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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登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4-25,全文共 6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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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二、招生范围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我县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力争到 2024 年,我县的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

三、考试性质

2023年永登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四、报名条件

1.户籍在本县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本县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2.户籍不在本县、具有本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户籍不在本县、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驻永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本县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办理。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本县的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 2024

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2024 年起,按照属地招生原则确定报名条件。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考试时间:6月16日—18日

(二)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 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

分,物理90 分,化学6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 50 分,地理、生物学各40分,体育与健康 50 分,总分满分 740

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 10 %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 50

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县教育局基教股另文通知;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县教育局教研培训中心另文通知。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对象

1.本县 2023 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2 年中考后由外省县转入我县或复学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

2.户籍在我县、在外地就读初中的2023

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县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县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4 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六、综合素质评价

全县各初中学校须按照《永登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 2023 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初中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2A3B 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1A4B

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 A 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5C

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外地回永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考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

2022 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须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七、志愿填报

2023 年全县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永登县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报名网址:

“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学校:

报考永登县第一中学、永登县第二中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 4 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永登县第六中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3 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中等职业学校。

报考永登县西铁中学、永登县连铝学校的考生可以同时填报 2 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可填报一个或多个志愿,也可以不填报全部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有体育、艺术特长、音乐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资格由报考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局备案。不填报志愿的考生由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统一安排考场参加考试。

永登县第一中学、永登县第二中学、永登县第六中学、永登县西铁中学、永登县连铝学校全部按第一志愿学校报考。

2.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征集志愿共进行两次。

3.中等职业学校:

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在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二)志愿填报程序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在统招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

①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在就读初中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②外地回永考生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直接到要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报名。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八、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基教股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

县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在市教育局2023年确定的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确定我县各高中录取线。

——对口分配

为了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永登县第一中学对口分配比例为30%,永登县第二中学对口分配比例为 10%。

分配范围是全县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初中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生(含第一次从市外转入我市、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县、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参照《关于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初中就读学生中考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认定办法》(兰教学〔2023〕6

号)执行。

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2A3B及以上,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 等;

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

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50

分以内。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均未完成,可将剩余志愿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

——自主招生

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不超过 5%

的比例,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科技创新的考生和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100 分以内,对于专业特别优秀需要破格录取的,由招生学校报县、市教育局审定。

永登县第一中学音乐和美术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统招分数线下 80 分以内;科技创新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统招分数线下30

分以内。

永登县第二中学、永登县第六中学其他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统招分数线下60 分以内。

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项目和测试内容、标准见《永登县2023

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附件2)。各学校具体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须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后方可按照规定时间对外公布。自主招生专业测试或面试定于7

月1日—2日组织进行。测试或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 7 月 5 日报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3.录取程序和办法

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统配计划和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有空额的高中学校,可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4.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 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 20 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 10 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 10 分录取。

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本校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初审、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外地回永考生及同等学力社会考生由报考学校初审、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本校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审核整理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外地回永考生及同等学力社会考生由报考学校审核整理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县教育局及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5.录取时间安排

统招、统配、自主招生

录取时间:7月13日—7月19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8:00

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

录取时间:7月20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10:00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5日22:00—8月16日10:00

录取时间:8月16日—8月17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7日22:00—8月18日10:00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普通中专学校的报名工作由县教育局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名工作由县职校组织实施。

1.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2.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

3.通过其他方式报考职业学校的录取情况,可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查询。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县教育局基教股:6412601(中考招生政策咨询)

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6422357(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等政策咨询)

县教育局成职教股:643023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县教育局办公室:6423870 (监督)

2023年永登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2023 年永登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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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多少钱?附报名系统入口

2024-03-20,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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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4学业水平合格考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考试费按照每生每科20元收取。

普通高中考生实行集体报名,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基础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平台导入,具体工作分数据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场编排等四步完成。社会考生实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时间与普通高中考生网上报名环节同步进行,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报名费采取个人网上支付办法。未按时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学生登录网址:http://xkwb.ganseea.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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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学考试在哪报名(附报名官网入口)

2024-03-01,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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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学考试网上报考方式

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点击“办事大厅”,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自考报名系统”进行报考。

报名入口https://zkwb.ganseea.cn/

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服刑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报考。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

>>兰州自学考试时间查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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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4-01-30,全文共 5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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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21〕66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2024年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0〕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相关招生录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考生须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的艺体类专业课成绩。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和民族语文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艺体类考生全省专业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其中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体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军队招飞、民航招飞、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强基计划、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学全科教师等招生计划;经批准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类、小语种、航海类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本科批(B段):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实行顺序志愿投档,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C段):包括普通类、定向、民族班、预科班、民语及对等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包括公安(武警)类、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小学全科教师、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定向招收军士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F段):包括普通类、民语类、定向、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民族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2.艺体类

本科提前批(G段):经批准同意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戏曲类的专业招生计划。实行顺序志愿投档,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H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本科层次艺体类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I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高职(专科)层次艺体类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无须填报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计划均须考生填报志愿。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普通类、艺体类各批次段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保持不变。

(二)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四类分别编制,其中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各批(段)次招生计划。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

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11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戏曲类专业由院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编制招生计划。体育类按照田径类、足球排球篮球类、武术体操类3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中职升学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8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

院校招生计划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应相同。

(三)投档及录取原则

1.划线原则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

艺体类文化课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按照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将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4.其他事宜

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shouyegonggao/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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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学考试考试时间表(最新)

2024-03-01,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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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24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电子注册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请新生在2024年3月6日前进行“电子注册费”缴费,完成缴费后各报名点才能进行审核。

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https://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0931-858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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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甘肃医师资格考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须知

2023-10-30,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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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考区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考生须知

甘肃考区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第二试)将于11月11日-12日进行。为做好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安排

(一)机考时间安排

(二)考场安排

二、考生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冲突原因,武威考点全部考生合并至张掖考点参加考试;嘉峪关考点全部考生合并至酒泉考点参加考试;天水、平凉、定西、陇南中医类别考生统一调至省直考点甘肃开放大学考场参加考试。

2、请考生于11月4日起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进入“考生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注明的信息及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

3、考试当天请提前60分钟到达对应考场,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

4、入场后不与无关人员交流,在入场或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保持安全距离。

5、禁止将任何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带入考室。

6、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不准喧哗。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监管下,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

7、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来源:甘肃省卫健委(https://wsjk.gansu.gov.cn/wsjk/c112818/202310/1737868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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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办法

2023-12-07,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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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

以等级分计入高考总分的某一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成绩,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

具体转换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照考生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

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段,得到考生的转换分,从而将考生的等级转换成了等级分。经过转换,考生在相应科目群体中的位次不会下降。

一、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

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再选科目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如下表:

二、等级赋分转换公式

三、转换示例

假设某考生思想政治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原始分为 75 分。

第一步,将该科目选择性考试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规定的等级比例将该考生划定为B等级,该科目B等级的原始分分布区间为82~61(仅是示例,实际各科目各等级原始分分布区间不固定);

第二步,根据分数转换参数设置,将B等级内的该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转换到85-71分数段,根据转换公式,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的转换分为:

解得,x≈80(四舍五入取整),即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等级分为80分。

来源:金昌教育微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8WOZiwQabvtnSKyQTIoV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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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考教育考试官网(报名+准考证打印)

2023-10-24,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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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学考试官网

报名: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

准考证打印:2023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于10月18日开始打印。请所有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登陆报名网站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栏目下自行打印。

甘肃省自学考试官网:http://zkwb.gan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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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最新问答

2024-01-30,全文共 9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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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20问

1、《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21〕66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甘肃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模式;2024年起,普通高校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新生。针对高考综合改革在考试组织、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变化,为确保2024年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一是考试科目不同。改革前,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只有文史、理工两个科类,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文理科考生都要学习外,文史类考生只能学习历史、政治、地理三门课程,理工类考生只能学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高考基于文、理分科,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改革后,高考在“3+1+2”的模式下组织考试招生,考生在学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科目的基础上,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门中任选一门后,可在剩余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四门课程中再任选两门课程学习。这样考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专业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等,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学习,扩大了考生的选择面,增强了考生的学习动力,进一步完善了高中学校因材施教的软硬件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人才培养的基础教育能力。高考时基于“3+1+2”模式,考试科目包括语、数、外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以及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

二是成绩构成不同。改革前,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个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改革后,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实行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此外,改革前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高考前进行,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供招生院校录取时参考使用;改革后,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高考时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外语听力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是目标导向不同。相比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3+1+2”模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是志愿设置不同。改革前,高考志愿以“院校”为单位进行设置,考生可选择填报1个院校代码下的所有专业,专业调剂在该院校代码下的所有专业内进行。改革后,高考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设置,1个院校代码下设置若干专业组,考生可选择填报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专业调剂仅在该专业组内进行。

五是录取规则不同。改革前,普通类专业按照文史、理工两个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改革后,普通类专业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录取批(段)次进一步精简,本科一批、二批合并,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专项计划与普通类、民族班、民语类、预科、定向等在同一批次填报志愿、同一批次投档录取。

3、2024年高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6月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考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选考科目和民族语文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

4、为什么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

2024年改革后,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选择物理(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因此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但由于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科目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例如:小明和小花两个同学首选科目都选择了物理,小明再选科目选择了化学和生物学,小花选择了化学和地理,如果小明的生物学考了90分,小花的地理考了85分,不能简单地说小明成绩比小花更好,因为这两个科目不同,试题难易程度可能不同,选考人数也可能不同,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等级赋分,即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与原始分排队顺序保持不变),以解决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最大程度地保证高考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等级赋分的规则是什么?

(1)等级赋分办法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转换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等级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再选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等级比例和赋分区间如下:

(2)等级赋分转换公式及计算举例

Y1、Y2分别表示某等级原始分数区间的下限和上限;X1、X2分别表示相应等级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Y表示考生的原始成绩,X表示考生转换后的等级成绩。考生原始成绩正好为原始分数区间上限或下限时,不需要按转换公式计算,相应的赋分区间的上限或下限分数即为该考生的等级成绩。

举例说明:假如小王的地理科目原始成绩为85分,在当年全省参加该科目考试的考生中位于前2.5%,根据上表,该成绩位列A等级,该等级的赋分区间为100-86分。根据考生原始成绩的分布,可知A等级的原始分数区间(假设为99-83分),那么小王地理科目的赋分成绩(X)可通过如下公式计算:

由上可知,X≈88(四舍五入取整),此即小王的地理科目赋分成绩。

高考成绩公布时,考生查询到的再选科目成绩是等级赋分后的成绩,不需要考生自行转换。

6、2024年高考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四类分别编制,其中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各批(段)次招生计划。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

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11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戏曲类专业由院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编制招生计划。体育类按照田径类、足球排球篮球类、武术体操类3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中职升学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8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

院校招生计划可设置1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应相同。

7、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高校可设置1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必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当然,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

例如:“A大学专业组4”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专业;“A大学专业组5”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或生物学,包括临床医学等若干专业。如考生拟报考A大学通信工程和临床医学两个专业,则要占用两个志愿位置,同时填报“A大学专业组4”和“A大学专业组5”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并分别在两个院校专业组中填报通信工程、临床医学专业志愿。

8、2024年高考录取批次如何设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分别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分别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军队招飞、民航招飞、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强基计划、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学全科教师等招生计划;经批准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小语种、航海类等专业招生计划。

本科批(B段):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本科批(C段):包括普通类、定向、民族班、预科、民语及对等培养、中职升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等招生计划。

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包括公安(武警)类、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小学全科教师、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

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定向招收军士招生计划。

高职(专科)批(F段):包括普通类、民语类、定向、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民族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

(2)艺体类

本科提前批(G段):经批准同意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高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本科批(H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本科层次艺体类专业招生计划。

高职(专科)批(I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高职(专科)层次艺体类专业招生计划。

9、普通类为什么不再区分一本、二本?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高校、考生及社会发展需要。

从高校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高校办学主体作用,激励高校注重内涵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专注特色专业人才培养,进而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从考生的角度考虑。有利于进一步增加考生选择范围,引导考生结合个人志向、学科兴趣、个性特长,更理性地选择自己比较心仪的学校和专业,促进考生健康成才成长。

从高中的角度考虑。有利于高中学校破除盲目追求“一本升学率”,促进高中学校更好地立足校情,明确定位,创建校本特色。

从社会的角度考虑。有利于扭转简单用录取批次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片面导向,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推动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10、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考生报名等情况,分类别、分层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体类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按照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中职升学类按照8个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1、为什么要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分数线?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分数线分别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主要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军队院校、部分重点高校普通类院校专业组也可能要求录取最低分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分数线。

12、2024年高考每个批(段)次可以填报多少个志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可以报2个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1次征集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B段)、艺体类本科提前批(G段)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普通类本科批(C段)、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高职(专科)批(F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2次征集志愿。

艺体类本科批(H段)、高职(专科)批(I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2次征集志愿。

13、2024年高考志愿设置、填报与改革前有什么不同?

一是志愿单位的变化。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按“1所院校+多个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在院校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在“院校专业组”内选择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是平行志愿数量的变化。改革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段)次设置9个院校志愿。改革后,普通类本科批(C段)、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高职(专科)批(F段)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体类本科批(H段)、高职(专科)批(I段)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总体来看,增加了平行志愿数量。征集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三是填报要求的变化。改革前,考生按照自己所报考的科类(理工类、文史类)填报相应的院校志愿。改革后,在填报志愿时,由于增加了院校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须按照院校专业组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

14、志愿填报时,考生选考科目应如何对应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范围要求?

2024年我省高校招生计划分别按物理类和历史类编制和公布。招生计划中包含了招生院校、院校所设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所涵盖的专业以及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等重要信息。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先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再填报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但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物理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报考;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历史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类的考生才能报考。

第二类: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门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但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物理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且再选科目有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安排在历史类则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类且再选科目有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第四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考生可报考的专业以普通高校当年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为准。

15、不同类别的高校(专业)可以同时填报或兼报吗?

普通类、艺体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无须填报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计划均须考生填报志愿。

16、不同类别考生的投档成绩是如何构成的?

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除播音与主持类外,艺术类其他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将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要求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等招生项目。

17、2024年我省高考投档录取方式有哪些?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2024年,我省高考投档录取方式主要包括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

18、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基本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规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具体来说有三个步骤。

第一,按投档成绩将每个类别的考生从高到低排队。在对同一批(段)次的平行志愿进行投档时,每个类别都有一个队列,谁的投档成绩高,谁就排在某个队列的靠前位置。

第二,按每个队列的考生顺序,依次浏览不同考生的志愿。只有前面考生的档案去向明确后,系统才会浏览紧随其后那位考生的志愿。比如,小明和小花读的都是物理类(普通类),小明531分,小花530分,小明刚好排在小花的前面一位。投档时,系统先浏览小明的志愿,等小明的档案去向明确后,再浏览小花的志愿。

第三,具体到某一位考生的志愿,则按照该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顺序依次浏览。系统投档时,先浏览你所填报的第1个院校专业组,如果这个院校专业组此时还有空余计划,说明它的招生计划还没有被排在你前面的所有考生“用”完,你的档案可以投进这个院校专业组;如果第1个院校专业组满员了,再查阅你的第2个院校专业组是否有空余计划,如有计划则投档,如没有计划则浏览你的第3个院校专业组,依此类推。如果系统浏览完你填报的最后一个院校专业组仍没有空余计划,表明你此次投档滑档,那么,就需要密切关注这个批次的征集志愿,或参加下一批次投档。

19、平行志愿投档的同分排序规则是怎样的?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

(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20、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如何进行考试招生?

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具体来讲:

(1)2024年起,报考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3+1+2”科目考试,同时须参加民族语文科目的全省统一考试。民族语文科目统一考试一般与当年统一高考同时进行,选考科目考试结束后进行民族语文科目考试。

(2)招生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民族语文科目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3+1+2”统一高考成绩总分,按照相应招生计划总数的105%,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3+1+2”高考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并向相关高校提供民族语文科目考试成绩。招生院校按照提前公布的招生章程要求,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gaokaogaozhao/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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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官网最新)

2024-03-01,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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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打印准考证领取

请所有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登陆报名网站http://zkwb.ganseea.cnhttp://www.ganseea.cn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栏目下自行打印。

自2023年下半年起停止使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卡片式”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网上打印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甘教考自〔2023〕15号)。

报名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拨打省教育考试院和各市(州)报名地点联系电话(详见报名网址中“报名及考试地点联系方式”栏)。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二学历”学制外考生可联系所在学校咨询有关问题。

>>甘肃省自学考试考试时间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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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3-04-25,全文共 9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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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二、招生范围

(一)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

地处设区市城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过去实行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应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指标,确保到 2024

年,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近郊城区的普通高中在统一的城区范围内招生。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和高等学校附属中学等三类学校招生工作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三、报名

(一) 报名条件

1.2023届初中毕业生:

(1)户籍在本县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本县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

(2)户籍不在本县、具有本县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县的普通高中学校;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不得报考本县优质高中。非本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籍在本县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驻榆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本县高中阶段学校的,由榆中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县会考办统一办理。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2.2024届初中毕业生 (八年级学生):

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 2024 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2024年起,按照属地招生原则确定报名条件。

(二)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2023 年全县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具体报名网址为:“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 (http://zkbm.lzetc.cn)

2023 届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校登录报名管理系统下载并下发学生报名账号和密码。在我县不满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非本县户籍考生 (因疫情影响,2022

级以前学生,按秋季学期元月 15日计;2023 级开始,按秋季学期9月

30日计),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回原籍有困难需要借考的考生,须经本人申请报县会考办备案后,由学校下发账号和密码。

市外回榆考生、同等学历社会青年须由考生就近联系我县初中学校(回榆学生到户籍地初中学校或就近初中学校、社会青年到原毕业初中学校)审核户籍、初中三年就读情况等资格。社青市外回榆学生由报名学校在系统中添加信息,同时编写新的学籍辅号

(编写规则为:社青为 99+学校代码+自然序号,如991060001。市外回榆为 88+学校代码+自然序号,如

881060001),下发报名账号和密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市内回榆学生由报名学校在系统中直接调档,下发报名账号和密码(学生学籍辅号使用原学校学籍辅号 ),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参加生物地理考试,由教育局在系统中统一完成报名,无需考生网上操作。2024

届生物实验免考考生凭上报的相关证明资料,由教育局在系统中完成“互转”

2.上传上报相关证明:

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前,要将相关照顾佐证材料上报初中就读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佐证图片在报名结束后,要将照顾证明统计表 (见附件

2)、照顾证明表报县会考办备案。

户籍在我县的外地回榆考生和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综合素质评价证明等资料,经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佐证图片报名结束后,将回榆考生、同等学历考生统计表

(附件 3) 及户口簿、综合评价等级、学籍证明或毕业证的复印件报县会考办备案

3.学校审核:

学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在系统中对考生填报的照顾证明、志愿信息等进行审核,完成提交

4.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一式两份打印考生报名确认单,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学校盖章后,一份学校留档,一份由考生保管考生完成报名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确认单的确认签字,不进行确认签字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 志愿填报

1.2023 届毕业生由考生在网上完成志愿填报:

(1) 第一批次志愿。

设重点高中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 2 个志愿。重点高中志愿考生必须选择“榆中一中”或“县城优质高中” (指恩玲和崇文实验学校) 进行填报

自主招生志愿,可根据是否参加特长生考试选择填报。

(2) 第二批次志愿。

设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自主招生志愿 3 个志愿。

第一志愿,可在榆中二中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 2个选项中优先选择一个填报或选“不填报”

第二志愿,可选择榆中二中和县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剩余的 1个志愿填报或选“不填报”

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可填报同一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可根据是否参加特长生考试选择填报。

第二批次志愿选填了“不填报”的,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3)第三批次志愿。

职业学校志愿,每位考生均可选择“榆中县职业技术学校”或选择“不填报”

2.八年级学生不填报志愿:

3.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 结束后不得更改。

四、考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

6月16日-18日

(二)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 科。各科满分分值为: 语文、数学、外语各

120分,物理 90分,化学 60 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 50分,地理、生物学各 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总分满分 74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 30

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包含 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 2 科,满分各 50

分。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

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

2023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见《关于做好榆中县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通知》;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信息中心另文通知。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对象

1.本县 2023 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2 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县或复学的2023

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

2.户籍在我县、在外地就读初中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县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县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县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4 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

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五、考务

1.为了确保今年全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适应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需要,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在县城标准化考点,即一中、恩玲中学、师范学校,统一抽调监考教师,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

2.各考点要成立会考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由考点所在学校抽调素质高、业务精、工作细致认真的人员具体负责考点的全部考务工作。各考点必须严格执行《兰州市中小学考试纪律规定》。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考务工作安全、规范、优质运作。

3.各中考考点于 6月18日前维修、调试好听力测试系统,并积极与供电部门联系(同时要备好发电机),保证考试期间电源正常。

4.每个考场考生人数为 30 人,实行单人、单桌、单行。准考证号由榆中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统一编制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由初中学校在报名系统统一打印。准考证号为13 位数,第一至二位是考试年份;第三位是分类代码 2024 届(年级) 统一为

1,第四至六位是考点学校代码;第七至九位是初中学校代码;第十至十一位是考场代码;

最后两位是座位代码。九年级考生准考证号由榆中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统一编制,由招生学校在报名系统统一打印。准考证号为 13 位数,第一至二位是年届;第三位是分类代码

(我县应届考生代码为 1,市外回榆考生代码为 2,市内回榆的应届考生代码为 3,借考考生代码为 4,同等学历社会考生代码为 5);第四至六位是考点学校代码;

第七至九位是第一志愿学校代码;第十至十一位是考场代码; 最后两位是座位代码。

5.每个考场设监考

2名,监考人员由教育局统一抽调。各考点必须认真培训监考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净化考试环境,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要进行处罚、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考点务于考试前一天下午布置好考场。

6.为了确保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录取新生的质量,考生入考场时,除持《准考证》外,还必须另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领卷 (卡)、收卷 (卡)

1.领卷(卡):以考点学校为单位于考试当日领取试卷,考点派专车专人 (2 人以上)、持介绍信,领卷时间为上午 7: 30,下午 13: 30。

2.收卷(卡):各考点学校须于考试当天每科考试结束后 1小时内送交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七、成绩公布及毕业证书发放

7月7日公布考试成绩,各初中学校到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领取考生成绩册及考生成绩单,由毕业学校安排专人及时将成绩单发放给考生。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7日-8日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由学校任课教师和教导处签注意见并由学校盖章后,统一分科造册,于7月9日上午10:

00 前报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核查,逾期不再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学生到毕业学校领取毕业证书。成绩不合格者或因故没有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命题,组织补考,并上报毕业生花名册。

八、综合素质评价

全县各初中学校须按照《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 2023 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

C等及以上者方可初中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优惠政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2A3B 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 A

等; 享受照顾政策、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1A4B 及以上等级,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 A

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5C 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外地回榆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名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

2022 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须由原毕业学校或补习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九、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另行通知。

2.录取标准:

(1)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普通高中 (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

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继续实行优质高中 (省级示范性高中一中、市级示范性高中恩玲、崇文实验学校 ) 招生计划

60%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分配名额另行通知)。农村初中按照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数作为基数分配,城区初中

(六中、九中、朝阳)按照片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数的

60%加片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数作为基数,分配统配名额。科中东城分校,三年在籍在校且具有榆中县户籍的毕业生享受统配资格,具体名额以科中东城分校符合享受统配资格人数作为基数按比例分配统配名额。

初中学校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属我县初中学校划片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第一次从县外转入我县、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2022

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县外进入我县、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执行办法另文通知;B.

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 2A3B 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 A

等;c.必须填报对口高中;D.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50 分以内。

(4)自主招生

一中、恩玲、二中三所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自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学科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和有创新潜质的考生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二中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2

名。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且自主招生志愿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一致,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和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一中、恩玲中学体育类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150 分以内,其他类别的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100 分以内。二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最低须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 60

分以内。参加自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必须合格。

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类别、项目、专业测试内容标准见附件4。

3.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 (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

招生录取时从第一批次到第三批次的顺序录取,按照批次优先、志愿优先进行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榆中一中和县城优质高中 (恩玲和崇文实验学校 ):

按照重点高中志愿进行录取。统招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的志愿考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的片内片外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统配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计划。自主招生考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于7月8日前将考试结果报县会考办,由县会考办按自主招生结果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转为统招计划,由县会考办一次性录满。

恩玲中学与崇文实验学校作为县城优质高中,采用统一录取,实行平行对等方式分配学生。

(2) 第二批次录取:一般高中 (榆中二中、职业技术学校“职普融通”实验班):

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不得低于全县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本校招生计划和报考本校志愿考生统一考试科目成绩进行第一志愿录取,若招生计划未完成,进入第二志愿录取。

二中自主招生工作在统招后完成

第二批次在自主招生录取结束后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进行征集志愿,招生录取于 8月15日前完成

严禁学校在计划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以学校自主录取为主。其中普通中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县属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并报成职教股备案。

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为了加快我县职业教育优质发展,根据兰州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继续试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春季“直升生”政策,原则上各初中“直升生’人数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的

5%以内,学校可提前报名注册县职业学校,同时应完成初中学业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校上报“直升生”花名册,超过 5%未报名的学生成绩按 0分计。

各初中学校要严控学生辍学,学生完成报名后,因临时伤病等原因无法参加

1科或多科考试的考生,必须提供医院等相关证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任课教师和学校的成绩按 0分核算

(三)“职普融通”实验班

从 2022 年起,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实施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教育试点,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

2个“职普融通”实验班,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高中阶段课程设置要求,与普通高中同开规定课程。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模式创新,推进全县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通。

县职业技术学校附设普通高中“职普融通”实验班的招生录取参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在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双优班招生

1.一中珍珠班。一中与浙江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合作的珍珠班,招收 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给予每年 2500

元的生活补助,学校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2.一中春晖班。一中与无锡灵山基金会、上海灵青公益、兰州云田公益等合作的春晖班,招收 2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每年给予

2000 元资助款

3.恩玲鸿玉班。由兰州世纪珠宝城董事长金斌慧女士捐资助学,2013 年起在恩玲中学设立“鸿玉班”并给予资助。2023年继续招收“鸿玉班”1个班

50人。招收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兰州世纪珠宝城提供奖学金。

4.恩玲春晖班。恩玲与无锡灵山基金会、上海灵青公益、兰州云田公益等合作的春晖班,招收

40名家境相对困难、品学兼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由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2000 元资助款

十、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

(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

)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全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 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 10 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 5 分录取,报考民族中学和西北中学降 20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 10 分录取

(报考师大附中和兰州一中的考生须提供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证明表由报名学校负责给考生发放)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 10

分录取。

8.高校教职工直系子女报考本校附中,降 10 分录取

以上考生应在报名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学校严格审查后报县会考办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名学校收集整理后报县会考办。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咨询电话:

教育局教育股5229349(中考招生)

教育局成职教股5220491(中职招生)

县考试服务中心5221010(中专招生)

举报电话:

教育局办公室5221816

教育局党办5234925

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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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兰州高考考试科目及分数

2024-01-31,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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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2024高考考试科目分数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

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考生每门再选科目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转换时,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40-30分五个等级分数区间。

>>甘肃高考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分数等级赋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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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事业编制考试报名入口官网(已开通)

2024-03-08,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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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甘肃事业单位联考招聘网站

一、时间安排

报考申请提交: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00至3月12日(星期二)18:00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报名表”,牢记本人报考岗位、考试类别等信息。

二、招聘官网入口

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

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网上报名入口:https://gansu.nomax.vip/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2024年甘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查询(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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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兰州红古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3-04-20,全文共 63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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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我区 2023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营造公平优质的教育生态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甘肃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教基二〔2021〕1

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一函〔2022〕3

号)、《2023年兰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兰教发〔2023〕32

号)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招生范围

坚持属地招生原则。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即本区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区域内招生。按照平稳过渡的原则,过去实行跨区域招生的普通高中,应逐年减少跨区域招生指标,确保到2024

年,远郊县区的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近郊城区的普通高中在统一的城区范围内招生。省属(省级示范)、市属(市级示范)和高等学校附属中学等三类学校招生工作均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三、考试性质

2023 年红古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四、报名条件

1.户籍在本区的 2023 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本区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同等学历社会青年,可以报考本区的普通高中学校。

2.户籍不在本区、具有本区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2023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本区的普通高中学校。户籍不在本区、学籍在本区不满连续两年的,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对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试结束后凭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就学。

3.驻兰部队子女因换防、调驻等原因需报考本区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4.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户籍学籍均不在本区的初中毕业生,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5.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的回乡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6.学籍在本区的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须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考试结果作为该生 2024

年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必备条件之一。

2024 年起,按照属地招生原则确定报名条件。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考试时间:6月16日—6月18日

(二)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时间

考试科目分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全市统一考查科目。

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统一考查科目成绩是初中毕业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体育与健康,共10

科。各科目满分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 分,物理90 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 50 分,地理、生物学各40 分,体育与健康50 分,总分满分

740 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 分的听力、口语考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分值中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考试分值。

统一考查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共2科,满分各 50

分。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另文通知;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另文通知;信息技术考查的具体时间、内容及办法由各初中学校按市电教中心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为提高中小学生的数学学科素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三)考试对象

1.本区 2023 届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所有统一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考试;2022 年中考后由外省市转入我区或复学的2023

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下一届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和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及信息技术考查的补考。

2.户籍在我区、在外地就读初中的2023

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区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区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3.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区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区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4.2024

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加地理、生物学合卷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技术考查。

(四)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各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分数形式呈现,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作为初中毕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形式呈现,“不合格”比例不超过5%,所有考试科目合格即达到毕业水平,不合格者,由所在初中学校安排补考。

六、综合素质评价

全区各初中学校须按照《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 2023 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 A、B、C、D

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五个维度评价结果均达到C

等及以上者方可初中毕业。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优惠政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2A3B

及以上等级,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享受照顾政策、市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1A4B及以上等级;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考生的评价结果须达到

5C 及以上等级;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外地回兰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由报考学校转换成相应的等级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同等学历社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

2022 年中考成绩库中留存的结果为准,成绩库中没有的由原毕业学校负责提供,并填写相关评价表格和档案。

七、志愿填报

2023 年全区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登录统一的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具体报名网址:“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

(一)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设 4 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统招第二志愿、网上征集志愿。

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一个或多个志愿。统招第一志愿、统配志愿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符合对口分配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统配志愿;统招第一志愿填报市级示范性高中(兰州市第十八中学,下同),统招第二志愿只能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下同);统招第一志愿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则统招第二志愿不允许填报市级示范性高中,只能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统招第一志愿和统招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

网上征集志愿,未被任何一个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zkbm.lzetc.cn),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征集。征集志愿进行1

次。

2.中等职业学校:设 1 个志愿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填报本区职业学校志愿“红古区职教中心”。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红古区职教中心报名录取。

(二)志愿填报程序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次性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

1.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行登录“兰州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网报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确认报名资格。

2.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往届生)直接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报名。

3.外地回红考生到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报名。

2024 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学生)不需要填报志愿,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

(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权,精心指导考生慎重选择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也不得擅自许诺宣传误导考生报考。要积极引导考生准确定位,填报符合自身实际的志愿。

2.考生应详细了解志愿填报的程序和方法,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志愿,并对所报志愿负责,志愿在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八、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教育办组织实施。

1.录取原则

坚持志愿优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

2.录取标准

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市教育局划定的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确定本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口分配

继续实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对口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2023

年市级示范性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60%。分配范围为本区全部初中学校,分配数量按照对口初中学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的相应比例确定,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倾斜。

享受对口分配计划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初中属划拨入学且三年在籍在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第一次从市外转入我区、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满一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

2022

级初中开始,将第一次从市外进入我区初中就读、满连续两年(含)以上初中学籍并实际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纳入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享受范围,具体参照《关于第一次从市外进入兰州市初中就读学生中考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计划的认定办法》(兰教学〔2023〕6

号)执行。②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2A3B 及以上等级、且思想品德维度为 A

等。③必须填报对口高中。④必须参加中考,且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在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 分以内;若对口初中未完成统配计划、且报考学校统招分数线下50

分高于市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则降分录取最低至市级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线。

统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定,录取时,按照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据各初中学校的统配名额和符合条件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3.录取程序和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时按批次顺序依次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按以下顺序进行:①统招第一志愿;②统配志愿;③统招第二志愿。

兰州市第十八中学录取办法:统招第一志愿比例40%,统配志愿比例 60%。第一志愿录取,统配志愿录取(单独划线,一校一线)。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录取办法:进行统招第一志愿录取。

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时,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将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若统配计划未完成,可将剩余计划直接转为统招第一志愿计划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统招第二志愿。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入统招第二志愿录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征集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根据网上征集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照顾政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军人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烈士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5%的标准降分录取。

以上两项照顾类别,军人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现役军人军官证原件、基层部队证明,并经其所在部队军级(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原件、基层单位证明,并经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各级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为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规范格式证明,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凭烈士证、户口簿降20分录取。

(4)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凭户口簿、残疾证和省公安厅证明降10 分录取。

(5)少数民族学生凭户口簿降5 分录取。

(6)归侨、华侨、台胞直系子女凭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相关证件降 10 分录取。

(7)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领证户凭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证明和农户户口簿或标注农业户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降10 分录取。

以上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报名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审核备案。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在确认报名资格时,由报名学校审核整理后报教育办。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考生毕业学校进行公示。

若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政策条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参加统配录取的考生,若同时具备照顾政策降分,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执行,不累计降分。

5.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3日—7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6日22:00—7月17日8:00。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19日22:00—7月20日10:00;录取时间:7月20日—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00—7月22日

10:00。

(二)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志愿录取由区教育局教育办负责实施。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且中考成绩公布后有意接受职业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绩单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关注“兰州微招考”微信公众平台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查询具体报名办法。

1.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继续坚持“面向人人”原则,优先录取省内贫困地区的建档立卡户学生。学校除招收参加统一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外,对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具有初中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部分职业学校可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2.进一步扩大企业在职业学校开办“冠名班”的招生规模,录取工作按照企业与学校的协约实施。

为服务考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设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考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教育局教育办:6213533(中考招生政策咨询)

政府教育督导室:6229533(招生督导)

红古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6255908(中考报名、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理化生实操考试等政策咨询)

教育局安全办:6255003

兰州市第十八中学:6214571 (政策咨询)

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6326819(政策咨询)

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6261770(政策咨询)

红古区职教中心:6222699(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6211649

2023 年红古区中考工作日程

原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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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省西部计划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官网入口

2024-05-23,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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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西部计划考试打印准考证2024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打印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打印官网: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

考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总成绩为100分。

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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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学考试成绩复核在哪里申请?

2023-11-14,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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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方式

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11月22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兰州市招考办:

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0931-8344450,0931-8344451,0931-8344459

城关区招考办

七里河区招考办

西固区招考办:西固区西固中路105号(西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3楼) 0931-7565156

安宁区招考办

兰州新区招办: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4132室 0931-8255331

红古区招考办:红古区海石湾镇育英街37号 0931-6213482

永登县招考办:永登县城关镇文昌路教育大厦 0931-6422357

皋兰县招考办: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11楼 0931-5721476

榆中县招考办:榆中县栖云北路172号(榆中县第二幼儿园对面院内综合楼3楼) 0931-5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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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官网入口)

2023-12-08,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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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

一、报名时间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定于2023年11月1日开始。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专项资格确认及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和“上传资料”四个阶段。 “网上报名”环节定于11月1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于11月25日前完成。

2024年新高考适应性测试采取自愿报名、免费参加的形式。参与适应性测试的考生于2023年12月8日8:00-12月11日8:00在“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适应性演练确认,只有确认后方可参加测试。

二、高考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三、报名官网入口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

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入口:https://kw.ganseea.cn/(指定时间内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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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官网登录

2023-12-08,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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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信息综合查询平台登录方式

甘肃省高考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点击“办事大厅”,选择“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界面。阅读《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考生端用户使用手册》,按照流程完成报名。

一、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

进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后,下拉页面找到“服务指南”——“信息查询”,点击即可进入。

二、直接从网址进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信息综合查询平台:https://gaokao.gan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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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下载(最新)

2023-11-14,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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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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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11月22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见附表),逾期不予受理。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信息和答题卡是否一致,主观卷是否漏评,合分是否错误(包括小题分、大题分)。复核结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通知考生。

成绩查询方式:考生当次成绩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联通116114。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办事大厅”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mp.weixin.qq.com/s/RW94jC-XgdVwqEPAMwhz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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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成人高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览(历年查询时间)

2023-11-29,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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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成人高考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历年查询时间:

2023年查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4:00

2022年查询时间:2023年3月28日14:00开始(延考)

2021年查询时间:2021年12月8日11:30开始

2020年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1:30开始

2019年查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1:30开始

202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继续实行网上评卷。成人高考结束后,全省开始集中收取成人高考所有答题卡。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扫描、切割、形成各学科网上评卷库。评卷点组织评卷员学习评卷规则和标准,先进行试评,然后正式进入评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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