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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入学

温州入学专题栏目,提供与温州入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温州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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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龙港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办理指南(时间+流程)

2024-04-23,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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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龙港市新市民积分入学办理指南

根据《龙港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龙港市新市民申请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新市民积分入学应用。请广大新市民朋友使用“浙里新市民”应用报名。

本次积分入学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报名阶段,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7日。

第二阶段为填志愿阶段,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3日。

积分入学申评网上操作流程说明

积分入学操作细则

一、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7日

二、填志愿时间:5月20日-5月23日

三、报名对象

监护人一方持有效居住证,并符合积分入学适龄学生。

(申请积分入学的学生年龄应符合当年入学范围,已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不适用本办法。)

四、报名方式

第一阶段

报名:进入“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左上角定位到龙港市——应用专区选择“积分入学”。

第二阶段

根据积分排名,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另行通知。

五、积分申请及公示

截至5月7日,新市民可根据积分指标申请积分,5月7日后申请的积分不纳入本次积分入学。

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积分。公示期间内,新市民若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龙港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六、志愿录取

①申请人积分以公示日公示的积分为准。

②按照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新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按个人填报先后顺序依次匹配。新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信息马上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

③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共性分高低进行排名;共性分再次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办理居住登记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排名。(登记年限、先后以系统记录为准)

④依据入学申请人适用的积分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父母同时满足申请条件的,请使用积分高的一方申请。

⑤被录取后选择放弃入学的新市民今年在本市不再享受积分入学待遇。

⑥申请人积分由浙江省共性分和龙港市个性分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⑦志愿录取规则由市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七、咨询热线

城东派出所:0577-59865315

城西派出所:0577-68086507

城南派出所:0577-68680289

城北派出所:0577-68680368

城中派出所:0577-68601502

市公安局:0577-68661167

市社会事业局:0577-59911865

学校分配名额指标

图源:龙港发布 | 下同

龙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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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申报流程、地址

2024-03-22,全文共 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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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市民积分入学申报流程地址

受理窗口

积分入学申请对象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申请入读学段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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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指南(时间+ 对象+条件)

2024-04-19,全文共 2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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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

开展2024年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入学申报工作安排:

一、申报对象

(一)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第三条“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对象。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2023年度功勋企业(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领军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巨龙企业(含市高成长型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明星企业担任现职及在同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分别满相应年限。

(1)担任现职满3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分别满5年、6年、7年及以上年限的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视同副总经理依次类推);

(2)担任现职满2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分别满8年、9年、10年及以上年限的企业主要部门负责人(指由企业高层直接管辖的生产、销售、研发、财务、管理等部门正职干部);

(3)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分别满10年、11年、12年及以上年限的员工。担任企业中层以上职务的相关人员需每年在县经信局进行备案。(申报条件对应表见附件2)

2.在永同一工业企业中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满15年及以上年限的员工。

(二)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第五条“相对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在上一年度同一功勋、巨龙、明星企业中担任现职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保至当年5月满1年以上的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在永同一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至当年5月满5年(含)以上的员工子女可就近到企业地址附近学校按批次申请入学(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可申请公办指定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7),无需到县经信局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对象申请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二)《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志愿汇总表》(附件4);

(三)《永嘉县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

(四)在永建立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子公司章程等);

(五)家庭户口本、劳动合同(需在劳动部门备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符合“优先安排入学”的公司中层以上员工需提供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到县经信局备案情况、公司内部通讯录原件及复印件、5个以上不同部门员工证明(附件6,需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职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务任命书等)、公司组织架构图、公司3个月份的工资册原件及复印件(月份选取为入职到最新月份中3个月,原则上选取入职当年、在岗期间中间年度及最新年度各取1个月工资册作为工资证明)。

以上复印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加盖公章,由企业联系人统一汇总。企业联系人需在申报期内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进行统一申报并上传相关申报所需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县经信局企业科。申报结束后,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抽查校对。

四、优先安排入学条件说明

(一)为保证员工子女入学公平公正,对符合优先安排入学条件的企业员工,根据企业员工类型顺序安排子女就读学校。企业员工类型安排子女顺序: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主要部门负责人、普通员工。

(二)相同类型企业员工,按企业规模和缴纳社保年限进行综合打分,得分高低作为安排子女就读学校的依据,先按得分高低逐一安排企业员工子女第一志愿学校,如未能满足企业员工子女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将按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继续排序。

若确实无法按照志愿学校安排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入学。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企业上年度缴纳税额(万元)/500(万元)+连续缴纳社保年限/对应社保年限条件。

五、其他

(一)符合本办法的相关企业员工,由本人对其子女申请入学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当年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三年内不得申请。

(二)符合本办法的相关企业,必须对本企业提交的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该企业当年员工子女入学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三)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资格或利用入学资格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业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 2021

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原适用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的政策继续适用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属于工信部认定的等级高于省隐形冠军的专精特新企业,因此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功勋企业标准享受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政策。

联系人:县经信局 企业科 (67228505)

县教育局 教育一科 (67222969)

附件1: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条件对应表.docx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志愿汇总表.docx

附件5: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6:企业经营管理员工任职证明.docx

附件7:永嘉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指定学校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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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查什么?

2023-08-14,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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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入学入托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查什么?

查验内容主要是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和查验地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接种完成情况。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中应记录儿童预防接种证已完成或未完成及需补种疫苗种类、剂次等关键信息。

为什么查验?

(点击可放大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要求,现阶段全国所有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查验对象为所有新入托、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幼儿园和学校是儿童密切接触的场所,极易发生一些呼吸道、消化道等传染病暴发和流行,所以儿童及时完成疫苗接种是非常重要的,能够起到有效保护健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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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瓯海区新市民子女全员积分入学指南(对象+条件+方式)

2024-03-27,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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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区市民子女全员积分入学

2024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员积分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分对象

2024年瓯海区适龄入学(一年级或七年级)的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二、积分必备条件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工作在瓯海,且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三、积分获取及入学报名步骤

第一步:积分获取

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通过手机登录“浙里办” APP ,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选择“瓯海区”,再申请获取积分,办理积分复核等业务。

第二步:入学报名

在202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后,参照招生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浙里办”完成新生入学报名工作。

四、积分申请及入学报名时间

1.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积分申请时间

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人可在2024年新生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浙里办的“浙里新市民”应用申请获取积分、复核积分。

申请人也可到居住地镇街新居民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咨询、办理积分查询、积分复核等事项(各镇街联系地址、咨询电话附后)。

2.中小学(一年级或七年级)入学报名时间及途径

入学报名时间及途径将在2024年瓯海区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公布,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入学入园”栏目,以便及时知晓,按时报名。

五、积分标准及排序原则

积分标准参照《瓯海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瓯委办发〔2022〕52 号文件中的相关附件执行。

量化积分实施细则的积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荣誉等在新生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才能有效计分。

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省级共性分高低进行排名;省级共性分再次相同的,根据共性分中“居住时间”指标项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居住时间”再次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六、其他说明

1.填报学校

招生系统报名开放期间,申请人可参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关于接纳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的公办学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办学校)的附件,选报浙江省居住证办理(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

申请对象可结合实际填报1个普惠性全员积分入学志愿、1个高积分优先统筹志愿。

2.入学流程

在完成前三批录取的基础上,瓯海区教育局遵循“积分高者优先”和“兼顾志愿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学。

(1)高积分优先统筹

高积分统筹安排学校及名额、积分排名靠前的高积分对象将通过“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首页的“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2)普惠性全员积分入学

街道范围内接纳符合条件新市民子女的公办学校(即招收第四批的公办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参与全员积分入学的对象进行普惠性招生,放弃则后位替补,额满为止。

《瓯海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扣减分指标及“一票否决”事项,不纳入普惠性全员积分入学的积分核查范围。

3.对存在欺瞒、伪造等行为的积分入学申请对象,一经发现,其获取的所有积分归零,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未参与全员积分入学的新市民子女,在完成第四批次招生对象录取工作后,视空余学额情况酌情统筹安排。

七、积分入学咨询服务

(一) 量化积分相关咨询及办理: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服务科,0577-86005100;

各镇街新居民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及详细地址如下:

(二) 入学安排相关咨询: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小学0577-88599985,初中0577-88596969

附件:瓯海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扫二维码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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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温州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2023-05-30,全文共 4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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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乐清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一、网上新生报名时间

初中段:6月2日-4日(9:00—21:00)

小学段:6月5日-7日(9:00—21:00)

第二轮(招不足)民办学校补报时间:6月19日(9:00—21:00)

未被转公学校、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对象补报时间:7月6日

未录取、未报名的新生对象补报时间:8月16日

二、网上新生报名方式

NO.1、注册安装

方式一: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后,进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

方式二: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提前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浙里办”APP,打开“浙里办”后,顶部输入“入学掌上通”,点击温州市教育局“入学掌上通”,定位“乐清市”,选择“报名入口”,也可以进入“

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等信息。

郑重提醒:报名使用的手机必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常用手机号码,否则会存在以下情况,如查询结果为“空白”状态或收取不到审核、预录取短信等。

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

NO.2、材料准备

新生家长在网上报名登记前,请提前了解报名不同类别学校、不同类型入学对象所需的材料,提前准备好户口册、不动产证(有房无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凭证或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凭据两年以上等)、浙江省居住证(电子图片)或养老保险等材料,方便报名时直接拍照上传。

三、具体报名流程

第一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后,登录“浙里办”手机APP系统。

(安卓手机到手机应用商店中搜索“浙里办APP下载安装”;苹果手机到App Store中搜索“浙里办”APP下载安装。)

安装请选择“打开”:

登录“浙里办”手机APP系统的成功界面:

第二步:新生家长在注册“浙里办”后登陆到“浙里办”APP,并实名认证,在“浙里办”页面顶部搜索栏输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并点击弹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图1),然后再点击“在线办理”(图2)。

图1

图2

第三步:在“定位(区域)”中依次选择“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后,进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的报名界面(图3)。

图3

第四步:勾选同意信息真实性→点击“开始报名”。

1.先“勾选同意信息真实性”,再点击“开始报名”。若您不了解招生政策,可以在阅读相关招生办法后再报名登记:

2.点击“学生所要上学的学校所在区域”后,再点击“下一步”→选择“转公”类小学、初中或民办小学、初中或公办小学、初中→勾选“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

(1)如果选择“转公类”小学即“转公”小学,请选择“户籍生”“产权生”“居住生”其中的一类。

如果选择“转公类”初中即“转公”初中,请确定“对象类型”是否属于乐清市内城南街道或非城南街道的入学对象。

郑重提醒: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为640人,采取“分类报名、一次选择、超额摇号”的招生方式进行。若属于“面向城南街道的入学对象”,请务必靠上、优先选择“面向城南街道的户籍生”,若没有具备城南街道的户籍,就选择“面向城南街道的产权生”,当户籍生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减去户籍或居住地在城南街道的政策照顾生后的计划数)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录取后的剩余计划再向产权生招录(录取方式参照户籍生)。当户籍生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

产权生则不再参加该批次招录,但可以直接纳入面向全市招收批次的报名对象。 先选择“申请学校”,再靠上、优先选择“乐清市内城南街道户籍生”。

(以乐清市内城南街道户籍生为例)

若属于“面向全市的入学对象”,请靠上、优先选择“户籍生”“产权生”“学籍生”“居住生”其中的一类。当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剩余招生计划数(减去非城南街道政策照顾生后的计划数)时,由市教育局组织公证机关公开摇号派位录取。当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先选择“申请学校”,再靠上、优先选择“乐清市内非城南街道户籍生”。(以乐清市内非城南街道产权生为例)

(请选择申报“转公”类初中的家长务必要提前了解《招生办法》中关于“公参民”学校转制后的学校即“转公”学校的具体招生方式。点此查看>>>2023年温州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附日程表+招生电话))

(2)如果选择民办学校,根据申报条件进行操作。

报名小妙招:如您符合多种报名类型,请优先选择位置靠上的报名类型。只要您符合任何一种报名类型,都有资格可以报名民办学校,不影响资格审核和派位(预录取)结果。适龄儿童少年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

直升生:仅适合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中有本校乐清市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填报该校的初中部。

户籍生: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乐清市范围内的户籍。

产权生: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持有乐清市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

居住生: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理并持有居住证,或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

学籍生(面向七年级新生):具有乐清市小学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适龄儿童。

(3)如果选择公办学校,根据申报批次资格选择一种学生类型进行操作,优先选择位置靠上的报名类型。(特别注意自己选择的学生类型)

温馨提醒:请您不要着急,选择学生类型可以这样操作,记得打“√”,按照下列的说明去选择一种学生类型。

户籍生: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具备乐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移民子女享受该批次同等待遇。

产权生:父母或本人(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不动产证的对象。2015年后因城市建设涉及的拆迁户子女入学,根据其拆迁安置地,享受该批次同等待遇。

跨施教区学生:随父母工作生活、经商,确需跨乡镇(街道)、跨施教区就读的乐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随迁人员子女:非乐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办有浙江省居住证;非乐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乐清市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且报名前还在缴纳。

报名小妙招:浙江省居住证可以在“浙里办”APP中申领,具体申领办法可以关注“温州新居民”中的“流动人口在线申报居住登记操作指南”,也可以就近向居住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新居民服务办事点)线下咨询、办理。

▲点此查阅>>>《流动人口在线申报居住登记操作指南》

社保证明可以在支付宝中获取下载。首先打开支付宝,然后点击主页中的“市民中心”—点击右上角“社保”—点击页面中的“社保证明打印”—点击“个人参保证明(6个月以上)”后选择“预览证明”,保存“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图片至手机上,在报名登记时可使用。

政策照顾类:移民子女及符合招生办法中的“政策照顾类入学对象”。

报名小妙招:选择这种学生类型,可以上传提交高积分新居民子女公示表(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5月24日的《乐清日报》)或申报表、人才子女申请表(或人才码数字证书)、政策照顾对象申请表(或荣誉证书或移民文件或函件)等复印件、照片;如果申请人还没有上述材料,可以到“乐清教育网”底部的“栏目导读”中的“资料下载”上提取政策照顾对象申请表,自行填写后拍照上传提交,各类政策照顾对象须经相关部门统一审核认定。

▲点击查阅>>2023年度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市民子女入读优质公办学校资格人员公示

报名小妙招:各类佐证材料按照报名对象的批次审核要求,能全部上传齐全尽量完善后提交,这对于报名对象的类别归属和批次认定有直接的关系。在填报“房产信息”时,持有房产证的学生(家长)对象要填写,若无房产证的可以不用上传。拆迁户对象无房产证的,可以拍照上传有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拆迁合同或协议。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号码在产权证第二页的位置,房产证人姓名可以填写产权持有者的其中一个。在申报“户籍生”时,部分学生家长没有房产证,可不用上传“监护人居住证明”。在申报“跨施教区学生”时,居住证明可以是租房协议、购房协议等;水电费可以是房东在支付宝中缴纳的电子证明(手机截图)等。

第五步:填写报名表,根据项目填写信息。

报名小妙招: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可以兼报公办民办学校,其中选报转公学校限报1所、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公办学校限报1所。若填报2所民办学校,且这2所学校必须在乐清市域内,可在填写“报名表”时可以同时填报“申请学校1”和“申请学校2”。适龄儿童少年若填报了2所或1所民办学校,还想填报1所转公学校或1所公办学校,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系统的“区域学校类型”,再选择转公学校、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继续完成下一步的报名登记。(如下图)。

第六步:填写完信息后,点击提交,会提示报名成功,并以短信提醒方式发送至报名表中的“监护人1”的手机上(如下图)。请家长务必记住“监护人1”的手机号码,并及时查看“报名结果”。

报名页面提示

手机短信提示

第七步:点击“上一步”箭头,退回到“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点击“查看报名结果”,可以查询“进入报名详情”具体信息,确定是否报名已经成功。

或者在“浙里办”重新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点击“查看报名结果”,可以查询“进入报名详情”具体信息。(如下图)。

报名小妙招:在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前,学生家长可以对填报的具体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名登记;若教育部门或学校审核通过,学生家长无法对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填报的关键信息进行修改完善。在未审核公示和预录取(摇号)前,家长可以先咨询联系教育部门或学校是否可以撤销“审核通过”,再视情确定是否可以变更错误的信息,但不得弄虚作假等。

常见问题答疑

01、如何修改完善信息或撤销报名记录?

若报名信息有错误,请依次点击选择“查看报名结果”—“进入报名详情”进一步核对身份信息、报名学校等,修改确认后再次点击“提交修改”。“撤销报名”是清除原来的所有报名信息,一旦撤销后,原来的信息全部清空,需重新报名登记。

02、如何查看派位顺序号(仅针对民办学校)?

派位顺序号在摇号完成后,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监护人手机上。同时也可通过点击报名主界面中“查看报名结果”,查看在相应学校的派位顺序号。派位顺序号只是公开电脑派位后产生的顺序号,是否能录取,要结合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情况。

03、如何查看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在监护人完成缴费确认后(家长需向学校提供录取码),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到监护人手机。同时也可通过点击报名主界面中“查看报名结果”,查看在相应学校录取情况。

该“录取码”为民办学校录取、锁定学生的依据。家长务必要保管好该录取码,切勿随意告知他人。

乐清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乐清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含转公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表

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和联系电话

工作日咨询时间段: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023年乐清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对外咨询电话

工作日咨询时间段: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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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乐清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指南(时间+对象+学校名单)

2024-04-14,全文共 9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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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清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指南

2024年度乐清市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市民子女申请入读辖区指定优质公办学校工作即将启动;

申请时间:2024年4月15日 — 4月27日止

申请对象

(一)父母一方在我市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入读申请人为非乐清市户籍;

(二)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读条件;

(三)积分申请方在可申请学校的相关区划内居住登记满三个月。

学校名额和报名区划

2024年参加积分制管理的新市民子女可申请入读的学校为乐成一小等46所小学和乐成一中等17所初中,入读名额共300名,其中小学入读名额207名,初中入读名额93名。

积分入读学校名单及名额

图源:乐清发布 | 下同

居住登记所在地与对应申请学校区划

申请方式

2024年新市民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可以采用线上自主办理和线下辅助办理两种方式。

(一)线上自主办理

积分申请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

“浙里新市民”(乐清市)板块,点击进入“我的积分”栏上传积分相关证明材料。积分申请人完成积分申请后,通过积分应用专区内的“积分入学”模块完善子女积分入学信息。

第一步:下载“浙里办”APP,使用搜索 “浙里新市民”(乐清市)板块,点击进入“我的积分”栏上传积分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积分申请人完成积分申请后,通过积分应用专区内的“积分入学”模块完善子女积分入学信息。

(二)线下辅助办理

积分申请人持积分指标证明材料前往居住登记所在镇街新市民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完成线上报名。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及材料递交时间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7日。

(二)审核时间

各镇、街道及积分项目审核单位应于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积分审核。

(三)公示及确定入读名额

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应在2024年5月20日根据审核情况合计积分,并对积分排名位于入读名额数内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则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复查。

积分排名公示无异议后,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应将拟获入读名额的申请人名单及其父(母)积分排名情况提交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确认申请人入读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四)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市新居民服务中心和市教育局的审核意见,由入读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注意事项

放弃入读名额的,不再享受此待遇,其入读名额将收回后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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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哪些人可以申请?

2024-03-22,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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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市民积分入学申请对象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申请入读学段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根据确定的具体学校和指标数,按乡镇(街道)申请人积分的高低次序(其中东城、南城、北城三个街道合并排序),结合居住证登记地址和家长意愿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指标外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的新市民子女按其父母一方《居住证》登记地,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读指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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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湾区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方式)

2024-03-27,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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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湾区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积分入学是非本市户籍孩子入读公办学校的一个重要方式

1、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自2024年3月18日至5月15日止,未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基本条件

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参加我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

(其中,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未到适龄年龄,请勿申请。)

3、积分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通过“浙里办“APP自主申报,依照《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中设定的各项积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➊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选择“龙湾区"专区,点击“我的积分"获取当前已有积分。

➋申请人若对当前“省级共性分"有异议的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重新赋分。

➌申请人若有符合"龙湾区个性分指标加分项”的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

“省级共性分"与“龙湾区个性分"相加,即为申请人的最终积分得分。申请人应自主在“积分应用专区“选择需要申请的积分公共服务项目(如“积分入学”)并按照指示要求完成操作。

申请人是否可享受已申请的积分公共服务应用项目(如“积分入学”),根据申请人积分得分排名并由相关公共服务资源主管单位按照指数规定择优筛选。

(请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不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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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材料(附件下载)

2024-04-19,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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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材料下载

根据《关于印发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永经信〔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入学申报工作安排: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对象申请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点击下载↓)

附件1: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docx

附件2: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条件对应表.docx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志愿汇总表.docx

附件5: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6:企业经营管理员工任职证明.docx

附件7:永嘉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指定学校名单.docx

(一)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二)《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志愿汇总表》(附件4);

(三)《永嘉县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

(四)在永建立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子公司章程等);

(五)家庭户口本、劳动合同(需在劳动部门备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符合“优先安排入学”的公司中层以上员工需提供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到县经信局备案情况、公司内部通讯录原件及复印件、5个以上不同部门员工证明(附件6,需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职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务任命书等)、公司组织架构图、公司3个月份的工资册原件及复印件(月份选取为入职到最新月份中3个月,原则上选取入职当年、在岗期间中间年度及最新年度各取1个月工资册作为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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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泰顺县义教阶段学校入学报名指南

2023-06-01,全文共 4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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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及方式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

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初中七年级新生统一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上报名。报名时只能填报1所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另还可自愿选报不超过2所县内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域兼报。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同时选报公、民办学校的,按招生工作流程录取。

二、招生政策与办法

2023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按户籍、政策优待生、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不动产权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顺序,采取分类分批招生。特殊群体按照相关政策入学。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学校,根据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结合户籍、所购房产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招生排序规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施教区学生

1.入学条件:

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或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相关政策说明

(1)户籍及不动产权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有效期截止2023年5月31日。

(2)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导致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上传民政、法院等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向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3)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可以凭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及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收件收据为依据报名。

(4)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银行盖章证明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不动产权证明代替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报名。

(5)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等原因,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转让原始材料(转让合同和购票票据)和最近半年(截止2023年5月31日)的实际居住有效凭证(户名为父母一方)。

(6)下洪、大安、西旸(含垟溪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施教区小学毕业生,意愿到县城初中学校就读安排如下:下洪、大安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施教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学校为泰顺县罗阳二中,西旸(含垟溪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施教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学校为泰顺县实验中学。

(7)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不动产权证的,可持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拥有不动产权证的,可向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就读。

(8)轻度智力残疾,并具有随班就读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少年),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注:学校每班安排随班就读学生1-2名为宜,不超过3人);中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残疾证到泰顺县培智实验学校报名;其他类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残疾证到省、市相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县外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程度及学习能力,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就读。

(二)特殊群体

1.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我县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县外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凭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居住证,县城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它乡镇选报相应的乡镇学校。

2.父母为环卫工人或菜农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县环卫所、蔬菜协会提供的2023年度职工适龄儿童名单为准。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罗阳镇第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

3.父母在县内务工或经商的县内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务工或经商地址,县城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它乡镇选报相应的乡镇学校。

务工子女需提供的材料有: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截止2023年5月31日)及以上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连续半年(截止2023年5月31日)及以上用人单位工资证明。

经商子女需提供材料: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满半年(截止2023年5月31日)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和店面租赁合同;及其它有效经营凭证。经商合伙协议不视作招生的依据。

4.非施教区小学毕业生。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就读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凭就读学校电子学籍,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它乡镇的选报相应的乡镇初中。

5.政策优待生

(1)下列对象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公示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县公民办学校招生中妥善安排入学。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②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

③“飞地”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我县ABCDE五个层次人才子女;

④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支援温州市等上级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援鄂、援沪等市外的医疗队员子女,受县级(不含部门表彰)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⑤县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

⑥县级及以上“三名”“三坛”或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子女;

⑦援疆、援藏、援青及援外等干部子女;

⑧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子女。

(2)民办学校(含系列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民办学校)就读的,及县政府认定的政策或协议承接生在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妥善安排本校入学。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子女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妥善安排本校入学。

(3)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及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4)“长幼随学”政策照顾。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少年)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三、招生时间及程序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行网络平台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同步报名分类分批录取的办法,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一)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

5月24日前,县教育局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发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包括收费标准等)。

2.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政策优待生报名、录取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报名和确认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报名人数小于直升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其小学部报名人数多于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全县统一招录。九年一贯制学校于5月25日前确认本校直升生名单(根据学生、家长意愿,不能拒绝接收符合直升条件的直升对象)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月26日直升生招生报名,5月29日前完成直升生录取工作。

报名民办学校的政策优待生于5月24-26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418室)审核。县教育局5月30日前完成民办学校政策优待生录取工作,并公布民办学校已录取人数和剩余招生计划数。

3.民办学校报名

初中七年级新生于6月2-4日(9:00-21:00),小学一年级新生于6月5-7日(9:00-21:00)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选报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最多限报2所),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逾期未报的,视为弃权。

4.报名材料审核

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完成民办学校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核和公示。

5.招生摇号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6月12日进行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摇号),6月13日进行民办小学招生电脑派位(摇号),报名学生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按招生计划数录取。

6.缴费确认

6月13-14日,民办初中完成缴费确认和录取工作,逾期未缴费则认定其放弃录取学位,6月15日前根据电脑摇号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并缴费确认。

6月14-15日,民办小学完成缴费确认和录取工作,逾期未缴费则认定其放弃录取学位,6月16日前根据电脑摇号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并缴费确认。

7.录取名单公布

6月16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县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学生。

8.第二轮补招

如未招满的民办学校于6月19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数,并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启动第二轮补招工作。6月19日(9:00-21:00)接受家长报名,6月22日前完成报名对象资格审核、录取、缴费工作。6月22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县民办学校第二轮补招录取名单。

(二)公办学校招生

1.政策优待生资格审核

报名公办学校的政策优待生(含长幼随学对象)于5月24-26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418室)审核。

2.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初中报名:6月2-4日,小学报名:6月5-7日

(2)报名办法

①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入学掌上通”上选报相应的施教区学校,同时上传相应的材料。

②符合我县政策条件的特殊群体,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选报相应的学校,同时上传相应的材料。

政策优待生(含长幼随学对象)选报公办学校就读的,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核后,在“入学掌上通”上选报相应学校。

3.材料审核

全县公办学校于6月10-15日在“入学掌上通”上对报名本施教区的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入学资格验证),并对材料不齐全的报名对象进行一对一沟通。6月16-18日对需要现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的报名对象进行补充材料的审核确认。

6月19-21日,县教育局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特殊群体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4.分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6月22-23日学校依次按户籍、政策优待生、不动产权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顺序,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分批录取。

第二批录取:7月11-31日,县教育局对因热门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等原因需要调剂的新生进行统筹安排并录取。

有关招生信息均公布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的“政策查询”专栏,请及时关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7595929;监督电话:67583635。

附件:

1.县城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文祥小学学区划分以通告为准)

2.县城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3.2023年县城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

4.2023年泰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行事历

5.2023年县城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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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此查看>>>温州泰顺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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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瑞安城区公办学校秋季入学信息登记指南(时间+对象+材料)

2024-03-29,全文共 2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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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瑞安城区公办学校秋季入学学生信息登记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信息以“瑞安教育发布”和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官方发布为准,非官方发布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一、开展登记学校(排序不分先后)

1.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

http://raasz.rajyj.com/art/2024/3/25/art_6645_286850.html

2.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

http://jiyun.rajyj.com/art/2024/3/25/art_6612_286721.html

3.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

http://rxsy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716_286795.html

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入学学生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4.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

http://aysyxx.rajyj.com/art/2024/3/25/art_1601_286789.html

5.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

https://mp.weixin.qq.com/s/hHCcPCwiw3TBkKvooM_lUg

马小公告|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2024年学生入学信息登记公告

6.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

http://ralsx.rajyj.com/art/2024/3/25/art_6737_286842.html

7.瑞安市毓蒙中学

https://mp.weixin.qq.com/s/Z5N52sjozor20Sd9BGij_w

瑞安市毓蒙中学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入学学生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8.瑞安市滨江中学

http://bjzx.rajyj.com/art/2024/3/25/art_1301_286868.html

9.瑞安市外国语小学

http://wgy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728_286851.html

10.瑞安市阳光小学

http://yg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739_286859.html

11.瑞安市毓蒙小学

http://ds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639_286861.html

12.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

http://wssy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661_286792.html

13.瑞安市锦湖实验小学

http://jhsy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667_286790.html

14.瑞安市莘塍实验小学

https://mp.weixin.qq.com/s/yyMCq4sTTjwcNnYoqwQOIw

瑞安市莘塍实验小学2024年新一学生信息登记通知

15.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附属小学

http://yjyfsxx.rajyj.com/art/2024/3/25/art_8093_286781.html

16.瑞安市君子石小学

http://ygxx.rajyj.com/art/2024/3/25/art_6739_286864.html

二、参与登记对象

以上16所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对象、征地协议对象等,不包括公办第四批第一二轮对象、政策优待对象及新居民子女。其他学校确有需要信息登记,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参照执行。信息登记主要采取现场登记方式。

三、现场登记程序

1.发布通知(3月25日)。

16所学校于3月25日下午3:00,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发布信息登记通知。

同时,将学校通知网站链接报局义教科,汇总后在“瑞安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2.材料准备(3月29日前)。

家长准备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适龄儿童少年所在页、父母至少一方所在页)。

②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房产证登记时间所在页、房产证字第号所在页、房产面积等信息所在页)。

如果房产证为适龄儿童少年祖辈房产,需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3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可以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信息证明等。

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初中学校(初中部),不需要提供小学六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表。家长须为提供材料证明真实性负责。

3.现场登记(3月30日至4月1日)。

学校根据人数有序分区域、分时段开展信息登记。

(1)家长如实填写《2024年瑞安市城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依次附上户籍类、房产类、结婚证等材料(登记表内容与相关材料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2)学校现场查验原件和复印件,及登记表信息是否正确并一致;学校组织开展材料资格审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家长补交材料。规定时间内无法补齐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家长须承担由于信息不全、不实等原因造成的后果。

(3)信息录入后打印由家长现场核对确认签字。

四、信息发布(4月份)

超计划学校将查验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学校网站发布批次及各月数段人数。此次发布的信息仅为已参加登记的学生信息,供家长参考;6月份网络报名时,可能由于部分政策优待对象、符合条件华侨子女对象等补报增加人数,也可能出现部分学生报名民办学校或市外就读等退出减少人数,最终以6月份报名审核结果为准。

本次现场登记信息审核通过后,6月份现场资格查验原则上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希望家长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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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具体学校名单和指标数

2024-03-22,全文共 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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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市民积分入学学校名单

入学要求: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申请入读学段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根据确定的具体学校和指标数,按乡镇(街道)申请人积分的高低次序(其中东城、南城、北城三个街道合并排序),结合居住证登记地址和家长意愿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指标外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的新市民子女按其父母一方《居住证》登记地,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读指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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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乐清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指南(时间+补贴政策)

2024-05-08,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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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乐清人才子女入学申报指南

一、申报阶段

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

二、申报类别

人才需全职在我市工作的,根据人才类别,分为两类予以落实其子女入学照顾:

(一)无障碍安排对象(可选择乐清市域内任意学校):

1.已取得ABCDE类“人才码”的人才,其中D类以上人才、博士研究生子女选择入读民办小学、初中的,由教育部门按每人每学年2万元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民办学校学费补贴申请流程

图源:乐清发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乐清市实用型人才(有效期内)且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30万元及以上。

(二)全市统筹安排对象(按照工作地或居住地,视全市教育资源统筹安排一个学校):

1.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税收5000万元以上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税收800万元以上企业任职满一年的副总以上人员。近两年,有入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的企业,人才职务可酌情放宽。

2.企业中拥有副高职称的F类人才、工业企业中F类人才。

3.乐清市实用型人才(有效期内)且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30万元以下。

4.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800万元以上企业中的高级工或助理工程师,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12万元及以上。

全市统筹类限制报名学校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无障碍安排对象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2.乐清E类以上“人才码”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需自行打印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实用型人才入选证明及税务部门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30万元及以上证明。

3.人才和人才子女的户籍证明。

4.人才在任职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证明。

(二)全市统筹安排对象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2.F类人才需提供“人才码”证书;经营管理类人才需提供企业正式任职证明;实用型人才证明;高级工或助理工程师证书,税务部门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12万元以上证明。

3.人才和人才子女的户籍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市不动产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协议需要(村居或社区)加盖印章。

6.人才在任职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证明。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四、申报说明

(一)企业中的人才,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企业提交材料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该企业所有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二)刚入职无社保证明的人才,需提供新入职单位劳动合同,并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入职真实性调查。

(三)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来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电子学籍档案证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申报对象的户籍和房产都在施教区内的,网上入学报名登记优先选择 “户籍生”填报,若被分流调剂,按照政策照顾类予以落实。

(五)本细则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乐清市范围内的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政策照顾)。

(二)受理地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乐清行政管理中心B710办公室,企业人才由企业统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由本人报送。

(三)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577-61882869;

市教育局(学前科)0577-61526708;

市教育局(普教科)0577-61526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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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申请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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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2024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申请指南

一、项目条件

(一) 积分入学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申请入读学段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七年级)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积分旅游

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三)积分疗养

我县非公企业员工,在永居住登记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

二、指标归属

(一)积分入学

根据确定的具体学校和指标数,按乡镇(街道)申请人积分的高低次序(其中东城、南城、北城三个街道合并排序),结合居住证登记地址和家长意愿就近确定就读学校。

指标外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申请积分入学的的新市民子女按其父母一方《居住证》登记地,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近入读指定学校。

(二)积分旅游

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享受旅游景区门票免费指标320名,参加景点为永嘉崖下库、丽水街、芙蓉古村、苍坡古村、太平岩、十二峰、石门台、陶公洞、埭头古村。其中,全县积分排名前160名的新市民享受景点一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门票免费政策,积分排名161-320名的新市民享受景点半年(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门票免费政策。在规定时限内,每个景点免费入园限1次,每次可再享免2名随同家属门票。

(三)积分疗养

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疗养指标15名,全县积分排名前15名的新市民享受县总工会安排的永嘉楠溪江二日一晚疗休养活动。

三、申报流程

四、受理窗口

五、特别提示

1.新市民积分指标体系(省级共性积分指标和永嘉个性积分指标)及手机端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积分申报操作方法,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2.《永嘉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3.请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日(5月13日)后提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无感赋分时间计算到5月20日,5月20日后由无感赋分产生的积分不纳入本次积分应用总积分。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自主申报的,请在申请积分后,务必申请积分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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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2023-05-26,全文共 2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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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文件,近日,温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招生通知》),现就有关政策内容以问答方式作解读

01、就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报名条件原则上按以下条件确定:本人具备当地户籍;其父母持有当地不动产权(住宅性质);在当地执有浙江省有效居住证;入读初中前已在当地小学毕业班就读并建立学籍;其他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如驻温部队军人子女、“飞地”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华人华侨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以及在当地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等。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温州市深入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资格条件。请家长重点关注相关学校所在区域的行政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

02、随迁子女入学有些什么政策?

答:今年,我市将进一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地将根据《温州市深入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温州市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保障措施25条》《关于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在校关爱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放宽入学条件,为企业外来用工在子女入学条件、优待认定、报名登记和政策知晓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确保应入尽入。同时继续优化积分量化入学办法,积极有序推行“居住证+积分”梯度入学服务举措。

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和户籍学生的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为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提供更多便利和关爱。近期,我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的“入学掌上通”应用,全面开展随迁子女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03、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报名?

答:2023年我市初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在6月2日—4日进行,小学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在6月5日—7日进行,部分公办学校补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04、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在哪里报名?

答: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统一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事项或“入学掌上通”应用,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05、已被录取的学生还可以参加其他学校录取吗?

答:根据规定,已被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06、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民办学校可以填报几所?

答:公办、民办学校可兼报,仍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的转公学校限报1所;选报民办学校的,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最多填报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视为同一招生区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原则,在同一县域范围内民办学校是否可填报2所,以及录取细则由各地自行确定。

07、公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公办学校在招生学(片)区范围内,按照各地制订的录取办法,对报名对象进行审核、分类排序,分阶段、分批次实施录取。公办学校户籍生学位供给紧张的,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信息,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施教区学生入学的分流调剂。

08、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民办学校录取方式和去年一样,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预录取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录取,逾期未缴费确认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预录取资格空出的学位,按派位顺序号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对象中递补。

09、由“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公参民”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简称“转公学校”),过渡期内的具体招生范围和招生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具体可见各县(市、区)招生公告。

10、对于“多孩家庭”有什么入学优待政策?

答: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长幼随学”政策,允许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或转公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可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同时各地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因地制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并实施。

11、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招生?

答:以下行为均为违规招生行为:1.提前进行学生信息登记、摸底选拔,以考试成绩、竞赛证书、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提前圈定学生;2.

通过“竞赛班”“重点班”等诱导学生、家长报名;3.摇号录取时,未按顺序号递补录取;4.

在招生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民办学校未经核准,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限制学生报名;5.

以“五四制”等名义接收非本校学生、非本年级段学生就读;6.其他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行为。

12、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时间点?

答:时间点如下:

13、各县(市、区)入学相关具体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是多少?

答: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要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咨询、举报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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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时间

2024-05-10,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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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平阳县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时间自202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止,未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

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相关条件。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

1、小学一年级:2017.9.1—2018.8.31出生;

2、初中七年级:2011.9.1—2012.8.31出生

积分标准及排序原则

积分标准参照《平阳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中的相关附件执行。

详见平阳新居民微信公众号:点击全员积分→量化积分暂行办法查看。

特别提醒

1、2024年新居民留平过年可申请5分积分奖励(该积分仅限2024年使用):申请对象及条件:新居民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24年1月25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未离开平阳县或2月24日前返平的非平阳县户籍员工,自行登录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应用—我的积分—社会服务,上传企业统一上报的未离平员工名单或在1月25日-2月24日在平

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标数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照积分排名另行安排。

2024年温州平阳县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指南(时间+对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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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时间

2024-04-19,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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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时间

2024年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入学申报工作

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30日。

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对象申请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二)《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志愿汇总表》(附件4);

(三)《永嘉县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5);

(四)在永建立社保关系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子公司章程等);

(五)家庭户口本、劳动合同(需在劳动部门备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符合“优先安排入学”的公司中层以上员工需提供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到县经信局备案情况、公司内部通讯录原件及复印件、5个以上不同部门员工证明(附件6,需盖公章)、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职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务任命书等)、公司组织架构图、公司3个月份的工资册原件及复印件(月份选取为入职到最新月份中3个月,原则上选取入职当年、在岗期间中间年度及最新年度各取1个月工资册作为工资证明)。

以上复印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加盖公章,由企业联系人统一汇总。企业联系人需在申报期内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进行统一申报并上传相关申报所需材料;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县经信局企业科。申报结束后,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抽查校对。

2024年温州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指南(时间+ 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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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2023-05-31,全文共 9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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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3〕29号)精神,结合龙港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有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助力“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全面实行“公民同招”。主动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二)坚持就近、免试、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和民生“微幸福”改革,实现招生入学整个流程在招生平台进行,保障施教区内每位“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

(三)坚持告知、指导、服务的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成立招生咨询指导小组,积极、主动向入学对象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咨询电话与服务链接,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招生政策咨询,为入学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班额,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审批不得超计划招生。一年级、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龙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说明:学校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事先向市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社会事业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线上报名、后台比对、分类分批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实行属地招生、线上报名、网上审核、超额摇号的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学校类别、招生对象及录取程序

(1)普通公办学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为2023年5月31日,下同)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占有份额须高于50%;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3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本年度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政府统一组织并在施教区内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以及以下十类优待对象。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或温州市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学校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龙社发〔2023〕42号)文件中符合优待对象的子女。

⑩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5月29日至30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世纪大道市行政副中心)2幢512室报名,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的公办学校不含龙港市艺术实验小学。逾期视同放弃。

第二批: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0年11月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

②2023年5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儿童少年;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再招其父母于2023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五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五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2020年11月5日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指“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引进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居住地落户、政策性落户、社保就业落户等对象),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第三批: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轮次为:

第一轮次

①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而不满五年(2020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轮次

②因历史原因,其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二年以上的(2021年6月1日之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一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2023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轮次

④其父母在施教区独立拥有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或商业住宅等实际用于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龙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录取方式与顺序:第一批、第二批第①②类对象,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线上比对、学校审核、统一公示后录取。其余批次类别对象,依次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线上线下审核,单校独立与多校捆绑相结合、分轮分组摇号录取。同批同类遵循本施教区优先原则,同类对象若报名数未超余额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余额的,实行单校独立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社会事业局按比例在尚有余额的同组别学校捆绑摇号录取。额满为止。

小学第一组“龙港一小、龙港四小、龙港五小、龙港七小”;第二组“龙港二小、龙港三小、龙港六小、龙港八小”;初中第一组“实验中学、龙港外国语中学、龙港一中、龙港二中、龙港三中、龙港四中”。同一组别有学校出现报名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开启同组别摇号。家长可根据居住地等因素填写志愿,根据志愿优先顺序进行摇号录取。捆绑批次报名数超余额的,小学组调剂到龙港九小、龙港市宏程小学,初中组调剂到龙港五中、龙港九中。

入学对象错过报名时间的或已录取放弃的,补报后降批次参加电脑摇号;入学对象错过补报时间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直接统筹安排到仍有余额的学校(非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报名就读,不得多校申请。若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直接进入全市最后批次,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2)新居民子女学

在龙港市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登记凭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我市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先按职称和技术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按学历从高到低录取;再按社保缴纳时间从长到短录取;再按居住证明登记时间从长到短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弟姐妹已经在其所申请的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批次条件下优待入学,实现“长幼随学”。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7月20日至23日在招生平台上选择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若因特殊情况错过报名时间,则统一于7月28-30日按要求在招生平台选择尚有余额的新居民子女学校补报。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见附件3。

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

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我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的前提下,若仍有剩余学额的,可招收其他非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3)特殊学校

本市户籍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到龙港市特殊(培智)教育学校申请就读,中、重度听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盲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随班就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本着“就近就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工作责任,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同时,严格建立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申请备案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备案。

(4)艺术学校

龙港市艺术实验小学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龙港市报名条件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和艺术潜质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社会事业局批复后实施。

2.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审核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第一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第二阶段)

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方法二: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点击“入学报名”;在左上角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再点击“报名入口”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对确实不会操作或家中无人操作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由学校招生咨询指导小组指导完成网上报名。

(3)审核要求。公办学校对报名本校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通过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对相关信息无法核对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到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对查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

(二)民办学校

1.报名对象

申请就读龙港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优待生:政府部门规定的优待对象、招生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举办者的直系亲属。

(2)直升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享受直升资格。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在全面了解所在民办学校初中部办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并认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浙里办APP申请直接升入其初中部就读(以电子学籍记载为准)。当直升生申请人数未超出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再统一招录;当直升生申请人数超出相应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不再进行统一招录。直升生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不再参与本市民办学校招生。

(3)户籍生: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产权生:其父母持有龙港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在龙港市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二年以上的(2021年5月31日之前开户或过户),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的。

(5)学籍生:龙港市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6)居住生:其父母在龙港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流程

(1)信息公布。民办学校要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有关招生信息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2)招生报名。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与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同步开始,由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自主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符合各类政策的优待对象申请报读民办学校的,或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报读本校的,由学校统一于5月30日持相应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事业局2幢512室报名,由市社会事业局优先统筹到相关民办学校,逾期视同放弃。

经认定为九年一贯制并实施直升的民办学校,直升报名和录取办法按民办学校录取规则进行,统一纳入招生管理平台,于6月3日前完成。

(3)资格审核。对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档。

(4)招生录取。各民办学校先录取符合各类政策的优待对象、本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和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再录取本校直升学生,最后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小于剩余学额的,全部录取;若大于剩余学额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出现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缴费确认。

(5)录取确认。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确认、签订承诺书和缴费。逾期,视同放弃。

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1个或者2个)后放弃的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派位顺序号,在未被其他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同时,因放弃或被取消对象,不再具有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预录取资格,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在温州市域补招一次(报名对象每人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其他说明

(1)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按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3)民办学校以各种方式自行组织的提前预约招生、掐尖考试招生等行为一律无效。因违规招生造成重大社会稳定事件或负面社会舆论事件的,将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予以严肃追责。

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龙港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其中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必须在同一县域内。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3.2021年5月31日后开户或过户的电费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依据。

4.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的相关材料、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5.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6.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凭市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卫健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以上几类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及以上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符合录取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报名。

7.父母在龙港新城购房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填报龙港市实验小学,初中可填报龙港市外国语中学。

8.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于2023年5月31日后迁入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公办学校就学。

9.实行“长幼随学”服务。一是在不突破基准班额的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公、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家长可在2天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允许在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以房产证件为准)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三是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但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10.龙港二小、龙港七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实行多校选择,龙港二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龙港六小、龙港八小就读,龙港七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龙港八小、龙港九小就读。龙港六小、龙港八小、龙港九小要同步招收以上相应学校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龙港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会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相关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计财科、基建科、招投标信息中心、教育科、考试中心和教师发展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本市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

(二)严肃招生纪律

1.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切实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各校要把招生计划与范围、咨询电话与人员、报名时间与条件、录取办法与方式等招生信息,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要通过校内宣传窗、公告栏、校园网等途径及时公布。

2.各学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严禁通过考试(面试),或通过培训机构变相考试,或以各类竞赛、培训成绩等作为依据进行掐尖招生;不得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等重点班,所有报到注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常态平行编班。

3.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不得在招生系统录取平台外自行录取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不得招收擅自留级的学生;初中不得招收已有初中学籍的学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迁移电子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及家长负责。各学校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事先向市社会事业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擅自招收学生,存在“人籍不一”的学校,一经查实,校长当年度考核、学校当年度评价等实行一票否优制。民办学校存在挂靠学籍的,将实行招生计划核减制。

4.各学校要对新生报名信息进行严格核查,对提交的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要通过大数据进行逐一匹对核实;对以电费信息、行政或事业单位、企业工作证件等作为入学依据的,学校要指派核查人(至少两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属实后,核查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并经校招生监督小组确认。

5.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入学资格,不再参与户籍地施教区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统筹录取,并将监护人纳入非诚信名单管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依法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诗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7.民办学校未经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限制学生报名。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对于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民办学校违规的,按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核减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星级降档、核减民办教育奖补资金,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附件(长按识别或扫码下载)

1.龙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2.龙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

3.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

4.龙港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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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苍南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

2024-04-23,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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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苍南居民子女积分入学

为保障新居民子女公平享受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工作,根据《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苍政办〔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5月10日。

二、申请条件

(一)父母一方(监护人)在我县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二)符合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三、入读指标

2024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指标108名(小学57名、初中51名)。

图源:苍南发布 | 下同

四、申请方式

(一)线上办理。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定位选择“苍南县”,点击“我的积分”获取申请人当前的积分,并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增加积分,待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同时,在积分应用专区选择“积分入学”项目并填写上传相关资料,用以明确积分申请的用途和目的。

(二)线下受理。申请人也可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乡镇积分受理点申请,原则上由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登录“浙里新市民”应用进行申请,申请人手机确实无法申请的,由工作人员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再手工录入积分系统平台。

五、材料提供

(一)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凭证(“浙里新市民”平台申请不需要提供,系统自动判定)。

(二)根据《苍南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苍政办〔2023〕1号)文件提供的材料。

六、具体业务流程

(一)申请人在本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申请获取积分,并提交积分入学应用(切记必须提交)。

(二)申请人在5月10日前可对所有积分项提出新增申请或复核修改,5月10日后仅对已申请的积分项目进行复核修改,不得再新增积分项目。

(三)申请时间截止后,各职能部门在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积分审核;2024年5月16日至5月17日,新居民登录“浙里新市民”再次对有异议的积分项目申请复核;复核工作结束后,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积分申请结果通过“看苍南”APP或“浙里新市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积分公示生效后,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积分数据提供给县教育局作为当年积分入学择校的相关依据,县教育局和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根据申请人居住地乡镇、按积分高低逐一安排,放弃的依次替补(具体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择校完成后,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门公布的2024年招生报名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浙里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上传苍南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等材料,完成正式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或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

七、积分受理点如下

八、2024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具体操作流程

下载“浙里办”APP,定位选择“苍南”,搜索“浙里新市民”选择“浙里新市民(省发展改革委)”。

获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可点击“我的积分”查看个人积分情况,新居民积分由省级共性分和苍南县个性分组成,在页面可查看每项积分分值及赋分明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在积分应用专区选择“积分入学”项目,并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最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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