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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指南

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受理条件、申请入口、待遇标准、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具体详见正文。

2024-01-10,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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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办部门

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场管理科

二、受理条件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1.受理对象

驻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毕业学年毕业生。

2.待遇标准

一次性1500元/人。

三、政策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通人社就〔2021〕13号)。

四、办理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籍证明(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

3.各困难类别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残疾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特困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彩色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通过国开行个人客户端下载合同)。

五、承诺时限

院校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请具体流程:点击进入

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个人于毕业学年9月20日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材料,院校于9月30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初审及公示,经市场管理科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打入学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申请前务必激活社保卡金融帐户)。

七、注意事项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报;对已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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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2024-04-25,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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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受理对象

驻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毕业学年毕业生。

政策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通人社就〔2021〕13号)。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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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2024-04-25,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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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籍证明(由院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

3.各困难类别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材料(毕业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残疾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特困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彩色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通过国开行个人客户端下载合同)。

承诺时限

院校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报;对已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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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社保卡在哪里办理?

2024-04-26,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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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没有本省社会保障卡,或未开通金融功能的毕业生,请尽快到附近银行网点办理

哪些网点可以办理?

查询银行网点有三种渠道:

(1)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第一个“电子社保卡”--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2)支付宝首页上方搜“电子社保卡”--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3)登录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74421/index.html网址查询。

哪些同学可以申领?

属于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毕业学年属于以下任一身份: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4.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

5.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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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有多少钱?发放在哪里?

2024-04-26,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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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额度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统一发放到毕业生本省社会保障卡。每人仅享受一次。(5月1日-31日期间为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申领阶段,2023年9月份已申领的同学请勿重复提交。)请确认是否已办理本省社保卡且开通金融功能,否则补贴无法发放成功。

申领渠道及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31日。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材料,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下同),2023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残疾毕业生:

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残疾证原件。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上传本人毕业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

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以上农业农村(或原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开具本人属于建档立卡户注册成员的证明材料,2023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系统自动比对身份,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户籍所在地乡镇及以上农业农村(或原扶贫、乡村振兴)部门开具本人属于建档立卡户注册成员的证明材料,2023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特困人员毕业生:

需上传民政部门发放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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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申报时间

2024-04-25,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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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毕业生因非主观因素未能在2023年9月完成相应申报的,可于2024年5月1日至5月31日进行线上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2024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城乡低保家庭;

2.残疾;

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特困人员。

毕业生只可按上述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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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入口+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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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入口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申报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实行网上申报。

(一)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申报

1.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点击右上角“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在三种登录方式中选择一种:(1)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扫一扫登录;(2)账号密码登录;(3)手机动态码登录。

2.选择“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二)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申报

注册并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选择“服务”—“就业创业”—“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申报所需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残疾证(残疾军人证)。

3.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件。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2023年9月1日起)有效。

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请同学们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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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怎么领取?(附流程)

2024-04-25,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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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个人于毕业学年9月20日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材料,院校于9月30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初审及公示,经市场管理科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打入学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申请前务必激活社保卡金融帐户)。

具体流程:

1 申请入口 : 进 入 “ 江 苏 人 社 网 上 办 事 服 务 大 厅 ”(点击进入

2 .点 击 登 录 , 选 择 个 人 登 录 , 没 有 账 号 的 需 要 先 完 成 注 册 流 程 。

3 登录后,进入“个人办事”界面,点击“就业创业”

4 选择“就业补贴”下“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

在补贴个人申报界面,系统会自动比对学信网相关数据,带“*”号为必填项,将申请相关信息填写完整,阅读个人承诺内容,勾选“我已阅读并了解以上内容

步骤2:求职创业补贴申报 2.2 点击“材料列表”,其中困难证明材料为必传项 2.3 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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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得多少钱?

2024-04-25,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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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一次性1500元/人。

受理对象

驻通高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困人员中毕业学年毕业生。

承诺时限

院校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报;对已获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重复补贴。

咨询电话:59001207、5900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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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进度查询入口

2024-04-25,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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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报进度查询

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1.如需查询业务进度,可进入“个人中心”

2.点击查看“办理中”和“已办结”的业务信息

办理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个人于毕业学年9月20日前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江苏智慧人社APP提交材料,院校于9月30日前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完成初审及公示,经市场管理科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打入学生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中(申请前务必激活社保卡金融帐户)。

政策依据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通人社就〔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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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2024-04-12,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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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通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海人社发〔2021〕84号)、《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海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就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低到高实现跨级),并继续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二、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人员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

三、申报方式

本业务网上受理,请符合条件单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普通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人才学历提升补贴申报”任务,点击“我要填报”,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提交后,业务审核进度请登录后在“用户空间”->“最新业务进度提醒”或“业务征集平台”:->“我的申报记录”中进行查看。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联系方式:

(大专、本科)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培训创业科 82213562

(研究生)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82102677

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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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大专生综合补贴申请指南2024

2024-03-19,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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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及标准

2022年1月1日以来,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首次来园区企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按500元/人每月的标准实施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三年期结束后仍在园区就业且购买园区普通商品房的,可按原标准继续实施补贴,最长可延长2年补贴期。

二、申报流程

综合补贴通过网上进行申报受理,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在电脑端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页面上端“地区切换”(南通)→页面右上方“你好,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如无账号,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立即注册”→登录完成后,选择页面上端“个人办事”→选择“人才工程→南通市大专生(技能人才)综合补贴”,申报所属区划选择“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并按申报流程逐步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三、材料清单

(一)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1. 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2. 劳动合同;

3. 实际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4. 其他(上传类别选择“劳动合同”):

①若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的职工,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的派遣、代理协议;

②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打卡流水)。

(二)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中(高)级工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1.中(高)级工证书(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2.技工院校毕业证;

3.劳动合同;

4.实际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5.其他(上传类别选择“劳动合同”):

①若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的职工,需提供人力资源公司与实际工作单位签订的派遣、代理协议;

②若实际工作单位为人力资源公司的,需提供承诺书(见附件)和工资发放明细(银行工资打卡流水)。

四、其他事项

1. 首次来园区时间以人才第一次在苏锡通园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2. 申报人员应按照在来园区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或最高技能等级如实进行申报。

3.

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在区内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还须重新申报;若人才流动到园区外,后又重新回到区内企业就业或创业,还需按照要求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继续享受剩余阶段的综合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 申报时若已不在园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不予发放补贴。

5.

凡在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就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6.

申请人为劳务派遣(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性质职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必须劳务派遣单位(或委托代缴社会保险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均为我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人才方可在园区申报综合补贴。

7. 综合补贴采取个人动态申报,定期集中审核形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8.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9. 联系电话:

南通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513-8350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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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一批南通本科生补贴申请指南

2024-02-22,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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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1日开始

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五、联系我们

业务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申报咨询QQ群:74222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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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补贴申请指南(修订版)

2023-12-28,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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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标准:点击查看

申领条件:点击查看

申报管理

(一)申报流程及周期

1.自主申请。申请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市区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办)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管理平台,自行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确认开通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完成网上申报。

2.审核公示。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汇总材料后集中审核,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本人或企业反馈意见;市委人才办会议集体研究,通过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人才发展集团等官网公示。

3.待遇拨付。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将津补贴拨付到申请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二)申报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申报生活津贴人员:①申请人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③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申报购房补贴人员:①申请人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②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③申请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④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如申请人才和配偶共同登记的,需提供结婚证;⑤《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有关管理事项

1.关于首次来通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通时间是指,人才第一次在通缴纳社保的时间。

2.生活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对已享受满36个月生活津贴,且同时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延长期生活津贴实行免申即享。

③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市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予发放生活津贴。提交申请时已离通的,不予受理。

④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市区企业就业或创业的人才,在其首次来通后5年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购房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一次申报审核发放,跟踪管理”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购房补贴的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本人首次来通之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关于购房时间,必须是人才首次来通之后。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③关于房屋产权,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④关于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⑤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的,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6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硕士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两人共享受18万元;夫妻一方为博士研究生,另一方为硕士研究生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两人共享受33万元。

⑥每名人才只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⑦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购房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⑧博士后在站期间,如符合市区企业博士购房补贴条件的,可正常申领购房补贴。

⑨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自购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变更产权所有人。

4.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才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从查处人才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5.关于有关政策衔接

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要求,相关人才政策执行如下:

按照《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第二条之规定,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津补贴政策的人才须在市区工业企业就业或创办工业企业。

①人才在首次来通之前,已在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方面取得相应资质(具体要求同本细则第三条之第三款)。

②工业企业资质由市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③高层次人才的社保由所在工业企业按规定为其缴纳。

④创办工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须为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附则

(一)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南通市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享受生活津贴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通人社开〔2021〕9号)不再执行。

(二)本细则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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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2023-11-28,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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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南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职〔2023〕13号)

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补贴对象:①市区企业职工参加适岗培训(缴纳保险12个月之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缴纳保险12个月以上、合格类培训);②市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③市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参加就业技能培训。

2.开展培训前,由培训机构在省平台进行开班备案人员录入。

3.培训对象参加培训期间考勤(出勤率达70%)及考核合格。

4.每年申领培训补贴不超过3次(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5.同一工种同一等级证书不可重复申报。

补贴标准:

对《南通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

(工种)目录》内的职业(工种),根据分级分类的阶梯性补贴原则,职业技能类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650-2260元/人;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为300-1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补贴标准为400-800元。

办理程序:

1.培训单位或学员向市就管中心申报;

2.市就管中心受理、审核;

3.公示(五个工作日);

4.市就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入个人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

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裙楼三楼北人社专柜25号(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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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2023第三批申请指南

2023-11-07,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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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三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6月17日

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第二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三、申报逾期了怎么办?

2023年6月16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下一批次申报时间小编会持续更新。

四、注意事项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在享受3年生活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本科生综合补贴?

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

申报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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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2023第二批申请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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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二批次申请时间:2023年3月10日17时-6月16日

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第二批次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三、申报逾期了怎么办?

2023年6月16日17时以后申报人员将纳入下一发放批次,下一批次申报时间小编会持续更新。

四、注意事项

本批次复审期间,网办系统申报功能不受影响,人才可正常办理申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3558025/83558011

发放名单: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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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海门区本科生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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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2021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职业资格),可享受1000元/月的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可享受3000元/月的生活津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可享受60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从南通行政区域外全职新引进的以上人才请直接登录江苏省人社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行申报。

2022年1月1日以来,首次来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技能人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可享受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报方式:点击查看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首次来海时间以人才第一次在海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准。

3.申报人员应按照来海前取得的最高学历或最高职称或最高技能等级进行申报,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报。

4.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5.凡在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及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就业的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6.生活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7.联系方式:

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 82102677

系统技术支持:400-8696-086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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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本科生综合补贴申请指南

2023-10-12,全文共 1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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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依据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

6 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 1000 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 3 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三、申报方法

1.注册。新版申报系统采用个人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社厅官网(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

2.登录。在页面顶端选择“南通”,申报人员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事人才”-“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四、注意事项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承担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南通经济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海门区)综合补贴申报受理工作,其余各县(市)补贴申报请与当地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2021年1月1日起,海门区符合综合补贴申报条件人员须通过系统统一申报。此前人员仍由海门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发放。

2.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6个月后即可申报。如更换工作单位,申报人员须重新申报。

3.综合补贴直接发放至申报人的社保卡中,请务必确认社保卡处于激活状态并开通金融功能。

南通延长本科生补贴申报:点击查看

1. 为什么我无法注册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账号?

答:账号注册等网站问题可联系12333。

2.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开放?

答:申报系统目前全年开放,不设申报窗口期。人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2019年7月1日之后首次在南通市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际到账满6个月,即可在网上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实名注册后在页面顶端将定位选择为“南通”,依次点击“个人办事”-“人才人事”-“南通市区企业本科生(技师)综合补贴”进行申报。

3.我是海外留学回来的,可以申报吗?

答:可以申报。申报时还须上传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研究生可以申报综合补贴吗?

答:不可以。本人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按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执行。详见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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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生本科生补贴第四批次申请指南(2023)

2023-10-11,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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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本科生补贴

根据《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通委发〔2019〕12号),从2019年7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到我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的,可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享受每月1000元的综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技师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相关政策。

一、申报时间

2023年9月8日-12月

二、申报入口

请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申报手续。(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要求。申报人员最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就业时间。首次在南通就业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计算,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间为准。

3.企业条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必须为南通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在南通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讯运营商等中央、省属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南通本科生补贴申领信息汇总: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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