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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徐州便民100为大家收集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具体信息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详见正文。

2024-05-07,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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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结合录用情况和用人需求,有部分职位需要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除具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同时达到拟报考职位和原报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拟报考职位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还须同时达到合格分数线,且考试类别相同。

(四)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尚未被原报考职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自即日起,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查询补充录用职位、招考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

(二)报名

2024年5月8日8:00至5月10日18:00期间,报考者凭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考录专题网站”,选报1个职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对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提交报考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参加补充录用时,请直接与拟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在2024年5月10日18:00前提交书面报考申请。

(三)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1日8:00至5月12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单位的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一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一般依次按照报考者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对于设置了专业科目笔试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依次按照报考者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三项成绩均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各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达到规定的比例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024年5月13日之后,报考者可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补充录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由招录机关具体实施,有关安排和要求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

四、重要提醒

本次补充录用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国家公务员局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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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全文共 5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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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对于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调整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经历条件以及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kl2024)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6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日0:00至11月6日 24:00登录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3年10月31日以后通过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专题网站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6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3年11月26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3年11月25日下午 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以及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直辖市、省会城市或者自治区首府。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登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部门网站和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七、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通过专题网站发布。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国家公务员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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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6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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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4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470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和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者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网站(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1。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5日16:00;缴费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6日16:00。

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方为有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状态以报名网站显示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3日16: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16:00。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解决(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可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省公安厅网站查询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下午 14:00-16:00

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24年1月中旬在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定现有笔试合格人员作为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并参加B类考试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试前,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等信息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在面试阶段需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值。

四、体检(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体检人选信息。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调整为不超过2次。因体能测评不合格等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五、考察

录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六、公示、审批和备案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机关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应届生填毕业院校)、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

七、考录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政策详见《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对招录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等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各设区市考录政策、网络报名、考务安排等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见附件1。

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考录政策咨询:(025)12333、(025)8339572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每日8:30-12:00、13:30-17:30

考务咨询电话:(025)83236085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12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特别提醒: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务员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附件:

1.各设区市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及考录信息发布网址.docx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咨询电话.zip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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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24-05-31,全文共 6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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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医务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新沂好就业网站(https://www.xyrsjjy.com)、“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岗位要求等详见《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 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专业条件。

《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应聘人员为某单位提供合法劳动并从该单位取得劳动报酬,即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新沂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xyrs.berryinfo.cn),亦可登陆新沂好就业网站

(网址:http://www.xyrsjjy.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网站只在报名期间开放,非报名时间网站不开放。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4年6月6日9:00— 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6日9:00—6月12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2024年6月6日—6月13日,每天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6日9:00—6月13日18:00;

5.缴费确认:2024年6月6日9:00—6月1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

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宝或者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0516-88923539。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4年6月20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范围等内容。

5.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面试的,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26日9:00—6月28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0516-88923539。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不参加笔试(详见《岗位表》中“考试形式和成绩所占比例”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试考点设在新沂,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新沂好就业网站、“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并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缴纳费用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新沂健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体检考察工作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二)待遇

1. 基本待遇。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2. 其他待遇。按照《关于印发“钟吾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委发〔2021〕54号)文件兑现相关政策待遇。

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新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6-88923539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92221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新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88918985

监督举报邮箱:rsk3539@163.com,xyjwpzwz@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新沂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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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嘉登实验学校2024年秋季优秀教师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1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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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嘉登实验学校2024秋季优秀教师招聘公告

学校概况

徐州嘉登实验学校是一所高端、精致的全日制体现国际化理念的私立学校,隶属江苏嘉登教育集团,目前已开设小学、初中。学校全程实施小班化精英教育,秉持“来这里,走更远”的办学理念,培养身心健康、学业优秀、气质高雅并具有民族根基、世界眼光的精英人才。

福利待遇

基础福利:

1、入职即办理五险一金,薪资优厚(面议)。

2、提供校内食堂优质营养餐(每月有餐补)、精装修教师公寓、健身房。

3、结婚祝福金、节日礼金、生育慰问金、每年健康体检等。

4、教职工子女就读超低折扣等。

培训赋能:

(1)集团一体化优势,集团旗下苏南、浙江各校学习、交流机会;

(2)导师引领,专业持续成长;

(3)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职称评定标准(不限名额不设卡);

(4)完备的校内外培训、督导体系;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

招聘计划

小学部

语文、数学、英语(含外教)、科学教师

初中部

初中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法教师

艺体类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心理教师

二外类法语(实习)、日语、德语、西班牙语教师

应聘要求

优秀教师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 三年以上学校工作经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 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学科素养,能够承担小班化教学工作,因材施教;

4. 英语教师要求:专业8级或雅思7分,口语标准流利,可全英文授课;

5. 艺体教师需具备培养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能力;

6. 优先条件

(1)担任过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

(2)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

(3)获得地市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优秀应届毕业生

1.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业优秀,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有相关学科教学实习经验(英语学科教师要求:专业8级或雅思7分,口语标准流利,可全英文授课);

3.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在考,党员及担任学校管理职务者优先考虑;

4.热爱教育事业,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愿意在我校长期发展;

5.善于学习,乐于钻研,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能接受学校的工作安排,并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

应聘流程

请将个人应聘资料(包含最新简历、个人近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整合发至学校邮箱:chnjcahr@163.com(邮件主题按照“学部+学科+姓名”的形式填写)

联系方式

招师电话:0516-87987888

联系人:韩老师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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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鼓楼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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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鼓楼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更好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

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均为城乡管理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鼓楼区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在劳动年龄内,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

3、鼓楼区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鼓楼区的本市人员,符合《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含:(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镇规划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登陆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www.xzgl.gov.cn),下载打印填写《鼓楼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报名地点:详见《鼓楼区公益性岗位明细表》(附件1)。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5、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四、考试与聘用

1、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聘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进行录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五、合同期限及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不超过7个月,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工资标准按徐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招聘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7636113 监督举报电话:85885297

附件下载:

1. 附件1:鼓楼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2.

附件2:鼓楼区公益性岗位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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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泉山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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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泉山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泉山区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充实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力量,有力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情况

开发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基层人社相关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泉山区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明细表》(附件1)。

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18至45周岁, 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本市户籍在泉山区进行失业登记,并被认定为泉山区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人员登陆泉山区政府网(http://www.xzqs.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填写《泉山区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有效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报名表一份(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报名地点:详见《泉山区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明细表》(附件1)。

6、用人单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招聘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工作,聘用期限不超过7个月,签订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工资标准按徐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企业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

六、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规定。对弄虚作假的拟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柳新镇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6-83998659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下载:

1. 附件1:泉山区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明细表.xlsx2.

附件2:泉山区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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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2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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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人才队伍,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是江苏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工程项目法人职责。在工程建设时期,负责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建设和建成工程运营管理。工程建设完成后,负责江苏境内工程运营管理和资源开发。公司内设8个职能部门、下辖5家分公司、5家二级子公司和2家三级控股公司,现有职工近600人。

公司初步形成了“水利建设(生态环保)、智慧泵站、投资发展、咨询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并明确提出“建设一流创新型水利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勇当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营主力军、国家水网建设先锋队和服务江苏水利事业排头兵。

公司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等光荣称号,荣获“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1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20项。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廉洁奉公。

4. 热爱南水北调事业,具有为江苏南水北调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6时(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根据《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表》(附件1),每人仅限应聘1个岗位,报名邮箱为:nsbdjssy_hr@163.com

3. 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招聘类别为“人才引进”的岗位需提供《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人才引进登记表》(附件2);招聘类别为“员工招聘”的岗位需提供《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②《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

③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或聘用文件等(具体对照各岗位应聘条件进行准备)。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件或PDF扫描件。

④自荐材料(学习和工作等经历)。

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同时我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

①《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人才引进登记表》(附件2)或《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工作业绩证明、任职或聘用证明等(具体对照各岗位应聘条件进行准备)。所有材料准备复印件1份由我司保管,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笔试

1. 招聘类别为“员工招聘”的岗位需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等,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操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

面试按照江苏水源公司统一要求的规范、程序、标准进行。

(五)背景调查或考察

对于公司人才引进重要岗位的人员工作经历开展背景调查或考察。

(六)体检及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考核。根据体检和培训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江苏水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招聘工作具体由江苏水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江苏水源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已通过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或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逾期未参加相关招聘环节、按照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招聘资格的,均作放弃应聘处理。

(三)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职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发布有关信息网址

招聘政策咨询:025-82231014、82231173

公司官网:www.nsbdjssy.com中“信息公开”栏目

微信公众号: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江苏水源公司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2231053

附件:1.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社会招聘岗位表

2.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人才引进登记表

3.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4.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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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园招聘公告

2024-05-30,全文共 2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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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园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后备人才,持续改善公司人才结构,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现面向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是江苏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内工程项目法人职责。在工程建设时期,负责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建设和建成工程运营管理。工程建设完成后,负责江苏境内工程运营管理和资源开发。公司内设8个职能部门、下辖5家分公司、5家二级子公司和2家三级控股公司,现有职工近600人。

公司初步形成了“水利建设(生态环保)、智慧泵站、投资发展、咨询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并明确提出“建设一流创新型水利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勇当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运营主力军、国家水网建设先锋队和服务江苏水利事业排头兵。

公司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工人先锋号”等光荣称号,荣获“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1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20项。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合作,廉洁奉公。

4. 热爱南水北调事业,具有为江苏南水北调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能力以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

7. 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下午16时(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根据《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每人仅限报名1个岗位,报名邮箱为:nsbdjssy_hr@163.com

3.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②本人的近期免冠2寸彩照、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证明)、主要科研成果、《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推荐优秀研究生证明材料(如有)、江苏水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或实践基地考核优秀证明材料(如有)。以上材料需提供电子件或PDF扫描件。

③自荐材料(学习和工作等经历)。

请将上述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标题及文件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同时我司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应携带:

①《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含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证明)、主要科研成果、《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推荐优秀研究生证明材料(如有)、江苏水源公司研究生工作站或实践基地考核优秀证明材料(如有)。所有材料准备复印件1份由我司保管,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到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笔试

1.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等,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2.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操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

面试按照江苏水源公司统一要求的规范、程序、标准进行。

(五)体检及录用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确定人选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考核。根据体检和培训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录用人员按江苏水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江苏水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等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招聘工作具体由江苏水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江苏水源公司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已通过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或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逾期未参加相关招聘环节、按照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招聘资格的,均作放弃应聘处理。

(三)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职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对报名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及发布有关信息网址

招聘政策咨询:025-82231014、82231173

公司官网:www.nsbdjssy.com中“信息公开”栏目

微信公众号: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江苏水源公司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2231053

附件:1.2024年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校园招聘岗位表

2.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3.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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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之夜提档升级临时闭街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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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街公告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因施工需要,徐州之夜2024年5月28日起暂停营业对街区进行封闭式施工改造,对街区进行提档升级、产品调整、演艺优化等。

2024年6月28日,徐州之夜将盛大回归,届时邀请您参加徐州之夜一周岁生日庆典!感谢您的持续关注!

徐州之夜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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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4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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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邳州市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医共体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相应的年龄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条件按照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如应聘人员为某单位提供合法劳动并从该单位取得劳动报酬,即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 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会议室(邳州市运河街道恒山路51号)。

4.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二)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应聘人员本人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3张(含报名表照片1张);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 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5.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上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14:00—17:00。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卫健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邳州市卫健委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卫健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员放弃选岗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选岗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按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九、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6272017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6288837

邳州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6228578

附件:

1.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4年邳州市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4.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5日

来源:http://www.pz.gov.cn/zt/006018/006018002/20240525/03986136-e0f8-452f-b8e7-f9e33fdce3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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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2024-05-22,全文共 6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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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2. 学历学位条件

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 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表》。

4.户籍条件

岗位代码1001至1011的岗位限2024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报考,其他岗位不限户籍。

5.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 ”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218.3.233.8:8181/Default,点击“2024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批次下方的“注册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5月3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6月1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6月2日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6月3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09:00-6月4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 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15:00—17:00。

5.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对象为“2024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只进行笔试。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丰县。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2. 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且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模拟授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模拟授课(10分钟),总分70分。

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会计实训教师、通用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实训教师、焊接实训教师、数控车(铣)实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3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考察、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缺额,在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6925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监督举报电话:0516-89118626

丰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监督举报邮箱:fxjwdljjz@163.com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2024年丰县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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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4年第8号)

2024-05-15,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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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4年第8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

单位:元/吨,元/升

项 目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89#国VIB汽油

9985

7.47

9685

92#国VIB汽油

10584

7.97

10284

95#国VIB汽油

11183

8.48

10883

0#国VI柴油

8925

7.63

8625

-10#国VI柴油

9461

8.09

9161

备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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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丰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2024

2024-05-15,全文共 4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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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丰县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具有卫生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岗位

详见《2024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岗位代码为208、209的岗位,其他条件中“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均为非社区类职称。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副高、正高职称,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时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1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具体引进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各岗位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引进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xz.gov.cn);

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24: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3.报名办法:将下列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fxwjwzzrsk@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1)《2024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0516-80395597)。

4.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6-80395597。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每季度启动一次招聘面试工作,岗位招满即止,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下同)。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指导。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引进。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自行负责处理。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采取面议的方式确定,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使用110㎡左右住房一套,如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房屋由用人单位收回;如合同期间在丰县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相关手续,服务期满5年后,由用人单位发放20万元的住房补贴,单位免费提供使用的110㎡左右住房由用人单位收回。

硕士研究生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合同期间在丰县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相关手续,服务期满5年后,由用人单位发放10万元的住房补贴,5年内没有在丰县城区购房的,服务期满5年后,由用人单位发放5万元租房补贴。

六、引进工作纪律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实施。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此次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招聘通知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考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039559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9215163丰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92103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下载:

1.2024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2024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及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3.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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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云龙区茶庵社区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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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云拟征告〔202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茶庵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7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奚溪;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来源:http://www.xzyl.gov.cn/xwzx/001006/20240430/c58c9e49-d683-451c-876d-3564d4282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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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云龙区塘坊社区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4-05-10,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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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云拟征告〔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大龙湖街道办事处塘坊社区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4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张楠;电话:67072082。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来源:http://www.xzyl.gov.cn/xwzx/001006/20240425/3688188b-3095-4a26-84e9-5b8992d7f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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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024)

2024-05-08,全文共 4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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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是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至2006年5月5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1.本次招聘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5月7日9∶00-5月14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7日9∶00-5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7日9∶00-5月16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7日9∶00-5月1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开始时间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xzmvc.net.cn/)公布,结束时间为考试当天开考前。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高中之后至今的学习及工作经历(须注明起止时间、就读学校、所学专业、获得学历学位、所在单位、任职职务等)。报考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岗位编号1、2、3、4的岗位),报名时请在“备注”栏内写明教师资格证种类、学科、证书号码等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教师岗(专业技术岗)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和试讲;管理岗网络管理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教师岗(专业技术岗)中的数学、历史、思政、体育、心理教师岗位(岗位编号分别为1、2、3、4、8的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以及教育教学综合知识与能力;其它岗位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以及各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基础综合知识与能力。管理岗网络管理员考试内容以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以及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xzmvc.net.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①身份证号、②准考证号查询。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和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合格线以上实际人数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进入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xzmvc.net.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试讲、面试考核前,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按岗位表中相关岗位其他条件要求)。

4.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成绩单,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先提供研究生在校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讲和面试,相关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公布。

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试讲和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教师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管理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试讲(教师岗)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体育教师岗位试讲时增加技能测试评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五)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教师岗(专业技术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试讲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各项成绩均同分,采用试讲加试确定排序。

管理岗网络管理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专业技术岗)的考生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2559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举报信箱:jigjw@da.j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73505 025-8327365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2024年5月6日

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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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沛县文旅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4-05-06,全文共 2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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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单位实际情况和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3.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4.各岗位均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因违反党(团)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本工作的。

二、报名及考试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pxwy.djwenhua.top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1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18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20日17:00

(一)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应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及时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沛县。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个人信息表(报名网站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人社部门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 倍(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合同期间,如果聘用人员出现违规违纪事项或重大工作失误,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由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不再进行单独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报考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咨询电话:0516—89637751

网上报名问题技术服务电话: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89675512

监督举报邮箱:pxrsjdcs@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沛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徐州才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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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徐州地铁市行政中心站施工公告

2024-04-24,全文共 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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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地铁行政中心站施工公告

尊敬的市民乘客:

因徐州地铁2号线市行政中心站与6号线换乘通道施工需要,自4月25日起将对站厅南侧墙面处设置围挡进行保护,施工过程中对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如有其他需要,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或拨打徐州地铁24小时服务热线0516-68686666,徐州地铁竭诚为您服务。

徐州地铁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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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徐州博物馆收费标准调整公告

2024-04-03,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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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满足游客人工讲解需求,优化人工讲解服务模式,结合徐州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徐价规〔201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对徐州博物馆人工讲解服务模式及收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人工讲解服务为收费服务项目,本服务不含徐州博物馆门票,所有观众仍需按照徐州博物馆微信公众号中的预约须知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能入馆。

二、人工讲解由场次讲解改为专团讲解和拼团讲解。专团讲解为同一批观众独立成团,10人以内收费200元;10人以上团队20元/人,上限20人;拼团讲解收费为30元/人,7人成团,上限15人。

三、不再接受散客电话预约人工讲解,请观众朋友入馆后到主陈列楼一楼西侧前台办理人工讲解业务。

四、讲解时长约70分钟,讲解内容为徐州博物馆常设展览六个展厅内容。

五、参观结束后请观众及时归还蓝牙耳机,如有丢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六、儿童、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须由成年人全程陪同看护。

以上自2024年3月26日起实行。

特此公告

徐州博物馆(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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