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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校

盐城高校专题栏目,提供与盐城高校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盐城高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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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第26期直播预告+回放入口

2023-12-05,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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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第二十六期

一、直播预告

王辉——东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打造校史教育精品项目 弘扬爱国主义光荣传统

挖掘校史红色文化资源,将其转化为育人资源,引导学生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冯誉超——大连海事大学团委书记

“五位一体”打造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先锋旗帜

海大高度重视研支团建设,将思政工作与志愿服务融合,作为服务国家战略、加强和改进思政教育工作、推进共青团工作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

二、直播时间

12月5日 (周二) 16:30-17:30

三、直播回放入口

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建头条”微信视频号

直播结束后平台会生成回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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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2023-11-08,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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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1.给予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2.学费补偿。对到苏北地区指定的县以下(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工龄延续。高校毕业生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时,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具体以相关政策口径为准。

4.异地求职免费住宿服务。对异地求职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毕业后一年)提供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服务,申请额满为止。原则上每人每年可申请入住不超过2次,总时长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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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2023-11-08,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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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5000元);生源地为盐城市范围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残疾学生个体创业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种植、养殖或加工业等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由市残联给予5000元的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市区补贴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不超过1万元/年)。

(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享受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市区每吸纳就业1人补贴1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4)创业项目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或在校生,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实施的创业项目,可参加省和我市举办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对入选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由财政给予创业项目奖励。

(5)创业失败补贴

对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按其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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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

2023-10-27,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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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3年12月开始进行,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其中,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12月2日进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2—3日进行,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于12月9日进行。

二、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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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通知

2023-11-24,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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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通知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12月2日;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2月2—3日;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12月9日;

书法类专业省统考:12月9日。

二、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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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2023-11-08,全文共 50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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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毕业生引进激励政策

我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引进或来盐自主创业,并首次在盐参加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领“黄海明珠”人才卡,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留盐补贴等,补贴期限3年。

1.生活补贴。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30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名校优生生活补贴标准分别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

2.租房补贴。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1000元/月、800元/月、600元/月的租房补贴;名校优生租房补贴标准1500元/月,补贴期限延长到5年。

3.购房补贴。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技师班毕业生)、专科生(高级工班毕业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名校优生购房补贴标准分别40万元、20万元、15万元。

4.探亲交通补贴。非盐城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班毕业生),3年内每年给予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名校优生延长到5年。

5.留盐补贴。驻盐高校毕业生留盐就业创业,3年内给予500元/月的留盐专项补贴。

6.提高购房贷款额度。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4倍、2倍、1.5倍;名校优生分别放宽至4倍、3倍、2倍。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1.税收优惠。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信贷支持。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期限最长3年、最高额度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

3.创业补贴。(1)一次性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5000元);生源地为盐城市范围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残疾学生个体创业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种植、养殖或加工业等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由市残联给予5000元的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2)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以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市区补贴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不超过1万元/年)。(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带动就业人数享受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市区每吸纳就业1人补贴1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4)创业项目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或在校生,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实施的创业项目,可参加省和我市举办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对入选的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由财政给予创业项目奖励。(5)创业失败补贴。对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创业失败,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按其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经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项目(包括创业培训、实训等)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补贴350元/人、创业能力培训补贴1000元/人。

5.社保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对按照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6.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协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等实际问题,支持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梦想。

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信贷支持。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未达到上述招用人员比例的小微企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等,按每新实际招用1人可申请1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税费扣减。企业自与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3.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培训支持。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给予不超过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组织或参保毕业生(职工)本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给予岗位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组织参保毕业生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5.免费代理。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等服务,免收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等费用。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1.参加对象。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以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都可以自愿报名参加。经各级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人社部门认定的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特殊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

2.享受政策。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60%,并由县级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部门统一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每留用1人补贴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见习补贴。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依法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未被留用的人员,根据求职意向持续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推荐就业岗位,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孵化等服务,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1.享受求职创业补贴。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就读的高校提出申请。

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最长2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3.免费享受相关服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加国家或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后,可按规定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

六、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政策

1.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毕业年度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400-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毕业年度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七、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

1.给予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2.学费补偿。对到苏北地区指定的县以下(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工龄延续。高校毕业生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时,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具体以相关政策口径为准。

4.异地求职免费住宿服务。对异地求职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毕业后一年)提供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服务,申请额满为止。原则上每人每年可申请入住不超过2次,总时长不超过7天。

八、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

报名应征且符合应征入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选取军士、考学提干、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发放家庭优待金和入伍奖励金等优待政策。

九、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政策

1.实习权益。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享有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企业不得安排总时间超过12个月的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每日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学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

2.就业公平。高校毕业生应当依法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

3.相关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身份认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义需材料。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在就业地办理落户手续;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原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户籍地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合理确定入职体检项目,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对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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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哪些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

2023-11-14,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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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有关规定,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具备高校保送资格。高校可按照招生政策规定从上述人员中招收保送生,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有关高校招收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保送生原则上录取至与学生特长相关的基础学科专业。

扩展: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录取有哪些专业要求?

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及国家急需紧缺语种专业倾斜。

2024年起,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少量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就读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英语类拔尖人才。

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限定就读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

鼓励相关高校培养“小语种+”复合型人才。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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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期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在哪看?

2023-12-05,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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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第二十六期

直播时间:12月5日 (周二) 16:30-17:30

直播回放入口: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建头条”微信视频号

直播结束后平台会生成回放视频。

主讲人:

王辉——东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冯誉超——大连海事大学团委书记

拓展:基层改革要改革团员教育管理方式,严把入团关口和标准,重点抓实入团后的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加强“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的组织方式创新,着力推动党、团、队育人链条相衔接相贯通,努力提高为党育人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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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气象系统高校毕业生招聘

2023-11-01,全文共 2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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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气象系统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要求,现就江苏省气象系统2024年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江苏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1月,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国气象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二、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岗位。具体用人单位、岗位名称、专业及学历要求等详见《江苏省气象系统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zkfw.91job.org.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5日9:00-2023年11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2023年11月12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2023年11月1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考试前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413×579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每个报名链接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考试

博士岗位:

1.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公布。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报名时所涉及的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在校期间主要从事课题、发表论文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2.面试时间初定于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凭准考证号查询。

4.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硕士及本科岗位: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于1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http://js.cma.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查询。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岗位确定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5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请相关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印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证明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江苏省气象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4.关于面试合格线

面试合格线为参加岗位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5.其他

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省气象局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对其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人员,经省气象局确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气象局网(js.cm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八、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287042,联系人:程静 ;

025-83287043,联系人:张长灿

考务技术咨询:025—66049069,联系人:张兆庆

九、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气象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287047,联系人:史巧华。

附件: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docx

2024年度江苏气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需求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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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2024-01-08,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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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1.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就读的高校提出申请。

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最长2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3.免费享受相关服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加国家或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后,可按规定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对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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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校毕业生如何参保

2023-07-14,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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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后选择在我市就业,可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单位为新员工办理参保,您只需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

另外,在您未办理入职参保手续前,您仍可以继续享受在校期间办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毕业后待业或自主创业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

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本市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也可以通过“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我要办”—“医保参保”模块进行线上灵活就业参保。

在此之前,您的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样享受到2023年12月31日。

三、毕业后选择在本市高校继续求学,仍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

毕业之后选择继续求学的,由所在学校在集中征缴期内统一办理下一年度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四、毕业后离开盐城市,您的医保可以这样接续

毕业之后离开本市去外地就业,您可以在当地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保障;如当地未及时将您纳入2023年度医保保障范围,您仍可享受盐城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如需在外地就医,可在“盐城医保”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或“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模块在线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就医时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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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24年迎新春高校毕业生招聘会

2024-01-24,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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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招聘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7日(周六)14:30-17:00

活动地点: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4号楼1楼招聘大厅

本次招聘会有国企、重点产业链企业,新竣工大型企业等超100家单位参会,其中就业见习基地28个。提供近3000个优质岗位,最高薪资达3万元/月。

扫码查看详细岗位表:

直播招聘

活动时间:2月17日(正月初八)上午9:00-11:00

活动平台:抖音

网络招聘

活动时间:2024年1月20日-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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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2023-11-08,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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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5000元);

生源地为盐城市范围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残疾学生个体创业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种植、养殖或加工业等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由市残联给予5000元的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023盐城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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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2023-11-24,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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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告

202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顺利结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现予以发布。

一、关于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2023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和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经省教育厅批准,现向社会发布(详见下文)。

二、关于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11月24日15:00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查询个人成绩。

如考生对本人成人高考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27-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报名信息确认地招(考)办提交复核成绩的书面申请。12月4日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注:术科专业分数线:文化总分/专业加试成绩;高中起点艺术专业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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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笔试面试时间

2023-11-24,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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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考试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12月2日;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2月2—3日;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笔试:12月9日;

书法类专业省统考:12月9日。

面试科目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5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8日开始,考点设在河海大学;

舞蹈类专业省统考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12月14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服装表演方向面试:12月19日开始,考点设在南京艺术学院。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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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2024-01-08,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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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费不低于1/2,不高于2/3,最长2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扩展: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1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市区为5000元)。

申请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纳税凭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生在读证明等。

盐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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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023-10-20,全文共 6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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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以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考试科目

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

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使用江苏省自命题试卷。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专业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收费标准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4日,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报名网址为www.jseea.cn或gk.jseea.cn。

2.考生报名时须支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26元/门。

体育、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按原省教育委员会、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学校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教财〔2000〕23号、苏价费〔2000〕97号)执行。报名费为20元/人,考试费为60元/门。

四、报名地点

1.江苏省学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3.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

4.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身份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附件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五、资格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考各类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16号)精神,加强对考生的户籍、学籍、报名资格、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特别对于持有外省(市、区)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或外省学籍的考生要重点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点须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相关信息。对于使用临时身份证等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考生,可先报名,但须在一定期限内补刷二代身份证,由报名点管理员再次进行审核确认。以军官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证件报名的考生,须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再次审核确认身份信息。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核。不具备报名点所在中学学籍的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由指定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手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进行。人数较多的报名点如未能在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核,也可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同步进行。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统一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提供。凡不在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以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如需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须经当地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认定,并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取得电子学籍,由省教育厅基教部门汇总提供。

3.所有往届生、社会考生、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随迁子女考生、在江苏省定居的外国人、港澳台籍考生以及其他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开始前,一律先由专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报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

4.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

(1)往届生、社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2)非江苏省学籍的江苏省户籍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卡和实际就读证明等佐证材料。

(3)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2024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附件1-1)及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5.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报名流程

1.确认考籍

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考籍号由报名点按照预定规则生成。已参加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沿用原考籍号,由报名点在高考报名时确认考籍。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环节使用。

2.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高考报名前,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江苏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1-3),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3.网上填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考籍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立即网上提交。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7时。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警告或提示信息,说明考生填报的栏目信息有误或有关成绩不符合要求,考生必须按警告或提示的内容仔细检查所填报栏目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4.信息修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在打印信息确认表之前,考生可凭密码重新上网修改自己所填的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核准本人最新户籍信息,并确保与公安户籍信息一致。如考生户籍调整,须及时申请修改报名信息。如因填写错误或户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后期不能填报相关志愿,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遗留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5.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根据考生实际所报考科目自动生成应缴纳报名考试费金额,考生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按照核定金额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还须单独支付相应的报名考试费。

6.信息确认

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

考生网上报名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报名信息。考生只有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打印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已经确认的报名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留存,保存期一年。

7.电子照片采集

电子照片将作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唯一使用照片,用于考试期间的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电子注册的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会影响考生的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电子照片须按照证件照标准采集,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人像清晰。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且符合要求的,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已采集的照片与本人差异性较大的、已采集的照片不符合证件照标准要求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

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类。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信息确认、缴费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考办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三种形式。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一并填报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信息。

1.省统考的报考工作由全省统一组织,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江苏省实际,从2024年起,江苏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考生可报考上述1类或多类。

报考省统考的考生须于11月1日至7日按照报考类别分别进行省统考专业考试报考信息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7时。考生完成网上支付后,须返回系统查询缴费状态,当缴费状态为“已缴费”时方可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的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省统考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仅设主项(声乐或器乐),无副项;音乐教育方向设主项(声乐或器乐)和副项(器乐或声乐),主项和副项须不同。报名时,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的考生,其两个方向的主项须相同,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和主项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3.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报名时,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1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校考的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高校确定,考生根据招生高校的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23〕1号)执行。

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用于戏曲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戏曲类本科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

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每个专业或剧种(方向)在全国设置一个考点,相关考生均可申请参加考试。高校戏曲类专科专业不再单独组织省际联考,由招生高校自行选择对应到戏曲类省际联考或省统考相应类别,并及时向考生公布。

报考戏曲类省际联考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报名结束后按照组考高校要求参加报名和考试。

6.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组织专业考试。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方式进行招生。

九、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办法和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申请办法

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办法》(附件1-4)执行。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办法》(附件1-5)执行。

十、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报名办法

报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以及各类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自行向报考高校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核。

1.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要求,从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2.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精神,从2024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学生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招生高校相关专业在江苏省录取分数线下20分的学生,可申请就读相应的普通专业;其余学生限定就读体育学类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到其他类专业就读。

2027年起,符合江苏省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3年在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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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籍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查询途径

2023-08-19,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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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人事档案查询途径

1、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并运行“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点击“全部”按钮,在“人才人事”模块下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询”项目,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后即可查询。

2、可以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查询。

东台籍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途径:

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并运行“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点击“全部”按钮,找到“人才人事”模块,然后申请调档。在“档案转出”条目下根据系统要求上传“调档函”及相关资料,申请成功后即可办理档案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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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直播+回放观看入口

2023-12-05,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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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直播观看入口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深化高校团学组织改革,团中央高校团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了高校共青团改革沙龙。

观看时间:每周二16:30一17:30

观看方式: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团建头条”微信视频号

普通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学校育人整体格局;坚持以学生为本,直接联系、服务、引导学生,注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基层管理,激发基层活力,支持基层创新;坚持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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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条件

2023-09-09,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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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申报求职创业补贴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毕业学年属于以下任一身份: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4.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

5.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三)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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