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2024-03-15,全文共 1354 字
+ 加入清单泉州市助学贷款应该如何申请呢?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便民100小编为你提供泉州市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本科,专科/研究生/新生及在校生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福建省户籍,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未满十八周岁的贷款学生,需要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
申请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流程
1、注册用户
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认定表》。
注意:续贷的同学,无需填写《认定表》,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3、现场审查
首贷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开展远程续贷的地区,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按提示办理。
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4、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5、请录入电子回执
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贷款额度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机构
不同银行不同地点(只能申请一家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2.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泉州各类助学活动汇总
2022-08-10,全文共 1091 字
+ 加入清单泉州各类助学资助标准
春蕾计划 | 丰泽区春蕾计划 | 南安市春蕾计划 |
助学活动 | 泉州希望工程圆梦 | 泉州金秋助学活动 |
南安金秋助学活动 | 鲤城金秋助学活动 | |
石狮金秋助学活动 | 惠安溪底村助学金 | |
晋江罗山帮扶大学生 | 泉港区松柏助学 | |
泉港山腰街道助学 | 泉州同心助学活动 | |
安溪县大一新生资助活动 | 南安农商银行助学 | |
助学贷款 | 石狮市助学贷款 | |
奖学金 | 惠安山霞镇奖学金 | 惠安崇武镇奖学 |
资助政策 | 泉州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 永春县学生资助标准 |
2022年石狮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如何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严格按照“学生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生源地县级资助部门审核贷款资格->经办银行办理正式贷款手续->学生所在高校确认就读情况->经办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资金”的业务流程,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严格贷款资格认定。未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不予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正式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只有福建省户籍的学生才能提交福建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外省户籍学生需回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政策办理。因为贷款资格认定是经由学校—-县资助中心---市资助中心—-银行层层审核上报,外省学校没有认定审核权限,因此部分石狮市户籍就读省外高中或者省外高校的学生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首次贷款的资格认定要选择社会考生的入口直接由县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认定审核)。
(一)学生申请。
2022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有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助学模块”或下载登录“福建助学”App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高校已获助学贷款的本年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认定。)石狮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以在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之中,自愿选定其中一家进行申请。学生选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且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请步骤如下:
1.“闽政通”App。①在“闽政通”APP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②在“闽政通”首页,搜索“福建助学”,即可访问“福建助学”->③进入“福建助学”模块后,确认授权->④点击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⑤填写并提交申请。
2.“福建助学”App。即日起,学生可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①手机下载“福建助学”App->②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③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④填写并提交申请。
福建助学APP:点击下载。
石狮市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22-06-15,全文共 1729 字
+ 加入清单严格按照“学生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生源地县级资助部门审核贷款资格->经办银行办理正式贷款手续->学生所在高校确认就读情况->经办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资金”的业务流程,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严格贷款资格认定。未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不予国家助学贷款贴息。
正式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的学生(只有福建省户籍的学生才能提交福建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外省户籍学生需回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政策办理。因为贷款资格认定是经由学校—-县资助中心---市资助中心—-银行层层审核上报,外省学校没有认定审核权限,因此部分石狮市户籍就读省外高中或者省外高校的学生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首次贷款的资格认定要选择社会考生的入口直接由县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认定审核)。
(一)学生申请。
2022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有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助学模块”或下载登录“福建助学”App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高校已获助学贷款的本年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认定。)石狮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可以在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之中,自愿选定其中一家进行申请。学生选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且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请步骤如下:
1.“闽政通”App。①在“闽政通”APP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②在“闽政通”首页,搜索“福建助学”,即可访问“福建助学”->③进入“福建助学”模块后,确认授权->④点击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⑤填写并提交申请。
2.“福建助学”App。即日起,学生可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①手机下载“福建助学”App->②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③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④填写并提交申请。
福建助学APP:点击下载。
(二)资格认定。
市资助中心将通过“福建助学管理系统后台”完成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已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仅确认其生源和户籍信息;未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审核时将参考其量化测评情况)。
(三)正式办贷。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准新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应出具学信网有效学籍证明)后,应按照已选定的经办银行要求,正式办理贷款手续。【1.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就读省外高校学生入学报到后需提供),申请福建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各经办银行受理贷款业务时,将核实学生是否选定本行做为经办银行并完成资格认定,不得为资格认定审核未通过、未申请资格认定或已办理其他经办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贷款。
(四)高校确认。
各高校将在新生报到点设置“入学绿色通道”,确保贷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在贷款学生到校后,各校将及时确认学生到校和在校情况并反馈经办银行,不得在学生到校前提前确认学生学籍,不得向助学贷款学生催缴学费。按照有关规定,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其他事项。
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无法满足学费或就学其他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就读民办高校、高收费专业等),可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基础上,通过正规金融渠道申请“助学贷款补充贷款”(如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不限户籍】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个人商业助学贷款”的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