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市便民服务

0

新野县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新野县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已经开始发放,现场领取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17日,具体领取公告见正文。

2023-11-10,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

2023年下半年新野县申请认定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2.领取地点:新野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东312室教师工作股。

3.领取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4.咨询电话:0377-66218101

特别提醒:

1.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亲笔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2021——2022年在新野县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未领取的考生,也请在本时间段内持相关证件领取。

更多相似推荐

2023下半年南阳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各区县汇总)

2023-11-10,全文共 725 字

+ 加入清单

2023下半年南阳教师资格领取公告

一、南阳市高中、中职教师

(一)邮寄发放

1.发放范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认定人员。

2.发放时间及方式:11月8日通过EMS邮政速递物流寄送,费用到付。

3.查询方法:证书邮寄期间,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关注运送信息。

(二)现场领取

1.发放范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领取方式选择“现场领取”的认定人员。

2.领取时间:11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领取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二号楼四楼南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35房间)。

二、社旗县

现场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30-17:30.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领取的,统一按考生网报时预留地址邮寄。

现场领取地址:社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美创空间二楼东大厅)教育窗口。

点此查看详情

三、南召县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领取”的认定人员,南召县教体局将采取邮寄的形式,自11月9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费用到付。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现场领取”的认定人员,于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召县教体局北三楼教师工作股领取。

点此查看详情

四、新野县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

2.领取地点:新野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东312室教师工作股。

3.领取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点此查看详情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社旗县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社旗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发放公告

社旗县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成。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将由中国邮政社旗县分公司按照申请人网报预留地址免费邮寄,请注意接听电话。

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现场领取”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由他人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及申请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妥善保管,并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现场领取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14:30-17:30.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领取的,统一按考生网报时预留地址邮寄。

现场领取地址:社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美创空间二楼东大厅)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377-67916588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南阳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3-11-10,全文共 735 字

+ 加入清单

南阳市关于领取2023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一、认定结果查询

请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业务平台”界面查询认定结果,一是查询认定状态,二是查询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只有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方可领取。

二、领取事宜

(一)邮寄发放

1.发放范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领取方式选择“邮寄”的认定人员。

2.发放时间及方式:11月8日通过EMS邮政速递物流寄送,费用到付。

3.查询方法:证书邮寄期间,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关注运送信息。

(二)现场领取

1.发放范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领取方式选择“现场领取”的认定人员。

2.领取时间:11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领取地址:南阳市南都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二号楼四楼南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435房间)。

4.领取要求: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方便查找。如需代领,请携带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内领取: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将代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写明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代领人联系方式。

(三)补办证书领取

已受理的补发换发证书申请,选择邮寄的于11月8日通过EMS邮政速递物流寄送,费用到付;选择自取的可于11月9日、10日到南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自取。如有疑问可联系0377-63135225.

三、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随教师资格证书一并发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材料,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妥善保管;有工作单位的,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咨询所属各县市区认定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

新野县2024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05-28,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

新野县2024上半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次在新野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的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

2.领取地点:新野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东312室教师工作股。

3.领取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中认定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

4.咨询电话:0377-66218101

特别提醒:

1.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亲笔签字确认的委托书。

2.2021——2023年在新野县教育体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未领取的考生,也请在本时间段内持相关证件领取。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邓州市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

2023-11-30,全文共 252 字

+ 加入清单

2023下半年邓州市教师资格领取时间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自取”的认定人员,于12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邓州市湍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2室现场领取。

领取方式:本人自领、委托他人领取、邮寄。

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考生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如果考生身份证无法提供,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将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邓州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

邓州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3-11-30,全文共 588 字

+ 加入清单

邓州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经结束,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方式: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的认定人员,邓州市教体局将采取邮寄的形式,自12月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自取”的认定人员,于12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邓州市湍北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2室现场领取。

3.领取方式:本人自领、委托他人领取、邮寄。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考生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如果考生身份证无法提供,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将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快递邮寄:统一为邮政EMS到付,邮费标准:省内12元,省外21元。

4.领取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认定申请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二、特别提醒:

1.请领取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如有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到邓州市教体局1号楼102室教师工作科领取)

2.选择邮寄的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及时接收快递。每个邮政专递里面放有:教师资格证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切勿丢失,及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展开阅读全文

南召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3-11-10,全文共 465 字

+ 加入清单

南召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已经结束,现将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方式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领取”的认定人员,南召县教体局将采取邮寄的形式,自11月9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费用到付。

2.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选择“现场领取”的认定人员,于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召县教体局北三楼教师工作股领取。

3.委托他人领取: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人需携带以下材料于规定时间内领取: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将代领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写明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代领人联系方式。

二、领证须知

1.领取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材料,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妥善保管;有工作单位的,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2.咨询电话:0377-66923927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南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11,全文共 5544 字

+ 加入清单

南阳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南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阳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0月13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所在县市区的教育体育局。

2.“考试形式”选择: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是否在校生”选择:所有申请人统一选择“否”。

4.“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6.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以下材料之一: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3、4.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下载),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1.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4.需张贴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为方便考生,减少人员流动,南阳市各类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各县市区指定医院详见附件2)。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附件2中的另外13所之一)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只能选择附件2中14所指定医院体检,不得任意选择南阳市内其他医院体检。特殊情况需在南阳市外的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邮寄地址详见附件2.

2.时间安排

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三类申请人于10月7日-10月15日在南阳市中医院(七一路院区)体检。

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类申请人体检时间地点见附件2.

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留出时间。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在早上7:30进行,法定节假日不体检。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1.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8日,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

(2)查看认定状态:

认定状态显示“确认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

已体检且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查看“查询报名信息”—“操作”—“有留言”内容,按留言内容操作。

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需现场审核:①留言为“需现场审核”的、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③以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名义申请免试直接认定的。

2.现场审核

(1)办理条件:参考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三类情况。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参考本公告第五条: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地址详见附件1)。

(3)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8日。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工作结束后状态为“认定通过”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领取时间及地点于认定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可关注附件1中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现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2023下半年南阳市各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现场确认地址

附件2:2023下半年南阳市各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与体检结果邮寄地址

附件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4: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南阳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汇总

2023-10-11,全文共 235 字

+ 加入清单

2023下半年南阳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

宛城区卧龙区
镇平县
桐柏县
唐河县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0月13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2023下半年南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唐河县2023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11,全文共 5546 字

+ 加入清单

唐河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我县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唐河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唐河县居住证)在唐河县辖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在唐河县的,由唐河县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阳市教育局认定(需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在南阳市辖区)。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查看系统留言判断是否需现场确认)—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我县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0月1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唐河县的教育体育局。

2.

“考试形式”选择: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 “是否在校生”选择:

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添加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4.

“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6.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 所有申请人均需在“查询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栏目内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申请人可待网上审核结束后查看认定状态及留言,判断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2023年10月7日—10月15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1. 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3)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为方便考生,减少人员流动,南阳市各类申请人可就近在指定医院体检(各县市区指定医院详见附件4)。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附件4中的另外13所之一)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在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同时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地址显示为非唐河县辖区的,需同时邮寄居住证复印件)。邮寄地址详见附件4。

2. 时间安排

申请人请于2023年10月7日—10月15日进行体检。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要到唐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11号教体局窗口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1. 网上审核

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无需现场审核;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查看“查询报名信息”—“操作”—“有留言”内容,按留言内容操作。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需现场审核:留言为“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以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名义申请免试直接认定的。

2. 现场确认

(1)办理条件:参考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三类情况。

(2)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申请人应按留言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到唐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11号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1.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2. 幼儿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唐河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唐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到唐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11号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镇平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5493 字

+ 加入清单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镇平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在镇平县的,由镇平县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阳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查看系统留言判断是否需现场确认)—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8:00-10月13日18: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1.“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镇平县教育体育局”(不得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在镇平县的,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为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考试形式”选择: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是否在校生”选择:所有申请人统一选择“否”。

4.“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自取)。

6.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有姓名、入学年份、就读学校等信息页)。

8.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申请人可及时查看认定状态及留言,判断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到镇平县中医院参加体检(详见附件2)。

请申请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3、4,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下载),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1.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4,需张贴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附件2中的另外13所之一)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只能选择附件2中14所指定医院体检,不得任意选择南阳市内其他医院体检。特殊情况需在南阳市外的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邮寄地址;镇平县教体局209室,收件人:教师工作股(0377-66022596)

2.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10月7日-10月15日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留出时间。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在早上7:50-9:30进行,节假日照常进行。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1.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8日,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

(2)查看认定状态:

认定状态显示“确认通过”或留言“已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

已体检且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查看“查询报名信息”—“操作”—“有留言”内容,按留言内容操作。

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需现场审核:①留言为“需现场审核”的、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③以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名义申请免试直接认定的。

2.现场审核

(1)办理条件:参考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三类情况。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参考本公告第五条: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址为:镇平县平安大道西段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教体局窗口。

(3)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8日。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工作结束后状态为“认定通过”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自取)。领取时间及地点于认定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镇平教育”。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现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桐柏县2023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5226 字

+ 加入清单

为保证2023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桐柏县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南阳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0:00-10月13日23:59。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

1. “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2.

“考试形式”选择: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 “是否在校生”选择:

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添加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4.

“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6.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 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面信息),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申请人可待网上审核结束后查看认定状态及留言,判断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10月9日--10月15日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1. 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邮寄至本人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在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邮寄至本人所属认定机构,同时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地址显示为非南阳辖区的,需同时邮寄居住证复印件)。

桐柏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及体检结果邮寄地址:

2. 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10月9日-10月15日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在早上7:30进行。(周一至周五)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 网上审核

认定状态显示“确认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

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查看“查询报名信息”—“操作”—“有留言”内容,按留言内容操作。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需现场审核:留言为“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以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名义申请免试直接认定的。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 现场审核

(1)办理条件:参考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三类情况。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参考本公告第五条: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地址详见附件1)。

(3)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8日。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

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南阳市卧龙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6067 字

+ 加入清单

2023下半年南阳市卧龙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3年下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南阳市卧龙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南阳市卧龙辖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在卧龙辖区的,有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阳市教育局认定(需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在南阳市辖区)。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查看系统留言判断是否需现场确认)—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全区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8:00-10月13日18: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

1. “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不得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在卧龙辖区的,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南阳市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2.

“考试形式”选择: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 “是否在校生”选择:

(1)统一选择“否”。

(2)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无论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添加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4.

“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6.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 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有姓名、入学年份、就读学校等信息页)。

8.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申请人可待网上审核结束后查看认定状态及留言,判断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到卧龙区第一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医院地址附后)。

1. 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3)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附件4中的另外13所之一)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在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同时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地址显示为非南阳辖区的,需同时邮寄居住证复印件)。

邮寄信息: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左右路北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收件人:教体局窗口(0377-63226903)。

2. 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9月27日-10月15日体检(节假日不休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即可到指定的“卧龙区第一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医院地址:中州路与车站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联系电话:0377-60381152。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在早上7:30进行,周六周日照常进行。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 网上审核

认定状态显示“确认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

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查看“查询报名信息”—“操作”—“有留言”内容,按留言内容操作。

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需现场审核:1、留言为“需现场审核”的;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3、以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名义申请免试直接认定的。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 现场确认

(1)办理条件:参考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三类情况。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参考本公告第五条: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址为: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左右路北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

(3)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8日。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卧龙区教育体育局认定的幼儿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于11月15日通过邮政ems到付方式邮寄,11月15日-12月15日在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领取(地址: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非国家统一考试类)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类)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南阳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确认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南阳宛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07,全文共 5996 字

+ 加入清单

南阳宛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3年下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3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南阳市宛城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南阳市宛城辖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在宛城辖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南阳市教育局认定(需户籍、居住证、就读学校在南阳市辖区)。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确认(查看系统留言判断是否需现场确认)—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全区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8:00-10月13日18: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本人证件照片。

1. “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不得跨县市区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南阳市教育局。

(2)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在宛城辖区的,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

2.

“考试形式”选择: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3. “是否在校生”选择:

(1)统一选择“否”。

(2)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只能使用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无论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添加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4.

“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5.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6. 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生成的“报名号”填写在体检表右上角。

7. 所有申请人均需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信息,及以下材料之一(将两项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个人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有姓名、入学年份、就读学校等信息页)。

8. 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申请人可待网上审核结束后查看认定状态及留言,判断是否需要现场审核。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到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检(医院地址附后)。

1. 体检要求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3)和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或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1)申请人在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2)申请人在其他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附件4中的另外14所之一)体检的,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

(3)申请人在非指定医院(需三甲医院)体检的,需提前了解该医院能否将《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填写完整。体检结论(体检表一式两份)由本人领取,一份本人留存,一份由本人邮寄至所属认定机构,同时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地址显示为非南阳辖区的,需同时邮寄居住证复印件)。

邮寄信息:南阳市张衡东路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收件人:教体局窗口(0377-61172625)。

2. 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023年10月7日-10月15日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在早上7:30进行,周六周日照常进行。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2)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须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须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要求申请人进站体检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控,减少聚集,确保体检有序顺利开展,参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意见,体检期间自觉保持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 网上审核

认定状态显示“确认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

认定状态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查看“查询报名信息”—“操作”—“有留言”内容,按留言内容操作。

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需现场审核:1、留言为“需现场审核”的;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3、以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名义申请免试直接认定的。

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2. 现场确认

(1)办理条件:参考上文列出的需现场审核的三类情况。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材料原件(参考本公告第五条: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到本人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址为:张衡东路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

(3)办理时间:

2023年10月16日-18日。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

宛城区教育体育局认定的幼儿园、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于2023年11月15日通过邮政ems到付方式邮寄,11月15日-12月15日在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领取(地址:张衡东路金苑.福润花园楼下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非国家统一考试类)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类)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展开阅读全文

2023下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9-21,全文共 3731 字

+ 加入清单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河南省的中国公民。

(二)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10月13日,具体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2、3.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下载),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请申请人关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方网站具体通知。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条件,显示“待审批”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留言需至现场审核的人员,需到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核验。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的办理情形。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认定结论公布后,申请人可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见附件1)。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省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省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须现场提交。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省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展开阅读全文

2024上半年南阳市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05-28,全文共 286 字

+ 加入清单

2024上半年南阳市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南阳各区县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1、邓州市

2、南召县

3、社旗县

4、卧龙区

5、淅川县

6、内乡县

7、宛城区

8、镇平县

9、桐柏县

10、唐河县

11、新野县

其他各县区消息持续更新中……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认定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的,均表明本次认定通过。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第一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5月上旬,第二批次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7月下旬。

展开阅读全文

唐河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

唐河县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年上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资格认定工作已圆满结束,请参与2024年上半年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到唐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教体局窗口(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临港街道福州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A11教体局窗口)领取。咨询电话0377一68958168.

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场领取;

2.委托人领取: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的,请本人及委托人填写委托书(详见附件模板)签字、按手纹印,委托人携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及认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大厅领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展开阅读全文

桐柏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

桐柏县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桐柏县领取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请按公告要求到桐柏县教育体育局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地址

桐柏县教育体育局2楼2210师训股,联系电话:0377-68216928

三、领取方式

1、本人自领: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委托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考生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1),如果考生身份证无法提供,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将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领取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展开阅读全文

镇平县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05-23,全文共 483 字

+ 加入清单

镇平县2024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2024年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各位考生认真看完公告,按照公告要求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377-83668508.

2.领取地址:镇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馆三中心)统一出证窗口(平安大道西段,可乘坐五路公交车到达)。

3.领取方式:

(1)本人自领:本人领取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委托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考生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如果考生身份证无法提供,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将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领取的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重要的人事档案材料,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妥善保管;有工作单位的,交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特别提醒:

为提高领取效率,请领取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现场需报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后四位。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