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宁惠保怎么申请理赔
2023-02-21,全文共 552 字
+ 加入清单“智慧芸康”公众号:【个人中心】—>【理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遵医嘱使用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
(6)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8)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9) 被保险人接受美容手术、矫形手术、变性手术或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形手术;
(10)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等待期前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既往症(见释义)及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疾病或情形
(11)被保险人接受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
(12) 工伤(见释义)、医疗事故(见释义)。
江苏医惠保理赔类型
2023-02-21,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快赔:只需填写个人信息,一般无需上传理赔材料。
传统理赔:“江苏医惠保1号”申请所需材料(以申请页面提示为准):江苏医惠保1号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拓展阅读:保障生效日前住院可以报销吗?
同一次就医(指一次出入院结算),在1月1日前入院,在保险期间及以后出院的,本产品不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连续参保的被保险人,入院时间和出院时间横跨两个保单年度的,对于同一次就医的医疗费用,本产品按入院日期所在年度保单进行责任理赔。
南京医惠保1号理赔电话(附赔付流程)
2023-10-18,全文共 393 字
+ 加入清单拨打4000651066咨询线下理赔方式。
线上理赔流程:
1. 申请人关注并登录“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依次进入理赔专区>理赔申请,按照页面指引操作。
2. 保险公司审核,若发现缺少资料或需要寄送纸质资料的,将通知至申请人,待补充完整后继续处理。
3. 保险公司根据完整资料,进行赔案审核。如作出理赔给付的决定,向相关权益人账户支付保险金;如作出不予赔付的决定,将发出不予赔付决定通知书。
4. 申请人可在“江苏医惠保1号”微信公众号理赔专区查询处理进度和结果。
具体流程见微信公众号相关页面,以上描述为方便了解理赔流程而列示。保险期间内如理赔方式有调整,将及时更新或通知。
理赔时效
1. 客户将理赔材料提交齐全后,对性质明确、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申请案件,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30日内做出核定。
2. 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南京宁惠保特药申请理赔方式
2023-02-21,全文共 1216 字
+ 加入清单“南京宁惠保”公众号:【保障服务】—>【理赔申请】—>【特药理赔】
“智慧芸康”公众号:【个人中心】—>【理赔】—>【特药理赔】
“我的南京”APP:【我的】—>【南京宁惠保】—>【特药理赔】
2.2.21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5) 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但遵医嘱使用药物的情形不在此限;
(6) 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8)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9) 被保险人接受美容手术、矫形手术、变性手术或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整形手术;
(10)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等待期前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既往症(见释义)及保险合同中特别约定的疾病或情形
(11)被保险人接受各类医疗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鉴定、孕妇胎儿性别鉴定、验伤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
(12) 工伤(见释义)、医疗事故(见释义)。
2.2.2 对于保险责任211“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保险”,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2.3 对于使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定药品的被保险人,在2.2.1以外,如存在下列情形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被保险人未经医生处方用药;
(2) 被保险人在非本保险合同指定医疗机构、药房购买药品:但保险合同中未指定医疗机构、药房的不在此列:
(3) 使用未获得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或批准上市的药品或药物
(4) 特定药品处方的开具与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该药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和用法用量不符;
(5) 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特定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疾病治疗有效;
(6) 进行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
(7) 在中国大陆境外(见释义)的国家或地区接受治疗。
2.2.4 被保险人不符合入院标准、挂床住院(见释义)或住院病人应当出院面拒不出院,从医院确定其离院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2.2.5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在等待期内发病但在等待期后因之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退还该被保险人已交纳的保险费;但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的不在此列。
2.2.6 对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免赔额,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更多内容在【参保入口】-进入参保页面,在参保页面下端【保险条款】中查看。
江苏医惠保1号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2023-02-21,全文共 355 字
+ 加入清单快赔:只需填写个人信息,一般无需上传理赔材料。传统理赔:“江苏医惠保1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以申请页面提示为准):
(1)被保险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可提供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2)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药品处方等病历材料;
(3)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线上提交的,需在发票原件上用黑色签字笔标注“已向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申请理赔”并签名,电子发票免签);
(4)医院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
(5)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或受益人(法定继承人)银行账号;
(6)若存在第三方先行赔付的情况,需提供第三方结算单原件及与之对应的病历资料、发票复印件、费用清单、处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复印件等全部理赔材料;
(7)保险公司认为有必要的确认保险事故性质的其他材料。*请妥善保管好材料原件,以备后续保险公司收取核查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