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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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全文共 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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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限行最新通知

五台山范围内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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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5-08,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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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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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4-20,全文共 1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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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晋H车辆单双号限行

为切实保障2024年“五一”期间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五一”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4年5月1日0时—2024年5月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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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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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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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龙币/龙钞二次预约最新通知(数量+时间+兑换)

2024-04-18,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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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安排,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面向公众兑换。现将山西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承办余量兑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共同承担山西省辖内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

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有关工作。

二、余量数量及兑换网点

山西省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剩余165,208 枚,2024年贺岁纪念钞剩余 63,773 张。

山西省各市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

年贺岁纪念钞余量见附件

1。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分别通过“工商银行山西分行”“山西农行微银行”“中国银行微银行山西省分行”“华夏银行太原分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官网,公告山西省内承担余量兑换的网点及各网点兑换数量、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

三、余量兑换方式和兑换时间

山西省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全部采取线上预约兑换方式。

(一)预约时间

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余量预约期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预约期为 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公众可登录预约承办银行的官网网站、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进行预约登记。

(二)兑换时间。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兑换期均为2024年4月20日至24日。已成功预约的公众,在兑换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预约登记余量兑换网点办理兑换。兑换数量须与预约数量完全一致,逾期且未按规定程序或要求办理兑换的,按作废处理。

(三)相关说明。

由于首次发行过程中需对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纪念钞进行拆卷、拆捆等操作,余量兑换时可能出现纪念币不成卷、纪念钞号码不连续等情况,特此说明。

四、余量兑换规则

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 年贺岁纪念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个人办理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人可代2人领取,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兑换。

五、信息发布

在余量预约兑换期内,预约承办银行兑换网点大厅内,公布该网点的 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

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数量、兑换方式、兑换进度等信息。

附件:

1.2024 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 年贺岁纪念钞山西省余量兑换数量

2.山西省普通纪念币预约记录查询地址及监督举报电话

2024山西中国银行贺岁龙币龙钞二次预约兑换公告

山西工商银行龙年贺岁纪念币/纪念钞二次预约兑换公告

太原浦发银行2024龙币/龙钞二次预约兑换公告

2024山西农业银行龙币/龙钞余量预约兑换最新公告

2024贺岁币、贺岁钞太原华夏银行预约兑换时间+渠道+网点

2024山西龙币/龙钞二次预约兑换网点汇总(5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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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2-26,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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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目前不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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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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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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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最新通知

2024-02-17,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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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教〔2022〕7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山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考报名工作在市招考委、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委、招生考试机构和生源学校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准高效做好各环节重点工作,确保中考报名安全、有序、顺利实施。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山西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初中二年级学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按照《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外省户籍随迁子女报名还须具备山西省初中学校毕业证或义务教育证书(初二年级学生须具备山西省初中学籍)。

(二)报名时间

报名工作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各市要统筹安排好初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具体时间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组织报名前一周报省招考中心备案。

(三)报名办法

1、2024年中考报名在“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采取“网上填报、现场确认”的方式组织。

2、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填报,学生也可选择户籍地招考机构报名,报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体育、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

3、初中二年级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填报,学生也可选择户籍地招考机构报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等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全省通用,计入2025年中考总成绩。

4、往届生、休复学考生等报名办法和成绩使用由各市招考机构确定。

5、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件等材料,没有《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

三、政策性加分项目及分值

中考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各市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和分值。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一)台湾省籍应届考生须持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二)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16周岁以上的还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三)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四)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五)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中考优待政策根据《民政部 教育部

总政治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政联〔2023〕1号)、《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公通字〔2024〕8号)、《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晋消发〔2024〕2号)、《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晋司发〔2024〕3号)、《山西省国家安全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 国 安厅发〔2023〕18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信息采集

(一)报名号、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1、报名号采用十二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年份代码;第三、四位为市代码(51-61为应往届毕业生,81-91为初二学生);第五、六位为县(市、区)代码;第七、八位为毕业学校或单位代码;后四位由各市自行制定。

2、准考证号采用九位数编排,第一、二位为市代码,分别为01太原、02大同、03阳泉、04长治、05晋城、06朔州、07晋中、08运城、09忻州、10临汾、11吕梁,第三、四位为县(市、区)代码,后五位为流水号,其中第五位0-4为应往届毕业生,5-9为初二学生。

(二)信息采集要求

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必须由本人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信息管理

各级招考机构和报名点要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准确和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密码泄露、信息被他人篡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收费

中考收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中考报名考试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17号)执行。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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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4-01-30,全文共 2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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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五台山景区对忻州市注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高峰时段五台山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对忻州市注册机动车车辆(晋H)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春节:2024年2月9日(全天)—2024年2月17日(全天)

元宵节:2024年2月23日(全天)—2024年2月25日(全天)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5KM—41KM处(南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对忻州市注册的机动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1、3、5、7、9),双日双号(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二)不受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客运车、专用标识出租车;

公务用车、景区生产生活必须入山车辆由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审核发放通行证后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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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途经国道337线(五台山景区)大型货运车辆实施限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了维护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G337线五台山路段采取大型货运车辆限时交通管制措施。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7日,共计9天;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5日,共计3天。时段:每日8:00—18:00禁止通行

二、管制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砂石运输工程车辆、商砼运输车辆、4轴以上(含4轴)大型货车(运输生鲜农副产品车辆除外)。

三、绕行线路

(一)从忻州去往河北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耿镇口上高速绕行。

(二)从河北去往忻州方向的大型货运车辆从G1812沧渝高速阜平上高速绕行

四、温馨提示

1、有通行G337线五台山段的货运车辆,请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和时间,避开拥堵时段和路段。

2、请货运车辆驾驶员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管理。凡不听劝导的车辆及违反本通行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3、因临时交通管制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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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景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景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景区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进入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实施交通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68KM-33KM处(南线检查站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14KM-0KM处(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以及通往五个台顶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禁行规定

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含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四、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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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台山景区西、北线旅游大客车进行临时交通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冬季西、北线道路冰、雪、雾天气状况,旅游大客车通行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对从西、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大客车实施交通管控,在上述时间段,旅游大客车从南线进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具体事项如下:

一、禁行路段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西线(台豆线OKM-14KM)、北线(砂石线33KM-44KM)的道路。

二、禁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

三、禁行规定

全天 24小时禁止旅游大客车在禁行路段内通行。

四、除线路班车和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车辆外,对违反本通告的大客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s5GOW-zHdMSyO-eoa1M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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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最新开学通知(更新中)

2024-01-07,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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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学校开学时间不一,具体以各学校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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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

2024忻州市中小学开学时间:2024年2月26日开学。

朔州市

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

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2月26日。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晋城市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放假时间2024年1月27日(腊月十七)

开学时间2024年2月26日(正月十七)

普通高中

放假时间2024年2月5日(腊月二十六)

开学时间2024年2月26日(正月十七)

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放寒假时间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由学校确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大同市

全市中小学校寒假时间为: 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2024年2月26日春季学期开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执行。

其他地区:山西各市暑假+开学时间汇总(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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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西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新通知

2023-11-17,全文共 1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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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晋人社厅发〔2023〕4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向人社部、财政部报备,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对 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挂钩调整

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3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本人养老金水平含单位发放的比照机关同类人员执行的退休生活补贴。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群体进行倾斜调整:

(1)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1元;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2元。

(2)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1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同时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没有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由原渠道予以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在7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来源网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s://rst.shanxi.gov.cn/zwyw/tzgg/202307/t20230717_89518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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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高考艺术类考试报名最新通知(具体时间安排)

2023-11-01,全文共 6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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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晋招委〔2022〕1号)《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晋招委〔202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七个类别。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省级统考”),戏曲类专业的考试由省际间联合组织实施(简称“省际联考”)。

一、报名

1.凡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基础者均可报考。已办理完报名手续的艺术类考生,均应按照所报专业参加省级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省际联考。

2.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时,按规定网上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其他类专业考试费,考生按照有关组考院校要求网上缴纳。

3.报考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统考专业的考生不能互相兼报,但可兼报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教育类考试区分主副项。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生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报考类别(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规定的乐器类型等信息。

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一个舞种方向。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

4.各市招考机构于11月22日前,将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考点名称汇总报送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

凡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文化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内容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考试组织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美术与设计类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9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下午: 素描 14:30—17:30

12月10日

上午:速写(综合能力) 8:30—10: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9日—10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3.考试工具和材料:

素描:试卷用纸为八开答卷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色彩:试卷用纸为八开答卷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和材料为水彩笔、水粉笔、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速写(综合能力):试卷用纸为八开答卷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

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二)音乐类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考生不可兼报,须在其中选择一个类别方向参加考试。

各类别考试满分均为300分。各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

(1)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2)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2.理论考试(听写、乐理)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9日 下午:

听写 14:30—15:30

乐理 15:30—17:00

(2)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9日下午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3.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 (具体时间见《音乐类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太原市坞城路92号)。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2)视唱: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开始前可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3)演唱(奏)

①声乐:声乐科目要求演唱1首声乐作品,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

声乐科目要求清唱,考试开始前提供1遍标准音a1,不可使用伴奏,要求背谱演唱。考生演唱须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中选一种唱法。

②器乐:器乐科目要求演奏2首乐曲或1首乐曲、1首练习曲,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a.器乐的钢琴专业:练习曲一首或复调乐曲一首、主调乐曲一首;

b.器乐的手风琴、管弦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打击乐专业:小军鼓乐曲一首、马林巴或民鼓乐曲一首);

c.器乐的中国乐器专业:乐曲两首;

d.电声乐专业: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键盘〈含电子琴、双排键、电钢琴〉、架子鼓、电吉它或木吉它、电贝司、电声萨克斯均可);

e.音乐学专业:选考声乐或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f.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主项须选一种器乐专业的考试科目。

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音乐科目考试除钢琴外,所需乐器考生自备。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报告考试曲目。

(三)舞蹈类

1.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2.考试时间:2024年1月15日开始 (具体时间见《舞蹈专业准考证》)。

考试地点:山西大学(太原市坞城路92号)。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舞蹈专业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3.考试要求

舞蹈基本功:女生盘头,着纯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浅色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纯黑色紧身短袖、纯黑色紧身裤和纯黑色软底练功鞋。无音乐。

舞蹈表演:着自备剧目 (或组合) 需要的纯黑色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音乐自备。

舞蹈即兴:着舞蹈练功服。

各科目考试均不可化妆。

4.考生报名时需选择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限报1种,舞蹈基本功考试中的技术技巧以及舞蹈表演科目中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所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

(四)书法类

1.报名:2023年12月18日—22日,考生登录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站 (https://zs.tynu.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2.考试科目及时间:2023年12月31日。

上午:

书法临摹 8:30—10:00

书法创作 10:15—11:45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种字体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篆书、自选书各75分)。

3.考试:太原师范学院(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2023年12月31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书法类专业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

(五)播音与主持类

1.报名:2023年12月6日—10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sx.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2024年1月8日开始(具体时间见《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六)表(导)演类

1.报名:2023年12月6日—10日,考生登录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https://zsw.cusx.edu.cn/)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2024年1月14日开始(具体时间见《表(导)演类统考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表(导)演类统考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地点:山西传媒学院(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125号)。

4.考试科目: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2)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七)戏曲类

戏曲类专业考试实行省际联考。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

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考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2024年起,全国基本实现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六个科类省级统考全覆盖。

经教育部批准有资格举办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考生须按院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其他具有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024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有关校考高校要及时公布和宣传校考工作方案。

四、招生录取

1.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2.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原先安排在艺术类招生的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3.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4.有资格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将高考总成绩达到要求且相应科类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5.考生兼报多种艺术类别参加专业考试,在填报同一批次志愿时只能选择同一类专业填报。考生选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选报志愿时只能选择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一类填报。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6.戏曲类专业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考务组织管理。各市招办和有关组考高校要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考试期间分别成立艺术类各专业考试领导组,统筹做好本地专业考试工作,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部署专业组考工作,严格试题(卷)安全保密管理,严肃考风考纪。重点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大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确保实时视频监控考试全过程。通过人脸识别等现代技术手段核验考生身份,严防考生替考。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细化专业考试评分标准,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

(二)加强违规处理力度。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有关市招办和高校须向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宣传与培训,统筹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精准解读政策,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时释疑解惑、凝聚共识,提高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宣传,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政策调整平稳落地。

六、其他事项

(一)我省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高校2024年的艺术类招生情况,考生可咨询有关高校或到高校网站进行查询。

(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科目考试成绩按照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最终考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三)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查询和打印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发放校考报考资格证明。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

(四)教育部如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有新的政策要求,我省将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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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高考报名最新通知(时间+入口+要求)

2023-11-01,全文共 8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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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了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4年全国统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以及高等院校经批准组织的单独招生(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提前单独招生、消防救援人员单独招生、保送生以及少年班招生等),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由本人写出说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符合《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文件规定。

3.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人报名,除须符合第1条外,还须持省级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招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招办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4.考生本人或随父(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在晋落户者,不受户籍迁入时间限制。

5.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①凡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符合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设立的报名点(站)报名、确认。

(四)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5日8:00—10日18:00。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取消报考资格的考生,报名费用不予退返。

(五)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2日8:00—16日18:00。

(六)报名程序

1.各县(市、区)招办须在报名开始前编制、打印考生的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工作。

2.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和艺术(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专业测试费。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缴费有关要求,详见《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说明书》。其他艺术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及戏曲类)考试测试费按照组考院校要求缴纳。

3.考生网上下载《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现场确认时交报名点(站)。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须在规定时间(11月12日-16日)到各报名点进行考生数码照片采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并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市、区)招办须及时更正,确保准确无误。考生确认签名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5.市招生考试部门(11月19日—21日)负责对所辖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校验。

(七)报考科类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疾考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单独招生)七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则不得更改报考科类。选择单独招生考试科类的考生不得参加全国统考,选择其他科类的考生也可参加经教育部或省招委批准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报考理工、艺术(理)、体育(理)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

准考证号以考点为单位,分文、理两类随机编排。

填报志愿时,报考艺术(文、理)类和体育(文、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

(八)报名规定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以及艺术、体育专业测试费,并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进行数码照相,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校验,办理报名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必须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未进行身份证信息校验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招生考试及录取。

2.自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分七大类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其中音乐类下设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考生可以兼报;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考生可以兼报。

戏曲类专业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或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有关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3.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的学生仍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4.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西藏籍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站)报名。

5.报考单独招生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考报名。

6.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统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7.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且有本县高中或职业高中三年学籍并连续三年在具有学籍的学校就读。

8.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考生,须从“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的“政策公告”栏下载相关表格,报名确认时还须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须持市级(含)以上侨务办公室证明及相关材料。

(2)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台湾同胞联谊会证明及相关材料。

(3)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②烈士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除外)考生。考生须持有关证书和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书。

以上各类考生的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由各县(市、区)招办初审,各市级招办复核并汇总造册后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2024年5月10日后将不再接收考生证明材料和相关登记表),审核(测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时可享受国家公布的普通高考照顾政策。

(5)现役军人子女。①军人烈士子女;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子女考生。考生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逐级上报省军区政治部。

(6)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由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要求,逐级上报省公安厅政治部。

(7)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8)报考高校举办的少年班考生,须持有关高校填发的准考证。

(9)报考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考生及残疾考生,须持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审查后留复印件备查。

(九)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2.宣传工作。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报名点(站)要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宣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规定、报名办法等,使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加强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3.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工作流程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我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

4.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县(市、区)

招办和报名点(站)要高度重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精神。要选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中学和县(市、区)、市招办三级审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严格审核每一位报考者的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审核中要做到:(1)严禁往届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2)严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3)严禁在上年度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者报名;(4)严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报名;(5)严禁户籍不符合规定者报名,不得接受既无学籍又无户籍考生报名。对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不是14开头、18周岁以下人员单独户口迁移者要重点查实,坚决杜绝“高考移民”考生报名。对外省迁入我省户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执行2010年规定:①考生单迁落户一年以上(高二年级当年的12月31日前迁入),且高中三年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②考生单迁落户不足一年(高三年级当年的11月5日前迁入),且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我省就读(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证明);③因购置商品房户口迁入(政府行为)一年以上。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持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6)严禁冒名顶替行为。

重点核实:(1)户籍、学籍、学历、学力、民族;(2)对在不同地区重复报名的考生要重点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3)所交各类证书、证明、证件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4)信息填报是否准确(性别、出生时间与身份证号码等是否一致)。

随迁子女审核。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5号)执行。其中:申报材料第5、6条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教基〔2012〕43号)文件要求,学籍注册部门要提供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公安部门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保信息。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招办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即面向原中央确定的我省3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县以及22个省级脱贫县(17个省定脱贫县、5个插花脱贫县)、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定向招生。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区))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和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不包含4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24年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表》(网上下载),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面向脱贫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志愿。逾期不予受理。

各地招委会要协调建立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利用公安户籍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和高考报名系统信息,细化资格审核办法,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有关市、县(区)招生办和中学要及时在县级招办网站和中学校内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

以上“农村户籍”指户口类型为农村居民。农村区域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农村户籍。

5.信息管理。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站)要加强考生报名信息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凡违反规定对外泄漏考生报名信息,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他人篡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市、县(市、区)招办、报名点(站)和考生单位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对报名考生进行培训,并如实告知考生报名信息错误的严重后果。严格要求考生认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身份证信息的校验,仔细核对。采集数码照片工作完成后,必须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更正,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考生信息确认材料由县(市、区)保存5年。考生的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是招生部门与考生联络通报情况的主要途径,考生必须慎重填写,在高校录取结束前不要随意停用或改号,以免因不能及时与考生取得联系而受到影响;考生姓名等关键信息在高校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改,以免影响考生入学注册。同时考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资料的保护和管理,对个人登录密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报名信息及相关资料,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人,防止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自己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若因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遗留问题,则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纪律教育。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各报名点(站)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宣传工作,使每一考生了解《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考试作弊处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7.社会监督。各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须对已报名考生,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如报名点(站))、一定时限予以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密防范工作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报考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并认定,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8.服务考生。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考试、服务考生”的宗旨意识,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目标,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阳光作业、优化服务,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报名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措施,真心实意为考生报名考试提供服务。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市、区)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负责;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组织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如实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完整、准确地填写在《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网上下载)中,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考核表县(市、区)招办保存5年。

(五)县(市、区)招办要按照规定,对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被确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报名。

三、体检

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确认。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后未确认体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被普通高校录取。

体检工作在2024年3月30日前进行,由各市、县(市、区)招办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教育部如对高考报名工作有新的要求,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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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限行通知

2023-10-06,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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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将道路、停车场等资源最大限度释放给游客,结合五台山景区交通承载容量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3年8月19日0时至2023年10月15日24时

二、限行区域

五台山景区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游客中心以北至北线入山口),台豆线(西线入山口以东至山咀红绿灯路口)的旅游道路。

三、限行规定

对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实行单日单号 (1、3、5、7、9)通行、双日双号 (2、4、6、8、0)通行,号牌末位数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四、对违反本通告在限行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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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忻州原平市中考限行最新通知(时间+区域+措施)

2023-06-19,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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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考”期间原平市区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保障

2023年中考(6月20日至22日)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出现道路拥堵,确保送考车辆畅通无阻,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中考期间我市将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6月20日(7时至18时)

6月21日(7时至18时)

6月22日(7时至13时)

二、限行区域

东至二广高速路、西至108国道(不含大运路);南至新郭下、北至外环北路(不含外环北路);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管理(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

四、送考车辆措施

2023年中考实施交通限行管理期间,接送中考考生的车辆需将考生准考证按A4纸规格复印,并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准予通行。

注意事项:

军车(含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单位通勤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园林、环卫、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押款、保险勘查、新闻采访、采供血、医疗废物转运、禽畜无害化处理收集等专用车辆外,其余车辆全部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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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市最新限行通知

2023-01-17,全文共 3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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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目前不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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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

关于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于2022年2月11日到2月12日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减轻污染物累积、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健康,依据《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响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范围实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2月11日0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

二、管制范围及路段

北至金谷街(不包括金谷街)、南至康宁东街(包括康宁东街)、东至铭贤南路(包括铭贤南路)、西至金谷街(不包括金谷街)范围内的所有城区道路。

三、管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响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的通告》(太政通【2022】1号)关于移动源污染管控措施;

(二)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按尾号限行:

2月11日限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2月12日限行尾号为1、3、5、7、9的车辆;(车牌号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数为准)。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望广大驾驶员及车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限行通告;对不听劝阻、违反限行规定出行的车辆驾驶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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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决定实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1日0时至2月12日24时,在东环路以西(不含东环路),东夏线以北(不含东夏线),西外环以东(不含西外环),国道108线城区段以南(不含国道108线)的县城区范围内实行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单双号交通管控措施,允许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1、3、5、7、9)、双号双日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注:不包含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校车、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二、“冒黑烟”及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禁行。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祁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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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在市城区和榆次区绿色运输示范区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2022年1月4日18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

1、晋中市市城区:鸣谦大街(含)以南、凤栖大街(含)以北、锦东大道(含)以西、经西大道(不含)以东道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2、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秋郭线到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榆次区乌金山后沟村,沿旅游专线、中都北路、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到榆次丰润泽园区;沿北桥线、源高线,到榆次区东赵乡石羊坂村;沿源高线、石后线,到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沿东后线,经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穿榆次区东赵乡康培苗木基地,沿顺城东街、环城南路、源东线、豆东线、新开路,到榆次区北田镇张胡村。

三、管制措施: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市城区国四及国四以下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3、市城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国四及国四以下)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4、绿色示范运输区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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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优化和调整市城区(不含太谷区)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市城区(不含太谷区,下同)货车通行管理工作,保障城市配送货车通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决定对市城区货车限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具体通告如下:

一、在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凤栖大街、经西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以外的道路(包括上述四条道路),为各类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预留通行时间窗口,各类货车可在每日 00:00—06:00 时段内不受禁限行管控措施限制正常通行。绿色运输示范区(郭峪线)以及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除外。

二、在龙湖大街、王湖路、锦纶北路、锦纶路、锦纶南路、思凤街、汇通南路、汇通路、汇通北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外的道路(包括上述除龙湖大街以外的八条道路),为城市物流配送货车 (市城区内从事货车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预留通行时间窗口,城市物流配送货车可在每日 00:00— 06:00 时段内不受禁限行管控措施限制正常通行。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除外。

三、轻型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可全路段、避高峰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四、在限行时段内,确需驶入限行路段通行的货车(不包括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由车辆驾驶人或企业代办人持车辆行车证、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前往蕴华西街韩村路口交警工作站办理《机动车限行区域通行证》,按《机动车限行区域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及路面交通标志规范行驶。

五、本通告自 2021 年 10 月 24 日起施行,有效期 3 年。

2014 年 3 月 3 日发布的《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北部新城、省高校 新校区及市城区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市政发〔2014〕16 号)及 2015 年 7 月 20 日发布的《晋中市人民政府关 于环城东路、环城南路重中型载货车辆实行的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市政发〔2015〕45 号)相关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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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公安局关于对轻型自卸货车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等相关规定,现就加强我市轻型自卸货车道路通行管理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载货车辆类型

轻型自卸货车

二、限制通行道路及时间

经西大道(含)、凤栖大街(含)、锦东大道(含)、鸣谦大街(含)合围区域以内、农谷大道、郭峪线、龙城大街晋中段,上述区域及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相关法律责任

1、对确需驶入限制通行区域及道路的轻型自卸货车,根据通行需要,凭相关证明向晋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申请,经办理通行手续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2、轻型自卸货车严禁非法改装,私自加高车厢挡板;上路行驶时装载物不得超出车厢内侧栏板高度;车厢用帆布密封盖严,严禁遗撒、飘散载运物;车身清洁,号牌、反光标识清晰,靠右侧车道行驶。

3、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以及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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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24时起山西油价最新价格一览

2024-05-15,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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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公告(2024年第8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新闻发布”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山西省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235元、225元(具体价格见附表)。98号汽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规定执行。

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备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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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万柏林区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价最新到苗通知

2024-05-15,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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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我中心四、九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实行网上预约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对象

限9岁至45岁女性预约,预约成功到现场接种时应具备以下两种条件。

(一)有效身份证信息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预约成功凭证信息

须持本人手机登录“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在线展示预约成功信息,且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请注意: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权益,手机截屏信息不得作为预约成功凭证使用!

二、接种程序

四、九价HPV疫苗适用人群为9-45岁女性。推荐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3剂; 3剂应在1年内完成(女性生理期可以接种)。近日经国家药监局批准,九价HPV疫苗9-14岁女性人群中增加2剂免疫程序,该年龄段女性可选择0、6-12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计2剂次。

三、接种禁忌

对酿酒酵母和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发热、严重器质性疾病、严重过敏体质和三个月内使用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者不宜接种;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接种;备孕期不建议接种。14天以内接种过新冠、流感等其它疫苗者缓种。

四、收费标准:

四价HPV疫苗8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2454元;

九价HPV疫苗1318元/剂次(含20元接种服务费),三剂次合计3954元。

五、预约时间及数量

本次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9:30-15:30,共预约四价HPV疫苗10人,预约九价HPV疫苗100人,约完为止。

六、操作流程

本次四、九价HPV疫苗预约全部依托“山西疾控动态”微信平台实行网络实名预约,不接受电话和现场预约。

市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山西疾控动态-疾控服务-预防接种服务-成人预定-选择4、9价HPV疫苗-接种单位-选择接种时间-确认登记预约。预约成功后,可在预约接种服务中“我的-成人疫苗预定”中查询预约记录;预约结束后,预约成功人员名单将在“山西疾控动态”和本接种单位公示,敬请关注。

七、接种须知

本次预约接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5月23日下午14:30-17:00;5月24日上午8:30-11:00

接种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20号)

咨询电话:0351-2769221

八、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一台设备只能预约一次,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相信“代抢、代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通过非正规途径预约造成的无法接种、信息泄露等利益损失由本人承担。

2.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日内致电告知我们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3.本期预约接种满额后网络通道即刻关闭,即使取消预约,该名额也无法由其他人再次预约,请谨慎操作。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4.本次预约名额有限,很难满足所有市民的需求,预约开始后可能会出现网络拥堵、打开缓慢、迅速预约完等情况,请大家予以理解!为提高预约效率,建议市民可提前关注公众号,在预防接种服务中按照指南提前做好受种者绑定操作。后续将与相关企业协商,加大疫苗供应力度,并第一时间发布预约公告,请未预约成功的市民继续关注、耐心等待。

5.市民如遇到操作技术问题,可通过“山西疾控动态”公众号预防接种服务智能客服在线解答或致电400-8252000。如遇具体接种事宜,请及时咨询本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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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文旅集团所属企业社会招聘最新公告

2024-05-13,全文共 2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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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4社会招聘公告(190人)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1.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人;

2.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人;

3.云游旅行集团有限公司:6人;

4.山西文旅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5人;

5.山西文旅集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人;

6.山西文旅集团晋中汇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6人;

7.山西晋非投资有限公司:5人;

8.山西省康养集团有限公司:39人;

9.山西文旅新能集团有限公司:15人;

10.山西文旅产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人;

11.山西杏花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7人。

以上招聘人数共计19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组织分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山西文旅集团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和岗位其他报名条件。具体详见《山西文旅集团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不得报名情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回避管理有关规定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所列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组织体检--背景调查--确定人选--公示--正式录用。

(一)发布公告和公开报名

1.报名网址: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在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sco.ltd/)、山西省文化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sxswljt.com)。为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建议从PC端填写报名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0:00至2024年5月20日24:00(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须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综合测评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方式通知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的人员,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短信通知为准。未进入笔试或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组织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结束后,对存在竞业限制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五)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体检及背景调查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省国资运营公司网站、文旅集团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正式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报到、入职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书,招聘项目组需进行审核鉴定。凡证书经审核鉴定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网站、山西文旅集团网站发布公告,并通过山西文旅集团网站申请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四)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事项(包括综合测评环节的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等)将通过报名邮箱或报名所留手机号码,以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请应聘者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络影响正常招聘工作,将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未获得综合测评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对进入综合测评等后续环节的人员,如本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五、咨询方式

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351-7785026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30-18:00

报名链接:请点击https://sxwljt2024.zhaopin.com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所发布的相关信息,以正式渠道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山西文旅集团官网和个人手机短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或其他途径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及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山西文旅集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报名或开设招聘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报名费、培训费、体检费。如出现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为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公司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点击查看>>>戳这里

附件1:山西文旅集团所属企业2024年社会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应聘人员亲属回避承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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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台山景区自有车辆单双号限行最新提醒

2024-04-22,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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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景区自有车辆实施单双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五台山景区交通压力,进一步优化五台山景区交通秩序,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决定对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自有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实施景区自有车辆限行、总量控制措施确需进入景区自有车辆,取得景区电子通行证后,按指定路线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

二、景区自有车辆是指五台山风景名胜区辖区内各单位、各寺院、各乡镇居民的小型汽车(小型车辆是指:总质量不超过4500kg、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不超过9人或车长6m以下的汽车)。

限行范围为五台山景区三个入山口以内道路:即砂石线41KM-65KM处(北线入山口以南至南线游客中心),台豆线0KM-14KM处(山咀红绿灯路口以西至西线入山口)的旅游道路。

三、禁止未取得电子通行证的景区自有车辆进入景区、限行范围内通行。

四、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按照《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建筑材料入山运输管理暂行规定》(台管委[2023]79号)执行。

五、景区自有车辆进入景区限行范围实行分类管理:

(一)直接通行的景区自有车辆:

1、景区旅游专线营运车辆(公交摆渡车、出租车、朝台车);

2、特种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

3、其它执行任务的车辆(防火、应急救援、抢险抢修、安全巡查、行政执法、警卫等)。

(二)办理电子通行证的景区自有车辆,应当接受入山管理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的检查和指挥,符合通行要求方可通行。

1、号牌尾号为单号(1、3、5、7、9)的车辆单日可进入景区行驶;号牌尾号为双号(2、4、6、8、0)的车辆双日可进入景区行驶。

2、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六、电子通行证办理要求:

(一)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景区电子通行证的办理工作,电子通行证实行免费办理;

(二)电子通行证为“一车一证”,电子通行证上应注明编号、车牌号、通行证有效期等内容

(三)办理电子通行证须携带证明材料:

1、本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车辆行驶证。

2、外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车辆行驶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乡、村两级审核并盖公章)。

七、遇重大佛教节日和全国性节假日等客流高峰及恶劣天气时期景区交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对景区自有车辆实行错峰、错时、临时交通管制等措施。

八、违反本通告,有下列情形的景区自有车辆,列入景区车辆管理黑名单,取消车辆进入景区资格。

(一)冒用或使用无效电子通行证的;

(二)不服从景区相关部门管理的:

(三)在限行时间段内违反单双号限行,被处罚3次以上的。

九、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景区自有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景区内卡口和电子警察进行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罚;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通告由忻州市公安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十一、本通告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试运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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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HPV九价疫苗最新到苗接种通知(更新中)

2024-04-17,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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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九价hpv疫苗网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30-15:30预约,约完为止。具体预约门诊和时间安排如下——

绑定指南:点击查看

接种须知——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接种日期到预约的接种门诊进行接种,逾期未种则此次预约作废。其他相关要求,请参照各接种门诊具体通知

注意事项——

1、首针预约成功,其余二、三针次无须再次预约,按工作人员排好的接种程序进行接种即可。

2、预约成功的接种名额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预约成功者请在预约接种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预约成功的手机到指定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3、预约成功后原则上不能随意取消或变更接种时间,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取消预约或变更的,请于预约成功之日起7天内向所约接种门诊致电(联系方式详见各门诊公告)取消预约或变更接种时间。未按时接种首针且未致电告知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约疫苗转入下一轮次预约。

4、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不要相信“代抢、代预约”等非正规途径,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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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农业银行龙币/龙钞余量预约兑换最新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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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和2024年贺岁纪念钞余量兑换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安排,将对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首次发行剩余部分开展余量兑换,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承办山西地区的部分余量兑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余量兑换数量

我行2024年贺岁币剩余62485枚、2024年贺岁钞剩余24608张,具体预约兑换网点及额度等信息详见《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2024年贺岁普通纪念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预约兑换网点信息表》,本次县域不设兑换网点。

02、预约兑换安排

预约期及预约渠道:

我行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全部采用线上预约方式,预约期内先到先得,约满为止。

2024年贺岁币线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2时至19日24时;2024年贺岁钞线上预约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22时30分至19日24时。预约期结束后不进行重复预约和上期约而不兑行为核查。

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线上预约:

【掌上银行】

首页广告图或搜索“纪念币预约”进入。

【手机浏览器】

登录https://coin.abchina.com.cn

【门户网站】

登录https://coin.abchina.com.cn或通过首页广告图进入。

【微信公众号】

“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生活驿站”—“纪念币预约”、“中国农业银行”—“热门推荐”—“纪念币预约”或“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智享服务”—“纪念币预约”。

【个人网银】

首页-本地-网上预约-纪念币预约。

兑换期:2024年4月20日至24日为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余量兑换期,预约成功的客户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预约的兑换日期营业时间内至预约营业网点办理兑换。兑换期结束后停止办理兑换业务,预约作废。

03、注意事项

(一)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预约、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代办人数不超过2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二)预约期内,每位客户只能分别成功预约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各一次,2024年贺岁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2024年贺岁钞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10张。

(三)本次兑换的2024年贺岁币、2024年贺岁钞为首次兑换剩余部分,部分贺岁币、钞已拆封,会出现无包装或非原封包装、冠字号码不连续等情况,请公众予以理解。办理兑换时,也请客户核对实物,避免差错。

04、温馨提示

兑换过程中请您遵守承办网点现场人员的引导安排,遵守兑换秩序,在网点指定位置排队等候,并按顺序办理兑换业务,同时请您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排队拥挤。

客户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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