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便民服务

0

青岛城阳区

青岛城阳区专题栏目,提供与青岛城阳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青岛城阳区问题。

分享

浏览

6615

文章

37

青岛城阳区优化8个路口最新消息

2023-11-06,全文共 1770 字

+ 加入清单

1、锦宏东路-华贯路路口

该路口东进口原为“1左转掉头+2直行+1直行右转”车道,早高峰期间东进口直行、左转车流比例不稳定,部分时段易出现交通拥堵。

为提高通行效率,结合锦宏东路扩建工程,现已将第二车道改为可变车道(直行/左转/直行左转切换),依据不同时段交通流量变化情况,合理设置可变车道行驶方向和信号放行方式。过往车辆请注意观察可变车道标志上的行驶方向。

2、兴阳路-靖城路路口

该路口东进口原为“1左转+1直左+1直行+1直右”车道,西出口仅两条车道,进出口车道数量不匹配,导致东直行车辆在西出口争道抢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提高东进口右转车辆通行效率,现已将东进口直右车道改为右转车道,同步调整车道行驶方向指示标志。过往车辆请注意观察最外侧车道的行驶方向。

3、荟城路-惠阳路路口

该路口北侧设置允许提前掉头开口,距离东侧青特赫山小区出入口过近,常有由北向南的车辆过掉头口后,逆行进入小区,阻碍南向北车辆正常通行;小区驶出车辆由南向北违法掉头横穿,阻碍北向南车辆正常通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规范通行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现已封闭允许提前掉头开口,北向南掉头车辆请走前方左转车道,小区出入车辆右进右出通行。

4、黑龙江中路-王沙路路口

受地铁15号线丹山南站施工影响,该路口北侧原有斑马线取消,为满足行人过街需求,东北侧保留斑马线,此处行人过街与黑龙江中路南右转、北左转往王沙路的车辆和王沙路东北直行往黑龙江中路的车辆均存在冲突。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车冲突,对黑龙江中路北左转、南右转往王沙路方向增设停车让行标志、标线,此处行人与北左转、南右转车辆同时放行,车辆行驶至斑马线前需停车避让行人过街,行人需按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通行,切勿闯红灯。

该路口东北侧王沙路右转车道纵坡较大,转弯受限,黑龙江中路南向北车流量大且车速较快,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对王沙路右转往黑龙江中路车辆设置“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标志,右转车辆需按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指示通行,合理控制车速。

该路口南侧黑龙江中路右转往王沙路方向车流量大,仅与行人过街存在冲突,受信号灯控易出现交通拥堵。

为规范通行秩序,提高南向北通行效率,已对南进口四车道行驶方向改 为“3直行(黑龙江中路)+1右转(王沙路)”,增设右转信号灯(王沙路方向)并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南进口直行往黑龙江中路、右转往王沙路的车辆请注意观察。

5、黑龙江中路-罗圈涧社区路口

受地铁15号线丹山南站施工影响,黑龙江中路-王沙路路口北侧原有罗圈涧社区出入口封闭,为满足社区居民出行需求,于黑龙江中路-王沙路路口与国开一中之间设置出入口。

为规范通行秩序,新增路口设置信号灯,保障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途经车辆请按信号灯指示行驶。

该路口南进口车流量大,往王沙路方向的车辆仅与行人过街存在冲突,完全受信号灯控制易出现交通拥堵;国开一中放学时段,南进口掉头车流量较大,与北进口直行车辆冲突较大,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规范通行秩序,提高南向北通行效率,已对南进口五车道行驶方向改为“1左转(罗圈涧)+3直行(黑龙江中路)+1直行(王沙路)”,增设信号灯(王沙路方向)并完善相关标志标线。南进口直行往黑龙江中路、王沙路的车辆请注意观察,提前择道。

6、厚城路-宁城路路口

该路口南进口原为“1左转+1直行+1直行右转”车道,高峰期间南左转车流量较大,排队车辆常溢出至厚城路-东张家庄路口,路段南向北拥堵严重。

为提高通行效率,结合厚城路改建工程,现已对南进口改为“2左转+2直行+1直行右转”车道。

7、厚城路-东张家庄路口

该路口北进口原为“1左转直行+2直行”车道,信号放行方式采用北单放、南北混放,高峰期间北左转、南直行车流量均较大,冲突现象明显,易发生交通事故,为常态堵点。

为规范通行秩序,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通行效率,结合厚城路改建工程,现已对北进口改为“1左转+3直行”车道,并增设左转信号灯,对北左转掉头与南直行车辆分离放行。

8、锦宏东路-中车一号门路口

该路口南侧为四方机车厂出入口,行人过街需求大,受地铁15号线四方厂站施工影响,西侧人行天桥计划拆除,路口缺少行人过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为减少交通安全隐患,现已对东断面施划人行横道线。后续将对锦宏东路-宏通路、中车1号门交通安全设施持续完善,缓解交通拥堵。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年青岛城阳区民间艺术节公交线路临时调流通告

2023-02-01,全文共 3874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城阳区民间艺术节公交线路临时调流通告

因2023年城阳区民间艺术节活动在城阳区人民广场举行,根据交通管控方案要求,部分道路临时封闭。自2023年2月4日—2月5日期间,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流运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3年2月4日,根据现场交通管控情况,正阳中路(顺城路至长城路段)的西向东方向禁止通行。

1.调流后的502路(长城路—市政府南通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魅力之城”车站,沿兴阳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

2.调流后的634路(天山一路枢纽站—毛公山)

往毛公山方向:自“中城路德阳路”车站,沿中城路(增设“盈福祥小区”临时站并942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至“长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3.调流后的768路(高新区停车场—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4.调流后的775路(天山一路枢纽站—新韵路)

往新韵路方向:自“安泰居”车站,沿中城路、明阳路(增设“明阳路中城路、仁和居”临时站并931路)、长城路至“城阳广电中心”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中城路德阳路、城阳区政府。

5.调流后的901路(文阳路停车场—罗家营社区)

往文阳路停车场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小北曲”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6.调流后的902路(方特梦幻王国—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7.调流后的906路(夏庄东方城停车场—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小寨子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站:盈福祥小区、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8.调流后的907路(长城路—下蜜蜂社区)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9.调流后的909路(夏庄东方城停车场—长城路)

往夏庄东方城停车场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小北曲”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10.调流后的912路(文阳路停车场—双埠社区)

往文阳路停车场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小北曲”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11.调流后的916路(文阳路停车场—胶东国际机场)

往文阳路停车场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春阳花苑”车站,恢复原路线。

12.调流后的929路(天河路停车场—青岛求实学院)

往青岛求实学院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小北曲”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13.调流后的930路(新韵路—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14.调流后的943路(后金—立交桥)

往后金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小北曲”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二、2023年2月5日0时-17时,根据现场交通管控情况,正阳中路(顺城路至长城路段)禁止通行。

1.调流后的502路(长城路—市政府南通路)

往市政府南通路方向:自“长城路”始发站,沿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兴阳路至“魅力之城”车站,恢复原路线。

往长城路方向:自“魅力之城”车站,沿兴阳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

2.调流后的634路(天山一路枢纽站—毛公山)

自“中城路德阳路”车站,往返沿中城路(增设“盈福祥小区”临时站并942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至“长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中城路正阳中路(仅上行)、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3.调流后的768路(高新区停车场—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往高新区停车场方向:自“长城路”返程站,沿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4.调流后的775路(天山一路枢纽站—新韵路)

自“安泰居”车站,往返沿中城路、明阳路(增设“明阳路中城路、仁和居”临时站并931路)、长城路至“城阳广电中心”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中城路德阳路、中城路正阳中路(仅上行)、城阳区政府。

5.调流后的901路(文阳路停车场—罗家营社区)

自“小北曲”车站,往返沿正阳中路、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6.调流后的902路(方特梦幻王国—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往方特梦幻王国方向:自“长城路”返程站,沿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7.调流后的906路(夏庄东方城停车场—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小寨子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往夏庄东方城停车场方向:自“长城路”返程站,沿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至“小寨子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盈福祥小区、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8.调流后的907路(长城路—下蜜蜂社区)

往下蜜蜂社区方向:自“长城路”始发站,沿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9.调流后的909路(夏庄东方城停车场—长城路)

自“小北曲”车站,往返沿正阳中路、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10.调流后的912路(文阳路停车场—双埠社区)

自“小北曲”车站,往返沿正阳中路、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11.调流后的916路(文阳路停车场—胶东国际机场)

自“春阳花苑”车站,往返沿正阳中路、长城路、和阳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12.调流后的929路(天河路停车场—青岛求实学院)

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往返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长城路、正阳中路至“小北曲”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13.调流后的930路(新韵路—长城路)

往长城路方向:自“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沿正阳中路、中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山城路、崇阳路、长城路至“长城路”终点站。

往新韵路方向:自“长城路”返程站,沿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城阳广电中心。

14.调流后的943路(后金—立交桥)

自“小北曲”车站,往返沿正阳中路、长城路、和阳路(增设“城阳人民广场”临时站并942路)、中城路、正阳中路至“正阳中路中城路”车站,恢复原路线。

临时取消双向站:城阳区政府、小北曲西。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五一旅游免费景点

2024-04-26,全文共 203 字

+ 加入清单

1、青岛奥林匹克雕塑文化园

地 址:城阳区兴阳路318号

预约情况:无需预约

公交线路:103、906、117、306、373、374、502到雕塑文化园下车

2、青岛新天地

地 址:城阳区兴阳路318号

预约情况:无需预约

公交线路:103、906、117、306、373、374、502到雕塑文化园下车

3、城阳国学公园

地 址:城阳区正阳路1号

预约情况:无需预约

公交线路:901、902、903、905、926路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市城阳区人才住房最新消息

2024-03-04,全文共 760 字

+ 加入清单

青岛市城阳区人才住房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2024年3月4日

城阳区发布《青岛城阳区2024年第一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公告

01、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包含佳兆业悦峰、鑫江水青花都五期等9个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房源共计717套(间)。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统一按照排序选房,不区分项目、户型。

02、配租范围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面向城阳区辖区内的各类人才进行分配。

03、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注册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录入申请人才住房人员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7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2022年10月13日

城阳区发布《青岛市城阳区2022年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选房公告,其中提及:

看房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选房时间

选房日期

上午

时间

排序选房序号

1018

上午

9:00-11:00

1-31

选房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大量聚集,选房人员务必按序号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在签到区排队签到登记,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按排序名单顺序入场至轮候区等待选房。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选房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做好测温,做好个人防护。选房之日前有青岛市外旅居史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选房,未持报告者不予参加选房,视为自动放弃。

签到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7月21日

城阳区发布《城阳区2022年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2023-07-18,全文共 2128 字

+ 加入清单

城阳区2023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拟对以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公开配租。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01房源情况

02配租范围

1.本次配租面向已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城阳区户籍家庭。已经实物配租家庭不在此配租范围。

2.拥有住房的申请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范围。

3.生活无自理能力的一、二级精神、智力等重度残疾单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均不在本次实物配租范围。03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号)、《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档租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号)规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况实施差别化租金标准。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市场租金及差别化租金根据《关于市北区洛阳路48号、52号等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185号)规定,租金标准明细如下:

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积与原有住房面积的差额部分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缴纳房租,原住房面积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缴纳。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04配租流程

本次实物配租将按申请登记、信息核查、登记家庭信息公示、计分排序、计分排序名单公示、轮候选房的程序进行,选房顺序由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不受报名顺序影响。

(一)申请登记

本次登记时间: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符合本次配租条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和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登记。如本人无法到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公证部门生效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申请人按规定办理登记后,现场领取《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申请确认单》。登记期满后将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城阳区政务网对申请登记情况进行公示。

(二)计分排序

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实施方案》(青建房字〔2021〕48号)规定进行现场打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各街道及全体申请人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本次实物配租不设候补入围名单,统一按计分排序结果分数由高至低选房。

加分的证明材料如下:

(1)市总工会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劳模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经区(市)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家庭成员中有多人残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员一人有多类残疾的,以其中级别最高的计分;残疾军人已按照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加分的,不重复享受残疾群体加分。

(3)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市卫生计划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

(4)享受医保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群体(《青岛市定点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单》中有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金额的及对应的发票),家庭成员有多人享有大病保险或医疗救助的,分值不累加。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证明材料。

(6)国家、省、市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予以优先配租的群体。

本次配租计分排序时间为2023年8月7日,在城阳区住房保障中心(城阳区中城路436号)五楼会议室进行。其结果将于2023年8月8日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城阳区政务网、城阳区各街道办事处对外公布。

(三)轮候选房

1.选房。

此次选房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根据计分排序顺序在城阳区住房保障中心(城阳区中城路436号)五楼会议室进行选房。

2.签订合同。

实物配租家庭确定配租房屋后现场签订《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各房源管理单位将签订的《城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于5个工作日内报至城阳区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住房保障科202房间存档。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并且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房或选房后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缴费、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2.《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承租家庭应按期进行年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审核的,按市场价缴纳房租,租金补贴停发并按规定时间腾退房屋。05监督举报电话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87868999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68007903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2024年第一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指南

2024-03-04,全文共 2834 字

+ 加入清单

城阳区2024第一批租赁人才住房项目配租指南

01、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包含佳兆业悦峰、鑫江水青花都五期等9个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房源共计717套(间)。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统一按照排序选房,不区分项目、户型。

02、配租范围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面向城阳区辖区内的各类人才进行分配。

03、配租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城阳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与城阳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04、配租条件

(一)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阳区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阳区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2.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投资创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城阳区员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二)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申请人才住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2.具有青岛市户籍;

3.已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柔性引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人才规定,并持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山东惠才卡》;

2.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协议,每年实际给付人才计缴所得税不低于4万元。

(四)上述各类人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聚青资助(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3.申请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情况且符合条件的,办理退租后可重新申请租赁型人才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配租条件的,只能申请租住一套人才住房。

(五)人才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保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申请登记结束之日。

05、申报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公示、资格审核、补正复核、查重公示、轮候选房、签约备案等流程进行。

(一)看房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本次组织看房后,选房之前不再另行组织看房。

(二)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注册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录入申请人才住房人员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7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三)单位初审、公示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于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公示情况说明(按系统下载的模板填写并盖章)。

(四)资格审核

自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才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的审核。

(五)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日前)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2024年4月3日前完成复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六)查重公示

区住房城市建设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审核结束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在“城阳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七)轮候选房

公示结束后,选房公告(含选房人员名单和选房时间地点)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及城阳区政务网发布。申请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轮候选房。

(八)签约备案

选房成功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签约结束后,运营单位将相关资料录入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并按规定报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备案。

06、租金标准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确定,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部分仍按核定的优惠标准收取,剩余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后续租金标准将根据新出台政策适时调整。租金收费标准如下: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07、有关要求

(一)本次申报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住房申请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填报申请信息,并对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人才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纳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单位名单,并由主管部门或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人才住房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请须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请各类人才不要通过中介机构申请以避免受骗上当。

(四)人才住房配租工作咨询电话:0532-87866669;人才资格申请咨询电话0532-58659756。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2024年第一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申报流程

2024-03-04,全文共 969 字

+ 加入清单

申报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请登记、单位初审公示、资格审核、补正复核、查重公示、轮候选房、签约备案等流程进行。

(一)看房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本次组织看房后,选房之前不再另行组织看房。

(二)申请登记

1.单位申请。意向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登录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实际经营地址证明承诺、纳税地证明、办理专员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注册单位账号,审核通过后录入申请人才住房人员名单。

2.个人申请。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7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三)单位初审、公示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和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于2024年3月20日前通过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公示情况说明(按系统下载的模板填写并盖章)。

(四)资格审核

自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才资格审核确认,完成对申请人户籍、婚姻、人才资格、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纳税以及住房补贴享受等情况的审核。

(五)补正复核

对存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系统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请人,限期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日前)补正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正的,视同放弃申请资格。收到补正材料后,相关部门在2024年4月3日前完成复核,并根据审核结果更新排序名单。

(六)查重公示

区住房城市建设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通过系统对人才家庭房产情况进行筛查。审核结束后将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在“城阳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七)轮候选房

公示结束后,选房公告(含选房人员名单和选房时间地点)在青岛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及城阳区政务网发布。申请人持相关身份证明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轮候选房。

(八)签约备案

选房成功后,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签约结束后,运营单位将相关资料录入青岛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系统,并按规定报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2024年第一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房源

2024-03-04,全文共 247 字

+ 加入清单

01、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共包含佳兆业悦峰、鑫江水青花都五期等9个租赁人才住房项目,房源共计717套(间)。户型以现场公示为准,统一按照排序选房,不区分项目、户型。

02、配租范围

本次公开配租房源面向城阳区辖区内的各类人才进行分配。

03、配租对象

(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或在城阳区创新创业并做出贡献的各类全职人才;

(二)已在青落户并与城阳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

(三)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青岛城阳区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程序

2024-03-05,全文共 660 字

+ 加入清单

申领程序

票券领取:

登录云闪付APP领取汽车消费券。

2.每名消费者在活动期内限领取1次汽车消费补贴资格券。

3.本期汽车消费补贴资格券将于2024年3月7日下午3点发放,票券领取24小时有效,如未能及时核销,视为放弃申领补贴,票券将回滚重新发放。活动期内不能再次领取。

购车消费: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前往城阳区指定汽车销售企业,在票券有效期内使用云闪付APP已绑定的本人62开头银联卡刷卡/插卡/挥卡支付定金或车款(全额或部分),且单笔金额不低于1万元,进行票券核销,银联后台记录核销标记(0.01-0.03元不等的优惠)。消费者需妥善保留刷卡POS小票等实物及照片,作为后续证明材料上传。

材料提交与修改:

1.消费者应于2024年4月1日10:00:00至2024年4月14日17:00:00之间登陆云闪付APP,指定页面上传购车资料。

2.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原件(第一联发票联)、身份证(人像面)、行驶证(主页)、刷卡使用的银行卡卡号面照片、POS签购单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用户上传的材料中,POS签购单及发票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31日之间。

3.如审核未通过,应于2024年4月25日17:00:00前完成补充修改,如未按期提交审核资料,则视同消费者放弃本次活动名额。

审核发放程序:

消费者上传材料由平台运营方初审、第三方复审、区商务局终审后,将组织公示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脱敏处理),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名单内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补贴发放流程。公示期未提出异议的,后续不再补发。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荣军卡办理地点

2022-07-11,全文共 245 字

+ 加入清单

一、城阳区荣军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及电话:

二、荣军卡办理人员范围:

(一)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确认的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二)已移交青岛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及驻青军队干休所服务保障的离退休干部。

三、荣军卡使用范围:

“荣军卡”持有者本人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免门票费游览政府定价的公园等场所(不包含其他消费项目)。

推荐阅读:青岛荣军卡办理指南(对象+方式+使用规定+优惠政策)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青岛城阳区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

2024-03-29,全文共 656 字

+ 加入清单

城阳区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每逢清明节,我们都会怀着一份浓浓的思念之情,缅怀先烈先贤。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理念,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我们倡议:

一、倡导移风易俗,推动文明祭扫

大力提倡通过网络祭扫、敬献鲜花、诗赋哀思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之情、对已逝故人的缅怀之情。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利用青岛文明网、文明青岛微信公众号和青岛殡葬96444微信公众号等网上祭扫活动,向英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敬仰和追思。

二、提倡厚养礼葬,弘扬传统美德

积极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倡导厚养礼葬,广泛践行“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自觉摒弃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倡导遗体火化、生态安葬、节俭治丧、文明祭扫等,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三、严防事故发生,平安共度清明

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祭祀较为集中的场所,要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秩序,祭扫时听从管理部门安排。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不在市区重要交通干线及十字路口、大街小巷和社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物,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形成火灾隐患,不妨碍社会公共安全。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行动起来,争做文明绿色祭扫的践行者、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的倡树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为建设好我们共同的人文生态幸福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城阳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6日

展开阅读全文

2024青岛城阳区民间艺术节交通管制

2024-02-22,全文共 265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2月24日9时30分,城阳区将在正阳中路(长城路至顺城路段)举行第二十九届民间艺术节展演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城阳交警大队将封闭展演周边道路,公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4年2月23日上午8时至24日17时

二、管制区域、路段

正阳中路(长城路至江城路段)、山城路(和阳路至德阳路段)、安城路(和阳路至德阳路段)、顺城路(和阳路至德阳路段)。

三、管制要求

采取全封闭,禁止所有车辆通行。因交通管制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友情提示

途经车辆请绕行长城路、中城路、明阳路、和阳路、崇阳路。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青岛城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2024-05-10,全文共 6781 字

+ 加入清单

城阳区202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一、总体要求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坚决杜绝掐尖行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以转学代替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招揽生源。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继续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强化控辍保学责任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混合编班,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适龄儿童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青岛市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做好小学新生入学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二、招生计划

小学:计划招生2.1万人。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的城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初中:计划招生1.35万人。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青岛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城阳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3、4。

(一)城区局属学校

城区局属小学、初中主要招收相关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城区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招生范围内其他符合条件的生源。

“两所非社区”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城阳派出所或正阳路派出所非社区户籍。

“两证齐全”的“两证”是指户口簿和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下同),户籍落户时间和房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齐全”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属于“两所非社区”,其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

(二)其他局属学校

北师大青岛城阳附属学校、天泰城学校、白沙湾学校、国科大青岛附属实验学校招收对应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

(三)街道学校

街道小学、初中主要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如有空余学位按积分依次向本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

(四)特殊教育学校

区特教中心主要招收城阳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我区招生。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城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城阳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经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和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允许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

(六)招生责任共担机制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共担机制。城区局属学校中,区实验中学(含东部和西部2个校区)、区白云山学校(初中部)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区实验小学、区实验二小(含明阳路和德阳路2个校区)、区实验三小、区国城小学、区育才小学、区礼德小学、区荟城小学、区靖城小学(原仲村小学)、区白云山学校(小学部)、区凤凰山学校(小学部)为1个招生责任共同体(其中区实验三小与区礼德小学作为一个招生整体,区国城小学、区荟城小学、区靖城小学、区白云山学校(小学部)、区凤凰山学校(小学部)作为一个招生整体),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共同承担招生责任。

共同体内学校有各自招生范围,学校同批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生源,剩余学位向共同体内其他学校同批次不能接收的生源开放。城区局属学校按批次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满额,未被录取的新生可以选择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或就近选择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进行报名。招生整体是指各学校同一招生范围,共同招收本招生范围内生源。

各街道可根据本街道学校布局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

四、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学应当符合青岛市规定的入学年龄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父母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②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分区域管理,积分制入学。各学校在完成城阳区生源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如果还有空余学位按积分依次向随迁子女开放。

五、报名入学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入学流程

1.第一阶段:网上信息采集(5月23日-6月2日)

义务教育阶段报名入学实施“一网通办”。新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进入“城阳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依次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上传证明材料和填报志愿学校。具体操作流程可关注“城阳教育”微信公众号。

2.第二阶段:录取确认(7月7日-7月14日)

网上信息采集结束后,各学校根据招生批次和报名情况,采取网上审核录取和现场确认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能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家长应持入学材料原件,到各区域指定的报名学校,现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审核和补录。需要修改信息的,可现场修改信息。

3.第三阶段:录取查询(7月18日-7月19日)

新生家长进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报名材料准备

为确保报名顺利,家长在录取确认前应准备好报名入学所需证件材料。

1.城阳区户籍新生报名应准备的材料。城阳区户籍新生应准备户口簿原件,有私有产权住房的还需准备房产证原件。报名到城区局属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准备户口簿、房产证原件(适龄儿童户籍与房屋产权人户籍不同户的,需准备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件;在城区范围内无私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由区房产处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2.随迁子女报名应准备的材料。①父母一方在我区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新生户口簿;②父母一方在我区的房产证(包括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之一;③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有私有产权住房的不需要准备)。

说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定或签发起始时间、社会保险缴费起始时间为2023年12月前,且社会保险缴费截止到报名当月在我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

3.其他材料。初中新生报名所需的小学注册学籍号,由小学毕业学校通过学籍平台打印后,发放给小学毕业生。

六、录取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

录取实行分批次积分制办法,根据新生户籍、家庭住房、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区务工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分批次按积分录取,招生计划满额后,不再接收报名。招生学校通过该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批次录取情况。各批次未被录取的新生,可以按招生批次选择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其余未予录取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到户籍所在地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报名。

具体录取确认时间及录取办法如下:

(一)城区局属学校

第一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相关社区户籍及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7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对应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两证齐全”条件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之和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二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两所非社区”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含社区集体户籍(社区/村公共户)。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9日14:0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为“两所非社区”的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首先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其他“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城阳区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城阳区其他户籍是指“两所非社区”之外的区内户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10日14:0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次招收招生范围内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城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12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二)其他局属学校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7日8:30-16:30

(三)街道学校

第一批次招收服务社区户籍和本街道城阳区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9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服务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次录取在本街道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再录取本街道非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含社区集体户籍(社区/村公共户)。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长者优先。

第二批次招收周边有私有产权住房的非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12日8:30-16:30

录取办法:报名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城阳区内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其次录取非城阳区户籍适龄儿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之一,且产权比例占50%(含)以上)。录取原则为首先录取有私有产权住房房产证的适龄儿童,以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其次录取有网签购房合同(需提供私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的适龄儿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第三批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录取确认时间:2024年7月14日8:30-16:30

录取办法:超出招生计划时,首先录取父母之一在我区签订劳动合同与缴纳社保的适龄儿童,以社保缴纳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其次录取父母之一在我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以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具体到日)起计算积分;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

(四)特殊教育学校

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中小学同时招生。区特教中心负责做好城阳区户籍残疾儿童的入学摸底工作。城阳区户籍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7日至7月12日(每天8:30-16:30)期间持户口簿、房产证、适龄儿童残疾证或其他相关医学诊断证明到区特教中心进行报名录取。区特教中心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招收城阳区随迁残疾子女。

(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录取确认时间为7月7日至7月14日。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时,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全国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双(多)胞胎监护人可根据意愿申请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城阳户籍新生或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入学条件到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进行报名和录取确认。已招收满额的公办学校和其他民办学校不再招收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招收城阳区内随迁子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措施,落实责任。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2024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就招生入学的关键政策、关键环节、关键时点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政策咨询、宣传释疑工作,要确保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招生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三)均衡编班科学育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积极探索幼小科学衔接的方式方法。严格按照标准班额编班。

(四)规范延缓入学申请

城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2日前持适龄儿童残疾证(或有资质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鉴定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学区内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应入学年度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延缓入学学生次年报名入学时,相关入学关键信息有效时间积分退减1年。

(五)做好小学毕业管理

各小学要认真梳理毕业年级学生各项信息。一是使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每名小学毕业生打印《山东普通中小学学生证》,并加盖学校公章,5月22日前发给每名毕业生;二是要认真编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一式两份),5月31日前,经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和区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和毕业学校分别存档。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区教育体育局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87868296

监督举报电话:87868341

附件1.关于对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入学

有关条件的解释

一、城区局属学校招收“两所非社区”适龄儿童户籍时间的计算方式

1.适龄儿童从出生申报户籍到报名入学时一直属于“两所非社区”户籍的,小学入学统一计7年,初中入学统一计13年。

2.适龄儿童为后迁入“两所非社区”户籍的,按最后一次迁入登记为“两所非社区”时间计算,具体到日。

二、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的计算方式

私有产权住房是指适龄儿童办理报名入学时所提供的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私有产权性质的住宅房屋,不包含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集体产权(包括旧村改造类房屋)等性质的房屋,不属于私有产权住宅性质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予以认可。已办理房产证的新建住房购买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所标注的登记时间为准,具体到日,有效时间截止入学当年5月31日。小学、初中报名入学私有产权住房购买时间上限分别为7年、13年。

三、城阳区户籍

本通知所指城阳区户籍是指户籍属城阳派出所、正阳路派出所、流亭派出所、夏庄派出所、惜福镇派出所、棘洪滩派出所、上马派出所、红岛派出所和河套派出所。

附件2.城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

招生范围

附件3.城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

招生范围

附件4.城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范围

附件5.2024年城阳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毛公山景区游玩指南(地址+看点+交通)

2024-01-05,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

公山景区

开放时间:7:00—17:00

地址青岛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青峰社区

门票:免费(需预约)

1、携程预约入口:点击进入

2、现场扫码预约

官方咨询电话:0532—8798 5555

景区亮点

毛公山景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属于崂山西麓,地跨青峰、宫家村、傅家埠、超然四个社区,总面积3.2平方公里,景区主峰王乔崮海拔427米,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负氧离子含量极高,有"天然氧吧"的美誉。景区风景优美,景点众多,有长眠青山、金蟾望月、秋水伊人、姜老背姜婆、寿星下凡、南天门等自然景点,还有名胜古刹黄石宫等人文遗址。

景区交通路线

公交车线路:

1、乘坐634路公交车,到毛公山站下车;

2、乘坐111路到宫家村站下车,步行至毛公山。

自驾车线路:

(一)由市区:1、三O八国道—王沙路—郝家营—傅贾路—百福路—青峰

2、青银高速—夏庄—王沙路—郝家营—傅贾路—百福路—青峰

(二)由城阳:正阳路——惜福镇—百福路—青峰

(三)由即墨:烟青路—惜福镇—百福路—青峰

注:毛公山景区入口在停车场外面,需步行至入口,可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2024年第一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项目配租租金标准

2024-03-04,全文共 156 字

+ 加入清单

租金标准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金标准按照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60%确定,超出人才应享受建筑面积标准50%以内的部分仍按核定的优惠标准收取,剩余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租金收取,后续租金标准将根据新出台政策适时调整。租金收费标准如下:

水、电、燃气、暖气、有线电视、电信、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展开阅读全文

2024年青岛城阳区禁放烟花爆竹区域通知

2024-01-19,全文共 963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划定城阳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省、市驻城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不断提高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结合城阳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有关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禁止燃放区域

以区政府驻地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禁止燃放场所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

5.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6.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7.易燃易爆物品 生产、储存单位;

8.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9.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10.城阳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

特定条件禁燃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之外,不得销售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

2.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因重大公共节日、庆典需要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承办者应当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禁放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责任追究

1.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或者燃放拉炮、摔炮、砸炮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五百元罚款。

2.对非法制作、销售、运输、携带、邮寄烟花爆竹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3.违反《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狗证办理地点(附范围及材料)

2023-10-19,全文共 473 字

+ 加入清单

一、城阳区犬证办理地点(注意: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实际为准!)

1、宝龙警务室

地址:城阳区文阳路271号(鑫复盛逸海酒店楼下东侧)

咨询电话:66582513

2、正阳心理医院警务室

地址:城阳区艳阳路100号-2

3、仙家寨社区警务室

地址:城阳区流亭街道南流路157号

咨询电话:66582538

4、夏庄派出所

地址:城阳区王沙路110号

二、需为养犬办证上牌的区域范围

以区政府为中心,北至城阳与即墨交界、南至城阳与李沧交界、西至墨水河、东至204国道(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北段)与青新高速(城阳南枢纽立交以南段)连线。

三、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2、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独户居住住所的居住证明

3、其中符合《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还应当提交2016年10月1日前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犬只免疫登记证明

4、符合规定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所需费用

养犬管理服务费由公安部门收取,采取一次性征收的办法,具体标准为400元/只。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流感疫苗接种指南(地点+电话)

2023-09-07,全文共 74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城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消息:流感疫苗到货啦!

以下是城阳区各个流感疫苗接种门诊地址和联系方式,可联系相应流感疫苗接种门诊提前咨询、预约接种。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市城阳区流感疫苗接种地点(最新)

2023-12-14,全文共 646 字

+ 加入清单

城阳区流感疫苗已到货,以下是城阳区各个流感疫苗接种门诊地址和联系方式,可联系相应流感疫苗接种门诊提前咨询、预约接种。

城阳区预防接种门诊信息(注意:更新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出发前核实清楚,具体以实际为准!

流感的预防措施

(一)每年及时接种流感疫苗。

(二)保持良好的个人,要勤洗手,使用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三)注意咳嗽礼仪,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

(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五)每天开窗通风数次(冬天要避免穿堂风),每次至少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六)在流感高发期,避免近距离接触流感样症状患者,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七)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患者应居家隔离观察,不带病上班、上课,接触家庭成员或外出时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减少疾病传播。

其中,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可降低接种者罹患流感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目前本年度三价和四价流感疫苗组份已更新上市,城阳区各接种门诊流感疫苗已到货,建议≥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疫苗且无禁忌症的人均可在医师指导下尽早到流感疫苗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通常接种流感疫苗后,需要大约2-4周才能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不过,流感疫苗带来的抗体水平,在随后6个月至8个月后逐渐下降,而且流感病毒每年都在发生变异。所以,每年都要接种一次流感疫苗。

展开阅读全文

青岛城阳区哪里有樱桃采摘园?

2024-05-10,全文共 798 字

+ 加入清单

城阳区樱桃采摘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夏庄街道各大樱桃采摘园。城阳的樱桃大多分布在东部山区,樱桃采摘持续时间长,以山色(音shui)峪社区、超然村、宫家村、霞沟村、后金社区金钱鼎观光园、棉花村、书院村、东葛家村等最为著名,预计到5月中上旬达到盛果期。

山色(音shui)峪社区

城阳夏庄街道山色(音shui)峪社区素有“齐鲁第一樱桃谷”的美誉,早在明清时代就盛产樱桃,目前种植樱桃6000亩,5月10日前后,这里的樱桃即将大量成熟,采摘期持续到五月底。采摘可提前联系:87870526。

超然村采摘园

超然村采摘园,最著名的便是位于南山的百年樱桃苑,占地100余亩,有樱桃树800余棵。相传为著名道人张三丰从东海仙岛移植栽培而成,据今约有五百多年的历史。现苑中一百年以上树龄的樱桃树有150余棵。樱桃皮薄肉嫩,色泽透澈亮丽,口感清甜滑润。

宫家村采摘园

宫家村,位于街道东南,毗邻毛公山,社区种植樱桃万余株,这里的樱桃肉厚、甜美、汁多、色泽艳丽、口味独佳。

霞沟采摘园

霞沟村种植樱桃10万余株,这里的樱桃果大肉厚,甜美多汁。

书院采摘园

樱桃在书院众多果品中独树一帜,山谷内大概有万余棵樱桃树,因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而天生丽质、品质极佳。可乘901、902、903、904、909 、926路到盛世家园站下车,换乘109路到到东葛车站下车。

棉花采摘园

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种植樱桃最多,盛产棉花大樱桃,其果实个头大,色泽鲜、滋味甜。可乘公交车371、372、106、109到盛世家园车站下,再转乘921路至棉花村;乘926路到棉花站下车,再转乘921路至棉花村。

金钱鼎观光园

园区位于城阳区铁骑山路南侧,是后金社区的集体山林地,占地1000余亩,种植樱桃、樱珠160余亩,品类齐全,有美早、车厘子、黄蜜、水晶、红灯等,采摘可持续到6月份。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时间及门票价格以实际为准,大家去之前可通过地图搜索,电话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