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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具体的招聘条件、招聘岗位等信息请见正文。

2024-01-04,全文共 3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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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到2006年1月期间),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到2006年1月期间);岗位要求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该岗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到2006年1月期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到2006年1月期间)。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2023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须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前取得。

5.应聘医疗卫生类岗位人员须具备考取执业准入资格条件或具备考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31日(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计算)。

招聘岗位所须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nan.gov.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报名登记表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报时间:2024年1月10日09:00至2024年1月12日17:00。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结束后(1月12日17:00至1月13日24: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1月11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实时显示各岗位的审核通过报名人数,1月11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不再显示各岗位审核通过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10日09:00至2024年1月13日24:00。

通过报名审查的应聘人员可打印报名登记表(2024年1月10日09:00至2024年1月13日24:00)。《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请应聘人员根据个人专业等情况合理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如实填写应聘信息,诚信报名并应考。如虚假报名或报名审核通过后无故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渭南市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岗位特点等情况审定是否保留、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

核减核销计划公告于2024年1月16日前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核销岗位计划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未在规定时限内改报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改报机会。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1.考试安排

报考比例(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报考比例小于等于3:1的岗位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

笔试定于2024年1月27日进行,笔试大纲见附件3。笔试涉及岗位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公告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也不得递补。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复审安排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审查不通过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

3.面试

面试公告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面试形式包括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有笔试)=笔试成绩(换算至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无笔试)=面试成绩

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聘计划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仍相同时,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岗位计划的,以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相同时,比较个人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个人档案、社会信用记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在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在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后进行体检、考察,考察合格予以公示。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或复核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部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三、特别提示

1.诚挚欢迎广大博士研究生来渭工作、生活,请投递本人简历到wnswrcb@163.com。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并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名岗位,对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取消复审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市委组织部(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解答)0913-2126497

市委编办(编制问题咨询)0913-2930788

市人社局(招聘工作安排)0913-2338060

网报技术咨询 0913-2363108

附件:

附件1 2024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4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激励政策和应聘指南.docx

附件3 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4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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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2793 字

+ 加入清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5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1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16日之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表中的具体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以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19日18: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须携报名信息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考核

一般采取面试或考核等方式,也可增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等内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特点、报名情况综合确定。

(二)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各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招聘结果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12333、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455300,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打印报名信息表等有关事项。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附件: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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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2023-12-26,全文共 3913 字

+ 加入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2日期间出生);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3年12月29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3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nandj.com/)、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08:00至2024年1月5日18:00。

2.网上审查时间:2024年1月3日08:00至2024年1月6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陕卫科教发〔2021〕66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1月5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试题由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可直接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只有面试的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对于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于只有面试的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招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内(5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延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延市办发〔2007〕2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25条措施》(延人社发〔2023〕120号)规定,被聘用的高层次紧缺人才首次职称评聘时,单位有空缺岗位的按岗聘用,无空缺岗位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3.被聘用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考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相关县(市、区)政府网站和市直主管部门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延安建设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64 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公务员一科)

0911-709065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录用奖惩科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0911-7092306 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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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2023-09-01,全文共 2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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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人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有效改善局属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对象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7日至200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4.热爱文博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8月27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身体健康,具备工作所需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8月27日。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10:00--16:00时。

2.报名地点:延安革命纪念馆展厅荣誉室

3.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yagmjnd.gov.cn/)下载并填写《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申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填写内容的验证材料)包括:《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4)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审核盖章;有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yagmjnd.gov.cn/)发布公示信息。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红色文化研究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仪表、文博专业素养等。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加试党史专业知识测试,以党史专业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宣教讲解研究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讲解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40分,讲解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延安革命纪念馆宣教讲解研究岗位讲解专业技能测试需参加面试人员对延安革命纪念馆基本陈列进行30—40分钟讲解;杨家岭革命旧址管理处宣教讲解研究岗位讲解专业技能测试需参加面试人员对杨家岭革命旧基本陈列址进行30—40分钟讲解。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上报审批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门审核。

(七)公示

按照市委组织部门审核结果,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示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三、联系电话: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0911-8073309、0911-8073341

附件:

1.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xlsx

2.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3.2023年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x

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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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是几年(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2024-05-15,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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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拓展:

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时间及入口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至2024年5月19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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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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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渭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234名(含“三支一扶”计划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3-2363100,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00),待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3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专技岗位的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报告,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0室(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83号)现场核验资料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应聘人员拟加分情况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并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全市政府口综合管理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咨询电话0913-2363051;

渭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全市党群口综合管理类招聘计划, 咨询电话0913-2129105;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3-2363108。

附件:

1: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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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2023-02-21,全文共 3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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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为延安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等院校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15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0名,县直事业单位招聘23名;教育系统招聘72名,医疗卫生系统招聘62名,林业等其他部门单位招聘19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陕西公共招聘网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按照招聘岗位分布情况,共设3个招聘小组,分别为教育类校园招聘小组、医疗卫生类校园招聘小组和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小组。具体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小组确定并在上述公告发布网站和所在招聘院校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可直接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公示工作由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市直招聘主管部门和相关县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35(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 (市人社局)

2.主管部门和相关县咨询电话:

0911-7090802 (市教育局)

0911-7090867 (市卫健委)

0911-7090583 (市林业局)

0911-8073525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0911-8112060 (延川县人社局)

0911-5621330 (黄龙县委组织部)

0911-5621003 (黄龙县人社局)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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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灞桥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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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通过我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2.地点:西安市灞桥区东城第二小学(灞桥区纺二路中段)

三、面试形式、用时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面试剩余2分钟”,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场设7名评委为面试人员评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余5个分值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进入考点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20至7:40,7:40后,禁止进入面试考点。未按时到达考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40前到达面试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由引导员按照面试程序根据应聘人员抽签顺序引入考场。

5.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答题完毕,主考官宣布完最终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

7.应聘人员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大声喧哗、谈论面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面试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切勿错过后续环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后续环节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未尽事宜按《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83551151

附件下载

附件:灞桥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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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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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精神,现将2024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

乘车路线:可乘坐地铁4号线至和平门站,从D口出向东步行1公里,过十字路口即到生产力大厦。或乘坐地铁6号线至长乐门站下车,从C2口出向南步行1.4公里,即到生产力大厦。

考生可乘坐709路、22路、188路、33路、教育专线、252路、527路、(K)45路等公交直达“东南城角站”下车,生产力大厦位于东南城角十字东北角。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长

每人限时10分钟。

(五)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面试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说明: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开始入场,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入场截止时间为8:00,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能按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签到室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等,并交工作人员密封保存。严禁携带移动电话、MP3、MP4、iPad、智能手表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凡已带入未按要求统一封存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各类面试参考书目、教辅材料等进入考场。稿纸、写字笔由考务组提供。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个人姓名、身份等相关个人信息。

5.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6.体检及考察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告,切勿错过后续环节。

五、咨询电话

029-82401788、029-8678666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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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新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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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新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1.中小学教师类岗位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应聘人员于7:00——7:30入场,7:30后禁止入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2.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岗位(含中学保健医生、中学财务管理)

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应聘人员于7:00——7:30入场,7:30后禁止入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西安市实验小学(西安市尚德路125号)。

三、面试形式及具体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类岗位

1.面试形式:讲微型课;

2.备课时长:20分钟;

3.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二)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岗位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相关的资料和参考用书进入面试考场,稿纸由考场提供,面试结束后稿纸等交由考场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五)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泄露个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七)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未尽事宜按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7453862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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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蓝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安排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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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蓝田县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盖有审核章)进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教师类岗位应聘人员自备文具用于备课,可携带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在候考期间使用,但不得带入备课室和考场(稿纸由考场工作人员提供)。面试结束后,备课稿纸交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四)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七)体检考察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蓝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9-82731701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三支一扶”人员).xlsx

3.面试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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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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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809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陕事业单位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00-12:0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一般应在40日内完成。2024年6月上旬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咨询电话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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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6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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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75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西安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8360322,工作日接听时间9:00-12:00,13:00-17:00),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9:00至4月3日17:00,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29-12333、 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85455300。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1: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西安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西安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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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616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榆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477名(含“三支一扶”计划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ylhrss.yl.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ylhrss.yl.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榆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912-388190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00),待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面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面试组织单位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各面试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人社局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0912-3590165

市人社局:0912-3894197

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3525087

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7611257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8332861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8712556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4218920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4643121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5622169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222707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724001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510191

清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5222376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722115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0912-3881901。

附件:附件1-2024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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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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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6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8:00至4月3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附件:1.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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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4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商洛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62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angluo.gov.cn/)、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hangluo.gov.cn/)

“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hangluo.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4-2311064,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30),待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7)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楼717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商洛市委组织部0914-2392732,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0914-2311064)。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4-2385592、029-85717700。

附件:

1.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商洛咨询电话

7.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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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 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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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安康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95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限定村、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岗位人员范围为: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城镇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其中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在村、社区两委连续任职满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须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任职(工作)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岗位表》中限定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ka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

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5-328200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00-17:30),待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至4月3日(8:30-12:00,14:00-17:30),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5-3212252、0915-32280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0915-3282005

附件:

1.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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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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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铜川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438名(含“三支一扶”计划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铜川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党建网(http://tcdj.gov.cn)、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ongchuan.gov.cn)、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9-3185692,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30),待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9-3283245、0919-3185692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附件:1.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铜川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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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5261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029-87035350,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待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杨凌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它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单位工作或参加其它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87035350 87037589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7035350 029-85717700。

附件:

1.2024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pdf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pdf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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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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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咸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176名(其中:含“三支一扶”计划35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计划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和《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yang.gov.cn)、咸阳党建网(http://xysdj.xianyang.gov.cn)、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33210407,接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待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29-33356686)。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人民政府东配楼2楼203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咸阳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在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下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党群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33210407。

附件1: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打开).xls

附件1: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打开).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点击打开).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击打开).doc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击打开).doc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点击打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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