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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寒假放多久

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高职学院,是服务地方经济主战场的省级示范性综合型高职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4年寒假时间如下。

2023-11-14,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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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寒假共放假35天。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0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4年2月25日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首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沿海经济带高职院校技术转移联盟牵头单位,牵头成立的盐城市纺织职业教育集团入围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近年来,师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成绩显著,获得国家和省级一、二等奖150多项。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三年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毕业生具有“为人诚实、理想务实、技能扎实、工作踏实、创新笃实”的“五实”特质,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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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寒假放假时间

2023-11-14,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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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寒假时间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0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4年2月25日

扩展: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盐城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高职学院,是服务地方经济主战场的省级示范性综合型高职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多人,在校生11000多人,留学生300多人,设有纺织服装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经贸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药品与健康学院、信息与安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学校建有国家及省财政资助的实训基地6个、省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2个、省产教深度融合集成平台1个、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2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4个、省级技术转移中心1个、省级创业示范基地1个、专业实验实训室200多个,立项省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规划教材2部,创建国家和省级品牌骨干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重点教材、优秀教科研团队70余项,拥有“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1个。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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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2023-11-14,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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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图源: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建校59年来,学校遵循“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强化“根植地方、厚植师生、深植融合”的办学理念,树立“特色发展、开放发展、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办学思路,秉承“职业立身、技术报国”的校训,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校园精神,立足盐城,面向江苏,融入长三角,先后培养了10万多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先后获得全国纺织行业人才培养示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江苏省智慧校园等省级以上荣誉50多项,两次荣获省属高校综合考核第一等次,荣膺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中国职业院校世界竞争力5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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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

2023-10-26,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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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 热爱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事业,品行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学习意识;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工作执行能力强。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计算年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首日)。

6.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须于招聘公告发布之首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

2. 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E-mail:rsc@yctei.edu.cn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电子档:

①《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汇总表》,文末查看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材料请以附件格式按顺序上传并发送,请勿以压缩包附件发送。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5天内公布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enshichu.yctei.cn/main.htm)。

5.考试前,应聘人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人事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考试时间、方式及组织

1.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https://www.yctei.cn/tzgg/list.htm)中公布,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方式、成绩计算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①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②面试:面试成绩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③总成绩 = 笔试 * 40% + 面试 * 60%。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各应聘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1:1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学校将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其它经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

学校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yctei.cn/main.htm)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学校跟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8583908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5—88583910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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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寒假放多长时间

2023-11-13,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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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寒假共放假33天。

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寒假时间安排: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1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4年2月24日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扩展: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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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寒假放假时间

2023-11-13,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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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寒假时间安排: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1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4年2月24日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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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相关服务办理公告

2020-02-08,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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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相关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补办

需要补办证书的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证书补办申请表》,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并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我中心在线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电话告知考生具体原因。

二、开具《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证书领取资格的考生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可作为考生在等候领证期间参加省内职称评聘等活动的依据。

三、证书信息修改

考生若发现本人证书信息有误,可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证书信息更正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手持《证书信息更正表》拍照(本人面部和该表须清晰可辨)。将《证书信息更正表》、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持《证书信息更正表》的照片(证书信息修改中涉及到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公安机关出具的盖章户籍证明原件)EMS快递至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01室)申请办理。我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办理情况。

江苏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9/index.html

服务电话:025-83236088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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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寒假学生火车票购票(时间+条件)

2024-01-10,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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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入口及开放时间

12306 APP增加“学生寒假订票专项服务”入口,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3月5日。

2、办理条件

须为通过身份信息和学生优惠资质核验的12306用户,且尚有剩余优惠乘车次数。

3、办理车票范围

2024年1月26日至3月5日期间开行的各次列车。

4、提报需求

用户可在开车前第17天23:00前提交购票需求,仅限为本人提报。每个用户最多可同时提交6个待兑现需求,每个需求可添加相同乘车日期及发到站(同城车站均可)的20个不同“车次+席别”组合,可选席别为学生优惠票适用席别。

5、通知结果

系统在开车前第16天9:00统一向用户预留手机号发送配票结果通知短信;用户也可通过12306APP查询配票结果。

6、支付票款

配票成功后,用户须在开车前第16天23:00前通过12306 APP支付票款,逾期未支付的,所分配席位自动失效。配票成功后逾期未支付次数达到5次的,不再提供预约购票服务。

盐城火车学生票资质核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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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2023-12-29,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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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加强假期家校协作。协同家长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把握好生活节奏,保证充足的运动和睡眠时间;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科技、社区服务等活动,增强发展自信;激励孩子多阅读,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绿色上网,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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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中小学寒假假期时间

2023-12-28,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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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各项工作,让全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假期,12月25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一是统一放假时间。适应国家春节假期安排,适当调整放假时间。2024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二是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加强假期家校协作。协同家长督促孩子加强体育锻炼,把握好生活节奏,保证充足的运动和睡眠时间;鼓励孩子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引导孩子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体、科技、社区服务等活动,增强发展自信;激励孩子多阅读,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督促孩子绿色上网,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

三是切实做好师生“减负”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不安排返校日。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加强假期监管和预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各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题教育。

四是认真抓好假期安全工作。全面做好安全教育。加大安全教育和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和家长开展以防火、防溺水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假期孩子因玩烟花爆竹等出现的伤害,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规范做好校园安全防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放假前对学校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供水设备防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扎实做好假期心理关爱。放假前,要重点提醒家长关注假期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假期中,要发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作用,畅通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系。开学前后,要通过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情绪管理;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五是全面做好假期工作部署。各地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设立举报电话,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严格遵守办学规范。对发现的违反规定的情况要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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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中小学幼儿园什么时候放寒假

2023-12-28,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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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国家春节假期安排,适当调整放假时间。2024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定为:1月27日—2月20日,共25天,1月27日正式放假,2月21日正式上课。

切实做好师生“减负”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不安排返校日。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加强假期监管和预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地各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教师有偿家教、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问题进行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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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企业职工考取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能领取相关补贴吗?

2023-12-20,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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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盐人社发〔2017〕286号)规定,本市范围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根据最新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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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工作人员招聘

2023-12-18,全文共 1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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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岗位01:专职网格员33名;

岗位02:禁毒社工4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基层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户籍地、居住地均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熟悉区域情况,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基层工作

5、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服从岗位安排,基层一线工作强度大、任务重,需经常性加班、值夜班;

8、能够适应网格化管理或禁毒工作的要求,能够熟练操作日常办公软件和常用办公设备;

9、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专职网格员工作内容:政策法规宣传、基础信息采集、社区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民生服务代办及秸秆双禁、人居环境整治等村(社区)其他相关事务。

禁毒社工工作内容:辖区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准确掌握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制定个性化、分阶段的帮教和戒毒计划;督促及协助进行吸毒检测等工作。

工作地点:各专属网格、镇综治办。

四、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包含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办理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可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步凤镇综治办信访接待大厅。

4、报名材料:

①本人近1个月内的免冠正面半身二寸彩照2张,本人征信报告;

②报名表;

③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合同的原件、复印件;被搬迁户提供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⑤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

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⑦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退伍证、党组织关系证明等)。

(二)资格审查

由步凤镇相关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组织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主要考核理论知识掌握。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教材。

笔试成绩设合格线60分,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同进,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设合格线60分。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后,如有人主动放弃,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参照步凤镇现有专职网格员、禁毒社工标准执行。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过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为:

步凤镇纪委:0515-69669089;

步凤镇组织办:0515-88239792。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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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奖励

2023-12-05,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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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奖励办法

1.大赛各(职业)工种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得各工种职工组第一名的选手,优先申报“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盐城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四至六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盐城市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35周岁以下选手,由团市委授予“盐城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各工种前三名的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盐城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学生组前三名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对获得大赛各(职业)工种职工组前三名选手晋升相应技师职业(工种)技能等级(竞赛工种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晋升至高级工,已获得高级工的不再发证),其他竞赛成绩双合格的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前三名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其他竞赛成绩双合格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最高为高级工,目前无技能等级的核发相应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证书由大赛组委会核发。

3.对大赛各(职业)工种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称号;对获得大赛团体总分前3名的县(市、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4.对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获奖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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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

2023-12-05,全文共 2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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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名称

第二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主题

家政,让生活更美好

三、基本原则

坚持“开放、公平、绿色、节约”办赛理念,丰富竞赛内容、提高竞赛质量、推广竞赛成果、展示竞赛风采,提高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

1.政府指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府部门联合搭建大赛平台,各地各行业企业组织动员,广大家政服务技能人才积极参赛,鼓励社会组织、职技院校、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举办,引导全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共同参与。

2.竞赛要求与服务规范结合。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规范,体现盐城家政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合理对接新规范、新技术、新理念,促进大赛技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领家政服务行业技能发展与革新。

3.技能竞赛与职业教育相结合。树立“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理念,通过开展高规格技能大赛,引导全市职技院校、培训机构优化专业(课程)设置,提高学生(学员)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培养符合要求的高素质家政服务技能人才。

4.结果运用与品牌创建相结合。按规定对竞赛获奖选手予以奖励,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扬,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获得感、荣誉感。对获奖优秀选手选送单位给予表扬,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实训基地评选范围,推动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

四、竞赛组织

指导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协办单位: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市母婴服务行业协会、市社会福利院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会同职建处、就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负责大赛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委员会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技术文件制定发布,裁判员、专家安排,竞赛发证等相关工作;竞赛委员会设在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具体负责场地、设备和竞赛组织等。其他事项按实际协调安排。

五、大赛安排

(一)大赛组别和职业(工种)

大赛设立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设立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育婴员、保育师、养老护理员4个竞赛职业(工种)。

(二)竞赛内容

理论测试和实操考核。其中理论测试占20%,实操考核占80%,命题范围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行业规范、盐城市家政服务地方标准文件等制定,适当增加新理论、新技术、新形势,理论、实操双合格选手视为竞赛成绩合格。

(三)参赛人员

1.职工组参赛条件:我市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一线从业人员(非本市户籍的,要求在盐城家政服务单位就业并参保1年以上),从事家政服务工作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取得竞赛相关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四级)及以上。

驻盐高校、职技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不得报名参赛。

2.学生组参赛条件:驻盐高校、职技院校家政相关专业在校在籍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重点是毕业学年学生。

3.每个竞赛(职业)工种,各县(市、区)限选派2名职工选手、2名学生选手参加比赛,市直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各选送1名职工组选手参加比赛,高校、市属职技院校限选送2名学生选手参加比赛。

4.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和“省技术能手”称号人员、首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获奖选手等不得参加竞赛。

5.本次大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县(市、区)选手(含学生组)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扎口统一上报,驻盐高校、市直单位(含职技院校)选手直接报市人社局。大赛组委会在比赛前将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公示,不符合参赛条件的,调整参赛人员。

(四)赛事安排

11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发布大赛通知,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推荐参赛选手。12月上旬发布竞赛工种技术文件,公示参赛选手资格。12月中旬举办大赛。

(五)大赛奖励办法

1.大赛各(职业)工种分别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得各工种职工组第一名的选手,优先申报“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各工种前三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盐城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四至六名的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盐城市五一创新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各工种第一名的35周岁以下选手,由团市委授予“盐城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各工种前三名的女性选手,由市妇联授予“盐城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对学生组前三名选手的指导教师授予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2.对获得大赛各(职业)工种职工组前三名选手晋升相应技师职业(工种)技能等级(竞赛工种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晋升至高级工,已获得高级工的不再发证),其他竞赛成绩双合格的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前三名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其他竞赛成绩双合格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最高为高级工,目前无技能等级的核发相应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关证书由大赛组委会核发。

3.对大赛各(职业)工种一等奖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高技能人才摇篮奖”荣誉称号;对获得大赛团体总分前3名的县(市、区),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

4.对大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获奖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第二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职业技能大赛是深化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选手遴选和集训工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大赛顺利举办。

(二)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指导各单位发动广大职工、学生开展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精选高水平选手参加全市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人才的技能水平。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规范大赛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大赛的组织水平。树立安全第一的大赛理念,严格执行赛场规程,确保大赛安全有序。

(四)勤俭办赛,力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的原则办赛,努力提高大赛工作的实效性,确保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参赛选手报名材料于2023年12月8日前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各地在报名汇总表中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领队,衔接赛事工作。

附件: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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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4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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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且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2)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3)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出具证明。

7.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资格条件中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

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5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 12月19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12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jsmc.edu.cn/789/list.htm)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B001、B002岗位考核采取笔试、教学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根据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及面试人员。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为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教学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20%。

2.B003、B004岗位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考生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学校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本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资格。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本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5760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5-885886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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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招聘报名(时间+方式+入口)

2023-11-27,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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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入口点击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5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 12月19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12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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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什么时候放寒假

2023-11-14,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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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寒假时间

寒假开始时间:2024年1月21日

寒假结束时间:2024年2月25日

扩展:

学校坐落于盐城市高职园区,现有学海路、海洋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3亩,设有学前教育学院一分院、学前教育学院二分院、鲁迅艺术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管理学院、基础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技术中心2个教学单位,共有42个专业,有学前教育、艺术设计两个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5个“3+2”本科人才培养项目、2个“七年贯通培养师范定向生”项目,现有在校学生近13000人,在编教职工600多人,其中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指委委员1人,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青年骨干教师团队1个,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个,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2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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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

2023-11-13,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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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中小学寒假时间暂定为2024年1月29日。

扩展:

2023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便家长咨询监督,规范市区(不含大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障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现将2023年盐城市区各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

单位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监督电子信箱

盐城市教育局

88885085、88228663(初中)

88228653(小学)

88228693

yczjc@126.com

盐都区教育局

88434062

88660110

ydjy217@163.com

亭湖区教育局

69660117

69660189

thjyjjcs@126.com

经开区社事局

68820809

68820818

yckfqjyc@163.com

盐南高新区教育局

89962226

86662682

ynjyjj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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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校历

2023-11-13,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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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图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历:

图源: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省卫健委直属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校前身为新四军军部于1941年7月创办的华中卫生学校,1958年成立盐城医学专科学校、盐城中医专科学校,1964年7月改办江苏省盐城卫生学校。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较长时间承担普通大专及本科的培养任务。1996年开始五年制高职招生,开展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3月18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苏政发〔2005〕25号)、教育部备案,升格为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起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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