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孤儿生活费补助申请指南
2023-09-18,全文共 843 字
+ 加入清单1、定义: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
2、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对象为: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和抚养人或监护人为贫困家庭(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的其他贫困家庭)的社会散居孤儿。
3、发放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
4、审批程序:
(1)、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由福利机构(县儿童福利机构及乡镇敬老院等)负责提供办理批准孤儿、弃婴入院手续的相关材料,填写《江西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报县民政局审批。
(2)、散居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a.申请。由孤儿监护人(抚养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
(2)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3)孤儿监护人(抚养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4)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孤儿监护人(抚养人)的贫困证明;
(6)残疾孤儿需提供残疾证明。
b.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监护人(抚养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抚养人)填写《江西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查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c.审批。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函告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民政部门应同时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抚养人)签定孤儿养育协议,对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抚养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应征求和尊重孤儿本人意愿。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九江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办理指南
2023-08-21,全文共 868 字
+ 加入清单一、补助标准:
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二、补助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申请表(申请表)
(3)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
(4)低保证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五、生活补助的申请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生活补助申请,并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学校。符合简化工作流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生活补助发放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受助学生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将生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一律不得以现金、实物、服务等形式发放或抵扣。
咨询窗口名称:
九江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窗口地址:
九江市八里大道166号西附楼四楼D432室
工作时间: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792-8907686
九江临时救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3-09-13,全文共 280 字
+ 加入清单答:每次应当不低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小金额先行救助标准每次不超过500元,同一对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特别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8倍。
临时救助有几种发放方式?
答:三种。临时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现金和实物三种方式发放。
2023九江独生子女伤残补助政策
2023-09-22,全文共 284 字
+ 加入清单补助人群:
1.伤残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病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父母,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助。
2.失独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目前我省按女方年龄分三个时段和三个标准落实失独特扶政策。对年龄在49–59周岁的,给予每人每月650元(国家标准);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810元。
补助标准:
1.伤残特扶。每人每月550元。
2.失独特扶。年龄在49–59周岁的,每人每月650元;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10元。
咨询电话:
计划生育协会:0792-8251369
社保科:0792-8574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