运城公交冬季运营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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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2024研究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3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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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

我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所有报考点均采用网上确认方式,为确保考生按时顺利完成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我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时间段为2023年10月31日-11月5日(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各报考点设置的考生网上确认首次上传材料时间不超过2023年11月5日中午12:00,未通过确认考生重新上传补充材料时间不超过2023年11月5日下午16:00,请考生提前查看报考点公告,逾期不再受理。

提醒考生:

1.为确保顺利完成确认,考生一般应于11月4日前登录网上确认系统上传材料。已提交确认材料的考生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展,防止因未及时查看报考点“待补充材料”或“审核不通过”等审核结论,导致错过进行补充材料等操作的时间。

2.运城市范围内未设报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运城市的非应届考生请务必提前查看本人所选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并按照报考点的具体时间节点进行网上确认。

二、网上确认系统登录

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wsqr/stu,支持手机端和PC端登陆,进入登录页面后,考生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二维码:点此扫码

三、网上确认须上传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照片上传要求见第四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2.存在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等情况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五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证书》);

4.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择报考点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户口簿(包括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

5.按照工作所在地选择报考点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缴纳证明(可手机登陆民生山西APP或三晋通APP下载);

提醒考生:根据2023年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关人员可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影响就业及生活,请须提供2023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的考生务必提供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6.网上确认系统提示或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准考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要求

1.准考证照片上传要求:点击查看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注意:该照片后期将用作准考证照片、学籍照片等用途,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

2.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要求:点击查看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五、存在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等情况的考生提交证明材料要求

1.已获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教育部承认本科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在我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出具的已经完成的考试科目成绩证明;在外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参加所在省自学考试的准考证、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单等能够说明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资料;

4.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考生,须提交由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

5.未取得本科学历同时没有结业证的考生,须提交就读高校提供的届时可结业或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资料;

6.户籍在我省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由就读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7.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省的已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在读研究生须提交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的变更证明以及目前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网上确认其他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一律不予补办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确认系统“准考证照片上传要求”上传真实、清晰的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考生上传证件材料照片必须为原件照片。因考生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提交的材料弄虚造假、模糊不清等导致无法确认、考试、录取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提交材料完成后, 报考点会及时审核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显示以下三种情况: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2)待补充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4.考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确认操作,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考点指定地点在报考点指导下进行网上确认。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确认具体事项按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确认公告并仔细阅读其内容;

2.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对因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内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确认;

4.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5.考生要认真查看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报考点的相关公告,在网上确认时认真阅读并点击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诚实守信,顺利确认;

6.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研招网”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将于12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实时关注账户的退费到账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10-6741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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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公告

2022-02-18,全文共 4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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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省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是2022年省政府确定的12件民生实事之一,为确保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服务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怀孕妇女,均为免费服务对象:

1.女方为本省户籍的;

2.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

3.居住在本省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

(二)服务内容

1.产前筛查:为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2.产前诊断:通过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或羊水细胞培养的染色体分析等方式,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具体包括:

(1)针对产前筛查神经管缺陷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科系统超声诊断。

(2)针对产前筛查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高风险的孕妇,提供羊膜腔穿刺术、胎儿细胞培养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或染色体非整倍体快速诊断。孕妇自愿选择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以下简称无创DNA检测或NIPT检测)等其它方法的,按标准给予报销(具体流程见附件6)。

二、服务原则

(一)免费服务原则。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高风险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血常规、尿常规、凝血系列、肝肾功能、心电图、乙肝五项、丙肝、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等孕期常规检查项目不列入本项目免费服务范围。

(二)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产前筛查与诊断要充分尊重孕妇意愿,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三)义务告知原则。承担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孕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义务。

(四)规范服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9〕847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9〕297号)、《山西省免费产前筛查技术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等要求提供服务。

(五)信息保密原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尊重被检测者的隐私权及知情权,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被检测者的相关信息和检测结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服务网络及职责分工

(一)筛查诊断服务网络

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血液标本采集机构、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组成。

血液标本采集机构,为开展产前检查或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产前筛查机构,为符合原卫生部《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技术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山西省免费产前筛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基本条件。开展产前筛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必须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许可,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晋卫妇幼发〔2021〕8号)明确的产前筛查机构审批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执业、持证上岗。为方便孕妇,鼓励每县(区、市)至少设立1所产前筛查机构;从2022年起,新准入的产前筛查机构在依法取得行政审批资质后,可以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提交申请,由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免费产前筛查业务。免费产前筛查业务审核申请表见附件5。

产前诊断机构,为符合原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批许可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血液标本运送管理

免费产前筛查血液标本运送:鼓励县级自送血液标本到对应的产前筛查机构或产前筛查机构上门到对应的采血机构收取血液标本的方式。自送和上门收取血液标本确实有困难的,由各县(区、市)委托省内其它有资质、信誉好、可靠性强、质量有保证的第三方检验物流公司代送血液标本。

采取自送、上门收取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物流公司代送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要组织签订标本运送协议,明确责任和要求,履行标本签收、运送、交接等程序。

血液标本的运送,必须固定专职人员、专用样品运输箱冷链运送(4℃~8℃冷藏条件),保证血液标本的质量和安全,尽量避免因标本不合格、让孕妇重复采血的现象。不得随意委托公交车(城际大巴车)司机、其它临时人员车辆或快递等简易方式代送。因标本不合格、孕妇重复采血而造成的采血、运送、实验室检验等费用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费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重视加强对免费产前筛查血液标本运送环节的管理,搞好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筛查诊断服务管理

为确保全省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工作不乱,方便高风险孕妇接受产前诊断服务,进而提高产前诊断的质量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全省无创DNA检测、产前诊断服务实行统一管理。

建立产前诊断机构的市,其产前诊断机构负责本辖区高风险孕妇的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未建立产前诊断机构的市要本着就近、便民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市或县为单位与省内产前诊断机构(不得超过2所)建立转会诊关系(签订转会诊协议),做好本辖区高风险孕妇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备案。

产前诊断机构必须为建立转会诊关系市、县的高风险孕妇同时提供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坚决防止只提供无创DNA检测、不提供产前诊断服务。

严禁产前诊断机构到未建立转会诊关系的市、县为高风险孕妇开展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扰乱全省产前诊断工作秩序。

各县级转诊机构为高风险孕妇开具转诊单时,同一孕妇只能开具一次转诊单、且只能转诊到一家产前诊断机构,不得重复转诊、多头转诊或将孕妇转诊到未建立转会诊关系的产前诊断机构。

在对高风险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羊水穿刺)过程中,遇有疑难病例确需委托其它诊断机构配合诊断的,由原先接收高风险孕妇的诊断机构向其它(转会诊合作)诊断机构进行二次转诊并开具转诊单(见附件11),诊断的经费由转出诊断机构负责向转入诊断机构支付,诊断的信息数据和确诊出生缺陷的信息数据均由转出诊断机构负责统计填报,转入诊断机构不得重复结算诊断经费和填报信息数据。

对于高风险孕妇不按照转诊单要求自愿到省内其它诊断机构或未建立转会诊合作关系的产前诊断机构进行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服务的,不予提供免费服务,也不予以报销。

(三)职责分工

1.妇幼保健机构。省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承担全省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技术指导及新增产前筛查机构的现场指导培训等工作。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本辖区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配合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质控管理。长治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中心(遗传室)承担全省产前筛查机构的质量控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实施相关网络信息管理,协助产前筛查机构做好高风险孕妇的召回、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并组织采血机构、标本运送机构、产前筛查机构等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无缝对接、高效运转。

2.血液标本采集机构。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孕妇血液标本的采集、保存及基础信息资料登记、标本信息录入并定期上报等工作。

3.产前筛查机构。负责孕妇血液标本的接收、检测、血清保存、质量控制、风险评估、结果分析和反馈、信息统计等业务工作。

4.产前诊断机构。负责对产前筛查结果为高风险、临界风险及高龄低风险孕妇进一步诊断、诊断结果分析和反馈、信息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

(一)血液标本采集。孕妇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采血机构接受血液标本采集,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见附件7)。

(二)血液标本运送。采血机构负责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标本处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于孕妇采血当日收集辖区标本,2个工作日内将孕妇标本(冷链运送)、孕妇采血花名册、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送往产前筛查机构。

(三)血液标本检测。产前筛查机构对孕妇血液标本进行检测分析。自接收血液标本起7个工作日内向标本运送所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筛查结果(见附表1)。

(四)召回并转诊高风险孕妇。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也可委托其它相应项目医疗机构)根据产前筛查机构反馈的筛查结果,迅速召回高风险孕妇,同时发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转诊单(见附件10),并按规定将高风险孕妇(含自费开展无创DNA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转往产前诊断机构进一步接受诊断。

对于临界风险及高龄低风险孕妇,各级医疗机构要建议其到相应的产前诊断机构自费选择无创DNA检测或接受产前诊断,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风险。

(五)产前诊断服务。产前诊断机构根据孕妇居民身份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转诊单,为高风险孕妇提供产前诊断服务,并签订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4)。一般在25个工作日内向出具转诊单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反馈产前诊断结果,由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告知孕妇本人选择干预措施,随访孕妇的分娩结局。

(六)信息收集报送。按照全省统一的产前筛查与诊断网络直报信息系统报送数据。筛查机构信息员依据出具的产前筛查结果报告单,当日填报数据;转诊机构信息员、产前诊断机构信息员于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分别填报上月为高风险孕妇开具的转诊单数据和高风险孕妇接受产前诊断数据(以出具产前诊断结果报告单为准);在省外医疗卫生机构自费接受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的,经逐级审核把关按标准报销后,筛查数据和转诊数据由县级转诊机构信息员填报,诊断数据由产前诊断机构信息员填报。

五、经费保障及管理

(一)经费来源

2022年产前筛查与诊断专项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实行“先预拨、后结算”。省财政按照年度工作任务数和补助标准,将专项经费下达至各市及各省直管县财政局,当地财政局按照国库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将经费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各市、县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宣传动员、培训和监督评估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补助标准

产前筛查补助标准130元/例,主要用于血液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高风险孕妇转诊(随访)过程中的耗材、试剂、必需资料印制和设施补充及人员报酬(绩效)、项目宣传、技术培训等与开展项目工作有关的支出。在补助标准范围内,县级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经费使用分配方案。

无创DNA检测补助标准为1000元/例,产前超声诊断补助标准为600元/例,羊水穿刺等诊断补助标准为1500元/例。产前筛查结果为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中两项高风险的孕妇,在同时接受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诊断)和产前超声诊断时,按标准分项结算。双(多)胎高风险孕妇,接受产前超声诊断、羊水穿刺等诊断服务时,按胎数分项结算。

(三)结算方式

产前筛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经费使用范围,按月根据血液标本采集机构、标本递送机构、产前筛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当月实际完成的数量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报送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为血液标本采集机构、标本递送机构和产前筛查机构拨付资金。

产前诊断。根据各产前诊断机构实际完成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数量情况,实行当年先预拨、后结算,差额多抵少补。

2022年在省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程序自费进行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的本省户籍流动人口,由孕妇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或本人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方为本省户籍、女方为外省户籍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及复印件)、诊疗病历本、检测诊断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发票,分别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按照免费服务项目和经费结算标准审核报销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费用。产前筛查费用,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予以直接审核报销;无创DNA检测和产前诊断费用,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出具转诊报销单(见附件12),到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进行报销,并反馈给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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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大禹渡景区临时闭馆公告

2023-11-02,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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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大禹渡景区由于景区水利工程区域改造施工,道路无法正常通行,为确保游客的游玩安全,现决定景区11月1日起暂时采取闭园措施,具体开园时间另行通知。闭园期间,若擅自入内,后果自负!小编会持续跟踪景区开放时间,第一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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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景区地址:(景点介绍一览)

运城市芮城县大禹渡村大禹渡黄河风景区

二、开放时间:

旺季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底):8:00——19:00

淡季时间(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8:00——18:30

三、景区收费标准:

1、门票费用:(二次收费项目)

成人门票价格48元每位;

儿童1.2m以下免费,1.2m—1.4m门票价格24元每位;

门票包含项目:禹王庙大殿、龙头神柏、九九天梯、过殿、滴水台阶、合林寺、圣水观音、状元桥、千仙洞、定河神母、水利工程)

2、门票日常优惠政策:

相关证件(老年证、军官证、残疾证)的门票政策一律严格按照旅游局下发文件执行。

点击阅读:运城大禹渡在哪里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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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2023-10-24,全文共 1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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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一览: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三、招聘对象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5.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单位:

1.运城市公安局

2.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运城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4.运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

5.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6.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

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

4.一寸红底照片一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4050”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劳动合同)和《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

④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及本人户口复印件,毕业证和电子学历复印件;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低保证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地点:运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北楼209室)

咨询电话:0359-2223089

认定时间:10月18日开始至报满为止

六、招聘报名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就业创业登记证;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毕业证。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南楼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359-2222571

七、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98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八、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运城市人社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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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医保享受待遇最新解读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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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医保待遇政策解读一览:

1、资助参保政策:

全面落实居民医保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

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参保资助,不予重复资助。

图源:运城人民政府

2、住院保障政策:

(一)基本医保

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0%左右。

1.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2.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省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

(二)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为80%,取消封顶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支付比例为7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三)医疗救助

按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详见医疗救助政策汇总表)。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2022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178元。对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的,在统计部门未公布相关数据前,可按上一年度的起付标准给予救助。

继续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控费比例的规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省内一类、省市级二类、县级二类及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分别不得超过总费用的30%、20%、15%,凡超过控制比例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

图源:运城人民政府

医疗救助政策汇总表

图源:运城人民政府

3、门诊保障政策:

(一)居民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校医院(医务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类药品、诊疗项目报销60%,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报销50%;在县域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甲类药品、诊疗项目报销55%,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报销45%。参保居民每人每日每次医保最高支付限额50元,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0元。

(二)“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甲类药品60%、乙类药品50%的比例报销,高血压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260元,I型糖尿病患者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360元。

(三)门诊慢特病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按规定享受我市45种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比例70%,实行月限额支付。

纳入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

门诊慢特病的受理、认定下沉到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指定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医保经办机构不再组织认定。对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38个门诊慢特病实行免复审,门诊慢特病受理到办结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门诊特药

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药店发生的门诊特药费用,由医保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舒尼替尼、曲妥珠单抗、氟维司群、伊马替尼、尼洛替尼胶囊、达沙替尼6种特殊药品按70%的比例支付。

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

(五)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

参保人员在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和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以中医为主要服务项目的科室,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因颈椎病、肩周炎、面神经炎等20种病症在门诊就诊时,使用针刺、灸法、推拿等中医适宜技术治疗项目进行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支付,参照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实行医保基金支付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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