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5,全文共 1304 字
+ 加入清单-------------------------------
吕梁市人民政府通告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吕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现将吕梁市区及周边货运车辆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过境货运车辆禁止下高速
青银高速(G20)离石东收费站、离石西收费站,吕梁环城高速(S2005)大武收费站,呼北高速(G59)枣林收费站,禁止过境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下高速穿越市区及周边道路行驶(持通行证除外)。
二、市区及周边货运车辆限行
1、在吕梁市区东起信义工业大道至307国道楼桥村,南起307国道楼桥村至340省道贺家塔,西起340省道贺家塔至209国道方山大武、北至方山大武区域范围内,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制通行。
2、禁止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从离债线驶往209国道。
3、 209国道K901(方山大武)至K922+400M(青银高速离石西口)段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早7时至晚9时可通行,晚9时至次日早7时禁止通行。
4、307国道柳林驶往离石方向,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禁止早7时至晚9时通行,离石驶往柳林方向可通行。
三、坪头高速口开通后运煤车辆管控措施
呼北高速(G59)坪头收费站投入运营后,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离石西山亚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景瑞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等坪头高速口沿线煤矿和洗煤企业的运输车辆全部由坪头高速口通行,禁止从离石枣林收费站出入。
四、通行条件
1、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2、对确需在限行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须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审核并领取《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五、法律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以劝导、劝返、引导为主,对不听劝阻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制通行,载物行驶时抛洒运载货物的和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望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0日零时起实施。
特此通告
吕梁市人民政府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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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蔚汾南北路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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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不补缴就限行!
山西全面追缴
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啦!
并且启动黑名单限行制度
未补缴逃漏费车辆禁止驶入高速
一、补费告知主动补缴。
二、本省限行补缴,车道系统自动拦截逃费车辆。
三、司法途径追缴。
四、全网限行补缴,对无法取得联系方式且省内各收费站未在规定时间内拦截到的逃费车辆,或律师函寄达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费的逃费车辆,录入部级稽核系统,实施全国限行追缴。
逃漏费车辆可就近去往收费站ETC网点收费站票证室ETC营业厅补缴通行费补缴通行费后系统自动解除追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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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限行政策
2024-04-16,全文共 1363 字
+ 加入清单关于进一步明确货车通行市区秩序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服务措施,持续优化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秩序,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确保市区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实施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晋公通字〔2022]83号)精神,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吕梁市城区货车通行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一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主城区区域:高速东口以西(含沙会则桥)、吕梁大道纬三十路以南(不含)、北川河及三川河以东、人民路(含)及兴南路以北。主要道路包括滨河南路、滨河北路、龙凤南大街、龙凤北大街、永宁路、龙山路。
(二)管控措施
1.货运车辆全天限制通行;
2.轻、微型货车,每日晚22时至次日6时允许通行;3.轻、微、中型新能源封闭式、厢式货车,全天避高峰通行(高峰时段附后)。
二、二类区域
(一)区域范围
主城区区域以外范围,东起信义工业大道(不含)与307国道交叉口以西、西至209国道与离碛线交叉口以东、北起大武、南至交口 340省道口。
(二)管控措施
1.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制通行
2.三轴以下货运车辆,每日晚22时至次日6时允许通
3.吕梁大道纬三十三路(含)以北路段,货运车辆全天避高峰通行(高峰时段附后)。
三、过境货运车辆管理措施
1.青银高速(G20)离石西收费站,吕梁环城高速(S2005)大武收费站,呼北高速(G59)枣林收费站,禁止过境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下高速穿越市区及周边道路行驶;
2.禁止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从离碛线驶往209国道;
3.209国道危化品运输车辆白天可通行,禁止晚10时至次日6时通行。
四、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洒水车除外。各类专项作业车管控等同于同类型载货机动车的管控措施。因生产、经营、生活、施工需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在禁行时段内通行的货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电子通行码),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五、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通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之前已发布的载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规定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高峰时段:
夏季:7:30-8:30、11:30-12:30、14:30-15:30 18:00-20:00
冬季:7:30-8:30、11:30-12:30、14:00-15:00、17:00-19:00
城市生产、生活运输车辆(包括公共事业单位车辆、瓜果、蔬菜、生鲜、食品、物 流配送),可通过“交管
12123”App--机动车业务--点击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申请城市
通行码--通行时段--通行线路--上传通行码材料--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用户点击“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进入城市货车通行码首页,点击查看已核发的货车电子通行码信息,持电子通行码车辆进入市区(就近入就近出),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罚
忻州限行通知(限行时间+限行区域+限行措施)
2024-04-15,全文共 1924 字
+ 加入清单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公告
为保障“两节”期间五台山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五台山景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2023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晋H)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3年1月21日(全天)—2023年1月27日(全天)2023年2月03日(全天)—2023年2月0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五台山景区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 (1、3、5、7、9)、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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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忻州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省、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组会商研判,2021年12月21日起扩散条件转差,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2021年12月21日0时起,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机制。同时,12月22日0时至24日24时忻州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具体应急措施为: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3、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4、延期或停办露天户外大型活动。
5、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延长工作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公众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的排放。
3、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列入2021年《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执行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
2、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混凝土现场搅拌、拆迁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裸露场地进行苫盖,并加密洒水降尘频次(非冰冻条件下,至少3次/日)。3、严禁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4、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
5、忻州城区内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含新能源号牌,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段内,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省及其他地市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按照上述要求管控。限行区域为:东至东外环(不包括东外环)、西至西外环(不包括西外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
6、忻州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保障乘客免费乘坐。
7、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时间,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非冰冻条件下)。
8、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民生保障除外)。
9、加大“禁煤区”“禁燃区”巡查力度,防止“禁煤区”散煤复烧。10、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11、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教育、能源等部门要对上述应急减排措施加强指导和调度督办。
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5-18,全文共 452 字
+ 加入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山西五台山景区限行通知
2024-05-18,全文共 1624 字
+ 加入清单关于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9日0时-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33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双号(2、4、6、8、0)限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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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一年)》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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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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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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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5-08,全文共 455 字
+ 加入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山西五台山自有车辆违法限行规定有什么处罚?
2024-04-22,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一、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二、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五台山自有车辆限行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2024-04-22,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一整天!
1、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车辆单日可进入景区行驶;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车辆双日可进入景区行驶。
2、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拓展:
1、遇重大佛教节日和全国性节假日等客流高峰及恶劣天气时期,景区交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景区自有车辆实行错峰、错时、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
2、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3、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2024-04-22,全文共 1298 字
+ 加入清单为缓解五台山景区交通压力,进一步优化五台山景区交通秩序,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决定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有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实施景区自有车辆限行、总量控制措施确需进入景区自有车辆,取得景区电子通行证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二、景区自有车辆是指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辖区内各单位、各寺院、各乡镇居民的小型汽车(小型车辆是指:总质量不超过4500kg、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6m以下的汽车)。
限行范围为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41KM-65KM处(北线入山口以南至南线游客中心),台豆线0KM-14KM处(山咀红绿灯路口以西至西线入山口)的旅游道路。
三、禁止未取得电子通行证的景区自有车辆进入景区、限行范围内通行。
四、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按照《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筑材料入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台管委[2023]79号)执行。
五、景区自有车辆进入景区限行范围实行分类管理:
(一)直接通行的景区自有车辆:
1、景区旅游专线营运车辆(公交摆渡车、出租车、朝台车);
2、特种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
3、其它执行任务的车辆(防火、应急救援、抢险抢修、安全巡查、行政执法、警卫等)。
(二)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景区自有车辆,应当接受入山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检查和指挥,符合通行要求方可通行。
1、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车辆单日可进入景区行驶;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车辆双日可进入景区行驶。
2、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六、电子通行证办理要求:
(一)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景区电子通行证的办理工作,电子通行证实行免费办理;
(二)电子通行证为“一车一证”,电子通行证上应注明编号、车牌号、通行证有效期等内容
(三)办理电子通行证须携带证明材料:
1、本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车辆行驶证。
2、外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车辆行驶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乡、村两级审核并盖公章)。
七、遇重大佛教节日和全国性节假日等客流高峰及恶劣天气时期景区交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景区自有车辆实行错峰、错时、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
八、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九、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由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十一、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一年)。
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4-20,全文共 1454 字
+ 加入清单为切实保障2024年“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日0时—2024年5月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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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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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山西五台山景区对本市车实行单双号限行
2024-04-20,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2024年五一劳动节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2024年“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日0时—2024年5月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9日
山西长治限行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2836 字
+ 加入清单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持续改善我市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州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
自2023年11月23日7时起实施 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限行区域:
潞州区东环路以西、西二环路以东、北环街以南、南环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其他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知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3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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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上党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秋冬季空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党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英雄南路(长陵路)以西、G208以东、五龙街以南、古桥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4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长治市上党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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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长治市屯留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早7:00至晚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
东环路、久安路以西(含东环路、久安路),百米大道以北(含百米大道),309国道、禹王路以东(含禹王路),309国道以南区域管制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校车、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清障车、保险勘查车、固废处置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11月24日7时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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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关于对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知
为持续改善我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潞城区主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常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段:
每日7:00至22:00(不含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二)限行区域:新华路以东、北华街以南、东华路以西、南华街和站前街以北(含以上道路)区域范围内。
(三)限行方式: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客运)、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汽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固废处置车、道路救援车、保险勘查车。
(三)市政、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三、相关事项
(一)非晋D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不在限行范围。
(二)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24日7:00起实施,2023年12月31日22:00结束。
长治市潞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2-26,全文共 953 字
+ 加入清单忻州目前不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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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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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山西五台山免费政策
2024-02-18,全文共 1149 字
+ 加入清单一、门票价格执行标准:
全票:135元/人次 半票:70元/人次
二、免票人群:
1、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侍人员、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合法有效证件免票。
2、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以及工作满2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工作满3年的消防文员凭有效证件免票。
3、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凭军队离休干部荣誉证、退休证、士官退休证予以免票。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发的《优待证》予以免票。
5、公安民警凭警官证予以免票。
6、全国退役军人、公安英烈遗属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全国公安英烈遗属持县级以上公安民政部门制发的相关证件配合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予以免票。
7、五台山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戒牒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免票。
8、对评选为“忻州好人”的33名道德模范实行免票。
9、对持有忻州市人才服务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予以免票。
三、半价优惠人群:
1、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2、现役军人家属凭部队制发的相关证件实行半价优惠。
3、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和9月27日(世界旅游日),对国内外游客实行半价优惠。
四、温馨提示
1.符合免票优惠政策的游客请持有效证件,在检票口办理入山;符合半票优惠政策的游客请在售票窗口购票。
2.按照《导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正在从事执业活动或者与执业相关活动的导游,可凭导游证、派团单、行程计划单等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享受免票优惠政策。
购票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五台山景点
无量殿
五台山显通寺无量殿分上下两层,明七间暗三间,仿木结构,面宽28.2米,进深16米,高20.3米,重檐歇山顶,砖券而成,三个连续拱并列,左右山墙成为拱脚,各间之间依靠开拱门联系,雕刻精湛,是中国古代砖石建筑艺术的杰作。外檐砖刻斗栱花卉,内雕藻井悬空,形似花盖宝顶,殿内供有无量佛。
殿内保存的《华严经》字塔,属稀世珍宝,塔是由长5.7米、宽1.7米的白绫组成一幅七层宝塔图像,回栏曲槛,斗栱华檐,白绫上用蝇头小楷写《华严经》八十卷,共有600043字,它是康熙年间苏州人许德兴用十二年的时间写成的。无量殿正面每层有七个阁洞,阁洞上嵌有砖雕匾额,有的题“普光明殿”,有的题“法菩提场”,有的题“逝多园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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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全文共 2100 字
+ 加入清单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五台山景区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高峰时段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春节:2024年2月9日(全天)—2024年2月17日(全天)
元宵节:2024年2月23日(全天)—2024年2月2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
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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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途经国道337线(五台山景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G337线五台山路段采取大型货运车辆限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7日,共计9天;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共计3天。时段:每日8:00—18:00禁止通行
二、管制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砂石运输工程车辆、商砼运输车辆、4轴以上(含4轴)大型货车(运输生鲜农副产品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一)从忻州去往河北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耿镇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河北去往忻州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阜平上高速绕行
四、温馨提示
1、有通行G337线五台山段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和时间,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
2、请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管理。凡不听劝导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因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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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
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4山西壶口瀑布景区门票免费政策(1.15-2.5)
2024-01-19,全文共 733 字
+ 加入清单为了回馈全国游客支持和厚爱,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推出冬季感恩回馈门票免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票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2月5日
二、免票范围
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克难城景区
三、运营时间
每天开园时间8:00---17:00
四、管控措施
为了保障广大游客的游览安全,我们将实行合理的客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景区“限流、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每天接待游客上限为10000
人。门票预约平台每日共分3个时段,如规定时段入园人数达到上限,系统将自动调配至下一时段;如当天所有时段全部达到上限,将停止预约。请游客朋友们理解并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五、预约购票方式
游客需提前一天通过“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微信公众号预约0元购票,为方便快捷进入景区需乘坐景交车的游客可在预约购票时选择
(门票+景交票)联票。预约购票成功可凭二维码直接在检票口扫码入园。享受政策优惠的游客(老年人、军人、记 者、警察、残疾人等)须到景区售票窗口办理免票确认入园。
六、温馨提示
在景区游览过程中,请大家维护景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切勿攀爬栏杆和隔离设施,确保自身安全并文明游览。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求助。同时,请广大游客务必通过官方预约渠道预约,请勿在非正规渠道购票,避免发生纠纷。
七、预约二维码:扫码进入
景区咨询电话:0357--7955000
景区投诉电话:0357--7955577
真诚地邀请您来山西吉县,领略祖国的壮阔山河,欣赏别样的冰瀑玉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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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行山大峡谷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
2023-12-28,全文共 231 字
+ 加入清单1、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证免门票;
2、持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门票;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发的《优待证》免门票;
4、持有省级以上摄影证、导游证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 者 证免门票;
持长治市教育局颁发的教师工作证免门票;
5、公安民警凭警官证免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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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口瀑布门票免票政策最新(人群+年龄)
2023-12-22,全文共 317 字
+ 加入清单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凭士兵证、残疾证等有效证件并同时出示身份证)、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儿童。
山西壶口瀑布景区游览须知
1、游览时间:4月-10月7:30-18:30;其它月份8:00-17:00;
2、凭此票只能参观一次;
3、参观游览,请注意安全,小心突发涨水或凌汛;
4、请勿靠压、翻越防护栏,禁止儿童在瀑布边缘单独游览拍照;
5、请您在划定的安全区域内参观游览,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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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悬空寺门票微信购买入口+收费公示+优惠政策
2023-12-22,全文共 350 字
+ 加入清单进入公众号后,在菜单栏点击【预约购票】,按照提示进行操作付款即可。
悬空寺收费公示
悬空寺景区门票收费价格根据大同市物价局同价费字[2010]32号文件批复,现以大同市发改委同发改市场发[2018]431号文件精神为依据:
一、收费标准:
全价票:门票15元、登临费100元
半价票:门票 8元、登临费 50元
特殊人群优惠须知:
1、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可享受半价票优惠。
2、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
3、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残疾人;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和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免票。
4、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免票。
山西乔家大院门票优惠政策2024
2023-12-21,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乔家大院原价115元 》山西乔家大院门票价格(附优惠政策)
如何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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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景区是以明清晋商翘楚、闻名海内外的商业资本家乔致庸等乔氏家族的宅院而得名。大院始建于清乾隆二十年(1755年),由在中堂、德兴堂、保元堂、宁守堂和乔家花园“四堂一园”组成。总占地面积25600余平方米,共有18个大院,41个小院,731间房屋,分别展示了“乔家建筑陈设、晋商民俗风情、民间民风集萃”三大主题内容。乔家大院被专家称为晋商精神与实践的载体,北方民俗民情的宝库、明清建筑艺术的殿堂,被誉为“北方民居建筑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