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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16,全文共 4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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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三)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徽省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徽省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地点及认定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时间安排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关注本人所报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工作实际确定,并于10月20日前通过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点击“安徽认定机构”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现场确认(或在线提交审核)

在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需要现场确认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通过系统在线上传,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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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3-11-14,全文共 5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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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2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合肥市庐江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经历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经历时间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目前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以及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可在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1月25日16:00前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2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26日16:00前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不含1%的支付手续费),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质量,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医疗集团招聘岗位为N+1的比例,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的,将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已缴费人员,可在11月27日9:00至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科目一:《综合知识》或《卫生基础知识》;科目二:《专业知识》或《申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上午。具体安排如下:

8:00~9:30 《科目一》

9:30~11:30 《科目二》

本次笔试题本为合订本,科目一、科目二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科目一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科目一答题卡;科目二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考生在12月7日9:00后可从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携带相关证书到庐江县人社局307室(地址:庐江县岗湾街道文昌路66号,电话:0551-87332015)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科目增加2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科目一》与《科目二》按4:6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时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规定的比例(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在5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6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3.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4.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等。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面试室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未达到的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及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科目二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因此类情形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选须提供报考所需证件原件、相关考察材料及个人档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自主择岗及报批

1.自主择岗。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岗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岗,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岗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科目二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自主择岗和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自主择岗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批。自主择岗及拟聘用确认程序结束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十一、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县人社部门开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到聘用单位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首聘期限为5年,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劳动)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我县服务期为5年。

十二、相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报名时所填信息应确保准确、真实,如故意隐瞒身份、经历等而取得报考、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0551-87388009(县财政局)

0551-87308200(县资规局)

0551-82561918(县卫健委)

0551-87308098(县林园中心)

0551- 82563378(庐江龙桥工业园建管办)

0551-87418650(东顾山街道)

0551-82565122(岗湾街道)

0551-87877126(移湖街道)

0551-87087329(汤池镇)

0551-87391657(金牛镇)

0551-82563007(同大镇)

0551-87661752(龙桥镇)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2864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岗位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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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笔试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2023-11-07,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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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笔试成绩异议怎么办?

答: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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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社会招聘公告

2023-12-12,全文共 1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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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社会招聘公告(第二批)

合肥市智慧泊车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为合肥市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27亿元。公司专业从事城市智能停车场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全市路内泊位统筹管理以及城市智能停车平台建设等业务,致力于停车资源的产业化、数字化、资本化等一体化发展,围绕停车业态打造国有平台专业化服务企业,不断提升静态交通管理能力,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级新跃升。

为进一步充实集团公司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勤勉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二)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其他要求。

(四)入职后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2.现役军人;

3.经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刑事侦查或纪律检查,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投递简历方式,通过合肥市国资委网站,合肥市建投集团网站,新安人才网站等发布招聘信息,在新安人才网(https://xinanpta.cn/notice)投递简历。即日起开始报名,2023年12月13日24:00截止。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简历投递情况,择优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并在笔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8: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以短信通知为准。

(三)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按照4:6的比例计算最终合成成绩,即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岗位需求人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背调对象。

(四)体检及背调

体检由公司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背景调查主要了解掌握候选人身份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体检、背调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体检及背调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司党支部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如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薪酬福利待遇

拟录用人员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另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享受免费工作餐、生日福利、健康体检、工会互助保险、通讯补贴、带薪休假等多种员工福利。

五、相关说明

(一)任职要求中: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 12月4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验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在校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

(二)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次招聘委托新安人才网提供全程专业服务,不指定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谢绝上门拜访。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公司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公司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777300

监督电话:0551-62777303

附件: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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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程序是什么

2023-10-31,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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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程序是什么?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学段、学科流程统一如下: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的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本人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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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多少人?

2023-12-21,全文共 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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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6名。

招聘岗位:

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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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成绩查询和认定

2023-10-31,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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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考区、面试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至考区指定邮箱,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由考区提供查询反馈。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

(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考试合格证明上的标注为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考生须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每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向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具体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认定条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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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官网入口

2023-10-09,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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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官网入口https://www.jszg.edu.cn

合肥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内开展认定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资格体检、证书领取等环节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由合肥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以合肥市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详见此公告第五项认定流程)。合肥市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公告发布渠道等信息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下,点击“安徽认定机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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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体检医院有哪些?

2023-10-09,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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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区域不限,任选一家)及联系电话

体检医院一: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滨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周六周日休息,周一至周五7:30至9:30,需网上预约体检,预约流程:关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公众号,选择“滨湖院区”,查找“教师资格体检”对应套餐,完成预约后网上缴费,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点:长沙路3200号门诊部5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551-82138855。

体检医院二: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点: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口,联系电话:0551-62965070。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望江东路204号,联系电话:0551-63672046。

体检医院四: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联系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五: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原巢湖第二人民医院),地点:巢湖市人民路319号,联系电话:0551-82185937。

体检医院六: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地点:瑶海区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D楼4楼,联系电话:0551-64270507;肥东县人民医院(新区)(不提供申报幼儿园体检),地点:肥东县人民医院新区(肥东县店忠路以东、日出路以南),联系电话:0551-67776120。

体检医院七:肥西县人民医院,地点: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紫石路交口,联系电话:0551-62061666。

体检医院八:长丰县人民医院,地点:水湖镇长寿路91号,联系电话:0551-66684505。

体检医院九:庐江县人民医院,地点:本部: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东区:庐城镇城东大道12号,联系电话:1385693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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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材料+地点

2023-10-09,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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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材料+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

合肥市教育局现场受理确认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0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二、受理确认地点:

(一)合肥市教育局受理确认点: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蜀山区黄山路373号),联系电话:0551-63505130、0551-63505207。

(二)巢湖市受理确认点:巢湖市数据资源局教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551-82624565。

(三)肥东县受理确认点:肥东县政务服务中心(店埠镇深秀路2号),联系电话:0551-67730002。

(四)肥西县受理确认点: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为民综合窗口(13—16号)(肥西县上派镇聚星路与灯塔路交叉口处);联系电话:0551-68850092。

(五)长丰县受理确认点:长丰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 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六)庐江县受理确认点:庐江县数据资源局(庐城镇黄山北路)二楼教体局窗口,电话:0551-87309237、0551-87338900。

(七)瑶海区受理确认点: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组人科8楼804室,联系电话:0551-64490192。

(八)庐阳区受理确认点: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51-65699978。

(九)蜀山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 (潜山北路498号,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 联系电话:0551-65597672。

(十)包河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包河区青少年中心(太湖路与宿松路交口向东400米),联系电话:0551-63357133。

(十一)高新区受理确认点: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551-65320353。

(十二)经济开发区受理确认点: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联系电话:0551-63886197。

(十三)新站区受理确认点:新站区庆平希望学校(文忠路与磨店美食街交口),联系电话:0551-65777122。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自行安排。

三、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另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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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合肥新站高新区公开招聘42名中小学新任教师

2023-12-21,全文共 5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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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3年下半年合肥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42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12月20日起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hfxz.hefei.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8:00至1月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月4日12:00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月4日17:00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5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月11日8:00-1月13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均参照《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各按照50%合成笔试总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总分5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报考者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上传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4.1月下旬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公布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下一环节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三)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应进行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1.心理测评,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发生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由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面试公告将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采用专业测试考核形式,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面试成绩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等额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将有关材料报送合肥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合肥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官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政策咨询:合肥新站高新区社会发展局:0551-65777123

纪律监督:合肥新站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551-65777052

报名系统:(020)2212731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合肥新站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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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庐阳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招37人)

2023-12-21,全文共 5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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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庐阳区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招37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3年下半年合肥市庐阳区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7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12月20日起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www.ahhfly.gov.cn)

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ly.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

“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8:00至1月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月4日12:00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月4日17:00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5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月11日8:00-1月13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个科目,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均参照《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各按照50%合成笔试总分。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总分5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报考者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上传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科增加2分。

4.1月下旬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公布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下一环节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三)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应进行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1.心理测评,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发生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公告将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面试采用专业测试考核形式,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生上课)和答辩三项,面试成绩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等额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报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庐阳区人民政府网和庐阳区教育体育信息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考生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除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如无特殊理由,不予退费。

(五)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政策咨询:0551-65699989、65699978(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招考纪律:0551-65699999(庐阳区教体局监察室)

报名系统:(020)2212731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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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吗

2023-10-31,全文共 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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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报名信息可以修改吗?

答: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未审核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对照报名条件据实修改,重新提交报名。其中,参加过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面试报名时会沿用本次笔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且无法修改,相关考生在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且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签发地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按照考区审核留言的提示,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考区指定邮箱,并重新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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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自考毕业申请中前置学历是什么?

2023-11-15,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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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自考毕业申请中前置学历是什么?

答:凡申请自考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教育部承认的专科(或以上)学历作为前置学历,申请本科毕业时需提供前置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办法可登录学信网查询。如考生在获得前置学历后,更改过个人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导致前置学历上的个人信息与现在使用的信息不一致,则需在申请毕业前携带以下材料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现场提交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毕业。

提交的材料包括

(1)情况说明;

(2)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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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2023-10-31,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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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网上审核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2日17:00。本次面试各考区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状态会显示为“待支付”。报名信息状态为“待支付”的才能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完成面试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未审核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对照报名条件据实修改,重新提交报名。其中,参加过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面试报名时会沿用本次笔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且无法修改,相关考生在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且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签发地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按照考区审核留言的提示,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考区指定邮箱,并重新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各考区会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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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报名费多少钱?

2023-10-31,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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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报名费多少钱?

答: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人民币。

本次面试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4日24:00。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如有异常重复缴费的,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回重复缴纳的费用。经网上审核后,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并在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首信易支付”平台缴纳面试报名费,返回报名系统并显示“已支付”字样,完成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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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教资面试报名截止时间

2023-10-31,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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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教资面试报名截止时间:11日17:00

网上注册及填报:

网络报名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1日17:00。凡具备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参加面试及后续认定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状态会显示为“待支付”。报名信息状态为“待支付”的才能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完成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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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时间

2023-11-15,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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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合肥自考毕业证书发放时间

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需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完成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预计2024年2月下旬发放,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上半年申请的考生预计在8月下旬,下半年申请的考生预计在次年的2月下旬可以领取毕业证书。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合肥招生考试网。考生可以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现场领取,也可申请邮寄领取。和毕业证书会一起发放《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需考生放入自己的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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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网上报名程序

2023-10-31,全文共 1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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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安徽省教资面试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完成面试报名须经过网络注册及填报、网上审核、完成缴费三个阶段。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考区负责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网络报名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1日17:00。凡具备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参加面试及后续认定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网络注册、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络注册、报名

参加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2023年下半年之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时,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重新注册时上传的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2.科目选择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12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9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8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需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2日17:00。本次面试各考区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状态会显示为“待支付”。报名信息状态为“待支付”的才能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完成面试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未审核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对照报名条件据实修改,重新提交报名。其中,参加过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面试报名时会沿用本次笔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且无法修改,相关考生在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且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签发地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按照考区审核留言的提示,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考区指定邮箱,并重新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各考区会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1月12日17:00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三)网上缴费

本次面试网上缴费时间为11月8日8:00-11月14日24:00。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如有异常重复缴费的,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回重复缴纳的费用。

1.缴费方式。经网上审核后,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并在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首信易支付”平台缴纳面试报名费,返回报名系统并显示“已支付”字样,完成网上报名。

2.缴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人民币。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12月4日-12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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