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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办理

汕头办理专题栏目,提供与汕头办理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汕头办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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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濠江区公租房办理窗口在哪里

2023-08-09,全文共 1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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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窗口

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南山湾疏港大道与达南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东区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4-8670233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3路B线、57、162路公交车到“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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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汕头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附办理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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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分为三类情况

1、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可在“粤税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无雇工个体户缴费登记】,按提示上传《营业执照》,逐步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登记;或到就近的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2、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直接在“粤税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按提示逐步完成【个体养老保险】的缴费登记;或到就近的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3、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粤税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按提示上传《户口簿》和《就业登记证明》,逐步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登记;或到就近的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线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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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汕头《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2024汕头《就业创业证》办理材料

2024汕头《就业创业证》办理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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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9-14,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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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汕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部门汇总(附联系方式+地址)

申请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资料

申请人提交资料

1.《汕头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表单1)

2.《汕头市灵活就业承诺书》(表单2)

3.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明、社保卡(线上办理免提交)

社保部门核验信息

社保缴费记录;

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信息(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时核验);

就业登记信息。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补贴预申请。

网站: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gd.gov.cn)

第二步:到相应的人社系统经办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齐全的,人社部门予以受理。

第三步: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的,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

第五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审批。

第六步:审批通过的,按规定办理补贴拨付手续。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第二步:申请资料齐全的,人社部门予以受理。

第三步:人社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通过的,人社部门按规定进行公示。

第五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补贴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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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条件+材料+流程+办理地点)

2023-09-19,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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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离婚协议书

7.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8.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办理流程

在线申办服务网址仅提供预约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办理地点

金平区: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厅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50号2楼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厅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60245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位置指引:途径公交车:3路、18路、23路、35路、123路、181路

龙湖区: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榕江路5号设计大厦东梯一楼大厅1、2、3、4窗

办公电话:0754-8846134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附近的公交车: 23路、24路、10路、45路、101路、2路、38路、53路、6路、51路、15路、1路、11路、47路、32路、31路、27路、40路火车站、4路、102路等。

澄海区:

澄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事一号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宁川东路社区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婚姻登记处办事一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4-8587784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204路公交到府西路口站下,步行800米可到。或导航:澄海区宁川东路社区服务中心,澄海区民政局

濠江区:

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区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南山湾疏港大道与达南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窗口。

办公电话:0754-86702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3路B线、57、162路公交车到“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潮阳区:

潮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潮阳区民政局大院内一楼大厅1、2、3、4窗

办公电话:0754-88724752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五下午不对外,为婚姻登记处整理档案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可乘坐304路公交车到北关路民政局下车即可到达。自驾车:可用导航软件搜索“汕头市潮阳区民政局”可导航至目的地。

潮南区:

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潮南区民政局1楼窗口

办公电话:0754-8791759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交通工具到东祥路口,往前走500米左右。

南澳县:

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南澳县后宅镇瑞祥路1号人社局大楼二楼综合服务厅2至5号综合收件窗口

办公电话:0754-8980611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1、驾车到达后宅镇中兴路与瑞祥路交界,沿瑞祥路向北行驶150米达到。2、搭乘公交车到后宅镇宫前大圆站下车后沿中兴路向西步行700米至瑞祥路,瑞祥路向北步行150米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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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税年度汇算时间(办理时间+预约时间)

2024-02-21,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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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预约时间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024年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注: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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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婚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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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在哪里办理?

申办条件1

市区居民生育小孩报生入户,可申请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证明材料:

1、父母申请书;

2、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申办条件2

单亲家庭子女;无登记结婚生育的子女。

证明材料:

1、父或母申请书;

2、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或其它法律文书(其中随父入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关系书)。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派出所

地址:长江路

电话:(0754)88165103

汕头市谷饶派出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

电话:(0754)87617381

汕头市峡山派出所

地址:峡山街道

电话:(0754)87768383

滨海派出所

地址:滨海街道

电话:(0754)87872203

汕头市户口办理地点及电话一览办理时限

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给予当场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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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领取居住证实体证件线上办理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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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申领居住证实体证件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资格校验

5、填写申请信息:根据申领居住证实体证件业务要求,填写信息。

6、上传申请材料:根据申领居住证实体证件业务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7、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拓展阅读:

一、办理对象

领取电子居住证的人员。

二、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三、费用说明

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补、换领居住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不收费。

四、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

2、邮寄:提供全国送件服务,邮政速递资费为省内18元/件,省外(境内)20元/件。邮政速递资费由邮政速递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邮政收费规则收取,邮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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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证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入口

2023-10-13,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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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进度查询,即可获取居住证相关业务办理进度

拓展阅读:

汕头居住证年限查询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居住证年限查询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开始办理

5、选择被查询人:业务申领资格校验。

6、填写申请信息:根据居住证年限查询业务要求,填写申领信息。

7、证明预览:预览证明信息,核对需要申请的证明信息

8、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一、办理对象

已领取或曾领取广东省居住证,需要申请查询居住证年限的流动人口。

二、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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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汕头食品类健康证体检指南(体检须知+办理材料)

2023-10-09,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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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入口:在【美团】中搜索健康证即可获取。

联系电话:0754-88889956

中心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江路189号欧瑞大楼1-2层

体检费用:120元/次

体检项目:内科常规检查、外科常规检查、粪便细菌培养、丙氨基酸氨基转移酶(ALT)、胸部X线正位片

办理流程:在美团上购买产品服务后,电话联系客服预约体检时间,凭预约信息到中心体检。

体检须知

体检前三天:

1.正常清淡饮食,忌油腻,忌饮酒,勿劳累;

2.若在服药期间,请咨询相关医生,是否有需要或可以停药。

体检前一天:

1.体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

2.请保持7-8小时睡眠;

3.长期服用药物 (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病者),体检当天将所服用的药物携带,空腹体检项目完成后服用。

4.如体检项目涉及妇科检查,请停止阴道冲洗用药,避免性生活。

体检当天:

1.体检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驾驶证等);

2.早晨禁食、禁水,空腹项目如: 采血、碳13、腹部CT、腹部彩超、胃肠餐透视等完成后,方可进食喝水;

3.需做膀胱、男性前列腺、女性子宫附件等盆腔部位彩超检查者,体检当天早上请勿排尿;

4.体检当天及体检过程请勿吸烟,以免影响心脑血管的检查准确性;

5.未婚或未曾有性行为的女性不做妇科检查及阴道彩超;

6.怀孕、备孕(女性及其配偶)不宜做带辐射性项目,如DR、CT、乳腺靶等项目;

7.感冒发烧及体内有炎症者请暂缓体检,避免影响体检结果;

8.若既往有晕血、晕针史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

9.女性月经期间不宜行妇科检查、尿常规检查;

10请认真细致阅读体检导引单背面的有关X线检查、磁共振检查、乙肝病毒检查知情同意书及检查前询问书,确认没有检查禁忌症,请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11.戴隐形眼镜者请在检前告知眼科医生

温馨提醒:

因体检采用更衣体检,体检当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不要佩戴金属饰品,不穿带金属物质的内衣,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或遗失;

体检过程中,如您有任何困难或疑问,请及时找导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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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濠江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2023-08-04,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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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濠江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形式】

1.网上办理

2.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当事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在线办理”,根据网页提示提前1个自然日进行预约申请;

2、受理:(当场)当事人在预约时间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为离婚冷静期。

3、审查:(当场)冷静期满后30日内,申请人双方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员当场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满后30日内,申请人双方未到现场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4、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离婚证。

6、送达:当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当事人双方按预约时间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受理:(当场)登记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申请的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审查:(当场)冷静期满后30日内,申请人双方持申请资料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员当场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满后30日内,申请人双方未到现场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4、审批:(当场)登记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5、办结:(当场)登记员打印离婚证。

6、送达:当场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申请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离婚协议书

7.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8.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办理窗口

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区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濠江区马滘街道南山湾疏港大道与达南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窗口。

办公电话:0754-86702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33路B线、57、162路公交车到“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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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金平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2023-08-04,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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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金平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形式】

1.网上办理

2.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线申办服务网址仅提供预约服务。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离婚协议书

7.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8.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办理窗口】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厅办事窗口

办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50号2楼金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分厅办事窗口

办公电话:0754-8860245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位置指引:途径公交车:3路、18路、23路、35路、123路、181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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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同城+异地)

2023-11-23,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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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适用范围

一、异地转移

1.异地转入:申请人申请将缴存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汕头市时,需在汕头市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2.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用人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申请材料

一、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线下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线上办理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线下办理:加盖原用人单位及新用人单位公章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线上办理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一、异地转移

1. 线下办理

异地转入:前往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区县的前往区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异地转出:前往转入地(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 线上办理

登录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转移接续”——录入转入转出信息后点“提交申请”,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手续。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新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点击进入

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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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股权转让合同公证办理材料

2021-12-17,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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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公证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自然人(1-3):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6):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的居民身份证

6、公司章程

7、股权凭证、审计或验资报告

8、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9、代理的应有授权委托书

10、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拓展阅读: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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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南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2023-09-19,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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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南区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申请材料】

1、离婚登记书

2、居民身份证

3、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4、居民户口簿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离婚协议书

7.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8.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办理形式】

1.网上预约。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广东政务服务网 (gdzwfw.gov.cn)

2.窗口办理

汕头市潮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点:潮南区峡山街道东山学校南侧潮南区民政局1楼窗口

办公电话:0754-8791759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交通工具到东祥路口,往前走500米左右。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一方或双方为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流程】

在线申办服务网址仅提供预约服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2.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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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是什么

2023-08-29,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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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营业执照办理条件是什么

答:

1、有经营能力的中国大陆公民、台港澳居民,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均可以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

2、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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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受理违标车登记业务办理网点(车管所+邮政)

2023-12-07,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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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受理违标车登记业务办理网点

全市各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业务地址

汕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邮政代办服务网点明细表

申请方式

请临时备案登记“违标车”的,应当向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记载住址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点见下表)提出,提交以下资料并交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予以临时备案登记:

申请材料

(一)车辆合格证;

(二)车辆来历资料,以下二类证明材料之一:

1.车辆发票;

2.车辆收据及车主本人合法取得车辆的书面声明。

(三)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

(四)能展示车辆全貌照片2张、车辆编码拓印膜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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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民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3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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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18年8月15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公布 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人群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居住证持有人;

(四)已在本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缴费时间

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保险费的期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中途参保:

下列居民可以在当年度或者办理相关手续的3个月内办理中途参保手续,缴纳剩余月份的保险费:

(一)困难居民;

(二)新入(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三)中途转入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者当年度毕业的本市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

(四)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

(五)本市户籍的退役士兵;

(六)本市户籍刑满释放人员;

(七)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

参保人已在我市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2年以上,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且停保时间不超过一个年度的,可办理中途参保,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城乡居民医保费,自缴费到账当月起享受待遇。待遇期限

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下一年度保险费的,自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相应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年度中途办理参保手续的,自缴纳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享受相应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规定

新生儿出生时其母亲已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或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的,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可追溯至其出生之日。灵活就业规定

参保人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期间就业(含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条件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只能享受职工或者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得同时享受该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普通门诊统筹基本医疗费用;

(二)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

(三)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基本医疗费用;

(四)家庭病床基本医疗费用;

(五)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六)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医疗费用。

下列情况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规定共同支付:

(一)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二)参保人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就近在非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三)因病情需要,参保人按规定转到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参保人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手续并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视同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因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二)非因急诊(症)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按规定由第三方支付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国家或者省规定不属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起付标准

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参保人在非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因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或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就医的,只需支付首次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之间转院治疗的,按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以下费用,转入医院起付标准高于转出医院的,应当补缴差额部分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2022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调整为70%;

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60%;

参保人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或者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调整为45%。

参保人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报销比例支付。

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的支付标准规定

(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其余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所列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其余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按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为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报销符合规定垫付的异地非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为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所列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用耗材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无需个人先自付,单价在1000元至10000元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单价在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个人先自付比例为20%,单价在30000元以上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30%,其余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属于国家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门诊待遇

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凭有效医保凭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含符合规定的门诊服务延伸村卫生站)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其他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70%。

享受职工综合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含年度中途参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4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含年度中途参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80元。新生儿随母享受待遇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费用限额限本人在当年度使用。参保人就医时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的,经办机构不再补发相关待遇。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设立家庭病床、住院等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其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具体是:

(一)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下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二)2022年1月1日起,已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提高为25万元。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是指从参保缴费当月至其医疗费用发生当月的实际参保缴费时间。参保人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计算支付限额时,其原职工医保的连续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随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款第(一)项执行。异地就医规定

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协议医疗机构管理。除病情需要、急诊(症)抢救、参保人常住异地外,参保人应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办理异地就诊手续并必须转往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且优先转往本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二)大学生在假期、休学或者实习期间,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视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三)参保人常住异地(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门诊异地就医调整为按以下规定予以支付:

(一)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从办妥备案手续的次月1日起,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的标准支付。

(二)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及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的80%支付,支付限额不变。

(三)其他参保人在异地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住院报销期限

参保人住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垫付的,应当于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脑瘫儿童门诊康复治疗待遇

2022年1月1日起,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0-6岁脑瘫儿童(含随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在本市指定脑瘫康复医疗机构确认有康复价值、按年度办理家庭病床备案手续并在指定脑瘫康复医疗机构门诊进行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0元。统筹基金支付额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支付。附则

第三十六条 居民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结算,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设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参保人常住异地、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及现金报销等具体办理程序、管理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费、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等需要调整时,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拟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的参保人医疗费用发生当月,按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国家和省对特殊群体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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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营业执照办理进度查询

2023-08-29,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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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汕头营业执照办理进度查询

答:广东省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 (gd.gov.cn)

登录后选择【我的业务】,即可看到业务状态。

在该网站还可以办理名称业务、设立登记、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等业务

相关链接:

营业执照办理全流程(入口、条件、费用、进度查询)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全流程 (入口、条件、费用、进度查询)

营业执照年审全流程(入口、材料、时间)

营业执照注销全流程 (入口、时间)

电子营业执照全流程(下载、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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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2023-08-29,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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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答: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空白表格下载|示例样本下载

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线上办理时若已关联电子证照 可以免提交)

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商事登记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应当出示房屋产权证;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作为使用证明。使用宾馆、饭店的,使用证明为房屋租赁协议和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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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办护照需要多久(办理时限)

2023-11-21,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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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护照多久能拿到

本地居民7天内,跨省异地居民20天内,加急情况5天内

汕头护照办结时限

本地居民

居民在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跨省异地居民

跨省异地申请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为20日。

特殊情况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的签发时限可以延长30天。

加急办理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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