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5,全文共 1049 字
+ 加入清单>>>公租房租赁担保方式变更条件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家庭,可申请变更其他租赁担保方式。
>>>变更流程
1.申请变更租赁担保方式的家庭,应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提交《租赁担保方式变更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②已取得承租资格未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提供《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已签订租赁合同家庭提供《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③原租赁担保材料;
④申请变更保证人的,区住建委留存复印件后退还其原公证书;
⑤其他相关材料。
2.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对申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原租赁担保方式及配租情况进行确认。
①对因办理登记确认或选房手续无法提供《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家庭,开具《租赁担保方式变更通知书》。
②项目经营单位查验申请家庭提供的《租赁担保方式变更通知书》,对确为已登记未选房或已选房未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的,开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情况告知单(担保变更)》,并退还《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原件及原履约担保材料。
3.经确认材料齐全、可予变更租赁担保方式的家庭,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租赁担保相关手续:
①已取得承租资格未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区住建委向其开具新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对已登记未选房或已选房未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在其《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注“该家庭已入围==项目,现已办理租赁担保方式变更,请持本通知单到原项目办理后续手续”。
②已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家庭,区住建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经营单位办理后续手续。
在接到区住建委提交信息后,项目经营单位通知该家庭重新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完毕后,原《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终止履行,变更后的履约担保方式及新的《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生效。
项目经营单位收回申请家庭及保证人持有的原《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在本单位留存、申请家庭及保证人持有的原《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上加盖“作废”章后,与其重新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结束日期与原租赁合同结束日期一致。变更后租赁担保方式为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应当一并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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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调房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2-08-09,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公租房调房办理条件
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在本小区内调整承租房屋:
1.承租期间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已按照规定办理资格变更手续并取得新的《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且需调整承租户型。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无欠租同时无其他违反现住房《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行为。
公租房调房办理所需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明
2.《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3.《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4.《公共租赁住房调房申请》
公租房调房办理流程
1.承租家庭持相关材料向所承租项目经营单位提交《公共租赁住房调房申请》;
2.项目经营单位按照承租家庭登记顺序,初步审核申请调房家庭是否符合调房条件,填写《公共租赁住房调房申请审核表》。
①对符合条件家庭按照户型分组登记并报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审核。
②审核合格的,由项目经营单位进行公示;不合格的,退回项目经营单位。
3.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自行举证,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经核实符合调房条件的,可办理调房手续;逾期不举证的,视为放弃调房资格。
4.申请家庭调房配租顺序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新的租赁合同期限,为该家庭调房前承租住房租赁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新租金按照换房后的租金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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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租赁担保人有什么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218 字
+ 加入清单天津公租房担保人条件:
保证人应当为依法依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
不得作为保证人情形:
①已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②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③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
④按有关规定不得作为保证人。
注:保证人不再提供保证担保,且完成变更担保手续后,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保证人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申请家庭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缴纳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代为支付租金。
2023天津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1-03,全文共 638 字
+ 加入清单天津住房租赁补贴:
一、补贴类型:
住房租赁补贴(一类):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保障群体对应享受
住房租赁补贴(二类):原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保障群体对应享受
住房租赁补贴(三类):原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保障群体对应享受
二、申请条件:
住房租赁补贴(一类) | 点击查看 |
住房租赁补贴(二类) | 点击查看 |
住房租赁补贴(三类) | 点击查看 |
三、申请材料:
一类补贴:
①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②家庭户口簿
③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有关材料
④家庭住房情况有关材料
⑤天津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二类补贴:
①住房有关材料
②家庭户口簿
③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④天津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⑤家庭成员上年收入及家庭财产相关证明材料
三类补贴:
①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②天津市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③家庭户口簿
④住房有关材料
⑤家庭成员上年收入及家庭财产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何申领:
网上申领通道:点击进入
申领流程:
①进入官网,在搜索框搜索”住房补贴“
②选择补贴类型
③选择所在区和街道,点击在线办理
④填写个人信息即可
线下办理: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所对应权限的办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及《承诺书》;通过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全市统一格式的《委托书》;办理部门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
六、是否收费:
不收费
天津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预约入口流程)
2024-05-17,全文共 669 字
+ 加入清单天津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预约入口流程)
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其中一方具有天津户籍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天津市的常住户口,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应注明是未婚、离婚或丧偶);属集体户口的当事人,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需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和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机关提供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4.三张同底版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为红色)。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网上预约
预约入口: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平台(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浏览器进行婚姻登记预约)
预约流程:点此获取
网上预约需注意:
1.网上预约需要提前2至30天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填写信息应准确、完整,信息错误预约无效,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预约成功后,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
4.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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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入住通知方式
2024-04-19,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2024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入住通知方式
通知方式:
经营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家庭办理选房入住手续。
入住时间:
无固定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
(一)项目名称:佳和康庭,咨询电话:23751875、23751877
(二)项目名称:佳和荣庭,咨询电话:23751875、23751877
(三)项目名称:龙顺园,咨询电话:18920622562
(四)项目名称:佳和贤庭,咨询电话:58061895
(五)项目名称:佳和惠庭,咨询电话:58061895
(六)项目名称:朗庭园,咨询电话:85451660
(七)项目名称:恒惠馨园,咨询电话:15712247809。
(八)项目名称:福悦里,咨询电话:15712247810。
咨询时间:
每日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30点至4:00点,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各项目经营单位咨询房源的具体情况。
2024第二季度天津西青区公租房摇号方式
2024-04-19,全文共 311 字
+ 加入清单摇号方式:
采用计算机程序确定入围家庭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以该顺序号作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入围家庭及选房顺序号与网上登记顺序无关。
摇号时间:
2024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摇号工作。
摇号顺序:
按照优先组家庭、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和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分组顺序依次进行摇号。如前类别家庭登记数量累计已多于房源数量时,将不再组织对后续类别家庭的摇号。
《符合条件通知单》标注的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残疾类”的对应“优先组”家庭;家庭类别为“租房补贴其他类”对应“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家庭类别为“非租房补贴类”对应“非租房补贴其他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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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区2024第二季度公租房登记官网(附流程)
2024-04-19,全文共 562 字
+ 加入清单天津西青区2024第二季度公租房登记官网(附流程)
登记官网:
①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点击下载
②登记官网:点击进入
登记流程:
1、进入官网(点击进入)。
2、注册: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输入姓名及符合规范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及密码,点击“确认登录”。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查看登记声明,点击“我已阅读登记声明”。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查看可登记项目列表(展开后可详细查看该项目各居室类型的房源数及登记人数),点击右上角“登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未取得公租房资格或已配租的用户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点“登记”按钮后会有下图提示。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可进行登记的用户,点击右上角“登记”按钮,打开“我的登记”页,选择登记项目,点击“我要登记”。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6、接收并输入短信验证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登记成功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后续的摇号活动。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8、点击右上角“登记”,查看详细登记信息。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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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公租房续租流程一览
2024-04-15,全文共 628 字
+ 加入清单公租房续租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在承租期间,认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且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新增住房,租赁期满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续签租赁合同,继续承租现公共租赁住房。
续租流程
承租家庭办理续租需要依序履行续租确认、资格审核及续签合同程序。
1.租赁期快结束时,对租赁期内认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租家庭,项目经营单位入户告知其可办理续租手续,并向其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上填写意见,选择继续租赁或租赁期满退出承租房屋。
2.项目经营单位将租赁期内认真履行《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家庭的申请信息提交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由住建委进行审核。
3.对经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项目经营单位与承租家庭重新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在现租赁合同中补充填写续租有关内容。
温馨提示
1.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
2.对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符合续租条件,且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已办理租赁担保手续的家庭,现租赁担保手续仍然有效,直至承租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为止。
3.初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未办理租赁担保手续的家庭,续租时不需办理租赁担保手续。
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以提供保证人方式进行租赁担保的家庭,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应当同时审核保证人情况,保证人死亡或丧失保证能力的,申请续租的承租家庭需重新办理租赁担保手续。
天津公租房退租流程一览
2024-04-15,全文共 617 字
+ 加入清单公租房退租流程:
(一)提出申请
承租人提前解约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项目经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项目经营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要件。承租人租赁期满选择退出承租房屋的,视为已提出书面申请。如承租人死亡的,由共同承租人代为办理。无共同承租人的,可由保证人或承租人的继承人代为办理退租手续,如无保证人、无承租人的继承人的,可由依法确定的遗产管理人代为办理。
(二)办理验房
承租人腾退房屋后,项目经营单位实地查验房屋,对室内无拆改,设施设备无缺失、无损坏的可为其办理退房手续;对室内有拆改,设施设备有缺失、损坏的,要求恢复原状后再为其办理后续手续。
(三)收取费用
未欠缴相关费用的,项目经营单位收回租赁合同(保证人租赁合同)、房屋钥匙,停止计算房屋租金。
(四)提交审核
项目经营单位登陆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填写退房家庭相关信息,上传所需要件后提交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审核。
(五)清退保证金
项目经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提交租房保证金清算申请。经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审核后,提交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租房保证金本息从租房保证金账户划拨至承租人租金代扣卡。
(六)清算租金
项目经营单位通过系统清算租金,需退还承租人租金的,退还租金数额按已交纳末月租金与实际发生末月租金的差额计算。
(七)清户退款
项目所在地区住建委出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退款单》,项目经营单位将退款单交承租人。承租人到代收租金银行办理租金及保证金退费手续,并终止租金代扣协议,注销租金代扣卡。
天津公租房怎么申请(全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天津公租房怎么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1.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建设委提交申请。申请家庭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和结果公示后,方可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
2.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人民政府筹集的房源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区人民政府筹集的房源由区住房建设委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公布后,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家庭参加项目登记、摇号,区住房建设委对摇号入围家庭进行入住前资格复核。
注: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以及租金标准、配租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3.资格审核通过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交纳租房保证金,出租人、承租人及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之后即可入住,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要按规定进行信息申报。
①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承租家庭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租房补贴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弥补房屋租金缺口或改善居住条件。
②对违反约定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考虑其实际困难,给予一定时间搬迁期,解决其过渡期间住房需求。
③针对违规申请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在对其建立住房保障不良信用记录的基础上,将联合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其违规行为的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2024天津什么人可以申请公租房?附申请条件
2024-04-15,全文共 208 字
+ 加入清单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镇家庭,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下,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单人户)。
天津公租房租赁申请要带什么材料?
2024-04-15,全文共 286 字
+ 加入清单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已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
申请人须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
(二)未取得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格的家庭
由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委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承诺书》,提出申请: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家庭成员户口簿。
注:因就业在本市落户2年以上,仍在本市工作的单位城镇集体户籍的申请家庭,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家庭户籍地住房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4.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天津南开区2024第二季度公租房登记官网(附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565 字
+ 加入清单天津南开区2024第二季度公租房登记官网(附流程)
登记官网:
①采用天津住房保障APP:点击下载
②登记官网:点击进入
登记流程:
1、进入官网(点击进入)。
2、注册: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输入姓名及符合规范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及密码,点击“确认登录”。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查看登记声明,点击“我已阅读登记声明”。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查看可登记项目列表(展开后可详细查看该项目各居室类型的房源数及登记人数),点击右上角“登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未取得公租房资格或已配租的用户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点“登记”按钮后会有下图提示。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可进行登记的用户,点击右上角“登记”按钮,打开“我的登记”页,选择登记项目,点击“我要登记”。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6、接收并输入短信验证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登记成功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后续的摇号活动。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8、点击右上角“登记”,查看详细登记信息。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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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二季度天津河东区公租房登记入口及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2024第二季度天津河东区公租房登记入口及流程
登记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
登记流程:
1、进入官网。
2、注册: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输入姓名及符合规范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及密码,点击“确认登录”。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查看登记声明,点击“我已阅读登记声明”。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查看可登记项目列表(展开后可详细查看该项目各居室类型的房源数及登记人数),点击右上角“登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未取得公租房资格或已配租的用户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点“登记”按钮后会有下图提示。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可进行登记的用户,点击右上角“登记”按钮,打开“我的登记”页,选择登记项目,点击“我要登记”。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6、接收并输入短信验证码。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登记成功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后续的摇号活动。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8、点击右上角“登记”,查看详细登记信息。
(图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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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阶梯摇号指标通过什么方式获取?(附配置方式)
2024-03-21,全文共 527 字
+ 加入清单答:个人阶梯摇号指标通过摇号方式配置。申请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8日,摇号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中签结果当日公布。
参与方式
(一)报名申请
个人阶梯摇号活动需单独报名参加,且需同时报名参加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符合参与条件的个人可以于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8日期间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前往全市各小客车指标受理窗口报名申请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
(二)取消申请
个人可在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提出个人阶梯摇号活动取消申请。如个人在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8日期间提出取消申请,将无法再次申请参加本次活动。
个人取消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不会影响其参与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个人取消参与2024年第4期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会一并取消个人阶梯摇号活动申请。
(三)资格审核
个人阶梯摇号活动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4月23日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资格审核通过的个人可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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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滨海新区落户办理全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07,全文共 3621 字
+ 加入清单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
申请条件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
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
滨海新区产业工人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
申请条件
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所在企业向区商务和投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落户申请,企业一次性进行申报,提供企业职工名册;
2.区商务和投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
3.区人社局、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商务和投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
申请条件
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4.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5.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6.经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6.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员工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相关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6.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7.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8.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为“滨城”贡献者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荣誉证书;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区妇联、区公安局对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分别进行审核;
3.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并纳入“黑名单”;落户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对故意隐瞒犯罪记录行为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对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承担。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期视运行情况优化调整完善。
政策来源: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https://www.tjbh.gov.cn/government/contents/11160/278963.html
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工人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06,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工人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产权住房。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和所在企业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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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政府,https://www.tjbh.gov.cn/government/contents/11160/278963.html
天津滨海新区贡献者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1-06,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产权住房、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荣誉证书;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产权住房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预约办理地点现场提交材料(开放全流程网上办理后,可通过滨城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区妇联、区公安局对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分别进行审核;
3.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4.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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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天津高考报名指南(条件+流程)
2023-10-30,全文共 2447 字
+ 加入清单2024天津高考报名指南(条件+流程)
2024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相关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条件
(一)可以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 具有我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应届毕业生
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届毕业生
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3年及以上。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
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6年及以上。
具有我市蓝印户口的考生
须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的规定。
在我市定居的外籍或港澳台籍考生、报考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的考生,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 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
7. 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
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9时至11月7日17时
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要求:
1.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2. 考生须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3. 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试费。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8日9时至11月12日17时
现场确认要求:
1.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单位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
2.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和学历的证件及证明等原件,且证件证明材料均要配有相对应的考生照片。同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等,主动接受报名单位的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
3.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
特别提示: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员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资格审核
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我市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资格审核的要求,强化报名管理,严格资格审查,严把报名关口。
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育行政、公安、人社等有关部门,逐一比对考生的户籍、学籍等相关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注意事项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履行报名程序时注意以下事项:
1、填报信息要确保完整真实准确
高考报名过程中,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个人重要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填报并核对,确保完整、真实、准确。
特别提醒:个人重要信息填报错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一系列事项。
2、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要填报精准
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
报考艺术类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科类须选择“艺术类”,同时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中选择一个科类进行报名。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的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报考艺术类需继续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同时应关注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科类须选择“体育类”,并选报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填报相应的体育专项考试项目。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的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
报考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批次外语专业或有口语要求专业的考生,须选报高考外语口语测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
特别提醒: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准确选报相应科类,若填报错误会对后续的专业测试报名、考试及录取产生影响。
3、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普通本科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
特别提醒:请考生准确选择填报考试科目,如选择错误,将会对考生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产生影响。
4、按照要求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
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
特别提醒:凡未进行电子摄像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考;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志愿和参加高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