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咸阳师范学院博士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2861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促进学科专业发展,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咸阳师范学院决定公开招聘博士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应聘邮件标题格式:“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电子邮件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简历;
(2)《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4)本人博士期间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各二级学院收集博士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三级医院以上进行。心理测评在我校心理健康实验室进行。
(四)组织考察。对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人事处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对应聘博士进行教学和科研考察。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会同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面的审查。
(五)公示。综合个人基本条件及考察成绩,人事处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同意,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公示期结束后3周内,本人需持身份证到人事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我校不再录用。
(七)正式报到后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协议。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仪态端正。
2.热爱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和博士毕业生,原则上本、硕、博专业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有下列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专业(方向)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 | 招聘专业(方向) | 招聘计划 | 联系方式 |
1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高校教师 |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新闻学 | 6 | 联系人:马老师 029-33720620 邮箱:29075359@qq.com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高校教师 | 数学、统计学(不含经济统计)、计算机(不含数字媒体) | 3 | 联系人:段老师029-33722525 邮箱:184348196@qq.com |
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高校教师 | 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电子通信工程或天线、微波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2 | 联系人:穆老师029-33720627 邮箱:112767711@qq.com |
4 | 历史文化学院 | 高校教师 | 中国史、世界史 | 2 | 联系人:万老师029-33721723 邮箱:1075004457@qq.com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高校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 | 2 | 联系人:雷老师029-33720872 邮箱:77750759@qq.com |
6 | 计算机学院 | 高校教师 | 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网络空间安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 3 | 联系人:严老师029-33722526 邮箱:314134899@qq.com |
7 | 音乐学院 | 高校教师 | 舞蹈理论、古典舞、作曲(配器) | 3 | 联系人:韩老师029-33720651 邮箱:569058372@qq.com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高校教师 |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科学教育 | 4 | 联系人:曹老师029-33720761 邮箱:754587905@qq.com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高校教师 | 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 | 2 | 联系人:任老师029-33720599 邮箱:103246615@qq.com |
10 | 外国语学院 | 高校教师 | 英语 | 2 | 联系人:柴老师029-33720780 邮箱:158739336@qq.com |
11 | 于右任书法学院 | 高校教师 | 艺术学、美术学、哲学(书法理论或创作方向)、文学(古文字) | 2 | 联系人:张老师029-33722987 邮箱:392148116@qq.com |
12 | 美术学院 | 高校教师 | 艺术学、美术学 | 2 | 联系人:董老师029-33720779 邮箱:435893776@qq.com |
13 | 设计学院 | 高校教师 | 视觉传达设计(品牌策划)、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2 | 联系人:韩老师029-33720284 邮箱:53873176@qq.com |
14 | 体育学院 | 高校教师 | 体育学、体育舞蹈、艺术治疗 | 2 | 联系人:张老师029-33722020 邮箱:449071682@qq.com |
15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高校教师 | 生态学 | 1 | 联系人:杜老师029-33720704 邮箱:409031154@qq.com |
合计: | 38 |
四.分类招聘条件
1.A类博士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科研能力突出,近三年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三)参与过国家基金项目。
(2)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科研能力突出,近五年主持并完成国家基金项目。
2.B类博士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科研能力强,或近五年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或音乐、美术、设计、书法等专业毕业。
3.C类博士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本学科领域有独到的学术思想,发展潜力较大。
五.引进待遇
1.学校为引进博士教师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1)A类博士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其中,博士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发放40万元安家费,签订四年内目标任务书;四年期满考核合格方可发放剩余20万元安家费,否则不予发放。
(2)B类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C类博士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费15万元。
2.工资待遇。初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事业编制,基本工资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入校四年内享受副教授三级绩效工资。
3.学校为引进博士预留一定数量校内公有住房供其购租;未在学校购租住房者,每月发放住房补贴1500元,发放期限不超过5年。
4.A类博士的配偶可参照现行《咸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聘用与管理办法》等条款安排工作。
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6.对特别优秀的博士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六.其他
1.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7
地址:咸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点击查看:博士应聘人员登记表
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充招聘公告
2023-07-14,全文共 2964 字
+ 加入清单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和《202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招聘公告》精神,现对我市参加全省医学定向现场招聘会无人应聘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岗位计划和条件相对艰苦乡镇卫生院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量
2023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补充招聘计划87个,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5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对脱贫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放宽到大专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9月底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3年7月12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定向招聘”、“特岗全科”人员服务期未满提前违约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xianyang.gov.cn)、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xianya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医学定向补充招聘采取到各县市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序号 | 县市区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秦都区 | 秦都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张 巍 | 029-33229016 |
2 | 武功县 | 武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梁江伟 | 029-32974086 |
3 | 泾阳县 | 泾阳县人社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 乔 琪 | 029-36223227 |
4 | 三原县 | 三原县人社局人事股 | 周 花 | 029-32256631 |
5 | 乾县 | 乾县人社局事业科 | 房 超 | 029-35521179 |
6 | 礼泉县 | 礼泉县人社局事业科 | 董 荣 | 029-35621323 |
7 | 永寿县 | 永寿县卫健局人事股 | 闫亚江 | 029-37663432 |
8 | 彬州市 | 彬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 席宝平 | 029-34928738 |
9 | 长武县 | 长武县人社局人事股 | 洪玮瑗 | 029-34201817 |
10 | 旬邑县 | 旬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郭亚亚 | 029-34420662 |
11 | 淳化县 | 淳化县卫健局人事股 | 任 鑫 | 029-32777783 |
3.所需资料: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和应聘岗位所需其它证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聘岗位所需其它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持3张近期半身一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23年咸阳市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考试形式根据各岗位最终报名应聘人数确定。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卫健局组织实施。
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前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要核验进入体检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原件,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咸阳市人社局、咸阳市卫健委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合同要求,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工作帮助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二)待遇
1.定向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脱贫县、山区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