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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补贴

潍坊补贴专题栏目,提供与潍坊补贴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潍坊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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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区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办理流程

2024-01-09,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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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区新就业人员申请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区新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向工作单位所在区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证明;

2.住房查询证明;

3.学历证书;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

5.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

(二)初审。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每季度末月1-10日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所在区住建部门(本政策首次申报时间为7月1-10日)。

(三)确认。区住建部门自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汇总申请材料,分别发区人社、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人社部门负责审查新就业登记、社保缴纳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审查婚姻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所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查不动产登记信息情况。审查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区住建部门。

(四)公示。通过联合审查的人员由区住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保障;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反馈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申报单位反馈申请人。

(五)发放。由各区(开发区)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月审核材料(本政策首次审核时间为7月份),于每季度首月发放上季度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产权人)银行账号。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补贴核发工作。

此政策有效期为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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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就业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2023-11-06,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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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就业见习申请条件

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 岁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

就业见习的福利

(1)对青年

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对单位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单位申领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

对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见习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的见习补贴,如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注意:见习补贴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不能挪作他用。)

政策时限

自2022年5月20日起

申领条件

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结束后,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见习单位可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见习补贴。

申请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4.保单复印件等;

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

《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

《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

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申报程序

见习单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厅”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传并在就业见习模块进行登记。见习完成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见习补贴,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拨付。

办理渠道

见习单位按规定通过线上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见习补贴。

具体可登录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或向潍坊市人社局咨询参与。

政策咨询: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26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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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个人消费购房补贴政策(附申请材料)

2023-11-04,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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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关于个人消费购房补贴

根据相关规定,潍坊市对个人(家庭)于规定时限内在潍坊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并如实缴纳契税的(含预售和现房),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房产,以及享受政府购房补贴政策购买的住房,均不享受上述补贴政策。

新建商品房的时间认定及受理时限是:

网签备案日期:2022-05-24至2023-12-31;

契税缴纳截止日期:2024-12-31;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5-01-31.

存量房(二手房)的时间认定及受理时限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2022-10-01至2023-12-31;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4-01-31.

办理个人购房消费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预售或现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为两人的名字,两人须到场签字);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的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需要提交的材料是: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为两人的名字,两人须到场签字);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市民如果有疑问,还可以拨打:0536-8270240进行咨询(奎文区住建局)

办理地点 (房子所属区住建局) :

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健康东街与惠贤路西北角)一楼东厅4号窗口

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东风街与虞河路东北角)一楼 22 号窗口

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宫西街与彩虹路西北角)一楼住建局窗口

附件:个人购房消费补贴申请审核表(二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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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时间

2024-02-28,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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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时间

答:潍坊阶段性租赁补贴申请时间: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峡山区、综合保税区常态化受理;奎文区、潍城区、滨海区每季度首月1-15日受理申请。

租赁补贴条件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租赁补贴。

低收入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住房困难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半。

申请审查程序

(一)城镇居民家庭(单身)

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

1.租赁补贴: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最后在媒体公示,公示后发放资格证明,享受保障。

2.实物配租: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区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并在媒体公示。(市直公租房由各区保障部门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分配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创业人员

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后组织分配,并在媒体公示。(市直公租房由各区保障部门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分配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保障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补贴标准如下:

1.实物配租。60平方米以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免收租金,其他低收入保障对象按实际面积收取市场价40%的租金,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和外来务工、外来创业保障对象按实际面积收取市场价70%的租金;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按市场价计收租金。

2.租赁补贴。户口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9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5.4元;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峡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3.6元。有私有住房的保障对象,按照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差额部分计发补贴。无私有住房的保障对象,按照保障面积标准计发补贴。

年度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年度复核提报材料、审查程序与初次申请时相同,保障对象按复核结果调整保障标准。

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潍坊市市区公租房业务电话及办理地点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奎文区住建局保障科6 028779奎文区虞河路与东风街交叉☐ 向东二百米路北奎文区政务服 务中心住建局20号窗☐
潍城区住建局保障科8189317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窗☐
坊子区住建局保障科7620723坊子区凤中街491号(后院东副 楼二楼)
寒亭区住建局保障科7251905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1524室
高新区住建局房管科8786833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东区
经济区住建局建设科16653661370经济区行政审批大厅
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住房 管理科7030566峡山区创新大厦707室
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 住房综合科8891029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 1109室
滨海区建设交通局住房 管理科5605587滨海区未来大厦17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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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有哪些要求

2024-02-28,全文共 1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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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申请阶段性租赁补贴哪些要求

租赁补贴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线;家庭成员至少一人为市区常住户口;名下无机动车、无工商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登记。

上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线、无私有住房的35周岁及以上单身人员也可申请租赁补贴。

低收入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住房困难标准线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一半。

申请时间

1.租赁补贴: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峡山区、综合保税区常态化受理;奎文区、潍城区、滨海区每季度首月1-15日受理申请。

2.实物配租:奎文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峡山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报名常态化受理,潍城区每季度首月1-15日受理申请。

申请审查程序

(一)城镇居民家庭(单身)

申请人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报,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

1.租赁补贴: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最后在媒体公示,公示后发放资格证明,享受保障。

2.实物配租:社区居委会--街办--区住房保障、民政等部门,区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并在媒体公示。(市直公租房由各区保障部门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分配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创业人员

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审查程序为: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内部流转审查后组织分配,并在媒体公示。(市直公租房由各区保障部门提报申请名单至市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保障部门组织分配,分配结果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

保障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补贴标准如下:

1.实物配租。60平方米以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免收租金,其他低收入保障对象按实际面积收取市场价40%的租金,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和外来务工、外来创业保障对象按实际面积收取市场价70%的租金;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按市场价计收租金。

2.租赁补贴。户口在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9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5.4元;坊子区、寒亭区、滨海区、峡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6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单身)补贴3.6元。有私有住房的保障对象,按照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差额部分计发补贴。无私有住房的保障对象,按照保障面积标准计发补贴。

年度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年度复核制度。年度复核提报材料、审查程序与初次申请时相同,保障对象按复核结果调整保障标准。

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潍坊市市区公租房业务电话及办理地点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
奎文区住建局保障科6 028779奎文区虞河路与东风街交叉☐ 向东二百米路北奎文区政务服 务中心住建局20号窗☐
潍城区住建局保障科8189317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5窗☐
坊子区住建局保障科7620723坊子区凤中街491号(后院东副 楼二楼)
寒亭区住建局保障科7251905寒亭区金融大厦B座1524室
高新区住建局房管科8786833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 东区
经济区住建局建设科16653661370经济区行政审批大厅
峡山区建设交通局住房 管理科7030566峡山区创新大厦707室
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局 住房综合科8891029潍坊综合保税区创新创业中心 1109室
滨海区建设交通局住房 管理科5605587滨海区未来大厦17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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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阶段性最新公租房专科生补贴标准是多少?

2023-10-16,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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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阶段性租房专科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专科及以下学历补贴300元/月,潍坊公租房补贴政策累计发放期限不会超过36个月。申请人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核定发放补贴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补贴。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潍坊市区新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向工作单位所在区住建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社保证明;

2.住房查询证明;

3.学历证书;

4.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法人证书;

5.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产权人银行账号、产权人身份证;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7.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文件)。

(二)初审。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每季度末月1-10日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所在区住建部门(本政策首次申报时间为7月1-10日)。

(三)确认。区住建部门自收到材料3个工作日内汇总申请材料,分别发区人社、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人社部门负责审查新就业登记、社保缴纳情况;民政部门负责审查婚姻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所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审查不动产登记信息情况。审查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区住建部门。

(四)公示。通过联合审查的人员由区住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保障;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反馈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申报单位反馈申请人。

(五)发放。由各区(开发区)按季度发放,每季度末月审核材料(本政策首次审核时间为7月份),于每季度首月发放上季度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产权人)银行账号。每年12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的补贴核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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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购房补贴发放细则2023

2023-10-18,全文共 2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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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范围

●在市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顶尖人才(A类)、领军人才(B类)、高端人才(C类)、特优人才(D类)

●在市区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或全球TOP200高校的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本科毕业生;

●在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自主创业的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

●在市区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自主创业的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本科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专科毕业生以及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35周岁及以下技工院校毕业生;

●在市区企业就业的毕业于全球TOP200高校和全国学科评估A类专业,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专项购房补贴,各区根据产业需要,自主确定具体高校名单和急需紧缺专业目录。

本办法中青年人才是指自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来市区全职就业(或自主创业)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毕业生,2017年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补贴范围。申请人学历学位信息纳入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第一轮、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范围的可认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毕业生。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QS、TimesHigherEducation、USNews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当年度评选确定的世界大学排名认定。二、申请条件

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市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就业或自主创业后在市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养老或医疗为准)12个月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和鸢都系列人才工程;

●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二手房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时间为准,商品房购房日期以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申请人在申请时不能享受公租房、经适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政策;

●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三、补贴标准

●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四、办理流程

●申请

凡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审核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纳税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审核部门申请;其他非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级审核部门申请。

●受理审核

1.集中受理。各级审核部门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集中受理人才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同时审查人才类别证明、人才学历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

2.分别审核。各级审核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才信息分别发同级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进行信息核查。民政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婚姻情况;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市区范围3年内房屋交易记录、住房登记情况和住宅性质;住建部门负责审核人才所购买且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况,是否还有其他已网签备案但未办理登记住房,是否正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以及网签备案购买的房屋是否为住宅。以上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书面反馈审核部门。

●公示

各级审核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各区审核部门将人才购房补贴明细同时报区财政部门和市人社局。

●资金拨付及发放

市财政局年初根据市人社局申请将人才购房补贴市级承担的金额提前预拨,年底进行清算。各区财政部门收到同级审核部门资金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同级审核部门。财政资金到位后,审核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执行过程中特殊情况按程序研究解决。

●房屋权利限制

区级审核部门在购房补贴公示期满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公示人员的住房信息报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发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3个工作日内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房产交易系统进行权利限制。

●退出

1.社保不满5年交易。

(1)购房补贴公示期满后,人才在潍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满5年、需要将享受补贴的住房交易的,应填写《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解除权利限制申请表》,向原申请地审核部门提出申请,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至审核部门。

(2)区级审核部门确认资金退还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退出信息发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于2个工作日内解除对享受购房补贴住房的权利限制。

2.社保满5年解除限制。

(1)购房补贴公示期满后,人才在潍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5年,应填写《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解除权利限制申请表》,向原申请地审核部门提出申请。

(2)各区审核部门确认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退出信息发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于2个工作日内解除对享受购房补贴住房的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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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奎文区契税补贴政策有哪些

2023-10-13,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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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比例

对个人 (家庭)于规定时限内在潍坊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并如实缴纳契税的(含预售和现房),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房产,以及享受政府购房补贴政策购买的住房,均不上述补贴政策

二、时间认定及受理时限

1新建商品房

网签备案日期: 2022-05-24至2023-12-31

契税缴纳截止日期: 2024-12-31提交材料截止日期: 2025-01-31

(二) 存量房 (二手房)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 2022-10-01至2023-12-31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 2024-01-31

三、需提交材料

(一)新建商品房

1.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 (预售或现售)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人为两人的名字,两人须到场签字)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人的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二)存量房 (二手房)

1.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人为两人的名字,两人须到场签字)

2.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人农业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区27、28号窗口

工作时间: 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

咨询电话: 0536-827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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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官网

2023-11-30,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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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技能补贴申请官网

申请官方APP:爱山东政务服务APP(点击下载

爱山东官网:爱山东官网点击跳转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申领条件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如下:

申领对象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证书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www.osta.org.cn)能够查询到;

需于发证日期12个月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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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高温补贴政府文件

2024-05-16,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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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高温补贴政府文件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每人每月300元 ;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 共 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政策文件:点击查看(PDF文件)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

发放范围: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未正常出勤职工: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费用归属: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防暑降温工作:企业需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

法律法规遵守: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

工作时间调整: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发放标准明确: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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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潍坊新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2024-02-29,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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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潍坊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哪些

申领条件: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市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就业或自主创业后在市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养老或医疗为准)12个月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和鸢都系列人才工程;

(3)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二手房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时间为准,商品房购房日期以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4)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5)申请人在申请时不能享受公租房、经适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政策;

(6)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申报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每季度首月10日内,由用人单位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向审核部门提报购房补贴申报材料。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纳税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审核部门申请;其他非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级审核部门申请。

答:潍坊购房补贴线上办理入口:潍坊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59.142.13:8085/web/login)

潍坊新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金额补贴标准

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4月26日初次

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潍建发〔2021〕3 号),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4月26日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潍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A、B、C、D类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学历补贴内容及条件

博士生:对新来我市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研究生:对新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本科及大专:对新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大专(高级工)毕业生分别给予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

时间: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

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潍人社规〔2023〕1号),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潍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A、B、C、D类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学历补贴内容及条件

博士生:对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研究生:对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本科及大专:对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大专(高级工)毕业生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潍建发〔2023〕15 号),2023年6月16日后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创业且符合条件的35周岁(含)以下大专(高级工)毕业生一次性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时限:自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

①《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1份;

②《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

③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④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类别证明;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专科人员提供学历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及预备技师(含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⑤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⑥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相关材料;

⑦二手房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商品房提供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配偶;

⑧只在市区缴纳医疗保险的,须提供医疗保险缴纳佐证材料。

⑨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引进时间、拟申请补贴金额、是否全职就业等)在人才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3至第7项规定的证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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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大学生有创业补贴吗?

2023-07-04,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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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创业正常经营享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法人)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补贴,科技型小微企业提高到2万元;

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注册),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补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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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政策

2024-02-29,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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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新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总则

温馨提示:看好来潍时间,查看补贴条件

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4月26日初次

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潍建发〔2021〕3 号),2020年6月8日至2022年4月26日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潍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A、B、C、D类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学历补贴内容及条件

博士生:对新来我市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研究生:对新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本科生及大专生:对新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大专(高级工)毕业生分别给予7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

时间: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

政策内容: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潍人社规〔2023〕1号),2022年4月27日后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在潍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发放购房补贴: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A、B、C、D类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学历补贴内容及条件

博士生:对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就业或创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

研究生:对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创业的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本科生及大专:对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本科(预备技师)、大专(高级工)毕业生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潍建发〔2023〕15 号),2023年6月16日后新来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事务所、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就业或创业且符合条件的35周岁(含)以下大专(高级工)毕业生一次性给予4万元购房补贴。

政策时限:自2020年6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领条件:纳入补贴范围内的各类人才来市区就业创业之后,购买首套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住房(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在市区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就业或自主创业后在市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以养老或医疗为准)12个月以上,或以全职身份通过我市新申报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和鸢都系列人才工程;

(3)申请人家庭(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坊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潍坊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二手房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时间为准,商品房购房日期以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4)用人单位注册地须在市区(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5)申请人在申请时不能享受公租房、经适房、人才公寓等住房保障政策;

(6)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申请人已婚的,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

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申报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在每季度首月10日内,由用人单位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向审核部门提报购房补贴申报材料。其中,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纳税用人单位向纳税地所在区级审核部门申请;其他非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级审核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①《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1份;

②《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1份;

③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

④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类别证明;博士、硕士、本科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明,专科人员提供学历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及预备技师(含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⑤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

⑥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机关事业聘用人员可提供录用证明文件或入职证明);人才自主创业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相关材料;

⑦二手房提供不动产登记证书,商品房提供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配偶;

⑧只在市区缴纳医疗保险的,须提供医疗保险缴纳佐证材料。

⑨人才基本情况(姓名、人才类别、毕业院校、引进时间、拟申请补贴金额、是否全职就业等)在人才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的照片,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第3至第7项规定的证件、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潍坊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59.142.13:8085/web/login)

线下办理:市本级及县市区(开发区)审核部门

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详见附件1.

附件1: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附件2:潍坊市市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3:潍坊市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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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三支一扶计划补贴政策一览

2023-11-07,全文共 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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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三支一扶”计划一览

我市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广大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看招募公告。“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服务期间等同于乡镇机关或事业编待遇,可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对于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可以享受直接转事业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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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房企自持物业租赁补贴政策

2023-12-26,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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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房企自持物业租赁补贴政策

补贴比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自持未销售商业用房进行经营租赁,于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收取租赁费用井缴纳房产税的,给予房产税税收完税证明缴纳金额面值3%的补贴。

受理时限

实施集中受理

2024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受理2023年度补贴申请;

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受理2024年度补贴申请

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并不予受理。

需提交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增值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税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开户银行全称、户名、账号

办理地点

●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九服务区住建局窗口

咨询电话

0536-7251427 0536-725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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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哪些企业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023-11-04,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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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哪些企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答:对企业新录用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一、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二、如何申请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或个人信用账户;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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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哪些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2023-11-04,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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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哪些高校毕业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答: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一、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培训成本、培训时长、市场需求和取得相关证书情况等确定。

二、申领指南

1、上述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个人申请的培训补贴或生活费补贴资金,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者自主选择)或个人信用账户。

受理机构: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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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

2023-11-16,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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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潍坊市直及部分县市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购房补贴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所调整。为做好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的受理及咨询工作,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调整后的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公告出示。

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

潍坊市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
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明细表
县市区补贴类型受理地址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工作日)
市直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高层次人才服务区
8091303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奎文区生活补助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8217305
2412333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购房补贴奎文区人民政府8号楼3楼8315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潍城区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42室8188554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坊子区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216室7606387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寒亭区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寒亭区通亭街与渤海路路口
青辰国际B座403室
7260950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青州市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青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室3252897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诸城市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306室6112824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寿光市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E180、E1815252186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安丘市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安丘市民之家3号馆3楼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科6208685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高密市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高密市市民之家融智商务综合体
7号楼6楼611室
2630181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昌邑市生活补助昌邑市民之家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服务窗口7123768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购房补贴昌邑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7195611
临朐县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临朐县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专区F233097712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昌乐县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昌乐县昌盛街51号昌建大厦423室6232946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高新区生活补助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27号窗口8675258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购房补贴8675017
滨海区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滨海区政通街未来大厦607室5311367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保税区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人管人才窗口7620760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峡山区生活补助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24号窗口7737900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购房补贴峡山区管委会办公大楼201办公室7737066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经济区
生活补助
购房补贴
经济开发区月河路民主街交叉口西南角
国家级孵化器420室
2250011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图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weifang.gov.cn/zxzx/tzgg/jycy/202308/t20230809_6231654.html

潍坊市当地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以通过上图的信息去办理生活补助和购房补贴,以及咨询的电话和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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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潍坊高温补贴有哪些可以领取

2024-05-16,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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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潍坊高温补贴哪些可以领取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全年按6月 、7月 、8月 、9月 共 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温度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防暑降温费的发放

发放范围: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

未正常出勤职工: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费用归属: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责任

防暑降温工作:企业需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

法律法规遵守: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

工作时间调整: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规章制度

发放标准明确: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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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购房补贴B类领军人才补贴标准

2024-01-23,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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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购房补贴B类领军人才补贴标准

潍坊人才补贴标准

(一)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三)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潍建发〔2021〕3号文件申请条件的青年人才可继续申报,原涉及购房补贴的有关解释可继续参照执行,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各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解读并组织实施。

潍坊B类领军人才标准

1.国家级人才工程中除顶尖人才以外的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以外的人选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国医大师,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等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 (前3位完成人)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大师

5.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6.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

7.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萝负责

8.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 (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

9.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0.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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