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湖州德清县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2022-06-09,全文共 532 字
+ 加入清单湖州市德清县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前往所在街道领取)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
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到户籍(居住)所在地镇(街道)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工作单位的需由工作单位核定收入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交户籍(居住)所在地镇(街道)或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在线办理。
(二)受理
1.线下申请的
镇(街道)应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表、相关材料予以核对,将相关数据录入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县房管处
2.线上申请的
县房管处通过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县房管处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要求补正
(三)审核
县房管处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通过系统归集住房、户籍、收入、财产等信息对申请家庭准入资格进行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审核通过的,在政府公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对象
2.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短信、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申请家庭
(四)联审
对审核有疑议的,由县住房保障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进行联审
湖州德清县外夫妻投靠落户办理地址在哪
2023-09-14,全文共 1318 字
+ 加入清单一、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二楼83-88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0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699110
具体地址:德清县乾元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乾元镇苕溪东街58号)一楼7-8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420636
具体地址:德清新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新市镇新北路148号)一楼30-31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183428
具体地址:德清县新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新安镇新安大道1号)一楼2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815857
具体地址:德清县钟管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钟管镇环城北路838号)一楼8-9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815793
具体地址:德清县洛舍派出所(德清县洛舍镇光明路)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815811
具体地址:下渚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南舍南路2号)一楼2-3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815694
具体地址:德清县莫干派出所(德清县莫干山镇别墅路52号;德清县莫干山镇筏头新街)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815878
具体地址:德清禹越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禹越镇振兴路66号)一楼13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30分至16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815821
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2-8699110
咨询地址: 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3-88号窗口
无房职工申请湖州德清县公租房有什么条件?
2022-06-09,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湖州德清县公租房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一、主申请人
1.具有德清县户籍或持有德清县范围内《浙江省居住证》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
3.与德清县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德清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自主创业的须持有德清县工商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完税证明)
二、申请家庭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德清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在德清县无住房且5年内无转让房产记录
3.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18平方米乘以德清县商品住房均价的总额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不包括肢体残疾人代步用车,需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或仅有1辆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为准)低于德清县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湖州德清县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2022-06-09,全文共 321 字
+ 加入清单湖州德清县公租房是否可以转租
一、湖州德清县公租房可以转租吗?
不可以
二、公租房承租人有以下行为的,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相关家庭成员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保障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2.改变所承租的公租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6.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租房的
7.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8.严重扰乱公租房居住秩序,影响他人居住,经多次责令后仍拒不改正的
9.不再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10.存在违反公租房相关使用规定和合同约定且情节严重的其他行为
湖州德清县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2022-06-09,全文共 232 字
+ 加入清单湖州市德清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除特殊家庭外,不可以申请公租房
二、特殊家庭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3.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患特殊病种而造成住房转让的,不受转让时间限制(特殊病种以医疗保障部门备案为准)
三、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经济适用住房截止时间与申请公租房时间间隔不足一月(申请时间以线上或线下受理时间为准)
2.转让时间未满五年的,计入申请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
湖州德清县人才租房补贴
2023-12-04,全文共 1044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对象及条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后,德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含副高)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德创业的大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2.自主创业的,需在德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有一个月以上的纳税记录。
3.在我县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德清县未购房且未在德清县范围内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新引进(招聘),指2020年1月1日之前未曾在德清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
二、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
2.副高以上专技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3.其他全日制本科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4.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以上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以36个月计)。
申请租房(生活)补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德就业创业时间(以参加社会保险为准)。在德清县范围内流动就业的,可累计享受。享受租住人才公寓政策优惠的高校毕业生,租住人才公寓时间与领取租房(生活)补贴时间累计计算,合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来德就业创业的湖州籍高校毕业生、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助标准上浮10%(上浮不叠加,上浮部分补贴在最后一次申领时一次性拨付)。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参照其他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租房(生活)补贴,且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重复享受。非机关性质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引进人才参照执行。
三、申请材料
1.《德清县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租房(生活)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户口本;
3.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4.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及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属自主创业的,也可提供开户行在德清的银行卡)。
四、受理地址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劳动综合大楼4楼413室)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2-8280020、8280033、8286951、8832260、8280023
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湖州德清县申请公租房吗?
2022-06-09,全文共 610 字
+ 加入清单外来务工人员湖州德清县公租房
一、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在湖州德清县申请公租房吗?
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
二、申请条件
1.主申请人持有德清县范围内《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德清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为68619元)
3.申请家庭在德清县无住房且5年内无转让房产记录
4.主申请人与德清县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德清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自主创业的须持有德清县工商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完税证明)
5.主申请人具有初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或取得技术员(含)以上职称
6.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18平方米乘以德清县商品住房均价的总额(截至2022年6月8日为281790元)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不包括肢体残疾人代步用车,需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或仅有1辆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为准)低于德清县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截至2022年6月8日为165060元)
三、注意事项
1.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德清县相关人才租房补贴在保家庭不得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在保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2.租住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住房的,在办理腾退手续并缴清原租房租金后方可享受公租房保障
湖州德清县今日交通管制情况9月25日
2023-09-25,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一、临时路段交通管理时间:
9月25日9:30~22:35
二、临时交通管理区域:
中兴路、东樵街、科源路、游子街合围区域。
图源:德清发布
三、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一)曲园路(城山街-东樵街路段)、 城山街(中兴路-云岫路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二)曲园路(游子街-城山街路段)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
(三)云岫路(游子街-东樵街路段)、石溪街(云岫路-科源路路段)、城山街(云岫路-科源路路段)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挂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图源:德清发布
(四)《关于加强杭州亚运会期间德清交通管理和服务保障的通告解读》中的货运车辆管控政策依然有效。
图源:德清发布
四、交警部门提示:
(一)9月25日至10月1日期间,曲园路(国际会议中心南侧桥北堍—城山街路段)和城山街(云岫路至曲园路路段)依然封闭。
图源:德清发布
(二)过往车辆可从游子街、云岫路、塔山街、科源路、东樵街、中兴路等道路绕行。(三)行经上述临时交通管理区域的车辆,须按照现场道路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四)请广大群众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选择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及共享单车等交通方式,绿色低碳出行,避免拥堵。(五)上述路段恢复交通时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赛事情况决定。
五、不受临时交通管理的机动车:
持有杭州亚组委核发证件的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悬挂“使”“领”号牌的车辆以及持有亚运通行证的民生物品运输保障车辆,不受本通告管理规定的限制。
申请湖州德清县公租房对家庭收入有什么要求?
2022-06-09,全文共 240 字
+ 加入清单湖州德清县公租房申请家庭收入要求
一、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德清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申请家庭财产收入不应超过以下额度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应低于18平方米乘以德清县商品住房均价的总额
2.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不超过30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不包括肢体残疾人代步用车,需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或仅有1辆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或销售收入、销售统一发票不含税价为准)低于德清县同期15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湖州德清县护照加注办理指南
2023-09-08,全文共 494 字
+ 加入清单一、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二楼出入境受理窗口89-94号
办理时间:夏令:早上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冬令: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点00分至4点30分(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060345
具体地址:德清新市镇便民服务中心(德清县新市镇新北路148号)一楼出入境受理窗口34-36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72-8183428
三、申请条件
(一)在重新办理普通护照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人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或补发加注或曾持照加注;
(二)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二)申请人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以申请姓名加注;
(三)申请人可以另行申请除最新失效普通护照外的曾持照加注。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2-8060345;0572-8183428
咨询地址: 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出入境91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