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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

南通本科生专题栏目,提供与南通本科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通本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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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本科生补贴申领需要什么条件?

2023-12-25,全文共 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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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0年8月—2021年12月期间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综合补贴对象须是2021年11月1日以后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人员。

2.首次来如皋工作之前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在我市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满6个月并仍在缴费。

申领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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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本科生补贴申请材料(最新)

2023-10-12,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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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综合补贴对象须是2021年11月1日以后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人员。在如皋市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满6个月并仍在缴费。

一、如皋市本科生补贴需要哪些材料?

1.《如皋市企业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建行卡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身份申报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申报表、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拓展】

2022年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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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本科生补贴申请流程(最新)

2023-07-14,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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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如皋市本科生补贴申请

一、自主申请,集中报送材料(7月31日前)

本次申报采取线下方式(目前我市正在开发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平台测试成功后我市人才津贴申报将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如实填报信息,准备相关材料,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所在镇(区、街道)组织人事部门。

二、镇区汇总报送,组织集中审核(9月15日前)。

8月10日前,镇(区、街道)按汇总表人员顺序将收集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文档;9月15日前,市人社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所在镇(区、街道)反馈。

三、审核结果公示(9月30日前)

符合享受津贴人员名单将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和“如皋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津贴补助发放(12月31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

【拓展】

南通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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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一年发几次?

2023-12-25,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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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发放四次。综合补贴每年度分4次集中发放,人才可随时办理申报手续。即使错过本次发放时间,下一批次集中发放时仍按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长累计发放。

2022年第四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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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申请截止时间

2023-12-05,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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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0日

2023年第四批次南通市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0日,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申报手续。2023年12月11日及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温馨提示: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申请人可登录“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办事指南”查阅申报指南和热点问题解读。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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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开放2023

2023-12-25,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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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开放?

答: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人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我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可以申报吗?

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研究生可以申报综合补贴吗?

答:不可以。本人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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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时间

2024-03-28,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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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第一批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1日-2024年3月10日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第二批申请时间:2024年3月11日开始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2023第四批次申请时间:9月8日-12月10日

2023第三批次申请时间:6月17日-9月7日

2023第二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6月16日

2023第一批次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2023年第一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申报手续。2023年3月10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温馨提示: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申请人可登录“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办事指南”查阅申报指南和热点问题解读。

申报流程:点击查看

【拓展】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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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2023第三批申请指南

2023-11-07,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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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三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6月17日

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第二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三、申报逾期了怎么办?

2023年6月16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下一批次申报时间小编会持续更新。

四、注意事项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申报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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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条件及方法

2024-03-05,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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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年3月】(点击文字即可查看详情)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报指南(最新):点击查看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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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

2024-02-22,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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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第一批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1日开始

一、2023年申报批次汇总

【2023年第四批】

申请时间:9月8日-12月10日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名单发放:点击查看

申领指南|申报时间|咨询电话|发放金额|养老保险要求|发放名单(待后续更新)(点击文字可查询信息详情)

二、南通本科生补贴政策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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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延长本科生综合补贴第二批发放名单

2023-10-11,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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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单:点击下载

根据《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委发〔2023〕10号)、《关于实施的补充意见》(通委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报,经审核人才房产信息、已享受补贴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用人单位情况等相关要素,确定本批次共有196人符合条件。本批次审核时限为截止2023年4月17日新申请人才,且满足已享受满36个月综合补贴。

新申请人员的发放月份数自享受综合补贴期满日起至2023年9月,继续享受延长期综合补贴人才发放月份数为2023年4月至9月。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

再次温馨提醒: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

业务咨询:0513—83501398;83500938;纪律监督:0513-83500770、83558020。邮箱:ntrcjtfw@163.com。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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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本科生的综合补贴申报时间要求

2023-12-25,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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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综合补贴必须于首次在如皋就业后2年内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如:职工于2019年8月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其综合补贴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至2021年7月)。

关于首次来如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如时间,是指申请人第一次在如皋缴纳社保的时间。

申领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0年8月—2021年12月期间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综合补贴对象须是2021年11月1日以后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人员。

2.首次来如皋工作之前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在我市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满6个月并仍在缴费。

申领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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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本科生补贴第二批申请入口(附流程)

2024-02-28,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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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二批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申报入口: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申报流程

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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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市本科生补贴申请方式汇总

2023-12-25,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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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一是自主申请,采取线下方式(目前我市正在开发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平台测试成功后我市人才津贴申报将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如实填报信息,准备相关材料,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所在镇(区、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注意,集中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是由镇区汇总报送,8月10日前,镇(区、街道)按汇总表人员顺序将收集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文档;9月15日前,市人社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所在镇(区、街道)反馈。

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和企业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从查处申请人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⑤生活津贴、个税奖励、购房补贴或综合补贴如涉及到个人所得税,逾期未自主申报,造成个人信用问题由人才个人承担。

申领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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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本科生申请指南(第二批)

2024-03-21,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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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今

一、补贴对象

首次到市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1000元/月标准发放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在享受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南通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2021年1月1日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海门区。

三、申报流程

1.自主申请。采取个人线上申报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自主登录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确认开通个人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

2.审核公示。申请对象经南通人才发展集团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南通人才发展集团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补贴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财务规定将综合补贴拨付到申请对象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申报材料

1.在市区企业就业的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申请对象的最高学历证书(留学回国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申请对象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申请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人才,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都必须是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须同步上传派遣、代理协议。

申请对象的社保缴纳单位为人力资源等中介机构类公司,若实际工作单位为该公司,还须提供单位承诺书(见附件1)。

2.在市区自主创业的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请对象的最高学历证书(留学回国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本人为法人);③在所创办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缴费满6个月(含)以上。

3.“3+2”延长本科生补贴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需领满36个月补贴后,再进行申报。在申报系统上线前,通过邮箱提交个人申请及佐证材料。

①购买期房的,申请对象的购房合同(需经市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对象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对象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②《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③《申请延长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3)

上传的资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高清晰照片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对象应严格按照要求,如实申请,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发现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资金的,除依法追回资金外,将取消申请与享受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拓展】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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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入口

2023-12-05,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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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人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拓展】

如皋本科生补贴材料报送

1.《如皋市企业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申报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建行卡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身份申报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申报表、申报汇总表电子文档。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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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第一批延长本科生补贴发放名单

2023-10-12,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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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个人申报,经审核人才房产信息、已享受补贴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用人单位情况等相关要素,确定本批次共有56人符合条件,发放时限为人才享受生活津贴满36个月之日起至2023年3月。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详细情况请登录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

再次温馨提醒: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

业务咨询:0513—83501398;83500938;纪律监督:0513-83500770、83558020。邮箱:ntrcjtf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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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时间2023

2023-09-22,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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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三批次申请时间:6月17日开始

2023第二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6月16日

2023第一批次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2023年第一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申报手续。2023年3月10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温馨提示: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申请人可登录“南通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办事指南”查阅申报指南和热点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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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申报指南及热点问题解答

2023-12-25,全文共 3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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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什么我无法注册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账号?

答:账号注册等网站问题可联系12333.

2.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开放?

答: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人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3.我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研究生可以申报综合补贴吗?

答:不可以。本人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

5.户籍不是南通市的,2019年7月1日以后首次到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申报条件中对毕业时间和户籍没有限制。

6.我工作的单位注册地在崇川区,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企业(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和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园区、海门区)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同时根据南通行政区划调整,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7.机关事业单位的新进本科生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综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8.政府购买服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经批准在事业单位工作但未纳入正式编制管理的备案制人员等,均不在享受综合补贴之列。

9.如果是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申报吗?

答:如申报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都是在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则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10.是不是只要在南通市区的企业工作就能申报补贴?

答:不是。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规定,在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行业以及中央和省属金融机构工作的人才,不在补贴享受范围之内。

11.如果我是2019年7月1日后首次在非南通市区的一家企业就业,现跳槽至市区另一家企业,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符合综合补贴发放条件的对象,在南通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间流动的,累计发放综合补贴不超过36个月。符合延长期补贴政策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继续享受2年补贴。更换工作单位后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12.如果我是2018年7月1日首次在本市县区一家企业就业, 2019年8月跳槽至市区企业就业,可以申报吗?

答:不可以。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南通大市范围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符合有关条件的才可以申报综合补贴。

13.我在南通市区刚交满6个月社保,为什么打开申报页面后还会提示我“申报时社保没有交满6个月的不可以申报”?

答:请确认您的社保缴费均已到账后,重新进入系统申报。

14.我已在南通参保,为什么打开申报页面后还是提示我“调用社保接口查询信息失败!未查询到信息!”?

答:请确认您已在南通完成社保卡信息采集。

15.可以由用人单位登录单位账号进行申请吗?

答:不可以,需由人才本人登录个人账号进行申请。

16.我在网上提交申请后,还需要线下递交纸质材料吗?

答:不需要,所有申请流程均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

17.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的电子材料有格式要求吗?

答:一般应为原件的PDF扫描件或照片,材料因格式不正确而无法打开或者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被退回。

18.为什么我在申报页面看不到上传材料的地方?

答:您在填写好“人员类别”后,申报页面右侧会出现“材料列表”按键,点击后可上传材料。若仍不能看到该按键,请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浏览器后,再尝试打开申报页面。

19.为什么我在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后,看不到最终提交申请的按键?

答:请确认您已开通社保卡金融服务功能,并且在打开申报页面出现“温馨提示”窗口时点击“确定”,窗口关闭后页面最下方将出现“确认提交”的按键。

20.我可以在哪里看到审核结果?

答:您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的“个人办件”栏目中查询办件进度或来电咨询。

21.如果我在本期发放前赶不上完成综合补贴申报工作,还可以继续申报吗?

答:综合补贴每年度分4次集中发放,人才可随时办理申报手续。即使错过本次发放时间,下一批次集中发放时仍按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长累计发放。

22.综合补贴是直接打到本人银行卡吗?

答: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人才的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为确保补贴拨付成功,请申报人员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23.享受综合补贴期间社保卡更换,会影响补贴领取吗?

答:会有影响。社保卡更换后,请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站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上的“社保卡启用”模块启用新社保卡,并到开户银行及时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

24.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25.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的享受标准与时间是什么?

答:延长期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本科生为1000元/月。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26.申请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需提供的佐证材料有哪些?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延长申请南通市市区企业本科生综合补贴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

27.如何快速有效申请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符合第24条申报要求),将个人申请材料(按照第26条准备佐证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ntrcjtfw@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后,与业务经办电话确认(0513-83501398)。

业务经办电话:市人才发展集团0513-83501398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0513-83558011、8355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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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通本科生补贴发放名单汇总

2024-04-19,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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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补贴发放名单

第一批次(点击下载)第二批次(暂未出)
第三批次(暂未出)第四批次(暂未出)

【2023第四批】

名单发放:点击查看

【2023第三批】

最新名单:点击查看

【2023第二批】

第二批次申报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6月16日

2023年第二批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3日

【2023第一批】

2023年第一批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

温馨提示: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

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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