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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收费

襄阳收费专题栏目,提供与襄阳收费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襄阳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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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襄阳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标准

2024-02-21,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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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5-8元/户·月,其中1.5~3.5元/户·月,占比26.19%;3.6~5元/户·月,占比44.05%:5.1~8元/户·月,占比29.76%。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按人头收费1.6~6元/人·月,按面积收费0.25-0.3元/m²·月等;

2.餐饮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6~3元m²·月,按桌收费3~20元/桌·月等:

3.宾馆业按经营面积收费0.15-2元·月,按床位收费1.2--4元/床·月等;

4.门店摊点按经营面积收费0.4~3元/m²·月等。

5.非居民厨余垃圾按计量收费,240升每桶收费20元,1500升每斗收费150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六、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主终端每月不超过25元,副终端每月不超过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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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级公共体育馆收费标准2023

2023-11-15,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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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体育场、体育馆开放时间与部分收费标准

市体育运动中心对外开放的区域有田径场跑道、健身步道、体育馆门前广场、体育馆二楼室外健身平台、健身路径区等,开放项目有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网球、游泳等。其中,田径场跑道设在体育场内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区、室外网球项目设在体育场外环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项目设在体育馆;游泳项目设在体育场恒温游泳馆。

体育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区和体育馆门前广场的健身设施24小时免费向市民开放。田径场跑道免费向市民开放(冬令时6:30—21:30,夏令时6:00—22:00)。

体育馆羽毛球、乒乓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8:00低价开放。

篮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7:00低价开放。

游泳项目8:30—12:30低价开放,寒暑假期间收费以游泳馆公告为准。

室外网球项目8:30—11:3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7:30低价开放。

春节、劳动节、妇女节、教师节、建军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对特定人群免费开放,8月8日全民健身日除游泳项目低收费外,其他体育健身项目免费向市民开放。

低收费标准为:

羽毛球项目下午低价收费,每片场地20元/小时;

乒乓球项目下午低价收费,每片场地10元/小时;

篮球项目下午低价收费,15元/次/人;

游泳项目8:30—10:30收费15元/人,10:30—12:30收费20元/人;

网球项目14:30—17:30收费35元/小时/场地。

篮球项目遇有团队预约需要灯光和场地等进行短期比赛活动,按赛事规模低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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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机场停车场最新收费标准

2023-10-30,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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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机场停车场最新收费标准

注:1、以上加收标准以第1个小时收费标准为基数。

2、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襄阳机场在T2航站楼门口设置了停车位340个(其中小型停车位325个、大巴车位15个),“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为了避免造成航站楼前的车辆拥堵、滞留,提醒广大旅客勿将您的爱车停放在航站楼前的“即停即走”区域。机场公共区域目前已实现监控全部覆盖,违停车辆经监控拍照后将依交通法规进行处罚。请广大旅客积极配合机场停车场管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交通秩序。

贴心小提示:

请各位旅客出行前充分考虑天气和路况,预留充足的地面交通时间、办理乘机手续时间和扫健康码进入航站楼的时间。襄阳机场现提前40分钟停止办理登机手续,如有托运行李,请提前2小时以前到达机场办理乘机手续,以免延行程。,襄阳机场将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为旅客创造更便捷的出行环境,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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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办法意见征集稿2024

2024-02-21,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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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应结合场地条件积极开展青少年运动训练,培养并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应大力组织各级各类体育比赛,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群众性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

第六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提供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

上午07:00-12:00实行免费开放服务,下午12:00-22:00分段实行低收费开放服务,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

公共体育场馆(专业运动队训练场馆除外)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公共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配置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第七条 公共体育场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免费或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

在特定节假日向特定人群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日应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八条 公共体育场馆(综合体)应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培训、训练工作,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开展的运动技能、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年,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场次/年,公益性体育讲座、展览及文化活动不少于4场次/年。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第九条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各类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比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每年不少于12场。

公共体育场馆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外,公共体育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的,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免费或低收费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公共体育场馆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置机制,公告服务投诉电话、受理责任人,及时解决服务纠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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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公证收费标准详情

2021-12-15,全文共 2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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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l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二)证明收养关系: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50元;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750元;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1000元。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80元。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500元。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每件收费300元。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200元。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750元。

3、对物的保全:(1)不动产每件收费900元;(2)其他物证保全,每件收费300元。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900元。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收费500元。

(二)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受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0元;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未经审查的,每件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七、办理遗嘱、遗产方面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1、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元; 2、 保管遗嘱每件收费200元; 3、确认遗嘱的效力,每件收费300元; 4、清点保管遗产,按受益额(扣除税、费)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八、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25%,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1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至6000000元部分,收取0.05%;6000001元至8000000元部分,收取0.02%;8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九、证明产权(不含知识产权)每件收费400元。

十、证明宅基地使用权每件收费80元。

十一、现场监督公证

(一)办理招标、投标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取不到400元的,按4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二)办理拍卖公证,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1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0.35%,按比例收取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3%;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25%;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2%;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1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1%;1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三)开奖每件收费2500元。

(四)其它现场监督,每件收费400元。

十二、证明劳务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每件40元。

十三、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每件400元。

十四、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每件100元。

十五、保管文书每件100 元;代拟和修改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每件80元;证明文本相符,签名、印鉴属实,每件200元。

十六、解答法律咨询,每件20元(民事事项免收)。

十七、公证顾问收费由公证处与当事人协议收取。

注:一至六项为国家管理项目,其余为省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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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春秋寨五一露营收费标准

2023-04-25,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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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春秋五一露营收费标准

乐动五一·春秋寨晚风星空帐篷节

六大主题项目:主题演出、篝火晚会、晚风音乐会、帐篷露营、美食盛宴、古寨观星

活动时间: 4月29——5月2日

套餐套餐内容心动价

天幕帐篷+烧烤

(不过夜)

双人帐篷、4把椅子、1张桌子、烧烤架、2把刷子、烤盘、夹子、1份炭(3斤)、2个酒精球150元
备注:1份炭30元、酒精球1元、帐篷押金200元、烧烤工具押金100元

套餐A

双人帐篷、景区双人套票(大门票+索道+游船)、篝火晚会、晚风音乐会

358元
套餐B过夜营位(自带帐篷)、景区双人套票(大门票+索道+游船)、篝火晚会、晚风音乐会298元
套餐C

双人帐篷、景区双人大门票、篝火晚会、晚风音乐会

198元
套餐D过夜营位(自带帐篷)、景区双人大门票、篝火晚会、晚风音乐会、酒店洗漱138元

备注:露营优惠套餐需提前一天预定!

预定电话0710——333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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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习家池停车收费标准

2023-10-30,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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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襄阳习家池停车收费标准

1、小、中型车1小时内(含)收费3元。

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1小时内(含)收费5元。

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60元。

4、停车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6、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图源:图虫 ID:918199686510673948)

7、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8、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9、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10、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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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月亮湾公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方案(最新标准)

2023-11-25,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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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 元。

大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10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一次停车24 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基本情况

月亮公园停车场由汉江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MA48RTYC2G)管理,采取人工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月亮湾公园停车场位于樊城区人民西路月亮湾公园北侧,占地面积55898m²,车位数700个。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委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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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2024

2024-02-21,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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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包括道路临时停车收费)

0.5~5元/小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200元/小时,最高800元:

2.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根据车型,基价(10公里)分别为300~600元,拖运(元/公里)分别为15~30元/公里,最高收费金额600~1400元/次:

3.吊车作业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2000~4000元/次:大于40吨货车收费标准4000元~8000元,由双方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

4.货物搬运、装卸费:120元/吨·次:

5.事故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为10、15元/车·天;

6.放空费:200元/车·次:7.车辆租用费:150元/车·次:8.事故车辆、故障车辆和货物转运费按照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收费标准执行;

9.拖曳(牵引)车辆通行费按照拖曳(牵引)车辆实际交纳的车辆通行费向事故或故障车辆的司机(货主)收取。

三、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客运代理费旅客站务费、安全检查服务费、车辆停放费等

1.客运代理费(元/车、次):根据站级和信誉等级,以当日当次实际票价扣除旅客站务费、燃油附加费、通行费后余额的4~10%;

2.客车发班费:根据车型和信誉等级,收费标准为75~190元/车·月:

3.旅客站务费:根据站级收费标准为1.5、1和0.5元/人·次:

4.安全检查服务费:人工检查0.50元/车·天,仪器检查县(市)内班线2元/车·天,跨县(市)班线3.50元/车·天:

5.车辆停放费:根据车型,收费标准分别为8、5和3元/辆·天等。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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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办法意见征集稿2024

2024-02-23,全文共 4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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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襄阳市市级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公共体育场馆的综合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以及《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通知》(体规字〔2021〕7号)《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指引(试行)〉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结果公开表〉的通知》(体群字〔2022〕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襄阳市政府投资(含市属国有企业出资建设,下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达到公共服务及运营管理要求的体育场馆。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是指拥有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或经营权,负责场馆和设施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为公众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在保障全民健身、体育赛事、运动训练等体育事业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场馆资源,开展体育相关经营和服务,提高综合运营管理水平。

第四条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的监督管理和免费低收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第二章 公共服务项目及要求

第五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根据群众健身需求提供场地服务、健身指导、技能培训、体质监测等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应结合场地条件积极开展青少年运动训练,培养并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应大力组织各级各类体育比赛,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群众性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

第六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提供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上午07:00-12:00实行免费开放服务,下午12:00-22:00分段实行低收费开放服务,低收费价格一般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70%。公共体育场馆(专业运动队训练场馆除外)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公共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配置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确保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第七条 公共体育场馆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学生、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和公益性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免费或更优惠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半价。在特定节假日向特定人群免费开放。全民健身日应免费向社会开放。

第八条 公共体育场馆(综合体)应开展体育运动项目的培训、训练工作,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开展的运动技能、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不少于1000人次/年,举办的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场次/年,公益性体育讲座、展览及文化活动不少于4场次/年。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

第九条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举办具有自主品牌的体育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各类体育赛事,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比赛,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每年不少于12场。

公共体育场馆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外,公共体育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的,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第十一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免费或低收费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公共体育场馆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置机制,公告服务投诉电话、受理责任人,及时解决服务纠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改进。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体育场馆应当按照以体育为主、公益优先的要求,强化公共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运营效能。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发展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商贸、康体休闲、文化演艺等多元业态,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和体育产业集群。

第十三条 公共体育场馆主体部分,包括场地和看台等,除进行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外,不得占用进行商业开发,附属设施可在不影响设施原有功能的前提下,适度进行商业开发。

公共体育场馆配套设施,包括按规划建设的、与体育场馆或场馆群相配套的室内外非体育设施和用房,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根据规划和功能定位进行多元开发,主要用于体育配套或为体育服务。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公共体育场馆的主馆及主要功能区不得对外出租,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时间单次一般不得超过10日;出租期间,不得进行改变功能的改造,租用期满应立即恢复原状,不得影响场馆的功能、用途。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的,应符合《襄阳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襄政发〔2022〕4号)和襄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自主开发或与广告公司合作开发无形资产,扩大无形资产价值和经营效益。涉及冠名、广告等无形资产开发的,应当符合城市管理、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建立信息服务系统,统一采取网上预约方式,提供场地预订、健身指导、信息发布等服务,实施进出人员人脸识别录入,实现人员进出实名制登记。

公共体育场馆应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确保健身人群、培训人数等数据真实完整。

公共体育场馆应配备全面视频监控,实行动态管理,重要场所监控录像保留时间不低于30日。

公共体育场馆区域内应有导向、路牌标识和场馆平面图,标识标牌清晰,无障碍设施完善,交通组织顺畅,人流控制合理,具有一定数量的停车位,提供停车缴费自助办理等智能服务。

第十七条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场馆及设施符合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配备安全保护设施和人员,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场馆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护措施和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和演习。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投保有关责任保险,提供意外伤害险购买服务并尽到提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义务。

第十八条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将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或财务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财务规范,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使用。

第十九条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加大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宣传力度,接受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公共体育场馆和项目,应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的有关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体育彩票资助标牌。

第四章 补助资金

第二十条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且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及时争取中央、省级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第二十一条 市级补助资金补助范围为:襄阳市政府投资(含市属国有企业出资建设,下同),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体规字〔2021〕7号)要求的公共体育场馆,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综合训练馆、网球馆、社会足球场地(以下统称体育场馆),其中,全民健身中心要达到体育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且室内健身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第二十二条 补助资金用于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所需支出,包括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公益性体育培训、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设备器材更新、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等运营环境改善。

第二十三条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第二十四条 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的体育场馆填写《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1),于每年7月31日前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年度情况(采用当年1-6月和上年7-12月的数据,下同)报送至市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单位进行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考核和运营综合评价(附件2),开展补助资金因素测算工作,并按照评价情况结合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实际支出提出下一年度补助资金建议报财政部门。凡超期上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补助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体育场馆健身场地开放面积、健身场地年接待人次、绩效因素。

体育场馆健身场地开放面积因素(权重40%),指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健身场地面积。

健身场地年接待人次因素(权重30%),指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健身场地年接待人次。

绩效因素(权重30%),指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评价得分。

某场馆因素得分=某体育场馆健身场地开放面积/∑各体育场馆健身场地开放面积×40%+某体育场馆健身场地年接待人次/∑各体育场馆健身场地年接待人次×30%+某体育场馆服务评价得分/∑各体育场馆服务评价得分×30%

某场馆补助资金额度=某场馆因素得分×市级补助资金总额。

第二十五条 公共体育场馆改变功能用途,从事非体育项目比重超过40%或综合评价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不得享受补贴资金。

第二十六条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财政、体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结合年度预算情况及当年体彩公益金收入状况,审核确定当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按照规定报批并下达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共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补助资金的各项支出应当坚持“节约、公平、合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履行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向上申报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财政补助资金和弥补不足部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条 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突出重点、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采用委托等方式运营的公共体育场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体育行政部门应监督运营单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体育行政部门应督促公共体育场馆所有者依法终止、解除合同并追回补助资金。

第三十一条 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挪用补助资金,或者报送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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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华侨城奇幻度假区停车收费标准

2023-09-22,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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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华侨奇幻度假停车收费标准在这!详见正文。

停车场:

【襄阳华侨城奇幻谷】参考价格:

1.蓝牌车30分钟内免费,5元/小时,全天最高限额30元。

2.绿牌车(新能源)120分钟内免费,2-3小时7元/次,3-4小时10元/次,4小时以上收费标准参照蓝牌车辆,全天最高限额30元;

3.大巴车:黄牌车30分钟内免费,停车收费45元/次,新能源车前2小时免费,2-4小时内停车收费22元/次,超出4小时停车收费45元/次。(所有车型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

地址:襄阳华侨城奇幻谷停车场;

库位:490(具体以景区现场情况为准);

1、本停车场为自动识别模式,无人值守;

2、本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停车,一次为24小时,超出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记收;

3、缴费请扫二维码; 4、缴费结束后请30分钟内离场,过时将重新计费;

5、本停车场为收费停车场,仅向泊车车辆提供车位使用费,无需为泊车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停车时请锁好车门、车窗、后备箱,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景区热线:400-6999-288

投诉热线: 0710-12315

本停车场收费标准参考《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最终解释权归襄阳华侨城奇幻度假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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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城区城外书屋圣诞活动(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2023-12-18,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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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襄城区城外书屋圣诞活动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下午14:30

活动集合地点:襄阳市襄城区城外书屋

活动目的地:城外书屋

活动人数:每期限30组家庭

活动费用:128元/每人(大人小孩同价)费用包含:活动礼品、晚餐、保险、蛋糕DIY等,如需车辆接送,请提前预约(补差价即可)。

活动对象:亲子

因为是团体活动,在过程中如遇到小擦小碰且不影响活动的,请正确认识挫折教育,如介意请慎重报名。

集齐“玖舟少年徽章”6枚,可在玖舟少年总部兑换礼品或免费活动一次

时间 行程安排

14:30| 襄阳城外书屋集合、签到

15:00| 亲子时光《宝贝在哪》

15:30| 《书屋寻宝》礼品兑换

17:00| 《圣诞老人纸杯蛋糕DIY》

17:30| 《圣诞之夜》晚宴

18:30| 活动结束,大家平安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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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保神高速收费标准

2021-05-25,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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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神高速路线全长42.998公里,设立收费站3个,其中匝道收费站2个,站名从东至西依次为五道峡、尧治河,主线收费站1个神农架。

依据规定,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按1类客车0.76元/车公里,1类货车0.6元/车公里档执行,收费期为30年。

保神高速建设重大事件节点:

2016年12月7日

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项目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

2018年10月23日

保神高速公路建设有序推进。图为正在建设中的保神高速保康县马桥段伊家山隧道。

2019年3月22日

保神高速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各项目部加紧施工,确保如期建成通车。图为中铁一局施工人员在保神高速楚烽隧道作业。

2019年7月20日

经过北京市政路桥公司施工人员22个月的艰苦奋战,7月20日,全长1610米的保(康)神(农架)高速公路重点工程后坪隧道(又称“保神一标隧道”)右洞顺利贯通。

2019年8月23日

经过中建七局施工人员22个月的艰苦奋战,保神高速公路马桥隧道左洞全线贯通。

2019年6月25日

工人在保神高速马桥镇两河口段加紧施工。总工程量的60%已完成。

2019年11月18日

图为无人机航拍的保神高速公路保康县后坪段。保神高速公路建设施工进展顺利,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

2020年3月17日

保神高速保康段复工。

2020年8月14日

图为保神高速公路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吴家湾大桥。保神高速公路正在抓紧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9%

2020年8月21日

由中建七局承建的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两河口大桥右幅顺利合龙。

2020年10月31日

随着小蛇湾1号桥最后一片T梁架设完成,以及鱼头河大桥左幅混凝土浇筑全部完成,保神高速在神农架林区范围实现双线贯通。

2020年12月29日

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全线贯通,标志着湖北实现“县县通高速”。

2021年3月21日

由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保康至神农架高速公路,经交工验收委员会评议,顺利通过交工验收,标志着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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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3-10-31,全文共 18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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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一、基本情况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由医院后勤部管理,采取人工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位于高新区内环路以东、台子湾路以南、桃园路以北,紧邻邓城新市民公寓,占地面积85729m²,车位数792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向发改委提出了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请示,发改委正式受理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发改委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委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妇幼保健医院(襄城、樊城院区)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按照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妇幼保健医院(襄城和樊城院区)停车场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保证医院配套停车场的专属性,有效缓解患者“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4小时以内收费5元,4-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4小时以内收费8元,4-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限额25元。

3.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过4小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电话:0710-3604787

(三)邮箱:535575839@qq.com

本文来源:襄阳发改委

网址:http://fgw.xiangyang.gov.cn/zwgk/zc/gsgg/202310/t20231027_34373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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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妇幼保健院停车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3-10-31,全文共 1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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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妇幼保健停车收费标准

一、基本情况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妇幼保健医院(襄城和樊城院区)均由医院后勤部管理,采取人工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樊城院区)停车场位于春园路12号,女贞路和春园路交叉口,占地面积1241㎡,车位数66个;襄阳市妇幼保健院(襄城院区)停车场位于襄城区檀溪路35号,占地面积860㎡,车位数15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向我委提出了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请示,我委正式受理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委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委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妇幼保健医院(襄城、樊城院区)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按照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新院区)停车场、妇幼保健医院(襄城和樊城院区)停车场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保证医院配套停车场的专属性,有效缓解患者“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4小时以内收费5元,4-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4小时以内收费8元,4-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以内最高限额25元。

3.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过4小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电话:0710-3604787

(三)邮箱:535575839@qq.com

本文来源:襄阳发改委

网址:http://fgw.xiangyang.gov.cn/zwgk/zc/gsgg/202310/t20231027_34373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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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凤林古渡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2023-11-04,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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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凤林古渡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凤林古渡南停车场新增18个公共停车位将于11月8日正式投入运营

停车场位置

凤林古渡南停车场位于襄城区岘山路与习家池路交叉路口往北约20米处,原本有停车位24个,全天24小时开放,为无人值守收费停车场。

此次新增的18个公共停车位位于襄城区岘山路与习家池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50米处。

停车场收费标准

小中型车

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3元,白天(7∶00—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夜间(20∶00—次日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全天20元封顶,360元包月。

新能源车

2小时内免费,白天(7∶00—20∶00)3小时内(含)1.5元,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夜间(20∶00—次日7∶00)3小时内(含)1元,4小时内(含)1.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全天20元封顶,360元包月。

大型车

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5元,白天(7∶00—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夜间(20∶00—次日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全天40元封顶,720元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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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市体育运动中心收费标准

2023-11-15,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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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体育运动中心收费标准

市体育运动中心对外开放的区域有田径场跑道、健身步道、体育馆门前广场、体育馆二楼室外健身平台、健身路径区等,开放项目有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网球、游泳等。其中,田径场跑道设在体育场内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区、室外网球项目设在体育场外环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项目设在体育馆;游泳项目设在体育场恒温游泳馆。

体育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区和体育馆门前广场的健身设施24小时免费向市民开放。田径场跑道免费向市民开放(冬令时6:30—21:30,夏令时6:00—22:00)。

体育馆羽毛球、乒乓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8:00低价开放。

篮球项目8:30—12:0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7:00低价开放。

游泳项目8:30—12:30低价开放,寒暑假期间收费以游泳馆公告为准。

室外网球项目8:30—11:30免费向市民开放,14:30—17:30低价开放。

春节、劳动节、妇女节、教师节、建军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对特定人群免费开放,8月8日全民健身日除游泳项目低收费外,其他体育健身项目免费向市民开放。

低收费标准为:

1、羽毛球项目下午低价收费,每片场地20元/小时;

2、乒乓球项目下午低价收费,每片场地10元/小时;

3、篮球项目下午低价收费,15元/次/人;

4、游泳项目8:30—10:30收费15元/人,10:30—12:30收费20元/人;

5、网球项目14:30—17:30收费35元/小时/场地。

6、篮球项目遇有团队预约需要灯光和场地等进行短期比赛活动,按赛事规模低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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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管家巷停车场收费征求意见稿

2023-12-13,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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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巷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襄阳古城,管家巷文化休闲街区,将于12月30日,正式开街

一、基本情况

管家巷文化休闲街区地下停车场位于襄城区北街管家巷内,停车场面积为3766.3平方米,车位数76个,由湖北襄投置业有限公司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湖北襄投置业提出了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我委按规定正式受理。

(二)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委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管家巷文化休闲街区地下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管家巷文化休闲街区停车场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管家巷“停车难”的问题,更好的发挥旅游配套停车设施的作用,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二是使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停车资源应当支付费用,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每小时收费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2)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3)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过4小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电话:0710-3604787

(三)邮箱:535575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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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阳停车场收费标准

2023-12-06,全文共 6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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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智行运营管理各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一览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一、小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每增加3个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含)免费,3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3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15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三、大型车按照实际占车位数计费。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五、收费时间为7:30——19:30。

轴承二路临时停车场、山水家园东停车场

一、小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每增加3个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含)免费,3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3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15元。

三、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每增加3个小时加收5元,停车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按照实际占车位数计费。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五、收费时间为7:30——19:30。

临汉门地下停车场

真武停车场

复聪路路口生态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三、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四、真武停车场享受“智行停车”公众号、APP会员前12小时免费停,复聪路路口生态停车场享受“智行停车”公众号、APP会员前24小时免费停。

襄阳公园生态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48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60元,包月价格为96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岘山文化广场东停车场、岘山文化广场西停车场、滨江三桥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早7点至晚8点每小时加收1元,晚8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大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早7点至晚8点每小时加收2元,晚8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72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早7点至晚8点每小时加收1元,晚8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檀溪公园双湖路停车场、檀溪公园环城南路停车场、檀溪公园卧龙南路停车场、仲宣楼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早7点至晚8点每小时加收1元,晚8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大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8元,早7点至晚8点每小时加收2元,晚8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60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早7点至晚8点每小时加收1元,晚8点至次日7点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泰禾新景小区停车场

一、小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首小时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大型车按照实际占用车位收费,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三、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人民广场临时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42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60元,包月价格为84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3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车桥厂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42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84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42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环城南路临时停车场、沿江大道临时停车场、凤雏大桥樊城生态停车场、杜甫巷东生态停车场、铁佛寺西生态停车场、新四中东停车场、新四中西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40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80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40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山水家园生态停车场、建设路临时停车场、长虹装饰材料大市场生态停车场、骧龙国际南生态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3元,白天时段(8:00-22:00)每小时加收2元;夜间时段(22:00-8:00)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30元,包月价格为40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6元,白天时段(8:00-22:00)每小时加收3元;夜间时段(22:00-8:00)每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50元,包月价格为80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白天时段(8:00-22:00)每小时加收2元;夜间时段(22:00-8:00)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30元,包月价格为40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紫贞公园汉江路停车场、紫贞公园地下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白天时段(7:00-20:00)每小时加收1元,夜间时段(20:00-7:00)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白天时段(7:00-20:00)每小时加收1元,夜间时段(20:00-7:00)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三、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新市民中心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2小时内(含)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2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三、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西街临时停车场、环城西路临时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84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沿江大道西生态停车场、张公祠生态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72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市一医院北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0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含)10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60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0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南湖广场南生态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5元,包月价格为40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6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6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50元,包月价格为80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6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5元,包月价格为40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习家池南停车场、习家池生态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3元,白天(7∶00—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夜间(20∶00—次日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大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5元,白天(7∶00—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夜间(20∶00—次日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40元,包月价格为720元。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6元,白天(7∶00—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夜间(20∶00—次日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人民公园立体停车楼

一、小、中型车为30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二、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包月价格为360元。

三、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育才路路口生态停车场、滨江双湖路停车场、滨江檀溪湖停车场

一、小、中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5元,白天时段(7:00-20:00)每小时加收1元;夜间时段(20:00-次日7:00)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二、大型车为1小时内免费,3小时内(含)8元,白天时段(7:00-20:00)每小时加收2元;夜间时段(20:00-次日7:00)每小时加收1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三、新能源车为2小时内免费,4小时内(含)3元,白天时段(7:00-20:00)每小时加收1元;夜间时段(20:00-次日7:00)每小时加收0.5元,停车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四、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五、注册“智行停车”公众号、APP会员即可享受前24小时免费。

1、光彩生态停车场、汉江水云间南生态停车场、新华路临时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10元,3—24小时白天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唐城旅游停车场

(1)小、中型车1小时内(含)3元,白天(7∶00—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夜间(20∶00—次日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5元。停车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全天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1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4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3、滨江牡丹园停车场、琵琶山路生态停车场、603文创园临时停车场、中心血站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10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电话:0710-3604787

(三)邮箱:535575839@qq.com

|注意事项|

一、新能源车的认定标准为是否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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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襄城客运站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12-06,全文共 1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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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客运站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襄城客运站停车场位于襄城客运站院内(长虹南路58号),车位数32个。襄城客运站停车场由襄阳市诚瑞达客运有限公司管理,采取人工值守方式营运。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襄阳市诚瑞达客运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了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请示,我委正式受理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市发改委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委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机场、码头、车站,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

襄城客运站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6〕151号)等相关规定。

4.定价原则。一是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原则。襄城客运站停车场通过采取规范使用、合理定价等手段,有效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有效利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用者付费,倡导绿色出行原则。车主使用公共停车资源应当支付使用费,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减少机动车流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10元,3-2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4)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过4小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原襄阳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科(邮编:441021)

(二)联系电话:0710-3604787

(三)邮箱:535575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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