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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措施

厦门措施专题栏目,提供与厦门措施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厦门措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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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6号线官浔站西洲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交通限行措施

2023-04-03,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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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官浔站西洲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轨道交通6号线官浔站主体工程建设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同安区西洲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同安区西洲路(官浔溪路口至官浔村口段)西侧辅道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受限机动车请绕行西洲路、官浔溪路和海翔大道等周边道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机动车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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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春节文旅惠民措施汇总(免费停车+烟花秀+消费节)

2024-01-23,全文共 1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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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方便广大游客来厦门旅游,春节假期期间厦门推出八条便民惠民措施

一、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免费停放

为便利市民游客出行,我市将于2月9日至2月17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实施全市道路临时停车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免费停放,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山路商圈和环岛路沿线的近500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每日22:00至次日7:30实行免费停放,其他时段首次停放免费时长延长至4小时。

(二)全市其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全天免费停放。

(三)全市1200余个错时停车泊位(即日常夜间时段路面停车泊位)全天开放。

二、增开 2 条景点之间的免费公交往返摆渡专线,分别为:轮渡码头 - 国际邮轮中心、珍珠湾 - 会展中心。增开 8

条途经厦门大学、沙坡尾、环岛路、海沧天竺山等热门景区景点的公交旅游专线;加密 57 条途经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班次。

为方便市民游客假期出行,打通假期旅游交通“堵点”,在2月10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八)我市提供春节假期公交服务便民措施,优化提升公交运营服务保障能力,让广大市民游客少等待、少拥挤、快出行。公交运营优化措施如下:

(一)开通往返轮渡码头-国际邮轮中心、珍珠湾-会展中心的免费公交摆渡专线,方便游客往返邮轮中心码头和轮渡、中山路、会展中心片区。

(二)开通厦门大学—沙坡尾片区假日微循环专线以及会展中心公交场站—厦大西村、第一码头—厦大学生公寓、邮轮母港公交场站—厦大南普陀、火车站—胡里山公交场站、胡里山公交场站—霞溪路、天竺山东门环线、天竺山东门—西门等专线。

(三)加密途经厦门大学、环岛路片区的18路公交线路、途经海沧天竺山的1路公交线路、途经集美园博苑的25条公交线路、途经同安方特的11条公交线路、途经翔安下潭尾湿地公园的2条公交线路的运行班次。

三、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每天参观名额增加至 1.5 万人。

2月10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八),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访客预约入校人数,从国家法定节假日1万人增加至1.5万人。

四、游客住宿鼓浪屿,在岛期间,可经轮渡公司所有码头进出鼓浪屿

为方便鼓浪屿住宿游客出行、旅游、观光,对厦鼓航线过渡方式进行优化:

适用人群:入住鼓浪屿家庭旅馆(酒店)的游客

操作方法:

1.住宿游客首次登岛,须自行购票乘坐游客航线上鼓浪屿。

2.游客入住后,鼓浪屿家庭旅馆(酒店)管理方通过“鼓浪屿绿色通道登记系统”上传住宿游客人员信息,游客即可在入住期间经厦门轮渡码头、邮轮中心厦鼓码头、第一码头、嵩鼓码头往返鼓浪屿(凭身份证在码头购票)。

五、在厦门艺术剧院、南音阁、小白鹭金荣剧场、闽南戏曲艺术中心等推出交响乐、南音、民间舞、闽南戏曲等精品演出,可在“ 厦门文旅

”微信公众号免费预约观看

为营造喜庆文艺的节日氛围,2月12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三至初八)期间,我市国有文艺院团将在厦门艺术剧院、南音阁、小白鹭金荣剧场、闽南戏曲艺术中心等推出交响乐、南音、民间舞、闽南戏曲等精品演出,献上节日文化盛宴,市民游客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免费预约观看。同时,计划在客流量较大区域举办小型音乐会、歌舞快闪等活动。

六、开展“ 在厦有礼·新春送惊喜”活动,向幸运游客发放“在厦有礼”文创礼包

开展“在厦有礼·新春送惊喜”文创礼包发放活动。在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中山路、鼓浪屿、五通码头快闪打卡点,“在厦有礼”旗舰店现场以及“厦门文旅”微信公众号等抽取幸运游客,向幸运游客发放“在厦有礼”文创礼包,通过赠送厦门特色、厦门风格、厦门气派的城市IP文旅优品,向游客传达节日问候和厦门诚意。

七、增加白鹭洲公园音乐喷泉、白鹭女神像灯光秀等夜间表演项目次数和时长。举办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

为营造节日氛围,丰富游客旅游体验,具体安排如下:2月11日至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七),白鹭洲公园音乐喷泉、白鹭女神像灯光秀将连续六晚精彩上演。

2月8日至2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八)每晚17:50至22:00,世茂双子塔、悦海湾酒店(含演武观景演绎部分)、绿发大厦、中闽大厦、广电大厦、气象塔、九牧王大厦、观音山9—11号楼、海投CBD、厦门中心、融信海上城等载体楼宇屏,演绎楼宇载体标语图文视频。

2月10日(农历正月初一)晚上20:00-20:30在思明区环岛路黄厝沙滩举办2024年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对岸小金门沙滩同时燃放焰火。

八、举办“厦门全城嗨购·2024消费节”新春促销活动

春节期间,举办“厦门全城嗨购·2024消费节”新春嗨购消费季促销活动,市区联动,政银企互动,商旅文体会融合,发放消费券近千万元。“你好!潮厦门新春商圈市集大联欢”、冬季购车消费节、第13届厦门年货博览会、2024老字号嘉年华、“中华美食荟”暨“时至味至鹭岛寻鲜”城市美食消费季等上百场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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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6号线董任站杏林北二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施工期间限行措施

2023-05-10,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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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6号线董任站杏林北二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轨道交通6号线董任站建设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集美区杏林北二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并增设、调换、更新有关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杏林北二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禁止车辆由西向北、由东向南左转以及由东向西、由西向东直行,即杏林北二路车辆进出杏林北路实行右进右出交通组织措施,受限车辆请通过杏林北路施工围挡两侧端头掉头区绕行。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车辆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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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犬处罚条例(禁养措施+罚款项目)

2023-10-25,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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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很多小伙伴都会养宠物犬或者想养宠物犬,那么违规养犬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养犬处罚条例(禁养措施+罚款项目)

在重点管理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要求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冒用、涂改、伪造和买卖犬类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犬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办理养犬登记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携带犬只进入本市,无合法有效动物检疫和免疫证明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

(一)重点管理区内携带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犬只到户外活动或者放养犬只的;

(二)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

(三)携带犬只出入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的场所的。

约束犬只不当,犬只伤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伤人犬只,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

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未在犬只颈部佩戴犬牌或者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未按规定遗弃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二千元罚款。

未按照要求销售犬用饲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养犬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所进行的犬类执法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拦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绝、阻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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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钟宅南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2023-05-10,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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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钟宅南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因湖里区钟宅南路提升改造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湖里区钟宅南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并增设、调换、更新有关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5月7日至9月5日,湖里区钟宅南路金山路口至钟宅中路口段机动车由双向行驶调整为由西往东单向行驶,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通行,受限机动车请绕行钟宅中路、钟宅南一路及金山路等周边道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机动车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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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区对重中型载货汽车采取分时段禁止通行措施

2023-06-26,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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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调整

为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厦门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相关规定,交管部门决定调整海沧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对重中型载货汽车采取时段禁止通行的管理措施,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

调整时间

2023年6月25日0时起

调整内容

■每周五17:00-22:00,海沧区东瑶南二路/东瑶路交叉口西、南进口道禁止车辆左转弯。

■每周五至周日17:00-22:00,海沧区东瑶南二路(龙窖路至东孚南路段)、东瑶路(龙瑶路至水头路段)、东孚南路(龙瑶路至水头路段)、东瑶南路(龙窖路至东孚南路段)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厢式及封闭式的中型载货汽车除外)。

■ 海沧区东瑶南二路(东孚南路至东瑶路段)实行车辆由东往西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在该路段由西往东方向行驶。

交警提示

以上交通组织调整自2023年6月25日0时起实行,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按该区域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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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关于打造福厦“1小时生活圈”的若干措施

2023-09-21,全文共 3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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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福厦“1小时生活圈”的若干措施

2023年9月20日,福建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打造福厦“1小时生活圈”若干措施》,主要提出优化高铁列车开行、完善公共交通配套、健全货运物流体系、创新发展站点经济、拓展高铁业态融合、加强产业分工协作等6个方面共15条措施,促进高铁沿线城市资源整合、交通互联、产业融通、协调发展。

图源:福建省发改委

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以福厦高铁开通运行为契机,聚力打造福厦“1小时生活圈”,促进高铁沿线城市资源整合、交通互联、产业融通、协调发展,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优化高铁列车开行

(一)保障运行效率,加密高铁列车开行次数。统筹福厦高铁与既有福厦铁路列车班次,根据两线功能定位和客流情况,合理布设列车,加密列车开行次数,先期增开26对高铁、既有32对高铁变更至福厦高铁运行,后期逐步增加,优化列车时刻,充分提升两线利用率;安排直达列车、标杆车(沿途仅安排1—2个停站),以便满足福厦(漳)高速便捷通行需求。(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发改委,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二)结合通勤特征,组织高铁“公交化”运行。在高峰期间按公交化安排高速列车、大站停靠列车等缩短旅行时间。优化开行车次,福州至厦门(漳州)早班车次福州(南)最早6:30—7:00出发、厦门(漳州)至福州晚班车次福州(南)最晚23:00左右到达,在检修时间允许情况下,争取早班车次提早半小时、晚班车次推迟半小时。实行1—2班次公交化运行(即每站经停),满足上班族通勤需要。(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省发改委,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三)开辟便捷通道,推广新型票种服务出行。基于高峰时段旅客需求,完善站内标识、扫码进出站等措施,有效缩短旅客购票安检进站候车等准备时间,实现旅客“在途”和进出站快速集散。福厦高铁通车运营后推广实施计次票(月票)、定期票等新型票种。积极推动新增高铁站开通“铁路e卡通”业务。〔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人民政府,下同),省发改委,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四)结合运行情况,增加开行特色临时列车。结合寒暑假、春节、国庆黄金周、中秋等节假日,以及“清新福建”重要景点分布,开行特色临时列车,根据运行情况和旅行客流分布,适时调整开行方案并争取形成假日图定专列。(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文旅厅,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二、完善公共交通配套

(五)强化枢纽功能,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福州南站、厦门北站、泉州东站、漳州站、莆田站等综合交通枢纽。推动福州、厦门城市轨道交通与动车站的高效衔接;争取2025年上半年开通运行贯通福州站的城际铁路F1线;加快建设福州、厦门及延伸至漳州的地铁线段;加快城际铁路F2、F3线和R1前期工作,争取2023年底实现控制性工程开工,实现都市圈城际铁路与高快铁站点之间的便捷衔接。(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运输厅)

(六)优化运输组织,增强换乘衔接效率。统筹开通公交专线、夜间班次、旅游接驳和定制客运服务,实现城市公交与高铁运营时间匹配;优化配套城市道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建设,实现社会车辆快速通行;增加交通方式标识引导和站点出入疏导,提升旅客“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实现旅客一站式“零距离换乘”。(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发改委)

(七)加强信息共享,推行配套优惠政策。实现福州地铁5号线与福厦高铁安检单向认证,积极推行国铁干线与轨道交通安检互认、售检票系统深度融合方案,逐步推动“一站安检”“一票通行”;在车站周边区域优先开展路地协同、智慧停车、智慧交管等智慧交通试点工程,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新基建行动计划或相关专项,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协调高德、腾讯、百度等大型地图搜索引擎标明站点进站口、商务通道区域等,便于旅客出行。适时推行公共交通配套高铁相关优惠政策,2023年8月底至12月底,工作日17:00以后、节假日乘坐福州地铁免费;持当日票可享受当天公交一次免费。福州至厦门(漳州)间鼓励高铁公务出行。(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住建厅、财政厅,省数字办)

三、健全货运物流体系

(八)开发货运能力,支持开行货运专列。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开展全省铁路客货运体系研究;争取利用福厦高铁列车加挂急快运车厢,拓展福厦高铁沿线鲜活、即时等急快货物运输需求。释放既有福厦铁路的货运能力,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基础上,争取国铁集团支持开行动货列车;改造部分货运站点实现多式联运,拓展内陆腹地市场。(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九)完善货运通道,规划建设物流枢纽。加快建设福州港口后方铁路、漳州港尾铁路支线,推进松下港铁路支线、厦门港后方铁路等项目,完善沿海港口后方集疏运通道。研究改造利用既有福厦铁路货场,规划布局一批物流枢纽,扩大海铁联运能力和辐射范围。(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省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创新发展站点经济

(十)提升城市形象,开发特色站点文化。统筹发挥路地双方资源优势,试行“一站一策”开发,通过对高铁车厢和站点相关候车室、贵宾室的墙面、进出通道进行城市形象、地域文化等广告设计及展示,联合宣介地方特色产品、旅游景区等,充分发挥高铁站作业城市窗口特点;共同开发文创产品,实现铁路与文旅互惠共赢绿色发展;在候车室设置特色连锁展销平台,通过手机下单,到站直接送货上车,下车店内直提,实现短时消费体验。加强车站周边道路特色景观设计,各地站点视情配备1—2名地域风情风貌讲解人员,满足高品质服务需求。(责任单位: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文旅厅、住建厅)

(十一)用好既有政策,推进站点周边综合开发。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福厦高铁土地综合开发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7〕44号),推动路地合作开发福州南站、厦门北站等车站周边土地。引导商超、酒店、餐饮、便利店等入驻站点周边综合体、商业附属设施等,提升站点配套便利和舒适性。鼓励各地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持当日车票(电子票)可在部分商超、酒店等享受一定折扣。(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省自然资源厅)

五、拓展高铁业态融合

(十二)开拓旅游市场,打造高铁文旅经济带。统筹福厦高铁沿线文旅资源,打造文化旅游专线和精品旅游线路,鼓励高铁沿线各地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推出景区旅游高铁套票,旅客可持当日高铁票享受景区门票打折优惠,满足旅客多样化需求。推动夜间文旅消费创新发展,引导文旅设施延长开放时间。培育一批“金牌导游”,从事福厦高铁跨市旅游团解说服务,根据路线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文旅厅)

(十三)扩大会展消费,促进高铁与会展业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在福厦高铁沿线站点及周边开办商品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购物节、民俗节、品牌展、特色市集等活动,进一步融合高铁经济与地方特色,扩大会展消费。鼓励福厦高铁沿线多地联合办展,扩大会展规模。持当日高铁票可减免门票费用或商品交易时抵扣部分金额。(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文旅厅、商务厅)

六、加强产业分工协作

(十四)推动区域合作,打造共创共建发展模式。以福厦高铁为纽带,积极探索推进众创孵化平台、共建园区建设,吸引青年创业者就业。发展“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等飞地经济,优化财政税收、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分配分担机制,通过优势互补、优化建设租赁模式、股权认购等,提升产业合作水平。(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统计局,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

(十五)推进协同发展,避免产业布局同质化。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一县一品”品牌,提升高铁沿线整体竞争力。拓展“高铁”缩减时空的效应,依托山海协作便捷交通条件,增进区域内贸易、人员、技术和资本联系。(责任单位: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把握福厦高铁建成通车的机遇期,全力激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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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梅山寺灯会交通管制措施(时间+路段)

2024-02-21,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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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元宵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让全区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同安公安交警部门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2月23日、24日、25日),每天17时30分至22时30分期间将根据影视城、梅山寺、梵天寺周边道路交通运行情况,适时对区域内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公交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应急保障车辆等不受限制。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01

管制措施一

梅山路(环城东路口至五显路口段)实施机动车由南往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行驶;

轮山路(五显路口至环城北路口段)实施机动车由北往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行驶。

02管制措施二

梅山寺、梵天寺周边车流、人流出现饱和状态,梅山路、轮山路将实行车流控制,届时禁止车辆往梅山寺及影视城方向行驶。

交通出行提示

请自驾前往的市民朋友们将车辆停放到影视城停车场,按位有序停放。

温馨提示:

影视城停车场停车位数量有限,轮山路梵天寺路段地铁施工,预计届时交通压力较大,极易出现车辆滞留情况。请有前往的市民朋友们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辆或错峰出行。

602路、615路、619路、624路、631路、641路、650路、655路、656路、671路、692路等11条公交路线均可到达梵天寺站、同安影视城站,后步行即可到达梅山寺。

交通绕行提示

一、五显镇片区往返同安城区,请绕行同安大道—朝元路或者经同安大道—城东中路(或同安东路)—324国道;

二、翔安新圩往返同安城区,可经同新路—城东中路—324国道或同新路—同安东路—同安大道—朝元路。

特别提示

正月二十为梵天寺庙会,届时,同安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交通流情况,对梵天寺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措施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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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厦门梅山寺灯会交通管制措施(时间+路段)

2024-02-22,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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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公安交警部门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2月23日、24日、25日),每天17时30分至22时30分期间将根据影视城、梅山寺、梵天寺周边道路交通运行情况,适时对区域内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为确保元宵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让全区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同安公安交警部门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2月23日、24日、25日),每天17时30分至22时30分期间将根据影视城、梅山寺、梵天寺周边道路交通运行情况,适时对区域内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期间公交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应急保障车辆等不受限制。

临时交通管制措施01

管制措施一

梅山路(环城东路口至五显路口段)实施机动车由南往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行驶;

轮山路(五显路口至环城北路口段)实施机动车由北往南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行驶。

02管制措施二

梅山寺、梵天寺周边车流、人流出现饱和状态,梅山路、轮山路将实行车流控制,届时禁止车辆往梅山寺及影视城方向行驶。

交通出行提示

请自驾前往的市民朋友们将车辆停放到影视城停车场,按位有序停放。

温馨提示:

影视城停车场停车位数量有限,轮山路梵天寺路段地铁施工,预计届时交通压力较大,极易出现车辆滞留情况。请有前往的市民朋友们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辆或错峰出行。

602路、615路、619路、624路、631路、641路、650路、655路、656路、671路、692路等11条公交路线均可到达梵天寺站、同安影视城站,后步行即可到达梅山寺。

交通绕行提示

一、五显镇片区往返同安城区,请绕行同安大道—朝元路或者经同安大道—城东中路(或同安东路)—324国道;

二、翔安新圩往返同安城区,可经同新路—城东中路—324国道或同新路—同安东路—同安大道—朝元路。

特别提示

正月二十为梵天寺庙会,届时,同安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交通流情况,对梵天寺周边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管制措施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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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珩丰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2023-06-21,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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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珩丰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因福厦铁路珩丰路框架中桥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集美区珩丰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6月5日至12月31日,集美区珩丰路岩兴路口至珩圣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珩圣路、天水路、岩昌路、岩隆路和岩兴路等周边道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车辆和行人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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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犬处罚条例(禁养措施+罚款项目)

2023-10-20,全文共 1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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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养犬处罚条例

在重点管理区内从事经营性犬类养殖、销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要求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在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冒用、涂改、伪造和买卖犬类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犬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逾期未办理养犬登记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携带犬只进入本市,无合法有效动物检疫和免疫证明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携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重点管理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犬只予以没收,并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

(一)重点管理区内携带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犬只到户外活动或者放养犬只的;

(二)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

(三)携带犬只出入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的场所的。

约束犬只不当,犬只伤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伤人犬只,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注销养犬登记证。

重点管理区内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未在犬只颈部佩戴犬牌或者未即时清除犬只粪便和呕吐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未按规定遗弃犬只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二千元罚款。

未按照要求销售犬用饲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养犬人应当主动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所进行的犬类执法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拦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绝、阻拦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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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交通限行措施

2023-10-30,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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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将于11月1日至4日在厦门举办,活动期间部分路段将限行,请大家做好出行安排!

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交通限行措施

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4日在我市举办。为确保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思明区闽南大戏院、会展中心周边道路采取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11月1日17时30分至22时,前埔北路展鸿路路口至领事馆路路口段、展鸿路前埔北路路口至展鸿北路路口段,除放置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活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下同)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二、2023年11月4日14时至24时,会展北路、展鸿路会展北路路口至展鸿南路路口段、环岛东路会展北路路口至会展南路路口两侧辅道、会展南路环岛东路路口至会展南三路路口段,除放置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活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三、2023年11月4日14时至24时,放置2023年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活动《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在会展北路会展路路口至环岛东路路口段实行由西往东(即会展路往环岛东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东向西行驶;会展南路环岛东路路口至会展南三路路口段实行由东往西(即环岛东路往会展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西往东行驶。

四、电影节活动期间,在交通限行时间和区域内公交运营的具体调整安排由公交部门发布通告周知社会。

市民朋友出行前可通过广播电台、导航软件、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掌握公安交警部门发布的最新交通出行信息,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做到错峰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驾车出行遇临时交通限行路段,请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我局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适时调整限制路段交通管控措施,因道路交通限制带来的交通出行不便,请广大市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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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区殿前六路局部路段交通限行措施

2023-07-20,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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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湖里区殿前六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湖里区殿前六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湖里区殿前六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7月22日至9月10日,湖里区殿前六路(殿前二路口至殿前三路口段)道路双向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沿线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可正常进出,受限机动车请绕行殿前二路、殿前三路和殿前四路等周边道路。

二、2023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湖里区殿前六路(东山庙出入口至殿前二路口段)道路双向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受限机动车请绕行殿前二路、殿前三路和殿前四路等周边道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机动车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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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北大道北侧辅道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2023-05-10,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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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北侧辅道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因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北侧辅道改造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北侧辅道局部路段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4月10日至8月31日,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北侧辅道(山美路口至灌口南路口段)以沿线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为界分段双向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沿线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车辆和行人可正常进出,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山美路、灌口中路、航天路和灌口南路等周边道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车辆和行人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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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前场二路局部路段交通限行措施

2023-06-21,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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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沧区前场二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海沧区马銮湾片区前场二路出入口及连接通道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海沧区前场二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海沧区前场二路(前场北路口至前场一路口段)道路双向封闭,禁止机动车通行,受限机动车请绕行前场北路—凤山路—前场一路。

届时,请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过往机动车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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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2023-11-06,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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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促进闽台人员往来、便利台胞在闽居住生活,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

在便利台胞往来方面,实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网上办”“口岸办”“集中办”,办证方式更加便捷,办证渠道更加丰富,台胞来闽实现“想来即来”;推动在厦门设立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厦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在便利闽台人员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对台客运口岸增设信息采集点,方便自愿留存信息的台胞使用边检快捷通道,同步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推出往来闽台船舶(包括台湾渔船、小额贸易商船)进出港边检手续网上预报预检,提供24小时边检通关保障。

在鼓励台胞来闽定居落户方面,明确申请在闽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拟定居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定居申请,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经批准的,可在拟定居地办理落户。

在便利台胞在闽生活发展方面,扩大台胞证联网核验服务范围,来闽短期旅游、探亲、商务的台胞持用台胞证也可享有交通出行、电子支付等公共服务便利;推广设立“台胞台企专窗”和“出入境服务站”,进一步拓展12367热线涉台服务事项,为在闽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政务服务;允许台胞人才随带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闽安居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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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6号线古溪站环城西路与银湖中路交叉口交通限行措施

2023-04-03,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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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轨道交通6号线古溪站环城西路与银湖中路交叉口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轨道交通6号线古溪站主体工程建设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同安区环城西路与银湖中路交叉口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并增设、调换、更新有关道路交通信号,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3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安区环城西路与银湖中路交叉口禁止机动车由北往东左转(环城西路往银湖中路方向)和由南往西左转(环城西路往银湖西路方向)通行,受限机动车请绕行银湖中路、祥桥路、环城西路等周边道路。

期间,请过往机动车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按照现场道路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厦门公安交通管理局将根据施工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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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春节文旅惠民措施汇总(免费停车+烟花秀+消费节)

2024-01-24,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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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春节假期有关旅游服务的若干便民惠民措施

新春佳节将至,为进一步方便广大游客来厦门旅游,春节假期期间厦门推出八条便民惠民措施。

一、全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免费停放

为便利市民游客出行,我市将于2月9日至2月17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实施全市道路临时停车位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免费停放,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山路商圈和环岛路沿线的近500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每日22:00至次日7:30实行免费停放,其他时段首次停放免费时长延长至4小时。

(二)全市其他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全天免费停放。

(三)全市1200余个错时停车泊位(即日常夜间时段路面停车泊位)全天开放。

二、增开 2 条景点之间的免费公交往返摆渡专线,分别为:轮渡码头 - 国际邮轮中心、珍珠湾 - 会展中心。增开 8 条途经厦门大学、沙坡尾、环岛路、海沧天竺山等热门景区景点的公交旅游专线;加密 57 条途经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班次。

为方便市民游客假期出行,打通假期旅游交通“堵点”,在2月10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八)我市提供春节假期公交服务便民措施,优化提升公交运营服务保障能力,让广大市民游客少等待、少拥挤、快出行。公交运营优化措施如下:

(一)开通往返轮渡码头-国际邮轮中心、珍珠湾-会展中心的免费公交摆渡专线,方便游客往返邮轮中心码头和轮渡、中山路、会展中心片区。

(二)开通厦门大学—沙坡尾片区假日微循环专线以及会展中心公交场站—厦大西村、第一码头—厦大学生公寓、邮轮母港公交场站—厦大南普陀、火车站—胡里山公交场站、胡里山公交场站—霞溪路、天竺山东门环线、天竺山东门—西门等专线。

(三)加密途经厦门大学、环岛路片区的18路公交线路、途经海沧天竺山的1路公交线路、途经集美园博苑的25条公交线路、途经同安方特的11条公交线路、途经翔安下潭尾湿地公园的2条公交线路的运行班次。

三、厦门大学思明校区每天参观名额增加至 1.5 万人。

2月10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八),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访客预约入校人数,从国家法定节假日1万人增加至1.5万人。

四、游客住宿鼓浪屿,在岛期间,可经轮渡公司所有码头进出鼓浪屿

为方便鼓浪屿住宿游客出行、旅游、观光,对厦鼓航线过渡方式进行优化:

适用人群:入住鼓浪屿家庭旅馆(酒店)的游客

操作方法:

1.住宿游客首次登岛,须自行购票乘坐游客航线上鼓浪屿。

2.游客入住后,鼓浪屿家庭旅馆(酒店)管理方通过“鼓浪屿绿色通道登记系统”上传住宿游客人员信息,游客即可在入住期间经厦门轮渡码头、邮轮中心厦鼓码头、第一码头、嵩鼓码头往返鼓浪屿(凭身份证在码头购票)。

五、在厦门艺术剧院、南音阁、小白鹭金荣剧场、闽南戏曲艺术中心等推出交响乐、南音、民间舞、闽南戏曲等精品演出,可在“ 厦门文旅”微信公众号免费预约观看

为营造喜庆文艺的节日氛围,2月12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三至初八)期间,我市国有文艺院团将在厦门艺术剧院、南音阁、小白鹭金荣剧场、闽南戏曲艺术中心等推出交响乐、南音、民间舞、闽南戏曲等精品演出,献上节日文化盛宴,市民游客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免费预约观看。同时,计划在客流量较大区域举办小型音乐会、歌舞快闪等活动。

六、开展“ 在厦有礼·新春送惊喜”活动,向幸运游客发放“在厦有礼”文创礼包

开展“在厦有礼·新春送惊喜”文创礼包发放活动。在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中山路、鼓浪屿、五通码头快闪打卡点,“在厦有礼”旗舰店现场以及“厦门文旅”微信公众号等抽取幸运游客,向幸运游客发放“在厦有礼”文创礼包,通过赠送厦门特色、厦门风格、厦门气派的城市IP文旅优品,向游客传达节日问候和厦门诚意。

七、增加白鹭洲公园音乐喷泉、白鹭女神像灯光秀等夜间表演项目次数和时长。举办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

为营造节日氛围,丰富游客旅游体验,具体安排如下:2月11日至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七),白鹭洲公园音乐喷泉、白鹭女神像灯光秀将连续六晚精彩上演。

2月8日至2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九至正月初八)每晚17:50至22:00,世茂双子塔、悦海湾酒店(含演武观景演绎部分)、绿发大厦、中闽大厦、广电大厦、气象塔、九牧王大厦、观音山9—11号楼、海投CBD、厦门中心、融信海上城等载体楼宇屏,演绎楼宇载体标语图文视频。

2月10日(农历正月初一)晚上20:00-20:30在思明区环岛路黄厝沙滩举办2024年海峡两岸春节焰火晚会,对岸小金门沙滩同时燃放焰火。

八、举办“厦门全城嗨购·2024消费节”新春促销活动

春节期间,举办“厦门全城嗨购·2024消费节”新春嗨购消费季促销活动,市区联动,政银企互动,商旅文体会融合,发放消费券近千万元。“你好!潮厦门新春商圈市集大联欢”、冬季购车消费节、第13届厦门年货博览会、2024老字号嘉年华、“中华美食荟”暨“时至味至鹭岛寻鲜”城市美食消费季等上百场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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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西亭北二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2023-01-10,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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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集美区西亭北二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的通告

因厦门白鹭西塔工程建设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集美区西亭北二路局部路段施工期间继续采取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3年1月12日至6月30日,集美区西亭北二路(诚毅中路口至诚毅大街路口段)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受限车辆和行人请绕行诚毅大街—诚毅北路—诚毅中路—西亭北二路(诚毅中路口至诚毅西路口段)。

届时,请过往机动车按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我局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调整相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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