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便民服务

0

2023南通海门区大专生补贴申请指南

2023年海门区第二批次企业大专生(高级工)生活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具体详见正文。

2023-07-18,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二批】

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

2023年海门区第二批次企业大专生(高级工)生活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人员尽快登录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办理申报手续。2023年7月21日17时以后的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

海门区企业大专生(高级工)生活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本批次统计截止2023年6月份。为确保综合补贴待遇能及时、准确发放到位,请申报人员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

申请条件:

2022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可享受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最新政策:点击查看

更多相似推荐

南通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2,全文共 659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南通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海人社发〔2021〕84号)、《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海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低到高实现跨级),并继续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二、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人员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

三、申报方式

本业务网上受理,请符合条件单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普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申报”任务,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联系方式:

(大专、本科)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培训创业科 82213562

(研究生)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82102677

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大专生综合补贴申请指南2024

2024-03-19,全文共 1349 字

+ 加入清单

一、对象及标准

2022年1月1日以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园区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按500元/人每月的标准实施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结束后仍在园区就业且购买园区普通商品房的,可按原标准继续实施补贴,最长可延长2年补贴期。

二、申报流程

综合补贴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电脑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页面上端“地区切换”(南通)→页面右上方“你好,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如无账号,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登录完成后,选择页面上端“个人办事”→选择“人才工程→南通市大专生(技能人才)综合补贴”,申报所属区划选择“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并按申报流程逐步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清单

(一)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1. 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2. 劳动合同;

3. 实际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4. 其他(上传类别选择“劳动合同”):

①若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的职工,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的派遣、代理协议;

②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打卡流水)。

(二)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1.中(高)级工证书(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技工院校毕业证;

3.劳动合同;

4.实际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5.其他(上传类别选择“劳动合同”):

①若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的职工,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的派遣、代理协议;

②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打卡流水)。

四、其他事项

1. 首次来园区时间以人才第一次在苏锡通园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2. 申报人员应按照在来园区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或最高技能等级如实进行申报。

3.

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在区内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还须重新申报;若人才流动到园区外,后又重新回到区内企业就业或创业,还需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继续享受剩余阶段的综合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申报时若已不在园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予发放补贴。

5.

凡在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就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6.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必须劳务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均为我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人才方可在园区申报综合补贴。

7. 综合补贴采取个人动态申报,定期集中审核形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8.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9. 联系电话:

南通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513-83501398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通海门区本科生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720 字

+ 加入清单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2021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可享受1000元/月的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可享受3000元/月的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可享受60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以上人才请直接登录江苏省人社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申报。

2022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可享受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报方式:点击查看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首次来海时间以人才第一次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3.申报人员应按照来海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或最高职称或最高技能等级进行申报,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

4.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5.凡在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就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6.生活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7.联系方式:

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82102677

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通苏锡通园区大专生补贴申请指南

2023-07-18,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

1.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目的:

该办法立足于现有青年人才津补贴体系,为加速建成“沪苏跨江融合发展试验区”,鼓励来园区就业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居、扎根园区,财政保障体系与人才新政保持一致。

2.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实施办法的政策依据:

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实施办法的政策依据是《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16号)和《关于实施的补充意见》(通委发〔2022〕19号)。

3.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的对象:

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园区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

4.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的标准:

按500元/人每月的标准实施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结束后仍在园区就业且购买园区普通商品房的,可按原标准继续实施补贴,最多可延长2年补贴期。

5.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首次在园区企业就业,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园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必须为园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经营并属地纳税,并在南通市区参保系统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凡在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就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6.园区大专毕业生综合补贴申报方式:

每年2月至3月期间携申请资料到苏锡通园区江成路1088号管委会1号楼2楼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劳动保障处申报。审核通过的,由园区财政局保障资金发放。

申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5)企业职工工作以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513-89196776

最新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通海门大专生补贴申请入口(附流程)

2023-07-18,全文共 344 字

+ 加入清单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海门大专生补贴申报流程

第一步: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普通用户→用户空间

图源: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

第二步:点击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才生活津贴申报”任务

图源: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

第三步: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图源: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

注意: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请选择“大专生(高级工)”类别进行申报。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申报审核过程中,请勿重复提交申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审核退回修改,请在当前申报记录中进行修改后提交。

最新政策: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大专生综合补贴申请入口

2024-03-19,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流程

综合补贴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电脑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页面上端“地区切换”(南通)→页面右上方“你好,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如无账号,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登录完成后,选择页面上端“个人办事”→选择“人才工程→南通市大专生(技能人才)综合补贴”,申报所属区划选择“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并按申报流程逐步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对象及标准

2022年1月1日以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园区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按500元/人每月的标准实施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结束后仍在园区就业且购买园区普通商品房的,可按原标准继续实施补贴,最长可延长2年补贴期。

展开阅读全文

2024第一批南通本科生补贴申请指南

2024-02-22,全文共 913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批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1日开始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五、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申报咨询QQ群:742228118

【相关推荐】

更多信息: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2024-01-10,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

一、经办部门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场管理科

二、受理条件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受理对象

驻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毕业学年毕业生。

2.待遇标准

一次性1500元/人。

三、政策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通人社就〔2021〕13号)。

四、办理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籍证明(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

3.各困难类别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残疾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特困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彩色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通过国开行个人客户端下载合同)。

五、承诺时限

院校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请具体流程:点击进入

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个人于毕业学年9月20日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材料,院校于9月30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初审及公示,经市场管理科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打入学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申请前务必激活社保卡金融帐户)。

七、注意事项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报;对已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补贴申请指南(修订版)

2023-12-28,全文共 2040 字

+ 加入清单

补贴对象+标准:点击查看

申领条件:点击查看

申报管理

(一)申报流程及周期

1.自主申请。申请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市区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办)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

2.审核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汇总材料后集中审核,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本人或企业反馈意见;市委人才办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人才发展集团等官网公示。

3.待遇拨付。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申报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申报生活津贴人员:①申请人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③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申报购房补贴人员:①申请人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③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④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⑤《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有关管理事项

1.关于首次来通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通时间是指,人才第一次在通缴纳社保的时间。

2.生活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对已享受满36个月生活津贴,且同时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延长期生活津贴实行免申即享。

③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市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予发放生活津贴。提交申请时已离通的,不予受理。

④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购房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一次申报审核发放,跟踪管理”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购房补贴的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之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关于购房时间,必须是人才首次来通之后。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③关于房屋产权,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④关于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⑤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6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两人共享受18万元;夫妻一方为博士研究生,另一方为硕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3万元。

⑥每名人才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⑦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⑧博士后在站期间,如符合市区企业博士购房补贴条件的,可正常申领购房补贴。

⑨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

4.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才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从查处人才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5.关于有关政策衔接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要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如下:

按照《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第二条之规定,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津补贴政策的人才须在市区工业企业就业或创办工业企业。

①人才在首次来通之前,已在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方面取得相应资质(具体要求同本细则第三条之第三款)。

②工业企业资质由市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③高层次人才的社保由所在工业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

④创办工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通人社开〔2021〕9号)不再执行。

(二)本细则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海门区本科生补贴申请进度查询入口

2023-12-13,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

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申报审核过程中,请勿重复提交申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审核退回修改,请在当前申报记录中进行修改后提交。

注意: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请选择“大专生(高级工)”类别进行申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请选择“本科生(技师)”类别进行申报;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请选择“高层次人才”类别进行申报。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2023-11-28,全文共 639 字

+ 加入清单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南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职〔2023〕13号)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补贴对象:①市区企业职工参加适岗培训(缴纳保险12个月之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缴纳保险12个月以上、合格类培训);②市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③市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2.开展培训前,由培训机构在省平台进行开班备案人员录入。

3.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期间考勤(出勤率达70%)及考核合格。

4.每年申领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5.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证书不可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

对《南通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

(工种)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根据分级分类的阶梯性补贴原则,职业技能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650-2260元/人;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为300-1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标准为400-800元。

办理程序:

1.培训单位或学员向市就管中心申报;

2.市就管中心受理、审核;

3.公示(五个工作日);

4.市就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北人社专柜25号(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海门区企业本科生补贴在哪里申请?

2023-11-15,全文共 272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2023年海门区第一批次企业本科生(技师)生活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请符合条件尚未申报人员尽快登录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办理申报手续。2023年7月7日17时以后的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

海门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生活津贴发放金额是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到账月份数累计计算,本批次统计截止2023年6月份。为确保综合补贴待遇能及时、准确发放到位,请申报人员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

【拓展】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通海门区大专生补贴名单发放汇总

2023-11-14,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二批次】

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拟发放对象的资格条件予以监督。

再次温馨提醒:为确保您能如期收到补贴,请务必确认个人社保卡及其金融功能处于激活状态(需赴本人社保卡左上角显示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并勿随意更换社保卡。社保卡金融功能未激活、社保卡更换未报备等原因将直接导致无法完成相关补贴发放。联系电话:0513—82102677。

【2023第一批次】

具体名单:点击下载

申请条件:

2022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可享受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本科生补贴2023第三批申请指南

2023-11-07,全文共 695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三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6月17日

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第二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三、申报逾期了怎么办?

2023年6月16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下一批次申报时间小编会持续更新。

四、注意事项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申报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本科生补贴2023第二批申请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457 字

+ 加入清单

2023第二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6月16日

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第二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三、申报逾期了怎么办?

2023年6月16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下一批次申报时间小编会持续更新。

四、注意事项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发放名单: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海门区本科生补贴申请方式(附流程)

2023-10-12,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

申报方式

本业务网上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普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才生活津贴申报”任务,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请选择“大专生(高级工)”类别进行申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请选择“本科生(技师)”类别进行申报;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请选择“高层次人才”类别进行申报。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申报审核过程中,请勿重复提交申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审核退回修改,请在当前申报记录中进行修改后提交。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2023南通本科生综合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1341 字

+ 加入清单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南通延长本科生补贴申报:点击查看

1. 为什么我无法注册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账号?

答:账号注册等网站问题可联系12333。

2.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开放?

答: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人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3.我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研究生可以申报综合补贴吗?

答:不可以。本人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大学生本科生补贴第四批次申请指南(2023)

2023-10-11,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

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9月8日-12月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南通海门区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申请指南

2023-10-10,全文共 1334 字

+ 加入清单

一、受理范围

在我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海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通职称办〔2023〕3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执行,专业工作时间计算截至到2023年12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行政主管部门:一般针对事业单位人员,选择单位所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例:XX学校—选择主管部门为“XX教体局”。若没有找到对应主管部门,选择“无”。企业人员一般可以选择“无”。)

四、需上传的材料(PDF格式)

(一)学历学位信息: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国外学历上传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明。

(二)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信息:教师、律师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上传位置在“年度考核信息”栏目,并备注“资格证书”。

(三)工作总结:个人总结不少于800字。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参与了哪些专技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下步目标等。

(四)年度考核信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传年度考核备案表,企业人员不做要求。

(五)社保缴费证明:毕业后参加工作的社保缴费证明(截至申报日在现单位社保满三个月),总部在海门的外地分公司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并以实际工作单位申报。

(六)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及个人承诺书。

系统下载单位同意申报证明模板后,填写公示日期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劳务派遣人员需同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系统下载个人承诺书模板后填写相关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提交后可在“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询办理进度、修改被退回的申报信息等,待可以下载电子证书为申报通过。

(二)初定实行网上审核,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可在“个人中心”查看办件进度。如需申报表存档,可将系统内申报表双面打印2份,按表上流程到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于2024年1月中旬至海门区职称办盖章后自行归档保存。

(三)证书为电子证书,职称部门不提供纸质证书。请选择个人清晰证件照上传。审核通过人员待2024年1月上旬通过人员名单于海门人事人才网-职称评审-资格公布栏目公布后(www.hmrsrc.com),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申报—下载”及时下载保存电子证书。

(四)第四季度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五)南通市海门区职称办地址:北京路600号区政府大楼4楼0419室;联系电话:0513-82104114。

各区申报汇总:点击查看

展开阅读全文
搜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