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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政策

九江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各年满60岁后,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详情请看正文:

2023-09-22,全文共 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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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人群:

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该夫妇各自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扶助。目前国家和省级奖扶标准合计每人每月100元。

补助标准:

每人每月100元

发放时间:

每年十二月前

咨询电话:

计划生育协会:0792-8251369

社保科:0792-857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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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独生子女伤残补助政策

2023-09-22,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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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人群:

1.伤残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病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父母,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助。

2.失独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目前我省按女方年龄分三个时段和三个标准落实失独特扶政策。对年龄在49–59周岁的,给予每人每月650元(国家标准);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810元。

补助标准:

1.伤残特扶。每人每月550元。

2.失独特扶。年龄在49–59周岁的,每人每月650元;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10元。

咨询电话:

计划生育协会:0792-8251369

社保科:0792-857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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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农村生育二女补贴政策

2023-09-22,全文共 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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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对象: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户)

补贴标准:

每人每年800元

发放时间要求:

每年12月份前

相关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九计生领字[2013]11号)

主管部门: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咨询电话:

社保科,0792-8574740 计划生育协会,0792-825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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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困难家庭孕妇免费基因检测政策

2023-09-18,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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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全市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健康九江建设,我市自2021年9月份全面启动开展困难家庭孕妇免费基因检测产前筛查工作。这是我市继免费补服叶酸、免费婚检、免费孕检后的又一项出生缺陷防控措施,是防止贫困代际传递、共建九江美丽家园的重要举措。

一、目标人群

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困难家庭。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支出型贫困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

二、免费检测项目

(一)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T21、T18、T13)检测。

(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α+β)301型筛查。

(三)耳聋基因检测项目。4个常见遗传性耳聋基因(GJB2、SLC26A4、12S rRNA、GJB3)不少于15个(含15个)突变位点检测。

三、采血机构和检测机构

符合目标人群条件的孕妇,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下面“一览表”中采血机构采血,市妇保院作为检测机构会为您免费进行检测,并向您反馈检测结果报告,详细事宜请拨打下面“一览表”中的电话进行咨询。

九江市困难家庭孕妇基因检测项目定点采血机构及检测机构一览表

县(市区)采血机构检测机构
机构名称咨询电话机构名称咨询电话
都昌县都昌县妇幼保健院0792-5230862九江市妇幼保健院0792-8118070
(保健科)
湖口县湖口县妇幼保健院0792-6332108
(保健科)
彭泽县彭泽县人民医院19165007934
(产科门诊)
庐山市庐山市人民医院0792-2666680
(行政办公室)
武宁县武宁县妇幼保健院0792-2787435
(孕管中心)
修水县修水县妇幼保健院0792-7275703
(孕管中心)
永修县永修县人民医院0792-3221581
(妇产科门诊)
德安县德安县人民医院0792-4623030
(妇产科门诊)
瑞昌市瑞昌市妇幼保健院0792-4816509
(产科门诊)
0792-4816397
(儿保科门诊)
共青城市共青城市人民医院0792-4342030
(妇产科门诊)
柴桑区柴桑区妇幼保健院0792-6823412
(妇产科住院部)
开发区委托九江市妇幼保健院0792-8361812
(区妇计中心)
濂溪区濂溪区人民医院0792-8254147
(妇产科门诊)
浔阳区委托九江市妇幼保健院0792-8112231
(区卫健委基卫股)
八里湖委托九江市妇幼保健院0792-3906397
(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卫健科)
庐山西海巾口:委托武宁县妇幼保健院0792-7705560
柘林:委托永修县人民医院(庐山西海社会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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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办理指南

2023-08-21,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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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标准:

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其中,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寄宿学生在此基础上每生每年增加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二、补助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学生;

5.烈士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其他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申请表(申请表)

(3)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登记证

(4)低保证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材料

五、生活补助的申请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出生活补助申请,并填写《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学校。符合简化工作流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生活补助发放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受助学生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每学期结束前,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将生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一律不得以现金、实物、服务等形式发放或抵扣。

咨询窗口名称:

九江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窗口地址:

九江市八里大道166号西附楼四楼D432室

工作时间:

夏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制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792-890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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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政策

2022-07-29,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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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政策(以下简称“政府资助金”)

1.政府资助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江西省人民政府自2007年起设立“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新考取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其入学时经济困难。

2.政府资助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当年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试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

3.政府资助金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政府资助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

5.如何申请政府资助金?

每年5月份开始受理申请,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高考报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1)通过学籍所在学校县(区)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通过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或户籍所在设区市招考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往届毕业生向报名点所在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在外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递交给受理申请的学校或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6.政府资助金如何发放?

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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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最新

2023-12-13,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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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省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是哪些?

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

二、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是多少?

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含)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如何申请学前教育资助?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幼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

四、学前教育资助如何评审发放?

学前教育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学期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至幼儿家长。

承诺书模板:以濂溪区第一幼儿园为例,大家可自行咨询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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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德安县购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2-06,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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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利用网络平台、自媒体及现场活动等渠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支持鼓励人民群众购买商品房改善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

(二)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德安县中心城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新建商品房(含住房、非住房)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税收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该项补贴申请流程原则上按《德安县中心城区申请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德住建字〔2022〕29号)执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

(三)支持居民个人换购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本地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县范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四)支持征收安置对象购买新房。适当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标准,稳步提高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对选择“房票”购买本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业服务型公寓的(以规划认定用途为准),由县财政给予奖励,具体“房票”奖励办法以实施细则为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五)实施人才安家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九发〔2023〕6号)及《德安县人才新政十条》(德发〔2023〕1号)要求,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全职新引进的在我县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省部级杰出人才、地市级领军人才、地市级杰出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4万元安家购房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我县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地市级储备人才、专科生和中专生,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安家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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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德安县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3-12-06,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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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才安家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九发〔2023〕6号)及《德安县人才新政十条》(德发〔2023〕1号)要求,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经济全职新引进的在我县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国际级顶尖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省部级杰出人才、地市级领军人才、地市级杰出人才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4万元安家购房补贴;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我县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地市级储备人才、专科生和中专生,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安家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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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德安县换购住房补贴政策

2023-12-06,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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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居民个人换购住房。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本地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县范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纳税人,按规定对其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落实保交楼商业配套融资。攻坚化解个别头部房企逾期交付风险,统筹化解其他房企风险,全力实现“保交楼、稳民生”目标任务,重塑市场信心。建立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支持将主贷银行等有关商业银行纳入保交楼项目工作专班,及时共享保交楼项目融资有关信息,积极为商业配套融资创建担保质押等条件。建立商业银行间竞争机制,将商业银行保交楼配套融资投放情况作为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资金存放的考核激励因素。(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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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德安县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2023-12-06,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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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阶段性购房契税补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德安县中心城区购买(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的新建商品房(含住房、非住房)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对购买业主给予50%税收补贴,契税实行先征后补。该项补贴申请流程原则上按《德安县中心城区申请购房补贴实施细则》(德住建字〔2022〕29号)执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

进一步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十)支持加快商业去库存。严格控制商业性房地产项目用地供给,合理规划商业办公布局及规模,杜绝盲目超前规划、超前建设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写字楼。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减商业、商务用地比例或将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已出让的商业、商住或可兼容商业性质的用地,在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及招商协议的前提下,确需设置服务型公寓产品的(其计容建筑面积与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之比原则上不超过50%),由建设单位依法按程序报县自然资源局批准。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购买、租用新建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幼儿园、文体活动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所、便民服务机构、创业中心、培训中心等项目。鼓励国有平台公司参与房企商业资产整合,通过购买非人防车位和闲置商业资产等来有效解决企业融资及停车难问题。个人购买经批准建设的服务型公寓,享受与该区域住宅同等落户政策,并可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具体入学政策由县教体局结合学位供给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中寰集团、县供电公司、德安润泉供水公司、德安港华燃气公司)

(十一)全面实行存量房“带押过户”。简化抵押存量房交易程序,符合相关条件的已抵押存量房,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带押过户”,节约交易双方资金和时间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安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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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九江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2023-11-23,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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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 0792 - 8226676

市卫健委: 0792 - 8191293

市林业局: 0792 - 8112485

市水利局: 0792 - 8584192

市住建局: 0792 - 8220240

市财政局: 0792 - 8581772

市港航局: 0792 - 8159201

市市监局: 0792 - 8211131

市审批局: 0792 - 8983486

市政府办公室: 0792 - 8211857

县 (市、区)政策咨询电话

修水县: 0792 - 7808691

湖口县: 0792 -3660965

浔阳区: 0792- 8239834

瑞昌市: 0792 - 4220201

庐山市: 0792 -2557923

柴桑区: 0792 - 6812185

共青城市: 0792 - 4357191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月1日(星期五)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上传本人近半年免冠照片后即可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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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才汇九江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一览

2023-11-08,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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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填表、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有疑问,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792-8580200。

(二)市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8211587。

修水县:0792-7808691濂溪区:0792-8270059

浔阳区:0792-8239834湖口县:0792-3660965

彭泽县:0792-5666535永修县:0792-3222255

德安县:0792-4334036瑞昌市:0792-4220201

庐山市:0792-2557923柴桑区:0792-6812185

共青城市:0792-4357191  都昌县:0792-5223932

(三)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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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2023-10-31,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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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城区范围内,对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下同)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契税补贴。该项补贴申请流程原则上按《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补贴实施细则》(九住建办字〔2022〕48号)执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他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住建办字〔2022〕48号申请流程:

① 契税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即申即享机制。

② 购房人在交契税时,同时填报《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并提交交易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银行卡(存折)等复印件。受理窗口即时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收契税补贴申请材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定期将申请材料移交给市住建局。

③ 市住建局将收到的《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信息,制成《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发放汇总表》,经审核确认后,将契税补贴款项发放至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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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省选调生安家费补助政策

2023-10-26,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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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选调生还可享受工作单位所在地市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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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0-11,全文共 1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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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补贴资金一级项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业务主管部门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时间要求相关政策文件(附文号)市直主管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备注
1计划生育扶助纯女结扎户养老保险卫生健康部门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户)每人每年800元每年12月份前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九计生领字[2013]11号)计划生育协会李沁卫, 0792-8251369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
2计划生育扶助失独家庭慰问金卫生健康部门市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每人每年500元每年12月份前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划生育协会李沁卫, 0792-8251369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
附件4:九江市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九财社[2020]10号)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对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该夫妇各自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扶助。目前国家和省级奖扶标准合计每人每月100元。每人每月100元每年12月份前《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计划生育协会李沁卫, 0792-8251369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卫生健康部门1.伤残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病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父母,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助。1.伤残特扶。每人每月550元。每年12月份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2]8号)计划生育协会李沁卫, 0792-8251369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
2.失独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目前我省按女方年龄分三个时段和三个标准落实失独特扶政策。对年龄在49–59周岁的,给予每人每月650元(国家标准);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810元。2.失独特扶。年龄在49–59周岁的,每人每月650元;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10元。
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40-48周岁)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40-48周岁父母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扶助制度)卫生健康部门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年龄在40–48周岁每人每月400元每年12月份前《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2]8号)计划生育协会李沁卫, 0792-8251369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
6阳光助学政策阳光助学政策卫生健康部门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中在读公办高中(中专、职业高中等除外)的女孩每人每学年1000元每年12月份前《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赣人口办字〔2009〕48号)计划生育协会李沁卫, 0792-8251369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
7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卫健委在岗乡村医生每年1800元每年12月份前1、江西省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社〔2009〕59号)基层卫生科潘云,0792-8323266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市级新增项目
2、关于申请 2021 年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及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赣卫基层便函〔2021〕4号)
8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卫健委年满 60 周岁且从业满20 周年,自愿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含已离岗退出乡村医生)每月300元每年12月份前关于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16)11号基层卫生科潘云,0792-8323266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市级新增项目
9乡村医生补助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卫健委乡村医生人员编制占40%、服务数量占55%、绩效评价占5%每年12月份前1.关于调整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要求的通知(赣卫药食字2021〕4 号)医政科尹晓云,15390862698社保科邱琳,0792-8574740市级新增项目
2.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社指〔2022〕30号)
3.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赣卫药食字〔202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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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失独家庭慰问金办理指南

2023-09-22,全文共 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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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失独家庭慰问金

发放对象:

市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500元

发放时间:

每年12月份前

相关政策文号:

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咨询电话:

计划生育协会:0792-8251369

社保科:0792-857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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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孤儿生活费补助申请指南

2023-09-18,全文共 8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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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

1、定义: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

2、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对象为:城乡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和抚养人或监护人为贫困家庭(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的其他贫困家庭)的社会散居孤儿。

3、发放标准: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

4、审批程序:

(1)、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由福利机构(县儿童福利机构及乡镇敬老院等)负责提供办理批准孤儿、弃婴入院手续的相关材料,填写《江西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报县民政局审批。

(2)、散居孤儿申请审批程序

a.申请。由孤儿监护人(抚养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户口本销户页或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殡仪馆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火化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

(2)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3)孤儿监护人(抚养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4)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5)孤儿监护人(抚养人)的贫困证明;

(6)残疾孤儿需提供残疾证明。

b.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监护人(抚养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符合发放条件的,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抚养人)填写《江西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查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c.审批。符合条件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函告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民政部门应同时与社会散居孤儿的监护人(抚养人)签定孤儿养育协议,对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以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相应要求,明确监护人(抚养人)应依法履行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签订孤儿养育协议应征求和尊重孤儿本人意愿。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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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出生缺陷免费筛查政策

2023-09-15,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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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孕妇每孕次免费提供一次超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和两次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

免费检查时间:超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筛查时间:妊娠11-14周的孕妇

产前血清学筛查时间:妊娠9-13+6周的孕妇

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未进行过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妊娠20周以内的孕妇

两次胎儿六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妊娠16-24周及30-34周的孕妇

为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新生儿“遗传四项”筛查、听力筛查、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免费检查时间:

新生儿遗传四项:出生后72小时~7天之内,充分哺乳后,对于各种原因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20天

听力筛查:出生后3-5天

耳聋基因检测:新生儿耳脊基因筛查(与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帅查同步采样)

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出生后6-72小时,出院之前

享受免费防控服务的人群包括:在我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建档、孕产期保健(产检)、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及其所生新生儿均可享受。产前筛查补助标准为每例570元,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标准为每例282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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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创业减税政策

2023-09-15,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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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者,一般可认定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或是小微企业。目前,针对此类人员,重点有以下税费优惠可以享受的。

(1)在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此项优惠政策是可以叠加享受在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的。

(2)“六税两费”的减征政策。“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八项税费。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减半征收。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对于增值税方面,目前的政策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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