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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岱岳区良庄镇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本次开发安置城镇公益岗-综合管理岗位11人。综合管理岗位职责为:负责协调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印鉴使用管理、收发文管理;负责办公室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公益岗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负责所在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11-28,全文共 3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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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稳定和扩大就业促增收促消费促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最长服务期限不超三年。良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是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设置并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本次开发安置城镇公益岗-综合管理岗位11人。综合管理岗位职责为:负责协调部门的日常工作;负责办公室印鉴使用管理、收发文管理;负责办公室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公益岗位职责;负责后勤保障;负责所在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户籍地或常住地为良庄镇辖区,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青年和“二孩”妈妈、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且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城镇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等群体。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 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 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四、其他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 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城镇公益岗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可以操作智能手机及计算机基础应用。

(四) 熟悉社保、医保、就业等相关政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五、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六、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材料:

(1)《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 一式三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申报零就业家庭的人员请出具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页复印件及索引。

(4)近期2寸免冠照片四张。

(5)辖区居住证明及就业情况说明一式三份。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三份。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学历复印件三份。

(8)无犯罪证明原件三份。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3.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居住地所在的村、管区。

4. 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 资格审查:管区、村汇总报名人员信息后上报人社所,由人社所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 民主评议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评议,本次进入评议的人员将与前期进入评议人员统一开展面试评议工作,由工作专班成员、村书记代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评议。民主评议的内容为:身体状况、现实表现、就业困难程度等;民主评议结果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用前25名,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确定好拟安置人员后,由卫生院统一组织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审查。

(三)政治审查、公示

体检合格的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政治审查材料,政审合格的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良庄镇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报名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 岗前培训

安置对象公示无异议的,依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招聘计划,报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知识、岗位技能、创城知识、消防安全、防疫常识、劳动纪律等,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五)协议签订上岗

城镇公益岗考核合格的,与上岗人员签订《帮扶劳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情况续签,《帮扶劳务协议》一般不超过三年。《帮扶劳务协议》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协议签订后由镇人社所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

(六) 管理使用与工作要求

由乡镇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分配到村、单位,由各村、单位日常管理使用。经安置上岗人员工作时间与安置单位工作人员一致,必须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管理,按照安置的岗位要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配合所在单位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人员予以取消资格。

七、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岱岳区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按月发放。用人单位依据岗位类型、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确定待遇。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八、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解除聘用,停止发放补贴,停缴社会保险费。

(一) 自然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 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 自愿退出岗位的;

3. 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 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 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 人员清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 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 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 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 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 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九、其他事项

(一)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 城镇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四)城乡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五)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聘用关系随之解除。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公告由良庄镇人社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8013776

附件1:2023年岱岳区良庄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泰安市岱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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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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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泰公岗办发〔202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共同富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山区公开招聘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850人。主要设置劳动监察协管员、人社业务协管员、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员、公共管理协助类、公共服务协助类、社会事务协助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协助类等岗位。

招聘条件

(一)在泰山区辖区内登记失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男性60周岁及以下,1963年10月25日后出生;女性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25日后出生,在校学生除外)。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的,是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的,享受退休待遇的,享受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贴享受累计满36个月人员,已安置过公益性岗位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优先录用2023年10月25日前在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中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劳动监察协管员、人社业务协管员、社情民意信息收集员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25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招聘对象主要安置泰山区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应具有劳动能力);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16-24周岁失业青年;

(八)二孩妈妈(抚养2个及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岗位待遇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泰山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招聘程序

街道(镇)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所在辖区街道(镇)人社所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1)《泰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人户口本原件。零就业家庭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提供家庭共同居住人员户口本。(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5)相关学历原件。(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认定证明材料。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单亲家庭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30日(28日、29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各街道(镇)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由各街道(镇)组织,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录用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年长者优先。

(三)张榜公示

由街道(镇)对评议结果及时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区级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报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五)培训上岗

公示结束后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劳务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3年),有序组织上岗。

本公告由泰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财源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990972

岱庙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261921

泰前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210332

上高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6121608

徐家楼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5366123

省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8541107

邱家店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8661582

招聘期间如有任何问题或违规情况可向泰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方式:8222368

附件:

1.泰山区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请扫码下载:

2.泰山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请扫码下载: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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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泰市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2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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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2023年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2023 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泰公岗办发〔202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2023年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700人。主要设置劳动监察员、文明实践员、社工服务员、公共服务员等岗位,开发计划见附件1:《新泰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400人。主要设置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公墓管理员、村容保洁员、治安联防员、宣传助理员等岗位。开发计划见附件2:《新泰市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我市户籍或在城镇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的,是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的,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16-24岁失业青年;

(八)二孩妈妈。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我市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主要安置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以上五类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用人单位根据各类公益性岗位劳动强度、出勤天数、工作绩效等实际情况,分别制定考核管理办法,确定补贴标准,由市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附件3:《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民主评议10月26日民主评议。由各乡镇街道组织,通过民主评议或面试测评方式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

(四)张榜公示10月26由乡镇(街道)对评议结果及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10月27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就业系统。

(六)培训上岗自11月1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村居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附件4《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是残疾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民主评议

10月26日民主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指导村(社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掌握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宣传栏张榜公示。

(四)复审公示

10月27日复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由村居(社区)报经乡镇街道审核。10月28日-30日公示。审核合格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

备案10月28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同时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乡村岗位开发汇总表》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就业系统。

(六)培训上岗

自11月1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附件:

1、新泰市202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2、新泰市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xlsx

3、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4、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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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肥城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27,全文共 2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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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现户籍为肥城市;

2.退役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置地必须为山东省内)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

3.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报名范围:

1.已办理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自2023年11月1日起,仍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3.原所在单位正常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本人自动离岗、主动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且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

5.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或担任企业法人、董事、监事、企业高管等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6.因主动就业创业申请退出专项公益性岗位,自退出之日起不满1年的;

7.被专项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解除劳动协议的;

8.严重违法违纪的;

9.因身体原因不具备正常劳动能力或具有精神类疾病需药物治疗的;

10.其他不符合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末除外)。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退役士兵本人户籍所在地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

3.所需材料:

①退役士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与复印件(退伍证丢失的,需提供入伍登记表和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

②下岗失业证明(《失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登记凭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③《肥城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从本公告附件下载填写);

④非肥城市安置的山东省内其他地方安置的退役士兵,需提供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置工作证明;

⑤残疾军人、低保家庭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现场由各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人员条件、报名材料的初审,材料齐全及基本条件符合的,报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市公安、法院、司法、纪委监委、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民政、人社等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工商注册经营、创办社会组织、就业状况、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审核。其中,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时,变更、注销工商注册及社会组织等有关信息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规避不利条件,不在本次报名范围之内,一经审核发现问题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将适时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公示。

(三)公开选岗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革命伤残、低保家庭退役士兵优先及年龄由大到小的原则进行排序(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信息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相同的按照军龄时间长短进行排序,军龄时间相同的按照入伍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岗位计划、拟选岗人员名单待具体岗位计划设置完成后进行公布。拟选岗人员按照选岗通知进行公开选岗,具体选岗事宜另行通知。凡符合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选岗条件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人员体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已选岗退役士兵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五)组织上岗体检结束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体检合格退役士兵开具《上岗通知书》,退役士兵持《上岗通知书》到相关单位报到。

各使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退役士兵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使用单位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协议、办理上岗手续。

三、岗位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使用单位应依法依规终止其专项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取消待遇,同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1.严重违法违纪的;

2.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

4.不遵守使用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7.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8.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退役士兵再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专项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为基础薪酬和考核奖励。基础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考核奖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岗位薪酬标准执行,本人岗位薪酬标准低于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从岗位薪酬中扣除代缴。

3.退役士兵在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肥城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请扫码下载:

肥城市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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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泰市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2023-10-23,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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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主要安置我市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16-24岁失业青年;

(八)二孩妈妈。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我市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报名。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主要安置我市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70 周岁),计算日期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算起;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以上五类人员,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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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安机关2023年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11-20,全文共 4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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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泰安市公安机关2023年辅警招录计划,泰安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补充招录警务辅助人员40名,招录职位为宁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应急处突职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四)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六)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

7.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执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未参加本次招录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录用资格。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nybacw@163.com。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还需准备好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提交审核。

(三)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泰安市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泰安市宁阳县名士豪庭二期门东,电话:0538-5656168/18754890619)递交相关材料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涉及招录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现场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定《报考宁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需递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若在线验证报告过期无法在线验证的,需自行延长验证有效期);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在消防救援工作期间的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上提交时需自行插入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并手写签字提供扫描件;

6.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六)开考比例

最终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计划和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录环节。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三)体能测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分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政治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成绩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三)政治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要求进行,重点考核是否存在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体检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和录用人选。

七、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或政治考核自愿放弃或者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录人员的综合成绩在半年内有效,半年内如有辞职辞退造成招录职位空缺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八、公示、录用和待遇保障

(一)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经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薪酬。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三)待遇保障

按照政策规定,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配发制式服装,定期组织健康体检。拟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泰安市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宁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正式录用后,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32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考试考察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在招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不服从现场管理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各招录环节信息,未及时关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宁阳县公安局0538-5656168 0538-5615019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宁阳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宁阳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4.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5.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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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泰市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招聘程序

2023-10-23,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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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附件3:《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社所。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民主评议10月26日民主评议。由各乡镇街道组织,通过民主评议或面试测评方式确定录用对象,评议结果相同的,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人员。

(四)张榜公示10月26由乡镇(街道)对评议结果及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10月27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就业系统。

(六)培训上岗自11月1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村居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2023年10月20日至24日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附件4《新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是残疾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5日。

3、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民主评议

10月26日民主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所在的村(社区)对其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要指导村(社区)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并掌握评议全过程,评议结果及时在村宣传栏张榜公示。

(四)复审公示

10月27日复审。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由村居(社区)报经乡镇街道审核。10月28日-30日公示。审核合格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居(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

备案10月28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期间,同时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或备案。(提报《乡村岗位开发汇总表》和《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同时审批结果予以反馈,并由公益性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就业系统。

(六)培训上岗

自11月1日起分批进行岗前培训,签订劳务协议,有序组织上岗。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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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泰市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汇总

2023-10-23,全文共 2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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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700人。主要设置劳动监察员、文明实践员、社工服务员、公共服务员等岗位。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400人。主要设置农产品质量监督员、公墓管理员、村容保洁员、治安联防员、宣传助理员等岗位。

根据《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2023 年岗位计划》的通知(泰公岗办发〔2023〕1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在我市公开招聘2023年城镇和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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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宁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体检公告

2024-05-29,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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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度宁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早上7:00前到达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阳县文庙东路260号

二、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

三、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自检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贴照片,并签名按手印。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如实填报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检查,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24点后勿进水,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自检表》和体检费(约330元),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并按照附件1中的分组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通信不畅影响体检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4.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参加体检人员所携带的各类通信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的,取消聘用资格。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禁自行脱离体检队伍。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放弃。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人员,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怀孕人员需于体检当天提交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孕证明材料。

8.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向体检医院缴纳,请自备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为更好的组织体检,请不要携带行李箱、储物箱、背包等大件行李。

咨询电话:0538-5620056

附件:

1.2024年度宁阳县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自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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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招聘进面公告

2024-05-21,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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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泰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系统公布(查询网址为:http://182.92.151.174:56/),请各位应聘人员登录查询。按照《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确定为40分。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5日-5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泰安市永昌志合星斗创业园(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与明堂路交叉口西北300米)。

(三)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含报名成功并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到达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涉及现场资格审查有关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尚未打印的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2)。

3、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4、2024年泰安市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

5、学历、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的,需提交《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见附件4),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阶段提供,具体情况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8、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022、2023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至现场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成绩单的,应提供个人签字并按手印的《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式样见附件3)。

9、招聘岗位有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单、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等条件要求的,需提交资格证书原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见附件5)及各级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11、招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论文。

12、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要求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未尽事宜按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要求办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更换联系方式的,应尽快与各招聘单位联系更改联系方式,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关注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审查缴费完毕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地内逗留。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2024年泰安市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

4、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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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岗位表

2024-04-19,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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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 9:00至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至5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7日11:00至5月12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报名入口: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专栏

岗位表:

2024年度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点击下载)

部分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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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岳区范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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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内科2人、外科1人、中医科2人、眼科1人、护理2人、公共卫生科2人、医学影像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强烈的责任感;

3.敬业爱岗,有良好的爱院意识、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个人原因被所在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及较丰富临床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内科2人、外科1人、中医科2人、眼科1人,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护理2人,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证;公共卫生科2人,具有临床医学大专学历;医学影像1人,要求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临床或医学影像方向)。

(三)回避制度

参加招聘人员实行全面回避制度,凡与用工单位领导及所有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本次招聘岗位。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转正后按照单位绩效方案套改工资,缴纳五险。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日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链接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word电子版【将照片(近期免冠二寸彩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插入报名表下方】,word文档命名为“范镇卫生院+岗位名称+姓名”,发送到邮箱:qcsj0688@163.com。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流程。报名人员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未被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我公司代为保管、保密,恕不退还。

(二)笔试/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体检前3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面试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前程似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经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

(五)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报考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规定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在任何招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随时作出取消录用资格的决定。

3.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在山东前程似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6280666 17560811289(微信同号)

公司地点:泰安市环山路259号

附件:报名人员应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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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岳区森林防火员招聘(岗位+待遇+联系电话)

2024-02-21,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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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岗位

森林防火员 2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肢体功能障碍。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的公民,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役士兵、职业院校毕业及具备一技之长,符合消防队伍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录用、工资待遇及管理

1、新招专职森林防火员面试、体能最终通过考核正式录用的人员,统一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应发工资45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同时担任相关管理职务的、驾驶员等专业技术人才待遇从优。

3、日常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及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统一食宿,每天早中晚三点名,防火期常备勤状态,未经允许不得离开办公备勤区域。防火期内(11月1日-次年5月31日)每月4天假期,根据用人单位执勤情况统一安排,另可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等,元旦、春节、清明节等防火期内重要节假日及特殊节日不休班(节后统一调休补休),防火期外每月8天假期。

四、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宿老师 13718410919

刁老师 1385382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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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震局2024官网招聘公告(招聘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2024-01-23,全文共 2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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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在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开除党籍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不招收本单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近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人员,下同)。地震系统其他单位处级以上干部的近亲属应聘我单位,干部本人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事前书面向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和我局人事管理部门报备。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本人在地震系统工作的近亲属关系情况。如未如实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4年度山东省地震局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等均为最低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考生与报考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5日9:00至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录山东省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101.201.83.155:100)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必须清晰,提交后不可修改。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且须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要求。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1:00-2月8日16:00。请考生密切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退回补充修改材料的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19日10:00-2月25日10:30登陆山东省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通过笔试进入面试考生的比例和名额,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4年2月25日上午10:00-12:00

笔试统一在济南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省地震局门户网站查询面试公告。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未达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由我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情况见面试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将进行加试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察由2人组成考察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山东省地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关于笔试、面试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山东省地震局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确保真实可信、完整准确,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8622021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0号山东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邮编:250014

附件:2024年度山东省地震局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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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地震局事业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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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地震局事业人员招聘岗位表

2024-01-22,全文共 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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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5日9:00至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请登录山东省地震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http://101.201.83.155:100)进行报名。

三、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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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泰安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 9:00至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rsj.taian.gov.cn/col/col317827/index.html)(以下简称泰安市人社局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报名期间(2024年1月19日 9:00至1月23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户口簿等。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1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月24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月24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其中,面向残疾人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岗位表及相关材料

1.附件1:2024年度泰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3.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4.附件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5.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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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编招聘简章(时间+报名入口+岗位表)

2024-01-15,全文共 6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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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根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与本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夫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

(三)定向岗位人员应聘条件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政策规定,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条件人群应聘,报考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山东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岗位。具有5年以上泰安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现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面向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岗位,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3、“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4、“残疾人”定向岗位。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4年1月1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1月19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符合岗位要求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1月19日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至2024年1月。

二、招聘岗位

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 9:00至1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开招聘信息专栏(http://rsj.taian.gov.cn/col/col317827/index.html)(以下简称泰安市人社局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报名期间(2024年1月19日 9:00至1月23日16:00)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提供方式详见附件2),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附件5)、《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户口簿等。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4日16:00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1月24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1月24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9日11:00至1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0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月24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其中,面向残疾人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

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附件2)和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符合条件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可继续申请减免面试考务费。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单位咨询服务电话:见《岗位汇总表》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8—699118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98459

咨询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1.附件1:2024年度泰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附件2:2024年度泰安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

3.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4.附件4:乡镇(街道)事业单位5年工作经历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5.附件5:退役大学生士兵信息核实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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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岱岳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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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泰安岱岳区满庄镇卫生院(岱岳区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急救、康复、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总占地面积1.76万㎡,业务用房2.3万㎡,开设床位400张。是泰安市120急救定点网络医院,荣获全国第一批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全国百佳乡镇卫生院、山东省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等荣誉,2019年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被国家卫健委通报表扬),2020年顺利通过社区医院验收,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2021年顺利通过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成为泰安市首家参照二级乙等综合管理的乡镇卫生院。

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临床医务工作人员10名。

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5.服从医院岗位调剂。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取得现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时间、要求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8:00-12月22日下午17:00

报名要求及方式:微信扫码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附件1、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的附件1上传至附件2,完成报名。

招聘程序

对报名的人员按照招聘条件,严格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报名情况,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后的待遇

招聘后的待遇参照本院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本地区学科带头人待遇从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666937858

0538-8531091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简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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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2-06,全文共 3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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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是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直属附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是一所专业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目前,医院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开放床位1900张,在职职工23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53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6人,二级教授4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干、重点科技人才3人,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6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62人。设有46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拥有省级胸痛中心,卒中示范中心,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17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精品特色专科、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2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医学特色专科。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医学影像与核医学等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GE产3.0T核磁共振、SPECT/CT、512层螺旋CT,飞利浦FD20平板DSA,医科达Infinity四维影像引导直线加速器等万元以上先进医疗设备1700余台套,为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中级岗位104人,初级岗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7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https://personnel.sdfmu.edu.cn/index.htm)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http://sah.sdf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tyfyrczp@163.com,每份文档均以“姓名+文档内容”命名,邮件主题栏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2月5日为截止日期。

(4)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外语等级证书及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等材料。

(5)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由培养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由学校主管研究生教育部门加盖公章)。

(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PDF格式)、《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4)(.xls格式)。

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压缩文件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命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医院在医院网站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不再通知本人,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未在规定日期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笔试通知单。对报名符合条件岗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名单和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将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医院网站公布为准,不再通知本人,请关注医院网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等额考察体检。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人事部网站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纳入备案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12

监督电话:0538-623641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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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山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11-28,全文共 4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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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泰山医院隶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预防、医疗、保健、疗养、康复和养生养老为一体的省属三级老年病专科医院。是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干部保健基地。医院坐落于泰山南麓景色秀丽的天外村风景区内,是泰安市政府命名的花园式单位。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160余亩,建筑面积8万㎡,在职职工600余人,编制床位1200余张。医院开设心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老年医学中心、睡眠医学中心、心脏康复中心、长护中心(临终关怀中心)、中医部(治未病中心)、肿瘤科、全科医学科等内科科室,普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麻醉科、疼痛科等外科科室,开设急诊重症部、疗养保健部、康复养老部、健康管理中心等业务科室,同时设有功能齐全的医技科室。医院拥有美国GE-HDi型1.5T超导磁共振、联影3.0T超导磁共振、PHILIPS螺旋CT、飞利浦大型血管造影机、智能高档彩色超声诊断系统、日本PENTAX共聚焦激光纤维内镜、高清电子胃镜、OMOM胶囊消化道内镜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托马斯体外冲击波心血管治疗系统、心肺评估及康复治疗系统、高压氧舱、血液透析治疗系统、眩晕诊断治疗系统及外科相关手术系统等一系列先进医疗设备。

医院始终坚持走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之路。历经70年的发展,医院已经形成发展有重点、专科有特色、人才有专长、专业更精细的现代医疗新格局。中西医结合肺病科、针灸理疗科被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山东省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老年医学科被泰安市确定为“市级临床重点学科”,睡眠医学、眩晕脑血管病学科业务水平在泰安市位居前列。

医院积极搭建医疗技术合作平台,是“山东省立医院(集团)泰山医院”。医院是“北京天坛医院卒中诊疗协作单位”、“北京阜外医院心脏重症协作单位”,与“山大齐鲁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立第三医院”等多家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医院先后被授予“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山东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全省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卫生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泰安市友善医疗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未来发展中,医院将严格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着力打造

“以医疗为主体,医康养相融合的国内知名三级老年病特色医院”,铸造老百姓心中的“健康泰山”。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按照《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质及其他基本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11月27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1月27日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7日。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sdstsy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27日-12月5日17:00

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sdstsyy.com),从人才招聘专栏点击报名链接,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②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提交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山东省泰山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

报名材料:

①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泰山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自高中后国家承认(大专、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提交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确有困难、暂时无法提供的,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第①、⑤、⑥、⑦项仅提供原件,其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未按照规定时间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符合医院人才引进和青年人才引进政策的,经审核、考察后可享受相关补贴待遇。详情可登录山东省泰山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sdstsyy.com)人才招聘专栏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9927、6232013

咨询时间:8:30-11:30,14:00-17:30

监督电话:0538-6232117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山东省泰山医院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泰山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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