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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调整

开封调整专题栏目,提供与开封调整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开封调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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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2023-09-25,全文共 2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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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范围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如贷款存在本金或利息拖欠,须客户足额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二、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的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调整。

1.对于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加点幅度为0);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加点幅度为0);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对于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发放的(含已签订合同未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 调整方式

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利率的方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水平。

三、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贷款存在本金或利息拖欠,则暂不支持批量调整,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下同),如有特殊情况我行将另行通知。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存在本息拖欠需要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可由客户联系贷款服务行办理。

(二)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存在本息拖欠需要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存在本息拖欠需要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及时调整;调整生效后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四、申请路径

(一)线上路径:在平安银行口袋银行申请

我行口袋银行支持在线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平安银行口袋银行APP-登录/注册-搜索栏输入“房贷利率”-选择“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准备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通过线下渠道提交给该笔存量房贷对应客户经理。存在本息拖欠需要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向该笔存量房贷对应客户经理申请

客户可通过“平安银行口袋银行”APP中 [我的贷款-我的客服] 菜单,或拨打我行客服热线95511-3”查询该笔存量房贷对应客户经理的联系方式,前往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五、服务通知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本次批量调整的生效日期是9月25日,客户可于9月26日起通过平安银行口袋银行[我的贷款-贷款记录]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7日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对审核结果不通过的,由贷款服务行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我行口袋银行APP办理,特别是符合本公告第四项第(一)条第1款情况且不存在本息拖欠的客户,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敬请关注相关信息通知。

(二)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客户可以通过“平安票号”微信公众号,查看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11-3。

感谢您对平安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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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2023-05-17,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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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通告

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和扬尘污染,给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主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和路段

(一)限行区域

九大街(不含)以东、公园路(含)以西、东京大道以南、华夏大道(含)以北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其中三大街(不含)以东的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三大街(含)以西的区域内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限行路段

东京大道(金明大道至开柳路)、郑开大道全段、金明大道(连霍高速下站口至黄河大堤)、劳动路(新曹路至汴京路)全天24小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复兴大道全段、开柳路(东京大道至黄河大堤)、金明大道(连霍高速下站口至东京大道)、劳动路(复兴大道至新曹路)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货运车辆通行。

二、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中型、轻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皮卡车除外)。

三、不受限行措施车辆

(一)军用货车、工程抢险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市政施工作业、清障专用车辆等。

(二)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方式

除轻型、中型、重型自卸货车,危险品货运等特殊作业车辆外,其他货运车辆可通过开封交警公众号、交管12123平台网上申请货车入市通行证。

五、货运车辆绕行路线

(一)南北方向

1.由南向北经S223(开尉路)驶来的货运车辆可通过G310绕行九大街。

2.连霍高速开封下站的货运车辆23时至6时向西可通过金明大道、东京大道绕行九大街;向东可通过金明大道、复兴大道绕行劳动路(复兴大道至新曹路)。

(二)东西方向

1.由西向东经郑汴物流通道驶来的货运车辆可通过九大街绕行G310。

2.由东向西驶来的货运车辆23时至6时可通过新曹路、劳动路(新曹路至复兴大道)、复兴大道、金明大道绕行东京大道,或在祥符区绕行G310。

六、违反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开封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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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整成品油价格不做调整(5月29日24时更新)

2024-05-29,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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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5月15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波动运行,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5月29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5月15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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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告知书

2023-12-15,全文共 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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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河南省社保信息系统升级后,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在系统中增加标识。请各单位用CA在各自系统中维护单位信息变更,维护“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标识,将“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标识为:0—否;1—劳务派遣单位;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劳务派遣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需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工伤保险行业类别,其费率最低不低于第四类工伤保险风险类别的基准费率。

请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在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和工伤保险参保地联系,调整工伤费率。

开封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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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开封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

2023-11-07,全文共 2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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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7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1月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20元/升,下调0.11元/升;95号汽油8.76元/升,下调0.12元/升。0号柴油7.85元/升,下调0.12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501元/吨,95号汽油11113元/吨,0号柴油8835元/吨。

2023年10月10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0月1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下调85元和8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37元/升,下调0.07元/升;95号汽油8.94元/升,下调0.07元/升。0号柴油8.03元/升,下调0.07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724元/吨,95号汽油11348元/吨,0号柴油9040元/吨。

2023年9月20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385元和37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44元/升,上调0.31元/升;95号汽油9.01元/升,上调0.33元/升。0号柴油8.10元/升,上调0.32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814元/吨,95号汽油11443元/吨,0号柴油9120元/吨。

2023年8月23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上调55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13元/升,上调0.04元/升;95号汽油8.68元/升,上调0.05元/升。0号柴油7.78元/升,上调0.05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406元/吨,95号汽油11012元/吨,0号柴油8750元/吨。

2023年8月9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40元和23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09元/升,上调0.20元/升;95号汽油8.63元/升,上调0.20元/升。0号柴油7.73元/升,上调0.19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348元/吨,95号汽油10950元/吨,0号柴油8695元/吨。

2023年7月27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2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75元和26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89元/升,上调0.22元/升;95号汽油8.43元/升,上调0.24元/升。0号柴油7.54元/升,上调0.23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093元/吨,95号汽油10682元/吨,0号柴油8465元/吨。

2023年7月12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1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67元/升,上调0.12元/升;

95号汽油8.19元/升,上调0.13元/升。

0号柴油7.31元/升,上调0.13元/升。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802元/吨,95号汽油10374元/吨,0号柴油8205元/吨。

2023年6月28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提高7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55元/升,上调0.06元/升;

95号汽油8.06元/升,上调0.06元/升。

0号柴油7.18元/升,上调0.06元/升。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638元/吨,95号汽油10200元/吨,0号柴油805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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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39路公交线路最新调整

2023-11-01,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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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39路公交线路最新调整

原线路:始发站小李庄公交场站-仁和苑小区-北门外-铁塔公园·公交一公司-天伦苑-龙亭区委·区政府-体育场-文昌后街-天波杨府·公交三公司-龙亭北路·内顺城路-星云山庄-小北岗生活区-西环路·育新街-西环路·大梁路-马市街-西环路·晋安路-西环路·向阳路-汉兴路东口-城西办事处-三毛未来购物广场-南正门-金明中学-开封网通公司-康禧苑-龙成香榭里-龙成香榭里西门-宋城路·集英街-宋城路站-宋城路·一大街-郑开大道·一大街-市民之家-三大街·安康路-安顺路东段-终点站一大街·银沙滩。

调整后:始发站小李庄公交场站-仁和苑小区-北门外-铁塔公园·公交一公司-天伦苑-龙亭区委·区政府-体育场-文昌后街-天波杨府·公交三公司-龙亭北路·内顺城路-星云山庄-小北岗生活区-西环路·育新街-西环路·大梁路-马市街-西环路·晋安路-马市一街-晋安路·黄河大街-马市街村委会-北正门-市委市政府-金明中学-开封网通公司-康禧苑-龙成香榭里-龙成香榭里西门-宋城路·集英街-宋城路站-宋城路·一大街-郑开大道·一大街-市民之家-三大街·安康路-安顺路东段-终点站一大街·银沙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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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3-09-26,全文共 1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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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人员抚恤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

三、对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50元,提至每人每年94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78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67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7560元。

四、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军人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3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60元。

五、对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原8023部队退役军人,以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80元,提至每人每年1008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3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05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60元。

六、对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540元,提至每人每年8280元。

七、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提高40元,提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助688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行全额补助。

八、提高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113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年10210元。

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已对老党员实行定额补贴的地方,补贴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补差原则发给补贴;补贴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发给补贴。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7个省市,按上述补助标准的25%安排补助资金;对其他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上述补助标准的50%安排补助资金。

九、此次调整标准所需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另行下达。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资金,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优抚对象等人员手中。要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优化工作方式、提高确认质效,进一步夯实优抚数据基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附件:1.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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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公交57路线路优化调整

2023-10-25,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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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升公交线路运营安全系数,优化公交线路布局,结合郑开大道绿波带设置现状,11月1日,57路优化调整,具体走向如下:

57路调整后走向:

市民广场公交场站-郑开大道·六大街-郑开大道·五大街-郑开大道·四大街-市民之家-一大街·郑开大道-宋城路·一大街-宋城路站-宋城路·集英街-集英街·宋城路-集英街南口-杏花营镇政府-杏花营派出所-310国道·榆杏大道-贺砦村-刘满岗村-八大街南口-九大街·310国道

注:贺砦村—九大街·310国道之间站点为上行单循环站点,下行不再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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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43路公交最新线路调整

2023-12-04,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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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43路公交最新线路调整

因九大街与魏都路交叉口道路施工完工,43路恢复原线路运营

43路

43路:宋城路站·公交六公司-宋城路·一大街-宋城路·二大街-宋城路·三大街-宋城路·四大街-宋城路·五大街-横堤铺-安墩寺-王庄-高砦-后王村-农场南口-杏花营农场-杏花营农场文化路。

开封公交“汴梁通”完成升级

用“汴梁通”APP具体查询方法:

打开“汴梁通”APP,点击界面上的“实时公交”,即可查询所需乘坐公交车辆行驶信息;

进入公交实时查询界面后,可点击右上角“切换”查看反向车辆信息;

如果不清楚具体位置所需乘坐的公交线路信息,也可点击界面上“公交换乘”进行查询,只需要输入出行位置和目的地,即可查询所需乘坐公交路别;

该系统今后仍将不断完善,争取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乘车服务,感谢市民朋友对开封公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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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开封21路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2023-09-26,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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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开封21路公交线路优化调整

21路:开封北站-五大街·站前南路-五大街·职教路-东京大道·四大街-东京大道·三大街-东京大道·二大街-东京大道·一大街-东京大桥-天马广场-河大新校区北门-堌门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龙翔香格里拉-西环路·东京大道-城市花园-省一监-小北岗生活区-西环路·育新街-西环路·大梁路-大梁门-城隍庙后街-西门大街·迎宾路-新街口-书店街北口-东司门-学院门-汴京桥-内环路·公交五公司-宋门里-宋门外-农机岗-滨河路·重工路-东货场-市政机械厂-羊尾铺-汽车配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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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开封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

2023-10-10,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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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0月1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下调85元和8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37元/升,下调0.07元/升;95号汽油8.94元/升,下调0.07元/升。0号柴油8.03元/升,下调0.07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724元/吨,95号汽油11348元/吨,0号柴油9040元/吨。

2023年9月20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385元和37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44元/升,上调0.31元/升;95号汽油9.01元/升,上调0.33元/升。0号柴油8.10元/升,上调0.32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814元/吨,95号汽油11443元/吨,0号柴油9120元/吨。

2023年8月23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上调55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13元/升,上调0.04元/升;95号汽油8.68元/升,上调0.05元/升。0号柴油7.78元/升,上调0.05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406元/吨,95号汽油11012元/吨,0号柴油8750元/吨。

2023年8月9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40元和23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09元/升,上调0.20元/升;95号汽油8.63元/升,上调0.20元/升。0号柴油7.73元/升,上调0.19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348元/吨,95号汽油10950元/吨,0号柴油8695元/吨。

2023年7月27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2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75元和26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89元/升,上调0.22元/升;95号汽油8.43元/升,上调0.24元/升。0号柴油7.54元/升,上调0.23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093元/吨,95号汽油10682元/吨,0号柴油8465元/吨。

2023年7月12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1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67元/升,上调0.12元/升;

95号汽油8.19元/升,上调0.13元/升。

0号柴油7.31元/升,上调0.13元/升。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802元/吨,95号汽油10374元/吨,0号柴油8205元/吨。

2023年6月28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提高7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55元/升,上调0.06元/升;

95号汽油8.06元/升,上调0.06元/升。

0号柴油7.18元/升,上调0.06元/升。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638元/吨,95号汽油10200元/吨,0号柴油805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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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8路公交车线路调整

2023-09-26,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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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8路公交线路调整

8路:开封北站-五大街·站前南路-职教路·二大街-职教路·一大街-东京大桥-天马广场-河大新校区北门-夷山大街·东京大道-夷山大街·复兴大道-复兴大道·黄河大街-西环路·复兴大道-香格里拉东门-西环路·东京大道-城市花园-省一监-小北岗生活区-西环路·育新街-西环路·大梁路-马市街-西环路·晋安路-包公祠-西司桥-开封市眼病医院-行宫角-小纸坊街口-泰山庙-中国银行-二十七中-火车站·客运中心站-演武厅-小南门外-羊市桥-市卫校-农机岗-钢材市场-侯庄桥-禹王台西门-铁北街-开封高中

注:火车站·客运中心站至开封高中之间站点为上行单循环运行,下行不再经过。

但由于火车站封闭施工,8路车临时绕行,绕行走向如下:原线路行驶至中山路与内环路交叉口左转向东,沿内环路至解放路右转向南,至滨河路左转向东,至公园路右转向南,沿铁北街至解放路右转向北,至小南门左转向西,沿滨河路至大南门右转向北,恢复原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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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55路公交最新线路调整

2023-12-04,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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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55路公交最新线路调整

55路

55路行驶至东环北路与仁和馨园北路交叉口后,直行向北,在东环北路与复兴大道交叉口左转向西恢复下行返回路线。不再绕行仁和馨园北路、劳动路北段、复兴大道东段,原终点站从仁和馨园北路路南站点,移至东环北路路东站点。

开封公交“汴梁通”完成升级

用“汴梁通”APP具体查询方法:

打开“汴梁通”APP,点击界面上的“实时公交”,即可查询所需乘坐公交车辆行驶信息;

进入公交实时查询界面后,可点击右上角“切换”查看反向车辆信息;

如果不清楚具体位置所需乘坐的公交线路信息,也可点击界面上“公交换乘”进行查询,只需要输入出行位置和目的地,即可查询所需乘坐公交路别;

该系统今后仍将不断完善,争取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乘车服务,感谢市民朋友对开封公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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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开封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

2023-12-05,全文共 2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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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55元和5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88元/升,下调0.05元/升;95号汽油8.42元/升,下调0.05元/升。0号柴油7.53元/升,下调0.04元/升,-10号7.98元/升,下调0.04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083元/吨,95号汽油10670元/吨,0号柴油8455元/吨,-10号柴油8980元/吨。

2023年11月21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340元和33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93元/升,下调0.27元/升;95号汽油8.47元/升,下调0.29元/升。0号柴油7.57元/升,下调0.28元/升,-10号8.02元/升,下调0.31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141元/吨,95号汽油10732元/吨,0号柴油8505元/吨,-10号柴油9033元/吨。

2023年11月7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1月7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20元/升,下调0.11元/升;95号汽油8.76元/升,下调0.12元/升。0号柴油7.85元/升,下调0.12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501元/吨,95号汽油11113元/吨,0号柴油8835元/吨。

2023年10月10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10月1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下调85元和8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37元/升,下调0.07元/升;95号汽油8.94元/升,下调0.07元/升。0号柴油8.03元/升,下调0.07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724元/吨,95号汽油11348元/吨,0号柴油9040元/吨。

2023年9月20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9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385元和37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44元/升,上调0.31元/升;95号汽油9.01元/升,上调0.33元/升。0号柴油8.10元/升,上调0.32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814元/吨,95号汽油11443元/吨,0号柴油9120元/吨。

2023年8月23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23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均上调55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13元/升,上调0.04元/升;95号汽油8.68元/升,上调0.05元/升。0号柴油7.78元/升,上调0.05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406元/吨,95号汽油11012元/吨,0号柴油8750元/吨。

2023年8月9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8月9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40元和23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8.09元/升,上调0.20元/升;95号汽油8.63元/升,上调0.20元/升。0号柴油7.73元/升,上调0.19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348元/吨,95号汽油10950元/吨,0号柴油8695元/吨。

2023年7月27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26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上调275元和26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89元/升,上调0.22元/升;95号汽油8.43元/升,上调0.24元/升。0号柴油7.54元/升,上调0.23元/升。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10093元/吨,95号汽油10682元/吨,0号柴油8465元/吨。

2023年7月12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7月12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67元/升,上调0.12元/升;

95号汽油8.19元/升,上调0.13元/升。

0号柴油7.31元/升,上调0.13元/升。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802元/吨,95号汽油10374元/吨,0号柴油8205元/吨。

2023年6月28日更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28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下提高70元,调整后我省国VIB车用乙醇汽油和国VI车用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如下:

我省92号汽油7.55元/升,上调0.06元/升;

95号汽油8.06元/升,上调0.06元/升。

0号柴油7.18元/升,上调0.06元/升。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92号汽油9638元/吨,95号汽油10200元/吨,0号柴油805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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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水上巴士班次航线最新调整(11月24日更新)

2023-11-24,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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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水上巴士调整班次巴士航线

七盛角码头—西司码头(双向对发)

班次时间:

9:00 9:30 10:00 10:30 11:00

11:30 12:00 12:30 13:00 13:30

14:00 14:30 15:00 15:30 16:00

16:30 17:00

龙亭960航线暂时关闭公告

开封水上巴士七盛角码头至龙亭960码头航线现因水位较低,船舶无法停靠,于2023年11月25日起暂时停航。

感谢您的支持与陪伴,请持续关注该微信公众号,随时了解通航信息。

开封水上巴士票价+购买入口

票价5元/人(单程)

购买入口:点击查看

购票须知

1.现场售票:开封水上巴士码头票房早上8:30开始售卖预订当日船票,可选择当日任意一班次船票。

2.微信公众号购票:关注“开封水上巴士”公众号,点击线上购票,或者直接点击上方蓝色字体,购买当日班次。

(请按所购班次时间,提前五分钟登船,过时作废)

3.抖音售票:开封水上巴士抖音购票后,需到巴士码头票房预约具体班次登船,限当日当班次乘坐,一人一票,一票一座,乘客在开航前5分钟检票登船,过时作废。

(抖音购票需要到现场票房进行兑换确认具体登船时间)

4.限购原则:开封水上巴士船票每人限购5张。

5.全天运营计划38趟次,全天巴士船票约1064张,售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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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开封24路公交线路最新调整

2023-11-01,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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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路

线路:始发站内环路·公交五公司-汴京桥-学院门-鼓楼广场-行宫角-开封市眼病医院-西司桥-包公祠-西环路·向阳路-汉兴路东口-城西办事处-三毛未来购物广场-南正门-金明中学-宋城路·金明东街-豪德贸易广场-北宋官瓷艺术博物馆-金明大道·立交桥北-金明大道·立交桥南-龙城御苑-终点站刘寺转盘。

调整后:始发站内环路·公交五公司-汴京桥-学院门-鼓楼广场-行宫角-开封市眼病医院-西司桥-包公祠-马市一街-晋安路·黄河大街-马市街村委会-北正门-市委市政府-金明中学-宋城路·金明东街-豪德贸易广场-北宋官瓷艺术博物馆-金明大道·立交桥北-金明大道·立交桥南-龙城御苑-终点站刘寺转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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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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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设定辖区内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及下限水平(如有)。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利率下限(如有),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17日

来源:开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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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南省电价调整最新消息(高峰+低谷)

2024-05-30,全文共 1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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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峰谷时段设置

1月、2月、12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1月和12月的17:00至19: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

3—5月和9—11月,高峰时段16:00至24:00,低谷时段0:00至6:00、11:00至14:00,其他时段为平段。

6—8月,高峰(含尖峰)时段16:00至24:00,其中尖峰时段为7月和8月的20:00至23:00;低谷时段0:00至7:00,其他时段为平段。具体时段详见附件。

二、调整峰谷浮动比例

全年高峰、平段、低谷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72:1:0.45,尖峰浮动比例为高峰浮动比例的1.2倍。高峰、平段、低谷及尖峰电价由市场交易上网电价(代理购电平均上网电价)与输配电价之和乘以峰谷浮动比例,再加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其中,输配电价中的容(需)量电价不参与峰谷浮动,系统运行费用包括抽水蓄能容量电费、煤电容量电费、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等。

三、其他事项

(一)保持工商业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不变。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铁路(含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用电外,工商业用户应执行分时电价机制,其中,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二)继续执行现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高峰时段为每日8:00至22:00,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3元;低谷时段为每日22:00至次日8:00,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其中,“煤改电”居民用户采暖季期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高峰时段为每日8:00至20:00,低谷时段为每日20:00至次日8:00。

四、有关要求

(一)电网企业要尽快完成用户计量装置调整,对现已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应在5月31日前调整到位;对本通知印发后选择执行分时电价的,应在选定后2个月内调整到位。由于用户自身原因没有完成计量装置调整的,用户用电量按峰段电价结算,形成的电费盈余向全体工商业用户分享;由于电网企业原因未完成调整的,用户用电量按谷段电价结算,所产生的损失由电网企业承担。

(二)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2024年分时段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用户,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关于河南省2024年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4〕18号)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及时对合同进行调整或签订补充协议。现货交易实施后,参与现货交易市场交易的用户原则上不再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

(三)省发展改革委将对工商业、居民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开展定期评估,视情况对实施范围、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等进行校核和动态调整。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有关用户对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设置、浮动比例应知尽知,推动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平稳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867号)同时废止。

来源:开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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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银行关于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具体事项的公告

2023-09-22,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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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九江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更好服务百姓安居,现就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1、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调整规则

对于符合本公告调整范围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其中:

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即加点幅度为0),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即加点幅度为0),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三、调整方式及调整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两种方式进行。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拟采取以下调整方式:

银行批量调整

对于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还款正常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变更合同贷款利率,新的利率即日生效,无需客户申请,也无需重签贷款合同或补充协议,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经办行。

客户主动申请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非首套房贷利率标准,但当前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2.未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个人住房贷款,需由客户归还积欠本息后再向我行申请调整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针对以上情形,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集中调整后,我行仍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具体请咨询贷款经办行。为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我行后期将陆续开通手机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提供信息查询和申请受理等服务。

四、温馨提示

1、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前发放、执行LPR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5日(含)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非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2、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通过手机银行APP“去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疑问,可在利率调整后7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

3、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需通过原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4、我行不会以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如您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316或原贷款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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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郑开马拉松比赛期间公交线路调整(公交+调整路线)

2024-03-27,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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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我市将举办郑开马拉松比赛,据赛事组委会安排,当日上午6:00—下午2:00将对相关道路实施临时限制交通措施。管制期间共涉及8路、16路、21路、27路、30路、35路、36路、42路、53路、56路、57路、K101路等12条公交线路绕行,23路、44路、52路、D01路定制通勤公交暂时停运(待交通管制解除后恢复运营)。

具体绕行方案如下:

8路、21路、35路开封北站发车沿站前路向东,行驶至三大街右转向南,沿三大街至东京大道左转向东恢复原线路。

16路:原线路行驶至东京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右转向北,沿三大街至职教路右转向东,沿职教路至一大街右转向南,沿一大街至东京大道左转恢复原线路。

27路:始发站调整至三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向南100米,按原线路运营。

30路:原线路行驶至郑开大道与集英街交叉口右转向北,沿集英街至金祥路右转向东,沿金祥路至金明大道右转向南沿金明大道至金明广场恢复原线路。

36路:始发站调整至五大街与晋安路交叉口向南100米,按原线路运营。

42路:终点站调整至晋安路与十二大街交叉口调头返回下行。

53路:开封北站发车沿站前路向东行驶至三大街右转向南,沿三大街行驶至东京大道左转向东,沿东京大道至集英街右转向南,沿集英街至郑开大道左拐向东恢复原线路。

56路:原线路行驶至晋安路与集英街交叉口左转向南,沿集英街至汉兴路左转向东,沿汉兴路至金明西街左转向北,沿金明西街至晋安路右转向东恢复原线路。

57路:始发站由市民广场调整至宋城站发车,按原线路运营。

K101路:原线路行驶至郑开大道与集英街交叉口左转向南,沿集英街至晋安路左转向东,沿晋安路至金明大道左转向北,沿金明大道至金明广场右转向东恢复原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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