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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才

南宁人才专题栏目,提供与南宁人才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南宁人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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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六批南宁高坡岭人才公寓合同签订时间+地点+方式

2023-12-25,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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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退回原承租的住房并与城投集团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签订方式分为线上签订和线下签订两种。

线上签订:可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公租房服务平台--公租房---新业务办理)按提示操作(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线下签订:请到合同签订地点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本地建设银行储蓄卡,现场需缴纳约16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现场缴纳,可以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方式支付)。

签约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顺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线下签约地址:青秀服务站,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401商铺。电话:0771-2235737、2235738。可乘坐7路、609路、B127路公交车至仙葫农贸市场站下车步行约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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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层次人才认定网上办理流程

2023-10-31,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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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入口: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nanning.gov.cn/

第一步:个人申请

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人才业务>>>高层次人才认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填报提交个人申报信息、佐证材料等。

提交后点击申报历史按钮可查看申报状态。

温馨提醒:提交申报后,材料将提交至申报人单位审核。建议申报人提醒单位登录系统审核推荐。

第二步:单位审核

1.单位信息维护

单位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登录>>>劳动单位网报(页面右侧按钮)>>>人才服务>>>单位信息管理>>>单位信息维护(主管部门名称要选择单位所在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

2.个人申报信息审核

登录单位网厅>>>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管理>>>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个人申报汇总>>>审核人才申报信息

审核后选择“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条件明确的,提交时选择“无需主管部门审批”信息将报送至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条件不明确的,提交时选择“需要主管部门审批”信息将报送至县区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温馨提醒:单位审核推荐提后如需主管部门审批,建议单位提醒主管部门登录系统审核推荐。

到这里,申报条件明确的,申报流程就结束啦!如果申报条件不明确的,还需提交给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哦~

第三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登录>>>劳动单位网报(页面右侧按钮)>>>人才服务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管理>>>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才申报信息

按查询相关申报信息,点击查看详情,审核后点击“审核通过”或者“审核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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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05-08,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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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首府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2019年11月,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南住建规〔2019〕1号),给予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发放首次购房补贴。

2022年1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发〔2022〕16号),对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条件进行调整。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吸引人才来邕留邕创业就业,结合我市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实际,经研究,市住建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对南住建规〔2019〕1号文按规范性文件程序进行修改,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南宁市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是完善申请条件、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制度等。《通知》按规范性文件程序制定,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二、制定依据

1.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

2.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发〔2022〕16号)

三、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通知》包括了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动态管理、住房管理、监督管理、附则、有效期限等八方面内容。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高层次人才申请首次购房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且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全职工作。

2.2018年7月31日当日,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获得高层次人才首次认定后,高层次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于2018年7月31日后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第一套住房应为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且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高层次人才应作为主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人才类别较高一方应享受的标准申请,另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高层次人才属于单身人员的,以个人名义申请。

(二)补贴标准

按照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类别分类实施首次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对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2.对B类人才予以12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3.对C类人才予以6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4.对D类人才予以4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5.对E类人才予以2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三)办理程序

高层次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件、婚姻状况、是否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购房契税补贴、自治区本级购房补助情况等材料。

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申请首次购房补贴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将申请信息同步推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审。

经核查,符合首次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人才及补贴等相关信息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用人单位三方签订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并将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给高层次人才。

(四)动态管理

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人才等级升格或正在享受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主申请人变更为配偶的,按规定申请变更;存在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弄虚作假违规申请首次购房补贴情况的,按规定停发或退回。

(五)住房管理

用于申请领取购房补贴的住房,自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进行所有权转移的(因继承、离婚析产、法院判决或裁定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规定确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除外),高层次人才应当先行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退回相应的购房补贴。

(六)监督管理

用人单位及高层次人才违规申请首次购房补贴,或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告高层次人才离职、工作调动不在南宁市服务情况的,高层次人才不按规定退回购房补贴或者违反本通知住房交易管理等规定的,统一纳入信用管理。高层次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中有过错的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附则

明确了购房时间和相关住房定义。

(八)说明

明确了该政策与我市其他现行政策交叉、重复时的执行原则和实施中具体问题的解释单位。

(九)有效期限

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明确实施时间和政策有效期。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修改的《通知》相较于南住建规〔2019〕1号文,主要在申请条件、补贴标准、购房时间三方面进行了调整,体现如下:

(一)申请条件方面:一是明确高层次人才需在我市企事业用人单位或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单位全职工作;二是明确第一套住房和自有住房均指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三是明确需先获得高层次人才首次认定后再购买第一套住房;四是明确第一套住房应为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五是明确限制申请的四种情形。

(二)补贴标准方面:一是维持原来的补贴标准;二是明确高层次人才已享受过购房契税补贴的,购房补贴金额应当扣除已经享受的购房契税补贴金额;三是明确高层次人才已享受自治区本级购房补助的,且购房补助标准高于或等于我市购房补贴标准的,不再享受我市购房补贴;购房补助标准低于我市购房补贴标准的,可以享受我市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当扣除已经享受的自治区本级购房补贴金额。

(三)购房时间方面:购房时间按以下方式确定,一是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表记载的合同备案时间确定;二是存量住房按照不动产登记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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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最新

2024-01-05,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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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及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区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我区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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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申报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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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南宁人才公寓报名选房分配通告

2024-05-13,全文共 3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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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第二批南宁市本级人才公寓报名选房分配通告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南住建〔2020〕492号)的规定,为做好2024年第二批南宁市本级人才公寓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确保报名选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2024年第二批南宁市本级人才公寓分配房源共涉及3个小区、153套,其中:单间配套47套,一房一厅69套,二房一厅37套,具体如下:

(一)高坡岭人才公寓98套,其中:单间配套47套,一房一厅45套,二房一厅6套,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

一层、顶层租金标准为7.4元/㎡·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8.2元/㎡·月。

(二)龙湖盛天·双珑原著人才公寓27套,其中:一房一厅24套,二房一厅3套,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灵龟路1号。

一层、顶层租金标准为8.5元/㎡·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9.4元/㎡·月。

(三)美的悦江府人才公寓28套,其中:二房一厅28套,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钟岭路1号。

一层、顶层租金标准为8.5元/㎡·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9.4元/㎡·月。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和个人可以报名选房:

(一)取得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二)已获得除高坡岭人才公寓、龙湖盛天·双珑原著人才公寓以外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家庭和个人。

三、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09:00时至2024年5月21日24:00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不设线下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相应操作流程报名。

五、需填写或上传的信息及材料

(一)学历信息及材料: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称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填写毕业证编号、学信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毕业时间以及报名系统上其他要求填写的信息。

(二)普通院校本科学历,毕业年限不足3年的人才家庭,需上传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材料:

1.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报名一房一厅的;

2.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不足2人,报名二房一厅的。

上传内容为: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 1 年的《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盖章版)或《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盖章版)。

咨询电话:0771-3381143、3381531

六、学历审核方式

审核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登录学信网进行验证,学历审核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

200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在学信网上无法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并在报名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认证结果提供给人才公寓学历审核部门。

七、配租原则

(一)配租顺序确定规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优先选房;学历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顺序确定配租顺序。

(二)配租户型标准

报名人员可以申请配租一套人才公寓。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1.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4)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5)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或3人以上。

八、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户型以及配租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生成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如报名人数低于房源供应数量的,报名人员全部入围。

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生成后在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络平台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

(二)选房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顺序确定后,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获得选房资格人员参加线上选房。

(三)租赁合同签订

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由人才公寓主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原已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将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退回城投公司,并在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城投公司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2001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学信网上无法获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申请人自行通过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将认证结果提供给人才公寓学历审核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签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若学历不符合条件或逾期未反馈学历认证结果,则取消其本次报名及选房资格。

(四)办理入住手续

选房人员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九、相关责任

选房人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主申请人。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承租人才公寓后,拥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均退出保障的,申请家庭需退出所承租的人才公寓。

十、其他事项

(一)网络平台

1.市住建部门政务网:http://zjj.nanning.gov.cn

2.搜索并关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人才公寓分配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通告、公示、信息等均会在以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选房分配功能设在“南宁住建”“邕有家”微信公众号。

(二)用户注册

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报名选房前详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三)在线验证码及学历认证操作提示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码获取:登录学信网,点击“学信档案”,进入“进入学信档案”后点击“在线验证报告”的“查看”。

2.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点击“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进入“点击进入网上申请系统”,有学信网账号的,直接登录;没有学信网账号的,点击“注册”,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

3.学信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的是《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附件1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中的高校,具体名单详见本通告附件。

(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操作提示

1. 电脑操作流程:

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点击“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页面,点击“个人办事”,之后点击“社会保险”,然后再点击“个人参保证明打印”,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服务大厅”页面,点击“个人用户登录(注册后)”,点击“个人服务”,然后点击“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2.手机操作流程:

手机下载广西人社APP,注册(后),点击“个人登录”,然后点击“我要打印”,然后再点击“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附件: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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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六批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选房通告

2023-10-19,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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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市高坡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

2023年第六批次选房工作的通告

根据《关于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2023年第六批次报名选房分配的通告》要求,2023年10月12日09:00至2023年10月16日18:00,我公司组织开展了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2023年第六批次报名选房活动,推出170套人才住房接受报名,期间共有21户人才家庭报名,其中17户人才家庭符合条件,4户人才家庭未能通过审核。现就开展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2023年第六批次选房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选房名单

经审核,共有17户人才家庭拟入围选房名单(详见附件1),如对拟入围选房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0月24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异议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证明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异议情况请反馈至南宁富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宁市高坡岭路20号高坡岭人才公寓2号楼商场五楼国有产权房运营中心,邮编:530000,联系电话:0771-2236682。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按要求参加选房。

二、正式选房时间

2023年10月26日9:00至24:00。

三、线上选房方式

本次选房均为线上选房,选房时间及选房顺序由南宁城投集团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相应入围正式选房名单的人才家庭,已入围正式选房名单的人才家庭可在手机端登录“南宁城投集团公租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的注册账号并按要求选房(详见附件2)。

如人才家庭对选房系统操作不熟练,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手机到南宁城投集团青秀服务站(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401商铺)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咨询电话:0771-2235737、2235738(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线上选房规则

本次选房采取系统随机抽选房号的方式。每户家庭选房时间为1分钟,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系统暂时关闭该户选房权限并进入下一户选房。未按时选房的家庭需待所有入围选房的人才家庭在设置的1分钟选房结束后方可重新选房,重新选房时间在当天24:00前,不再按排名先后顺序进行。

在选房当天24:00前未进行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不能再参加本次选房。选房分配结果将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租赁合同签订

(一)签订时间

人才家庭选房后,应自选房之日起7日内与南宁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7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应及时与南宁城投集团联系),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后应当腾退房屋。无故逾期不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二)签订方式

签订方式分为线上签订和线下签订两种。

1.线上签订:可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并按提示操作(详见附件3),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2.线下签订:请到南宁城投集团青秀服务站(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401商铺)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前往。线下签约地址:南宁城投集团青秀服务站(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401商铺),咨询电话:0771-2235737、2235738。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选房确认时间为当天9:00至24:00,需人才本人亲自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放弃租赁权、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且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报名选房活动。

(二)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附件:1.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2023年第六批次选房资格及配租顺序名单

2.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线上选房流程

3.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线上签约流程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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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A类人才认定标准

2023-10-31,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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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以上为部分信息,详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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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1)》

注意事项: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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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及享受待遇

2023-10-31,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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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一)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法律服务、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

(四)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五)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工作,且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1.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4.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第四至五完成人,二等奖的第二至三完成人,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5.航空电信高级工程师、航空气象高级工程师。

(七)获得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ASA )、英国精算师( lFoA )、澳洲精算师、国际投资分析师( CIIA)、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ACCA )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职业资格证书,且拥有5年(含)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目前在我市金融机构(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八)入选南宁市科技创新创业青年人才培训项目一类项目人才。

(九)不少于3名南宁市同行B类以上人才举荐的日类人才。

享受待遇

(一)创新创业场地支持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南宁创业的给予一定比例的创业场租补贴,自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内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30元场租补贴,第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每月每平方米最高15元场租补贴。

(二)其他政策支持

①予以20万元在邕首次购房补贴。

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一套90平方米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公寓住房,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80%交纳。

③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计算,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④对人才的子女或(外)孙子女在南宁市公办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转)学的,根据家庭实际住址和教育资源情况协调就近入(转)学。

⑤医疗优诊服务。

除以上这些待遇,如属于南宁市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科技人才、海外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青年人才、高技能人才、教育领域人才、医疗卫生领域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艰苦边远地区人才等,还将享受相应的项目资助、科研补助、生活补助等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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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网上办理入口

2024-01-11,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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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入口

登录八桂英才网(www.gxrc.org)进入高层次人才认定系统(tac.gxrc.org)。

网上办理流程:

注册、登录→认定申报→按步骤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打印申请表,报送用人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上传用人单位审核意见并提交审核。

高层次人才认定所需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如劳动聘用合同、任职证明等;申请人通过柔性引进形式,每年在广西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需由用人单位提供申请人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明确每个工作阶段的起止日期)。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任职证明、入选证明及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证明等。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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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五批南宁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配租程序

2024-04-23,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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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8:00

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名单

报名时间截止后,南宁城投集团(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单位”)会同市住建部门对报名家庭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照审核通过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 比例生成拟入围选房名单;审核通过户数低于供应房源数量的,通过审核的家庭全部入围。

审核结果、选房顺序及入围选房名单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入围选房名单确定。

(二)发布选房公告

入围选房名单确定后,运营管理单位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入围选房名单并通知入围家庭参加选房。

(三)租赁合同签订

人才家庭选房后,应当在选房之日起7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四)办理入住手续

人才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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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4年

2024-05-15,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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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布2024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包括通用类、农业类、工业类、现代服务业类、教育类、卫生类、思想宣传文化和体育类等七大行业类别,收录各层次人才条目206条。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

(2024年)

哪些人可认定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南宁市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除外),均可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中直、区直驻邕企事业单位、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也可自愿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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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住房线上签约入口及流程

2024-02-21,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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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入口

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公众号

签约流程:1、在公众号的公租房菜单栏中选择【(新)业务办理】进入下一步

2、首次登陆需在弹出的提示窗口点击“去认证”

3、按照用户认证界面信息要求完成信息录入

4、点击“我要签约”

5、选择您选房的房号点击右下角的“办理”

6、查看信息后点击“预约签约”

7、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8、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9、请正确填写您的代缴银行卡、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确保上传证件照片清晰可辨认

10、核对信息无问题后点击“下一步”

11、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12、点击“提交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后台审核材料再返回继续操作

13、收到短信通知申请成功后再次登录南宁城投集团公租房平台公众号进行操作,点击“预览合同”

14、查看合同信息无问题点击“下一步”

15、点击“缴纳保证金”

16、通过微信支付功能完成保证金缴纳

17、点击“手绘”按键进行电子签名

18、请在手机屏幕上签写合同承租人名字,确保字迹清晰可辨认

19、签字完成后点击“提交”

20、通过输入注册手机验证码完成E签宝的登录

21、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后点击“开始认证”

22、核对信息点击“下一步”

23、点击“开始录制”,按照提示要求由合同承租人本人完成影像录制

24、认证成功后点击“完成”

25、完成签约!您可以在“我的-我的签约”中查看合同信息

注意事项:

1、如线上操作中遇到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管辖服务站进行指导处理。

2、完成签约后,您可在“我的-我的租约”中查看合同信息,凭此页面到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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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西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简章

2024-01-08,全文共 3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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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安机关队伍结构,缓解网络安全、大数据、法医、特战、小语种、公安法制等职位人才紧缺问题,决定组织实施202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共计划招录特殊紧缺职位人民警察521名,其中网络安全职位66名,大数据职位151名,法医职位71名,特战职位72名(其中突击38名、狙击17名、搜排爆17名),小语种职位36名(其中越南语14名、缅甸语14名、泰语8名),公安法制职位125名。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特殊紧缺职位人民警察,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二)省级公安机关职位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报考市级以下公安机关职位的,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特战职位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特战职位实施细则)。

(四)报考者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报考涉密要害职位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和交费,与2024年度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特殊紧缺人才招录职位详见《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1.考试科目

特战职位只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特战职位实战技能专业科目测试两项考试;其他职位需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笔试)三项考试,其中,网络安全、大数据职位进行计算机类专业科目测试,小语种职位进行语言类专业科目测试,法医职位进行法医类专业科目测试,公安法制职位进行法学类专业科目测试。各考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科目测试范围以相应考试大纲为准(详见附件)。

2.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考点均设置在南宁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合成成绩计算方式

网络安全、特战职位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均为合格制,不计入合成成绩,其合成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其中,特战职位合成成绩详见实施细则。

其他职位合成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申论单科成绩。

上述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三)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在合成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前,自治区公安厅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特战职位体能测评三项均达标的方为合格,其他职位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战类职位资格复审有关要求详见特战职位实施细则。

(四)专业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人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合成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科目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网络安全、小语种、大数据、法医职位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特战、公安法制职位不需要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具体实施。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测试范围以相应测试大纲为准,测试大纲详见附件。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网络安全、小语种、大数据、法医职位的综合成绩=合成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特战、公安法制职位综合成绩=合成成绩。

(七)体检

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职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职位选择。职位选择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具体实施。本次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均为合并职位,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对应的职位计划表中选择具体工作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目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报考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优先选择职位。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经选择职位,不能随意更改。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职位无空缺或者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报考人员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计入诚信档案。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具体详见职位计划表)。

(九)考察

体检合格且成功选定职位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职位选择结果,由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十)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各设区的市公安机关需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由自治区公安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补充录用

岗位空缺的特殊紧缺职位可以进行补充录用,具体详见补充录用公告。

三、纪律与监督

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0771-2892640。考务咨询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0771-2892828。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招录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考试录用特战职位人民警察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3: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网络安全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大纲.docx

附件4: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大纲.docx

附件5: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医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大纲.docx

附件6: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公安法制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大纲.docx

附件7:2024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小语种职位专业科目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有关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4年1月7日

更多信息》

2024年广西公务员省考最新消息

广西选调生报考条件及时间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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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南宁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报名选房通告

2024-02-01,全文共 2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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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宁高坡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

2024第二批报名选房分配的通告

根据《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分配方案》(南住建〔2022〕863号)有关精神,南宁市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有403套人才住房调整为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家庭供应。按照室内装修工程进度,近期拟推出2024年第二批147套人才住房面向社会分配。现将2024年第二批次报名选房分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配房源

(一)项目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20号。

(二)房源情况:高坡岭人才公寓4#楼147套人才住房,户型为二房二厅与三房二厅,其中:二房二厅140套,户型面积约80m²,三房二厅7套,户型面积约126.8m²。(详见附件1)

(三)装修情况:室内已装修并配置家具家电。(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三)申请当月前三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人才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已承租公租房的人才家庭可在完成选房后7日内腾退原租赁的房屋)。

人才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得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9:00时至2024年2月5日18:00时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相应操作流程报名(详见附件2、3)。如对系统操作不熟悉的,申请人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指导报名,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13-401号商铺。指导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1-2236333。

五、学历审核方式

人才本人向审核部门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审核部门对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进行验证,学历审核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

六、配租户型标准

本批次分配房源全部以整套形式出租,一套人才住房出租给一户家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人户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家庭方可参加本次报名。

七、配租顺序规则

配租顺序按申请家庭的学历高低以及报名先后确定,同一户型的,按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的家庭优先选房;同等学历的,按照报名先后确定配租顺序,报名在先的家庭优先选房。

八、租金标准

高坡岭人才公寓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为25元/㎡·月,人才住房具体租金标准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65%交纳;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75%交纳;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家庭,按照同类同地段市场租金标准的85%交纳。

九、配租程序

(一)确定选房名单

报名时间截止后,南宁城投集团(以下简称“运营管理单位”)会同市住建部门对报名家庭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照审核通过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 比例生成拟入围选房名单;审核通过户数低于供应房源数量的,通过审核的家庭全部入围。

审核结果、选房顺序及入围选房名单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入围选房名单确定。

(二)发布选房公告

入围选房名单确定后,运营管理单位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入围选房名单并通知入围家庭参加选房。

(三)租赁合同签订

人才家庭选房后,应当在选房之日起7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四)办理入住手续

人才家庭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与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办理入住手续。

十、相关责任

申请人才住房的人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人才住房的,终止租赁合同,运营管理单位有权收回房屋。

人才家庭选房后放弃租赁权,或未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限定自选房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人才住房。

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的,选房成功后公租房保障资格终止。

十一、其他事项

(一)预约看房

报名期间,人才家庭可登录http://nnfh.natapp1.cc/Tenants/SeeHouseIndex预约看房,或拨打电话19968385435进行咨询,看房时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用户注册

人才家庭应当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报名选房,报名选房前详细阅读本通告内容,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十二、附则

本通告所称本市规划区,包括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经开区、高新区、不包括市辖县(市)、武鸣区、东盟经开区。

附件:1.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人才住房2024年第二批可分配房源情况表

2.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报名相关说明

3.高坡岭人才公寓4#、5#楼报名操作流程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1日

长按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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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3-10-31,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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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适用对象:

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南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办发〔2019〕10号)的文件内容进行认定。

相关信息:南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及认定类别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最后一次缴存月份距离申请当月不超过两个月。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家庭,属于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住房面积限制。

五、还建户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家庭,如未使用或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的,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时长方面: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缴存时间不需要按现行政策要求连续缴满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南宁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

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计算,A、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20万元;C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D、E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如后期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那么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也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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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南宁高坡岭人才公寓人才住房报名方式及流程

2024-02-01,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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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4年2月1日9:00至2024年2月5日18:00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后,按相应操作流程报名。如对系统操作不熟悉的,申请人可携带报名材料前往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指导报名,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13-401号商铺。指导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1-2236333。

网上报名入口:

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

线上选房流程:

1、进入南宁城投集团国有产权房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2、住宅服务-业务办理

3、登录并实名认证

4、点击“首页”→“人才公寓住房

5、提交过的报名可在“我的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批进度

6、通过审批并确认入围的,公示完成之后,可进入选房大厅,在规定的选房时间内进行选房操作

7、选房成功后,可在“选房结果”模块查看选房信息

学历审核方式:

人才本人向审核部门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审核部门对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码进行验证,学历审核以学信网验证结果为准。

配租户型标准:

本批次分配房源全部以整套形式出租,一套人才住房出租给一户家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2人户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家庭方可参加本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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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是什么

2024-01-10,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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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范围及条件

广西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广西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广西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什么标准?

长按/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可查看《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申报流程:

A 层次人才

无需经过认定程序,由所在单位直接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B、C、D、E 层次人才

1. 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 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通过“八桂英才网”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服务平台”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尚未齐全的,主动联系申请人或用人单位补充完善。

3.报审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查符合受理范围和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平台”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按照《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审核、公示、审定、审批和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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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C类人才认定标准

2023-10-31,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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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

2.全国专利信息师资人才。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

4.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排名前三位的主要起草人。

5.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

以上为部分信息,详细标准信息:

识别/扫描以下二维码可查看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1)》

高层次人才申请认定:

享受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提供的“一站式”便捷服务。如《目录》内认定标准明确的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单位核验并报送该服务中心,市人社部门即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予以认定。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

联系电话:

0771-2622743、538131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均可申请认定。在年龄条件方面,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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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地点在哪里

2024-01-12,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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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0771-5505003、5505065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

线上服务平台://www.gxrc.org/

更多信息》

南宁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1-5381316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6号的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柳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72-2871077、2865672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四楼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联系方式:0773-2822906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市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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