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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公告

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工作(以下统称为专职消防救援员),切实把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消防救援队伍中来。

2023-11-21,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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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招录工作(以下统称为专职消防救援员),切实把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吸纳到消防救援队伍中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录计划

按照《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人员招录,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录人员名额为14人(均为男性)。

2、招录岗位

战斗员7名、驾驶员7名。

3、专业岗位要求

(一)战斗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大专(含)以上学历地方青年,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国家田径及篮球专业二级运动员、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社会救援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二)驾驶员岗位:18周岁至30周岁以下男性公民,持有B2级以上驾驶证,3年驾龄以上。具有特种车辆驾驶证(推土机驾驶员须持有国家工程机械操作证)、持有A1驾驶证(具有2年驾龄)的,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等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4、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良好,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志愿加入山东省区域应急中心从事专职消防救援员工作;

(五)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管理模式与职责

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以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按照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管理,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接受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调度指挥,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承担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同时履行一般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职责,具备全国跨区域增援能力。

专职消防救援员实行轮休制度,在满足单位正常工作和在位率要求时,专职消防救援员(专职消防技术人员除外)每月休息 8

天。遇有重大勤务、特殊情况时,停止请(休)假。

6、报名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及定向招录专职消防救援员,通过互联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5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招录对象可关注“泰安消防”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须带电子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邮箱(taxfzzc@126.com)。

7、招录选聘程序

结合消防员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及面试等考核项目,根据体能、技能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测试项目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3000米跑、原地跳高。体能测试采取10分制赋分。

2、技能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技能测试采取达标制。

3、心理测试:招录人员统一参加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专职消防救援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检申请,经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审核

招录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五)公示录用人员

按照报名参考人员个人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中心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入职后向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人员备案。

8、岗前培训

招录完成后,组织招录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培训、专业分训和随队训练,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中心录用对象。

9、待遇标准

招录人员待遇参照中心所在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待遇执行,由省财政统一保障,中心落实。培训期间每月按4000元发放工资,自岗前培训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约5600元。录用后工作地址为: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驾考中心东200米路北)。

10、纪律与监督

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0538-8129053),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11、特别提示

(一)此次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由山东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泰安)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无工作人员从事与招录相关行业,包括经营或参股各类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无“绿色通道”“培训保过”等情况;无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任职或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请报名人员及家属审慎甄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如有报名需求,请以我单位“泰安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官方招聘信息为准。

专职消防救援员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38-5395683、812909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及时查询招录平台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负责。

附件:

1、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中心招聘报名表

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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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森林火灾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报名方式

2023-11-21,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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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森林火灾专职消防救援招录报名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及定向招录专职消防救援员,通过互联网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5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招录对象可关注“泰安消防”公众号下载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须带电子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邮箱(taxfzzc@126.com)。

招录选聘程序

结合消防员职业特点,设置体能、技能、心理测试及面试等考核项目,根据体能、技能成绩排名最终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测试项目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体能、技能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3000米跑、原地跳高。体能测试采取10分制赋分。

2、技能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技能测试采取达标制。

3、心理测试:招录人员统一参加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三)体检

专职消防救援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到指定地点提交复检申请,经省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专职消防救援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审核

招录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五)公示录用人员

按照报名参考人员个人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中心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入职后向省应急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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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事业单位面试通知

2024-04-17,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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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周日)。

面试考点:中共泰安市委党校新校区(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凤天路与北天门大街交叉口西南)。

三、面试通知书打印

面试人员须于2024年4月16日18:00至4月21日8:00,登录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面试通知书打印入口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逾期不打印《面试通知书》者,后果自负。网址:http://113.249.157.217:45212/exam-system-examinee/taxf。

四、注意事项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严格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携带材料不全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3.面试人员要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相关内容,严格遵守面试纪律规定。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人员随身携带物品须集中存放在候考室外指定地点位置,一律不得带入候考室内,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

4.为保证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5.面试人员应提前熟悉本人面试时间、面试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等情况,按时到达面试考点,尽量预留充足入场时间,以免影响面试。

6.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招聘单位,未及时告知的后果自负。

7.面试人员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保持身体状态良好。

咨询电话:0538-8129085

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面试名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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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2024-03-25,全文共 4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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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畅通基层干部成长和选拔录用通道,我市2023年继续采取组织推荐、统一招考、择优录用的办法,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报名推荐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推荐人选范围

1.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经个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报考任职年限至2年以上。

2.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以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治理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个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招录职位。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推荐人选范围。

以上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可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经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考程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乡镇(街道)党(工)委资格审查、组织推荐,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的方式,择优确定报名人选。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综合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名者限报所在县(市、区)的一个职位。

(一)报名推荐

1.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具体推荐范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解释。

2.个人报名。4月29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土优秀人才,由本人填写《2023年度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3张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含学籍档案:录取通知书或入学花名册、成绩单、毕业材料,学信网验证材料)、任职文件、党员档案资料(含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等报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组织推荐。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召开党(工)委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于5月5日前形成推荐工作报告,连同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

4.资格审查。招录机关负责所属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5月7日前,招录机关将审查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推荐人选进行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5.录用计划核减。最终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群众感情、服务意识、群众工作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2.面试。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确定现有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以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以及在基层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等。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简单以考试成绩取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本次招录对体检考察人选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及其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要求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对于公示或录用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四、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招录机关和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严格教育、悉心培养、全面考核。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整个招录期间及时关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市、区)委组织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2.本次公务员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务员招录发布的公告、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本年度、本月份。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组织部 0538—8568600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0538—7220315

中共肥城市委组织部0538—3216518

中共东平县委组织部0538—2820373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0538—6999915

附件1:2023年度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2023年度泰安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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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4-02-20,全文共 5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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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2月21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2.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2月。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 9:00—2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2月21日11:00—2月28日16:00

报名入口网址为(请使用电脑端登录):2024年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平台(http://113.249.157.217:45212/exam-system-examinee/taxf),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2月27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2月21日11:00—2月28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2月28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2月28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2月21日11:00—2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2月29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请于2024年2月29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dzrcfzjtjypxb@163.com),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邮件发送后并立即拨打电话(0538-8129085)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笔试设定1:3开考比例,经单位初审,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通过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泰安消防)予以公布。

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泰安消防)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消防业务基础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根据岗位和招聘人数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则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试名单、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泰安消防)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根据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招聘单位应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和招聘人数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泰安消防)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泰安消防)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名称:泰安消防)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8-8129085

监督电话:0538-8129053

咨询时间:2024年2月21日—2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1. 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 2024年度泰安市消防救援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同意应聘介绍信

4.工作经历证明信

5.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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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暂停服务公告

2023-12-26,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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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做好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账务结转工作,我中心暂停线上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28日17:00至2024年1月2日9:00,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市民中心、个人及单位网厅、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泰好办”自助终端等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停止对外服务。

请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已经通过线上渠道申请业务的职工,请及时通过办理渠道查看相关信息,

如有业务办理失败或者退回,请及时撤销,1月2日9:00后重新办理即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相关拓展:

市住房公积自2023年5月15日起搬至金中心市民之家五楼西厅办公

地址:望岳东路55号

联系电话:0538-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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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机关2023年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4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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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泰安市公安机关2023年辅警招录计划,泰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0名,招录职位为宁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应急处突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7.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未参加本次招录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录用资格。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nybacw@163.com。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还需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核。

(三)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泰安市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宁阳县名士豪庭二期门东,电话:0538-5656168/18754890619)递交相关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现场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定《报考宁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需递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若在线验证报告过期无法在线验证的,需自行延长验证有效期);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在消防救援工作期间的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上提交时需自行插入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并手写签字提供扫描件;

6.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六)开考比例

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计划和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录环节。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分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和录用人选。

七、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政治考核自愿放弃或者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录人员的综合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如有辞职辞退造成招录职位空缺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公示、录用和待遇保障

(一)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三)待遇保障

按照政策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制式服装,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泰安市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宁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正式录用后,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3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各招录环节信息,未及时关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宁阳县公安局0538-5656168 0538-5615019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宁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4.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5.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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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招聘进面公告

2024-05-21,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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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系统公布(查询网址为:http://182.92.151.174:56/),请各位应聘人员登录查询。按照《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5日-5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市永昌志合星斗创业园(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与明堂路交叉口西北300米)。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含报名成功并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涉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尚未打印的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2)。

3、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4、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5、学历、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需提交《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4),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供,具体情况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8、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022、2023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至现场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单的,应提供个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9、招聘岗位有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等条件要求的,需提交资格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见附件5)及各级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11、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论文。

12、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要求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各招聘单位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关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审查缴费完毕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地内逗留。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2024年泰安市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

4、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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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地址

2024-05-20,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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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民之家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12329

网点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泰山区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066611、0538-2066612

网点地址:迎春路18号泰山汇金国际大厦五楼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岱岳区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3328088、0538-3328066

网点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龙居园写字楼A座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泰市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7224738、0538-7261589

网点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11号18栋1单元3号房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肥城市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

缴存、提取:0538-3283291

贷款:0538-3283290

网点地址:肥城市龙山西路006号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宁阳县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5637969、0538-5612969

网点地址:宁阳县宁阳大道与杏岗路交汇处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东平县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822142、0538-2830927

网点地址:东平县虹桥路中段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矿集团分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7829517

网点地址: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汶中路/龙溪路口新矿佳苑商务综合楼四层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肥矿集团分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3514810、0538-3514803

网点地址: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宏瑞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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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24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4-01-18,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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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8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统一公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泰安市各级机关的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3月2日至3月4日。面试方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其他

泰安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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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地址

2023-12-26,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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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地址+电话+业务类型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直机关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12329

网点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162号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泰山区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066611、0538-2066612

网点地址:迎春路18号泰山汇金国际大厦五楼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岱岳区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3328088、0538-3328066

网点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龙居园写字楼A座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泰市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7224738、0538-7261589

网点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11号18栋1单元3号房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肥城市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

缴存、提取:0538-3283291

贷款:0538-3283290

网点地址:肥城市龙山西路006号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宁阳县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5637969、0538-5612969

网点地址:宁阳县宁阳大道与杏岗路交汇处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东平县管理部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2822142、0538-2830927

网点地址:东平县虹桥路中段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矿集团分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7829517

网点地址: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汶中路/龙溪路口新矿佳苑商务综合楼四层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肥矿集团分中心

业务类型:缴存、提取、贷款

联系电话:0538-3514810、0538-3514803

网点地址: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宏瑞花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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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更改通知

2023-11-30,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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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更改通知

泰安市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

你委《关于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的请示》(徂森委〔2023〕6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为每人次40元。

二、景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出台更多形式的优惠措施,更好体现国有景区的公益属性。

三、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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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启用机动车号牌号码新号段公告

2023-11-30,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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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关于启用机动车号牌号码新号段公告

根据互联网号段资源使用情况,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于2023年12月6日起在互联网平台启用“鲁JF7****”、“鲁JF8****”小型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号牌号段和“鲁JDA****”、“鲁JDB****”、“鲁JDC****”、“鲁JDD****”、“鲁JDE****”小型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号牌号段,欢迎广大车主朋友按照互联网选号的相关要求进行选号操作。

在此提醒广大车主朋友,新号段将在2023年12月6日投放号牌备选库,互联网平台将根据号牌资源使用情况自动导入选号库,请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的“号牌号段公布”查看号牌投放情况。(注:“*”表示匹配所有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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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风景名胜区关于招聘消防员的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2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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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泰安市利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派遣到泰山景区相关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森林消防员37名,消防文员13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森林消防员37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5日以后),有汽车驾驶证A证人员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5日以后);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部队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6.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无抽烟等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二)消防文员13名

1.森林消防员条件要求的(一)1-7项;

2.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

(五)现役军人、学校在读学生;

(六)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七)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八)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九)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谈、笔试

泰安市利泰人力资源公司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只能在森林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中选择其一进行报名,严禁同时报名(若同时填报视为两项报名都无效)。根据报名情况,相机开展面谈或笔试,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环节人员。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发布(网址http://tsgw.taian.gov.cn/)。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8:00--12月5日下午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从报名网站下载电子版《森林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或《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填写完毕后,将登记表、反映本人特点的自制求职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军人退役证、汽车驾驶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报名消防文员还需提供反映文字功底和办公软件操作水平的材料),制成文件夹压缩包,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TALT697@163.com。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等。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根据心理测试情况,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5000米跑(女3000米跑),实行量化计分。根据体能测试情况,差额或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逻辑分析、语言表达、应急反应等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合格线,根据面试情况按最低合格线以上等额或实有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录用。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审查档案等适当方式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递补时,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且服从岗位分配的,由泰安市利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泰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正式录用后,应发工资3500元/月左右。按企业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从事消防工作期间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关注查看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并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招聘有关工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公布或通过报名联系方式通知,未能按各环节时间节点参加相应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泰安市利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5399697、5399698

联系人:张女士

附件1:森林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泰安市利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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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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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良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本次开发安置城镇公益岗-综合管理岗位11人。综合管理岗位职责为:负责协调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印鉴使用管理、收发文管理;负责办公室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公益岗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负责所在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户籍地或常住地为良庄镇辖区,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和“二孩”妈妈、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且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城镇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等群体。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 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 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其他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 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城镇公益岗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可以操作智能手机及计算机基础应用。

(四) 熟悉社保、医保、就业等相关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六、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材料:

(1)《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申报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请出具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页复印件及索引。

(4)近期2寸免冠照片四张。

(5)辖区居住证明及就业情况说明一式三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三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学历复印件三份。

(8)无犯罪证明原件三份。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居住地所在的村、管区。

4. 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 资格审查:管区、村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后上报人社所,由人社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 民主评议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评议,本次进入评议的人员将与前期进入评议人员统一开展面试评议工作,由工作专班成员、村书记代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评议。民主评议的内容为:身体状况、现实表现、就业困难程度等;民主评议结果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用前25名,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确定好拟安置人员后,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

(三)政治审查、公示

体检合格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材料,政审合格的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良庄镇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报名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 岗前培训

安置对象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招聘计划,报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创城知识、消防安全、防疫常识、劳动纪律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五)协议签订上岗

城镇公益岗考核合格的,与上岗人员签订《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帮扶劳务协议》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协议签订后由镇人社所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

(六) 管理使用与工作要求

由乡镇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配到村、单位,由各村、单位日常管理使用。经安置上岗人员工作时间与安置单位工作人员一致,必须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管理,按照安置的岗位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所在单位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人员予以取消资格。

七、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岱岳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八、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解除聘用,停止发放补贴,停缴社会保险费。

(一) 自然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 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 自愿退出岗位的;

3. 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 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 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 人员清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 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 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 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 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 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九、其他事项

(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 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聘用关系随之解除。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公告由良庄镇人社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013776

附件1:2023年岱岳区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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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布闭园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5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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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闭园公告

游客朋友们:鉴于天气变化,景区内部分路段结冰,导致道路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景区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闭园,恢复开园时间将另行通知。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

2023年11月27日

【拓展】

徂徕山,又称龙徕山,驮来山,是泰山的姊妹山,位于泰山东南,属泰山支脉

,全部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东西长30公里,南北宽15公里,总面积250平方公里,与泰山隔牟汶河河谷平原遥望,东望山东济南莲花山风景区。

徂徕山区峰峦嵯峨,林木茂密,有山峰99座,主峰太平顶,海拔1027米。古迹众多,很早以前就是集自然与人文景观为一体的山岳型观光休闲风景旅游区。

两千多年前,《诗经·鲁颂》里便已记载“徂徕之松”,《水经注》里曾提到“山多松柏”,《邹山记》也曾记载此山“犹有美松”

。徂徕山还是道教蓬莱派发源地。1992年徂徕山被林业部命名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1993年8月正式开园接纳游客。1999年被省政府划定为生态公益性林场。

徂徕山为泰南屏障,形势险要。历史上有许多起义军把这里作为根据地。 是秦、汉帝王封禅之处,唐代“竹溪六逸”隐居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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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63路运行路线调整公告

2023-11-14,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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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平大街(天平大街与马家园路路口)道路中间设置中央防护栏,63路无法自北向南沿马家园路左拐至天平大街运行。即日起,63路调整运行路线,调整后运行路线如下:

63路由池子崖停车场发往小井公交枢纽站方向时,按原线路运行至天平大街凤凰山路路口后继续向东行驶,不再经过新湖街西段、和平社区、新湖街桃花源路路口、泰安三中新校四个公交站点。由小井公交枢纽站发往池子崖停车场方向时,按此线路反方向运行。

市公交公司提醒,本次公交线路调整将给乘客出行带来不便,敬请广大乘客相互转告,并根据自己的出行需求就近乘车。详情请咨询8223146。

泰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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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各级机关咨询电话汇总

2023-11-08,全文共 21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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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各级机关咨询电话汇总

【考试安排】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泰安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招录职位明确开展心理素质测评的,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差额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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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公务员招录考试时间

2023-11-08,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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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招录公务员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2024泰安市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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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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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11-08,全文共 5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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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泰安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录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招录职位表和有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报考者可以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查询。

职位资格条件由招录机关编制。报考者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录职位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录报名,也可以直接通过2024年度山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平台(https://gwy.sdrsks.org.cn/skbm2024.html)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人只能在全省范围选报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1月13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3年11月14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1月10日11︰00至11月15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3年12月5日9︰00至12月10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环节。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泰安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须统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上述考试在泰安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其中,外语等特殊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报考者可于2024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对重点扶持区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职位和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在确定合格分数线时予以适当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招录职位明确开展心理素质测评的,由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差额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本次招录对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不实行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见招录职位表或者相关部门发布的招录简章。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工作原则上在确定考察人选后30日内完成。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实行差额考察的职位,招录机关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报考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的,实施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五、公示和报到

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后无故放弃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报考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对已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试用期内,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培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上级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省、市、县的机关。对于通过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应严格履行约定的服务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机关或者其他职位。

七、补充录用

对于招录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职位或者招录机关由于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职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灯塔—泰山先锋”网站(http://www.dtts.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

特别提示:

1.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市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3.必要时,市公务员局将对考试录用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泰安市公务员局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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