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九江都昌县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指南最新
2023-12-07,全文共 838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高广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积极性、稳定性,结合我县2023年10月-11月集中受理社保补贴申报情况,并经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就202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工作补充意见及2024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具有我县城镇户籍,原县属国有、大集体企业改制或破产后解除劳动关系,失业后已实现灵活就业,足额缴纳当年度养老保险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含)3年的人员。
2.个人及时足额缴纳当年度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并已进行工商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改制或破产后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社保手册1份;
2.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1份。(须提前激活)。
三、有关规定
(一)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必须先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后再申报补贴。
(二)社保补贴逐年申请,随时申报,跨年不补。
(三)补贴时间为退休前三年,请务必在退休前逐年申请,退休后不再受理。
(四)“五险一金”中有任一险种是单位参保的,则不是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五)原已领取社保补贴三年期满的人员不再享受。
(六)申领人需要先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注意
2026年底前退休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申报。
如有近一年内退休尚未申报补贴或近三年跨年补贴未申报的对象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
0792-5223195
办理地址:
都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
2023九江因工致残补贴调整公告
2023-11-13,全文共 1217 字
+ 加入清单一、调整对象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202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已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实施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四)项办理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标准
(一)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伤残津贴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调整: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2元;三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8元。
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293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110元的、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927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744元的,分别按3293元、3110元、2927元、2744元计发。
(二)被确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因工致残职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档次,其生活护理费标准统一调整到3767元、3013元、2260元。
(三)因工死亡职工亲属已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58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3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43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如工亡职工有多个供养亲属的,其增加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144元/月。
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低于1464元的、其他亲属低于1098元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低于1464元的,分别按1464元、1098元、1464元计发。
(四)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1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6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调整后,五级伤残津贴低于2561元的、六级伤残津贴低于2195元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2561元、2195元计发。
(五)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2023年养老金调整后低于四级伤残津贴最低发放标准2744元的,补足至2744元。
四、经费来源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因工致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至六级因工致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致残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已按照《江西省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方案》(赣人社发〔2011〕21号)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管理的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调整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纳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管理的因工伤提前退休人员所需费用由退休前的用人单位支付。
2023九江大学生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
2023-12-13,全文共 1209 字
+ 加入清单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只可按上述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一次性10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网上首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四、申报流程
目前,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采取毕业生个人申报—系统校验—学校初审—学校公示、集中申领—人社部门复核——发放补贴资金的流程进行。
个人申报具体途径及流程如下:
1.通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站(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rsdt/index.html)的“高校(中职、技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事项
或直接登录“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http://zwfw.rst.jiangxi.gov.cn:8081/jxjycyfw/ycxqzcybt/index.html#/)的“学生入口”,选择“个人登录”,在三种登录方式中选择一种:
(1)账号密码登录;
(2)手机号登录;
(3)赣服通扫描登录。
2.确因不便网上申请的,可向所属院校就业部门线下申报。
五、所需材料
毕业生需签署申请承诺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若系统提示“系统审核通过”,则无需上传材料。
(一)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二)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2)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2.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3.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2)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须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户籍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1)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2023九江人才落户补贴办理指南
2023-10-20,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支持人才落户九江。对首次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的45周岁以下、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当年在九江缴纳社保满6个月和落户凭证,三年内每人每年给予2000元落户补贴。
事项名称
人才落户补贴
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申请材料:
九江市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
申请对象的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本人学历、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
申请条件:
1.首次(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曾经有过落户九江经历的也属于补贴范围)的45周岁以下、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2.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出再迁入的人才,不享受落户补贴。
3.申报对象需落户九江;
4.申报对象需在九江缴纳社保满6个月。
2024九江应届生求职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3-09-19,全文共 644 字
+ 加入清单所需材料
毕业生需签署申请承诺并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若系统提示“系统审核通过”,则无需上传材料。
(一)学籍证明材料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二)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2)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2.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3.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2)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须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4.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户籍地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
5.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①、②项材料):(1)申请人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或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申报过程中存在疑问的,请同学们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
九江人才落户补贴有多少钱2023
2023-11-22,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补助标准
三年内,每人每年2000元。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对象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于次月发放补贴。
其他要求
申报对象因户口迁出或社保转移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补贴发放地人社部门报备,不再享受人才落户补贴。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对象任何人才项目申报。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对象参保及落户情况,第二年、第三年落户补贴发放前需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则继续发放,无需申报对象再次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行政许可服务科;服务电话:0792-8563518)。
九江人才落户补贴咨询电话(各区县)
2023-11-22,全文共 257 字
+ 加入清单一、申报对象
首次(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移至九江(含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曾经有过落户九江经历的也属于补贴范围)的45周岁以下、中专(技工院校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
2022年7月5日及以后将户口迁出再迁入的人才,不享受落户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需落户九江;
2.申报对象需在九江缴纳社保满6个月。
三、申报材料
1.《九江市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2.申报对象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申报对象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证书。
四、补助标准
三年内,每人每年2000元。
九江人才租房补贴有多少钱?
2023-10-20,全文共 154 字
+ 加入清单实施人才安居计划。地市级领军及以上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倍数限制,贷款额度上浮20%。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新引进的在九江无住房且未享受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安家费的博士、硕士(或“双一流”本科生)、本科生、专科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租房补贴。
2023九江人才购车补贴去哪申请?
2023-11-18,全文共 239 字
+ 加入清单按照属地原则(社会组织按审批层级,其他用人单位按财税受益地确认),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电话:0792-8537003)。2022年8月《关于印发的通知》(九才字〔2022〕15号)同时废止。
九江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023-09-04,全文共 349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1)学籍证明
(2)《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通过申请人填写的表单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原件和贷款合同复印件(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互联网,app首先需要注册账号并登陆。自助终端读验身份证件或扫描电子社保卡登录。
申报人选择要办理的业务,点击办理
显示老百姓在申报业务时需要注意的内容
判断申请人是否有申领补贴资格,若判断无资格,会提示没有资格告知
业务表单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九江人才落户补贴户口迁出后还能领吗?
2023-11-22,全文共 392 字
+ 加入清单申报对象因户口迁出或社保转移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补贴发放地人社部门报备,不再享受人才落户补贴。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对象任何人才项目申报。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对象参保及落户情况,第二年、第三年落户补贴发放前需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则继续发放,无需申报对象再次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行政许可服务科;服务电话:0792-8563518)。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对象通过“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分厅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于次月发放补贴。
2023九江人才购车补贴申请对象
2023-11-18,全文共 3533 字
+ 加入清单申报对象
即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人才、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人才、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
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权威奖项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的院士。
(三)工程项目类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五)经国家部委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二、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
2.近5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前3名;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5.中宣部、中国文联、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颁授的国家级文艺最高奖项获得者;
6.体育项目国家队主(总)教练;获得国际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二)头衔称号类
1.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者;国家级中青年专家;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岐黄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4.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三)工程项目类
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1.近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2.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五)经国家部委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近5年,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艺术基金获得者;
2.国家级文艺最高奖项提名、入闱者;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获得者;
3.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4.体育项目国家队助理(分管)教练;获得国家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5.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4、5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第4、5 名及银奖获得者前3名;
6.国家部委定期举办的,契合人才主题的各类行业评选、竞赛、成果展示、技术改进等方面最高级别奖项的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全国技术能手。
(三)工程项目类
1.省“双千计划”人才工程入选者;
2.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3.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1.近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分管科研工作)、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2.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主要负责人;中国企业1 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总部董事会、经理层或相同级别的成员,控股二级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3.国家重点课题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研究计划主要负责人;
4.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相关领域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且在我市获取年薪或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达到上一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的人才;
5.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经省部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江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
3.体育项目省队主(总)教练;获得省级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4.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第4、5名;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和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获得者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5.省特级教师;
6.由省部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契合人才主题的各类行业评选、竞赛、成果展示、技术改进等方面最高级别奖项的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全省名中医;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
(三)工程项目类
省“高技能高层次”领军人才、“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 等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高技能人才表彰荣誉获得者。
(四)职务职位类
1.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2.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控股二级公司副职或者相同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在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
3.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且在我市获取年薪或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达到上一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倍及以上的人才;
4.近5年,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5.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经省部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五、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江西省文化艺术基金获得者;
2.地厅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契合人才主题的各类行业评选、竞赛、成果展示、技术改进等方面最高级别奖项的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经官方认定、行业认可、公众知晓的国家级协会会员;
2.江西省技术能手;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
3.体育项目省队助理(分管)教练;获得市级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4.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具有独特技艺且品牌影响力大的中华“老字号”传承人;
5.市级名医、名师、名家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九江工匠;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
7.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入选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三)工程项目类
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1.省级龙头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2.上年度纳税额在全市排名前十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上年度出口总额排名全市前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主要负责人;
4.驰名商标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商标博览会金奖产品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上年度现汇进资超1000万美元的鼓励类外资项目所属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6.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且在我市获取年薪或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达到上一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倍及以上的人才;
7.瞪羚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学历职称类
1.博士研究生;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六)行业资质类
1.入选国家级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等相关专业技术类专家库或智库人才;
2.近5年,主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标准获得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加入国家级行业协会主持、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人才。
(七)经地厅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2023九江大学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指南
2023-12-13,全文共 1426 字
+ 加入清单发放对象、条件及标准
对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政策执行期内(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其缴纳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且审核时三项社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其中:
1.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3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江西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社保信息系统)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数据交换核验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确定。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2022年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通过社保信息系统与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核验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确定。
3.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在我省已登记失业、企业申报或数据比对期间16-24周岁的青年。通过社保信息系统与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核验确定。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首次数据比对时,按其2023年7月的年龄确定。
1名上述三类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由企业申报或数据比对当月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同一人员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办理方式及途径
根据畅通领、安全办等要求,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
(一)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情况、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数据分发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向人员所在企业发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各地应及时在社保信息系统“业务办理——失业待遇——失业待遇支付管理——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模块中完成受理审核发放工作。企业基本信息不全的,补全信息后可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办理。
(二)企业申报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审核办结。
资金发放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事后核查
要做好基金风险防范,强化事后核查,统筹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畅通领、安全办。人社部开展全国信息比对核查后下发的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疑点数据,各地要立即核实,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对于同一人员的信息用来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由后享受政策企业退回资金。
2023九江市本级社保补贴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2023-11-11,全文共 390 字
+ 加入清单1.户籍为九江市行政范围内,从事灵活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登记(此三项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人社窗口办理),且个人已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已享受社保补贴优惠政策期满的除外)。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已脱贫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个人及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的自主创业并已进行工商登记的毕业五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当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档缴费的三分之二。
九江2023购房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2023-11-29,全文共 323 字
+ 加入清单申请购房补贴提供的材料如下:购房合同首页、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家庭人员信息及婚姻户籍材料。
附件:九江市购房补贴申请表材料汇总
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1、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12月30日前缴清契税的,购买商品房住宅的家庭或个人,享受阶段性购房补贴及50%契税补贴;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家庭或个人,享受50%契税补贴。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2、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家庭或个人,享受50%契税补贴。具体以相关文件为准。
2023九江大学生一次性扩岗补贴怎么申请
2023-12-13,全文共 439 字
+ 加入清单办理方式及途径
根据畅通领、安全办等要求,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申报”的方式办理。
(一)免申即享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保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情况、是否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及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人社部下发的名单数据分发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向人员所在企业发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可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各地应及时在社保信息系统“业务办理——失业待遇——失业待遇支付管理——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模块中完成受理审核发放工作。企业基本信息不全的,补全信息后可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办理。
(二)企业申报企业可通过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审核办结。
2023九江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怎么领取?
2023-09-14,全文共 1192 字
+ 加入清单第一步:下载赣服通APP或支付宝搜索赣服通;
第二步:打开赣服通APP,点开人社专区;
第三步:点击社保补贴申领
或拉到最下面点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如果弹出“该人员不存在有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不能办理该事项”对话框,说明申领人的失业登记未录入江西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乡镇)人社窗口办理①失业登记 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③就业登记后,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第四步:点在线办理;
第五步:选择九江市本级;
第六步: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核对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业务信息填写;
(1)开户行:社会保障卡左上角
(2)银行账号:社会保障卡上的银行卡号(社会保障卡须提前去银行激活)
(3)月份填写:(先填结束月,后填开始月)
①男性今年满55周岁(即1967年出生且第一次申领),则按月份填写,填满55周岁的下一个月;例:1967年2月18日出生,开始年月填202203,结束年月填202212;
②女性今年满45周岁(即1977年出生且第一次申领),则按月份填写,填满45周岁的下一个月;例:1977年3月18日出生,开始年月填202204,结束年月填202212;
③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开始年月填202201,结束年月填202212;
④男性今年满60周岁,女性今年满50周岁,按满周岁月份填写。例:男性1962(女性1972)年7月18日出生,开始年月填202201,结束年月填202207。
(4)缴费额填写如下表,请按实际缴费月数对应的金额填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未参保的填0,失业保险填0。(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20元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补贴月数
补贴月数 | 1个月 | 2个月 | 3个月 | 4个月 | 5个月 | 6个月 | 7个月 | 8个月 | 9个月 | 10个月 | 11个月 | 12个月 |
养老缴费7992 | 666 | 1332 | 1998 | 2664 | 3330 | 3996 | 4662 | 5328 | 5994 | 6660 | 7326 | 7992 |
养老缴费8472 | 706 | 1412 | 2118 | 2824 | 3530 | 4236 | 4942 | 5648 | 6354 | 7060 | 7766 | 8472 |
医疗填写金额 | 326.88 | 653.76 | 980.64 | 1307.52 | 1634.4 | 1961.28 | 2288.16 | 2615.04 | 2941.92 | 3268.8 | 3595.68 | 3922.56 |
备注: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为7992元和8472元;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4772.4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3922.56元、大病保险为326.88元、生育保险为523.01元),社保补贴只给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大病保险、生育保险不在补贴范围内。
(5)就业地点(单位):填灵活就业证明单位盖章的公司名称
(6)人员类别:4050
第九步:上传户口本原件扫描件或照片、灵活就业证明扫描件或照片、社会保障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扫描件或照片须清晰度高,可识别);
第十步:完成。
2023九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一览
2023-10-11,全文共 1963 字
+ 加入清单序号 | 补贴资金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要求 | 相关政策文件(附文号) | 市直主管部门归口业务科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
1 | 计划生育扶助 | 纯女结扎户养老保险 | 卫生健康部门 | 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户) | 每人每年8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关于印发九江市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含一女)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九计生领字[2013]11号) | 计划生育协会 | 李沁卫, 0792-8251369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
2 | 计划生育扶助 | 失独家庭慰问金 | 卫生健康部门 | 市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每人每年5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九江市财政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计划生育协会 | 李沁卫, 0792-8251369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
附件4:九江市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九财社[2020]10号) | |||||||||||||
3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卫生健康部门 | 对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在该夫妇各自年满60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奖励扶助。目前国家和省级奖扶标准合计每人每月100元。 | 每人每月1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83号) | 计划生育协会 | 李沁卫, 0792-8251369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
4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 卫生健康部门 | 1.伤残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病残(三级以上)家庭的父母,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扶助。 | 1.伤残特扶。每人每月55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2]8号) | 计划生育协会 | 李沁卫, 0792-8251369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
2.失独特扶。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目前我省按女方年龄分三个时段和三个标准落实失独特扶政策。对年龄在49–59周岁的,给予每人每月650元(国家标准);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810元。 | 2.失独特扶。年龄在49–59周岁的,每人每月650元;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810元。 | ||||||||||||
5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40-48周岁) | 江西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40-48周岁父母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扶助制度) | 卫生健康部门 |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年龄在40–48周岁 | 每人每月4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赣卫人口字[2022]8号) | 计划生育协会 | 李沁卫, 0792-8251369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
6 | 阳光助学政策 | 阳光助学政策 | 卫生健康部门 | 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中在读公办高中(中专、职业高中等除外)的女孩 | 每人每学年10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赣人口办字〔2009〕48号) | 计划生育协会 | 李沁卫, 0792-8251369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
7 | 乡村医生补助 |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 卫健委 | 在岗乡村医生 | 每年18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1、江西省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社〔2009〕59号) | 基层卫生科 | 潘云,0792-8323266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市级新增项目 | |
2、关于申请 2021 年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补助及养老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赣卫基层便函〔2021〕4号) | |||||||||||||
8 | 乡村医生补助 |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 | 卫健委 | 年满 60 周岁且从业满20 周年,自愿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含已离岗退出乡村医生) | 每月300元 | 每年12月份前 | 关于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16)11号 | 基层卫生科 | 潘云,0792-8323266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市级新增项目 | |
9 | 乡村医生补助 |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 卫健委 | 乡村医生 | 人员编制占40%、服务数量占55%、绩效评价占5% | 每年12月份前 | 1.关于调整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要求的通知(赣卫药食字2021〕4 号) | 医政科 | 尹晓云,15390862698 | 社保科 | 邱琳,0792-8574740 | 市级新增项目 | |
2.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社指〔2022〕30号) | |||||||||||||
3.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赣卫药食字〔2023〕1 号) | |||||||||||||
九江经开区2023社保补贴怎么申请?
2023-11-13,全文共 259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1、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4050”(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年龄条件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4、城乡贫困劳动力;
5、因承包土地被征用而失去土地的人员。
设定依据: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发布)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
3、养老保险手册
4、社保缴费单据
5、《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认定表》
6、《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7、社保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