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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贺岁普通纪念币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安排(时间+数量+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内分支机构共同承担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工作。

2024-04-15,全文共 1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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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省贺岁普通纪念币贺岁纪念余量兑换安排

一、承办银行机构

为保持兑换工作的连续性,总体遵循“原先由哪家银行机构负责兑换就再由哪家银行机构负责兑换”的原则,确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内分支机构共同承担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工作。

二、发行数量

此次兑换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均为浙江省首次预约兑换发行剩余部分。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浙江省各地市分配数量见附件1

浙江省内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将于2024年4月17日前公告当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承办银行机构、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

2024年4月18日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告浙江省内承担兑换工作的营业网点及每个网点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各承办网点在网点大屏幕或宣传栏粘贴公示等方式公布本网点承办普通纪念币品种、可兑换数量等信息。

三、预约兑换安排

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均采取线上预约方式,不进行重复预约和上期约而不兑行为核查。

(一)数量限额

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

(二)证件要求

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为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预约登记

2024年4月18日22时至2024年4月19日24时为2024年贺岁币余量预约登记期。

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2024年4月19日24时为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登记期。

公众可登陆中国农业银行(www.abchina.com)、中国建设银行(www.ccb.com)、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官方网站按步骤完成预约。也可通过各承办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预约。

(四)预约兑换

1.兑换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4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期。

2.规则

已成功预约的公众,可在约定日期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预约登记的各承办银行浙江省内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本着便民的原则,每人可代理且最多代理2位成功预约的公众(不包括本人)办理兑换;代理他人办理兑换的,须出示本人和被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兑换数量须与预约数量完全一致。逾期且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

四、咨询投诉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99,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33,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59。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电话:0571-87686688,浙江省内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咨询投诉电话见附件3。

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

0577-88015755

五、温馨提示

(一)预约登记时,请公众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预约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认真核对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预约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一致,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兑换。

(二)余量兑换时,可能会出现2024年贺岁币不成卷、2024年贺岁钞冠字号码不连续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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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贺岁纪念钞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渠道

2024-04-18,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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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贺岁普通纪念币贺岁纪念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渠道

一、农业银行

注:预约中国农业银行的,预约网点可选择“浙江省分行”或“宁波分行”。

1.掌上银行:首页广告图或搜索“纪念币预约”进入。

2.手机浏览器:登录https://coin.abchina.com.cn。

3.门户网站:登录https://coin.abchina.com.cn或通过首页广告图进入。

4.微信公众号:“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生活驿站”-“纪念币预约”、“中国农业银行”-“热门推荐”-“纪念币预约”或“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智享服务”-“纪念币预约”。

5.个人网银:首页-本地-网上预约-纪念币预约。

二、建设银行

1.建行国际互联网网站(PC端IE8以上浏览器登录www.ccb.com-“网点业务预约”菜单)。

2.移动门户(移动端登录m.ccb.com-“预约纪念币”)。

3.个人网银(登录网银-“我的账户”-“网点业务预约”菜单)。

4.个人手机银行(下载4.3.5以上版本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点击首页右侧“更多”-“网点服务”-“兑换纪念币/钞”或在首页顶部搜索栏搜索关键字“纪念币”)。

5.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国建设银行”,点击“悦生活”-“纪念币预约”菜单)。

6.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热门服务”-“纪念币预约”)。

三、交通银行

1.交通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首页主图广告位置,点击广告即可转至门户网站纪念币兑换页面。

2.交通银行个人手机银行首页广告位置,点击广告即可转至手机银行纪念币兑换页面。

3.微信公众号“交通银行”,通过“财富交行-纪念币预约”路径进入纪念币预约页面。微信公众号“交通银行微银行”,通过“惠活动-纪念币预约”路径进入纪念币兑换页面。

4.交通银行微信小程序“交通银行”,点击首页广告“纪念币预约”路径进入纪念币预约页面。

其中仅交行手机银行4.0以上版本提供纪念币预约服务,若客户无法看到纪念币预约广告,请客户下载手机银行最新客户端。

2024年龙年纪念币和纪念钞二次预约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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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纪念钞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公告(附兑换网点)

2024-04-18,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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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贺岁普通纪念币纪念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联合公告(附兑换网点)

根据人民银行安排,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省内分支机构承担。现将浙江省内有关余量预约兑换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点击查看↓)

1.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网点及额度

2.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网点及额度

3.交通银行浙江省余量预约兑换网点及额度

4.线上预约渠道

一、余量预约兑换网点及分配额度

此次兑换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均为浙江省首次预约兑换发行剩余部分。具体承担余量预约兑换的网点及额度信息请查看附件1-附件3。

二、余量预约兑换安排

(一)预约时间及方式

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全部采取线上预约方式,不进行重复预约和上期约而不兑行为核查。

预约承办行的线上预约渠道详见附件4。

2024年贺岁币线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

2024年贺岁钞线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

(二)预约兑换限额

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

(三)证件要求

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为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四)兑换安排

2024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期。预约成功的客户请于预约的兑换日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预约网点办理兑换。每人可代理且最多代理2位客户办理兑换;代理他人办理兑换的,请出示本人和被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重要提示事项

(一)敬请客户认准预约银行网站地址及线上预约渠道,谨防上当受骗。

(二)预约登记时,请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预约兑换。

(三)2024年4月21日(周日)部分网点不营业,敬请客户按照预约登记时约定的兑换日期前往兑换。

(四)本次兑换的纪念币、钞为首次兑换剩余部分,部分纪念币、钞已拆封,会出现无包装或非原封包装、冠字号码不连续等情况。

咨询与投诉服务热线如下:

1.农业银行:95599

2.建设银行:95533

3.交通银行:9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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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钞防伪查验方法一览(示意图)

2024-04-15,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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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防伪查验方法一览(示意图)

1、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

(1)双金属结构和内芯复合材料

硬币外环为黄铜合金,内芯为具有独特机读性能的镍带复合白铜材料。防伪特征效果见图1。

图1 内芯-复合材料效果示意图

(2)斜全齿间隔半齿

硬币外缘分布有交替排列的斜全齿与半齿。防伪特征效果见图2。

图2 斜全齿间隔半齿效果示意图

(3)隐形图文

将硬币倾斜适当角度,可在正面面额数字“10”的轮廓线内,观察到两组由3个“10”和“RMB”构成的隐形图文。防伪特征效果见图3。

图3 隐形图文效果示意图

(4)微缩文字

在硬币正面面额数字“10”的底端,可观察到“RMB 10 YUAN”的微缩文字。防伪特征效果见图4.

图4 微缩文字效果示意图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整体效果见图5.

图5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防伪特征示意图

2.2024年贺岁纪念钞公众防伪特征

(1)动感全息

位于票面下方。改变观察角度,票面正面可见“如意云纹”、“缠枝牡丹”与“福”字组成的装饰纹样呈现多色动感特征。防伪特征效果见图6.

图6 动感全息防伪效果示意图

(2)透明视窗

位于票面下方。票面背面可见“如意花窗”内“福”字装饰纹样呈现金色效果。防伪特征效果见图7.

图7 透明视窗防伪效果示意图

(3)光彩光变图案

位于票面正面右侧。改变观察角度,面额数字“20”的颜色在绿色和蓝色之间变化,并可见圆形光环效果。防伪特征效果见图8.

图8 光彩光变图案防伪效果示意图

(4)雕刻凹印图案

票面正面国徽、“中国人民银行”行名、篆书“龙”字印章、龙的造型图案、汉字“贰拾圆”、盲文面额标记,票面背面面额数字“20”、汉语拼音字母“YUAN”、儿童舞龙灯图案、年号“2024年”、行长章、“中国人民银行”汉语拼音字母和蒙、藏、维、壮四种民族文字的“中国人民银行

贰拾圆”字样等均采用雕刻凹版印刷,触摸有凹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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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三月三市集活动安排(时间+地点+活动安排)

2024-04-10,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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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三月市集活动安排

第一章活动

活动名称:麻步镇联民村“百年江埠 醉美江湾”游园会

活动时间:4月9日-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一至三月初三),每天3场,分别为13:30、18:00、20:00

活动地点:麻步镇联民村树贤东路159号(江湾家园)

活动内容:

1、汉服体验

2、空中威亚

3、首届打铁花

4、水上灯光秀

5、后备箱集市(网红打卡地)

第二章活动

活动名称:麻步镇江北村上海小梅花越剧团戏曲展演

活动时间:4月10日-4月14日(农历三月初二至三月初六),每天两场,分别为13:00和18:00

活动地点:麻步镇江北村富锦家园

第三章活动

活动名称:麻步镇鳌寒村传统民俗文化节

活动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

出巡时间:早上7:00出发,17:30返回目的地

活动路线:

57省道复线 → 河滨路 → 万安街 → 永安街 → 经六路 → 新厝桥头 → 学前巷 → 新安路 → 新桥路 → 后南线华亭村办公楼 → 宫边村道

→ 黎明村机耕路 → 黎明村东 → 四桥桥下 → 雷渎村避灾中心 → 雷渎江边村道 → 雷渎路 → 雷峰路 → 港埠大道 → 富源花苑 → 经七路(幼儿园) →

欣雅花苑 → 麻步三桥 → 花为媒公司 → 江湾小微园 → 双江路230省道 → 鼎强公司 → 康乐路 → 兴贤 → 学前南路 → 树江路 → 安康小区 →

树贤中路 → 树新路 → 兴贤路 → 绿景嘉园 → 康乐路 → 树贤西路 → 麻步二桥 → 新河西路 → 新楼河 → 文昌路 → 新河中路 → 玉泉路 →

河滨路 → 新河东路 → 玉泉路 → 老农行 → 光明路 → 振兴东路 → 大桥路 → 中街 → 老菜场街 → 邮电街 → 永安街 → 万安街 → 河滨路 →

目的地

2024温州市第十三届瓯越三月三游玩攻略(时间+地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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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平阳农商银行寒假实习生招聘报名时间及时间

2024-01-11,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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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平阳农商银行寒假实习生招聘

一、招募条件

①平阳县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生或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②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③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④实践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

二、实践福利

实践期间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实践期间提供实践相关用品;

根据实践表现发放实践补贴;

根据实践表现出具实践证明。

识别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

名额有限、额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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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及纪念钞温州预约核实办理地点

2024-01-02,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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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8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各承办银行温州市内营业网点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

公众如对预约记录存在异议,可于核实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查询,查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号3楼307室,电话:0577-88015755。

公众如代他人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

01、预约登记时,请公众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预约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认真核对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预约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一致,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兑换。

02、如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已预约完毕且已预约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在预约兑换期(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内全部兑换完毕,将不再组织余量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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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及纪念钞温州市发行公告

2024-01-02,全文共 1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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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公众了解温州市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发行兑换信息,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4年1月9日发行2024年贺岁币1枚、2024年贺岁钞1张。2024年贺岁币面额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2024年贺岁钞面额20元,票面长145毫米、宽70毫米,塑料材质。

温州市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简称各承办银行)温州市内分支机构承担。

一、发行数量

温州市辖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分配数量如下:

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温州市分配数量表 单位:枚(张)

各承办银行的温州分行公告温州市内承担预约发行的各营业网点及每个网点预约兑换分配数量。

二、预约兑换安排

01、限额及证件要求

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为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02、预约登记

2024年1月3日22时至2024年1月4日24时为2024年贺岁币预约登记期。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2024年1月4日24时为2024年贺岁钞预约登记期。每人可分别办理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各一次(重复预约无效),先约先得,额满为止。

预约仅通过线上各渠道办理,公众可登陆中国农业银行(www.abchina.com)、中国建设银行(www.ccb.com)、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官方网站按步骤完成预约。也可通过各承办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预约。

03、预约核实

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8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核实期。预约核实期内,未通过核查的公众可持预约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预约登记的各承办银行温州市内营业网点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具体办理流程查阅《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

公众如对预约记录存在异议,可于核实期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查询,查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468号3楼307室,电话:0577-88015755。

公众如代他人办理撤销违约记录及保留兑换资格业务,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04、预约兑换

1.兑换时间

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期。

2.规则

已成功预约的公众,可在约定日期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预约登记的各承办银行温州市内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本着便民的原则,每人可代理且最多代理5位成功预约的公众(不包括本人)办理兑换;代理他人办理兑换的,须出示本人和被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兑换数量须与预约数量完全一致。逾期且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

四、余量兑换安排

2024年1月15日预约兑换结束后,若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仍有剩余(未预约或者预约未兑换),我市将开启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工作,余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五、咨询投诉

中国农业银行咨询投诉热线:95599;

中国建设银行咨询投诉热线:95533;

交通银行咨询投诉热线:95559;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咨询投诉电话:0577-88015755。

温馨提示

01、预约登记时,请公众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预约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认真核对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预约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一致,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兑换。

02、如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已预约完毕且已预约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在预约兑换期(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内全部兑换完毕,将不再组织余量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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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浙江温州分行2024贺岁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兑换公告

2024-01-02,全文共 21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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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预约兑换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采取预约兑换方式发行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

“2024年贺岁钞”),2024年贺岁币每枚面额10元,发行总量1.2亿枚,2024年贺岁钞每张面额20元,发行总量1亿张。建行承办8个地区的预约兑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贺岁币图案

正面图案

背面图案

2024年贺岁钞图案

正面图案

背面图案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21号

承办地区

建行承办北京市、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湖南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的预约兑换。客户可登录上述建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的互联网网站,了解预约兑换网点、可预约额度及网点营业时间。其中,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客户分别通过建行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分行的互联网网站查询。

预约兑换安排

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发行采用核查机制,具体核查规定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26号。

(一)预约期:2024年贺岁币预约期为2024年1月3日22时至2024年1月4日24时;2024年贺岁钞预约期为2024年1月3日22时30分至2024年1月4日24时。

在预约期内,客户可凭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预约。每位客户仅能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每位客户仅能预约一次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

建行2024年贺岁币和2024年贺岁钞网点预约额度全部为线上预约额度,客户可通过建行国际互联网网站、移动门户、个人网银、个人手机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建行生活APP、掌上网点微信公众号、劳动者港湾APP和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预约开始前15分钟,客户可进入预约申请页面了解需填写的预约信息,预约开始后,提交预约申请,页面跳转显示“预约申请已经受理”后即表示预约申请提交成功,此环节我行不再发送短信通知,客户也可点击“预约记录查询”查看预约申请提交结果。

(二)核实期: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8日

预约期结束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客户全部预约记录进行核查。客户可在1月7日0点后通过我行预约渠道查询预约结果。通过核查的客户预约成功,可正常兑换。如在两家及以上银行重复预约2024年贺岁币或2024年贺岁钞的,或上一次京剧币已预约但未兑换的,无法通过核查,不能办理兑换。如您未通过核查,可在核实期内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选择我行承办预约兑换的网点,办理撤销重复预约或约而不兑记录并保留本次兑换资格业务。

(三)兑换期: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预约成功的客户,请在本人约定的日期,持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预约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3〕第21号,2024年贺岁币和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核实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如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或未成年人未办理,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线上渠道预约路径:建行国际互联网网站(PC端IE8以上浏览器登录www.ccb.com-

“网点业务预约”菜单)、移动门户(移动端登录m.ccb.com-“预约纪念币”)、个人网银(登录网银-“我的账户”-“网点业务预约”菜单)、个人手机银行(下载4.3.5以上版本建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点击首页右侧“更多”-“网点服务”-“兑换纪念币/钞”或在首页顶部搜索栏搜索关键字“纪念币”)、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国建设银行”,点击“悦生活”-“纪念币预约”菜单)、建行生活APP(点击“网点”-预约宣传图,预约前需进行用户注册)、掌上网点微信公众号(点击“精选活动”-“纪念币预约”或键入“纪念币”-点击预约链接)、劳动者港湾APP(点击首页宣传栏中预约宣传图)、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热门服务”-“纪念币预约”)。

三、我行仅支持本行预约记录查询,如客户需了解本人身份证号码所有银行预约记录,可在核实期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查询,查询地址以人民银行公告为准。

四、若本次预约未兑换,相关信息将被记录,并影响下一次普通纪念币兑换,请预约成功的客户按时办理兑换。

五、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我行部分网点不营业,如需前往网点办理预约、兑换、核实业务,请提前确认营业时间。

六、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兑换期结束后,未兑换部分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开展余量兑换,余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和承办银行等信息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另行公布。我行余量兑换的承办网点、分配额度及兑换要求等信息,届时请关注我行承办地区分行的互联网网站相关公告。

七、如本公告内容与各地人民银行要求有不一致之处,以当地人民银行要求为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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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预约时间+预约入口+分配数量

2023-12-15,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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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年贺岁纪念币和纪念钞预约

一、预约时间

2024年1月3日22时-1月4日24时(线上预约)

二、预约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徽商银行、长沙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各地区具体安排如下:

三、预约入口

❶ 中国工商银行:点击进入

❷ 中国农业银行:点击进入

❸ 中国银行:点击进入

❹ 中国建设银行:点击进入

❺ 交通银行:点击进入

❻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点击进入

❼ 华夏银行:点击进入

❽ 浦发银行:点击进入

2024年贺岁双色铜合金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张。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浙江省龙年纪念币+分数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1.2亿枚(含留存历史货币档案1万枚)。

纪念钞面额20元,票面长145毫米,宽70毫米,采用塑料材质,发行数量1亿张(含留存历史货币档案2万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和纪念钞分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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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温州地区兑换分配数量

2023-11-22,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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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23年11月28日发行京剧币1枚,面额为5元,直径为30毫米,材质为黄铜合金。

温州市京剧币预约兑换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在温州辖内的分支机构承担。

温州市辖区京剧币预约兑换分配数量如下:

京剧币预约兑换分配表(单位:枚)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三家机构温州分行公告温州市内承担预约发行的各营业网点及每个网点预约兑换分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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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龙港市中小学招生安排(报名时间+公办+民办)

2024-05-30,全文共 7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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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龙港中小学招生安排(报名时间+学区划分)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点击查看↓

附件1.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docx

附件2.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3.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docx

附件4.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监督)电话.docx

附件5.2024年龙港市义务教育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docx

招生计划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班额,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审批不得超计划招生。一年级、七年级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招生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线上报名、后台比对、分类分批的招生办法;民办学校实行属地招生、线上报名、网上审核、超额摇号的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学校类别、招生对象及录取程序

(1)普通公办学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下同)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占有份额须高于50%;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4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本年度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政府统一组织并在施教区内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以及以下十类优待对象。

①驻扎在龙港市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龙港市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编在岗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③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④龙港市范围内,浙江省或温州市绿叶奖、温州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龙港市(含原苍南县)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子女。

⑤龙港市范围内,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温州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护人员的子女。

⑥龙港市范围内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市政府学科带头人及相关专业骨干子女(本类对象含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全职在龙港工作的温州市ABCDE类人才、“飞地”人才、原苍南县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原苍南县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⑦在龙港市公民办学校任教的温州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龙港市第二层次(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⑧根据龙港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公安部门确认并公示,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新居民子女。

⑨《龙港市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实施方案》(龙社发〔2023〕42号)文件中符合优待对象的子女,即2023年度龙港市优秀工业企业、温州市领军型企业、温州市高成长型企业的职工子女,且每个企业不超过2名。

⑩龙港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优待对象报名时,由其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后,持父母身份证明、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需另提交侨办或台办证明、现监护人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需另提交相关文件、高级人才证件、居住证明〕,于6月4日至5日到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世纪大道市行政副中心)2幢512室报名,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的公办学校不含龙港市艺术实验小学。逾期视同放弃。

第二批: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0年11月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

②2024年5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儿童少年;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再招其父母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六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六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2020年11月5日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指“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引进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居住地落户、政策性落户、社保就业落户等对象),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第三批: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轮次为:

第一轮次

①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四年而不满六年(2020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四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轮次

②因历史原因,其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以上的(2021年6月1日之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2024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轮次

④其父母在施教区独立拥有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或商业住宅等实际用于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龙港市、苍南县、平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录取方式与顺序:第一批、第二批第①②类对象,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线上比对、学校审核、统一公示后录取。其余批次类别对象,依次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线上线下审核,单校独立与多校捆绑相结合、分轮分组摇号录取。同批同类遵循本施教区优先原则,同类对象若报名数未超余额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余额的,实行单校独立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社会事业局按比例在尚有余额的同组别学校捆绑摇号录取。额满为止。

小学第一组“龙港一小、龙港四小、龙港五小、龙港七小”;第二组“龙港二小、龙港三小、龙港六小、龙港八小”;初中第一组“实验中学、龙港外国语中学、龙港一中、龙港二中、龙港三中、龙港市第三中学世纪校区、龙港四中”。同一组别有学校出现报名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开启同组别摇号。家长可根据居住地等因素填写志愿,根据志愿优先顺序进行摇号录取。捆绑批次报名数超余额的,小学组调剂到龙港九小、龙港市宏程小学,初中组调剂到龙港五中、龙港九中。

入学对象错过报名时间的或已录取放弃的,补报后降批次参加电脑摇号;入学对象错过补报时间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直接统筹安排到仍有余额的学校(非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报名就读,不得多校申请。若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直接进入全市最后批次,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2)新居民子女入学

在龙港市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登记凭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我市新居民子女公办学校。同等条件下持有居住证的优先入学。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先按职称和技术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按学历从高到低录取;再按社保缴纳时间从长到短录取;再按居住证明登记时间从长到短录取;依次比较后仍相同的,并列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的兄弟姐妹已经在其所申请的新居民子女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批次条件下优待入学,实现“长幼随学”。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7月1日至2日在招生平台上选择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若因特殊情况错过报名时间,则统一于7月15日按要求在招生平台选择尚有余额的新居民子女学校补报。龙港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名单见附件3。

不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我市新居民子女学校在确保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含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全部入学的前提下,若仍有剩余学额的,可招收其他非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

(3)特殊学校

本市户籍中,重度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到龙港市特殊(培智)教育学校申请就读,中、重度听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盲障残疾儿童少年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轻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与普通中小学生同等条件随班就读。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本着“就近就便”“应入尽入”的原则,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工作责任,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同时,严格建立因身体原因延缓入学申请备案制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教育科备案。

(4)体育艺术学校

龙港市体育运动学校、艺术实验小学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面向全市招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报市社会事业局批复后实施。

2.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审核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阶段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方法二: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点击“入学报名”;在左上角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再点击“报名入口”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对确实不会操作或家中无人操作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由学校招生咨询指导小组指导完成网上报名。

(3)审核要求。公办学校对报名本校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通过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对相关信息无法核对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到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对查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

(二)民办学校

1.报名对象

申请就读龙港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优待生:政府部门规定的优待对象、招生学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举办者的直系亲属。

(2)直升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享受直升资格。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在全面了解所在民办学校初中部办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并认同后,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浙里办APP申请直接升入其初中部就读(以电子学籍记载为准)。当直升生申请人数未超出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再统一招录;当直升生申请人数超出相应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民办学校不再进行统一招录。直升生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不再参与本市民办学校招生。

(3)户籍生: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产权生:其父母持有龙港市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在龙港市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以上的(2021年5月31日之前开户或过户),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的。

(5)学籍生:龙港市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6)居住生:其父母在龙港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流程

(1)信息公布。民办学校要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有关招生信息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公布。

(2)招生报名。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与公办学校(第一阶段)同步开始,由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自主报名,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符合各类政策的优待对象申请报读民办学校的,或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要求报读本校的,由学校统一于6月5日持相应证明材料到市社会事业局2幢512室报名,由市社会事业局优先统筹到相关民办学校,逾期视同放弃。

经认定为九年一贯制并实施直升的民办学校,直升报名和录取办法按民办学校录取规则进行,统一纳入招生管理平台,于6月2日前完成。

(3)资格审核。对网络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档。

(4)招生录取。各民办学校先录取符合各类政策的优待对象、本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实际工作的教师子女和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再录取本校直升学生,最后录取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若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数小于剩余学额的,全部录取;若大于剩余学额的,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出现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缴费确认。

(5)录取确认。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确认、签订承诺书和缴费。逾期,视同放弃。

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摇中1个或者2个)后放弃的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派位顺序号,在未被其他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同时,因放弃或被取消对象,不再具有其他民办学校的递补预录取资格,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重新申请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可在温州市域补招一次(报名对象每人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其他说明

(1)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由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按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视同放弃),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3)民办学校以各种方式自行组织的提前预约招生、掐尖考试招生等行为一律无效。因违规招生造成重大社会稳定事件或负面社会舆论事件的,将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者予以严肃追责。

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申请在龙港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其中选报民办学校不超过2所且必须在同一县域内。报名时间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3.2021年5月31日后开户或过户的电费不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依据。

4.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证或移民审批的相关材料、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或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5.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6.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凭市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卫健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以上几类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及以上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符合录取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报名。

7.父母在龙港新城购房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小学可填报龙港市实验小学,初中可填报龙港市外国语中学。

8.因特殊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或户籍于2024年5月31日后迁入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指定公办学校就学。

9.实行“长幼随学”服务。一是在不突破基准班额的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参加同一所公、民办学校电脑摇号录取时,若其中一位被录取,家长可在2天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并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允许在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符合转入条件前提下,跨县域或县域内跨校转入现户籍或居住地(以房产证件为准)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实现“长幼随学”。三是允许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转入公办学校“长幼随学”;但民办学校原则上不得以“长幼随学”为名转入学生。如果民办学校出现学位空额时,可安排“长幼随学”转入学生,但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转入学生。

10.龙港二小、龙港七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实行多校选择,龙港二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龙港六小、龙港八小就读,龙港七小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择龙港八小、龙港九小就读。龙港六小、龙港八小、龙港九小要同步招收以上相应学校施教区指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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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指南(时间+流程+联系方式)

2024-05-21,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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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省上半年毕业申请办理指南(时间+流程+联系方式)

我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此次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点击查看→: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doc

一、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

二、5月24日8:30-5月28日16:30

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合并申请。

三、5月27日8:30-5月30日16:30

符合补录成绩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提交成绩补录申请。

四、5月27日8:30-5月31日16:30

符合毕业申请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登记。

五、毕业申请登记完成的考生,按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公告的时间、地点到相应教育考试机构提交毕业申请所需材料。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浙江省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考生必读》(附件),按规定时间、流程及要求完成各相应事项,逾期不能办理。

图源:浙江考试

七、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网站地址及联系电话

设区市

网站地址

联系电话

杭州

http://www.hzjyksy.cn/category/id478753266383482134315.htm

0571-85866677

宁波

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Zxks.aspx

0574-87732721

0574-87320594

温州

http://edu.wenzhou.gov.cn/col/col1330312/index.html

0577-88638063

嘉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col/col672/index.html

0573-82087270

湖州

http://huedu.huzhou.gov.cn/col/col1229692005/index.html

0572-2056843

绍兴

http://www.sxszsks.cn/zxks

0575-85111512

金华

http://jyj.jinhua.gov.cn/col/col1229072239/index.html

0579-82469621

衢州

http://jyj.qz.gov.cn/col/col1536869/index.html?key

0570-3089342

0570-3089341

舟山

http://zsjy.zhoushan.gov.cn/col/col1229137168/index.html

0580-2049952

台州

http://jyj.zjtz.gov.cn/col/col1229046916/index.html

0576-88582087

丽水

http://jyj.lishui.gov.cn/col/col1229252537/index.html

0578-211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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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瓯海区中小学招生安排(时间+学区划分)

2024-05-21,全文共 8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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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区中小学招生安排(时间+学区划分)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温教办基〔2024〕2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在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监督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统筹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实施招生工作,具体处理相关事务。

二、工作原则

1. 就近、免试、免费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生管理系统和网络平台等途径,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公办民办学校协调发展。

3.

便民、惠民、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逐步实现流程再造,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线下免跑”,推行“长幼随学”服务,提升招生入学便民服务质量。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pdf

附件2:2024年瓯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横版).pdf

附件3: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入学信息清单及核验方式安排表.pdf

附件4:关于2024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员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pdf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时间

(一)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入学,需要持有经瓯海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

初中招生对象为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 报名时间

民办学校报名时间: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3日—6日(9:00—21:00)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4日—7日(9:00—21:00)

公办学校报名时间:

公办初中报名时间为6月3日—10日(9:00—21:00)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4日—11日(9:00—21:00)

(三) 温州二外(市直)招生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为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完全中学,2024年秋季开始可面向施教区招收初中新生,具体招生方案可通过“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微信公众号查阅。

(四) 艺术生招考

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2024年艺术生招考工作经审批,由学校自主组织,相关报名招考信息请关注“温州市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577—55592172,55591089(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4:30)。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可以通过艺术术科测试招收一年级、七年级新生,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招收对象为符合瓯海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6月12日前艺术类学校录取对象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五) 特殊学生入学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智力障碍的对象,报读瓯海区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暂借瓯海区利宝特殊学校场地办学。

现场报名时间:6月3日-6月14日,

现场报名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环山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85802110,86299077。

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听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学校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

听力障碍类联系电话:57761176。

关注“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招生政策。

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请在招生报名时间内报读施教区学校。

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

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

四、招生报名途径与相关事项

(一) 招生报名途径

1.

途径一: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入学掌上通”并点击进入,在“入学服务”栏目中选择“义务段入学报名”,再选择“瓯海区”并点击进入,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2.

途径二: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学在瓯海”并点击进入,选择“中小学新生报名”栏目,再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3.

途径三: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在线办理”,再选择“瓯海区”进入,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4.

途径四:家长可在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并点击进入,在“普惠应用专区”栏目中选择“入学一件事”,再选择“在线办理”,按信息提示逐步完成招生报名。

报名完成后,家长可以通过“查看报名结果”查询报名情况、审核状态与录取结果。

(二) 招生事项

1.

申请在瓯海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时兼报相应区域内的公办民办学校,施教区内公办学校选报1所,民办学校选报不超过2所,其中选报民办学校须在同一县域内而且具备选报民办学校的入学条件(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2.

任何学校未经审批,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在市招生报名系统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记预约等争抢生源的方式均无效,不予认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借读行为,落实“人籍一致”要求。

3.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超出学校招生计划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或补报申请的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中补报时间为8月17日—19日(9:00—21:00)

五、招生计划与施教区划分

2024年我区一年级计划招生254个班,10531人;七年级计划招生217个班,8970人。

各初中、小学招生计划及学校施教区具体详见附件2。

六、入学必备条件

(一) 公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瓯海区区域内烈士子女、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引进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飞地”人才的子女。

3. 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的子女。

4. 父母持有瓯海区不动产权(住宅性质,下同)的非瓯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5. 居住在瓯海区内的新市民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应参与全员积分入学,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新市民子女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暂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对象,至少一方在瓯海区办理“居住登记”和缴纳社保)。

(二) 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符合瓯海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条件之一。

2. 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3.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

4.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或不动产权证。

5. 允许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招生范围地报名条件。

七、优待照顾规定

(一)

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或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二) 在瓯海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统筹照顾安排公民办学校就学:

1. 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者;

2. 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

3. 各类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区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

4. 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干部;

5. 瓯海区抗击新冠疫情的援鄂医疗队员、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的瓯海区医务人员;

6. 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

八、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 公办学校招生办法与程序

1. 公办学校招生批次

根据

“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对报名对象分类分批排序,统筹安排入学。学位供给紧张的公办学校,根据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结合房产、户籍等因素合理确定招生排序规则。各校原则上按照下列批次顺序招生。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而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以外但在瓯海区内;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证,但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瓯海区以外;户籍在施教区(非亲属关系)的适龄儿童少年;新市民子女全员积分入学的高积分对象。

第四批:居住在瓯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并且参加全员积分的新市民子女。

各批次内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等,其入学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分批次审核录取。

2. 公办学校招生报名信息核验

招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启动各批次的招生报名信息核验和资格审核工作。

公办学校招生报名信息核验分现场核验和网上核验两种形式。其中以下三类对象(简称“三类”)或需到现场材料核验:(1)不动产权证为祖辈的对象;(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象;(3)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家长若接到学校通知则应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接受材料复核,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3。现场核验具体时间、具体地点由学校负责通知。

除 “三类”外的其他各类报名对象,在网上报名时填写信息并直接拍照上传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核验,个别特殊情况可到学校现场报送材料。

2022年开始,全区公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六年级毕业不实行直升初中,需审核初中入学条件材料。

3. 公办学校招生录取程序

学校按第一至第四批顺序分批录取,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位,可启动程序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学校应结合所在批次、施教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适龄儿童户籍落户在施教区内的时间等因素依次招生录取,额满为止。

已被瓯海区公立艺术学校或通过摇号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入学对象,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二)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与程序

1. 民办学校招生基础情况

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市区有关规定,在核准范围内按计划招生(具体详见附件2),严格审核招生报名对象的入学必备条件。

(1) 民办学校直升报名

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自2020年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实施直升。学校对原先已招录的小学部学生采取直升初中的,直升报名和录取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一次性全部录取;直升后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核准范围内统一招录。

(2) 民办学校协议约定与照顾入学

民办学校与瓯海区政府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以及举办者的子女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公示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照顾入学。

现役军人等优待、高层次人才等照顾对象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申请人持子女入学相关优待和照顾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29日—31日内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现场办理,核验相关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公布,录取对象名单由教育局直接导入招生管理系统。

(3) 民办学校摇号录取说明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报名对象若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预录取,可在规定时间内选定1所并缴费确认。若被1所民办学校预录取,另1所民办学校替补补录,在规定时间内可选预录取的民办学校缴费确认,不可选择替补补录的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预录取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民办学校已预录取后放弃的对象,不得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并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需经过区、市教育局同意,进行面向全市第二轮招录(补招)。

2.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信息核验

民办学校第一轮资格审查、公示等时间为6月9日—12日,并接受未通过资格审核或者错报区域的报名对象入学信息更正或重报,对重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采取一轮招录与二轮补招的办法进行。5月26日—29日九年一贯制直升生招生报名,6月1日前九年一贯制直升生、优待、照顾对象等录取对象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和小学分别摇号。

6月16日—18日,录取学生家长缴费确认及放弃名额的补录缴费确认工作。

6月18日,第一轮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补招申请、审核及公布补招计划,6月19日(9:00—21:00),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市补招学生,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所)。6月21日前,按招生计划内“全员录取,超计划摇号”的原则完成录取、缴费确认工作。

第一轮被预录取的学生,不管是否缴费录取,都不允许参加民办学校第二轮报名。为防止民办学校在家长未同意的前提下,录取锁定学生,由系统给同时被2所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发送录取码,民办学校凭录取码录取学生。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 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的情况说明

优待和照顾对象在5月29日—31日期间将优待照顾佐证材料送至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经现场审核,符合优待照顾条件的对象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批次完成子女入学信息填报。

优待和照顾对象现场资格审核,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相关优待和照顾证明材料附后。相关申请表可至“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入学入园招生指南”栏目的“表格附件下载”。

优待和照顾对象应提供相应的荣誉或证书、社保(2023年6月至今)、在岗任职证明、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等,其中高层次人才以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的人才认定为准(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结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相应调整执行);龙脊卡、规上企业等企业人才还应提供企业上年度税收凭证或评价为A类的证明、企业股东或在岗任职证明、社保(2023年6月至今)、个人所得税APP的2023年收入纳税记录等相关材料。

(二)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的情况说明

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向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兄或姐、父母的兄弟姐妹;或者非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且户籍和不动产权都在瓯海区。向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上述情况在报名时选择“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批次,相关佐证材料采用线上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核验。

(三) 房屋被征收(拆迁)对象子女入学的情况说明

房产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含房票安置)的对象,其子女在入学报名时选择“依据房产、户籍报名入学”批次,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1) 已安置的对象,凭摸文定位单、正式的置换协议或房票安置的购房合同(已网签)等材料可选报安置地所在施教区学校。

(2) 未安置但有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的对象、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报读原施教区学校。

其中非瓯海区户籍生报名,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 依据不动产权(房产)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1.

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房产作为入学报名依据,需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一是父母双方及适龄儿童名下确无其他住房(其父母需提供温州市无房证明);二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户口与不动产权所有人在同一个户口簿。

若上述对象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降批次录取。

2.

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3.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3年以上有关不动产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4. 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且总面积不少于60平米。

5.

2021年7月1日之后登记领取的区外国语学校(本部)、温州市未来小学教育集团南瓯校区施教区不动产权证,同一套房产三周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

6. 在2024年6月2日之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只能作为入学报名统筹安排依据。

(五) 户籍登记或迁入的情况说明

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2024年6月2日之后登记或迁入施教区,只能作为入学报名统筹安排依据。

(六) 全员积分入学的情况说明

新市民子女报读公办学校应参与全员积分,具体积分及操作等细则详见《关于2024年瓯海区新市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员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附件4)。

申请对象可选报浙江省居住证办理(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对象可结合实际填报1个普惠性全员积分入学志愿、1个高积分优先统筹志愿。(预警学校除外,具体学校在报名系统里列出可供选择。)

相关的积分数据将在公示前统一锁定,期间申请人可通过招生报名系统的“查看报名结果”查询积分及审核录取进度。优质学校高积分入学计划数、高积分入学对象将面向社会公示。教育局及学校遵循“积分高者优先”和“兼顾志愿学校”的原则统筹安排。

(七) 长幼随学的情况说明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双(多)胞胎适龄儿童报名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被派位录取,其他未被派位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符合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对象若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长幼随学”就读同一学校。

符合公办施教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对象,在同批次内优先录取。

十、招生纪律

(一)

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意识,每所学校要公布咨询电话,设立咨询室,负责接受辖区学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咨询。学校不得在招生中设置带有歧视性的条款,学校不得拒收依法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加强民办学校各招生环节规范化管理,学校招生及宣传方案需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未经核准,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抬高报名门槛限制学生报名;特别要加强对空余学位递补录取环节的监管,严禁“跳号”递补录取等行为;民办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私下组织招生工作或者超计划招生。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各类特长生。

(二)

规范入学编班管理。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并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规范学校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学校分班情况,要提前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备案。

(三)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学校招生审核和监管力度,对于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违规的,按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星级降档、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四)

严查非法办学。严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责令并督促法定监护人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招生咨询(监督)电话与地址

(一) 入学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88599985、88596969。

(二) 积分咨询电话

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服务科:86005100。

(三) 投诉监督电话

区教育局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信访巡查中心):88534443。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出台的相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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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永嘉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时间+对象+科目)

2024-05-17,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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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永嘉县除虫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学业水平考试对象

1.永嘉户籍在永嘉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为准)和永嘉县外就读要求回永嘉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2.非永嘉户籍在永嘉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以电子学籍为准)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3.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的永嘉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浙江省内户籍永嘉初中学校往届初中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6门科目,总分值660分。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社会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1.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图源:永嘉教育之声 | 下同

2.体育考试项目共分为耐力、力量、跳跃、大球、特色等五大类9个项目。

具体类别和项目如下:

耐力类(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必考项目;考生另在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中选择3类各1个项目作为选考项目,每人共4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10分,总分值为40分。

具体要求按照《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永嘉县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教学〔2024〕35号)执行。

(三)学业水平考试组织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办法、时间、内容等具体事项按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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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征求志愿(时间+院校)

2024-05-15,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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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征求志愿(时间+院校)

根据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安排,现将征求志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时间

5月16日8∶30至16∶30,逾时不受理。征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16∶30关闭。

特别提醒:

征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5月16日16:30关闭。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密码,尽早上网填报,不要错过机会。

二、填报对象

(一)相关类别分数线上的考生。分数线已于5月8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zjzs.net,下同)公布。

(二)浙江音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专业、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越剧器乐)专业限于符合填报要求且文化成绩在188分以上的考生。

可填报的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求志愿计划。已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求志愿的填报。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被拟录取。

三、填报方式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征求志愿的唯一网站。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考生最终志愿以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准。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密码。

四、本次征求志愿最多可填报8个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填报志愿要求和第一次填报志愿时相同。

五、征求志愿计划中,院校的专业填报条件请查看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3月10日发布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

六、有关生源院校可访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征求志愿计划,登录“浙江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服务平台查看本校考生拟录取情况,下载本校征求志愿考生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填报。

图源:浙江考试 |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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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注意事项

2024-04-16,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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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时间安排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将于4月20日举行。本次全省共6.8万考生赴考,准考证已开放打印,请考生及时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一起来看考试安排和注意事项提醒。

图源:浙江教育考试网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具体考试时间见下表。其中文史、法学、教育、艺术类别上午考大学语文,理工、经管、农学、医学类别上午考高等数学。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00—11∶3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14∶30—17∶00

英语

特别提醒: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请考生仔细查看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信息,可于考前1天自主前往熟悉考场。建议事先了解考点交通情况,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为入场检查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检查赴考物品,二次安检入场

我省专升本考试今年首次实行考生入场“二次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试警戒区域)时,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手机等违规物品的检查,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的必要检查。建议考生尽量不携带手机等设备赴考。携带手机到考点的考生,请按照规定要求集中存放。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高等数学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特别提醒:为顺利高效通过安检入场,请考生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一旦将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严守考规考纪,注意规范答题

考生领到答题纸和试卷后,应先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应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交卷出场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将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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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时间+科目+加分政策)

2024-04-15,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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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时间和分值

2024年中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下同)和体育与健康等 6

门科目,总分值660分。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社会实行省级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考试方式、项目和标准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一)省级统一命题科目分值和考试时间

图源:温州市教育局 | 下同

(二)体育考试项目共分为耐力、力量、跳跃、大球、特色等5个类别。具体类别和项目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不少于8个项目供考生选择。

耐力类(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必考项目;考生另在力量类、跳跃类、大球类、特色类中选择3类各1个项目作为选考项目,每人共4个项目。

每个项目满分10分,总分值为40分。

具体要求按照《2024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温教体〔2024〕21号)执行。全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完成时间不迟于2024年5月底,具体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阅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分县实施。温州市教育局成立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扫描采集、阅卷等专项工作小组,各地要建立健全初中学生水平考试相关工作机制,全面负责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考核,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全市统一发布成绩。

根据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相关规定,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发文。

三、加分政策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下列情况的考生在报考高中段学校时享受政策加分待遇。

(一)下列5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30分:

1.烈士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二)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的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除上述(一)、(二)款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加5分。以上所称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

(四)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经主管部门和市教育局认定后,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考生加4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精神,2027年起取消该项加分政策。相关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具体政策);

3.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若考生在以上(一)至(五)款中具备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变化,上述加分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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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年纪念币和纪念钞二次预约最新消息(不断更新)

2024-04-15,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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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年纪念币纪念二次预约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4-04-12 14:47:56

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以下分别简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浙江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

承办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内分支机构共同承担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工作。

发行数量

此次兑换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均为浙江省首次预约兑换发行剩余部分。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浙江省各地市分配数量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浙江分行

浙江省内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将于2024年4月17日前公告当地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承办银行机构、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

2024年4月18日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告浙江省内承担兑换工作的营业网点及每个网点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分配数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各承办网点在网点大屏幕或宣传栏粘贴公示等方式公布本网点承办普通纪念币品种、可兑换数量等信息。

预约兑换安排

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均采取线上预约方式,不进行重复预约和上期约而不兑行为核查。

(一)数量限额

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 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

(二)证件要求

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为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三)预约登记

2024年4月18日22时至2024年4月19日24时为2024年贺岁币余量预约登记期。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2024年4月19日24时为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登记期。

公众可登陆中国农业银行(www.abchina.com)、中国建设银行(www.ccb.com)、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官方网站按步骤完成预约。也可通过各承办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预约。

(四)预约兑换

1.兑换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4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期。

2.规则

已成功预约的公众,可在约定日期内,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预约登记的各承办银行浙江省内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本着便民的原则,每人可代理且最多代理2位成功预约的公众(不包括本人)办理兑换;代理他人办理兑换的,须出示本人和被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兑换数量须与预约数量完全一致。逾期且未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

四、咨询投诉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99,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33,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热线:95559。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咨询投诉电话:0571-87686688,浙江省内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咨询投诉电话见附件3。

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

0577-88015755

五、温馨提示

(一)预约登记时,请公众务必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预约兑换时,各承办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将认真核对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预约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一致,若不完全一致将会影响兑换。

(二)余量兑换时,可能会出现2024年贺岁币不成卷、2024年贺岁钞冠字号码不连续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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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北京天文馆日全食直播时间安排

2024-04-08,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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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8日夜半日全食直播时间安排

时间:2024.04.08 19:00 - 5:00

【19:00-21:00】

听天文学家的日食小课堂,了解日全食背后的科学原理

【21:00-22:00】

连线地球对面的天文爱好者,一同分享这一珍贵时刻

【22:00-1:00】

观春夏星空,赏梅西耶天体

【1:00-5:00】

与全球观众共同见证日全食的绝美瞬间

2024年4月8日(周一),日全食(英文:Total Solar Eclipse),将穿过北美洲,墨西哥、美国和加拿大都能看到。

而下一次美国本土可见的日全食要等到2044年8月23日。

届时,月球会经过太阳和地球中间,当月球完全遮挡太阳表面圆盘时,就会出现日全食。天空会变得黑暗,就像黎明或黄昏一样。如果天气允许,在日全食带(path

of totality)上的人们可以用肉眼观测到日冕(太阳的外层大气)。不在全食带上的人们同样也可以看到日偏食的奇观。

2024日全食直播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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