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含幼儿园)
2023-10-16,全文共 1248 字
+ 加入清单九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 |||||
单位:元/生.学期 | |||||
学校类别 | 收费类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备注 |
普通高中 | 学校收费 | 学费 | 一般普通高中:乡镇及农村100元、县城160元、市城区230元;省重点高中350元;特色高中比照重点高中收费 | 九价费字[2004]38号 | |
代收费 | 教材费(含音像教材) | 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其中音像教材每盒不超过7元。 | 九价费字[2004]38号 | ||
电教教材 | 一类40元、二类30元、三类20元 | 九价费字[2012]22号 | 省厅公布名单的学校可收取 | ||
校服费 | 夏装70元、冬装90元,县(市、区)在上述范围内自行核定 | 九价费字[2011]26号 | |||
新生体检费 | 高一新生入学体检10元 | 九价费字[2011]26号 | |||
学生评价手册 | 4.5元 | 赣发改收费字[2011]62号 | 高一新生 | ||
家长学校收费 | 35元(新生) | 赣发改收费函[2011]62号 | |||
教辅资料费 | 省定目录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据实收取 | 市教发[2014]72号 | |||
服务性收费 | 住宿费 | 市城区:普通宿舍85元、公寓式185元;县(乡、镇):普通宿舍80元、公寓式180元;县(市、区)自行核定。 | 九价费字[2004]38号 |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交通、伙食和住宿费,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赣发改收费字[2011]62号 | |||
伙食费、搭膳费 | 伙食费学生自愿选择及时支付;搭膳费10元。 | 九价费字[2004]26号 | 搭膳费是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使用现金及刷卡不收。 | ||
义务教育 | 代收费 | 校服费 | 夏装小学60元、初中70元、冬装小学80元、初中90元,县(市、区)在上述范围内自行核定 | 九价费字[2011]26号 | 城市学校可收取 |
音像教材费 | 省定目录,每盒不超过7元 | 赣发改收费字[2011]62号 | 城市学校可收取 | ||
家长学校收费 | 35元(新生) | 赣发改收费函[2011]62号 | 城市学校可收取 | ||
服务性收费 | 社会实践活动费 | 交通、伙食和住宿费,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 赣发改收费字[2011]62号 | 城市学校可收取 | |
课后服务费 | 包括课后托管和课后兴趣活动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原则 | (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由学校所在县(市、区)制定 | 城市和农村学校可收取 | ||
伙食费、搭膳费 | 伙食费学生自愿选择及时支付;农村学校搭膳费6元。 | 九价费字[2011]26号 | 城市和农村学校可收取 | ||
幼儿园 | 学校收费 | 全日制保育费 | 1.省级示范520元/月/生;2.设区市级示范市城区420元/月/生;3.城区普通幼儿园市城区300元/月/生;4.农村普通幼儿园180元/月/生。其他收费按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和九价费字[2013]11号执行。 | 九发改价费字[2020]306号 | 寄宿制保育费在全日制基础上上浮30%;半日制按全日制60%收取。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保教费80元/月;附设幼儿园保教费100元/月 |
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 | 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每月公布。 | 九价费字[2013]11号 | ||
代收费 | 园服费 | 城市(含县城)春夏装60元、秋冬装80元 | 九价费字[2013]11号 | ||
职业中专 | 学校收费 | 学费 | 文科2000元/学年、理科2500元/学年、(大专上浮10%) | 赣府厅发[2000]49号 | |
住宿费 | 600元/学年 |
2024九江濂溪区莲城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313 字
+ 加入清单濂溪区莲城幼儿园座落于莲城安置小区内,是由濂溪区政府建设的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已于2022年9月1日正式开园,现开设小中大5个班级。
为满足周边居民春季入学需求,现将我园2024年春季招生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莲花镇或十里街道辖区内的健康适龄儿童
02
报名方式
1、请您将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以及佐证材料(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按照要求上传到以下链接中。
2、资料审核通过后,园方将电话通知监护人,请注意接听。
03
注意事项
1、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凡弄虚作假或隐瞒者,视为无效。
2、拟被录取幼儿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3、因学位有限,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
04
联系电话
18070521260(吴老师)
18770263319(程老师)
2023九江柴桑区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
2023-09-15,全文共 2987 字
+ 加入清单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网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00:00-10月12日23:59,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网报对象: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在九江市柴桑区的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申请人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确认对象: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在九江市柴桑区的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人员做好同步体检准备)。
2.现场确认地点: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用综合窗口(九江市柴桑区渊明大道6号)。
(三)提交材料
1.证件照片
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2.身份证明材料
(1)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持有本区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柴桑区居住证》原件。
(2)在柴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柴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驻柴桑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军士)证或警官(军士)证等部队颁发的有效证件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为柴桑区辖区内。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须再次提交。
4.学历证明
(1)申请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网报信息显示学历信息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学历材料)。
(2)港澳台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023年教师资格体检通知单(现场确认后发放)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报告由医院出具、收集汇总报认定机构,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6.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能力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7.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由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后将申报人员名单统一发送到公安部门进行查询,申请人无需提供;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
以下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提交的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交材料不全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8日
2.体检对象: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人员。
3.体检地点: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江州大道26号)。
4. 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项目及标准。
5.体检费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五)认定和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设置网报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及发证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区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发放,区行政审批局做好领证登记工作)。
2024九江濂溪区新港幼儿园春季招生登记
2023-12-12,全文共 383 字
+ 加入清单九江市濂溪区新港幼儿园是由濂溪区政府建设的普惠性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新港幼儿园的建成,改善了本地区无公办幼儿园的局面,近年来极大地提升农村学前教育的办园水平,保障了农村适龄儿童接受公平的、高质量优质的学前教育。
为满足家长朋友们对优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我园拟对适龄健康儿童入园进行登记。登记的学位有大班、中班、小班年段(学位有限,先到先得)。
登记方式
网上登记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并提交,信息务必准确。
电话报名:
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咨询或报名。
0792--8366781
资料提交
提交时间:
资料提交时间约为2024年1月,以园方电话通知为准。
资料准备:
适龄幼儿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等。
费用说明
保教费:400元/月/生
伙食费:260元/月/生(提供两餐两点,即早餐、中餐、上午点心及下午点心)
免费延时服务:每天正常时段离园后提供免费托管服务
2024九江濂溪区高垅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572 字
+ 加入清单濂溪区高垅幼儿园位于高垅集镇,是濂溪区一所乡镇公办幼儿园,是由濂溪区政府斥资700余万元,按照江西省乡镇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进行建设,占地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于2021年9月正式开园,现已开设三个教学班。园内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拥有多间幼儿游戏功能室,户外拥有沙水游戏区、攀爬区、大型玩具等游乐设施,为孩子成长和学习提供了安全、舒适的便利条件。
01招生范围
1、优先考虑高垅乡住户中的3--6周岁适龄健康幼儿;
2、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招收年满2.5周岁健康幼儿。
02预报名登记
预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26日
地 点:高城乡幼儿园招生办(高城幼儿园二楼园长办公室)进行登记(带产资料到园进行资料审核及登记)。
热线电话:王老师: 15279263181邓老师: 1777021049203
所需资料
正式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查验证明;
(请到高垅卫生院开具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幼儿入园体检表。
(请提前带幼儿到濂溪区妇幼保健站进行体检)
6、幼儿彩色照片2张。
备注:入园体检表和接种证明可在1月26日前补齐。
2023九江濂溪区金科华府幼儿园春季招生报名
2023-12-12,全文共 519 字
+ 加入清单濂溪区金科华府幼儿园是按照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进行建设,定位于"城市小区配套精品幼儿园”的政府公办幼儿园,成立于2023年2月。全园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800平方米,园内设施设备先进齐全,园内设有科探室、美工室、阅览角、多功能活动厅等,为幼儿的多元智能发展提供硬件保障,户外拥有沙水游戏区、种植区、综合滑梯、攀爬架等游乐设施,是师幼家长心中的温馨乐园、绿色家园、快乐学园。
预报名登记
网上预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1月,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扫上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新生预报名表》。学位有限,先报先得。
招生热线
韩老师:15270582861
齐老师:19907020101
报名材料准备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幼儿彩色照片2张;
5、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查验证明;
请到五里街道中西医结合医院(三里街联盛超市旁)开具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6、幼儿入园体检表。
请提前带幼儿到濂溪区妇幼保健站(王家凹小区旁)进行体检。
幼儿园位置
濂溪区金科华府小区大门口东侧(荷花垄转盘旁)
九江濂溪区滨湖幼儿园2024春季招生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596 字
+ 加入清单濂溪区滨湖幼儿园座落于濂溪区滨湖新城公租房小区内,是由濂溪区政府斥资700余万元,按照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进行建设,定位于“城市小区配套精品幼儿园”的政府公办幼儿园,成立于2019年9月。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园内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拥有多间幼儿游戏功能室、户外拥有沙水游戏区、攀爬区、大型玩具等游乐设施,为幼儿的身心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一个温馨的环境。
一、招生范围
招收适龄健康幼儿不限户籍。
二、网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2月24日,家长必须扫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新生预报名表》。(学位有限,先报先得。)
三、现场正式报名
(一)正式报名时间、地点
时 间:另行通知
上午8:30——11:40 ;
下午2:30——4:40。
地 点:濂溪区滨湖新城公租房12栋 滨湖幼儿园内(带齐资料,到园进行资料审核及登记)
热线电话:许老师:15779848290
王老师:18770207855
(二)正式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4、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查验证明;
(请到濂溪区姑塘镇卫生院开具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5、幼儿入园体检表;
(请提前带幼儿到濂溪区妇幼保健站进行体检)
6、幼儿彩色照片2张。
2024九江濂溪区虞家河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虞家河幼儿园是濂溪区教体局所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也是虞家河乡政府辖区内的首座公办幼儿园,园所位于怡芳苑二期B区内,占地面积2千余平方米,斥资五百多万元精心打造,是一所功能设施齐全、科学管理、环境优雅、师资力量雄厚的幼儿园。
招生对象#
小班:年龄在3-4岁健康适龄儿童;
中班:年龄在4-5岁健康适龄儿童;
大班:年龄在5-6岁健康适龄儿童;
(优先考虑年满3周岁幼儿,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年满2.5周岁幼儿。)
#所需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首页,父母双方与幼儿所在页);
2、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 ;
4、预防接种证明(带上预防接种本到濂溪区虞家河卫生院,开具《江西省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6、新生入园健康体检证明(体检导航地址:濂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预报名时间#
即日起报满为止!
#咨询热线#
方老师:15879290882
熊老师:15180660602
#报名地址#
濂溪区怡芳苑二期B区内(虞家河幼儿园)
#网上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新生家长扫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新生预报名登记表》即可预报名,后期我园会统一时间致电家长来园报名。
九江濂溪区孙家垅幼儿园2024春季招生报名
2023-12-12,全文共 408 字
+ 加入清单孙家垅幼儿园属于浔南小学的分支机构,是一所公办园,位于孙家垄安置小区内(青年路长虹派出所旁)已于2023年10月开园,为了积极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春季招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适龄健康儿童
招生范围优先考虑五里街道以及十里街道片区常住适龄健康儿童,在学位空余的情况下,可登记濂溪区户籍的常住居民中适龄健康儿童。
招生原则
为保障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于按规定时间预报名,符合招生年龄要求,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的幼儿家长,我园将根据招生人数依次审核录取,额满即止。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1月26日
报名方式
申请就读我园学位的幼儿家长,请在报名时间内扫下方二维码登录小程序进行预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是否正式录取以现场审核为准。(我园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你预约现场提交材料登记报名)
2023九江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有哪些?
2023-09-15,全文共 1640 字
+ 加入清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取得学历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人员:
1.户籍在九江市柴桑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九江市柴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4.持有九江市柴桑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柴桑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根据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实施,各县(市、区)在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同步开展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现场确认工作,申请人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原则上选择县区现场确认点,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备注: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户籍或者居住证所在地选择)。
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经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四)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①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②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九江濂溪区威家幼儿园2024年春季招生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458 字
+ 加入清单濂溪区威家幼儿园(濂溪区第八幼儿园),位于濂溪区威家镇威家中路,毗邻庐山植物园,环境优美,是濂溪区第一所普惠性乡镇公办幼儿园,建筑面积3290.99㎡,一体化的空间方便了幼儿生活和游戏,园内环境布置丰富多彩,充分体现了环境的教育性和儿童化特点。
招生对象
3-6岁的健康儿童(优先考虑年满3周岁幼儿,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年满2.5周岁幼儿。)
(名额有限,预报从速哦)
预报名时间:
即日起报满为止!
咨询热线:
杨老师:15270201631(微信同号)
报名地址:
濂溪区威家镇威家中路(威家幼儿园)
网上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新生家长扫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新生预报名表》即可预报名,后期我园会统一时间致电家长来园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本:幼儿所在户口本户主页、幼儿父亲户口页、幼儿母亲户口页、 幼儿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在濂溪区疾控中心拿预防接种证去办理)
4、幼儿健康证明(在濂溪区妇幼保健站体检)
5、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024九江濂溪区竹林幼儿园春季招生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521 字
+ 加入清单竹林幼儿园隶属于莲花镇中心小学(九江职业大学附属小学)管理,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竹林安置小区内(濂溪大道旁,奥克斯缔壹城南出口马路对面),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园内设有多功能教室,美工室、建构室、多媒体功能厅,班级均设有活动室、午睡室和盥洗室,阳光充足、光线良好、空气流畅、舒适美观;户外有沙池、30米朔胶跑道和大型游乐场,良好的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为全方位提高孩子们得的综合素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预报名登记
网上预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适龄幼儿家长必须扫上方二维码,如实填写《新生预报名表》。学位有限,先报先得。
招生热线:
詹老师:18070529513
佘老师:18179278893
报名材料准备
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
1、幼儿及幼儿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4、幼儿彩色照片2张;
5、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查验证明;
6、幼儿入园体检表。
请提前带幼儿到濂溪区妇幼保健站(王家凹小区旁)进行体检。
幼儿园位置
竹林安置小区内(濂溪大道旁,奥克斯缔壹城南出口马路对面,导航可搜索“竹林安置小区地块二”)
2023九江柴桑区下半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9-15,全文共 5437 字
+ 加入清单一、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认定。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现役军人和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取得学历证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人员:
1.户籍在九江市柴桑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九江市柴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4.持有九江市柴桑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柴桑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根据九江市教育局 九江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委托县(市、区)实施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工作委托各县(市、区)实施,各县(市、区)在开展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同步开展九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现场确认工作,申请人按照户籍(无户籍按暂住证)所在地原则上选择县区现场确认点,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
备注: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勾选九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按照户籍或者居住证所在地选择)。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经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四)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①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②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网报时间:2023年9月25日00:00-10月12日23:59,网报时间截止时,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网报对象: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在九江市柴桑区的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2.申请人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板,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确认对象: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在九江市柴桑区的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现场确认人员做好同步体检准备)。
2.现场确认地点: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用综合窗口(九江市柴桑区渊明大道6号)。
(三)提交材料
1.证件照片
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2.身份证明材料
(1)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持有本区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柴桑区居住证》原件。
(2)在柴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提供柴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驻柴桑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军士)证或警官(军士)证等部队颁发的有效证件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为柴桑区辖区内。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无须再次提交。
4.学历证明
(1)申请人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网报信息显示学历信息已核验的可不提交学历材料)。
(2)港澳台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2023年教师资格体检通知单(现场确认后发放)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报告由医院出具、收集汇总报认定机构,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6.考试合格证明或职业能力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7.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申请人由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后将申报人员名单统一发送到公安部门进行查询,申请人无需提供;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在现场受理前申领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领取函件可到九江市柴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九江市柴桑区行政审批局。
以下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提交的材料: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交材料不全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四)体检
1.体检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8日
2.体检对象: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人员。
3.体检地点: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健康管理中心(江州大道26号)。
4. 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项目及标准。
5.体检费用:体检时由医院收取。
(五)认定和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设置网报时间、完成现场确认、体检及发证工作。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打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认定后,应及时公布证书领取时间,做好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由区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发放,区行政审批局做好领证登记工作)。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确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确认点,申报信息填写有误、材料提交不全等原因,无法进行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后期邮寄证书时使用。如信息提供错误、不完整导致证书无法寄达,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留意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情形发生变化,可在现场确认前修改网报信息。
(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附件: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
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