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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什么时候放寒假?附校历时间表

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2024年1月15日寒假;2024年3月2日、3日报到,3月4日上课。

2023-11-20,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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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农业大学什么时候寒假

寒假放假时间

2024年1月15日寒假;学生2024年3月2日、3日报到,3月4日上课。

注:节假日安排及寒暑假返校事宜按学校通知执行。

校历表

学校介绍

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10129。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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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形式

2023-11-28,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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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公开招聘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

(一)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整体时间安排:2023年12月2日至12月3日(2天);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3.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可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英语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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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骨干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23-11-28,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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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内蒙古农业大学附属学校2023年急需紧缺骨干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打印《面试通知单》

(一)通过资格审核且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请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打印《面试通知单》。

(二)打印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尽早打印并认真阅读《面试通知单》。各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以《面试通知单》公布的内容为准。

2.所有面试人员,特别是外地居住人员,请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务必按照本公告和《面试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影响面试成绩及后续体检考察的,由面试人员自行负责。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面试时间、地点、方式

1.整体时间安排:2023年12月2日至12月3日(2天);面试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实地现场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3.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3位小数。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可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英语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面试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参考书目。涉及本次招聘的所有公告、通知及公示信息,均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uhhot.gov.cn/zwgk/tzgg/)或“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hpta.org.cn)对外公布,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公布的各类信息。

(二)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请勿随意将本人个人信息告知他人和各类培训机构在内的其他第三方。我局未针对本次公开招聘制作任何形式的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请勿随意在各类电脑、手机软件或其他小程序中填写个人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甚至产生不良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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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寒假放假时间(附校历表)

2023-11-22,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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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

寒假放假时间

本学期2023年12月31日放假,下学期2024年2月25日报到注册,2月26日正式上课。

2023~2024 学年校历

一、日程安排:

1. 2020、2021、2022 级本科,2021、2022 级专科生 8 月 19、20 日报到注册,8 月 21 日正式上课。

2. 2023 级本、专科新生 8 月 21、22 日报到注册, 8 月 23 日至 9 月 12 日入学教育、体检、军训,9 月 13

日正式上课。

二、上课时间:

2020~2022 级本科、 2021~2022 专科 17 周,2023 级本、专科 14 周。

三、复习考试:

2020~2023 级本科、 2021~2023 专科 2 周(第 18~19 周)。

四、放假安排:

本学期 12 月 31 日放假,下学期 2 月 25 日报到注册,2 月 26 日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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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附校历)

2023-11-20,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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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寒假放假时间

21-26周;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2月23日

注:节假日安排及寒暑假返校事宜按学校通知执行。

校历表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学校全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学校国标代码:10128

学校地址:新城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金川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准格尔校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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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新生开学时间2023

2023-08-21,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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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新生开学时间2023

一、网上报到

报到时间:8月28日8:00—9月1日24:00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农业大学“网上服务大厅”https://ehall.imau.edu.cn(激活帐号后登录)或在手机端微信关注“内蒙古农业大学微校园”(二维码附后)选择“迎新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网上报到主要办理问卷调查、费用缴纳等事宜。

下载安装易班APP并完成注册认证。通过易班APP首页的“农大易辅导”,在“离校返校管理”模块儿中完成个人信息采集;通过易班APP首页“农大易空间”查看录取学院发布的迎新详细安排。操作流程详见通知书中的“易班网简介”手册。

详细的新生须知请访问迎新网:https://yingxin.imau.edu.cn

二、到校报到

1.报到日期:9月2日、3日

2.入学时需带材料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户口迁移手续,新生自愿迁移户口,如需迁移请咨询:0471-4309372;

(3)二代居民社会保障卡(转移医保手续用);

(4)学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籍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旗(县、区)级招生办提取自己的学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新生按当地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自带或邮寄:自带档案请报到时交到所在学院,邮寄档案地址为录取通知书所在学院的学生工作办公室(我校学生档案均由学院负责管理,请勿邮寄到校招生办,如邮寄到校招生办发生档案丢失招生办概不负责)。

3.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照学院通知,联系原就读中学将党(团)组织关系通过线上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若无法线上转接,请持纸质介绍信办理转接手续。

4.现场报到

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出示手机端微校园迎新系统二维码,到所录取学院接待站报到后,再到学生公寓中心办理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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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2024-05-28,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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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及学校本科招生网。

语种要求: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及高考单科成绩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关规定。

(三)学校全部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按照相应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填报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美术与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须同时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填报学校音乐类专业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音乐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须同时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钢琴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手风琴、萨克斯管、笛子(竹笛)、小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阮的考生。

(2)山西省、安徽省、河北省: 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

3.普通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

学校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对在学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对应省份高考招生、录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满足相应省份已发布的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中: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专业志愿调剂

除校企合作专业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5.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三、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四、其他

学费标准: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传 真:0472-5953348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邮政编码:014010

网 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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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

2024-05-28,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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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本科招生计划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公布为准,专业对照表请查看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其他

学费标准: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传 真:0472-5953348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邮政编码:014010

网 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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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附计划)

2024-05-28,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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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保障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及层次

学校全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学校国标代码:10128

学校地址:新城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

金川校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准格尔校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内蒙古工业大学设立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工业大学专升本的招生工作。

内蒙古工业大学纪委对专升本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原则及招生计划

招生原则: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招生计划: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招生来源计划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报考条件及考试组织实施

报考条件:报考依据《通知》要求执行。报名流程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考试科目与组织实施:专升本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负责命题、制卷、评卷、发布考试说明。相关考试严格按照《通知》组织实施。

成绩公布与查询:考试结束后,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评卷,汇总公共课及专业课成绩,按程序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及查询方式。

录取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规则:专升本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招生院校负责,自治区招委会办公室监督”的录取体制。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网上录取,严格按照考生毕业专业与招生专业对应关系进行录取,严禁跨专业录取。

(一)普通考生。学校根据考生公共课与专业课总成绩,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生成绩情况及计划数单独划定分数线,并在招生信息网公布。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最低分出现平行分,按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在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

(三)获奖免试考生。学校按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国家级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体检标准: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公示: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在自治区教育厅录取文件下发后,我校为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学籍管理

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

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专升本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核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其他

学费标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为 10000 元/学年,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im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imut.edu.cn/

奖贷助学金政策网址:http://www.career.imut.edu.cn/

电子信箱:zsb@imut.edu.cn

咨询电话:0471-6576346

监督电话:0471-6576029

本章程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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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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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计划

2024-05-28,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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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合计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获奖免试备注
工商管理经管类30291
金融学(数据分析与决策方向)经管类77校企合作专业
物流管理经管类20182
采矿工程理工类123221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理工类11010
机械电子工程理工类120929
金属材料工程理工类155
矿物加工工程理工类11212
软件工程(软件服务外包方向)理工类127207校企合作专业
软件工程(移动互联方向)理工类1776926校企合作专业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方向)理工类1635436校企合作专业
土木工程理工类1211425
安全工程理工类266
应用化学农林生物医药类1028
合计3312771143

备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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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招聘银龄教师公告

2024-05-27,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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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诚聘“银龄教师公告

为切实推动学校“服务两件大事、推进晋位升级”,深入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九大行动”,根据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现面向全国各高校诚聘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高水平“银龄教师”,来我校从事教学科研、青年教师传帮带和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按照自治区2024年“银龄教师”计划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高校教师,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修养;

(二)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

(四)有丰富的高校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薪酬待遇

(一)学校与拟聘人员签署聘用协议,聘期1-3年,期满考核合格且年龄、身体条件均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续聘。

(二)聘期内享受年薪制,分12个月平均计发,按月支付。

(三)对家庭所在地在呼和浩特市以外的受聘“银龄”教师,聘期内在校工作期间由学校提供专家公寓,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四)聘期内由学校为个人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

四、聘期任务

(一)基本任务

1.聘期内须来校全职从事教学科研相关工作,通过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方式,推动学校提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

2.全身心投入学科建设,组建、带领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承担学生培养工作,每学年应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教学任务。

4.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承担培养所在单位或团队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任务。

5.立足学科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参与指导、组织申报一项国家级项目或取得其它有突破性、创新性的代表性成果。

6.组织开展全国或区域性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交流活动1次;组织开展校内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二)完成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应聘方式

请应聘人员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附件1),登陆网址http://zpxt.imut.edu.cn/zp.html#/channel/13,按应聘学院投递以下材料。

(一)《内蒙古工业大学“银龄教师”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扫描件;

(四)退休证或退休证明扫描件;

(五)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

(一)考核应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二)由招聘学院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校会议研究。

七、聘用

经学校同意拟聘的“银龄教师”,学校按照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471-6575701;也可以按照附件1联系方式与相应学院联系。

(二)专业招聘人数满员,该专业招聘工作即结束。

附件:1.2024年“银龄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

2.内蒙古工业大学“银龄教师“申请表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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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各盟市中考考试时间表(汇总)

2024-04-26,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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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各盟中考考试时间表

包头市

点击查看:包头市2024年中考科目、考试时间确定

锡林郭勒盟

点击查看:2024年锡林郭勒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科目、考试时间确定

乌兰察布

点击查看:乌兰察布市2024年中考科目、考试时间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公布

巴彦淖尔

点击查看:巴彦淖尔市2024年中考科目、考试时间确定

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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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2024年各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要求等政策规定由所属盟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题命制、考场编排、考试、评卷、成绩公布等考务工作由各盟市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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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选调生成绩什么时候出2024年?

2024-04-16,全文共 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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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选调生成绩什么时候2024年?

公布时间

2024年4月15日起

成绩查询方式

即日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

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拟选调职位总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

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同时进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盟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和资格复审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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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科目+名单

2024-03-27,全文共 1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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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须知

一、2024年研考一志愿复试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通过研究生处(院)网站公示。

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联系数据包材料中各学院的负责老师,并关注研究生处(院)网站、复试学院网站查看复试相关事宜。

二、复试科目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等四部分。

思想政治理论仅限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三、复试方式、时间

1、一志愿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请考生于3月29日到学院报到并提交复试材料;3月30日至3月31日组织一志愿复试,其中3月30日上午统一进行英语笔试,入场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和禁带手机检查。

四、复试材料

见研究生处(院)网站通知

五、复试费

3月28日开通自治区网上缴费平台,缴费网址:https://www1.nm.zsks.cn/yzfs/,考生录入身份证号和考生编号登录系统完成缴费。截屏缴费成功的图片,报到时交复试学院进行核验。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

1.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按学院考务组织要求参加复试者,按缺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24级新生在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示

现将具有复试资格的一志愿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内蒙古民族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8313508

附件列表

[附件]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4年研考一志愿复试名单公示.pdf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材料及复试准备说明

参加复试(含一志愿和调剂)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材料》(见附件),报到时按要求交至复试学院;及时联系数据包材料中各学院的负责老师,询问复试相关事宜。

学校调剂工作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进行,调剂前会在研究生处(院)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处(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附件列表

[附件]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材料.rar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点击查看: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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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4-03-27,全文共 6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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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

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工作小组及导师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切实严明招生纪律。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领导复试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复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具体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复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办法,负责部署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并领导组织实施;

2.负责分配及下达各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负责审核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及调剂等工作方案;

4.负责汇总、计算各学院上报的复试成绩;

5.负责最终拟录取结果公示及上报。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院),负责复试录取具体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应根据学校要求,加强复试导师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一)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监督小组组长、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组长、专家复试小组组长以及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成员5-7人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成立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并负责本学院各小组所有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及政策、业务培训;

2.负责制定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对调剂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进行详细说明;

3.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复试试题的命制、专业课考试及综合面试等工作;

4.负责审核学院复试人员名单及信息公开;

5.负责协调本学院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书记担任,成员3-5人。具体职责:

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本学院复试工作各环节的实施;

2.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

3.负责监督学院相关信息公开情况,确保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

4.负责依规受理申诉及举报,并对存在违规的人员及问题进行查处和移交。

(三)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复试人员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科秘书等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与考生进行联络与信息互通;

2.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汇报;

3.负责出任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秘书,并负责复试记录单、专家打分表、复试结果汇总等表格的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

4.负责完成学校及学院分配的其他复试相关工作。

(四)专家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专家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5-7人组成,且复试组组成人员应随机组成。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可以按研究方向成立多个专家复试工作小组。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结合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执行对考生的复试;

2.负责对复试情况进行整理及上报;

3.小组须在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结果负责。

第三章 复试

第五条 复试形式及管理

(一)复试形式及时间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场进行,不安排线上复试。

一志愿考生原则上在4月8日前完成复试,调剂考生在4月28日前完成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管理

1.考前要严格执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数据比对)等措施,各学院要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材料和身份审核;

2.考中建立健全“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

4.加强复试教师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和规范复试教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5.复试过程中所有的相关材料、视频监控及录音录像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3年。与考生复试成绩相关的所有书面记录材料均要完成保存,不得缺项、涂改;

6.敦促考生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第六条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一)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差额复试比例的第一志愿考生、符合我校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在研究生处(院)网站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照顾政策

1.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的通知执行。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共4人,只在MPA(公共管理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全日制)和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等三个专业中招录,复试及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

第七条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在复试前自行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 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初试准考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复试专业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中要求提供的则必须提供,不要求的为非必须提供)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非必须)

6.《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填写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其他人员由街道办填写)

7.非全日制考生《关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声明》

8.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交相应材料(《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声明》、父母一方的户口簿)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享受各类加分政策相应证书

11.诚信复试承诺书

12.身体健康情况告知书

第八条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具体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四部分。

各招生专业应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要实行分类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考生按要求提交《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学院要通过综合面试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外国语笔试: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外国语笔试命题、制卷、评卷采取全封闭管理,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监控,留存录像。

外国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满分为100分。

(三)专业课笔试: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一般应覆盖两门以上课程)考查考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程度。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面试: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具体实施。一般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特殊才艺等。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综合面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复试全程录像、录音,影像及录音资料要保留三年。

第九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笔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均划定合格分数线,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中外国语笔试合格分数线全校统一划定,专业课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各学院分别划定,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国语笔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3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总分÷初试满分)×50+(复试成绩÷100)×50

第十条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文件执行。复试实施网上缴费,复试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按规定标准缴纳。

第四章 调剂

第十一条 调剂原则

(一)一志愿上线考生低于招生计划或复试后拟录取考生未达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选择。

第十二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调剂考生必须参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备注上的要求,确保满足其各项要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四)对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包括参加统考科目的专业是否接收非统考科目的考生调剂)等有学术要求的,须经学院申报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执行,确保科学性。

(五)调剂考生要符合我校各学院调剂专业设置的要求,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予调剂。

(六)调剂将主要参照考生的专业背景、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考生科研成果和专业技能资格。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九)调剂考生同时填报多个学校调剂志愿,经联系确认后不参加我校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调剂资格;调剂考生若填报我校多个调剂志愿且都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调剂专业进行复试。

(十)调剂系统首次连续开通24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设定为12小时。

(十一)首次公布的调剂计划,如因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到情况、调剂考生报到情况,以及复试后不合格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缺额的,后期将会再次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

第五章 拟录取

第十三条 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通知

我校在研究生处(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需通过研招网确认拟录取信息;调剂考生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办理拟录取手续,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拟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经联系确认后,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将在复试完成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四)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国家研究生招生录检平台进行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第六章 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第十四条 复试的监督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须公布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复试结束后须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第十五条 复试的复议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学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学校咨询电话:0475-8313508

学校举报电话:0475-8313504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18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体检

第十六条 资格复查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24级新生在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异动处理。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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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流程+名单

2024-03-27,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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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工作的通知

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1.普通计划

进入复试考生须满足二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于部分一志愿上线人数较高的专业,结合学校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推免人数)×复试比=复试人数)],确定初试总成绩最低分,具体见下表。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科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校复试安排在3月30日-4月1日进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学校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未按学校安排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具体安排见附件2《202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报到流程》。

请考生密切关注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附件【附件1 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pdf

附件【附件2 202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报到流程.doc

拓展阅读

点击查看: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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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4-03-27,全文共 7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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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第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实施细则等信息。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第四条 我校复试工作原则上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审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审定学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导开展复试工作,组织协调复试录取工作,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最终调剂名单、复试结果、待录取名单,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院党委成员、相关学科的专家和硕士生指导教师等。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须与研究生院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责任书》,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各留存一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包括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要求)和学术要求、工作程序、咨询渠道等信息,指导学院严格按照调剂实施细则开展调剂工作,审批上报的推荐调剂名单。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院级调剂工作小组或者按学位点成立调剂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调剂工作。

各学院制定的调剂实施细则先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定。审核通过的调剂实施细则要在调剂系统开放前在学院网站精准发布,防止考生盲目报考。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向所有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2)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成立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及时公布学院的复试要求、复试安排等信息,指导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并签订责任书。要加强包括研究生导师在内的复试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培训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负责本学院考生专业能力考查(包括思想政治及其他加试科目)的试题命题、考试组织,试题命题要以《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复试考试参考书目为基础。

(5)审核本学院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制定的综合面试评判规则、评判标准,监督本学院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工作。

(6)做好复试所需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清洁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7)审核各学位点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综合面试记录和意见。

(8)做好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9)做好复试突发应急预案工作。

(10)审核确定各学位点考生复试结果的排序。

(1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制定复试纪律、保密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管理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复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12)负责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第七条

学院组成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学位点的综合面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开展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至少由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为实名制,在综合面试前应制定和了解面试的评判规则、评判标准以及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现场独立评分,做好面试记录,并形成综合面试意见。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复试“替考”。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等方式,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并要求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严格复试录取过程管理。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录取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 调剂

第八条 我校陆续对外发布调剂公告,及时公布各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拟接收调剂生数等信息。

第九条 调剂范围是我校有可调剂名额的专业,各学院各专业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第十条 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已达到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原则上暂不接收调剂,视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部分专业调剂成绩基本要求会高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规定以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为准。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7)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考生调剂学术要求

除满足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学术要求。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调剂实施细则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中查看。

第十三条

各学院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确定调剂比例,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各专业是否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工作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详见我校后期调剂公告,在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

各学院推荐的调剂名单必须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审核“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和“考生调剂学术要求”无误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依据“调剂基本要求”进行审核后发出复试通知。

第十五条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提示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

第十六条

各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十七条 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学院要及时做好调剂志愿解锁、记录和相关解释工作。

第四章 复试要求、缴费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大学成绩单。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线学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初试准考证。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户籍证明和工作证明(以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为准)。

(8)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文件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其他定向证明材料,明确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和定向委培单位。

以上材料将用于教育部录取检查,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复试缴费

复试费实施网上缴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373号)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每人每科60元。

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

第二十条 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进行。考生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项目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体检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复试形式、内容及复试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院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第二十二条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拟于3月下旬-4月完成。调剂工作于4月8日正式启动,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发布调剂公告及调剂缺额信息,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查(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实验技能)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分数由各学院确定,原则上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时长为1.5小时。

综合面试主要内容包括对专业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程度、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各学院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第二十四条

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要成立2人以上的试题库命制小组,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专业能力考查题库的命制工作。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要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等涉密人员必须根据工作情况签订《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人员责任协议书》和《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自命题考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留存。

第二十五条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查折算后30分,综合面试折算后70分。

第二十六条

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规定,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参加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代码:125601)、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的考生还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定,成绩计入专业能力考查,其中,专业能力考查折算后25分,思想政治理论折算后5分。

第二十八条 在我校《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其他加试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要求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同一复试批次,原则上每位考生仅能在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参加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第三十条 复试录音录像及相关记录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

第三十一条 接受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方具备录取的资格。

第三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组织破格复试。

第六章 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三十三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各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复试结果,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复试情况登记表》;按照《复试信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复试考生信息库,并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其中,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第三十七条 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第七章 复议及监督申诉

第三十九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复议

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实名复议申请。考生如对调剂结果或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学校公布复试名单或复试成绩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第四十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调剂、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第四十一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方式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考生咨询申诉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1)咨询申诉电话:0471-6578901,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51。

(2)举报电话:0471-6576340,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院;邮政编码:010051;

0471-3261818(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第八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和保密纪律。

第四十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回避制度的规定》,凡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有关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对在复试录取工作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之处,以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规定为准,内蒙古工业大学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内蒙古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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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材料+名单

2024-03-27,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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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志愿复试通知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具体时间按照下表进行。

1.考生按照要求的时间到各学院报到,报到时提交《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考生在报到前需提前缴费,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3月26日起可以交费,使用证件号码和准考证号登录)。

2.复试专业课笔试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进行。笔试地点在春晖学堂,时间为:3月31日8:30-10:00,会计、工程管理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时间为3月31日10:30-12:00,考场位置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进行人脸验证进入考场。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专业课笔试期间手机不得带入考场所在楼宇。

3.【特别注意】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提交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或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人事档案,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罚等相关处理,涉嫌违法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各位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复试考场规则,遵守本人承诺,诚信复试。

4.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

通知原文: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名单(1).pdf

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

参加复试(含一志愿和调剂)的考生请下载填写《复试材料一览表》(见附件),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相关通知请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点击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一览表2024.doc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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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4-03-27,全文共 6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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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工作,统一制定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各学院制定的方案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方可公布。

2.组织成立本学院各学位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每小组至少应有5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另设记录员1人)。复试小组人员应随机组成,不得在复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

3.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政策意识、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和保密意识。

4.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在校教职工有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人员参加我校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一律不得参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5.做好复试所需硬件设备、备用设备、场地安排、卫生消毒、后勤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6.各学院要做实做细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1.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在4月8日前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在4月28日前完成。待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发布调剂具体公告及调剂缺额信息,组织开展调剂复试工作。

3.我校所有专业不组织破格复试。

(二)复试分数要求

1.符合教育部公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3.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差额比例公布复试名单。

4.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5.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4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2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三)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及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能证明自己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我校非全日制各专业复试的考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工作单位在职证明。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内蒙古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7.其他材料(非必要材料):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8.考生需在复试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上述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缴费

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复试费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

参加复试考生须于复试前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无论是否参加复试,无论复试成绩是否合格,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缴费网址为:

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

(五)复试内容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要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复试主要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专业能力

通过笔试的形式,考核学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科目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科目。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若复试工作小组成员3人以上(含3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

(3)潜在的科研和工程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

(4)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5)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6)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试

(1)报考会计、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100分。

(六)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专业能力*30%+综合素质和能力*70%,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0分)=专业能力*20%+思想政治理论占10%+综合素质和能力*70%,保留2位小数。

(七)复试管理

1.复试试题

复试笔试内容按照《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

试题的命制对标《内蒙古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2.复试录音录像及相关记录材料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存时间为复试结束后3年。

3.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笔试应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严格考点管理,加强入场验证组织管理。严格入场安检,通过“智能安检门”和考生人脸识别验证后方可入场,切实做到无声入场,坚决防止考生携带手机等作弊工具。

5.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调剂办法

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调剂细则,含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满足我校相关专业调入条件的考生方可调剂。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4.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5.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已达到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暂不接收调剂,视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考生需满足本办法中的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虑考生一志愿初试自命题科目差异,初试成绩可以按总分、单科或多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审核通过的各专业调剂实施细则在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第一批调剂开放时间定于4月8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期间学校不接受考生解锁要求。一名考生仅允许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

3.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筛选工作,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发送复试通知,统一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学院不得提前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4.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接受复试的考生按照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复试缺考的考生不再受理该考生填报本校的其他调剂志愿。

5.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基础上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对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研究生院及各学院要及时做好记录和相关解释工作。

6.各专业是否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前,都将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五、拟录取程序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二)待录取

各学院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章,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

凡同意并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确认其他招生单位的录取信息;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不再发送待录取通知。

六、录取工作

1.拟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自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须公布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复试结束后须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

4.实行复议制度。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十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期内可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提出异议,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负责书面答复。

咨询申诉电话0472-5951507,举报电话0472-5953696、0471-3261818(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九、其他

1.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都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2.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提供相关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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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九价HPV疫苗预约时间表(2024年2月)

2024-03-13,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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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8-45岁女性需实名认证,谁认证谁预约谁接种(不允许代预约);9-17岁已办理身份证也可实名认证,如若无身份证则需通过提交户口本照片信息由其监护人代为预约(预约成功后,线下接种时将核验户口本或身份证信息,信息不符者不予接种)。首针预约成功后,第二、三剂次无需预约(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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