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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考试范围

2023-12-28,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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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考试范围

小学

三至六年级检测范围:

现行教材本学期全部教学内容,按课程标准要求确定。

时间安排:

初中

七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七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上册第一、二单元。

八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八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

九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九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全册。

时间安排: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寒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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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检测时间

初中检测时间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寒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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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文成县中小学期末考试+寒假放假时间

2023-12-28,全文共 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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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文成县中小学2024期末考试时间出炉

小学低段学生学习素养评价时间

2024年1月23日自主完成期末阶段性项目评价工作

小学高段监测时间

2024年1月24日完成期末各学科测试

初中监测时间

中小学其他学段(除普通高中)、幼儿园2024年1月31日寒假开始,普通高中2月2日寒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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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各学段寒假时间+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

2024-01-17,全文共 1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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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区中小学寒假开学时间

2024年1月31日,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开始,普通高中2月2日寒假开始。

2023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中2024年2月21日正式上课,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于2024年2月26日正式上课。

事关校外培训温州教育局倡议

亲爱的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如何让孩子度过健康积极、充实快乐的假期呢?在此我们倡议如下:

一注重自主发展

假期是培养孩子自主能力的好机会。希望您能够尊重孩子成长规律,不把假期当学期,给予孩子休息调整、留白思考、自主闲暇的时间。引导孩子自主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寒假任务,忌贪多求全,尽量不给孩子增加学校以外的学习任务。

二关注身心健康

假期是家长与孩子共生活、共成长的好时光。建议您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做孩子的朋友,用善于发现的眼光鼓励孩子的点滴进步。鼓励孩子广泛阅读、锻炼身体、培养兴趣、传承文化、孝亲敬老、劳动实践,培养让孩子终身受益的综合素养、强壮体魄和健康人格。

三拒绝违规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凡是在假期内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皆属违法违规。请您不参加以托管、家教、咨询及“一对一”“众筹私教”“冬令营”“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的违规学科类培训,不在违法违规培训机构缴费上课,否则您将随时承担“退费难”“卷款跑路”“安全隐患”等不可预知的风险。

四谨慎甄别机构

若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请您实地查看信息公示栏里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等信息,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应用或微信小程序“浙体培”“浙里艺培”等报名缴费,切勿支付到监管以外的账户。培训机构凡是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或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上限的,均属违规收费。五参与协同监督

欢迎您参与机构场地、设施配置、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社会监督,协同筑牢安全防线。如发现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托管类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学科类隐形变异行为的,可直接向属地教育、科技、文广旅、体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反映。欢迎您对校外的违规学科类培训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邮箱:wzxwpx2023@163.com。

祝愿您与孩子共同度过美好的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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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2023年12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时间

2024-01-15,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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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1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12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在温州市参加此次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月11日至1月20日期间内,向温州市考试考试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有漏评、漏登、漏统。考区在温州的考生请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填写登记。经成绩复核,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将在1月26日前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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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二次审核时间及材料提交

2024-01-09,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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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二次审核时间材料提交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1月16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通过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平台线上传相关材料复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审核未通过考生上传材料资格审核说明将在1月15日17:00前发布在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wzksy.cn)

线上上传材料时间:1月16日8:00-1月17日12:00(特别说明,提交材料后未经复审反馈前是无法重复提交,请谨慎提交)

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平台查询材料审核反馈时间:1月17日下午13:00-15:00

(1)反馈结果显示“已通过”,请在截止时间内登录教资报名网站缴费

(2)反馈结果显示“不符报考条件”,如有异议请联系温州市教育考试院(057788638063,88638081,88630090)

(3)反馈结果仍显示“需要补充材料”,请在1月17日下午16:00前重新登录补充材料并提交

(4)最终关闭教师资格报名材料上传时间为1月17日下午17:00

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

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

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及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的师范专业专科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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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瑞安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及寒假方式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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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2023学年第一学期行事历(2023年8月—2024年2月)

初 中

一、样卷检测范围

(一)七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七年级上全册

数学:七年级上全册

英语:七年级上全册

科学:七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上册第一、二单元(50分)

(二)八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八年级上全册

数学:八年级上全册

英语:八年级上全册

科学:八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50分)

(三)九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九年级上全册

数学:九年级上全册

英语:九年级上全册

科学:九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世界历史九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全册(50分)

二、样卷检测时间

(一)七年级

(二)八年级

(三)九年级

小 学

一、日程安排

1.四至六年级期末质量检测时间定于2024年1月23日(周二),具体安排如下:

2.一至三年级质量项目检测评价工作,具体由各校自行安排。

二、其他要求

1.四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期末试卷由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负责免费提供。各学区、市直小学于1月3日前完成试卷征订。领卷时间:2024年1月22日下午,领卷地点:瑞安市城市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厅。学科质量检测的考务、阅卷、分析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

2.各小学结合学校实际,根据瑞安市教育发展研究院印发的《小学学业质量评价方案》,自行研制一至三年级质量项目评价的口试、实践、笔试材料。一至三年级采用“日常表现评价+非纸笔测评(口头测评、活动展评、实验操作等)+纸笔测评”三种测评方式相结合的过程评价和项目评价。

3.学校必须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测试日程组织考试。

4.英语听力录音文件在英语开考前30分钟发送至微信群“瑞安小学教研工作群”,请各学区各校及时转发。

5.四至六年级各科测试参考答案与评价意见在考后发送至微信群“瑞安小学教研工作群”,由各学区转发到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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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2023学年第一学期初中期末测试时间及寒假放假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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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县中小学2023学年第一学期初中期末测试时间

中职学校期末检测安排

2024年1月23日-24日各校自行组织期末考试。2024年1月25日,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2022级、2023级学生参加温州市2023学年第一学期中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离校放假时间

中小学其他学段(除普通高中)、幼儿园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离校放假。

普通高中2月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寒假开始。

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2024年2月—7月),温州中小学、幼儿园下一学期行事历出炉

来源:温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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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2024高中期末测试时间及寒假放假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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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期末测试时间

(1)2024年1月6日上午,高二年级参加浙江省普通高中物理、政治学考。

(2)2024年1月24日-26日,高一高二参加温州市统一检测,一类学校选用A卷,二、三类学校选用B卷。

高一年级期末检测安排

高二年级期末检测安排

高三年级期末检测安排

2024年1月6日-8日上午,高三年级参加2024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2024年2月,高三年级语文和数学两门学科参加全市统一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离校放假时间

中小学其他学段(除普通高中)、幼儿园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离校放假。

普通高中2月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寒假开始。

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2024年2月—7月),温州中小学、幼儿园下一学期行事历出炉

来源:温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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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小学2024年期末测试时间+寒假放假时间

2024-01-05,全文共 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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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苍南县中小学2023学年第一学期小学段期末测试时间

小学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由学校自行组织项目测试,其他学科均为考查科目,由学校自行组织考核。

离校放假时间

中小学其他学段(除普通高中)、幼儿园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离校放假。

普通高中2月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寒假开始。

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3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2024年2月—7月),温州中小学、幼儿园下一学期行事历出炉

来源:温州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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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平阳小学、初中本学期期末考试+寒假放假时间

2023-12-29,全文共 1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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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中小学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检测年级、时间与科目

1.四、五、六年级(纸笔测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2.一至六年级(“项目学评”):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县各小学一至六年级要全面实施分阶段项目评价。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小学组织实施

1.检测工作由各学区、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四至六年级检测(笔试)试卷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各校必须严格遵守检测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更改。

2.落实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验。为推进“项目学评”的校本化实践,重心下移,期末阶段的命题、施测等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在1月5日(周五)之前将一至六年级期末阶段分项等级测评方案上报学区。

一至三年级采用“日常表现评价+非纸笔测评(口头测评、活动展评、实验操作等)+纸笔测评”三种测评方式相结合的过程评价和项目评价,其中,一至三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英语、科学非纸笔测评由县命题小组提供样卷(鼓励学校自主命题),测评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

四至六年级除了纸笔测评,还应开展相应项目的非纸笔测评活动。命题和测评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

3.期末学业水平检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准确把握教学目标,更好地改进教学。教师不得违背教学规律,盲目提高教学要求,增加教学难度;学区、学校、班级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对学生进行排名或分类。

初中七、八年级

一、样卷检测范围

(一)七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七年级上全册

数学:七年级上全册

英语:七年级上全册

科学:七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上册第一、二单元(50分)

(二)八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八年级上全册

数学:八年级上全册

英语:八年级上全册

科学:八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50分)

温州市教育局2023学年第一学期行事历(2023年8月—2024年2月)

这些复习方法让孩子更高效,以下这些复习方法,家长请为孩子收藏好!

1.做好复习计划

统筹期末复习的总体情况,按学科划分、归类,再根据自己的能力情况做计划。背诵、听写类的可以安排在课间和同学一起进行;朗读可以安排在早晨进行。如此,规划出一个比较科学的复习计划,那么各科目的复习也就迎刃而解了。

2.杜绝不良学习习惯

比如看电视写作业、听音乐写作业等,这样容易分散注意力,降低学习效率。

3.几种巧妙的复习方法

番茄时间法

能不能看得进书不在于看多久,而在于有多专注。手机、社交都可能分散注意力。

使用番茄时间法,以25分钟为单位,强迫自己至少保持25分钟高度集中注意力,之后休息五分钟。番茄时间法就是一个训练,从25分钟的专注做起,逐渐升级到保持一小时、一上午的专注,这样看书也会更有效率。

思维导图法

复习要重视背诵,背诵的关键在于框架。尤其涉及背诵量很大时,只默读或者只背诵其实都是不够的,还需要最终落实在纸上,在检查背诵效果时用思维导图法。

每个词画一个思维导图出来,不仅能节省时间,还能把知识点和框架在头脑里又梳理一遍,从而提高背诵的效率。

任务分解法

根据一定的原则,把要完成的整体复习工作分解成若干个小任务,再把小任务分解成更小的单元任务,然后逐个击破,这样更容易完成复习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每天在完成既定任务后可以给自己一点奖励,以激发学习动力,复习也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之,我们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采取好的方法,帮助孩子克服焦虑心理,让他们以轻松的心态、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期末复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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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各地2024年期末考试时间汇总(小学+初中+高中)

2023-12-29,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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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区中小学期末考试+寒假放假时间

1月19日前 :完成体育、音乐、信息科技等

学科及拓展课程能力测评;

1月22日(学校可视学生数情况安排1月19日、22日两天) :

学校组织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过关测评;

1月23日—24日:学校组织三至六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其中三年级以过关形式进行;

1月23日—25日:学校组织七至九年级学业水平检测;

1月26日—1月30日:阅卷并填写素质报告单,教师大会,结业典礼,家访工作;

1月31日(农历十二月廿一)寒假开始,下学期暂定2月25日(正月十六)开学,2月26日正式上课,如有调整,鹿城区教育局将另行通知。

瓯海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考试范围

小学

三至六年级检测范围:

现行教材本学期全部教学内容,按课程标准要求确定。

时间安排:

初中

七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七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上册第一、二单元。

八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八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

九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九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全册。

时间安排: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永嘉县中小学期末考试安排+寒假放假时间

小学检测时间

初中检测时间

龙港市中小学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小学:1月22日

初中:1月23日-25日

平阳县中小学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检测年级、时间与科目

1.四、五、六年级(纸笔测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2.一至六年级(“项目学评”):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县各小学一至六年级要全面实施分阶段项目评价。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小学组织实施

1.检测工作由各学区、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四至六年级检测(笔试)试卷由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各校必须严格遵守检测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更改。

2.落实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实验。为推进“项目学评”的校本化实践,重心下移,期末阶段的命题、施测等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在1月5日(周五)之前将一至六年级期末阶段分项等级测评方案上报学区。

一至三年级采用“日常表现评价+非纸笔测评(口头测评、活动展评、实验操作等)+纸笔测评”三种测评方式相结合的过程评价和项目评价,其中,一至三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英语、科学非纸笔测评由县命题小组提供样卷(鼓励学校自主命题),测评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

四至六年级除了纸笔测评,还应开展相应项目的非纸笔测评活动。命题和测评工作由各校自行组织。

3.期末学业水平检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准确把握教学目标,更好地改进教学。教师不得违背教学规律,盲目提高教学要求,增加教学难度;学区、学校、班级不得利用检测结果对学生进行排名或分类。

初中七、八年级

一、样卷检测范围

(一)七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七年级上全册

数学:七年级上全册

英语:七年级上全册

科学:七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七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上册第一、二单元(50分)

(二)八年级检测范围

语文:八年级上全册

数学:八年级上全册

英语:八年级上全册

科学:八年级上全册

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全册、时政(50分)

历史与社会: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全册,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50分)

文成县中小学2024期末考试时间

小学低段学生学习素养评价时间

2024年1月23日自主完成期末阶段性项目评价工作

小学高段监测时间

2024年1月24日完成期末各学科测试

初中监测时间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寒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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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鹿城区中小学期末+寒假放假时间

2023-12-28,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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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鹿城区中小学期末考试+寒假放假时间

1月19日前 :完成体育、音乐、信息科技等

学科及拓展课程能力测评;

1月22日(学校可视学生数情况安排1月19日、22日两天) :

学校组织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学过关测评;

1月23日—24日:学校组织三至六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其中三年级以过关形式进行;

1月23日—25日:学校组织七至九年级学业水平检测;

1月26日—1月30日:阅卷并填写素质报告单,教师大会,结业典礼,家访工作;

1月31日(农历十二月廿一)寒假开始,下学期暂定2月25日(正月十六)开学,2月26日正式上课,如有调整,鹿城区教育局将另行通知。

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2024年1月31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寒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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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龙湾2023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期末考试时间

2023-12-25,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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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教育局2023学年第一学期行事历中小学、幼儿园寒假自2024年1月31日开始,龙湾区教育局公布2023学年第一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期末学业水平检测安排。

期末安排

小学

四至六年级检测范围:以本学期学习内容为主。

时间安排:

初中

七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七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上册第一、二单元。

八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八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下册第四单元。

九年级检测范围:各学科九年级上册全册,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增加时政,历史与社会科目增加人文地理全册。

时间安排:

资料:龙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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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龙港市中小学招生安排(报名时间+公办+民办)

2024-05-30,全文共 7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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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龙港中小学招生安排(报名时间+学区划分)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点击查看↓

附件1.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docx

附件2.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3.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docx

附件4.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docx

附件5.2024年龙港市义务教育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招生计划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班额,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审批不得超计划招生。一年级、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线上报名、后台比对、分类分批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实行属地招生、线上报名、网上审核、超额摇号的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学校类别、招生对象及录取程序

(1)普通公办学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下同)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占有份额须高于50%;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4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本年度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政府统一组织并在施教区内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以及以下十类优待对象。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编在岗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或温州市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学校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龙社发〔2023〕42号)文件中符合优待对象的子女,即2023年度龙港市优秀工业企业、温州市领军型企业、温州市高成长型企业的职工子女,且每个企业不超过2名。

⑩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6月4日至5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世纪大道市行政副中心)2幢512室报名,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的公办学校不含龙港市艺术实验小学。逾期视同放弃。

第二批: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0年11月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

②2024年5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儿童少年;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再招其父母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六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六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2020年11月5日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指“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引进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居住地落户、政策性落户、社保就业落户等对象),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第三批: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轮次为:

第一轮次

①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四年而不满六年(2020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四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轮次

②因历史原因,其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以上的(2021年6月1日之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2024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轮次

④其父母在施教区独立拥有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或商业住宅等实际用于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龙港市、苍南县、平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录取方式与顺序:第一批、第二批第①②类对象,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线上比对、学校审核、统一公示后录取。其余批次类别对象,依次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线上线下审核,单校独立与多校捆绑相结合、分轮分组摇号录取。同批同类遵循本施教区优先原则,同类对象若报名数未超余额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余额的,实行单校独立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社会事业局按比例在尚有余额的同组别学校捆绑摇号录取。额满为止。

小学第一组“龙港一小、龙港四小、龙港五小、龙港七小”;第二组“龙港二小、龙港三小、龙港六小、龙港八小”;初中第一组“实验中学、龙港外国语中学、龙港一中、龙港二中、龙港三中、龙港市第三中学世纪校区、龙港四中”。同一组别有学校出现报名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开启同组别摇号。家长可根据居住地等因素填写志愿,根据志愿优先顺序进行摇号录取。捆绑批次报名数超余额的,小学组调剂到龙港九小、龙港市宏程小学,初中组调剂到龙港五中、龙港九中。

入学对象错过报名时间的或已录取放弃的,补报后降批次参加电脑摇号;入学对象错过补报时间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直接统筹安排到仍有余额的学校(非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报名就读,不得多校申请。若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直接进入全市最后批次,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2)新居民子女入学

在龙港市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登记凭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我市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同等条件下持有居住证的优先入学。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先按职称和技术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按学历从高到低录取;再按社保缴纳时间从长到短录取;再按居住证明登记时间从长到短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弟姐妹已经在其所申请的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批次条件下优待入学,实现“长幼随学”。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7月1日至2日在招生平台上选择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若因特殊情况错过报名时间,则统一于7月15日按要求在招生平台选择尚有余额的新居民子女学校补报。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见附件3。

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我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的前提下,若仍有剩余学额的,可招收其他非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3)特殊学校

本市户籍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到龙港市特殊(培智)教育学校申请就读,中、重度听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盲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随班就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本着“就近就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工作责任,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同时,严格建立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申请备案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备案。

(4)体育艺术学校

龙港市体育运动学校、艺术实验小学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社会事业局批复后实施。

2.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审核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方法二: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点击“入学报名”;在左上角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再点击“报名入口”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对确实不会操作或家中无人操作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由学校招生咨询指导小组指导完成网上报名。

(3)审核要求。公办学校对报名本校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通过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对相关信息无法核对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到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对查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

(二)民办学校

1.报名对象

申请就读龙港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优待生:政府部门规定的优待对象、招生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举办者的直系亲属。

(2)直升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享受直升资格。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在全面了解所在民办学校初中部办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并认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浙里办APP申请直接升入其初中部就读(以电子学籍记载为准)。当直升生申请人数未超出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再统一招录;当直升生申请人数超出相应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不再进行统一招录。直升生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不再参与本市民办学校招生。

(3)户籍生: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产权生:其父母持有龙港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在龙港市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以上的(2021年5月31日之前开户或过户),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的。

(5)学籍生:龙港市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6)居住生:其父母在龙港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流程

(1)信息公布。民办学校要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有关招生信息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2)招生报名。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与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同步开始,由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自主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符合各类政策的优待对象申请报读民办学校的,或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报读本校的,由学校统一于6月5日持相应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事业局2幢512室报名,由市社会事业局优先统筹到相关民办学校,逾期视同放弃。

经认定为九年一贯制并实施直升的民办学校,直升报名和录取办法按民办学校录取规则进行,统一纳入招生管理平台,于6月2日前完成。

(3)资格审核。对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档。

(4)招生录取。各民办学校先录取符合各类政策的优待对象、本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和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再录取本校直升学生,最后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小于剩余学额的,全部录取;若大于剩余学额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出现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缴费确认。

(5)录取确认。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确认、签订承诺书和缴费。逾期,视同放弃。

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1个或者2个)后放弃的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派位顺序号,在未被其他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同时,因放弃或被取消对象,不再具有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预录取资格,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在温州市域补招一次(报名对象每人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其他说明

(1)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按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3)民办学校以各种方式自行组织的提前预约招生、掐尖考试招生等行为一律无效。因违规招生造成重大社会稳定事件或负面社会舆论事件的,将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予以严肃追责。

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龙港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其中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必须在同一县域内。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3.2021年5月31日后开户或过户的电费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依据。

4.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的相关材料、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5.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6.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凭市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卫健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以上几类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及以上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符合录取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报名。

7.父母在龙港新城购房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填报龙港市实验小学,初中可填报龙港市外国语中学。

8.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于2024年5月31日后迁入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公办学校就学。

9.实行“长幼随学”服务。一是在不突破基准班额的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公、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家长可在2天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允许在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以房产证件为准)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三是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但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10.龙港二小、龙港七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实行多校选择,龙港二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龙港六小、龙港八小就读,龙港七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龙港八小、龙港九小就读。龙港六小、龙港八小、龙港九小要同步招收以上相应学校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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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洞头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2024-05-29,全文共 3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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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洞头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延缓入学的证明。

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政策说明

(一)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见附件1)

(二)父母或本人有不动产(即房产)的,可凭不动产权证在不动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登记。针对提供不动产报名时出现的特殊情况,按“附件3”处理。

(三)父母系洞头区合法出国、具备有效证明材料的华人华侨子女,在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四)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跨施教区学校就读的(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瓯江口实验学校外),在申请就读学校班额允许的情况下,凭监护人经商(务工)及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报名,若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进一步落实好《居住证暂行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有关规定,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新居民子女入学保障政策。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相对就近选择居住地学校报名(除实验小学、城关小学、海霞中学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新居民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洞头区(海经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2.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洞头区(海经区)用人单位签订(或劳动部门备案认定的)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

(六)实验小学、灵昆第一小学、灵南小学、海霞中学、瓯江口实验学校均实行分批次招生(具体按本文底部附件4执行)。

(七)报名区外民办学校及转公学校的,请关注相关学校的招生信息。洞头区义务教育入学对象第一轮可报名民办小学有温州外国语小学、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民办初中有温州东瓯中学、温州私立第一实验学校。

(八)公办学校入学优待对象于5月30日-6月3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昆鹏街道、灵昆街道公办学校入学优待对象到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公共事业发展科)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予以安排。

(九)洞头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联系电话:0577-57761176、57677901);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施教区学校报名,随班就读。

(十)长幼随学情况说明。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温馨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符合公办施教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对象,在同批次内优先录取。

入学优待对象

下列服务于洞头区(海经区)的人员子女可享受入学优待安排:

(一)烈士、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

(二)区域内的现役军人;

(三)省、市绿叶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劳模、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洞头区(海经区)抗击新冠疫情的援鄂医疗队员,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

(四)区级引进高级人才、“瓯越英才计划”入选者、符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E类以上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二层次);符合《瓯江口人才子女就学及人才就医政策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对象(限海经区);

(五)获评区级及以上“三坛”、“三名”(不含市骨干),市级及以上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的教育系统在职人员;

(六)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优待对象。

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均通过登录“浙里办”手机

APP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相关材料见附件2),个别新生需提供材料现场核验。

每位学生填报一所公办学校,同时最多可以兼报2所民办学校(含转公学校);

参与第一轮未完成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补招的学生,每人限报1所。

已被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二)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4日至6月7日;6月18日-24日(部分小学继续网络报名)。

(三)初中新生报名登记时间:6月3日至 6月6日;6月18日-24日(部分初中继续网络报名)。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施教区时间及不动产权证明有效时间截止到

2024年6月6日。户籍于2024年6月6日之后迁入的学龄儿童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计划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科):63482142、63360226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华中校区(实验小学):59391878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城关校区(城关小学):56728666

城关小学教育集团双朴校区(城关第一小学):56728920

东屏中心小学:56728152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鹿西校区(鹿西中心小学):63415218

灵昆第一小学:55872523

灵南小学:86980197

海霞中学:56728807

实验中学:56728717

大门新城实验学校:59398969、15958776961、18806876284

灵昆中学:55875292

元觉义务教育学校:59389986

霓屿义务教育学校:55895312、13858833683、13867752363

瓯江口实验学校:88078667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63388790

区教育局机关纪委:63360010

洞头区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洞头区实验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第一批:入学优待对象;

第二批:户籍与房产均在施教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以下情况应向学校提交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

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少于50%,但份额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含)之内的。

同一套房产 3 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二批次学生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实施以不动产权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份提前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

如有空余学额,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三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根据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第四批次学生。

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洞头区海霞中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入学优待对象;

第二批: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

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剩余招生计划数用于下一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三、洞头区灵昆第一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

户口在灵昆居委会、周宅村、北段村、九村、叶先村、沙塘村、王相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以上村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昆鹏街道有房产的业主子女;

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昆鹏街道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四、洞头区灵南小学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口在双昆村、上岩头村、海思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父母一方户口在以上村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以上村居内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昆鹏街道有房产的业主子女;父母在以上村居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以上村居及昆鹏街道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招生办法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第一、二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当第一、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洞头区教育局会同海经区综合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学生。如还有空余学额,再统筹安排第三批次学生。

五、瓯江口实验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入学优待对象;学生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且本人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持有昆鹏街道不动产权(房屋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

第二批:学生本人具有昆鹏街道户籍,本人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持有的昆鹏街道不动产权不符合第一批次资格条件的。

第三批:学生非昆鹏街道户籍,本人或父母持有昆鹏街道不动产权的。

第四批:父母持有昆鹏街道范围内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学生全部录取。

满足第一批次录取后,剩余名额用于录取第二批次,第二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若还有剩余招生计划数,则以同样办法录取第三批次学生,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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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泰顺县中小学报名时间+流程(公办+民办)

2024-05-28,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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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顺县实行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统一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

公民办初中:6月3日-6月6日(9:00-21:00);

公民办小学:6月4日-6月7日(9:00-21:00)。

(注:今年泰顺县公办学校报名时间与民办时间同步,只有四天!)

报名操作:

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APP。

二、开始报名

为减少提交证明材料环节,系统将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对提交的信息进行核验,请在报名主界面勾选“同意报名过程中授权大数据查询信息真实性”后,点击“开始报名”。

第一步:搜索“入学掌上通”点击办理;选择“泰顺县”,登录“义务段入学报名”进行报名,勾选同意信息真实性→开始报名(如下图)或者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

第二步:进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勾选“同意报名过程中授权通过大数据中心查询信息真实性”,点击开始报名。

选择“泰顺县”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相应类型学校,勾选我已阅读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表具体信息(标*为必填选项)

报名类型(公办学校):

学生户籍在报名学校施教区:学生户籍在施教区的学生选择此类型报名;

政策照顾类:符合政策优待的学生选择此类型报名;

父母房产在报名学校施教区:学生父母房产(持有不动产证)在施教区的学生选择此类型报名;

购房合同:学生父母房产(持有购房合同)在施教区的学生选择此类型报名;

有房无证:学生父母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等原因,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此类型施教区的学生选择此类型报名;

随迁人员子女:在我县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县外随迁子女选择此类型报名,根据居住证地址,县城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它乡镇选报相应的乡镇学校。

父母在县内务工或经商的县内适龄儿童(少年):泰顺县户籍学生,跟随父母在县内务工或经商的选择此类型报名。根据务工或经商地址,县城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它乡镇选报相应的乡镇学校。

非施教区小学毕业生:学生户籍或父母房产不在施教区内,但小学在施教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选择此类型报名,县城小学毕业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它乡镇的选报相应的乡镇初中。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照片需清晰)。

完成报名表填写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会提示“报名成功”,提交后,家长的手机会收到相关报名成功及报名序号的短信。

(注:报名编号对录取不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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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泰顺中小学报名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2024-05-28,全文共 4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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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泰顺中小学招生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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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2.县城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3.2024年县城小学和初中招生计划

4.2024年泰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行事历

5.2024年县城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对象及方式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

符合本县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及初中七年级新生统一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上报名。报名时只能填报1所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另还可自愿选报不超过2所县内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域兼报。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同时选报公、民办学校的,按招生工作流程录取。

招生政策与办法

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按户籍、政策优待生、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权证(以下简称“不动产权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顺序,采取分类分批招生。特殊群体按照相关政策入学。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学校,结合户籍及取得时间、所购房产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招生批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施教区学生

1.入学条件:

在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或购房合同等的适龄儿童(少年)。

2.相关政策说明

(1)户籍及不动产权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31日。

(2)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导致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上传民政、法院等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向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3)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可以凭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及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收件收据为依据报名。

(4)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银行盖章证明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或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不动产权证明代替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报名。

(5)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等原因,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转让原始材料(转让合同和购票票据)和最近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实际居住有效凭证(户名为父母一方)。

(6)下洪、大安、西旸(含垟溪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施教区小学毕业生,意愿到县城初中学校就读安排如下:下洪、大安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施教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学校为泰顺县罗阳二中,西旸(含垟溪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施教区小学毕业生报名学校为泰顺县实验中学。

(7)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不动产权证的,可持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监护人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就读。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拥有不动产权证的,可向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就读。

(8)轻度智力残疾,并具有随班就读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少年),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注:学校每班安排随班就读学生1-2名为宜,不超过3人);中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残疾证到泰顺县培智实验学校报名;其他类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残疾证到省、市相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县外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程度及学习能力,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就读。

(二)特殊群体

1.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我县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县外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凭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居住证,县城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他乡镇选报相应的乡镇学校。

2.父母为环卫工人或菜农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县环卫所、蔬菜协会提供的2024年度职工适龄儿童名单为准。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罗阳镇第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

3.父母在县内务工或经商的县内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务工或经商地址,县城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为泰顺县第三实验小学,七年级新生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他乡镇选报相应的乡镇学校。

务工子女需提供的材料: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其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及以上的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原件;连续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及以上用人单位工资证明。

经商子女需提供的材料: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满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人必须为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有效经营凭证。经商合伙协议不视作招生的依据。

4.非施教区小学毕业生。非县城施教区在县城就读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凭就读学校电子学籍,报名学校为“县城统筹初中”,其他乡镇的选报相应的乡镇初中。

5.政策优待生

(1)下列对象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公示后,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县公民办学校招生中妥善安排入学。

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②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

③“飞地”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的我县ABCDE五个层次人才子女;

④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支援温州市等上级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和援鄂、援沪等市外的医疗队员子女,受县级(不含部门表彰)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⑤县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省春蚕奖获得者子女;

⑥县级及以上“三名”“三坛”或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新锐)教师(班主任)子女;

⑦援疆、援藏、援青及援外等干部子女;

⑧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其他需要优先安排的对象子女。

(2)民办学校(含系列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在本校(民办学校)就读的,及县政府认定的政策或协议承接生在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照顾本校入学。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在职的教职工子女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照顾本校入学。

(3)对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及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4)“长幼随学”政策照顾。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少年)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地址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及程序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实行网络平台招生录取工作,采取同步报名分类分批录取的办法,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一)民办学校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

5月25日前,县教育局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发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包括收费标准等)。

2.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直升生、政策优待生报名、录取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直升报名和确认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报名直升人数多于初中部招生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号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其小学部报名直升人数小于初中部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初中部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全县统一招录。九年一贯制学校于5月26日前确认本校直升生名单(根据学生、家长意愿,不能拒绝接收符合直升条件的直升对象)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月27日直升生招生报名,5月30日前完成直升生录取工作。

报名民办学校的政策优待生于5月28-30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418室)审核。县教育局5月31日前完成民办学校政策优待生录取工作,并公布民办学校已录取人数和剩余招生计划数。

3.民办学校报名

初中七年级新生于6月3-6日(9:00-21:00),小学一年级新生于6月4-7日(9:00-21:00)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选报意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最多限报2所),填写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同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报名信息经入学资格审核验证后将不再予以更改。逾期未报的,视为弃权。

4.报名材料审核

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完成民办学校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核和公示。

5.招生摇号

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6月12日进行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摇号),6月13日进行民办小学招生电脑派位(摇号),报名学生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按招生计划数录取。

6.缴费确认

6月13-14日,民办初中完成缴费确认和录取工作,逾期未缴费则认定其放弃录取学位,6月15日前根据电脑摇号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并缴费确认。

6月14-15日,民办小学完成缴费确认和录取工作,逾期未缴费则认定其放弃录取学位,6月16日前根据电脑摇号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并缴费确认。

7.录取名单公布

6月17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县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学生。

8.第二轮补招

如未招满的民办学校于6月19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计划数,并向温州市教育局申报启动第二轮补招工作。6月19日(9:00-21:00)接受家长报名,6月22日前完成报名对象资格审核、录取、缴费工作。6月22日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县民办学校第二轮补招录取名单。

(二)公办学校招生

1.政策优待生资格审核

报名公办学校的政策优待生(含长幼随学对象)于5月28-30日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418室)审核。

2.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初中报名:6月3-6日,小学报名:6月4-7日。

(2)报名办法

①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选报相应的施教区学校,同时上传相应的材料。

②符合我县政策条件的特殊群体,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选报相应的学校,同时上传相应的材料。

政策优待生(含长幼随学对象)选报公办学校就读的,经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核后,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选报相应学校。

3.材料审核

全县公办学校于6月10-15日在“浙里办”APP“入学掌上通”上对报名本施教区的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入学资格验证),并对材料不齐全的报名对象进行一对一沟通。6月16-18日对需要现场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的报名对象进行补充材料的审核确认。

6月19-21日,县教育局对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施教区学生(户籍、不动产权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特殊群体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4.分批录取

第一批录取:6月22-23日学校依次按户籍、政策优待生、不动产权证、房产购房备案合同、房屋产权属集体性质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顺序,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分批录取。

第二批录取:7月11-31日,县教育局对因热门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等原因需要调剂的新生进行统筹安排并录取。

有关招生信息均公布在“浙里办”APP中的“入学掌上通”的“政策查询”专栏,请及时关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67595929;监督电话:6758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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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县中小学招生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2024-05-28,全文共 4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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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县中小学招生时间+对象+学区划分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的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的对象为2024年小学毕业生。

温州永嘉县中小学学区划分+咨询电话(2022年版)

招生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审核录取和超额随机派位相结合、对象分类和招生分批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每名学生可申报1所公办学校和2所民办学校(其中选报2所民办学校的,不得跨县域兼报)。每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一所学校录取,就不再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相应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图源:永嘉教育之声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永嘉县,勾选同意授权大数据中心查询信息真实性并点击“开始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申请报名的学校咨询报名。

公办学校报名对象,除施教区学生和统筹类第一批学生之外,均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施教区范围就近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

2.对象分类与招生办法

(1)施教区学生

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招录。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就读。

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施教区划分依据。

报名所需要的材料详见附件3,下同。

(2)政策照顾学生

①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第八条所规定的对象。

②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参照《中共永嘉县委统战部

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永委统〔2022〕2号)实施)。

③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永嘉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24〕1号)实施)、“飞地”人才子女、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参照《关于开展

2024 年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的通知》(永经信〔2024〕15号)实施)。

④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对象(参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市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积分疗养工作的通知》(永流联办〔2024〕1号)实施)。

⑤因政府城市规划实施、土地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移民等原因所形成的政策性移民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凭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可选择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或在政策安置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⑥符合《永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规定,在乡村学校从教10周年(含)以上的乡村教师子女。

⑦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上述第①⑤⑦种对象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县教育局审核议定录取结果。

上述第②③④种对象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向相关部门(县侨办、县人才办、县经信局、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对象。

上述第⑥种对象直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申请对象,于5月31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直接抄送名单给学校,并直接录入招生系统,无需监护人报名。监护人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完成新生注册。

申请就读学校在招录完施教区学生后无空余学额的,政策照顾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周边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统筹学生

在满足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顾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

①2024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

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5月31日之前取得)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批次两类学生同时报名、审核与录取。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4年5月31日。

第二批:

①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连续在该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在我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附件4执行)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教师。

⑤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下同)5月31日以后在施教区内取得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符合《永嘉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

⑦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①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②在我县实际工作且有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参照附件4执行)

统筹类第一批次第二种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采取按不动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由片区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在周边学校录取完统筹类第一批次对象之后,统筹类第二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统筹类第二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类第二批次学生,由片区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在其第二批次对象录取之后,第三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统筹类第三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

以上统筹类三批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片区指导学校制定方案,招收确需在该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均在县域范围内招生。本县范围内招不足的,经县教育局同意,由市教育局统筹,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每生限报1所)。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2.民办学校招生对象

(1)直升生。经批准实施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

(2)政策照顾学生。含符合本招生方案前文所规定的6类政策照顾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除新居民积分制入学对象外);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直系亲属;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以及工龄满1年的职工(需提供至报名时满1年的流水工资册,满1年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子女;学校与政府签订协议需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两类对象在民办学校公开网络报名之前予以优先录取,在6月1日前录入招生系统,并锁定名单。

(3)户籍生。拥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4)产权生。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县不动产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

(5)学籍生。具有本县小学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6)居住生。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本县实际居住并在本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3)至(6)类学生在招生平台于公开网络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各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3.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严格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全程有公证机构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录取的,要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录取确认(签订录取就读承诺书)并完成缴费。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后确认放弃的(同时取消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录取资格,学校要保存确认放弃的相关依据材料),按摇号生成的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递补录取人数为学校空余学额数。补录后仍招不足的,经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市域范围内补招。补录中如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额的,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四)优化“长幼随学”服务

进一步优化“长幼随学”服务举措,因地制宜,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问题。

1.民办学校“长幼随学”服务

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可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

同一户家庭有一个子女在民办小学或初中就读,其他孩子为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适龄儿童的,可以申请“长幼随学”入读同一所民办学校,在民办学校启动摇号之前优先录取。

2.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服务

允许在非学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或县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

除起始年级外,允许公办学校因“长幼随学”转学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县少年艺术学校、县体育运动学校分别招收具备一定艺术、体育特长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制定,经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核准后实施。

2.系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生健康、法院、村居(社区)与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后要及时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本县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0577-57677901,启音部、启明部联系电话:0577-57761176)。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4.个别特殊弱势群体亟需政府、社会予以帮扶的,由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审核后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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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瑞安市初中小学报名(时间+对象+招生计划)

2024-05-27,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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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瑞安市初中、小学报名

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三、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期房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二)公民办学校招生时间

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图源:瑞安教育发布 |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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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2.瑞安市实验小学忠义街校区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

3.2024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

4.2024年瑞安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2024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6.2024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

7.2024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2024 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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