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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专任教师

武汉专任教师专题栏目,提供与武汉专任教师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武汉专任教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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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纺织大学招聘专任教师118人公告

2024-02-26,全文共 2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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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纺织大学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自主培养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卫林教授、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梅顺齐教授。目前,学校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招聘公告附件的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学校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情况分批适时组织面试考核,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sc@wtu.edu.cn。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注明“专项招聘+姓名+所学专业”。

3.报名所需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

④业绩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论文检索收录证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试讲(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面试实行百分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80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由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体检在武汉纺织大学校医院或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武汉纺织大学网站(https://www.wtu.edu.cn/)、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纺织大学网站(https://www.wtu.edu.cn/)、武汉纺织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zp.wt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电子邮箱:rsc@wtu.edu.cn

政策咨询电话:027-59367478

监督举报电话:027-59367559

武汉纺织大学

2024年2月22日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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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音乐学院招聘专任教师17人公告

2024-02-06,全文共 2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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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7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2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须在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

②就读大学以来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盖章后的就业推荐表)。

③思政教师岗位应聘者须上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武汉音乐学院组织开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①专业能力: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演奏演唱表演等,详情见后续发布的有关公告;

②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现场回答问题(含思想政治素质、招聘岗位相关内容)。

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50%+综合素质*50%,考核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二)心理测试及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whcm.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h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学校网址:http://www.whcm.edu.cn

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政策咨询电话:027-88067726(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067292(武汉音乐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音乐学院

2024年2月5日

附件【武汉音乐学院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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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聘专任教师113人公告

2024-01-29,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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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专任教师招录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教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和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面向未来,为建成“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学校诚邀海内外有志之士加盟!

招聘岗位

学校依托国家、教育部、湖北省和校内人才计划平台,诚招以下各类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骨干,博士后。具体岗位参见附件《2024专任教师招聘计划》。

提交材料

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招聘网站http://zp.zuel.edu.cn申请岗位,同时发电子版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给各单位联系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联系方式等);

2.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课题)及获奖情况材料等;

3.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等;

4.上述材料的原件可在面试时提交审核。

联系方式

(一)教师岗位:郑老师,电话:027-88386907;邮箱:szb@zuel.edu.cn

(二)高层次人才岗位:漆老师,电话:027-88386678;邮箱:rcb@zuel.edu.cn

(三)博士后岗位:韩老师,电话:027-88385595;邮箱:bsh@zuel.edu.cn

详细岗位要求见:附件:2024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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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工程大学招聘专任教师120人公告

2024-03-08,全文共 2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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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武汉工程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2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并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45位;在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世界排名第935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8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学校网上招聘系统(http://gdzp.wit.edu.cn/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Post.jsp?FM_SYS_ID=hr80)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聘者须在我校人才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经历证明材料,如拟引进人员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等,则需同时上传《诚信承诺书》;

(2)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个人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学术成果,均须上传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SCI、SSCI、CSSCI论文检索收录证明(须由权威机构开具并注明中科院分区、作者排序、是否TOP期刊等信息)、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学历的说明:《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标明的“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4.关于年龄的说明: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紧俏学科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前期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考察、体检与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的考生。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二)考察

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和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应聘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和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05079    江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7195662    曹老师

武汉工程大学

2024年3月7日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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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科技大学招聘专任教师和高层次人才100人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3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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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学校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4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十四五”教育部优先发展学科、10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临床医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引进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其中,学院(部)教师岗位要求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高层次人才引进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需符合下列要求:

1.学术杰出人才

在学术研究领域已取得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享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构想。年龄一般要求在55周岁及以下。

2.学术领军人才

在学术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学术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享有突出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对学科发展具有国际国内视野和战略构想。年龄一般要求在55周岁及以下。

3.学术拔尖人才

在学术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一般应具有成为学术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4.学术带头人

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突出,在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在学术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在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一般应具有成为学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5.学术骨干

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重要发明专利,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学术研究领域从事创新性研究,已取得学术同行认可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一般应具有成为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

6.青年百人

拥有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科研经历,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从事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已经取得较好的学术成果,其学术见解或者技术成果的独特性和原创性较高,对科学价值或经济社会的贡献较为突出,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一般应满足湖北省引才计划申报要求,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以上人才中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填报一个应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岗位为学院(部)专任教师,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免笔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校成立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包括试讲(说课)、提问、技能展示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相关知识、专业理论素养、教科研能力等,并形成考核意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各用人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科技大学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专任教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科技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wust.edu.cn/)和武汉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s://rczp.wus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62406(武汉科技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97400(武汉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科技大学

2024年3月5日

附件:武汉科技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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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轻工大学招聘专任教师85人公告

2024-04-15,全文共 3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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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专项公开招聘85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及招聘计划

武汉轻工大学创建于1951年,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学校。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湖北省第一批本科招生高校。学校聚焦“大食品大营养大健康”领域,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农学和管理学为两翼,工、农、管、理、文、经、医、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通过武汉轻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rczp.whpu.edu.cn/)向院(部)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各院部招聘联系方式见招聘网中“通知公告”板块)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关于年龄放宽的说明: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若科研成果突出(如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等科研项目或科研进账,发表SCI、CSSCI、北大核心等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著作,有授权发明、制定形成国家行业标准等科研成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具有海外研修、科研实践、工程实践等经历可进一步放宽。

3.关于学历放宽的说明:艺术设计学、土木建筑学、体育学等学校紧缺类学科专业,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业务能力,结合应聘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知识和业绩考察、实际操作能力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人选。

(二)体检、心理测试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再次复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轻工大学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武汉轻工大学网站(https://www.whpu.edu.cn/)、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hp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3955541 (武汉轻工大学人事处)

政策咨询邮箱:rsc@whp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7-83912520(武汉轻工大学纪委)

武汉轻工大学

2024年4月12日

附件: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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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武汉轻工大学专任教师招聘要求

2024-04-15,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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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专项公开招聘85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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