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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指南

想申请惠州慈云图书馆场地开展活动应该怎么办?要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要走什么流程?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0-03-20,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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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指南

为提高我馆服务质量,保障读者平等使用图书馆资源,维护读者公共文化活动权益。为进一步加强惠州慈云图书馆免费开放场馆和入馆活动团队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免费开放时间:

周二至周日9:00—21:00

二、馆内各厅室使用原则:

馆内各厅室在保证室内重大活动、馆内重点活动优先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先申请先安排、团队活动与全民阅读推广等活动同步进行的原则调配使用。承诺保证所开展活动均为公益性质并免费向广大市民提供参与活动机会。

三、申请入馆活动团队应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一)本市合法公民与具有法人(民办非法人)资格的团体均可提出申请。

(二)以组织名义申请的,须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管理好该团的能力,并承诺对团队成员的所有行为负责。

(三)申请人应当自愿签订入馆活动承诺书并按申请时间在馆内进行活动。

(四)申请入馆活动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申请入馆活动人员均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馆内相关管理规定。

四、申请入馆活动流程:

入馆开展活动的市民、团队向市惠州慈云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有:

1、申请函(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表》和《惠州慈云图书馆免费开放场馆使用承诺书》(两表可在正文下方下载)。

上述所有材料需纸质版提交至惠州慈云图书馆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

惠州慈云图书馆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所需证件齐全后与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备案并签订承诺书。

按时入馆开展活动。

五、入馆活动人员须知:

(一)入馆活动人员凭活动证进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须由监护人陪同,孕妇须由家人陪同。

(二)入馆活动人员应当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造成馆内设施设备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三)入馆活动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追逐推搡、不与他人发生冲突、举止文明、衣冠整洁,在馆内进行活动时应当注意安全,并留意各处安全标志。

(四)入馆活动人员禁止在各厅室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严禁携带宠物。

(五)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危险品入馆。

(六)严禁在馆内从事推销各类商品、散发广告等与活动无关的事务。

(七)入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使用器材、肢体运动表演、辅导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量力而行,出现问题后果自负。惠州慈云图书馆仅负责提供场地,不对入馆活动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负责。

(八)严禁在电梯内、上下楼梯道等地方进行打闹、推搡、起哄、突然停留、大声喧哗等恶意扰乱秩序的行为,以免发生意外。严禁在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上坐立、打滑,在馆内进行一切危险举动。

(九)遇有重大活动或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时,须服从惠州慈云图书馆统一安排,不得阻挠妨碍我馆进行正常活动。

(十)入馆活动人员应当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依次按顺序进出,对于无理拒绝工作人员安排的,惠州慈云图书馆有权责令其立即离馆。

(十一)若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因惠州慈云图书馆原因导致的入馆活动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我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入馆活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管理。

(十三)活动结束后应当妥善处理场内环境,将场地还原至使用前状态,并与馆内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十四)因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由个人承担,惠州慈云图书馆不予负责。

六、场地使用范畴:

四楼报告厅及华强厅仅用于全民阅读推广、朗诵活动等公益性活动,不做其他用途。活动人员应当按照特定用途进行使用,严禁在馆内进行非法串联、秘密集会、传销等一切违规违法犯罪活动。

七、联系方式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5号三楼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

咨询电话:0752-278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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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5号三楼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

咨询电话:0752-278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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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馆活动流程

入馆开展活动的市民、团队向市惠州慈云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有:

1、申请函(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表》和《惠州慈云图书馆免费开放场馆使用承诺书》(两表可在正文下方下载)。

上述所有材料需纸质版提交至惠州慈云图书馆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

惠州慈云图书馆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所需证件齐全后与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备案并签订承诺书。

按时入馆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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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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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申请入馆活动流程

入馆开展活动的市民、团队向市惠州慈云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有:

1、申请函(盖公章)

2、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表》和《惠州慈云图书馆免费开放场馆使用承诺书》(两表可在正文下方下载)。

上述所有材料需纸质版提交至惠州慈云图书馆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

惠州慈云图书馆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所需证件齐全后与读者活动综合服务部备案并签订承诺书。

按时入馆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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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活动场地预约使用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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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云图书馆申请入馆活动团队应具备以下几点条件

(一)本市合法公民与具有法人(民办非法人)资格的团体均可提出申请。

(二)以组织名义申请的,须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管理好该团的能力,并承诺对团队成员的所有行为负责。

(三)申请人应当自愿签订入馆活动承诺书并按申请时间在馆内进行活动。

(四)申请入馆活动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申请入馆活动人员均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馆内相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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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楼报告厅及华强厅仅用于全民阅读推广、朗诵活动等公益性活动,不做其他用途。活动人员应当按照特定用途进行使用,严禁在馆内进行非法串联、秘密集会、传销等一切违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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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内各厅室在保证室内重大活动、馆内重点活动优先使用的基础上,按照先申请先安排、团队活动与全民阅读推广等活动同步进行的原则调配使用。承诺保证所开展活动均为公益性质并免费向广大市民提供参与活动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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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办税预约了现场办理怎么取消预约(附预约规则)

2022-02-10,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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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惠州税务”公众号预约成功后,如需取消预约,请进入公众号底部菜单选择“微服务”—“预约办税”,填写证件类型与号码,点击“我的预约”并取消。

预约规则

1、可提前1到3个工作日预约办税服务

2、每月23日下午为服务厅集中学习日

每月23日下午(办税服务厅集中学习时间,节假日顺延)取消全部业务预约。

3、按证件号码进行预约

企业办税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预约,个人办税按身份证号预约。

4、实行按户预约、每户在半天内只能成功预约1次

每个预约号可办理同一户(个)纳税人不同类型的多项业务(只需按其中一项业务预约),所办业务涉及不同窗口的可“一号通办"。每户纳税人(缴费人)在半天内只能成功预约1次。

5、提前15分钟到现场取号

纳税人(缴费人)可于预约时间段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取号。预约成功后无法准时到场取号的,需提前取消预约;未提前取消且未在预约时段内到场取票的,视为失约。

6、5次失约的预约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经5次失约的预约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自失信之日起30目内无法预约惠州市税务局任网一家办税服务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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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入馆活动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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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云图书馆入馆活动人员须知

(一)入馆活动人员凭活动证进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须由监护人陪同,孕妇须由家人陪同。

(二)入馆活动人员应当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造成馆内设施设备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三)入馆活动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追逐推搡、不与他人发生冲突、举止文明、衣冠整洁,在馆内进行活动时应当注意安全,并留意各处安全标志。

(四)入馆活动人员禁止在各厅室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严禁携带宠物。

(五)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管制械具及其他危险品入馆。

(六)严禁在馆内从事推销各类商品、散发广告等与活动无关的事务。

(七)入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使用器材、肢体运动表演、辅导时应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量力而行,出现问题后果自负。惠州慈云图书馆仅负责提供场地,不对入馆活动人员的人身及财产损害负责。

(八)严禁在电梯内、上下楼梯道等地方进行打闹、推搡、起哄、突然停留、大声喧哗等恶意扰乱秩序的行为,以免发生意外。严禁在走廊栏杆和楼梯扶手上坐立、打滑,在馆内进行一切危险举动。

(九)遇有重大活动或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时,须服从惠州慈云图书馆统一安排,不得阻挠妨碍我馆进行正常活动。

(十)入馆活动人员应当服从我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依次按顺序进出,对于无理拒绝工作人员安排的,惠州慈云图书馆有权责令其立即离馆。

(十一)若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因惠州慈云图书馆原因导致的入馆活动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我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入馆活动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管理。

(十三)活动结束后应当妥善处理场内环境,将场地还原至使用前状态,并与馆内工作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十四)因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由个人承担,惠州慈云图书馆不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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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慈云图书馆自助借还机使用说明

2020-03-20,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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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书

(1)点击“借书”;

(2)将读者证件放置到“读者证扫描区”,并输入读者密码;

(3)读者身份验证成功后,将图书翻开到图书条码页,沿V形槽,将图书条码放置到“图书条码扫描区(图书验证过程中,请勿移动图书,直至系统提示借书成功)”。

(4)选择“继续借书”,或取走打印凭条;

以上是借书的步骤。每个操作的对话框都是有30秒倒计时,倒计完毕会提示借阅不成功或者跳转到欢迎界面。

2 还书

(1)点击“还书”;

(2)将图书翻开到图书条码页,沿V形槽,将图书条码放置到“图书条码扫描区(图书验证过程中,请勿移动图书,直至系统提示还书成功)”。

(3)选择“继续还书“,或取走打印凭条;

以上是还书的步骤。每个操作的对话框都是有30秒倒计时,倒计完毕会提示还书不成功或者跳转到欢迎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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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独生子女父母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14,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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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精神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相关规定,应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2016年1月1日)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条件

具有惠州户籍,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该子女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

奖励标准

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奖励申请途径和申请材料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奖励对象(含符合奖励条件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职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两份的《惠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签署申请承诺。省外或省内其他地市迁入、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可申请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核准或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调查核实。省外或省内其他地市迁入对象,应积极配合乡镇(街道)核实本人婚育情况等计划生育事项。

奖励金发放时间和方式

奖励金发至奖励对象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2024年11月30日前申请审核确认的新增奖励对象及原奖励对象的奖励金自2024年1月起计算,2024年12月1日后申请审核确认对象的奖励金,自其奖励申请审核确认之月开始计算。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之前的奖励金与独生子女保健费作为同一项目发放。

奖励金按照《惠州市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实施方案》(惠府办函〔2023〕60号)要求发放,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发放到奖励对象银行账户,发放时间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奖励金领取对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时,奖励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咨询电话: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0752-2833562

惠城区卫生健康局 0752-7809539

惠阳区卫生健康局 0752-3721797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0752-6629965

惠东县卫生健康局 0752-8836292

龙门县卫生健康局 0752-7880617

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0752-5563910

仲恺高新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0752-3223984

具体申请奖励金手续,可咨询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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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农村独生子女奖励申请指南

2024-05-14,全文共 1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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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对象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女方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的夫妻,在经济上给予必要奖励扶助的利益导向政策。包括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女方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夫妻的奖励(以下简称“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女方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的夫妻申请条件

1.本市农村户籍,男方未满60周岁、女方未满55周岁;

2.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女方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

3.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本条款规定的两类奖励扶助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丧偶、离婚及再婚人员;所称“退出育龄期”,通常是指女方年满49周岁绝经期后的时期。

解释:

(1)按优化生育政策的精神及原政策文件,2016年1月1日(不含)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并落实上环措施且未再生育子女的才能享受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女方未落实上环措施但是全面两孩政策调整2016年1月1日(不含)前年满49周岁后可依法申请享受奖励。

(2)丧偶、离婚及再婚的计划生育对象,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依法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

(3)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项目原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政府津贴项目,已申请领取的不再申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项目原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项目,已申请领取过的不再申请领取。

奖励扶助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女方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的夫妻,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自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次月起发放至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止。

解释: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金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给夫妻双方。

申请材料(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女方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的夫妻,需提供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合法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一寸免冠近照2张;

4.现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署申请承诺。

解释:因落实取消证明事项,为防止虚报冒领,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必须以合法的证件材料为依据,同时,应签署申请承诺或承诺书;独生子女为收养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收养公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或有效性有待调查核实的,申请人应当配合核实有关情况。

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金的发放方式

1.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金,自奖励对象提出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2.奖励金发放期间,奖励对象离婚、丧偶或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的,继续发放奖励金;

3.户口在本市内迁移的,奖励金按迁入地待遇执行;

4.因村民委员会建制转为居民委员会,原属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奖励对象,可在转制后四周年内继续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金。

解释:(1)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需按照惠州市《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实施方案》要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城乡居民账户,同时,对单个居民发放的各项补贴集中通过一个银行卡(折)发放。

(2)该两项奖励扶助政策项目为依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提出申请,才能在次月开始发放奖励扶助金。

(3)奖励扶助对象申请民政部门有关社会救助保障等需要核查家庭收入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4)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金发放到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未因再生育子女而改变其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奖励对象可提前申请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

(5)为保护离异后抚养子女方的利益,协议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全额申请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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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申请指南

2024-05-14,全文共 1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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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是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家庭),在经济上给予必要奖励扶助的利益导向政策。包括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1.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

2.女方年满45周岁;

3.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符合政策且终身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5.属男方单亲家庭的,与其共同生育独生子女的原配偶应年满45周岁;属女方单亲家庭的,应年满45周岁。

注: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丧偶、离婚及再婚人员;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对象,伤残或死亡的独生子女于2016年1月1日(不含)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出生;为促进计生奖励扶助的公平性,将扶助年龄条件合理放宽到年满60岁;属男方单亲家庭的,与其共同生育独生子女的原配偶应年满45周岁。

(2)丧偶、离婚及再婚的计划生育对象,只要符合奖励扶助申请条件的,可依法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项目原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项目,已申请领取过的不再申请领取。

申请材料(去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对象,需提供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地迁入对象,应配合核实本人婚育情况等计划生育事项。离异或再婚对象,应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优待证、合法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独生子女发生伤残的家庭,需提供独生子女残疾人证(三级或三级以上);独生子女发生死亡的家庭,需提供火化证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户口簿死亡销户记录等;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6.现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署申请承诺。

解释:因落实取消证明事项,为防止虚报冒领,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必须以合法的证件材料为依据,同时,应签署申请承诺或承诺书;独生子女为收养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收养公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或有效性有待调查核实的,申请人应当配合核实有关情况。

奖励扶助标准

符合本办法规定扶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对象,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按每个家庭10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扶助金。

发放方式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的发放。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于扶助对象提出申请的次月发放;

2.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过伤残死亡扶助金的家庭,按现行标准一次性补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本市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在独生子女死亡前离异,以及独生子女伤残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离异的,扶助金由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确定抚养独生子女的一方申请领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妻在独生子女死亡后离异的,各申请领取50%扶助金。夫妻一方死亡或非本市户籍的,本市户籍一方申请全额领取扶助金。

解释:

(1)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需按照惠州市《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实施方案》要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一律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城乡居民账户,同时,对单个居民发放的各项补贴集中通过一个银行卡(折)发放。

(2)该两项奖励扶助政策项目为依申请事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提出申请,才能在次月开始发放奖励扶助金。

(3)奖励扶助对象申请民政部门有关社会救助保障等需要核查家庭收入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4)已落实上环措施或退出育龄期奖励金发放到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时,未因再生育子女而改变其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的,奖励对象可提前申请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

(5)为保护离异后抚养子女方的利益,协议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全额申请享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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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汽车置换更新的活动时间和补贴申请时间?

2024-05-09,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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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请注意符合申报汽车置换补贴的重要时间节点:

1、旧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2、旧车转让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时间为准)

3、新车购买时间: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新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登记的时间为准)

4、新车注册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以新车行驶证上的登记时间为准)

5、最迟在平台上进行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前(以在平台上提交相关资料的时间为准)

旧车转让与新车购买有时间顺序要求吗?

旧车转让和购买新车的时间只要是在活动规定的时间即可,无先后顺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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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寻味东坡徒步活动全攻略指南

2024-05-07,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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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2024惠州市“寻迹东坡徒步活动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惠州市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惠州市旅游协会、惠州市国际标准舞协会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07:30-12:30

活动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

活动人数

3000人

活动咨询群

(扫码申请入群)

徒步路线

东江公园(主会场、起点)→大云寺→惠州大桥→祝屋巷→君豪酒店→丰渚园→鳄湖路→东坡纪念馆→丰湖书院→陈公堤→环城西路→朝京门→滨江西路→合江楼→东坡祠(终点)(全程约14KM)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9日20:00,额满即止

报名形式

2人以上团队形式报名

报名费用

报名费用:38元/人

费用包含

活动主题T恤、纪念奖牌、活动补给、合影照片、活动保险等

补给:官方补给

保障:后勤、医疗、救援、指引保障

影像:活动摄影服务

保险:活动当天保险费用

其它:活动组织、广告物资

报名须知

(1)本次活动仅开放团体报名,欢迎以家庭、企业、同学或好友为单位进行报名。报名要求每队2人以上,报名由各队队长负责,报名费由队长统一缴纳;

(2)参与者必须了解个人体能及健康状况,并能客观评估本次活动的难度和风险,无任何不适合进行徒步或户外运动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糖尿病、呼吸系统疾病等,同时,过度劳累、急症病期患者等也不应报名;

(3)主办方将为确认的活动参与者统一购买个人意外保险,请按报名要求正确填写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报名确认后,活动名额不能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转让人承担,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与者成功报名参加活动视为自愿同意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其指定单位无偿使用在活动中拍摄的本人的肖像、声音、影像资料等用于活动的宣传和推广。

报名提示

(1)本次活动采用电子版《免责声明》,请参与者在报名页面仔细阅读电子版《免责声明》并选择同意进行下一步报名操作。

(2)收到报名缴费提示后,请尽快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者,则视为放弃名额。如错过,需要重新提交报名审核。

(3)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团队人数和队员不可更改。

(4)活动报名成功后,如需退出活动,请在5月9日20:00前联系下方电话/微信退款,超出时间后不再接受退款,请知悉!退款联系电话:15113297435(微信同号)

(5)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活动延期/取消,活动报名费将原路退还。

活动号码布

参与者领取到的活动号码布,请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领取补给、活动打卡签到和领取纪念奖牌等都将号码布作为唯一凭证。

注意事项

1、请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走人行道和斑马线。禁止占用机动车道,禁止为抄近路横穿马路,徒步时多留意自己的位置与方向。

2、徒步安全第一,徒步期间经过河堤、路窄、拥挤路段时请注意减速慢行,排队依次通过。

3、请不要乱扔垃圾,打包自产垃圾,我们倡导每一位活动参与者走过不留痕。

4、带小孩参与徒步的参与者,要注意看管,不要让小孩走出自己的视线之外,以免走失。

5、本次徒步活动不是比赛,不设名次,不设奖励,重在参与,无论走多远,只要参与就是胜利。

6、注意天气变化,及时适当增减衣物。注意防暑和及时补水。建议携带徒步包、帽子、徒步鞋/常穿的运动鞋。

提示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运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活动组织方不对非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活动取消或更改

如遇到超出活动组织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强降雨、水灾等不可抗力,活动组委会保留取消、延期或改变活动路线的权利。

活动报名指南2024惠州市寻迹东坡徒步活动报名指南(时间+入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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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旧车报废换新消费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步骤)

2024-05-06,全文共 825 字

+ 加入清单

(一)实施时间

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

(二)申请时间

自国家《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24时。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三)乘用车定义

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备注:只要是上述时期以前注册登记的相关车辆都属于参加活动的旧车报废范围,不严格要求是国三标准)

(四)旧车报废定义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五)购买新车定义

个人消费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备注: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时间只要是在活动规定的时期内即可,无先后顺序要求。

(六)补贴标准定义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七)操作办理要求

1.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2.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国家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八)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商。(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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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龙门县学历人才落户申请全指南

2024-04-09,全文共 503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人员;

2、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3、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人员。

材料清单

①申请人的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

③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 张;

④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以上,交打印件);

⑤取得国(境)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另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752-7870338。

办理地址:龙门县迎宾大道699号三楼人才中心。

联系人:龙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均可办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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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区学历人才落户申请指南

2024-04-09,全文共 743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具有大专(年龄限45周岁以下)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年龄限45周岁以下)以上学历,且与惠城区引进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往届毕业人员,其中入户惠城区设街道办地区需要本科以上学历,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不得含补缴社保记录);入户惠城区设乡镇地区需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含申请当月,不得含补缴社保记录)。

材料清单

1、填写《惠城区引进人才入户资料核准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现场签名确认(加盖手印),引进单位盖章,并粘贴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见附件1);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打印);

3、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请您通过微信关注“广东征信预约”小程序,详细了解全市各查询网点地址和服务电话);

4、引进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表及银行流水(加盖单位公章,入户惠城区乡镇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明细,入户街道提供近六个月工资明细,工资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需提供符合的账单明细);

5、入户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6、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7、申请人的学历或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

学历型人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交打印件);取得国(境)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咨询电话、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1、12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2-2386138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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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阳学历人才落户申请指南

2024-04-09,全文共 500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2)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3)取得非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在线验证打印;

(5)取得国(境)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清单(连续缴交3个月以上);

(7)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人才引进承诺书》一份(需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

办理流程

1.递交人才入户材料(人才驿站)

2.人才入户核准(人才驿站)

3.入户审批(惠阳户政中队)

咨询电话、办理地址

咨询电话:0752-3823270。

办理地址:惠阳区图书馆四楼乡村振兴人才驿站。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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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州有奖发票个人参与活动指南

2024-03-29,全文共 895 字

+ 加入清单

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也就是说需要是4月1日及之后开的发票

发票参与范围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惠州市餐饮、住宿和物业管理3个行业(按发票商品编码认定)的经营者(包括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从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单张发票价税合计超过50元(含)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参加活动的发票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餐饮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70401000000000000(餐饮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餐饮服务*”。

2.住宿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70402000000000000(住宿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住宿服务*”。

3.物业管理服务开具的发票,包括商品编码“3040801010000000000(物业管理服务)”,货物和劳务名称栏中商品和服务分类简称为“*企业管理服务*”。

开奖方式:

即时开奖。个人消费者索要发票后,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实现即时开奖。

参与要求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经营者(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包括变更金额计算的单价和数量);个人消费者索取发票时须提供真实个人姓名由经营者开具发票,并要求发票上购买方名称、抽奖录入的微信实名用户、“粤税通”小程序实名用户三者一致,否则将影响发票抽奖信息的录入和中奖兑奖。

奖项设置

即时抽奖共设5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20元、幸运奖10元、参与奖5元。中奖金额根据奖金总体额度随机分配。

奖金兑付

即时开奖的中奖奖金由主办单位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平台)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1、经主办单位通过抽奖系统后台发现并查实,个人消费者或经营者存在使用虚开发票等恶意扰乱抽奖秩序的行为。

2、个人消费者、经营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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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西湖2024年清明节预约丰山祭奠英烈活动通告

2024-03-21,全文共 276 字

+ 加入清单

清明节将至,为满足团体组织缅怀先烈的需求,西湖景区决定将团体预约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方式

团体组织请将申请函发送至西湖景区企业邮箱:xihu@hzxihu.net 进行预约报备,需注明具体单位、时间、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回复。

二、注意事项

1、进入园区须服从景区管理;

2、为了山林防火安全,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园区;

3、文明祭奠,请做好现场卫生清理,祭奠产生的垃圾,需自行清理并带走。

4、高峰期人员较多,请领队须组织管理好队伍,维持现场秩序。祭奠完毕后,请组织人员有序离场,避免扎堆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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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单位设立集体户申请指南

2024-03-14,全文共 659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普通大中专院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100人以上或每年纳税20万元以上(民办教育机构、高新科技企业不受此限),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2)属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单位集体宿舍房屋产权证书。

(3)属人才服务机构的,提供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单位介绍信。

(4)属企业(含民营企业)的,提供企业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房屋产权证明;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100人以上的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年缴纳税款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申请流程

单位所在地县(区)公安户政部门受理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纸质审批。(此业务无系统录入操作,需有单位人员入户时才进行系统录入操作设立单位集体户,同时确立户主 )。其他事项

(1)新立集体户应为住宅楼宇门(楼)牌号地址,不得设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地址。

(2)户政窗口民警在第一次办理单位人员户口迁移中,可凭纸质《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审批情况进行系统录入操作设立单位集体户,同时确立户主,并打印集体户口簿。

(3)县(区)户政部门要每年定期组织核查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设立家庭户的人员,要积极做好迁出单位集体户的联系沟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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