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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待遇

济南待遇专题栏目,提供与济南待遇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济南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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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如何查询工伤保险待遇?

2023-10-13,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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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如何查询工伤保险待遇

济南市工伤职工可以通过“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社保—工伤业务—工伤待遇查询”功能查询发放详情。

为切实保障济南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提高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目前,我市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启动,调整后的待遇以及1至9月补发的待遇都将于2023年10月13日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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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024-04-15,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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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搜索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点击办社保,跳转至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进入济南社保页面,点击我要办认证,进入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2.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本人认证的,直接点击“本人认证”进行刷脸识别认证:

为他人认证(如:配偶、父母、亲属等)的,点击“代他人认证”,添加人员信息便可进行认证:

认证成功后,会出现下次需要认证的时间提醒:

也可以返回首页,搜索“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选择“认证结果查询”,经过授权确认后,便可查询本人本年度认证结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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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生医保门诊统筹待遇2023

2023-08-09,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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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具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校医院承担本校全部大学生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

大学生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支付35%,其余65%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拓展信息

居民医保免费药待遇

参保人可以在签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社区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领取5种免费基本药物。

5种药物分别是治疗高血压的基本药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糖尿病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片)、治疗冠心病的基本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片)。

免费药将根据患者申请和治疗需求,按指定规格发放。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按照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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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2024-03-01,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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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群同样需要按期进行资格认证(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群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济南市已取消了集中认证环节,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即可完成静默认证(通过的不需要本人操作就能完成认证,目前90%以上人群都能实现静默认证)。确实获取不到任何信息的人员仍需要认证。当然以上领取待遇人员也可采取主动认证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

认证方式有多种,可通过单位进行认证也可通过网上自主进行认证。比如: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爱山东”打开爱山东,在搜索中输入认证,找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按步骤操作即可完成。(可在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工伤劳鉴专区有操作视频讲解)

提醒大家需注意:如出现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及时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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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津贴待遇

2023-08-09,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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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条件

1.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2.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按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3.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津贴计算公式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 X 津贴支付天数 ÷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津贴支付期限

1.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生育一胎时年满23周岁的158天,不足23周岁的98天;二胎及三胎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2.计划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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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2024-03-01,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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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二,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第三,必要时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可分为三大块:一是医疗待遇、二是伤残待遇、三是工亡待遇。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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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2024-03-01,全文共 3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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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工伤保险待遇汇总

一、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职工或其近亲属能够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职工或其近亲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的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首先职工在工作活动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单位也要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做好安全教育,防止或减少工伤和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这些至关重要。

接下来我介绍一下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发生工伤后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可分为三大块:一是医疗待遇、二是伤残待遇、三是工亡待遇。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享受以上诸多待遇是有前提条件的:

第一,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二,经工伤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第三,必要时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伤残等级。

三、伤残待遇里包含着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这些三项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并鉴定有伤残等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一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工伤职工本人工资5000元,鉴定为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5000=35000元;工伤职工本人工资5000元,鉴定为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5000=55000元。

下面再介绍一下伤残津贴: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本人工资的85%,本人工资的80%,本人工资的75%。

注意: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待遇的,养老金高于伤残津贴的,停发伤残津贴;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例如,工伤职工本人工资5000,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5000*90%=4500元;工伤职工本人工资5000,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标准:5000*75%=3750元。

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例如:今年被鉴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 353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2828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为2121元。

此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计算中涉及的“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四、伤残待遇里还有一项,就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这个补助金,待遇标准又是如何计算的?

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标准分别为:五级伤残22个月,六级伤残18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0个月,九级伤残7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例如: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八级伤残,2023年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7069=70690元。

五、有些职工可能会出现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并鉴定为多个伤残等级,那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享受?

假如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

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比如说工伤职工在同一单位就业第一次工伤鉴定为8级,第二次工伤鉴定为10级,解除劳动合同时则按8级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六、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时多次发生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只能享受一次吗?

不是的,这两种补助金的享受次数是不一样的。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就业时多次发生工伤,应当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分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像刚才提到的那种情况,两次工伤两个鉴定等级,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享受一次,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享受两次。

七、当发生严重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不幸去世了,也就是职工因工死亡,他们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什么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如果职工不幸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可以领取三项待遇: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比如,2023年丧葬补助金标准是6*7069=4241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

20*49283=98566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是配偶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可领取职工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还有一些情况需要特殊判断。

八、工伤职工能享受的医疗待遇有哪些?

工伤职工医疗待遇分四项:

第一个是医疗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如果发生工伤时情况紧急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救治。

第二项是康复费用:并不是所有康复都可报销,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取得康复确认资格,到工伤保险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康复,同时符合上面提到的“三个目录”标准的,才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项是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享受伙食补助费(目前伙食补助费执行的标准是27.38元/天);

第四项是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可报销(按照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标准执行,异地就医的医院外伙食补助费按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27.38元,异地就医的医院外食宿费,限支付2天)。

九、工伤职工门诊和住院的费用如何结算?

门诊和住院费用结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工伤认定结论的,除存在第三人责任外,可以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工伤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工伤认定书等凭证到我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协议医疗机构可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下载专区查看),协议医疗机构会对职工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和伤情进行核实,确认后在工伤保险结算系统进行登记,工伤职工门诊、住院结算时只需结算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即可。

另外一种是工伤职工治疗时未获得工伤认定结论的,可采取现金或医保方式结算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等拿到认定书后,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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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领取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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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济南市全面推进退休人员(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待遇。领取条件

1.正常退休:达到国家法定(规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已取得特殊工种认定资格,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满15年。

3.病退:已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缴费(含视同年限)满15年。

4.随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男满60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岁。

5.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岁,女满55岁。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登录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职工减员(在职转退休)后点击社会保险-退休管理-退休申报:输入职工身份证号后点击查询,核对职工信息录入退休日期、退休类别、公安分局、代发机构,填写户口登记地址等信息,上传职工身份证、岗位等相关材料。核对退休申报信息,等待中心审批。审核通过后打印养老待遇核定表(临时待遇的打印临时待遇待遇核定表)、待遇公示表,加盖单位印章在单位公示。

点击进入:济南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公示期(10天)满后登录社保网上服务系统点击退休复核,录入职工身份证号码,核实姓名无误后进入扫描退休申报复核材料页面上传加盖印章的养老待遇核定表、待遇公示表,核对退休申报复核信息,等待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办理完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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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2023-08-09,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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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可自愿选择一家居民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选择乡镇卫生院的,该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所有村卫生室皆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自备案之日起享受对应年度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期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相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设起付标准,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部分),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负担50%,个人负担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大学生:

具有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资格的校医院承担本校全部大学生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

大学生在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个人支付35%,其余65%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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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23-10-12,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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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山东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75元、165元、155元、145元的标准增加。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每人每月分别为3535元、2828元、2121元。

设区的市按该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生活护理费高于以上标准的,其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暂按该市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1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三、资金来源

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所需费用,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工伤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亲属的关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3年10月15日前将调整的待遇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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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汇总

2023-08-09,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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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前检查费

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机关事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男性失业人员(配偶无工作)2.享受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采取按人头定额支付方式,按其配偶生育时35周岁以下的标准为600元,生育时超过35周岁(含)的,标准为900元。随生育医疗费一并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机关事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男性失业人员(配偶无工作)

2.享受待遇标准: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计划生育医疗费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失业人员

2.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有关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配偶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105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1350元。配偶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75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的1000元;绝育手术费600元;复通手术费900元。

男职工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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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申领生育待遇所需材料汇总

2023-08-09,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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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出院记录。

二、引、流产所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2.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手术所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诊费用清单;

2.出院记录(诊断材料),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四、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所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2.出院记录。

点击查看2023年济南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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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024-04-15,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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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退休时上年度省或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3)省政府鲁政发〔1997〕109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鲁政发〔2006〕92号文件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

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有的朋友还有一个“过渡性养老金”,它的计算方法各地不同。

可以看出,养老金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间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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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

2023-10-24,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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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前检查费

(一)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女性失业人员

2.享受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采取按人头定额支付方式,标准为1200元,生育时超过35周岁(含)的,标准为1800元。产前检查费在女职工生育分娩出院时,随生育医疗费一并支付。

(二)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机关事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男性失业人员(配偶无工作)

2.享受待遇标准:产前检查费采取按人头定额支付方式,按其配偶生育时35周岁以下的标准为600元,生育时超过35周岁(含)的,标准为900元。随生育医疗费一并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女职工(含退休人员)、女性失业人员

2.享受待遇标准: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的住院手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及分娩时引起的疾病、合并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100%。

(二)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机关事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男性失业人员(配偶无工作)

2.享受待遇标准: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三)女性灵活就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

1.享受待遇人员类别: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人员)、失业人员

2.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有关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350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的2000元;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配偶怀孕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1050元,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1350元。配偶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75元,因病情需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的1000元;绝育手术费600元;复通手术费900元。

(3)男职工绝育手术费12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四、津贴待遇

(一)享受条件

1.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实行按月发放。

2.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按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3.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在用人单位应继续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津贴计算公式

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月缴费工资 X 津贴支付天数 ÷30天(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津贴支付期限

1.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生育一胎时年满23周岁的158天,不足23周岁的98天;二胎及三胎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

2.计划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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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2023-10-13,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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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伤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经办机构经办电话经办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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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0531-88873720高新区舜华路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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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条件2023

2023-10-11,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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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1.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2.参保职工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享受生育津贴。如参保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补助金应具备条件:

1.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2.男职工的配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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