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附下载入口
2024-04-08,全文共 962 字
+ 加入清单请用正楷字填写
学生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性□女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他 | ||||||||||||||||||
证件号码: | 国籍/地区: | 民族: | ||||||||||||||||
持上海市居住证情况 | □否 □是(□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 | |||||||||||||||||
学生学籍信息 | 全国学籍号: | 上海市学籍号(如无可不填): | ||||||||||||||||
原就读省市省(市、自治区)市(区、县) | 就读小学(全称): | |||||||||||||||||
原就读年级: | 原就读班级: | 是否毕业年级:□是 □否 | ||||||||||||||||
学生户籍信息 | 户籍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县)路弄号室 | |||||||||||||||||
与户主关系:□本人□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非亲属 | ||||||||||||||||||
户籍所属街/镇: | 户籍所属居委/村: | 户籍登记日:年月 | 日 | |||||||||||||||
户口性质:□非农业家庭户口□农业家庭户口□非农业集体户口□农业集体户口□未落常住户口□其他 | ||||||||||||||||||
学生居住地信息 | 居住地址:区路弄号室 | |||||||||||||||||
居住地所属街/镇: | 居住地所属居委/村: | |||||||||||||||||
学生住房信息 | □户籍地住房□居住地住房 | |||||||||||||||||
住房性质:□产权房(产证编号:登记日期:)□动迁安置房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公租房□廉租房□集体宿舍 □租赁(合同编号:起租日期:)□其他: | ||||||||||||||||||
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本人 □父亲 □母亲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 □其他亲属 □非亲属 | ||||||||||||||||||
入学关联监护人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性□女性 | ||||||||||||||||
关系:□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非亲属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其他 | ||||||||||||||||||
证件号码: | 户籍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市(区、县) | |||||||||||||||||
监护人是否持消防员证/消防干部证:□否□是 | ||||||||||||||||||
居住证情况 持上海市 | □是 | □上海市居住证 | 当前有效期:至年月日 | 积分是否达标:□是□否 | ||||||||||||||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 居住证编号: | 当前有效期:至年月 | 日 | |||||||||||||||
□否 | ||||||||||||||||||
上述信息经过监护人核对(修改、补充),确认无误。 您孩子的入学方式(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学籍地所在区入学□户籍地所在区入学□居住地所在区入学 当年度仅可由上述入学关联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孩子入学相 关手续。 监护人签字:入学关联监护人手机号码:日期: |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 附下载入口
2024-04-08,全文共 1517 字
+ 加入清单请用正楷字填写。
儿童基本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女 | 出生日期:年月日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他 | |||||||||||||
证件号码: | 国籍/地区: | 民族: | |||||||||||
持上海市居住证件情况 | □否 □是(□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 | ||||||||||||
就读幼儿园 | □否□是(就读幼儿园名称:) | ||||||||||||
儿童户籍信息 | 户籍地址:省(市、自治区)市(区、县)路弄号室 | ||||||||||||
户籍所属街/镇: | 户籍所属居委/村: | 户籍登记日:年月日 | |||||||||||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
与户主关系:□本人□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非亲属 | |||||||||||||
户口性质:□未落常住户口(袋袋户口)□非农业家庭户口□农业家庭户口□非农业集体户口□农业集体户口□其他 | |||||||||||||
儿童居住地信息 | 居住地址:区路弄号室 | ||||||||||||
居住地所属街/镇: | 居住地所属居委/村: | ||||||||||||
儿童人户分离登记情况:□人户分离登记回执□其他 | |||||||||||||
儿童住房信息 | □户籍地址住房□居住地址住房 | ||||||||||||
住房性质:□产权房(产证类型:□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他 产权编号:产权人姓名:登记日期:) □经济适用房(选房确认文件编号: ) □动迁安置房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条形码编号:)□集体宿舍 □公租房(租赁合同编号:)□廉租房(租赁合同编号: ) □租赁(租赁备案编号:起租日期:)□其他: | |||||||||||||
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本人□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非亲属 | |||||||||||||
监护人一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性□女性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其他 | |||||||||||||
证件号码: | 关系:□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非亲属 | ||||||||||||
户籍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市(区、县) | |||||||||||||
居住证件情况 持上海市 | □ 是 | □上海市居住证 | 积分是否达标:□否□是当前有效期:至年月日 | ||||||||||
本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否满六个月: | □是 | ||||||||||||
□否 | 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 行业类别:登记次数: | ||||||||||||
□其他: | |||||||||||||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 居住证编号: | 当前有效期:至年月日 | |||||||||||
□否 | |||||||||||||
监护人二信息 | 姓名: | 性别:□男性□女性 | 手机号码: | ||||||||||
身份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其他 | |||||||||||||
证件号码: | 关系:□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属□非亲属 | ||||||||||||
儿童补充信息 | 籍贯:省(市、自治区)市(区、县) | 出生地:省(市、自治区)市(区、县) | |||||||||||
港澳台侨外:□无□香港□澳门□台湾□台胞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外籍□其他 | |||||||||||||
监护人是否持有消防员证/消防干部证:□否□是 | |||||||||||||
是否孤儿:□否□是是否烈士或优抚子女:□否□是 | |||||||||||||
是否领取残疾证:□否□是,残疾类别: 残疾证编号:发证日期:发证机关 | 是否领取阳光宝宝卡:□否□是 残疾类别:发证日期: |
请用正楷字填写
上述信息经过监护人核对(修改、补充),确认无误,不再更改,并同意授权本市教育部门向电子证照等主管部门获取本登记表涉及的证照数据等信息,仅用于 本 请选择入学关联儿童信息的监护人: 上述入学关联监护人一旦选定,不可更改,当年度仅可由该监护人使用本人“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账号登录入学报名系统办理儿童入学相关手续。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入学关联监护人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
2023上海下半年自考准考证10月20日可下载打印
2023-10-19,全文共 117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29日和11月4日举行。
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本次考试将实施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一、10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首页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下载”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到达考点。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进入考点。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提醒: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进入考点的有效身份证件使用)、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三、本次自学考试施行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能携带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携带者须服从考点管理,将手机等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请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考点工作秩序和安全。
四、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五、根据考试要求,部分课程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具体课程清单见《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用计算器课程清单》(附文末)。
六、考生须认真阅读《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附文末)及
《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附文末),了解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诚信考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