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城市便民服务

0

2024-03-15,全文共 1354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助学贷款应该如何申请呢?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便民100小编为你提供泉州市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本科,专科/研究生/新生及在校生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福建省户籍,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未满十八周岁的贷款学生,需要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录取通知书(原件)

4、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

申请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流程

1、注册用户

在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网址:https://sls.cdb.com.cn

注意: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

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并导出《申请表》。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认定表》。

注意:续贷的同学,无需填写《认定表》,需要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3、现场审查

首贷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前往现场办理手续。开展远程续贷的地区,学生可通过在线系统按提示办理。

注意:如续贷时更换新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现场办理续贷

4、签订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借款合同》。

注意:签订电子合同的同学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合同。

5、请录入电子回执

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陆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贷款额度

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机构

不同银行不同地点(只能申请一家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选择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由共同借款人陪同,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合同面签手续。

2.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选择经办银行为“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学生,可通过“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助学官网”“闽政通App”,拍照上传身份证、学费证明、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选择经办银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学生,通过关注“福建华安助学”微信公众号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助学贷款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更多相似推荐

泉州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3-11-17,全文共 2156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24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以下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四)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即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标准和列支渠道

(一)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列支渠道。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各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9月4日8:00至10月8日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从个人办事大厅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操作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点击“保存”;

3.申报类别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省内生源毕业生,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系统校验通过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申报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由各院校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进行比对审核,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若院校比对无结果可再上传佐证材料),以上经系统校验不通过的毕业生,可点击“上传资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由院校和人社部门审核;

4.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请(申请审核流程详见附件5)。

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上传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告知书》)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无年审记录的需提供当年低保金发放记录,如申请人未在《低保证》内的,还需提供户口簿。

2.残疾毕业生。上传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上传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经办银行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上传本人家庭《扶贫手册》(需加盖公章)或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认定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特困人员毕业生。上传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院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公共服务网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二)各院校、人社部门审核(10月底前)

1.院校初审。毕业生申请时限内,各院校需同步登录公共服务网“申请审核”模块,于10月16日前完成初审后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国家助学贷款比对结果应加盖公章同步报送所辖设区市人社局复核(联系方式见附件1)。审核内容主要有:

(1)学历审核:申请人员是否属于毕业学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2024届毕业生。

(2)困难情况比对:对申请类别为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信息,依托本校资助中心数据库进行比对审核,审核毕业生是否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并出具比对结果。

(3)困难情况审核:对系统校验不通过、院校资助中心无比对结果但认为自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上传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合规、完整。

2.人社部门复核

各设区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登录公共服务网于10月底完成辖区内各院校毕业生申请材料复核工作。如毕业生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应及时网上退回院校通知毕业生重新上传佐证材料。

(三)公示、汇总上报及资金拨付(11月底前)

按照设区市人社局复核结果,各院校将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将学校正式公函(包括户名、开户行、账号等)、《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统计表》(见附件2)书面上报设区市人社局。

各设区市人社局汇总辖区院校上报材料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各院校应在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一周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人,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反馈人社部门。各设区市人社局应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将《各设区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省人社厅。

四、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人社局、各院校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各设区市人社局、各院校要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并加强申请指导,按时序将补贴发放到位。

本通知如有未尽之处或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各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技术问题请拨打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

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市直幼儿园入园申请对象和条件

2024-05-15,全文共 627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幼儿园招生对象

各市直幼儿园小班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一)优先招收的对象和具体条件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政策照顾对象,“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二)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市直幼儿园在完成招收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政策照顾对象以及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后,如有剩余学位应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进一步规范有空余学位的招生办法,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

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优待政策

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可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就读。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市直小学入学申请时间表

2024-05-15,全文共 618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小学入学申请时间

5月20日前:各市直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6月6日-6月28日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7月1日-7月4日

家长网上报名: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各类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7月5日

线下便民咨询服务: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到学校具体咨询。

7月6日-7月17日

学校审核:学校登录系统审核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及政策照顾对象的登记信息。

7月18日

公布网上初审结果:家长可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查看初审结果。

7月19日-7月20日

各学校汇总报送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和政策照顾对象报名情况、资格审核结果、需要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名单,同时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对象的审核结果。

7月21日-7月23日

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招生对象资格。

7月25日前

1.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市直小学自定,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统筹安排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接收入学)。

2.各小学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及政策照顾等对象录取结果。

8月1日前

各小学分发录取通知书。

点击查询:招生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开发区​以旧换新购车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12,全文共 1821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开发区以旧换新补贴

奖励条件及补贴标准

1.奖励对象为个人消费者(非企业客户,不限制区域和户籍);

2.奖励对象置换的旧车为登记注册在本人名下的闽C车牌小汽车(含新能源、燃油车);

3.奖励对象在活动期间,通过“以旧换新”方式在泉州开发区汽车销售企业(需独立法人,主营业务为七座及以下非营运性质小型载客车,名单见附件1)换购七座及以下非营运性质小型载客车(将名下旧机动车完成转移登记);

4.奖励对象在泉州开发区参加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见附件1)处真实购买一辆新车,购买一手七座及以下非营运性质小型载客车(新车,含燃油车、新能源车,其中,新能源车辆以F、D开头),且取得泉州开发区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泉州开发区内缴交购置税,并在泉州市内完成挂牌。新购车时使用POS机具进行交易付款,交易金额≥10000元。(交易类型包括:刷卡、挥卡、云闪付APP、手机闪付);

5.活动期间,同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银行卡号、身份证号、行驶证号、发票号、车辆识别代码,以上五项任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个消费者)。

6.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需与消费者签署购车《“焕新消费 乐购五月”消费季活动——以旧换新汽车促销活动告知书》,避免对补贴事项知晓不清,导致相关投诉。

7.补贴标准:新购车辆开票价在10万元(含)以上(价税合计)的,在活动期间出售本人名下持有半年以上的旧机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追加补贴1000元/辆,补贴限量200份。按申报审核通过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申报时间和补贴流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3日(含)之后。

2.申报流程:

①下载云闪付APP,并进行注册(用于查看活动内容以及补贴通过名单公示)。

②消费者使用云闪付APP并在汽车销售企业指导下扫描指定申请二维码,进入申报登记小程序进行在线资料提交,拍照或扫描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申领补贴本人的银行卡(储蓄卡)”、“新购车机动车行驶证”、“泉州开发区内汽车销售企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在泉州开发区内缴税的税收完税证明”及“银联POS签购单”(注:“银联POS签购单”是指持卡人支付购车款进行刷卡或者云闪付消费时POS机打印的凭证,需持卡人正楷签字确认)、本人名下旧车机动车行驶证、旧机动车完成过户的车辆登记证(含全部信息页)。“云闪付”平台根据消费者审核通过的时间自动排序,生成名次,不可更改。

3.注意事项:

①消费者在申报登记小程序提交材料时,必须清晰准确提交对应栏目所需资料。初次提交的资料中,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的信息与消费者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模糊不清的,一律取消补贴申领资格。

②因国家税务发票查验平台对于每份发票每天最多查验5次,故每天最多仅能提交5次;提交材料前请务必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照片或扫描件清晰和信息准确无误,材料提交后,不允许修改。

③除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以外。审核过程中有其他需要消费者补充、更新资料的(不含材料不齐、填报错误或不完整、照片不清晰等),消费者需在接到修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录云闪付APP小程序修改,逾期未发起修改或因补充更新资料不完整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④活动过程中,若发现经销商或消费者弄虚作假,上传虚假资料(虚假证件、发票等),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核及补贴发放

1.资格审核:名额申请完毕或活动结束后,云闪付通过数据平台对消费者提交信息进行确认;科技经济发展局指定专人负责并在后台管理员端口,按职责分工分批次,严格按系统自动生成的排序就“人”“票”“证”实施审核,并将核验结果予以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名额予以作废。

2.补贴发放:

①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科技经济发展局提供审核通过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给福建银联通过云闪付APP进行补贴发放。

②银联收到清单后,且在补贴资金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将政府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清单内的消费者的银行账户,具体以到款通知为准。

③通过审核的名单公示时间为活动名额用完结束后。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补贴发放。

④补贴发放时,因消费者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异常,造成无法发放,在接到变更银行卡(储蓄卡)账号通知之日起15天内,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或者提供的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再次异常,视为自动放弃购车补贴。

展开阅读全文

石狮市2024年第二期购车补贴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02,全文共 1956 字

+ 加入清单

石狮市2024第二期购车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活动日期

2024年5月1日(含)-6月30日24时(补贴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活动内容

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非企业客户,不限制区域和户籍)

补贴条件

1.新购车辆开票日期在2024年5月1日(含)-6月30日24时。

2.新购车辆行驶证首次注册时间在2024年5月1日(含)-6月30日24时。

3.补贴标准:

3.1新购车辆开票价在8万元(含)以上(价税合计):购车补贴标准为每部4000元,补贴限量500份;

3.2以旧换新车辆:对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出售或报废本人名下持有半年以上的旧机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追加补贴1000元/辆,补贴限量196份。

活动期内,将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根据申报通过时间发放名额,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本期汽车补贴活动在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各类型补贴名额将依据市场销售情况动态调整。

4.新购车辆时必须使用POS机具进行刷卡交易付款,且交易金额≥10000元。

5.活动期内,申请享受新购车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非企业客户,不限制区域和户籍),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石狮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真实购买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新车,新能源车辆以F、D开头),且取得石狮市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石狮区域内缴交购置税。

通过“以旧换新”方式申领购车补贴,除需满足本期新购车补贴条件外,同时需要提供本人名下旧机动车完成转移登记或报废登记方可申请享受“以旧换新”补贴。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涉黑等原因造成无法领取补贴则视自动放弃。

6.活动期间,同一个消费者仅限申请一次补贴(银行卡号、身份证号、行驶证号、发票号、车辆识别代码,以上五项任一项重复,均视为同一个消费者)。

申报时间和流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含)-6月30日24时申报。

2.申报流程:为方便消费者,提高兑现效率,补贴实行全程无纸化申报。

消费者参与补贴活动的流程为:

①下载云闪付APP,并进行注册(用于查看活动内容以及补贴通过名单公示)。

②消费者使用云闪付APP并在汽车销售企业指导下扫描指定申请二维码,进入申报登记小程序进行在线资料提交,拍照或扫描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申领补贴本人的银行卡(储蓄卡)”、“车辆行驶证”、“石狮市内限额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独立法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石狮市缴税的购置税完税证明”及“银联POS签购单”(注:“银联POS签购单”是指持卡人支付购车款进行刷卡消费时POS机打印的凭证,需持卡人签字确认)、本人名下旧车机动车行驶证、旧机动车完成过户的车辆登记证或机动车报废证明(含全部信息页)。

3.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①消费者在申报登记小程序提交材料时,必须清晰准确提交对应栏目所需资料。初次提交的资料中,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的信息与消费者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模糊不清的,一律取消补贴申领资格。

②因国家税务发票查验平台对于每份发票每天最多查验5次,故每天最多仅能提交5 次;提交材料前请务必核对各项信息,确保照片或扫描件清晰和信息准确无误,材料提交后,不允许修改。

③除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以外。审核过程中有其他需要消费者补充、更新资料的(不含材料不齐、填报错误或不完整、照片不清晰等),消费者需在接到修改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录云闪付APP小程序修改,逾期未发起修改或因补充更新资料不完整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④活动过程中,若发现经销商或消费者弄虚作假,上传虚假资料(虚假证件、发票等),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资格审核

石狮市商务局名额申请完毕或活动结束后,云闪付通过数据平台对消费者提交信息进行确认;石狮市商务局负责在申报登记云闪付后台管理员端口,按职责分工分批次,严格按系统自动生成的排序就“人”“票”“证”实施审核,并将核验结果予以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名额予以作废。

补贴发放

1.资格审核通过后,由石狮市商务局提供审核通过清单(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给福建银联通过云闪付APP进行补贴发放。

2.银联收到审核通过的用户清单后,且在补贴资金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将政府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清单内的消费者的银行账户,具体以到款通知为准。

3.通过审核的名单公示时间为活动名额用完结束后。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两个月内完成补贴发放。

4.补贴发放时,因消费者申报时提供的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异常,造成无法发放,在接到变更银行卡(储蓄卡)账号通知之日起15天内,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及相关资料。逾期未提供或者提供的银行卡(储蓄卡)账号再次异常,视为自动放弃购车补贴。

以下为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出生证明补办指南

2024-04-24,全文共 641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出生证明不慎遗失了应该如何进行补办呢?便民100小编为你提供泉州出生证明补办办理指南,希望能帮到你。

补办对象

因证明无效、未领取或遗失等原因而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材料

出生证明无效的:

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未入户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出生证明遗失的:

补发申请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换发证(因原签发证件无效)

1、婴儿父母前往原发证机构,填写换发申请表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审核申请表内信息、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领证人复印首次签发单、分娩记录单、病案首页

3、婴儿母亲本人携带原《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未入户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本机构办理

4、办证人员审核各项换发材料,符合换发条件,给予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换发材料按要求存档管理

补发证(因遗失、被盗等情况)

1、婴儿父母填写补发申请表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审核并完善补发申请表内信息、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领证人复印首次签发单、分娩记录单、病案首页、存根联

3、主流媒体刊登原《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申明

4、婴儿父母至医院办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以各个医院为准!办理地址

泉州妇幼保健院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六上午8:00~12:00

上班时间咨询电话: 0595-28280701

非上班时间咨询电话: 0595-22982442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700号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地址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出生证明办理指南

2024-04-24,全文共 589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出生证应该去哪里办理呢?在办理的期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办理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便民100小编为你提供详细的出生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凡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在本区范围内出生的活产婴儿均可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分娩,除可凭港澳台居民出入证出入境证件外,(包含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也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

办理流程

1、医院发放《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

2、新生儿名字取好后,父母填写表格,网上预约

3、收取首次签发表,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交还)

4、医务人员信息入录

5、领证人核对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6、打印正式《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以医院通知为准!每周一、二、四、五正常上班时间可进行线上申请,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办理地址

泉州妇幼保健院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周六上午8:00~12:00

急诊科实行全年24小时开放门诊(节假日照常)

上班时间咨询电话: 0595-28280701

非上班时间咨询电话: 0595-22982442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街700号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地址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二孩生育登记指南

2024-04-24,全文共 614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办理材料、流程是什么?便民100小编为您带来泉州市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我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生育均需要办理生育登记。政策内生育可享受生育政策各项待遇。

生育登记可在孕前或孕后办理,一般在育妇分娩前后三个月办理。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福建省户籍地的人员可在网上申办。办理材料

生育登记分为手机端和电脑端,无论是哪一种,准备的资料是一样的。以手机端办理生育登记为例,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生育登记表/再生育审批表

2.结婚证

3.男方身份证正反面

4.女方身份证反面

5.户口簿首页

6.男方户口簿本页

7.女方户口簿本页

8.小孩户口簿本页(孩子未出生无需上传)

9.出生证(孩子未出生无需上传)办理流程

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福建省户籍地的人员可在网上申办。

(一)手机移动端办理。通过闽政通APP“部门服务”入口,进入“省卫健委”下的“生育登记”办理登记。

(二)网页办理。登录福建省生育服务平台(http://www.fjxfjt.com:5001/fjrkfw/index),点击进入办理登记。

(三)微信公众号办理。关注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公众号、福建幸福家庭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理登记。

(四)窗口办理。登记对象(被委托人)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居)办理登记。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居)。。

展开阅读全文

永春县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3086 字

+ 加入清单

永春县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社保补贴实行先认定后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的,向县就业和人才中心申报就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算。

(如:2023年3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024年可申请2023年4-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在我县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包括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永政文〔2015〕137号规定的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东平镇、岵山镇、东关镇6个乡镇范围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永春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0.脱贫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提醒:其中,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不得再申领享受该项补贴。已在残联享受过补贴后被取消《残疾人证》的人员,其在残联已享受的年份予以扣除。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流程

首次申请社保补贴的需要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本人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1),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类型1-5、8-10的对象由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类型6-7的对象由户籍所在地镇、村认定。

(一)认定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均需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照片1张,其余按照不同认定类型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中,户口在各村居民组的需提供村级证明材料,由村级认定);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提供原来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提供原来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永政文〔2015〕137号规定的6个乡镇范围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永春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提供乡镇政府确认的被征地人员证明材料;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提供镇政府或计生办证明1份;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二)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形

1.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 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主要职务期间。

3.不符合失业登记办理条件的城镇居民及未办理求职登记的农村居民。

(三)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均可办理。

三、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请材料(申请人本人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份;

2.《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红色封面的第1、2、3、16、17页或《就业创业证》绿色封面的第2、3、6、7、8、9页);

3.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材料第1-3项申请人均需提供,有同时申请医疗保险补贴的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打印2023度医保缴费明细表,其余按具体类型提交相关材料,其中: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在各村居民组的需提供村级证明材料);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永政文〔2015〕137号规定的6个乡镇范围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永春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提供乡镇政府确认的被征地人员证明材料;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提供镇政府或计生办证明1份;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二)不予申请社保补贴的情形(2023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保补贴,已经申领或正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停止发放):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2.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 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之后的月份,不再发放社保补贴。

3.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期间;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期间。

4.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期间。

4.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失信人员;死亡的。

5.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6.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本人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附件2),经县人社局审核、财政部门确认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社保卡。

(四)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四、补贴标准和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按不高于本人2023年度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超出最低缴费金额的按最低缴费金额计算)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最好一起申请)。

附件: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本表需双面打印)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行查看)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行查看)

(附件1、附件2表格可到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窗口领取或在此处扫二维码下载)

办理地址: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窗口

咨询电话:23897529

展开阅读全文

2024泉州丰泽区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1218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丰泽区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丰泽区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

1.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

①男满 50周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

②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③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⑤城市规划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员人均耕地面积 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2.具有本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以下人员:

①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

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在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就业创业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注意:劳动者认定后,用人单位进行招用,补贴才可享受。

(顺序是重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上年度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80%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型微型企业,按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80%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三、企业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盖章);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盖章)——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5.《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盖章);

6.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单位)为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缴费明细表;

7.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盖章)。

(企业社保补贴申报材料)

四、申请时限

第一批:即日起至4月30日;

第二批:5月1日至7月31日;

第三批:8月1日至10月31日;

第四批:11月1日至12月31日。

地址:丰泽就业人才中心,22508200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泉港区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721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泉港区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根据泉人社文〔2022〕306号文件精神,现就办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缴交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补贴标准

2023年度补贴标准为当年度养老、医保最低缴费额的66.66%。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6月30日。

四、受理地点

泉港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区人社局二楼)

五、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附后);

3.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本人上年度缴费凭证(地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自主缴纳灵活就业医保需提供医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指定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

六、温馨提醒

1.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和《泉州市就业登记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审核。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3.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职务的,不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4.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得再申请享受该项补贴。

5.50周岁以上(含)的女性人员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原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按旧规定享受至三年期满)。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泉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4年4月9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内容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鲤城区2023年度4050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837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鲤城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4050人员)2023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申请人员需是在鲤城区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

一、申报人员准备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红色封面《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第1-3页及 第16-17页)或绿色封面《就业创业证》(第2-3页及第9-11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提供申请人本人的工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提供申请人2023年度社保、医保的缴费凭证。

二、社保补贴申报

1、为确保有序申请,请按所属街道办理时间(双休日除外)办理

6月1日至6月15日:开元、海滨、江南、浮桥街道

6月15日至6月30日:鲤中、临江、金龙、常泰街道

受理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咨询电话:22988543

受理地点:打锡街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大厅社保补贴窗口

2、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经初审后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社保补贴申领印章,补贴金额以最终系统审核通过金额为准。

三、社保补贴发放

社保补贴审核完成后,年底前由银行直接转账到申请人申报的工行卡上。

注意事项:

1、第一次申请社保补贴注意:①需先办理《就业创业证》,到户籍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及就困人员认定,以登记及认定时间开始享受社保补贴。(50周岁以上的女同志不能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无法享受社保补贴政策)②社、医保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社、医保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期限月数计算(医、社补贴保最好一起申请)。

2、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申报人需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无法院裁定失信,申请年度未享受失业金、失业补助金,未缴工伤、失业险等,否则将无法享受本年度社保补贴。

注:若遇政策变动,将按新政策调整相关补贴事项

受理日期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安溪县2023年度4050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746 字

+ 加入清单

安溪县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对象为在安溪县灵活就业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泉州地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一、申请对象需提交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第一次申请提供);

3.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第一次申请提供);

4.本人彩色近照1寸2张和2寸1张(第一次申请提供);

5.《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8.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4月-9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点)

咨询电话:0595-23232174

受理地点: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大厅10号窗口

注:补贴金额以最终审核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第一次申请社保补贴注意:

①请先在10号窗口办理《就业创业证》,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转灵活就业登记后方可享受社保补贴(50周岁以上的女同志不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已申领过社保补贴的,参照原有规定继续发放后续年度社保补贴)。

②社、医保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社、医保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期限月数计算(医、社保最好一起申请)。

2、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

3、申报人需无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担任公司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无法院裁定失信;申请年度未享受失业金、失业补助金;未缴纳工伤、失业险等,否则将无法享受本年度社保补贴。

注:失业登记实行年审制。每年的12月为年审时间,逾期未年审的视为失业登记注销,需重新进行失业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殡葬办理指南

2024-04-18,全文共 348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殡葬需要什么材料,火化需要办理什么证件,程序?火葬的程序又是什么?下面由泉州便民100为您带来泉州殡葬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

死亡后办事流程

丧葬程序:

1、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4、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6、骨灰安放

泉州市殡葬办事流程需要办理的证件

1、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2、殡仪馆火化完遗体后,应及时向丧事承办人出具由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监制的遗体火化证。

3、户口注销:凭火化证明和户口本办理户口注销火葬办理流程

火化一般程序是:

1、火化时应携带死者身份证和死亡证明;

2、接运尸体,按预约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3、选择服务项目,选购骨灰盒;

4、办理火化费用手续;

5、火化;

6、领取骨灰;

7、骨灰安葬、安放。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农转非办理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1324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农转非办理的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泉州便民100整理出农转非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助你。

申请条件

优化、完善全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以居民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1、自有住房落户

有自有产权房产人员,提供自有产权房产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下同)可落户自有产权所在地址。

2、租房落户

租住我市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

办理材料

公民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提供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是指:

1、自有产权房产:

(1)自有商品住房提供私有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2)自建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

(3)集资住房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

(4)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提供私有房屋产权证及关系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2、非自有产权房产: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等提供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2)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提供就业单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3)就业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材料。

(4)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私房,提供房东同意的书面证明或房东委托的房屋实际管理者同意的书面证明及房东书面委托(需加盖房东私章或按捺指纹)、房屋租赁登记证、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本人以及家庭户户内成员在出租私房所在中心城区、县(市、区)内的无房证明。办理流程

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平台网上办理!

网上:下载和注册闽政通APP——“省公安厅”——“户籍业务办理”。

现场:

1、携带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辖区派出所;

2、现场取号后等待,叫号后,前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民警受理,属于市内迁移,直接现场完成迁移手续,领取新的户口簿。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符合条件不收费

办理时限:

当日可办!办理地址

英林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英林镇龙英路1089号。

咨询电话:0595-85483074。

金井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金井镇龙祥路2号。

咨询电话:0595-85382145。

陈埭镇便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陈埭镇求聪路129号陈埭镇政府5号楼。

咨询电话:0595-85139110、0595-82025110。

东石镇警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仁和东路567号。

咨询电话:0595-85593284。

泉州市派出所地址一览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社保卡办理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社保卡办理有什么条件?泉州社保卡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泉州社保卡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泉州社保卡在哪里办理?泉州社保卡办理费用是多少?茂名便民100泉州社保卡办理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证件的社会公众。

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委托他人到社保卡服务网点代办。

办理材料

1、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

2、居民身份证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申请渠道:闽政通APP

用户可登陆闽政通APP界面,在左上角定位“泉州市”后选择“泉服务”小程序,实名认证登陆后点击“社保卡服务”进入界面,选在社保服务的事项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首次申请”或是“补换卡”,按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正反面”,点击下一步进行填写详细的收件人信息,可在“查看办理情况”查询快递物流信息,收到卡片后,社保功能需进行线上激活,银行金融功能需到银行柜台激活。

现场申请

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市社保卡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进行办理。社保卡合作银行共11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泉州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

办理地点

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14号、15号窗口(泉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办公电话:0595-22115596

合作银行办理

社保卡合作银行共11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泉州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合作银行所有营业网点均已开设社保卡服务窗口,全市总数达1157个,群众可选择就近服务网点办理社保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立等可取

办理费用:免收工本费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区到崇武古城定制公交路线乘车指南

2024-04-03,全文共 478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到崇武古城定制公交

文化宫-崇武古城

(一) 运营线路

文化宫-东海街道办事处公交站(真武庙)-蟳埔菜市公交站(蟳埔民俗文化村)-八仙过海水世界-崇武古城

(二)营运时间

文化宫:9:00

崇武古城:17:00

(三)收费标准

按乘坐次数收取费用,可在上述任意站点购票或下车,票价均为15元/人/次。儿童如需占用1座按1人次收费。

(四)服务车型

采用常规公交车型,发车前24小时截止购票,售完为止。

(五)开通条件

招募满15人即可开通;发车前24小时未达招募人数,该班次不予开通;届时已支付的预售票款将按付款渠道退还,具体到账时间以相应支付方式的处理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一)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一个不大于20寸的行李箱,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占用座位和堵塞通道。携带的易碎、易污物品,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沾污车厢和其他乘客。行李超过标准时,驾驶员有权拒绝乘客上车。

(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他有害液体乘车;不得携带有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管制刀具、武器及仿真武器等物品乘车。

操作方式

微信搜索“泉州公交定制线路平台”进入“小程序。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泉州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指南

2024-03-22,全文共 1045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指南

1、补助范围及条件

2023年6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招用以下三类人员,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①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③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注:普通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术班等毕业生。

2、补助标准

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3、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前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泉州市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泉州市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补助申请表、人员花名册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仅两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6.失业登记证明(仅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需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劳动合同需加盖骑缝章)

市本级企业提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27号窗口 电话:0595-28133899

(失业保险参保非市本级的,申报材料请提交至参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详见文章底部)

4、注意事项

1.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应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缴费的企业为同一家企业。

2.本补助不得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重复享受,参保企业请勿重复申领,如经发现,所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将被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一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4.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5.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前往泉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27号窗口变更单位名称。

5、受理期限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22376044 28133899

鲤城区:22178892

丰泽区:22584064

洛江区:22633578

泉港区:87991768

石狮市:88886701

晋江市:82012333

南安市:86357533

惠安县:87390967

安溪县:26008890

永春县:23878228

德化县:27275151

台商区:68182106

展开阅读全文

泉州市未婚证明办理指南

2024-03-20,全文共 527 字

+ 加入清单

泉州市未婚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泉州市未婚证明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泉州市未婚证明办理需要到哪里办理?便民100小编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

2、申请人的身份证;

3、原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录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4、双方近期免冠正面合影二寸照3张;

5、申请人应亲自申请。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流程

1、提交办理材料;

2、检查当事人证件材料;

3、符合相关规定即受理;

4、申请人亲自填写有关声明书;

5、出具证明。办理地址

泉州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打锡街157号3号楼二层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33-35号窗口

泉州市各区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