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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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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个人阶梯摇号活动的通告

2024-03-20,全文共 1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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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个人阶梯摇号活动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根据《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津交规〔2024〕1号)开展个人阶梯摇号活动。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个人阶梯摇号指标的数量、配置方式和活动时间

个人阶梯摇号指标共1万个,为普通车增量指标。个人阶梯摇号指标通过摇号方式配置。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8日,摇号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中签结果当日公布。

二、个人阶梯摇号活动的参与条件

至2024年3月27日,已累计参加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满25次及以上且未中签的个人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个人未中签的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次数以“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记录为准。申请人可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

三、个人阶梯摇号活动的参与方式

(一)报名申请

个人阶梯摇号活动需单独报名参加,且需同时报名参加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符合参与条件的个人可以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前往全市各小客车指标受理窗口报名申请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

(二)取消申请

个人可在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提出个人阶梯摇号活动取消申请。如个人在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提出取消申请,将无法再次申请参加本次活动。

个人取消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不会影响其参与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个人取消参与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会一并取消个人阶梯摇号活动申请。

(三)资格审核

个人阶梯摇号活动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4月23日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个人可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

四、个人阶梯摇号指标的使用

个人阶梯摇号指标不限制车辆购买地区,可以为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的新车或二手车办理登记。个人阶梯摇号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指标所有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我市增量指标申请。

五、其他有关问题

(一)个人阶梯数按照个人累计参与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的有效次数来计算,个人累计参加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1,个人每累计参加12次且未中签的,阶梯数加1。即:累计参加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2,累计参加49次至60次未中签的阶梯数为3,以此类推。

个人阶梯数为该个人的申请编码出现在摇号池中的次数。申请编码出现的次数越多,中签率越高,但只能中签一次。

(二)2022年5月未组织开展的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计入1次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次数;2022年10月开展的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不计入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次数。

(三)个人阶梯摇号活动中未中签的个人,将自动参加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个人阶梯摇号活动中已中签的个人,不能参与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六、网站网址及咨询电话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kctk.jtys.tj.gov.cn;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咨询电话:022-12345。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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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工作者岗位招聘简章

2024-03-13,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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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会工作者岗位招聘简章

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委员会,为天津市总工会的派出机构,设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受市总工会和市交通运输委党委双重领导。主要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全总的工作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广大从业人员投身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研究和反映从业人员合理诉求,参与涉及其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政策、法规、规章的研究,维护其合法权益;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逐步扩大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对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的业务指导,负责市内六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的工会工作等。

一、岗位名称:工会工作者

二、岗位职责:

1. 协助主持工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履行工会职责;

2. 负责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和汇报工作;

3. 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协助领导解决会员的实际问题;

4. 深入基层,听取会员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5. 完成委员会、上级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要求:

1.30岁以上,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独立工作经验,最好有工会工作经验;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工作软件;

4.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对待工作认真负责;

5.能够长期稳定工作。

四、工作时间及地点:

1.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1:30,13:30-18:00;

2.工作地点:市交通运输委(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五、薪酬待遇:

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约4500元/月;

2.五险一金、工作餐、法定福利。

六、其他

一经录用,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至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工作。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可发送简历至邮箱sjyhygw@126.com,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工会工作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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