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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指南

新乡指南专题栏目,提供与新乡指南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新乡指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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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申请指南(附流程)

2024-01-19,全文共 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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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事关群众就业、留学、移民等事务,除了正常线下办理外,有需要的小伙伴还可在支付宝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支付宝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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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低保申请指南

2024-03-01,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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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共同生活根据使用共同居所、家庭共同财产、共同享受家庭权利、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相互扶助关爱、共同居住时间等因素综合认定。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

(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户口簿、

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

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四)居住地申请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居民,除应按照《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豫民〔2022〕4号)、《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和《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新政文〔2017]43号)等文件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河南省户籍居民在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用于佐证在新乡市域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含1年):

(1)有效期内的新乡市居住证。

(2)租期1年以上(含1年)的住房租赁合同,

(3)雇佣(聘用)时间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务合同。

(4)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承诺人身份证号、与申请人的关系及连续共同居住的时间。承诺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承诺内容属实。

(5)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2.非河南省户籍居民在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时,除提供配偶、或父母一方、或子女的新乡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前款提到的在户籍地未享受低保的证明和户籍地村(居)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用于佐证家庭成员关系和在新乡市域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含1年):

(1)结婚证。

(2)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父母或子女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承诺人身份证号、与申请人的关系及连续共同居住时间。承诺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承诺内容属实。

(3)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审核。

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支出推算等方式进行。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当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审核确认

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当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低保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入户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低保;已经纳入低保的,从查实的下月(季)起取消低保:

(一)提出申请时或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肢体残疾人代步车、小型摩托车、小型农用车除外)、营运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的;

(二)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明显超出家庭居住需求);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或拥有企业、注册公司的;

(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人均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的;

(四)安排子女自费留学的;

(五)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

(六)享受低保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的;

(七)参与或从事国家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活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八)不配合工作人员核查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影响低保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予保障的其他情形。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政策来源1: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2: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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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指南

2024-01-25,全文共 1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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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或者行驶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有联网信息的,取消纸质凭证)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有联网信息的,取消纸质凭证)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排队取号;

第二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窗口;

第三步:业务大厅发证窗口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办理地点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榆东工业园区纬七路与经十三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3-367211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车辆管理所107汽车园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西(新乡国际汽车园内)咨询电话:0373-585711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长垣市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长垣市亿隆大道与卫华大道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3-888631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封丘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工业一路北50米咨询电话:0373-8258030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辉县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北外环孟电水泥厂西800米咨询电话:0373-678298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30,冬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获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308省道与安王路交叉口350米处咨询电话:0373-4582849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卫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比干大道与S101省道交叉口向西1.2公里咨询电话:0373-448670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开发区道清路1067号咨询电话:0373-509219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延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延安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咨询电话:0373-768200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原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新乡市原阳县城关镇西干道实验小学西北50米咨询电话:0373-7588830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新乡支队车管所北环服务站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飞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北100米咨询电话:0373-3679009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新乡支队车管所三附院服务站地址:新乡市新中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新乡医学院三附院体检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15837301019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新乡支队车管所市民中心服务站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南厅71-75号窗口咨询电话:0373-3077045办理时间:工作日(部分周日开放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支队车管所中心医院服务站地址:新乡市解放路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373-2048289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新乡支队车管所中医院服务站地址:新乡市向阳路新乡中医院康复楼二楼咨询电话:15837301029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时限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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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2023-12-01,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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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参保缴费后,可通过现场、国家医保APP等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备案后在居住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按规定在本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电子转诊,可实现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急诊精神病除外),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意外伤害住院备案

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人)住院治疗,参保人员住院时填写《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人登记表》、《新乡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报销个人承诺书》,定点医疗机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留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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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公益岗位社保补贴申领(入口+指南)

2023-10-27,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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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办理:点此进入(河南政务服务网)

申请条件

通过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限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

4.《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5.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5号)。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7.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申请材料: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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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乡驾驶证延期换证指南

2024-01-16,全文共 1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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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延期换证

二、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届满一年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三、申请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

2、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

四、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

五、办理地点

1、新乡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 新乡市延津县榆东工业园区纬七路与经十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0373-3672117 投诉电话:0373-3672107

2、新乡县车辆管理所

地址:新乡市道清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向东500米路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夏2:30-5:30; 冬3:00-6:00)

联系电话: 5092197

3、辉县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辉县市北外环孟电水泥厂西800米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6782988

4、长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驾驶人考务中心(伯玉车管所)

地址:长垣市孟岗伯玉社区西,山海大道东沿路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0373-8886622

5、卫辉市车辆管理所

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与S101省道交叉口向西1.2公里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4486709

6、获嘉县车辆管理所

地址:获嘉县308省道与安王路交叉口350米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4811699

7、封丘县车辆管理所

地址:封丘县工业一路北150米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8258030

8、原阳县车辆管理所

地址:原阳县城关镇西干道实验中学西北50米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7588830

9、延津县车辆管理所

地址:延津县延安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7682009

10、新乡市三附院服务站

地址:新乡市新中大道与华兰大道交叉口新乡市医学院三附院体检中心一楼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15837301019

11、新乡市市民中心服务站

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南厅42~45号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3077045

12、新乡市北环服务站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飞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北100米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3679009

13、新乡市中医院服务站

地址:新乡市中医院康复楼二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15837301029

14、新乡市中心医院服务站

地址:新乡市解放路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一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2048289

15、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122.gov.cn)和手机APP交管12123

六、办理机构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七、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10元/证

收费依据: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八、办理流程

1、排队取号--受理窗口受理。

2、线上办理流程:下载手机交管“12123”APP--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点击业务中心--驾驶证业务--延期换领驾驶证

九、其他说明

1、延期期限自驾驶证有效期截止日期开始计算。

2、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3、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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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入口及登录指南

2023-11-02,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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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赛

1.进入职业大赛官网后先登录,登录职规赛官网后,(官网入口见文尾)可点击页面左侧的“报名信息”进入报名

页面,点击“点击报名参赛”按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时,可选择参赛赛道、参赛组别(就业赛道还需

选择分赛道),按要求完善信息,阅读并勾选“诚信声明”后,点击

“确认参赛”即完成报名。

3.完成参赛报名后需等待校级管理员进行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

才可进行校赛材料创建及提交。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点此进入

校赛资料提交指南点此进入

信息来源:https://zgs.chsi.com.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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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科目及办理指南

2023-10-24,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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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科目及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考生部分课程如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予以免考。

(1)政治理论课的免考:考生在专科及专科以上各类高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政治理论课,可以免考相同名称的政治理论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高等数学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数学(工本)”之外的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各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相同名称的高等数学课程。

②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大学语文”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③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各类专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已学过“英语”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考试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一)”课程。

④各类计算机专业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或“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⑤各类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课程;理工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学过“普通物理”、“大学物理”、“物理”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课程。

(3)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①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历或本科,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②各类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专业、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与原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比原专业要求较低的课程。

③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④取得公共关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公共关系学”课程;取得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免考“市场营销学”课程等,其他类似问题仿此处理。

(4)免考手续。考生在考籍变动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当地人事档案部门印章的复印材料)。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

(5)免考实践性环节课程,考生需持有关材料到主考学校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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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2020-09-23,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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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单位职工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019年度河南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在2019年相关数据暂未公布之前暂按14394元执行。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18年度河南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企业职工为2745元(其中长垣缴费基数下限按长垣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为2879元。

城乡居民

2020年度新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暂未公布。

缴费比例

新乡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注:以上数据只提供参考,与现实数据有差距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为准。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缴费地点

新乡市地税局

服务热线:0373-3733130

办公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472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新乡各区县市的地税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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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2024-01-19,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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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出国办理护照;

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单位入职需要;

3、其他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

二、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

4、据无犯罪证明办理情况而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居民办理:

1、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村政府开具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证明;

2、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确认;

3、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在校师生办理:

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1、先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然后到校保卫处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

2、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

3、将填写好的《无犯罪证明》送至保卫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保卫处填写并盖章;

4、持校保卫处审核并盖章的表格至派出所审核并盖章。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五、办理地址

新乡市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南66

新乡县公安局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

新乡县公安局(旧)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劳动南街38号

新乡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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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港澳居民来往新乡申请通行证指南

2024-02-02,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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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港澳居民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一)公安部委托香港中旅集团负责香港居民申请通行证的受理工作。

(二)公安部委托澳门中国旅行社负责澳门居民申请通行证的受理工作。

四、决定机构公安部授权广东省公安厅负责港澳居民申请通行证的审批签发工作。

五、申请条件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

(二)内地居民经批准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取得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

(三)在香港或者澳门以外出生的中国籍居民,已确立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

(四)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

(五)港澳居民所持通行证遗失、损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过期、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或者持用旧版通行证需要换领新版通行证的,可申请换发新的通行证。

六、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具有《中国公民因私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通行证。

七、申请材料

(一)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

(二)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要求的照片;

(三)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身份证明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证明;

(四)根据不同的申请条件,提交相应的材料:

1、在香港或者澳门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未满11周岁未持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提交回港证;提交无照片身份证的,同时提交特区护照;

(2)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未满18周岁未持有中国国籍证明的,可以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中国国籍证明;

(3)已经在内地定居,取得内地户籍后又重返港澳地区定居的,提交赴港澳出入境证件和户口注销证明。

2、内地居民经批准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取得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1)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未满11周岁未持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提交香港签证身份书;

(2)前往港澳通行证。

3、在香港或者澳门以外出生的中国公民,已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未满11周岁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回港证;提交无照片身份证的,同时提交特区护照;

(2)中国国籍证明;

(3)首次抵港澳登记港澳居民身份证和申请换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所持用的旅行证件;

(4)在内地出生的申请人提交内地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父母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凭香港或澳门政府部门出具的入境许可证或其他旅行证件返港澳定居的除外);

(5)在台湾出生的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户籍謄本、台湾旅行证件,已经领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以下简称台胞证),提交台胞证。

4、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1)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

(3)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证书;

(4)首次抵港澳登记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前持用的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无法提交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登记事项证明书)。

5、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具有中葡血统尚未选择中国国籍或葡萄牙国籍的,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国籍未经选择的个人资料证明书;

(3)经本人签署的《声明书》。

6、申请换发、补发通行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

(1)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未满11周岁未持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提交回港证;提交无照片身份证的,同时提交特区护照;

(2)申请换发通行证的,提交目前持用的通行证;

(3)申请补发通行证的,在申请表上填写遗失声明;

(4)曾退出中国国籍的,需提交恢复中国国籍证书和特区护照;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提交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身份证明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八、办理方式

(一)港澳居民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应当本人前往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

(二)因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申请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报审批机关批准同意。

(三)首次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不办理委托申请。

九、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领取证件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签发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十、办证时限

(一)从受理申请到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2个工作日;需异地核查材料等特殊情况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二)对于回内地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特殊情况急需办理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处理,先审批办理。

十一、收费标准

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收费260元港币;有效期为10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收费390元港币;遗失或者证件严重损坏要求补办的,按规定收费。

十二、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后,为未满十八周岁的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十八周岁以上(含十八周岁)的申请人签发有效期为10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十三、结果送达

(一)批准签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者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

(二)签发新证时,申请人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仍有效的,须将其原通行证剪角处理后退还申请人;如不能提交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报审批机关作失效处理后予以发证。

十四、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行政机关或委托的受理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行政机关或委托的受理机构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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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港澳居民来新乡申请定居证明办理指南

2024-02-02,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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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原内地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

二、审批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三、受理机构

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广东省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

四、申请条件

原内地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后因有特殊家庭困难需要返回内地定居。

五、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六、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二)交验申请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三)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声明。

(四)提交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办理方式

港澳居民申请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须由本人向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

八、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九、证件换发、补发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遗失、被盗、损毁,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补发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原件。

十、办证时限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审批结果

申请人可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签发15个工作日后,持通知书到定居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十三、结果送达

批准签发的《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须由申请人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

十四、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行政机关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申请人须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签发十五个工作日后,持通知书到定居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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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证补办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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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失业证丢失或损毁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3、失业人员遗失《失业证》刊登的作废声明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遗失《失业证》之后刊登作废声明

2、登报后,到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补发手续办理地点

牧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355号

电话:0373-3383360

辉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中心路145号

电话:0373-6365199

新乡市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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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健康证办理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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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健康证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费用是多少呢?新乡便民100为您提供新乡健康证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到您!

办理条件

新乡办理健康证没有特定的条件要求,需要此证件的市民都可以办理,不分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

新乡传染病病原携带者能否办理健康证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一寸近照2张

3、体检表

温馨提示:

1、体检表可在健康体检单位领取

2、部分地方已经使用电子摄像,有可能不用带照片,具体情况按当地健康体检单位要求为准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办理

2、领取体检表并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

3、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4、内、外科常规体检

5、X光胸透

6、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之后,体检合格者3~7个工作日后领取健康证

新乡健康证办理的注意事项与相关说明办理地点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南干道17号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

新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新乡县青龙路西段

新乡市红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圪垱南街)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牌坊街3号

新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各地费用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健康体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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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机动车委托异地年检办理指南

2024-01-25,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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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车辆在新乡落户上牌,但多在外地使用,不方便开车回新乡进行年检(外地落户上牌的车也可委托在新乡年检)。

其它说明:

1、从2018年9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跨省异地检验新措施。对符合跨省异地检验适用车型的,不再出具、审核异地检验委托书,适用车型包括小微型和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但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对危险货物运输车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后,可在车辆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检验。

2、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到车管所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资料,打印委托单。

办理地点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榆东工业园区纬七路与经十三路交叉路口向东200米路北咨询电话:0373-367211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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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成人学历录取花名册办理指南(附办理入口)

2023-10-24,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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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历录取审批表办理流程说明

一、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1)毕业证照片

(2)身份证照片

二、特别说明:

(1)查询录取审批表必须持所需材料办理,不接受传真、邮件申请,材料不全、信息不清楚的一律不予受理。

(2)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期间受理材料,十个工作日出审批结果,如遇节假日以回复意见为准。

(3)我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纸质版。考生可填写邮寄信息,我院通过顺丰到付邮寄业务给您邮寄。

特别提醒:请务必提供准确信息(如果因考生个人填错信息导致未查到,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办理入口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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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官网(报名入口+参赛指南)

2023-11-02,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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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点此进入

学生操作手册:点此查看(账号登录+报名参赛+材料提交)

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博研究生(在校生)可以报名哪个赛道和组别?

普通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成长赛道高教组,普通本科三、四年级(部分专业五年级)学生和全体硕博研究生(在校生)可以报名就业赛道高教组。

职教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可以报名哪个赛道?五年制大专学生,几年级可以报名参赛?专升本、专接本学生,按照哪个学历报名参赛?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哪个组别?

职教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和高职(专科)一、二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成长赛道职教组,职教本科三、四年级学生和高职(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就业赛道职教组;

五年制大专,第四、五年在读学生可以报名参赛;

专升本、专接本学生报名参赛,以报名时学信网账号学籍信息显示的学历为准;

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学生可以报名成长赛道职教组、就业赛道职教组。

信息来源:https://zgs.chsi.com.cn/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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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1-18,全文共 2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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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4、退休的提取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6、出境定居的提取

7、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偿还商贷本息提取)

8、偿还商贷本息的提取

9、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

1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

13、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合同自备案之日起五年内提取一次)。

2、不低于购房款20%的购房发票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5、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材料

1、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以发证日期为准五年内提取一次)。

2、购房发票原件。

3、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6、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造和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规划、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手续原件(以发证时间为准五年内提取一次)。

3、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原件(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五年内提取一次)。

4、提取人建造、翻建、大修支出费用发票原件。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6、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7、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退休的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材料

1、 提取人残疾证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出境定居的提取材料

1、提取人出境定居证明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偿还商贷本息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3、贷款人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偿还商贷本息的提取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首次提取提供)。

2、二手房需提供购房发票原件(首次提取提供)。

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首次提取提供)。

4、还款明细及当月贷款余额证明(由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出具,以打印时间为准一个月内有效)。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6、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7、贷款人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材料

1、普通租房的提供提取人家庭无房产证明原件(无房产证明自开具时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配偶参与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4、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材料

1、职工死亡证明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原件。

2、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5、不能提供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由职工单位办理,提供单位转款申请书。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材料

1、提取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Ⅰ类借记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

3.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原件;

4.个人实际支付电梯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6.提取人正常使用的一类银行卡原件(限中行、工行、邮储、建行卡,可承诺办理);

7.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直系亲属参与提取的,应提供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前后两次还贷提取间隔时间)还款付息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普通租房的,夫妻双方提取最高限额为每月1600元,未婚或单身每月1000元。

全额提取:

新乡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提取时间间隔为5年(除购买一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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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养老保险查询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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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方法一: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

个人社保账户查询:http://222.143.34.121/personlogin/#/personlogin

主要功能:

1、查询个人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明细信息;

2、查询个人业务办理进度及审核结果;

3、打印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个人权益单、信息查询单、参保缴费凭证等;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线申报缴费基数。

(网上服务平台出具的各种参保缴费证明自带电子印章,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彩色打印机打印即为红章)

温馨提示:

1) 该查询系统查询时需要输入的信息有新个人编号或社会保障号、密码。

2)登录的初始密码是您社会保障号的后6位.

3)社会保险各种数据信息每月十五日更新(每次更新数据为前一个月),详细情况请向办理窗口直接咨询,或拨打12333咨询电话。

4)可查询的信息有社会保险个人参保险种及帐户基金等情况。

方法二: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

主要功能:

1、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2、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3、企业职工缴费信息查询

4、企业养老账户信息查询

5、企业养老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查询

7、机关养老账户信息查询

8、机关养老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办理入口:点击扫码

方法三:河南社保APP

主要功能:

1、人员实缴信息

2、人员欠费信息

3、退休人员调整明细

4、退休人员养老金信息查询

5、养老保险待遇拨付信息查询

6、退休人员补退信息

7、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8、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9、人员基本信息查询

10、失业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11、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1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13、出具基本养老金收入证明办理入口:点击扫码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时间:

1.人工咨询服务时间:9:00-17:00 (节假日除外)

2.自动查询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查询范围: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查询费用:电话只收取市话费,不收取信息费和长途费。网点查询

查询流程: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新乡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查询窗口:

新乡市各市县社保中心(包含地址和电话)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终端查询

自助查询服务一体机查询:

查询方法: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以进行查询。

查询地点:社保中心各区经办大厅或社区。

新乡市各市县社保中心(包含地址和电话)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查询范围: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信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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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车辆年检办理指南

2024-01-25,全文共 3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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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车辆年检周期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限定车型

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大型轿车、摩托车。

●检验时间

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其中,第2年、第4年、第8年无需上线检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第6年、第10年及10年以上的,需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合格后申领检验标志。

车辆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享受机动车“免检”政策,需按原规定上线检验:

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

因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

营运车辆变更为非营运的;

车型为面包车的;

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牌证申请表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 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实现联网核查后,可取消纸质凭证)

4、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实现联网核查后,可取消纸质凭证)。

办理流程

机动车在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安检机构上传信息--车管所安全技术检验远程监管中心审核--安检机构打印合格标志

办理地点

新乡市北城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北环路东段(北环路2号亚洲电源东临)咨询电话:0373-2537777,185682268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大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人民西路与西外环路交叉口东北角汽车城院内咨询电话:0373-585067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地天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451号二十七中西300米咨询电话:0373-2039991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新乡市东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小店镇晋村平原路与迎宾街交叉口东南角咨询电话:0373-7877775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新乡市浩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和平路北段小朱庄(共产主义桥向北200米路东)咨询电话:0373-3373332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新乡市宏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南环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向东600米路南咨询电话:0373-579255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新乡市宏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科隆大道与俊杰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咨询电话:0373-3383369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新乡市吉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南鲁堡路口西100米咨询电话:0373-5766777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新乡市坤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长北线与经六路交叉口西南角咨询电话:0373-776677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新乡市平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凤泉区丰源路8号咨询电话:0373-541976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启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北109号咨询电话:0373-281111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新乡市启宸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和劳动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咨询电话:0373-286660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节日除外新乡市锐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卫北工业园区咨询电话:0373-2811115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新乡市世通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胜利路南环路交叉口咨询电话:0373-5112211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新乡市天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贾屯村北头1号咨询电话:0373-3078222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新乡市天一机动车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南环路路北(解放路与胜利路中间)咨询电话:0373-5838662,13903809918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新乡市万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朗公庙镇新飞大道与107国道交叉口新乡市客运南站院内咨询电话:0373-5858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祥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长北线与新东大道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107以东)咨询电话:0373-5197777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新乡市祥丰汽车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辉路东马坊村口向南150米路西咨询电话:0373-5192688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新乡市新大交通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南环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咨询电话:1567057151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新开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和老新源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咨询电话:0373-8351829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新乡市新能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德源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西咨询电话:0373-5582255办理时间:工作日,9:30-17:00新乡市兴豫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北环路与西环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南咨询电话:0373-309699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新乡市豫北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豫北汽车文化广场11号咨询电话:0373-3809552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新乡市豫新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南环路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汽车广场院内咨询电话:0373509919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新乡市众盛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榆东产业聚集区经十三路与纬七路口东100米咨询电话:0373-7720777,15090065828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新乡市鑫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中大道与荣校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厂区咨询电话:0373-206955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09:00-17:00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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