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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 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95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60名)。

2024-02-26,全文共 6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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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安康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95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限定村、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考岗位人员范围为:现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城镇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其中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是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政发〔2012〕27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城镇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在村、社区两委连续任职满3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须在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任职(工作)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岗位表》中限定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岗位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入伍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nkang.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ka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k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

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5-3282005,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00-17:30),待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至4月3日(8:30-12:00,14:00-17:30),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安康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5-3212252、0915-322803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0915-3282005

附件:

1.2024年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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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灞桥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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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通过我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

2.地点:西安市灞桥区东城第二小学(灞桥区纺二路中段)

三、面试形式、用时及注意事项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面试剩余2分钟”,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场设7名评委为面试人员评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剩余5个分值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进入考点时间为面试当天上午7:20至7:40,7:40后,禁止进入面试考点。未按时到达考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7:40前到达面试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由引导员按照面试程序根据应聘人员抽签顺序引入考场。

5.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答题完毕,主考官宣布完最终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

7.应聘人员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大声喧哗、谈论面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面试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切勿错过后续环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后续环节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未尽事宜按《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83551151

附件下载

附件:灞桥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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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新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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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新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

1.中小学教师类岗位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应聘人员于7:00——7:30入场,7:30后禁止入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2.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岗位(含中学保健医生、中学财务管理)

2024年5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应聘人员于7:00——7:30入场,7:30后禁止入场,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西安市实验小学(西安市尚德路125号)。

三、面试形式及具体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类岗位

1.面试形式:讲微型课;

2.备课时长:20分钟;

3.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二)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岗位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需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相关的资料和参考用书进入面试考场,稿纸由考场提供,面试结束后稿纸等交由考场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五)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泄露个人姓名等相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七)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八)未尽事宜按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7453862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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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447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809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陕事业单位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rst.shaanxi.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xggzp.com)、“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5717700,接听时间08:00-12:00,14:00-18: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一般应在40日内完成。2024年6月上旬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4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咨询电话及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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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6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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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75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西安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88360322,工作日接听时间9:00-12:00,13:00-17:00),待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9:00至4月3日17:00,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区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29-12333、 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85455300。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问题、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1: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西安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西安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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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6168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榆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477名(含“三支一扶”计划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榆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

www.yl.gov.cn)、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ylhrss.yl.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ylhrss.yl.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榆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912-3881901,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30-17:00),待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榆林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面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面试组织单位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各面试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人社局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0912-3590165

市人社局:0912-3894197

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3525087

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7611257

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8332861

府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8712556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4218920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4643121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5622169

米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222707

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724001

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6510191

清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5222376

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2-7221158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0912-3881901。

附件:附件1-2024年榆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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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7,全文共 5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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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汉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汉中市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zho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在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0916—262860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zho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6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6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8:00至3月29日24:00从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8:00至4月3日18:00,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汉中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6—2628606。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附件:1.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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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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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渭南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234名(含“三支一扶”计划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n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3-2363100,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00),待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3日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专技岗位的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入伍批准书(士兵登记表)、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报告表),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以及学历验证报告,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0室(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83号)现场核验资料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应聘人员拟加分情况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安排部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渭南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程序相关安排以公告中指定网站的信息为准,应聘人员须及时留意指定网站公告,并填写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未留意指定网站公告或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三)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全市政府口综合管理类、教育类、医疗卫生类、“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咨询电话0913-2363051;

渭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全市党群口综合管理类招聘计划, 咨询电话0913-2129105;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13-2363108。

附件:

1: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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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42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商洛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626名(含“三支一扶”计划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angluo.gov.cn/)、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hangluo.gov.cn/)

“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shangluo.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4-2311064,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30),待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附件7)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楼717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商洛市委组织部0914-2392732,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0914-2311064)。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4-2385592、029-85717700。

附件:

1.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商洛咨询电话

7.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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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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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铜川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438名(含“三支一扶”计划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4年铜川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2)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党建网(http://tcdj.gov.cn)、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ongchuan.gov.cn)、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1、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tongchu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9-3185692,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30),待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铜川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铜川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9-3283245、0919-3185692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附件:1.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4年铜川市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2024年铜川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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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5261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rsj.yangling.gov.cn/)、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029-87035350,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待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杨凌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它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它单位工作或参加其它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29-87035350 87037589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7035350 029-85717700。

附件:

1.2024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pdf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pdf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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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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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咸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176名(其中:含“三支一扶”计划35名、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计划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和《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yang.gov.cn)、咸阳党建网(http://xysdj.xianyang.gov.cn)、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xyrs.xianya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33210407,接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待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29-33356686)。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咸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阳市人民政府东配楼2楼203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咸阳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在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下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市县两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印发备案函。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编制备案制人员凭备案函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党群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33210407。

附件1: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打开).xls

附件1:2024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打开).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点击打开).pdf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击打开).doc

附件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击打开).doc

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点击打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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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090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宝鸡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1251名(含“三支一扶”计划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年龄限定为45周岁或30周岁及以下的,依此类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aoji.gov.cn)、宝鸡党建网(http://www.baojidj.gov.cn)、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岗位表》中的咨询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baoji.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能再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并监督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或提交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7-3902315,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7:00),待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917-3902315)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1.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专技岗位、“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2.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入伍(含在毕业班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3.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准考证、毕业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6)、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1号楼722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应聘市属单位岗位的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应聘县区单位岗位的在本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按考生应聘岗位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区)及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宝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7-3262997、0917-3260183。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0917-3902352。

附件:

附件1-2024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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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6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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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延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414名(含“三支一扶”计划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an.gov.cn/)、延安党建网(http://www.yanandj.com/)、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1-7092306,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30),待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艰苦边远县(市、区)的招聘岗位和“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延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报考“三支一扶”招募岗位不予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加分申请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归口到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公务员一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录用奖惩科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招募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1.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2.对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募结果通知。“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服务期限为2年,并按规定签订《陕西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

对“三支一扶”人员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来源,中央财政为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部门补齐。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三支一扶”人员在当地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三支一扶”人员,在编制限额内优先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基层最低服务3年。

对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期满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报考公务员和创业、自主择业相关政策规定。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党建网和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0911-7090864 市委组织部

0911-7090654 市人社局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

029-85717700 省人事考试中心

0911-7092306 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3.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4.2024年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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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5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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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韩城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7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4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韩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ancheng.gov.cn)、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cheng.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电话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ancheng.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8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7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7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4日08:00至2024年3月9日18:00。

资格审查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3月8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9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2日08:00至3月13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3-5191604,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7:00),待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偏远镇办的招聘岗位,经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1日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3月26日08:00至3月29日24:00从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本人成绩。

4月1日08:00至4月3日18:00,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密切关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0913-5223389 0913-5191604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85717700 0913-5191604

附件:1.2024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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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雁塔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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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4年6月1日(星期六)上午7:10至7:40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办理签到、抽签等手续,7:40后禁止入场。面试于8:30正式开始,直至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小学(雁塔区长安南路396号)。

三、面试形式、用时及注意事项

(一)幼儿教师岗位

1.面试形式:讲微型课+自弹自唱(曲目自选);

2.备课时间:20分钟,期间,完成一幅指定主题的A4纸彩色简笔画;

3.面试时间:共10分钟,时间节奏由应聘人员自行把握,环节之间自主过渡,不做提示。讲微型课建议控制在8分钟以内,自弹自唱建议控制在2分钟以内。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场内工作人员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场内工作人员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4.注意事项:

(1)考场提供电子琴;

(2)绘制简笔画所需的彩色画笔、颜料等文具,均由应聘人员自备;

(3)简笔画上不得出现显示本人姓名或有关身份信息的字样,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二)其他学科教师岗位

1.面试形式:讲微型课;

2.备课时间:20分钟;

3.面试时间:共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场内工作人员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场内工作人员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4.备课稿纸上不得出现显示本人姓名或有关身份信息的字样,否则,按违纪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三)综合类岗位、卫生类岗位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场内工作人员响铃提示,10分钟用完时,场内工作人员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三)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当天,应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所有岗位人员应自备文具,按照考点安排到指定地点备课。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不得带入备课室和面试考场(稿纸由考场工作人员提供)。

(五)面试结束后,课题、稿纸等交考场内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六)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和显示自己身份的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八)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九)未尽事宜按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116693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下载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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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气象局2024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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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安市气象局直属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通过西安市气象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正式开始(签到时间为当日上午7:40—8:00,8:00后禁止入场)

2.地点: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研修中心(陕西)。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02-1号西安市气象局院内。

三、面试方式、用时及注意事项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面试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以及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于面试当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由引导员按照面试程序根据应聘人员抽签顺序引入备课室、考场。

5.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答题完毕,主考官宣布完最终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稿纸交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7.应聘人员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大声喧哗、谈论面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面试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切勿错过后续环节。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未尽事宜按《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9-86233370。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面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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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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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精神,现将2024年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

乘车路线:可乘坐地铁4号线至和平门站,从D口出向东步行1公里,过十字路口即到生产力大厦。或乘坐地铁6号线至长乐门站下车,从C2口出向南步行1.4公里,即到生产力大厦。

考生可乘坐709路、22路、188路、33路、教育专线、252路、527路、(K)45路等公交直达“东南城角站”下车,生产力大厦位于东南城角十字东北角。

(三)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长

每人限时10分钟。

(五)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三、面试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说明: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开始入场,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入场截止时间为8:00,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能按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签到室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等,并交工作人员密封保存。严禁携带移动电话、MP3、MP4、iPad、智能手表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凡已带入未按要求统一封存的,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不得携带各类面试参考书目、教辅材料等进入考场。稿纸、写字笔由考务组提供。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个人姓名、身份等相关个人信息。

5.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确认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6.体检及考察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告,切勿错过后续环节。

五、咨询电话

029-82401788、029-8678666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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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蓝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安排公告

2024-05-17,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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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蓝田县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三、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盖有审核章)进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教师类岗位应聘人员自备文具用于备课,可携带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在候考期间使用,但不得带入备课室和考场(稿纸由考场工作人员提供)。面试结束后,备课稿纸交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四)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七)体检考察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蓝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29-82731701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三支一扶”人员).xlsx

3.面试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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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西安市阎良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的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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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公告》要求,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8:30开始面试,考生应于7:10至7:40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7:40以后未进入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

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小学。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四、面试方式、用时及注意事项

(一)幼儿园教师岗位

1.面试形式:微型课+自弹自唱(曲目自选)+无伴奏舞蹈(舞种自选);

2.备课时间:20分钟;

3.面试时间:合计10分钟,具体为6分钟的讲课、4分钟的自弹自唱和无伴奏舞蹈(曲目、舞种自选),时间节奏由应聘人员自行把握,环节之间自主过渡,考官不做提示。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面试剩余2分钟”,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4.注意事项:考场提供电钢琴;若展示其它才艺,可携带除音乐播放器以外的道具;需穿舞蹈服装的,请提前穿戴好,避免换装导致面试脱节,脱节时间计算在面试时间内。

(二)小学教师、幼儿园美术教师、幼儿园体育教师、幼儿园心理教师、幼儿园音乐教师、幼儿园舞蹈教师岗位

1.面试形式:讲课;

2.备课时间:20分钟;

3.面试时间:共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面试剩余2分钟”,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三)综合类岗位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进行到第8分钟时,响铃提示“面试剩余2分钟”,10分钟用完时,响铃示意面试结束。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面试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仅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说明: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候考室后,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午间为尚未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午餐)。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由引导员按照面试程序根据应聘人员抽签顺序引入备课室、考场。

5.应聘人员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应聘人员答题完毕,主考官宣布完最终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备课稿纸交工作人员留存,不得带离考场。

7.应聘人员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面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大声喧哗、谈论面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面试结束后,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切勿错过后续环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后续环节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未尽事宜按《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9-86205079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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