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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

临沧专题栏目,提供与临沧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临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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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参保指南

2016-07-28,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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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参保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其中个人参保是临沧市户籍人员、依法享受临沧市社会保障及其他公共服务的非临沧市户籍人员。

个人办理

办理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办理地点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市临翔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园林北巷4附1号(区社保局)

电话:0883-2132230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单位办理

参保条件

临沧市按国家和省规定应参加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的社会保险统筹(简称省直社会保险统筹)的单位

参保流程

1、参保单位应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单位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送至社保部门。

2、凭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

办理时限:15日

办理费用:免费缴费比例

单位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 单位:9% ;个人2%;

3、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4、生育保险 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 单位:0.2~1.9%按照工作的风险系数不同,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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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交通违章处理点一览

2015-12-15,全文共 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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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交警大队

地点:茶苑路448

电话:0883-2122268

临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点:世纪路169

电话:0883-2162109

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鲁史中队

地点:临沧市凤庆县

电话:0883-4770122

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康中队

地点:临沧市永德县

电话:0883-581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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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

2016-01-05,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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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是针对临沧单位社保的办事流程,在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时,单位经办人需及时到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应手续!

办理条件

1、单位撤销、合并或其它原因,离退休人员的管理需变更保险关系户头。

2、属于单位管理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申办人负责申报;已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由所在社区退管机构申报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件;

(2)用工证明材料、调转手续、《劳动合同书》或《聘(招)用合同》;

(3)转业、退伍军人证明;

(4)《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5)缴费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资料;

(6)参保人员居住地社区证明;

(7)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8)漏保人员需带职工档案及所在单位相关证明。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提交变更所需资料

2.参保管理部经办人员受理并审核资料

3.参保管理部办理参保单位人员变更办理地点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市临翔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园林北巷4附1号(区社保局)

电话:0883-2132230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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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16-11-29,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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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临沧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和被纳入本市低保范围的职工;

非房屋类:

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材料

房屋类:

临沧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房地产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一结息年度的储存余额;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本年度的缴存额,但支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职工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但贷款期限必须满1年以上,且支取额不得超过结清时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房租超出家庭收入50%的和被纳入本市低保范围的,可以提供本人及配偶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上一结息年度的储存余额,但支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被纳入低保范围期间实际已支付房租总额;

全额提取:

临沧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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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转移指南

2015-12-24,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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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的转移,临沧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临沧社保转移办理相对简单,材料齐全者当场办结。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流程

1.在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参保缴费后向其提出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社保机构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并通知。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者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地点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市临翔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园林北巷4附1号(区社保局)

电话:0883-2132230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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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2014-11-18,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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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旗山路

电话:归集稽核科2145855、3114194

公积金热线: 12329

各区县管理部电话:

临翔管理部 :2145850 3114190

云县管理部 :3213566 3114188

双江管理部 :7621701 3114185

永德管理部 :5216488 3114182

凤庆管理部 :4211043 3114183

镇康管理部 :6630486 3114180

耿马管理部 :6121529 3114177

沧源管理部 :7126861 3114175

临沧公积金查询指南

临沧便民100为您提供了临沧公积金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网点查询等公积金查询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更多临沧公积金的最新信息...点击查看全文>>

临沧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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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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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缴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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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2014-11-18,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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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提取材料

1、退休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应提供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的退休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3)经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有储存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其账户;

(4)支取时,单位应开具收据给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开拨款单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同时应提供有关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劳动鉴定委员会、医院出具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3)经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有储存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其账户;

(4)支取时,单位应开具收据给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开拨款单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3、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同时应提供有关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件、提供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3)经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有储存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其账户;

(4)支取时,单位应开具收据给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开拨款单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4、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同时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或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3)经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有储存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其账户;

(4)支取时,单位应开具收据给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开拨款单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同时应提供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审验原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有关证明;

(3)经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有储存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其账户;

(4)支取时,单位应开具收据给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开拨款单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遗赠人。

6、户口迁出本市的

(1)由本人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后签署意见,交由单位经办人代办;

(2)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时,同时应提供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调令、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原件);

(3)经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所有储存余额及利息,同时注销其账户;

(4)支取时,单位应开具收据给中心或管理部,中心或管理部开拨款单给单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

临沧公积金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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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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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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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缴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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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居住证办理条件

2016-12-24,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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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1.在临沧行政区域范围内非本市户籍需居住在本市的自然人;

2.居住证的办理对象是非本市户籍的需要长期居住在本市的个人。

3.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临沧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住满6个月即可以申领居住证。

延伸阅读:

临沧居住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 租房合同∕协议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2)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3)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至49周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小一寸,白底板彩色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标准照) [ 原件(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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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居住证办理费用要多少

2016-12-24,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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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办临沧居住证,不收费。

因遗失、损坏而补领临沧居住证的,按政策要求只收取工本费。

延伸阅读:

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

1.《临沧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临沧居住证》除享有《临沧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的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办理公共交通乘车优待手续;

(2)办理一孩生育手续;

(3)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

(4)经市政府确定的可以享有的其他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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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2020-09-15,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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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缴存应该提供哪些材料,临沧公积金缴存额度和比例是多少等等,这些都是临沧公积金缴存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将对此详细解答。

缴存手续及地点

缴存手续:

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

临沧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临沧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办理手续

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手续

缴存地点:

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镇旗山路

电话:归集稽核科2145855、3114194

公积金热线: 12329

临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缴存比例

2020年度临沧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缴存基数

2020年度临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2019年度临沧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临沧最低工资标准。缴存额度

2020年度临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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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手续

2014-11-18,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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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材料:

1、单位申请(注明:启缴时间、人数、汇缴比例)原件1份;

2、填写临沧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2份;

3、单位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临沧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2份、职工工资花名册2份。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到市中心(管理部)领取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市中心营业厅(含临翔区)或驻各县管理部审核—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市中心营业厅(含临翔区)、驻各县管理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临沧公积金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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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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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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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缴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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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2016-12-24,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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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居住证过期续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租房合同∕协议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2)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3)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至49周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小一寸,白底板彩色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标准照) [ 原件(收) ]

(6) 居住证。

延伸阅读:

临沧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

1.在临沧内非本市户籍需居住在本市的自然人;

2.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临沧市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连续住满6个月即可以申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

1.《临沧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服务;

(2)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2.《临沧居住证》除享有《临沧临时居住证》在本市享有的公共服务外,还享有以下公共服务:

(1)办理公共交通乘车优待手续;

(2)办理一孩生育手续;

(3)享受各类投资创业优惠政策;

(4)经市政府确定的可以享有的其他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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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4-11-18,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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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提取条件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的;

4、出国或者出境定居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户口迁出本市的;

临沧公积金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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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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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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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缴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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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缴费指南

2020-09-28,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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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缴费分为单位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社保缴费基数跟个人社保缴费基数是不一样的。

单位缴费

2020年度临沧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下限:3107元;上限:17160元。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下限:3432元;上限:1716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单位: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标准统一为0.2%、0.4%、0.7%、0.9%、1.1%、1.3%、1.6%、1.9%,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缴费比例统一按项目工程税前造价的1‰执行;个人不需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4%;个人不需缴费。

缴费地址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在2072元和17160元之间选择27个档次进行缴纳;月缴费标准相应在414.4元到3432元之间,年缴费标准相应在4972.8元到41184元之间。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原则上,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5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地址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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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

2015-12-24,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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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市临翔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园林北巷4附1号(区社保局)

电话:0883-2132230

凤庆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平路中段

电话:0883-4215700

云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沧市云县建设路23号(县社保局)

电话:0883-3215808

永德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沧市永德县白塔路26号

电话:0883-5211993

镇康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镇康县南伞镇和顺路9号

电话:0883-6630471

双江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双江县北回归大道3号

电话:0883-7625684

临沧市耿马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沧市耿马县爱华路8号

电话:0883-6126444

沧源佤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地址:沧源县勐董镇金旺路13号

电话:0883-712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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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补缴指南

2015-12-24,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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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社保补缴仅养老保险能补缴,临沧社保补缴提交的材料都需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临沧社保补缴地点在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

补缴条件

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补缴补缴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补缴流程

凭所需资料到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请办理。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完成

办理费用:免费办理地点

临沧市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沧江路116号

电话:0883-2160054

临沧市临翔区社会保险局

地址:临翔区园林北巷4附1号(区社保局)

电话:0883-2132230

临沧各区县社保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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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台湾通行证办理必需材料

2015-12-29,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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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台湾通行证办理常规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2寸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本人户口本和个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正面、户口本本人资料页复印件。

3、申请人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另行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4、现役军人申请大陆证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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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014-11-18,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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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单位设立或新录(聘)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地点:市中心营业厅(临翔区)、驻各县管理部。

办理材料:

1、录(聘)用文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设立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

3、临沧住房公积金汇缴人员变动情况申报表(填写并加盖公章)2份;

4、当月工资表或工资证明1份。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所需材料—市中心营业厅(含临翔区)或驻各县管理部审核—设立职工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临沧公积金查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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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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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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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公积金缴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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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未婚证明的有效期

2015-09-18,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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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1、未婚证明由民政局开具的,有效期为两个月;

2、涉外婚姻的外籍一方单身证明有效期为六个月。

注意:未婚证明严格说起来,本身并没有注明期限,但不同单位、部门对未婚证明时效的要求不一样,时间从3天到2个月不等,银行一般是1-2个月,很多地方未婚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温馨提示

1、根据公开资料,买房贷款、房产过户、房屋中介、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继承遗产、移民、工作、教育)、司法公证、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用人单位招聘、医院做手术、计划生育等方面都需要单身证明。

2、只要是本地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对象,都可以持相关材料到受理处办理未婚证明。

临沧办理未婚证明需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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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未婚证明办理需要材料

2015-09-18,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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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亲自办理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

(1)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当事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注意:受托人不能提供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监护人办理

(1)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

(4)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4、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办理

(1)近亲本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死亡证明

(3)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注意: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则提供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5、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

(1)户口簿及身份证明

(2)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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